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富源县车管所注销驾校学籍档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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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法制日&&阅读:次&&来源:&&[]& []
【简述】2014年,富源政法机关在县委和上级政法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政法服务党的事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需求理念,深入推平安富源建设、法治富源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平安富源建设】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注重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分析和研判,及时掌握社会稳定面上动态和特殊群体活动动向,有效防止煽动策划非法聚集、炒作热点问题、恶意制造政治谣言等问题发生,全年共收集各类敌、社、政情情报信息1200余条。保持了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的高压态势,对原在册的邪教组织和重点人员重新进行了摸底排查,严密掌控&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活动动向,适时开展查禁取缔邪教活动,对新发现的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人员,坚持教育转化和关心帮扶并举,切实减少社会危害。强化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控,2014年,对全县的3个境外非政府组织坚持依法登记、依法管理,密切掌握其活动情况,积极加以引导,始终将其活动控制在法律允许和行政批准的范围内。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4月组建富源县信访维稳综合协调组,对全县重大信访维稳问题进行交办、督办、亲自办,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有效增强信访维稳工作力量,2014年协调组共开展信访督办3批165人次,督办化解信访问题112件,亲自办结9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按照村民小组每3天、村委会每7天、乡镇每15天、县级每30天一排查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定期研判化解,2014年,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181件,化解3963件,成功率94.78%。深入开展了化解积案&百日会战&行动,共化解市级交办积案20件,化解率68.97%,化解县级交办案件281件,化解率50.09%。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4年,共对6个重大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均为准予实施项目;完成了68对矿井的风险评估工作,并逐矿形成报告、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圆满完成重要时期维稳任务,2014年,县维稳办发出稳定预警通知23次,及时妥处群体上访苗头隐患18起,稳控重点人员15人,确保了在南博会、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会议期间、省市两会等重大时期的社会稳定。三是全力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县城创建工作,在学习借鉴沾益、马龙等地全国平安城市创建工作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八个杜绝&、&八个稳中有降&、&八个稳中有升&目标,草拟了《富源县创建全国平安县城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工程,以争创&先进平安县(市)区&为契机,不断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层次,2014年,县委政府命名表彰21个平安村(社)、4个平安小区、24个平安煤矿;市委政府命名表彰4个平安乡镇、4个单位。四是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围绕提升公众安全感、执法满意度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了&灭枪行动&、&重点整治&等专项行动。2014年,公安机关共刑事立案3651起,破获1609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下降10.33个百分点,破案上升1.12个百分点,抓获作案人员617人;成功打掉犯罪团伙21个,抓获团伙成员119名;受理各类治安案件1057起,查处1039起,查处违法人员914人。在加强单位内部防范和农村群防群治的同时,对城乡主要街道分区巡防,突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采取人防物防技防、车巡与步巡、公开巡逻与秘密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高发时段和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全天候、动态化、立体化巡防,2014年,继续推进了300个高清视频监控点的新建、改造和9个卡点18个车道的高清视频抓拍系统建设,对城乡主要街道、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24小时动态巡逻和特殊时段定点防控。深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扫黄禁赌、缉枪治爆、冬春社会治安&等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查获收缴各类赌博机160台,端掉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窝点10个,抓获涉案人员25人,城区侵财案件和故意伤害案件同比分别下降了20.11%和29.05%。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纳入帮扶管控体系,借助信息平台,以标本兼治的方式,加强治安管理,2014年,共登记流动人口10882人,办理居住证4906份;收戒吸毒人员147名,社区服刑人员711人,核查清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7人,疑似精神病人28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注重公共安全管理,公安机关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监管,配合主管部门抓好食品药品、环境污染、危爆物品等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确保社会安全稳定。2014年,无重大交通事故和涉危涉爆案(事)件发生。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县委政法委加强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引导,将其正确引导到所属政法机关,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消化存量、控制增量。2014年,全县各政法部门受理涉法涉诉案件80件(上级交办7件),办结80件,办结率100%。
【法治富源建设】& 一是执法司法程序透明公开。县法院加大了&阳光司法&力度,实现了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增强了立案、审判、执行、裁判文书公开时效,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案件自助查询、诉讼费计算、法律法规查询、案件审判进程系统,当事人可以自助查询案件审判节点,详细了解案件办理情况。2014年,组织开展阳光司法活动36件次;新增了20名专业技能人民陪审员,富源法院被确定为全国陪审工作改革试点法院,云南省唯一一家参与改革的试点法院。县检察院适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了解相关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及时通报自侦案件办案情况,搭建人民监督员的知情平台。公安机关积极接受法律监督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力推行阳光执法,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监督电话等方式,不断增强执法服务行为的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司法局主动接受县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同时,利用报纸、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受案范围、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增强法律服务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二是执法司法监督力度加强。