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小区物业合同在小区内丢失物业给不给陪

电单车在小区丢失,物业该不该赔? _当代生活报_广西新闻网
第015版:都市·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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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小区,要拿出入牌;出小区,凭的也是出入牌
电单车在小区丢失,物业该不该赔?
当代生活报&& &&&& &&&&
  ■生活报记者&农芝&实习生&罗媛  观点碰撞  车主:车辆凭牌出入,物业不保证车辆的安全,发这个牌有什么用?发了牌就得负责任。  物业:没有向业主收取车辆保管费,没有保管的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物业管理合同明确规定,物业有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般义务,如果物业方过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电单车都是凭牌出入,小偷是怎么把我的电单车开出去的?物业解释不清,也不同意赔偿。”昨日,南宁市民容先生向本报社区记者姐妹团反映,称他8月29日晚9时左右在小区内遗失了一辆电单车,他找小区物业协助找小偷时,物业说调不出监控录像。电单车被盗地点在小区,容先生认为物业应给予一些赔偿。但是,物业称并没有向业主收车辆保管费,因此没有赔偿责任。对此,容先生气愤地说,怎么可能没有责任,车辆进出小区都发放了出入牌,“牌还在我手上,车不见了,这就是他们的过失。”  容先生是广西工人医院宿舍区临江阁的住户。他反映,不管什么人,骑电单车进入小区,门口的物业保安都会发放一张出入牌作为进出的凭证,出门时,只有出示出入牌才能放行,因此他觉得有出入牌在手,电单车就增加了几分安全。但是,丢车的事情还是发生了,8月29日晚,他和爱人出去散步,回来时却发现自己停在楼梯口的电单车不翼而飞。  于是,他到物业办公室找相关人员,要求对方调出监控录像,但物业却说监控录像无法调出。容先生当即向派出所报了案。容先生认为,是物业的过失才导致他的电单车被盗,于是找物业理论,但物业方答复,物业并没有向业主收取车辆保管费,没有保管的义务,因此,业主车辆被盗不应由物业承担赔偿责任。容先生不服,多次找到物业理论,但均无果。“发出入牌就是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不然发这个牌有什么用?发了牌他们就得负起责任,这个责任没有担好,就是他们的过失,理应赔偿。”  该小区物业公司深圳北方物业公司一位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电单车被盗这一类情况,他们首先会调查具体情况,若属实,他们会协助失主向派出所报案,最终由警方来处理。由于他们并未收取业主的车辆保管费,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  对于容先生的遭遇,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的黄耀彬律师认为,物业管理费未包含车辆保管费的,物业发放的车辆出入牌可以视为是场地占用费。但是,物业管理合同明确规定,物业有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般义务,如果是因为物业方过失(包括保安上班时间离岗、未出示车辆出入牌即放行等)导致业主的财产损失,物业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物业方称未收取车辆保管费,如果容先生能够举证说明是物业方过失造成他的电单车被盗,可以向物业索要相应的赔偿。黄律师建议,容先生目前可以等待,看民警能否查出他的电单车被盗的原因,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小区物业,要求赔偿,但这样做面临的是举证难的问题。  新闻链接  南宁:业主电动车被盗&物业被判赔1140元  小云家住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一小区。去年5月的一天,她停放在小区的电动车不翼而飞。这辆电动车是她2007年7月花2000元买来的。小云认为,自己已经交了保管费,电动车被盗,物业要赔偿。但物业却声称,他们收取的是停车费,不是保管费,因此对电动车被盗不负责。  良庆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云提供的《电动车出入卡》及交费《收款收据》,证明双方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电动车出入卡上明确规定“无卡不予电动车出入停车场”,小云的电动车出入卡仍在其手上,而车辆已丢失,说明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瑕疵,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小云电动车损失费1140元。  昆明:物管被判担责四成  小区里发生电动车被盗事件,如果业主并没交纳保管费,电动车被盗,物管是否该担责?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曾审理一起这样的案子,法院最终判决:物管对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具有一定安保义务,业主的电动车被盗物管理应担责,但基于业主没有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区域,所以业主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法院确认由李某自己对电动车丢失的损害后果承担60%的责任,物管承担40%的责任。&  你的心事我来听;你的困难我来帮;  你的快乐我分享;你的故事我来写。  兴宁区:唐柳凤&  青秀区、邕宁区:农芝&  江南区、良庆区:玉颖&  西乡塘区:梁如雪&&  覃燕燕&  【报料电话】  生活报  LIFE  DAILY  MODERN  当代  姐妹团  社区记者姐妹团,尽心围着读者转!  社区记者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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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在小区内丢失 业主和物业人员起争执
