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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泉州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申请条件-范文报告
2016年泉州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申请条件
日期: 16:41:38 && 编辑:27军事网 && 来源:27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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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城市户口如何转成农村户口:
  泉州农村户口含金量上涨,农村户口迁移条件手续流程
  泉州网(微博)2月26日讯(早报记者 赖劲松)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省政府明确,福州、平潭、厦门三地将设定相关条件才可落户,并全面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而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等地,则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者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福州平潭厦门将建积分落户制度
  省政府明确,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厦门市将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全面放开泉州等地落户限制
  省政府规定,居住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设区市的城区,比如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等地,如果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标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居住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省政府表示,上述一、二两点所称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就业单位设立集体户的,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前述落户条件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调整积分落户分值比重或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在就业居住地落户。
  研究制定我省居住证制度《意见》提出,进一步优化、完善全省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研究制定我省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推动建设社区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各类人口信息的整合集成,形成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惟一标识的人口综合信息库,并实现人口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
  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福建省政府新政还明确,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通过抵押、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就业服务,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做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接续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拓宽住房保障渠道,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合理划分地方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各地落实细则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省政府要求,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新政策,统筹考虑,因地制宜,于日前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其他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按本新政策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省直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能分工,于日前抓紧制定教育、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落实经费保障。省公安厅和发改委、人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评估、督查指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省公安厅和各地公安机关将加强户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严肃法纪,做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据悉,全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单位会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汇总后报省政府。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精神,适应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合理确定福州市辖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厦门市落户条件
  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责任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厦门市要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责任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全面放开其他地区落户限制
  居住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设区市的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标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责任单位: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人民政府
  居住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上述一、二两点所称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就业单位设立集体户的,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前述落户条件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
  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调整积分落户分值比重或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在就业居住地落户。
  三、进一步提高人口管理水平
  进一步优化、完善全省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研究制定我省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发改委、卫计委、教育厅、人社厅、国土厅、住建厅、统计局、法制办
  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推动建设社区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各类人口信息的整合集成,形成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综合信息库,并实现人口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发改委、卫计委、教育厅、民族宗教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厅、住建厅、统计局、地税局、国税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土地权益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通过抵押、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责任单位:省国土厅、农业厅