强化了案件评查力度,11月24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从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中抽调7人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复查工作组,通过对抽取的48本卷宗进行评查,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了侦查、审判及监所工作的监督检察,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255件378人,依法批准逮捕181件246人,不予批捕73件127人。加大监所检察工作力度,县委政法委组织政法部门相关干部学习《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并对全县范围内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专项摸底行动,查清档案中的审查人和审查单位对审查情况的具体意见和相关建议,确保谁审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2014年,县检察院加大了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的审查监督力度,共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投劳案件577人次、留所服刑减刑案件90人次,纠正监管违法17起,对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及时发出监督意见36件次,全县无重大司法腐败案件发生。三是法律援助范围扩大。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创先争优的各项要求,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2014年,政务服务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36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法律援助中心解答法律咨询56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5件,为贫弱群体免收法律服务费154.5万余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929.5万余元。
【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建设。各政法机关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广大政法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把理想信念教育与政法实践工作相结合,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4年共表彰2013年度政法工作先进集体22个、先进个人30人。二是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各政法部门加大了政法干警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把政法干警入口关,从源头上保障了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新进干警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有效提升了政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2014年,全县政法干警共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0期1000余人次。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的宗旨教育、法制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履行廉政建设职责,坚持一手抓政法业务,一手抓政法系统的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政法工作计划,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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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2014年,富源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公安中心工作,以社会和谐稳定为总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推进&法治富源、平安富源&建设为载体,敏锐感知、主动作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准确把握社会稳定的阶段性特征,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苗头,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共收集各类信息3500余条。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批准反恐怖大队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妥善处置了大客车驾驶员罢运、四川甘孜藏民到富源&讨债&等事件,红土田煤矿瓦斯事故、县城洪涝等事故、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未发生影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大案事件。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紧紧围绕煤炭转型升级、煤矿整合、矿村纠纷、征地拆迁、劳资纠纷、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和下岗职工、涉军涉师等重点群体,深入开展经常性、滚动性排查化解工作,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思想教育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了民转刑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发生。共排查矛盾纠纷839起,疏导化解764起。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学习借鉴外地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经验,健全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了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四包一&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了驻京驻省信访值班工作,深入开展了集中化解信访积案&百日会战&行动,将信访问题解决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共接来信来访49件,引导分流21件,受理办结28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切实提高网上防范控制、打击处置和对抗能力,监测、发现、删除本地有害信息30条、异地有害信息1500条,发现处置本地舆情86起,开展舆情导控120余次,在国内知名网站、论坛、贴吧等发布主帖300余条,跟帖评论900余条,维护了互联网安全。
