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国民党抓壮丁是哪一年时期流落在广西一位姓廖的老人?

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将不能正常浏览和使用知乎。  国民党政权倒台的原因之一:抓壮丁  发布时间: 17:28:50
来源:《快乐老人报》-枫网  看过电影《王保长抓壮丁》,知道这是从艺术形象上,理解抓壮丁,是国民党时期强制征兵的一种独特方式。而我不止是从电影银幕上看到过抓壮丁,我还亲眼目睹过抓壮丁!  那是1947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不久,本来应该是一个和平时期,国民党蒋介石却燃起了战火,发动了内战,为了征集兵源,国民政府发出"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带强制性法令,家中有适龄男性青年,三个人中有一人,五个人中有二人要去当壮丁。老百姓知道当壮丁,是去替当局当炮灰,都不愿意去。于是乡公所派乡丁,在保长带领下,到征兵对象家中,将人绳捆索绑抓去当兵,这种行为叫"抓壮丁"。  我们这里夏天傍晚,爱背八仙桌到晒谷坪吃晚饭,吃完晚饭后在晒谷坪歇凉,夜深天气凉快了才进屋去睡觉。我家隔壁七哥是一个征兵对象,他刚把桌子背出来,来不及放下,突然只见保长率几个乡丁涌进来,将七哥背的桌子按住,把七哥从桌子底下拖出来,用绳索捆绑往外走,送到乡公所,乡公所把全乡壮丁集中,送到兵役局去当兵。七哥一家人哭哭啼啼央求保长不要这样,也阻拦不了他们的行劝,我们小孩在旁边观看,一个个吓得连大气也不敢出!后来还是七哥家花钱,买了一个壮丁,代替七哥服兵役,才了了这个难。  由于当时政府抓壮丁,不愿意自已孩子外出送死的,只好花钱买人,改名换姓顶替孩子去当壮丁,反正那时没有身份证,只要在点名时不应错了姓名就行,这就叫"买壮丁"。有了买壮丁的,就有卖壮丁的,能够卖壮丁,非等闲之辈,兵痞是理想对象,因为他们并不是真心想当兵,只是想代替别人出场应付应付局面,赚一些银两而已,到了部队以后还是要逃跑,而在国民党部队,当逃兵被抓住,长官会把他枪毙的。不是兵痞不熟悉兵营情况,人不机灵怎么能逃得出来呢!  国民党时代抽壮丁,不知弄得多少穷人家家破人亡!后来还是七哥家买了一个壮丁才摆平这件事,可七哥的弟弟九哥就没有这样幸运,他被抓壮丁了。九哥后来在淮海战役中,被解放军俘虏当了解放战士,退伍后调到煤矿工作,在战场上立了功劳,被批准加入共产党组织,这真是因祸得福!我们这里有个叫"咪老馆"的人,他竟然连续卖六次壮丁,次次都逃脱了,没有遇到过惊险,被人们称为奇事。在解放后也因当年带领抓壮丁、派粮、派款得失了不少老百姓,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人民政府把他捕劳动改造!抓壮丁使人们对国民党政权倒台的原因之一!(湘乡市 沈果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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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难当头,不思为国,还耍滑头。算神马玩意!!!!!!!!别人送死活该,自己摘桃子光荣?!!!!!抓壮丁。呵呵呵,抓壮丁干吗?为的是神马?
