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相关人员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市政府文件
部门区县文件
今日受理:4件&&今日办结:2件
部门区县信箱
市政府常务会议
应急管理 预警信息
市政府部门网站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信息委
市城乡建委
市商委(市粮食局)
市外经贸委
市人力社保局
市国土房管局
市文化委(市版权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移民局(市三峡水库管理局)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政府港澳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
市机关事务局(市接待办)
市中小企业局(市乡企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档案局(市档案馆)
市供销总社
市通信管理局
重庆煤监局
市教育考试院
市文化执法总队
市交通执法总队
市邮政管理局
区县政府网站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政协
重庆市法院
重庆市检察院
重庆机关党建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共青团
重庆两江新区
重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投资指南
重庆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重庆政府采购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仲裁委员会
重庆发展网
重庆社会科学院
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网
重庆市侨联 重庆华商会
重庆市青少年门户网
重庆图书馆
重庆市政府文史研究馆
重庆市急救医疗救助基金会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重庆航运网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重庆市陆上货运交易信息网
重庆港信息网
重庆网上房地产
重庆空港高新纺织工业园
重庆民族文化典藏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重庆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重庆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重庆市贸促会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渝台经贸文化交流中心
两江金融服务网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天地图·重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重庆市电信公司
重庆移动通信公司
中国联通重庆分公司
重庆长江轮船公司
重庆机场集团
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重庆市燃气集团
重庆市公交集团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重庆交运集团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省市区政府网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内重要城市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中国青年报
中央电视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人民网重庆视窗
新华网重庆频道
中新社重庆网
重庆电视台视界网
大公网重庆频道
早报网重庆频道
重庆华龙网
 |  |  |  |  |  |  |  | 
Copyright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ICP备案: 国际联网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您的位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日 09:35:48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 【】 【】&
渝办发〔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重庆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的通知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重庆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奇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余远牧 市政府副市长
&&&&童小平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于学信 市建委主任
&&&&程志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智勇 市教委主任
&&&&郭汝齐 市市政委主任
&&&&丁 纯 市交委主任
&&&&詹成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林 市经委副主任
&&&&唐昌勤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欧顺清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丛 钢 市建委副主任
&&&&梁晓琦 市规划局副局长
&&&&韩正江 市水利局副局长
&&&&邹小平 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胡可惠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有恒 市国资委副主任
&&&&余志东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 勇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川渝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富权 市林业局副局长
&&&&喻维嘉 市质监局副局长
&&&&胡晓明 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翅翔 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周崇敏 市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肖文武 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
&&&&张 奎 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陈正生 工行市分行副行长
&&&&赵 华 建行市分行副行长
&&&&李文林 成铁重庆办事处主任
&&&&莫文强 市电力公司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丛钢兼任。
&&&&二○○六年六月八日
 【】 【】 【】 【】 【】
(责任编辑:
  新华网重庆频道诚邀广大网友投稿,您可以用相机或手机记录下身边的感人故事,精彩瞬间。请将作者、拍摄时间、地点和简要说明连同照片发给我们,我们将精选其中的好图、美图在页面上展示,让所有新华网友共赏。
 精选图片:                                          
 滚动新闻: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新华网重庆频道编辑部 电话:023--
 新华网检索
 重庆新闻快递         
??????????
 编辑导航
 图片新闻           
 重庆图片秀          
 网民观点           
??????????
Copyright & 2000 - 2006 CQ.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重庆分社信息中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
→ 您现在的位置: >
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关于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照相办理二代证的相关政策
来自:|时间:【字号:
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关于重庆籍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照相办理二代证的相关政策
&&&&&&&&&&&&&&&&&&
   为方便在外务工、求学、经商的重庆籍公民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体现便民、利民、为民的精神,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积极探索,与深圳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合作开发了“异地照相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为广大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二代证数码照片集中检测及异地传输服务。现就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1:公安机关怎么为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办理二代证?    答:我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人为本、亲情化服务”的宗旨,为解决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办理二代证,我局于2006年8月20日开通异地照相、集中检测、委托办证的绿色办证通道,切实减轻外出务工人员的经济负担。
   问2: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照相办理二代证的范围?    答:凡户口在重庆市范围的公民,在全国各地(目前,广东省内的一万多家照相馆开展了此项业务)甚至国外任意一家照相馆或个人自拍的数码相片,只需在互联网上登录深圳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二代证照片检测中心网站(.cn)上传照片,经自动检测,只要符合二代证图像标准要求,就可自动传输至重庆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问3: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照相办理二代证有哪些优点?    答:由于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市外的数量高达300多万人,为方便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特别在广东省范围内)办理二代证,减轻其回原籍办证的经济负担,该服务无须设立专用二代证照相服务点,无论何时何地,群众只需在就近像馆或使用数码相机采集的照片并通过互联网上传深圳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二代证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就可委托家人办理二代证。该服务安全、方便、经济,较好地解决了外出务工人员办理二代证的图像采集。
   问4: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照相办理二代证如何照相?    答:申办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务工地照相馆进行人像采集,在互联网上登录深圳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二代证照片检测中心网站(.cn)上传照片,若上传的照片符合二代证图像标准要求,将自动传输至重庆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的图像库,并打印出《数码照相回执》及《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申办人只需在《数码照相回执》上签名确认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委托书》;并将回执及委托书邮寄原籍委托家人即可代为办理二代证。
   问5:照相馆采集符合二代证数码照片是什么标准?    答:申请人本人去就近的照相馆采集符合二代证标准的数码照片(彩色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宽30mm、高40mm;不着法定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宜穿深色有领衣服;不戴首饰,不化浓妆,头顶不做过高的发髻,头发自然,能看见两耳;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脸部无高光;人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问6: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照相办理二代证如何办证?    答:申请人将按要求填写《数码照相回执》和《委托书》邮寄给户籍所在地的被委托人(申请人的亲友),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的《居民户口薄》、《数码照相回执》和《委托书》到申办人户籍地派出所代为办理二代证。若派出所没有申办人的照片或照片不能辨认,则需要户籍地居(村)委会在《数码照相回执》上签名并盖章后,到派出所办理手续;派出所从重庆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的图像库中,提取申办人的图像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由被委托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办理。
   问7: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照相办理二代证办证时限?如何领取证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被委托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凭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申办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据》领取居民身份证。
   问8: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照相办理二代证的收费标准?    答: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和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下发的渝价[号通知规定: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户籍地派出所只收取证件工本费,不额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照相办理二代证的照相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深圳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检测中心仅收取申请人照片调整、检测费用1元及异地传输费1元。 &&&&&&&&
   问9:公安机关什么时候开始受理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照相办理二代证?    答:我市公安机关本着积极稳妥的方法,从2006年6月1日开始在梁平县试点并取得成功。2006年8月20日全市将开通异地照相办理二代证业务。 &&&&&&&&
   问10:我市公安机关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二代证还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公安机关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二代证还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外出务工人员可委托亲友(本人可写委托书,传真或邮寄给被委托人)持《居民户口簿》和近期符合二代证标准的免冠彩色平面照片或者光盘、u盘等纸质、电子照片,前往户口所在地办理二代证。    二、继续利用 “元旦”、“春节”、“国庆”、“五一”等节假日和“春耕”、“秋收”农忙季节,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办理二代证。    三、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市)已组织人员带着人像采集设备到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采集照片的方式办理二代证。
关键字查询您的操作过于频繁,请1秒钟后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重庆市政府办公楼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