【打击违法犯罪】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为切入点,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了冬春社会治安整治和重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68起,发案同比下降了10.33%,破案绝对数同比上升了1.12%;抓获作案成员671人、网上逃犯109人(其中外省逃犯29名),缴获财物总价值450余万元,打掉犯罪团伙21个119人(其中恶势力团伙3个),整治收赃销赃窝点6个;成功办结公安部督办的&7.27&泡么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成功破获了省厅督办的耿士元系列盗窃案,以及万能等人系列撬砸车玻璃盗窃案、&2.21&故意伤害致死案和&5.11&特大杀人案和&11.08&特大放火杀人案等大案要案;发生命案15起,破获14起,破案率为93.33%,为2000年来命案发案较低的一年。受理治安案件1057起,查处1039起914人。深化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非法集资犯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有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97起,立案94起,破获案件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逃犯14人(逃往境外逃犯2人),查获非渠道烟叶5950千克、卷烟2420条,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强力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共收戒吸毒人员296名,其中强制隔离戒毒109名,社区戒毒67名,社区康复120人;查破毒品案件65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1起,抓获嫌疑人61人,缴获毒品30.1336千克、麻黄碱550.04千克;侦办零星贩毒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缴获毒品160.32克;铲除零星种植罂粟1000余株,教育处罚3人;开展禁毒宣传30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万余人。
【社会治安防控】完善街面防控网。继续扎实推进城区巡逻防控体制改革,从全局民警中选调体能、技能优秀的民警10人充实到巡特警大队,完善以巡特警大队和城区派出所为主体专门巡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局机关民警参与城区巡逻、保点责任制和重要敏感节点武警联合武装巡逻机制,构建网格化、立体化巡防网络,大力压缩违法犯罪时空。共盘查人员13000余人次、车辆8000余辆次,协助处置案件130起,调解纠纷150起,救助群众350起,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64人,破获案件154起;城区&两抢&案件、入室盗窃案件、故意伤害案件、盗窃机动车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7%、18.5%、27%、14%。完善视频监控网。做好已建县城300个高清视频监控点、乡镇118个视频探头及9个卡点18个车道的高清视频抓拍系统的维护工作,完成黄泥河、十八连山2个卡点4个车道的视频抓拍机动车辆系统建设,整合企事业单位自建视频监控探头962个,做好新增高清视频监控200点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健全完善视频巡控机制,24小时不间断&鼠标巡逻&,有效提高了监控发现率。利用视频监控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协破刑事案件197起,协助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26起,协助处置突发事件13起,服务群众55起。健全完善片区中心警务工作机制。巩固提升片区中心警务室建设成果,调整、规范34个警务区,配备民警78人、辅警266人,共采集、录入、维护信息378万余条,排查调解矛盾纠纷216起,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7人,破获案件150起,全县盗窃牲畜、盗窃摩托车、入室盗窃等侵财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2.67%。其它工作。开展了医疗机构突出治安问题整治、行业场所清查整治及西南成品油管道、重点单位内部、&三电&设施、中小学幼儿园等治安保卫工作。
【社会治理】实有人口管理精细化。共办理二代证60214份、临时身份证506份,为在校毕业生开通&绿色通道&办证5000余人,办理&农转城&17968人,办理户籍主项变更1592人,受理网上迁移1675人次,办理出生登记13986人,补录遗漏人口1655人,注销人口3608人,人口信息六项指标均达100%,人口数据质量名列全市前列;受理公民出国(境)申请3482人次,出入境服务窗口被评为&全省文明窗口&;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33个协管员56人,管理流动人口10816人,发放居住证2896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共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3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2205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0起、死亡17人,受伤29人,直接经济损失169260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下降49.62%、46.34%、54.71%。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共检查发现火灾隐患1204处,督促整改1204处;发生火灾53起,受灾62户,受伤1人,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50.79万元。强化治安安全管理。共检查涉危涉爆单位3311家次,排查整改隐患372起,完成152家停产整顿煤炭企业炸药、雷管封存转移任务;收缴各类枪支19支、子弹154发、炸药8656.8千克、雷管44106枚、管制刀具122把、弩2把;查破非法制造、持有、储存枪支弹药案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收缴改装枪支3支、自制仿六四式手枪1支、射钉枪2支、子弹3枚、射钉弹20枚、钢珠49颗;端掉游戏机赌博窝点10个,查获赌博机150余台、拆除电脑主板50块,净化了社会环境。强化监所安全管理。以创建&平安监所&为载体,全面落实监所管理措施,确保了监所绝对安全,10月14日全市看守所&五化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富源召开,富源县看守所作交流经验。
【信息化建设】本着&服务实战&和&管用、实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增量数据常态化采集维护机制,全面采集各类公安业务信息,为全警共享、实战应用提供源头活水;紧紧围绕动态管控、预警防范、打击犯罪,以实战需求为导向,以普及应用为核心,以取得实效为根本,着力提升情报研判支撑决策、信息化引领实战水平,公安信息化服务民生、治安防控、侦查破案显著提升。共采集公安信息1426万条;利用信息化手段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2名、逃犯70名,破获案件472起。
【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质量考核为抓手,着力加强执法主体能力素质、执法质量和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法制工作水平有新突破。认真落实法制工作联系点制度,健全法制大队、执法办案部门&定点挂钩、提前介入、两级联动&的法制保障指挥体系,强化了法制支撑保障;继续坚持案件五级审核把关、执法质量终身负责、法制民警准入、法制员派驻、执法办案会商、案件评查、案件质量考核奖惩等制度,以科学管用的执法制度体系强化民警的法治意识、执法理念,自觉养成规范执法、文明执勤的良好职业习惯。共审核批准刑事拘留272件374人,提请批准逮捕225件338人,检察院批准逮捕203件298人,批捕率为90.2%,取保候审96件129人,起诉164件263人,批捕后的起诉率100%;审批行政拘留案件154件207人,强制隔离戒毒102件109人,无人民法院判决无罪、人民检察院发检察建议和国家赔偿案件;县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以解决实际问题和服务民生为重点,以窗口建设为载体,积极拓展服务思路,转变服务方式,挖掘服务潜力,开通&网上公安局&,深入开展&大走访&等活动,组织开展110、交通、禁毒、消防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共走访群众家庭4155户、单位企业312家,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5类20条,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22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40起;在各类媒体刊载播放新闻稿件271篇条,富源警视播出22期,云南公安手机报采用30条,&富源警方&微博发布广播431条、转播427条;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7次,提供法制咨询1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次,进一步展现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了警民关系融洽。