  我们村里爷爷辈的人说,国民党当时抓壮丁,村里为了不认男人去,父母会把儿子的腿打断,妻子会把丈夫的眼睛扎瞎。被抓壮丁的人,为了防止他们逃跑,都是用铁链拴着的
  还是国民党不够残暴。这种叫逃义务兵役。又叫临阵脱逃,应该跑一个杀一个,还能跑好多次都木有嘛事。真的太仁慈啦。
  不止国民党抓过壮丁,红军当年也抓过。
  回复第2楼(作者:@登陆月球 于
20:10)  我们村里爷爷辈的人说,国民党当时抓壮丁,村里为了不认男人去,父母会把儿子的腿打断,妻子会把丈夫的……  ==========悲,惨。  
  http://view./zt2012/gjzzd/index.htm[网址来源]
  二、官员靠征兵发财,交钱即可不当兵导致征兵难  抗日战起,国府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即按照保甲制度调查户籍、人口,然后对将年满18岁至45岁的兵役适龄男子登记于册。每年由保长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谁去当兵。抽签的基本原则是“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免征”。但男子是否适龄、健康与否、是否独子、抽签后谁去当兵等等几乎都由乡、保长和军队征兵官员说了算。特权滋生腐败,而国军的征兵过程可谓腐败透顶。  1、乡、保长敲诈勒索老百姓,只要交钱即可免除兵役  当时在安徽芜湖师管区主管征兵的李昭良回忆说:“我们在芜湖征兵……刚开始时,乡、保、甲长在调查适龄壮丁工作中就把有钱人家的子弟不列人名册,一般农民要想逃避,就得花钱去贿赂乡、保、甲长。有的乡、保、甲长就故意把不应列人征兵名册的人也列进去,以便他们敲诈,以后每通过一关就有一次敲诈。起初军医都不愿担任壮丁体格的检查工作,后来争着去,因为只要军医证明身体不合格就可以免役,这样他们就有机会受贿、勒索。”(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窦丛生的国民党兵役》,《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P1-7)  四川的情况也是如此,据时任川西师管区司令的黄占春回忆说:“每年应征新兵名额分配既定之后,接着进行及龄壮丁的抽签征集,中签的壮丁,就是这一年度应当人伍的新兵。因此,抽签过程充满了敲诈、勒索和剥削。抽签名义上公开进行,中签的壮丁也出榜公布,实际上是否中签完全为县、区、乡、保长把持操纵,只要肯出钱贿赂,中签可以变成不中签;没有钱贿赂,独子也会成为中签壮丁。当时在嘉峨师管区,区、乡、保长勒索的价码,视被勒索者家庭经济情况决定。比较富裕的人家,勒索5万至50万法币不等,差一些的也要勒收二三万法币(这是1944年至1945年的情况,当时一两黄金约值法币5万元)。……中签的人,除了要贿赂区、乡、保长不‘估拉’自己当新兵之外,经济情况比较好的,还得准备再出一笔钱买壮丁去顶替自己应征人伍。然而,买壮丁顶替自己入伍,就留了把柄在区、乡、保长手里,他们可以经常利用这个把柄,以捉拿逃兵的名义进行恐吓、敲诈,反复勒索。乐山县苏稽乡一家比较富裕的农民,因为买人顶替之后,被乡长反复勒索达六次之多,逢年过节,还不敢不送礼物去孝敬乡、保长。”(黄占春《我亲历的“征兵”祸民种种》,《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P36-41)  还有乡、保长利用贪墨士兵的安家费、壮丁费的方式中饱私囊:“在1945年间,每名壮丁的安家费是5万至7万元不等,各乡按各县分配的应征壮丁名额筹集,逐家逐户摊派,人民无一能够幸免。区、乡、保长趁机浑水摸鱼,尽量多摊多派,大事搜刮,甚至将应发给因家境贫困自愿应征者的安家费,也玩弄各种手法加以吞没。” (黄占春《我亲历的“征兵”祸民种种》)  因此,人们对乡、保长恨得咬牙切齿,难怪当时有老百姓说“过去有灭门县知事,现在有灭门乡保长”,还有人说“生了儿子是老蒋的,有了银子是保长的”。  2、军队征兵官员卖、放壮丁,用壮丁谋利,导致壮丁大量逃脱兵役或死亡  不只是基层政权在征兵中腐败不堪,国军征兵官员也好不到哪儿去,甚至变本加厉。  