来源:沂蒙晚报   11:08:18
&电动三轮车丢失后,王先生又买了一辆相同的车,他告诉记者,之前那辆苹果绿的电动三轮车就是在这里被盗走的。 今年刚买的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小区里“不翼而飞”,被盗业主找物业理论时却遭人推搡。5日上午,家住北城新区祥园小区D10号楼的居民王先生拨打沂蒙晚报新闻热线反映了最近遇到的一件烦心事。据王先生介绍,今年10月28日21点左右,女儿回家后问了他一句家里的电动三轮车停哪了?王先生随口回了一句,在楼下充电啊,天天不都放那充电吗?“可我刚才上楼的时候没看见呀。”女儿的一句话让王先生大惊失色。他赶紧跑下楼一看,停在楼前路边的电动车果然不见了。“车子是今年5月份花了4600块钱买的,平时接送孩子放学、买买菜什么的,很方便,晚上就放在楼下充电。”王先生说,楼上有不少业主像他一样,嫌搬运电动车麻烦,平时车子就放在楼下,然后从家里扯出一条电线连接移动插座用来充电。发现电动车丢失,王先生和女儿立刻赶到小区监控室,说明情况后要求保安调取小区内的监控录像,保安立刻配合王先生一同查看小区监控。“录像显示,电动车是在10月28日20点46分被人从东门开出小区的。”王先生说,夜晚监控录像比较模糊,看不清骑车人的样子。10月29日早,王先生来到小区物业,就电动车丢失一事想向物业讨个说法,物业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需要先调查一下情况,之后会给王先生一个答复,并建议王先生去附近派出所报案。“我去派出所报了案,然后一直等到11月4日,也没等到物业的说法,4日下午,我又去了物业公司。”王先生说,这次物业一位姓姚的负责人倒是给出了明确的答复,说电动车丢失和物业没有关系,物业不承担责任。随后,王先生和物业人员发生争执。“当时那个姓姚的负责人喝了酒,上来揪着我的衣领推了我几把。我见他喝了酒,不想和他动手,我一个60多岁的人肯定不是一个年轻小伙的对手。”王先生对沂蒙晚报记者说道。在小区采访中,王先生的说法得到了几名其他业主的证实。“当时物业有个小伙子确实动手推了老王几把,看样子还喝了点酒。这种做法不合适,再怎么吵,动手推人是不对的。”一位大娘说道。5日14点,记者来到了祥园小区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先生所说的那位姚姓负责人不在公司,其他两名物业工作人员称对该事件不知情。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那位姚姓负责人,对方称王先生当时蛮不讲理,他也没有对王先生动手。他说:“你们是媒体,我们是物业服务部门,咱们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我不想多说。” 律师观点:责任认定要看合同约定电动车在小区内丢失,物业究竟该不该承担责任?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认为: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先生的电动车在小区内被盗,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责任,主要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此是否有约定。如果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管理公司有保证小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的义务,那么小区居民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中就包含了物业公司保证小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的费用。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负相应的责任。反之,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上述义务,那王先生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物业公司总部:将调查核实此事5日下午16点,记者联系到了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总部,就此事询问了总部人员的态度。一名负责处理投诉事宜的谭姓经理表示,该事件她目前尚不知情,至于那名姚姓负责人究竟有没有对业主动手她也不太清楚,总公司会尽快对该事件进行核实。业主的电动车在小区内丢失,物业该不该承担责任?谭姓经理表示,物业的主要工作是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日常管理,如果业主的车辆在小区内丢失,而之前又没有专门委托物业人员进行看管的话,物业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另外,车辆丢失还需要看车辆当时是不是停在物业指定的停车区域,有没有上锁。“当然,业主在小区内丢失物品,我们也非常着急,会尽量协助公安部门的工作,尽快将被盗物品找回。”谭姓经理说。(记者衣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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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小区内被偷物业公司需赔偿吗?