【派出所建设】以派出所等级评定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派出所软、硬件建设,胜境派出所完成组建并正常投入工作,全局一、二级派出所6个,三级派出所5个,无不达标派出所,派出所&四区七室&建设全部达标,新参加工工作民警全部分配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占全局警力的50%以上,派出所保一方平安的综合实力不断提高;进一步改善派出所勤务模式,中安派出所实行了四队一室建制,古敢派出所实行综合勤务模式,其余9个农村派出所实行三队一室建制,勤务指挥室的&枢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4年2月以来,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富源县公安局坚持公安业务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两手抓、两促进,用教育实践活动促进队伍建设,用业务工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现了公安队伍思想作风有明显转变、素质能力有明显提升、服务效能有明显提高的目标,扎实推进社会维稳等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开展,为平安和谐富源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期间,共集中查摆出局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176条,27个党支部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860余条;列出6项&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事项,逐项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确定了15项专项整治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开出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压缩会议21次,精简文件66份,清理各类表彰活动2个,整治会议纪律16次;警用车辆管理使用更加规范,&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城区三轮车集中整治、机动车异地检测等专项整治任务已取得了成效。
【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思想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门转变作风&十项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作风转变年&、&三强三比&等活动,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强化群众观念,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文明的执法要求。深入推进队伍能力建设。以绩效考核为载体,推动工作落实;把教育训练作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根本途径,着力提升公安民警的实战本领和落实力。深入推进民警执行力建设。强化民警的养成教育,把警令畅通作为执行力建设的前提条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警纪警规,严肃查处违纪民警3起5人,谈话诫勉勉3人,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深入推进关爱民警工作。尊重民警主体地位,关心民警成长进步,解决民警实际困难,舒缓民警身心压力,激发民警创造潜能,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了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亲和力。有1个部门、2名民警被公安部表彰,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平安城市先进单位&,2个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4个部门被市局、县委政法委表彰,23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9名民警被市局、县委政府表彰,83名民警被县局表彰奖励,激励了民警的斗志,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聚集了警营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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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2014年,富源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院共受理案件3010件,审执结2905件,结案率为96.51%,同比收案率增长28.42%,结案率下降2.68%。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刑事审判】一是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依法惩罚各类刑事犯罪,县法院受理刑事案件349件,审结340件,结案率97.42%,生效判决罪犯457人,同比分别下降了3.07%和2.03%。二是增进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院审结抢劫、强奸、贩卖运输毒品、故意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243件61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的591人,占判处人数的96.70%。依法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案件89件124人,依法审理了备受关注的王某、杨某等29名被告人涉嫌盗窃、抢劫等犯罪案。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就逮捕被告人、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中遇到的具体业务往来进行座谈协调,理顺了工作关系;加强对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非法集资等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三是依法惩治各种职务犯罪。全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21人,依法审理了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原副局长蔡某受贿案,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原发证中心主任李某贪污受贿案、中安街道办海田村委会马某等5名村干部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审理了富源县红土田煤矿等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和渎职罪案。严格规范职务犯罪非监禁刑的适用,职务犯罪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比例较上年明显下降,有效维护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四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做好轻微刑事、刑事自诉案件的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加强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对违反监外执行规定的罪犯,依法予以撤销缓刑。强化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集中对未成年人罪犯开展回访帮教21批次,到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0余次。
【民商事及行政审判】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全院受理民事案件1741件,审结1654件,结案率为82.1%,同比收案率增长22.97%,结案率下降了3.75 %。依法保障涉诉民生权益。及时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房地产纠纷案件。针对今年煤炭市场低迷,民间借贷纠纷的迅速增长的态势,认真分析形势,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案件及时移送侦查机关,对有可能转移财产的被告及时进行财产查封、冻结。积极与房管、银行、煤炭等部门协调,形成快捷的查询、冻结渠道,理顺业务的办理流程,及时汇总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加强调研,完成《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的调研报告。依法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案49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6.14%,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军案件,成功调处了军人陈某离婚案件,有效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妥善调处民事纠纷。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全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829件,调解撤诉率达50.12%,继续保持较高水平。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与综治、司法、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对接,加大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73件,增强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院共受理行政案件7件,审结7件,比去年同期多收4件,结案率100%。