A、征兵时擅自增加征兵名额,卖、放壮丁图利或向政府报功  黄占春对此有过详细的描述:“嘉峨师管区所属各县长、区、乡长,在1945年征补昆明等地远征军的紧急征兵中,用按各乡人口比例分担的手法,擅自增加应征新兵名额。这种额外“加码”的新兵名额,以每名一至二两黄金的价格进行‘卖放’(卖壮丁)图利。有时则多征数名(可在下次征兵名额内抵扣)新兵来博取‘超额完成征兵任务’的美名,向国民政府报功。”(黄占春《我亲历的“征兵”祸民种种》)  当时的泸州师管区副司令赵矶也做过这种事情:“壮丁到了补充部队后,等待开赴前方,壮丁家属急如星火地想把自己的子弟弄回来,就设法与接兵人员疏通,找兵贩子去换人顶替,5至10块银元换一个,是当时的普遍行情。1942年底,我在四川南充接收独立运输第三十五团壮丁,共计2160名。冒名顶替、买卖交换之风席卷而来,我也顺风由军需出面,照例以5至10元调换一名壮丁,见款换人,随到随换。就这样从接收壮丁到开拔的那天止,仅五个月的时间,他就交换了800名之多,净得银元7000多块。临行时,地方上还设宴为我送行,赠送锦旗。”(赵矶《曝光军政部兵役署黑幕》,《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P7-12)  B、送兵时让壮丁帮助贩运违禁品致壮丁大量死亡  据当时的河南淮项师管区任代理司令李昭良回忆说:“1940年冬,我调到河南淮项师管区任代理司令……水银是日本制造军火最紧缺的物资,须到重庆去贩取,国民党政府当时也是禁止水银出口的。但是如果用某些沦陷区的货物到重庆去换,却可以得到水银。为了得到水银,我们设法请求把壮丁送到重庆去交,这样由河南送兵到重庆就可以利用壮丁挑运一些物资到重庆去换水银,换回的水银再由送兵干部带回河南。……经常是以新兵50%的死亡率换来一点水银卖给日本人。”  “1940年起,我在淮项师管区工作……当时国民党需要大量壮丁运入驻印中国远征军去训练,我们也乐于把壮丁送到大后方去,这样可借机贩运违禁品。我们征的壮丁总是步行几千里由河南经湖北送到重庆,在重庆由补训处接收空运昆明。1000人送到重庆能剩下500余人就算好的了,其中逃跑得很少,绝大部分是在路上拖死了。因为尽管他们骨瘦如柴,也要替送兵干部担几十斤私货,又没食物吃、没鞋穿,一天赶几十里,有病也得不到休息,更谈不上医治了。”(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窦丛生的国民党兵役》,《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P1-7)  C、贪墨新兵的军饷、生活费等中饱私囊  据李昭良回忆其贪污士兵征集费、军饷的情况是:“我当团管区司令也绝不侵犯下面的利益,就是说下面卖放壮丁的收入,我不会去分肥。我搞钱主要是从征集费上下手。当时军政部规定每征集一兵发征集费2元(后增至5元以上),我只发给乡、县一天的伙食费各2角,办公费每兵5分;由县送到团管区的伙食费按每60里一天,每天2角。这样每征一兵约开支8角,剩下的1.2元就人了我的私囊。渭南九县每月至少征兵1000名,有时达到3000名,平均每月我总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征集的兵到达团管区后就可按月领薪饷。……倒填半个月的接兵日期,由接兵部门拨给我半个月的薪饷。起初每兵半个月的粮饷约值银元5元。这样每月我又有几千元的收入。当然有时候这笔收入要与接兵部队长三七分成。这些贪污技法,在当时还算是很凭良心的。既不克扣兵饷,又不背卖放壮丁的恶名。”(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窦丛生的国民党兵役》)  3、甚至财政部长孔祥熙也想通过百姓交钱免兵役发财