  五、统筹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就业服务,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做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接续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拓宽住房保障渠道,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教育厅、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
  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合理划分地方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
  七、抓紧落实政策措施
  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于日前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其他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按本意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于日前抓紧制定教育、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落实经费保障。省公安厅和发改委、人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评估、督查指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省公安厅和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户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严肃法纪,做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发改委、卫计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厅、住建厅、农业厅、法制办等部门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汇总后报省政府。
  同题报道:
  东快讯(记者林娟)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厦门市将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居住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设区市的城区,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昨日东南快报(微博)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要求,福州市、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于今年6月30日前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你还在为找不到好听又吉祥的部队春节对联而苦恼吗?那么下面小编   【篇1】  时间  20xx年xx月xx日下午  地点  xxx局长  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周在北京完美落幕,这次全会的重点议程就是研   1.一片丹心图报国  两行热泪为思亲  横批:赤子情怀     根据xx镇《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行政不作为、慢   楼市新政密集出台,深圳连夜发布“深六条”!究竟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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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小编就为你介绍一下关于2016年最新福州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本人09年毕业 现在户口仍挂靠在广东人才市场
因为这个办不了结婚证 多次到原籍派出所询问均被告知不可以回迁  因为已经过了18岁
根据法律不可以投靠父母
据我所知 像我这样情况的大学毕业生很多 都不可以迁回 得知今年国家进行户籍改革
不知道现在的户籍制度允不允许回迁投靠父母?他们是农村户口
  拜谢!  相关内容见下文  一个外地大学毕业生进入一个新城市工作,一般只能以“集体户口”的方式落户。这类户籍的奇特之处是,它和民政部门的规定、计生政策相互作用后,只要集体户口者没有在这个城市拥有房产或直系亲属,他就结不了婚。  集体户口为何结婚难  “结婚是人权,怎么可能买不了房子就结不了婚?”从北京大学毕业三年的杨蕾,就被一本房产证和一张集体户口卡阻挡了婚姻。  杨蕾“结不了婚”是因为陷入了由房地产市场与集体户口管理政策组合起来的荒诞怪圈:  杨蕾在广州工作后,成为了挂靠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国内的多数人才市场都规定,“集体户口”结了婚后一个月内必须从人才市场迁出,杨蕾也面临这个选择。杨蕾的集体户口如迁出落成“家庭户”,就必须要把户口落在当地房产上。但广州的房子太贵,杨蕾的月薪虽然达8000元,但她和爱人仍买不起房,所以他们就“落不了户”。由于他们的现状已表明“迁不出户口”,所以人才市场就不会把户口卡给杨蕾。没有户口卡,民政局就不愿给她办结婚证。所以,最后的结果是,仅仅因为她是集体户口与无房一族,她就被剥夺了结婚的权利。  这种阻碍了杨蕾结婚的户口,是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而立户的户籍。杨蕾要结婚,就得成为“家庭户口”,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而立户。所以,集体户口是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之间的特殊户口。  杨蕾也曾绞尽脑汁想突破这个由“特殊户口”设下的怪圈。  她曾给人才市场写“保证书”,保证“只要把户口卡给我去办一下结婚证,我就在一个月内把户口迁出去”。但人才市场看她拿不出房产证,也就能判断她在事实上是不可能马上迁出户口去落户的,所以就拒绝了她的请求。  最后,杨蕾就考虑将户口迁回老家山西小城,但当地派出所不接收,“往北京广州迁可以,往回迁不行。”杨蕾一家四处托关系,甚至向当地一市级官员求情,但仍无果。她也想过找在广州有房朋友以“表姐表妹”名义落户,最终也没成。  经历半年折腾,杨蕾心灰意冷,只打算回家办个酒席,“证先不领了,太痛苦”。  杨蕾只是“集体户口”结婚难的代表而已。2009年7月,全国数量庞大的外地毕业生(每年毕业生均在600万以上,由此可推算每年在外地就业的学生将不是小数目),将户口档案从学校集体户口迁出,迁入各地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据不完全统计,广州目前有数十万集体户。如果他们买不起房又想结婚,就会面临和杨蕾一样的困境。  但即使人才市场发了慈悲心,把户口卡给杨蕾办结婚证,如果她生了孩子还没有房产,孩子就仍会是身份不明的“黑户”。  1992年始,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各地,逐渐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政策,但不少城市户籍制度中仍保留了集体户口“须有住房”才能为子女上户口的规定。  类似的遭遇让杭州市民张剑很苦恼。他的孩子刚出生就成为“黑户”,身为博士的他“深感自己无能”,此皆因为他和妻子都是杭州某人才市场“没有房产”的集体户口。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杭州的房价天价般高高悬挂,买不起房子,经济适用房条件又符合不了,集体户口不让孩子落户,又无法转回农村老家。”  一位户籍在山东枣庄的网友在网上介绍经验,如果夫妻都是集体户口孩子落不了户,就贿赂房产开发商,伪造一份售房合同让孩子落户。  但问题还不止于此,集体户口即使有了房产,生出来的孩子仍可能是黑户。  已住北京5年的陆欣欣就碰上了这一难题。  她大学毕业后集体户口放在武汉市人才市场,她的丈夫是中科院博士,他们在北京买了房。但由于她的丈夫马上要出国去做研究,集体户口就落在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按北京市规定,此类“学生集体户口”,即使有房产也不能转为“家庭户口”。  就在丈夫出国前,陆欣欣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但由于她和丈夫没有家庭户口,腹中孩子就可能成为“黑户”。为此她伤透了脑筋。  他们计划孩子出生后就带出国,办护照就需要给孩子尽快落户。陆欣欣的集体户口不能带小孩落户,人才市场说只要有亲戚、朋友在武汉,就可迁出正式落户。她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朋友愿帮忙,但武汉市公安局不批,于是她只能考虑将户口迁回老家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说已结婚的不能将户口迁回;未婚才可以”。  连云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给她提出两个方案:让她在当地找个工作,把所有的人事关系都转回来;或者在连云港买个房子,就可落户。陆欣欣不由一声哀叹:“荒唐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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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同道中人吗
出来呐喊一下!
  没有同道中人吗 出来呐喊一下!向社区举报违规内容
  万恶的户籍制度,KAO你妈,我现在也是集体户口,都迁不回去了,我孩子也是黑户,MB的
  我老公的也是。户口迁不回老家原籍,还正好面临拆迁,回迁户口门都没有。要办准生证了,需要男方单位盖章,男方原先的单位又以已经辞职为理由拒绝盖章,并要求把户口迁走。这都是户籍制度跟计划生育政策相互作用的结果!