【执行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全院受理执行案件912件,执结903件,执结率为99.01%,同比收案增长44.53%,实际执结率下降了0.99%。进一步提升执行实效。规范执行案件受理工作,依法受理执行案件912件,比去年同期多收281件,同比增长44.53%,申请执行标的额8644.02万元,实际执结标的额达6529.1万元,同比增长267.85%,创历史新高。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履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公开拒不执行人即&老赖&&黑名单&48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87人次,对一件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案件移送侦查机关侦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大对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力度,提高统筹规划能力,以提前部署、超前规划,避免重复投资的眼光,全面落实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协调联动。截至目前,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已完成同公安、国土资源、银行、工商管理等部门的信息联网准备工作。
【审判监督】加大内部审判监督力度,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件,审结1件。在加强审务督察、裁判文书评查等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不断集聚司法公正的正能量。加强审判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就一段时期的本院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提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动院长、庭长带头,以&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方式开展阳光司法活动49件次,增强院长、庭长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能力和实效。及时调查和反馈群众反映的法院工作人员纪律问题。对当事人、群众反映的法官工作纪律和在执行职务中存在的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给群众以交代,还法官以清白。
【司法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依法治国成为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针对基层司法工作特点积极做好基础工作,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努力实现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行。深化司法公开。继续加大阳光司法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增强立案、审判、执行、裁判文书公开时效,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案件自助查询、诉讼费计算、法律法规查询、案件审判流程系统,当事人可以自助查询案件审判节点,详细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027份,及时发布审判信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共编发信息简报63期,共108篇,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春城晚报》、《曲靖日报》等媒体发布新闻稿件100余篇,收到良好社会效果;进一步规范&富源县人民法院网&、&富源法院微博&等自媒体的建设工作,在门户网站发布稿件100余篇,发布微博198条,粉丝数呈快速增长趋势,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推进信访机制改革。推动信访机制改革,在去年成立信访办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信访工作机制,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来信来访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治化途径解决,进一步规范&院长接待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努力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实现了涉诉信访案件的零增长。
【陪审员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人民陪审员试点改革工作进程。年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改革试点法院的基本要求,制定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法院审批后实施。一年来,富源法院不断完善陪审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陪审员选任退出机制、完善陪审员教育培训、参审、随机抽取等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工作,规范管理乡镇人民陪审员工作室。启动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再次针对现有人民陪审员结构不合理的现状进行了调整,充实了人民陪审员专业化不足的倾向,增选了涉及国土、水利、环保、劳动争议等方面的人民陪审员20名,使得现有人民陪审员数达到了120名,人民陪审员与一线法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2:1配备。截止2014年11月15日,富源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总数达到1843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4.38%,参与送达2317件次,参与调解2013件次,参与执行729件次,参与法制宣传87件次等,人民陪审员试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和《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的高度关注,《人民法院报》三次大篇幅报道了富源人民陪审工作改革试点取得的成效,得到社会一致肯定和好评,受邀参与全国人民陪审工作改革试点珠海座谈会。
【队伍建设】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聚焦&四风&查摆了6个方面20余项突出问题,制定32项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以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和规范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对法院干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开展四期道德讲堂活动,以身边人,讲身边事,学经典、学模范,以道德典型的引领作用,坚定法官的理想信念,坚定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和落实以阳光司法、裁判文书质量评查为依托,积极组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报送工作,推动法官审判业务和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提升,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上级部门组织和举办的各种司法业务培训班,培训干警318人次,积极利用视屏培训会,对全院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截止10月底,富源法院获得省级表彰奖励1次,市级表彰奖励4次,县级表彰奖励5次;转变司法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和文件、简化接待、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其中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食堂,公务接待费减少了28%。