  3、甚至财政部长孔祥熙也想通过百姓交钱免兵役发财  据时任美国《时代》杂志远东首席记者的白修德回忆自己采访周恩来时的情况:“共产党的情报网遍布蒋政府的各个部门,周恩来偶尔告诉我一些他觉得特别有趣的蠢事,例如蒋在一九四三年制定的全国动员法令。周津津乐道地讲了其中的内情:国民党军政部长何应钦和国民党财政部长孔祥熙曾经想共同起草一项新的动员法令,以解决各自的问题,即通货急剧膨胀和军队员额不足。周说,他们一致同意征兵的办法必须适用于上中下各阶级。每个青年必须服兵役,向政府交纳三千五百元钱〔当时仅值二百五十美元)的人可以免征一年。当时全国的适龄青年至少有四千万,行政院的那两位部长估计至少会有三千万人出钱购买缓征权,这样,财政部长每年可以为他的预算增加好几十亿元的收入;而军政部长可以有一千万待征入伍的兵源。”(《白修德笔下的中国抗日战争》P77)  抗战时的国军士兵  三、为了凑足征兵名额,乡保长和军队疯狂“抓壮丁”  既然征兵过程中腐败盛行,富家官宦子弟和亲属大量逃避兵役,这就不得不采用抓、拉贫苦人家壮丁的方式补充缺额。到后来,“抓、拉壮丁”甚至成了多数地区征兵的主要方式。  1、乡、保长舞弊,强拉独子、老人、孩子和羊角疯病人入伍  据第二十补充兵训练处补充团团长陶子贞回忆:“所有地主豪绅以及有钱有势人家的子弟,从来没有服过兵役、当过兵的。所谓征兵,都是征集贫苦劳动人民,采取强迫挨户派壮丁、拉壮丁的办法,不管年龄大小、身体条件好坏、是否是独子,一律都要征集。在征集所谓应征壮丁时,区、乡公所总是派武装枪兵,会同保甲长挨户捕捉,就同逮捕犯人一样,解送到县,转送团管区。在转送期间,被征集的壮丁家属,只要能凑集一些钱财,向区、乡公所贿赂,壮丁就可放回,或雇用别人顶替也行。”(第二十补充兵训练处补充团团长陶子贞《补充兵训练处黑幕》,《兵灾战乱——兵祸》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  当时山西实行“兵农合一”,征兵抽丁情况跟陶子贞说的一模一样:“按照阎锡山的规定,各村役龄壮丁人数,一定要符合全体村民数的1/4。但实际上晋西各县的役龄壮丁,根本达不到这个比例。以汾西勃香编村的当时情况为例,役龄壮丁仅及全体村民的21%强。……村干部胡作非……50多岁的老汉硬说多报了年岁,十五六岁的孩子硬说少报了年龄。他们随心所欲地给农民扣个‘瞒龄’的帽子,进行敲诈勒索。它支编村的国民兵自卫村队长。在各村调查‘瞒龄漏丁’,从中受贿麦子30多石;和平编村则把患羊角疯的病人也编了组凑数。经过一星期的运动,汾西县的役龄壮丁达到27%,超过了原定指标。阎锡山特予传令嘉奖。当时晋西各县流行的几句歌谣,是阎锡山推行‘兵农合一’的真实写照:‘兵农合一好,家家地里长满草。兵农合一聚宝盆,聚来聚去没了人。青年壮丁跑光啦,村里土地全荒啦!姑娘媳妇霸占啦,老婆娃娃不算啦!’”(志青《阎锡山“兵农合一”暴政纪实》,《中华文史资料文库05之八年抗战》下册P262-263)  四川的乡保长为“抓壮丁”什么办法都能想出来:“抓的方法是五花八门,有诱捕,有夜劫,有围击,抓的对象自是活该被抓的,而且最好是孤子,担负生活家庭责任者,或身有宿疾的人,为的是可以立刻得到赎金。而且联保主任往往比原数(配额数)三倍、四倍的抓来,关进屋子里,冻之饿之,让家属们出钱来赎,因此闹了许多命案。最后收集残余——十之三四是用钱买替的,用绳缚绑,由警务员拿枪押到县政府,警务员在中途可受贿释放或抓路人代替。”(《战时乡村政制之改善问题》,中山文化教育馆,1938年8月出版,四川省档案馆藏,5-170/3号卷,第6页。)  2、绑架路上的行人抵补壮丁缺额  据白修德描述:“因为许许多多的人都用金钱来避脱了兵役,保甲长之流就无法征足额的兵。于是为了要供应足够的“人肉”就出现了有组织的巡逻队,逡巡四乡,绑架路上行人,再把他们出售给村中大亨。军宫在他们自己范围内也做着同样的交易,所以对于壮丁的体质衰弱等,也没有了怨言。在成都,一个黑市的壮丁——被这种巡逻队绑架而去的肉票——可以卖五万至十万法币,相当于买五袋白米或是三只猪的价格。在四川某县里,一个村长带着他的武装村兵把守在交叉路口,抓到了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和他的孙儿。那孙子原本是陪着他祖父去医院看病的,但这理由并无济于事,村长还是把他们抓进了壮丁营。还有另外两个村子的村长亲自带了他的卫队到船埠上去抓船夫,船夫出示证件证明他们正从事于一个重要的工作,而且都是免役的。可是结果是,两个人被活活淹死了,一个被鞭打至死,一个的手指被砍去,十多个人被抓了去。