  飘过。。
  我的户口也在广州,现在老家无法接收,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了!!!该死的集体户口。
  我也是集体户口,现在办不了生育证明,大家都向有光部门呼吁下吧,尽快解决集体户问题
  我也是无锡集体户口,后来到北京工作,现在哪边都不给办准生证,要往家里迁也需要一大堆的证明,跑来跑去还不一定能给办成。孩子也没地方上户口,以后孩子上学什么的可怎么办。万恶的户籍制度害死人啊!!!!
  你们比我还幸运点,我也是集体户,原单位破产了。去派出所换二代身份证,被告知必须把户迁走,本打算迁往我对象的户口所在地,也要房产证,单位都破产了,买的起吗?迁回父母身边,看来也不行了,他也是农村的,我也已结婚了。我连二代身份证都办不了,去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也不能开,户口信息被省厅冻结了,怎么办呀!郁闷死了!  
  从十岁我的户口就悬挂起来了,这么多年来连土地都没有我的更别说村里分的土地补偿款了,现在都已经喜欢了,活一天算一天吧!等哪天活够了拉上几个仇家去阎王爷那落户口去!!!!!  
  没有办法啊
  1995年一2003年毕业的户口回签问题,上面好像有政策在松动,大家可以去当地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样的。  我今天把户口弄好了,现在是农业户口,跟父母单独的户口,
  按国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在人才市场或者学校的,是可以迁回原籍的。需要凭原籍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开原籍证明。
  @cxcity606 12楼
13:49:00  1995年一2003年毕业的户口回签问题,上面好像有政策在松动,大家可以去当地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样的。  我今天把户口弄好了,现在是农业户口,跟父母单独的户口,  -----------------------------  请问是什么样的政策呢?
  @荷花戴雪 9楼
18:56:00  你们比我还幸运点,我也是集体户,原单位破产了。去派出所换二代身份证,被告知必须把户迁走,本打算迁往我对象的户口所在地,也要房产证,单位都破产了,买的起吗?迁回父母身边,看来也不行了,他也是农村的,我也已结婚了。我连二代身份证都办不了,去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也不能开,户口信息被省厅冻结了,怎么办呀!郁闷死了!  -----------------------------  一样悲惨,现在解决了没有?
  我现在毕业一年了,去年没时间迁户口,也没想那么多,我想人才市场可以托管两年,今年听了户口问题,就想往回迁户口,可是当地派出所电话打不通,我有在外地,听说不好往回迁,也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郁闷的很啊,当时上学时通知书明确的写着必须迁户口,什么都不懂,来校后才知道不迁可以,现在毕业了,学校也不管,户口只能放到人才市场,但人才市场只托管两年,每年还要交钱,现在能不能迁回去还是个事,烦透了。就想两年后人才市场不是打回原籍吗,我就想让他打回原籍再说吧,可听说好多毕业生户口成了黑户就怕,可恶至极!!!
  国家的户籍政策就是逼着就业的大学生买房落户,不然永远让你是集体户口。真是没感情了。我家这边父亲工作一辈子也就只有一套回迁房,我刚大学毕业,想户口回原籍,竟然说不行,让我落单位集体户上,除非我自己买房,或者找个本地有房的男人嫁了。这不是天方夜谭么?!