律师称业主交了物业费,车辆丢失物业公司应部分赔偿
合肥市医疗保险费率将有所调整。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
&&&&晨报讯 范大哥的电动车在小区被偷了,小偷找不到,他想找物业寻求赔偿。但他的电动车是停在小区的地下车库,属于公共停车场所,且没有收取任何看管费用,对此范大哥有疑问,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事件:范大哥家住青阳路,一个星期前,他的电动车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库里被偷了。“当时我把车停在小区的地下车库,后来第二天早上回来看就没有了。”我问了小区保安,都说没有注意到。跟物业公司沟通,但对方解释,因为地下车库属于公共停车区域,且没有收取任何看管的费用,所以不承担责任。
&&&&这种说法让范大哥觉得有疑问。“虽然我没有交钱,但是在小区里面,物业应该有看管的义务。”范大哥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能否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记者帮忙:就此记者咨询了合肥市法律援助热线,一位王姓律师称:“市民遇到的这种情况,虽然没有缴纳费用,但物业公司还是应该尽到看管义务。”“因为业主入住小区后缴纳了物业费,这就意味着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物业应该向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因为看管不善导致业主的车辆遗失,物业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市民也有理由找物业公司要求部分赔偿。”
&&&&晨报记者 孙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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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动车在小区丢了,小区有没有责任。我可以向物业提出赔偿吗 我想知道我可以向物业索赔吗,可是我交房已经7个月了,在小区门口有一个上年纪的人坐着,更不用说车棚。我们想让物业给我们一个说法,只是每天有人收垃圾。小区也没门亭,没有地下室,售楼的服务员告诉我们,只是白天在门口坐着一个人,她就不给交电费,小区连个垃圾筒都没,小区里什么也没有。小区只有白天的时候。我们买的是小户型,而且西北角的墙也没建好。我拒交物业费,我们小区已经丢了好几辆电动车了,也没有正式的保安,晚上跟本没有人值班,可是没人管。当时买房时,小区有车棚我们小区只有四栋楼,而且入住率也很低 匿名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丢了,小区有没有责任。我可以向物业提出赔偿吗
你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费缴纳的时候,一般第一次应该给你看此小区物业管理细则,但是一般物业与业主签的都是格式合同。小区内安全设施没保证物业公司不尽责任。你应该找找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完全可以联合其他业主。炒了物业公司你说的这情况可以索赔
热心网友
果你交了停车费的话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去找物业协商。但在小区丢的车,物业肯定有责任的,甚至可以去打官司。没有的话就不好办了
热心网友  □记者 淑娅
  中国菏泽网消息
近日,家住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的刘先生向本报反映说,几天前,他因为一时懒惰将自己的电动车放在小区内的楼道里,没想到电瓶被人盗了。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所住楼栋的单元门已坏了一段时间了,小区内没有监控,什么人都可以随便进入。他让物业公司赔偿,可物业公司拒绝了。
  记者调查发现,“老小区”丢东西很常见
  “我每月定期交物业费,而我的电瓶是在小区内丢的,为何物业公司不承担一定的责任?”刘先生气愤地说,对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态度,他无法接受。
  记者近日走访发现,菏泽城区不少“老小区”都存在安全隐患,小区大门大敞,陌生人随便出入;小区内没有监控;还有不少单元门已经毁坏形同虚设,因此丢东西的事情时有发生。
  对此,业主们也都抱怨连连。“我所住楼栋的单元门已经坏了很长时间了,物业公司说维修单元门要我们业主承担维修费用,但有的业主同意,有的业主不同意,所以这维修单元门的事情就一直拖着,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说法。”家住菏泽新闻家园小区的王女士说,单元门大敞不就让小偷有了可乘之机?
  “我们小区也经常丢东西,有时一夜间两三辆电瓶车上的电瓶被偷。”家住菏泽众鑫园小区的谢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家的储藏室就被小偷撬了,电瓶和500元钱被盗,但小区内没有安装监控,没有拍到小偷的面目。
  业主财产丢失,物业是否有责任?
  如果业主的财产丢失,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
  记者日前走访了几家物业公司,其负责人都认为不应该承担责任。
  “有些业主图方便,将电车或者自行车放在楼道或者楼下,他们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丢失了我们是不会赔付的。在《物业法》上,物业保安只是秩序维护员,是不承担保护公共财产安全的。如果我们看到有人行窃,就会去管,不会不闻不问。”菏泽牡丹嘉园物业负责人王经理说。
  随后,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本报律师团律师张怀思。他说,首先要看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建立了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合同关系。如果双方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业主的电动自行车在小区停放过程中丢失,物业公司就应当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要看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对小区管理过程中,应当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管理过程中没有完全履行这套安全管理制度,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对业主电瓶自行车电瓶丢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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