还有一次,一个连长带了他的士兵去大路上抓壮丁来填充他的兵额,抓到了一个便衣的路人。可是这个人却是一个比这连长位置更高一层的营长,这连长于是恐怖万状,当场就把这营长打死,随后又畏罪自杀了。尽管政府的宣传机构不断散布堂皇的诺言,恐怖依然笼罩着所有乡村的道路。壮丁都纷纷逃离家舍,在丛山中组成匪帮以待抽丁的平息。青年农人都不敢赶猪担米去城里售卖,怕的是在路上人财两失。”(白修德、贾安娜《中国的惊雷》,新华出版社1988年2月版P312-314)  川西师管区司令黄占春也说:“为了交足一定数字的新兵,大都在行军中沿途拉壮丁抵补缺额。只要是18岁以上、45岁以下的男子,逢人便拉,不管你是商人还是学生、农民、挑夫,财货衣物一概全部没收,人则充当新兵。如果有人敢于反抗,便有在夜间被杀害灭口的可能。”(黄占春《我亲历的“征兵”祸民种种》)
  3、抓纤夫、抓农民、抓民工,打死打伤不服从者  当时抓壮丁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遇见谁就抓谁:  抓拉船的纤夫: “二十补充兵训练处第三团全团新兵,奉令开赴长沙,拨交二十军,沿途有很多逃兵。到达湖北巴东候船时,发觉每天都有很多木船开回四川,每一只木船上水行驶,必须要有三四十人背纤,大木船甚至要七八十人背,就打定主意,抓一部分背纤的人来补充缺额。由团部指定一个营副,率领五六名枪兵,到江边等着,见着上驶的木船,都要停止,听候检查。上船后,诡称前方有很多逃兵,逃回四川,都是利用代船家背纤作掩护,逃跑回去的。我们奉上级命令追查。就把背纤的人,统统集合起来盘问一番,认为某人有嫌疑,是逃兵,就留下来。每一只木船总要抓四五个人。被留下的人,虽然苦苦哀求,说明不是逃兵,但根本不由分说,强迫带走。不到三天,就抓有300多人来顶替缺额。这些被抓走的人,都是沿川江两岸的贫穷劳苦大众。”  抓地里干活儿的农民:“有一次二十补充兵训练处第三团送兵到四川秀山,经黑水坝镇附近,看见有些农民在山坡上锄地。这个团第一连有一个排长,带着两个枪兵来抓这几个农民。当时锄地农民看到有军队来,就四处逃走。这个排长鸣枪威吓,要几个农民站住,不要跑,说:‘我们是追逃兵的。’这几个农民仍然是拼命逃,排长跟在后边开枪,打伤一个农民,不到几十分钟就死了。这天晚上全团在黑水坝镇宿营,由于这一个农民被打死,激起众怒,有几百名农民包围团部,要求惩办凶手。团部只好买棺材给死者,并给死者家属300元。”(陶子贞《补充兵训练处黑幕》)  据某村民回忆国军在河南抓壮丁的情况:“我村是在周口到漯河的汽车路的中间……昨天新xx师从我们这里经过……他们沿途见了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多岁的壮丁就抓,从周口到漯河,沿途抓了不少正在田间或场内工作着的农民,在我们附件的几个村上,我是知道的,这几个小村上就被抓了二十多个。……在漯河去的路上,走着不少流着泪的老翁和老太婆,疯狂的哭嚎着探问他的孩子。”(《令人不痛快的军队拉伕》,日《新华日报》第四版)  抓民工、厨师、茶房:据军政部兵役署上校兵役视察员江声煌回忆,有一次军法执行总监唐生智说:“桂林征兵,如众所周知,不是征兵,而是捉壮丁。桂林市国民兵团每次交兵前几天,捉的壮丁不是广西人,而是湖南人。怎样捉法?湖南农民尤其是衡阳东安一带的农民秋收后,跑到桂林找工做,住在小客栈里。桂林市国民兵团借查旅馆客栈之机,不管他们有无国民兵身份证和独子、残废证明免役书,统统捉去充壮丁。不够数,再到桂林市各茶楼酒馆去捉那些又肥又胖的厨师和茶房——外江佬。把他们关在街公所、镇公所,连大小便都不准,也不准家人送茶送饭送衣物。有钱行贿的,就卖放;无钱活动的,就充壮丁。广西抗战出兵最多是事实,可出的是湖南人和外江佬,而不是广西人。广西的征兵成绩好极了,名利双收。”(军政部兵役署上校兵役视察员江声煌《广西玉贵师管区兵役舞弊真相》,《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P46-51)
  只能说那时的国民毫无拳拳爱国之情,国难当头、政府一心一意想要平定内乱,然后再行大力发展国民经济之伟业。,可叹刁顽劣民只知独善其身而置国家大局于不顾,可悲可耻阿!孰不知假如没有祖国的安定团结、你们又哪会有好日子过呢?  