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法官司法礼仪,努力提升司法形象。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以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为突破口,树立&问题意识&引导广大干警坚守法律底线,恪守职业道德。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建立健全党务、审务公开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制作党务、审务公开四期,公开内容设计法院审判执行、行政后勤等60余项内容。狠抓全院54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对党务、院务工作进行测评和分析研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审判基础建设】针对富源法院中心法庭建设基础薄弱的现状,院党组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加快推进墨红中心法庭建设协调工作,其建设工作已进入装修阶段;二是加快富村中心法庭建设选址及规划上报工作;三是推动黄泥河中心法庭改址重建工作的调研和黄泥河中心法庭市级文明单位的重审工作,借助县人大王涛主任将我县中心法庭建设薄弱的现状放映到省人代会,受到云南省高级法院张学群院长高度重视的契机,积极协调,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8月,张学群院长亲临富源调研法庭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快了中心法庭的建设进程;四是加快院机关审判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设的筹建工作,现已协调到位建设资金1200万元;五是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紧紧围绕解决&六难三案&问题,提升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展示法院形象,将机关大厅进行综合改造,设置清晰明确的诉讼引导标识,有导诉台、法警值班岗、诉讼服务自助查询系统、自助饮水机、急救小药箱等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强化案件管理系统的应用为带动,大力推进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动网上办公办案系统、数字化审判委员会、远程提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目前,全面实现了视屏会议、网上提审、远程电子签章等网上办案功能,2014年完成最高法院远程提审6次,完成远程电子签章790余份。加强院机关和三个中心法庭安检设备、安检系统的建设和投入,确保法庭安全。以&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抓手,全力提升法院对内、对外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建设水平。强化便民利民措施。以有效解决&六难、三案&问题为突破口,扎实做好便民利民工作。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假日立案、送法进村等活动;针对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等类型案件在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制作专题宣传材料共计2万余份,在集市、乡镇现场接受咨询、分发宣传材料答疑解惑;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自救小药箱,自动饮水机等,提升司法机关服务形象;继续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3万余元;加大执行救助工作力度,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人执行提供执行救助49万余元。
【监督联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决议,积极配合做好法官、人民陪审员的任免工作。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建立法院领导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代表、委员650余人次旁听43件案件的庭审,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进行及时回访办理。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以法院信息的形式,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开展情况,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观法院,通过企信通发送信息60余条,传递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回应关切,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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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2014年,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靠政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紧紧围绕市院总体工作思路和县委工作大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法治富源发挥了积极作用。
【刑事侦查监督】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提高批捕案件质量作为侦查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不断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追捕工作,建立健全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一律批准逮捕;对轻微犯罪案件以及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轻处理,慎用及少用逮捕措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在富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成立了检察官联络员办公室,与公安机关形成了打击毒品犯罪合力。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3件468人。经依法审查后,对其中321人决定批准逮捕;对其中66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对其中81人以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不予批捕。在办案中发现遗漏犯罪行为40人次,进行了追捕;对发现涉嫌犯罪但尚未受到追究的,要求侦查机关立案36件43人;对捕后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3件5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监督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件3人。
【刑事审判监督】严格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克服&重指控轻监督、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执法效果&的&四轻四重意识&,积极履行审判监督职责。重视判后审查,对畸轻畸重错判情况积极提起抗诉。坚持一案一报告,每案
必分析,规范办案流程,从制度上确保案件质量。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对立情绪的执法理念贯穿公诉工作全过程。同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8件523人,经依法审查,对其中484人依法提起公诉;对其中37人依法改变管辖;对其中1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作出法定不起诉;对其中7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作出相对不起诉;对其中32人,因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起诉。此外,对侦查机关遗漏的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追加起诉;对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抗诉,经二审法院纠正了错误判决4件4人。