  同时天涯沦落人啊!  85年生于农村,和其他孩子一样积极相应国家号召接受义务教育,  未享受一年国家义务教育续费减免,  上缴公粮15年直到大学毕业被变相强制农转非外市集体户口---不转上不了大学,  大学期间国家停止公粮征收。大学完成后落户时收到一张纸,作为一个学生根本就不清楚这意味这什么,由于当时认为父母在农村生活及3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早,在没有任何ZF相关政策引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提示下户口随人迁出到外市用人单位,  单位将户口以非农业集体户口形式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2年后辞职到另外城市挣钱,由于没有相关机关部门管理户口一直在原单位的人才市场托管着。  女朋友同为非农业集体户口,年近30 考虑到结婚及子女上户及教育问题,将户口迁回老家农村,却被告知没有政策,由于集体户口很重要一点是孩子将来成为黑户,由于买不起房子,几经查阅政策将相关文件放到派出所办理户籍的民警手中,经过几番周折,花费无数血汗其中包括来回交通,电话,耽搁的工钱等,目前还处于处理当中
  有类似遭遇的朋友们团结起来,向这种非农业集体户口说不!  1. 选举权利丧失。 无可后非,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些人,汇聚起来有一个城市的人口吧,均已经不具备了选举的资格直到为常住户口居民。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的政治权利。在上学期间及工作期间,依法进行选举权利被这个非农业集体户口变相剥夺。不管是户口所在地或者老家的选举均与你无缘。  2. 政策不引导导致出现不必要的迁移及相关花费。上完学后户口迁出到单位时候由于学校只给了一张纸,听清楚只一张纸,让选迁出或不迁出,选完后就回收了,并且无任何引导情况下导致很多人根据人户不分离原则将户口迁出到单位落成非农业集体户口,  3. 户口托管费
这个在毕业后第一份工作辞职后便荒诞的诞生了。这些人也成了替国家养活人才市场的源源不断的幕后“英雄”应该叫“英烈”,成为每年200多块血汗被剥夺的受害者.  4. 买不起房,落不了户。由于GJ 从1995年就没有商品粮了,大学工作都是自己找,也由于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不解决落户问题,伴随着国家扩招政策实施,大学生工资水平严重缩水,工资涨幅水平严重低于物价及房价增幅水平,这样说可能有点夸张,但对于大部分2001年毕业后的大学生来讲,相信他们应该能够理解。  无法落户,部分出现无法结婚,子女出生后成黑户,受教育需缴纳额外费用,不敢结婚。这也成为人流打胎市场的其中一股助力吧。  5. 农村集体经济分配遭歧视。背着非农业集体户口,游离于农村与城市之间。农村牵扯到1&土地征用补偿费被剥夺, 这些出身农村家庭的,2001年以后毕业的大学生,相当部分人出生在79-86年间,和其他农村孩子一样积极相应国家号召接受义务教育,未享受一年国家义务教育续费减免,上缴公粮15年直到大学毕业被变相强制农转非外市集体户口---不转上不了大学,大学期间国家停止公粮征收。之所以他们能够享受到相关福利待遇是因为当时GJ政策缘故,况且上大学这机会对于每个农村孩子都是公平的。可以说这些人为神会注意文明及国家农业、工业发展也做出了同其他拥有农村户籍的孩子相同的贡献,工作也是不是国家分的,而是自己找的,由于扩招及房屋租金因房价水涨船高的原因很多人相当长时间还未能过上较好的生活,很多农村孩子也是在外地打工挣钱,所以在外出打工挣钱方面他们和农村孩子一样,实在不应该区分对待。  有些农村孩子上学时候作奸犯科经过劳改出来,由于户口还在农村家里,土地及拆迁补偿下来的收入比这些被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而拒之门外的大学生还要多的多,难道这就是大学生上学应该得到的? 这里并不是说大学生就不应该自力更生顽强拼搏,毕竟很多人都是普通人。何况很多大学毕业生出身家境本来就贫困,这样导致贫富差距加大,对他们的的确确不公平。  6. 房屋分配面积上遭遇歧视  持有非农业集体户口的2001年毕业后的大学毕业生,落回原籍后与老家户口成为农业和非农业混合户口,在房屋面积上比拥有农业户口孩子还要少分60平米的房子,而仅仅在父母原有分配面积上增加了20 平米,公平吗?  7.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同时存在,同时也滋生了很多的腐败问题。  很多官员因为经不住利益诱惑,进行权钱交易,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帜,搞起机关单位的第三产业,可以看到有人为了落户北京30万买户口,而无权无钱的百姓就只能被这个户口禁锢住不得小康。
  顶起!!!我现在就面临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问题更严重的是孩子出生地的妇幼保健站,以我没有独立户口为由,不给我办孩子的出生证明。感觉受压迫啊,万恶的集体户啊!!!
  同困扰~问下,如果对象有房,自己是集体户,要怎么操作呢?如果说在房产证上家名字那不是要结婚证吗?可是领结婚证不是要户口本吗?这是个死循环啊!!!
  万恶的集体户口,我也是上学时转去学校,毕业转去公司人才市场,买不起房,结不了婚,生不了娃,迁不回原籍,深受其害。
  关键在于你原籍派出所会不会同意让你迁回。同意就没问题。但是要迁回原籍也只是挂靠父母户口下,而且你父母必须要有房产证或地契,你自己还得去开单身未婚证明以及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不是一般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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