  2、为了防止抓来的壮丁逃跑,行军途中收去他们的裤带,迫使其用两手提着裤子走路  面对如此摧残,被抓来的壮丁当然时刻惦记着如何逃脱,有些甚至采取了极端手段:  “壮丁入伍后,受到各种残酷虐待,到忍无可忍的时候,就铤而走险,暴动逃命。例如第二十补充兵训练处第三团……有一次,一排新兵出操时,趁监视疏忽之际,一哄而散,四处逃走。在追捕时,打死新兵两名,捕回来十六七名。还有一次,当该团从万县接收壮丁后,乘轮船到巴东,船上新兵找到一个机会,纷纷跳江逃跑。枪兵马上射击,有的新兵当即被打死、打伤。新兵宿舍,每到晚上,照例不准新兵出来,大小便也在室内,房门口派一个枪兵坐在那里守卫。有一天晚上,某新兵连部守卫,抱着一枝枪在那里打磕睡,被几个新兵用粗裤带捆绑起来,口中塞上棉花团,其他新兵开始向外逃跑。等到连长发觉后,已经逃走30多名。结果,一个逃兵也没有追回。还有一次,一排新兵乘坐木船,内有几个新兵和班长串通以后,就把排长推到江里淹死。当船开到岸边,新兵都逃走了。”(陶子贞《补充兵训练处黑幕》)  为了防止新兵逃跑,征兵官员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为防止新兵逃亡,有的在队伍行军通过山地时,将新兵三个、五个一串缚在一起,使他们互相牵制,不易逃跑;有的则在行军途中,收去新兵的裤带,迫使新兵用两手提着裤子走路。在夜间宿营的时候,为了防止逃跑,大都将新兵关在较坚固的楼房中住宿。有的在睡觉时收去新兵的裤子。……当捕获逃跑的新兵后,为了恐吓、警戒其他新兵,施以残酷的吊打,以致逃跑者身受重伤。……有一次,新兵利用夜间撬开屋顶逃跑,卫兵发觉后开枪,杀死新兵一人。事后暗中埋葬,以报逃了事。有个补充团,……行军经过宜宾,所属的连长把生病的新兵活生生埋在了河滩上。”(黄占春《我亲历的“征兵”祸民种种》)  3、上百万壮丁在征兵途中和新兵营地凄然死去
  @沈舟国画装裱 12楼
20:32:11  3、上百万壮丁在征兵途中和新兵营地凄然死去  正是在这种残酷的虐待中,有很多壮丁还没有等到上战场,就死在了征兵途中:“征兵过程中,壮丁有的被杀掉,有的给打伤;有时他们在到达营地以前就饿死了。……进入军队,通常就是一种死刑——死在路上,死在征兵过程中,死在野蛮的新兵训练处及长途行军中的人,要比进入军中后死的人还多。”(白修德、贾安娜《中国的惊雷》,新华出版社1988年2月版P147)  中央社曾有这样......  -----------------------------  杀掉,送壮丁去部队,那人家要的是数目字。数目不够,你还得回去继续抓。哪能随便杀掉?训练死更扯淡啦。兵都训练死了,拿谁来打仗?当然不排除,在那种缺医少药的情况下,训练时没有搞好卫生工作。或者直接是在运送壮丁去前线途中,被日军轰炸致死的,途中生病死的。这些都是限于当时条件的玩意。拿出来说,楼主的目的在哪?实事求是从毛太祖开始讲,直到如今几十年过去了。怎么竟然看到这种不提环境片面强调事实的事情?!或许这种断章取义弄的手滑,随便就来一招。问题还是我说的,老蒋后人都彻底脱离政界,自食其力,你这么不遗余力的黑人究竟为那般?你的目的何在?