【刑罚执行监督】一是加大了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的审查监督力度。共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投劳案件481人次,留所服刑减刑案件75人次。二是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情况监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监督纠正监管违法14起。三是全程纠防超期羁押。充分利用在押人员管理系统,对羁押期限适时监控,对期限即将届满的督促看守所预警提示催办,有效防止了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四是重视监外执行定期检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监外执行罪犯台账,并每月及时更新。积极参与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查工作,对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及时发出监督意见。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针对当事人不服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坚持抗诉和息诉并重原则,将公平公正与宣传法治贯穿于办案过程中。通过加大对民行检察工作职能宣传,扩大社会知情面,同时,加强与法院联系,处理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保证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全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件,经依法审查,对存在争议的判决,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上级机关进行抗诉2件。此外,监督民事行政生效判决执行93件次;支持起诉6件;协助上级机关办理申请抗诉案件2件;监督行政执法案件12件。在办案中,发现并移送相关案件线索10件。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探索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办案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对症下药&促其悔改,以量刑建议充分体现对涉案未成年人处罚上的轻缓刑事政策,促其从心灵深处认罪服法、回归社会。全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8件150人。对69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开展了社会调查;对其中5名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一年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对没有聘请辩护人的未成年人,指定法律援助50人次;对父母亲友不能到场实施监护职责的,聘请8名社会工作人员作为在场监护人。因工作成效明显,2014年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荣获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家部委授予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加大力度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重视与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重点查办了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着力查办了在本地影响恶劣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全年立办贪污案件2件7人,受贿案件4件4人,私分国有资产案件1件4人,总涉案金额772.5万元,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0万元。其中 500万元以上的1人。工作中,坚持对询问案件证人和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规范干警举止,做到了文明执法、确保办案安全和案件质量。二是积极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自觉地把反渎职侵权工作摆到县委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去推进,积极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积极查办发生在煤炭安全生产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保障煤炭生产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严格查办&4.21&矿难事故背后相关人员失职、渎职犯罪的同时,充分考虑事故对富源地方经济发展的多面影响,力争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全年立办滥用职权案件4件4人,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针对初查中发现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建议作出纪律处分3人,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执法办案,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个案立项预防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7件,开展犯罪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7份,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7件,均为相关单位和部门采纳,采纳率为100%。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579件次。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88次。与县纪委在中安监狱共同建成了&富源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全年累计参加警示教育人数达8470人次。
【社会矛盾化解】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历来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一是深入农村,结合&四群&教育开展社会热难点调查,进村入户了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综治维稳工作状况,同时,征询各阶层人员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结合所办案件自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将化解矛盾工作贯彻到执法办案过程中;通过派驻营上、黄泥河两个检察室延伸检察触角服务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解决辖区内热难点问题、化解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二是积极发挥控告申诉检察功能,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对接机制&、&涉检信访双向承诺机制&&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下访巡访工作机制&,贴近民生,着力抓好举报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信访线索77件,均已分流处理。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7件,均已办结息诉。对33件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对存在问题的3件进行了网络化预警,在相关案件当事人来访时,能及时做好疏导、解释和答复工作,并安抚上访人的情绪,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队伍建设与管理】一是求真务实强化作风建设。检察院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反&四风&为重点,广泛征求意见、查摆突出问题,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三严三实&等方面深刻挖掘思想根源,认真对照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及时加以整改。