  @沈舟国画装裱 14楼
20:37:12  2、为了防止抓来的壮丁逃跑,行军途中收去他们的裤带,迫使其用两手提着裤子走路  面对如此摧残,被抓来的壮丁当然时刻惦记着如何逃脱,有些甚至采取了极端手段:  “壮丁入伍后,受到各种残酷虐待,到忍无可忍的时候,就铤而走险,暴动逃命。例如第二十补充兵训练处第三团……有一次,一排新兵出操时,趁监视疏忽之际,一哄而散,四处逃走。在追捕时,打死新兵两名,捕回来十六七名。还有一次,当该团从万县接收壮丁......  -----------------------------  我记得那啥有士兵脱离队伍,两人皆被击毙。摧残这话查无实据。倒是一哄而散毫无组织纪律可言。按咱家看法,这一排都该枪毙。比起后来在朝鲜战场,单衣冒零下三十五的严寒冲击敌方精锐火力覆盖区域,更况且,还通常是在饿肚子的条件下。。。。嘿嘿,和这个比,那真是天堂啦。。。更何况,抓去的目的是抗日救国,救亡图存。而抗美援朝,嘿嘿。。。。。。。
  归根结底,老蒋的制度窟窿太大。你跑了就算完了。太仁慈啦。根本不进行秋后算账。比如,你一旦跑路,全家就定为黑分子,全家游街批斗,家长细铁丝吊门槛挂脖子示众,抓到的一律送劳改营劳动改造。不信你们还敢逃跑。
  比如征粮这玩意,据说征得时候木有抓到你,这粮就没法征。说起来让人不可思议。他人不在婆娘还在嘛。抬门扭锁,牵牛扒房,看他还敢逃粮不?
  哈哈哈哈,看看,事关自己利益时,什么民主呀,人权呀,自由呀,统统都不要了。  
  哈哈哈哈,看看,事关自己利益时,什么民主呀,人权呀,自由呀,统统都不要了。
  如果今天打日本 自带干粮 子弹自费 军队只给我武器 没工资 死了没赔偿 我去
  @野狐禅莫高
20:50:44  归根结底,老蒋的制度窟窿太大。你跑了就算完了。太仁慈啦。根本不进行秋后算账。比如,你一旦跑路,全家就定为黑分子,全家游街批斗,家长细铁丝吊门槛挂脖子示众,抓到的一律送劳改营劳动改造。不信你们还敢逃跑。  -----------------------------  逃的人太多了,他根本来不及报复,解放后参军是天大的喜事,高兴都来不及,哪里还会跑路,拥军优属更是众所周知的,你的污蔑是骗不了人的。
  国民党政权倒台的原因之一:抓壮丁  发布时间: 17:28:50 来源:《快乐老人报》-枫网  看过电影《王保长抓壮丁》,知道这是从艺术形象上,理解抓壮丁,是国民党时期强制征兵的一种独特方式。而我不止是从电影银幕上看到过抓壮丁,我还亲眼目睹过抓壮丁!  那是1947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不久,本来应该是一个和平时期,国民党蒋介石却燃起了战火,发动了内战,为了征集兵源,国民政府发出"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带强制性法令,家中有适龄男性青年,三个人中有一人,五个人中有二人要去当壮丁。老百姓知道当壮丁,是去替当局当炮灰,都不愿意去。于是乡公所派乡丁,在保长带领下,到征兵对象家中,将人绳捆索绑抓去当兵,这种行为叫"抓壮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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