同时,结合检察机关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精简会议、文件材料,压缩&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在转变作风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学习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县委、上级院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力争使检察工作让人民满意,让地方党委满意,让上级检察机关满意。通过文明创建、道德讲堂活动,引领干警崇德向尚,秉承优良传统。提高宣传水平,大力宣传检察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动态及检察干警崭新的精神风貌。2014年富源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心系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挂钩扶贫点捐款捐物,筹措资金20余万元,为挂钩扶贫点群众解决行路难的问题。三是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述德等制度,强化领导班子监督管理。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保证了班子政治上的坚定性,增强了班子和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纳入检察工作整体,与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等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以建立廉政档案、执法业绩档案等措施进行规范管理。全年建立了52个干部廉政档案、9个部门43个个人执法业绩档案,并在本院局域网开设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专栏,有效规范了公正执法行为和强化了廉洁意识。对重点办案部门落实&一案三卡&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本院办理的12件20人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没有发现干警违纪违法办案的情况,发案单位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反映良好。对全院65名干警根据不同岗位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机关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自觉接受监督】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增强监督者必须首先接受监督的思想,让检察权在阳光下廉洁高效运行。自觉服从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通过主动报告工作、邀请视察座谈、评议出庭公诉案件以及发送工作简报等方式,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加强与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之下。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和特约检察员制度。增强人民监督的刚性,确保规定的案件无一例外进入人民监督程序。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通过&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访日、富源检察官方微博、微信等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检察权在阳光下廉洁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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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2014年,富源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按照&抓队伍、强基础、保安全、提质量、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职能作用,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法律宣传形式、人民调解机制、法律服务效果、队伍管理水平、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得到了全面提升,为建设平安、和谐富源作出了新的贡献。
【法治富源】一是出台《中共富源县委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对28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为加强司法行政促进&法治富源&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制定2014年度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意见,分解任务、细化要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学校&、&民主法治村&等区域和行业的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助推&法治富源&建设。全年完成&法治创建先进单位&4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6个,&诚信守法企业&217个、&法治学校&80个、&民主法治村&39个。三是在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学校&活动中,联合检察院、工商局和教育局,开展&送法进村(社区)、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自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来,深入到全县12个乡(镇、街道)开展&送法进村&活动33场次, &送法进校园&活动24场次。共发放《农村常用法律政策解答》20000本,《矿山煤炭安全法律知识读本》6000本,《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手册》15000本。出动宣传车4场(次),集市宣传4场(次),展出展板12块,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有近6万群众(含学生)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四是通过电视媒体开办普法栏目剧,扩大&法治富源&建设宣传效果。订购主要包括《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单位)》、《法律进企业》等&六五&普法系列音像教材,每周五晚9点到9点30分在县电视台播出。并结合县公安局开办的&富源警视&等栏目采取以案说法、访谈、短剧等形式,通过百姓身边的真实案例,详细讲解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帮助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五是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利用网络、手机等数字化科技手段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率和实效性,推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制度化、青少年学法规范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多样化、村(居)民学法实用化。六是积极贯彻上级对律师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事要解决、息诉息访&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制度,组织两个律师服务团积极参与全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协助县委政府调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扎实推进&法治富源&建设,有力地促进富源的和谐稳定。七是根据县委政府提出的&一片两线四园五湖八景&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司法局出动专门的宣传车辆,积极动员群众支持参与,掀起富源北片区开发高潮。
【社会矛盾化解】一是组织全县19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专干集中培训《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民调解法》和法律服务执业道德与执业规范和基层法律援助办法等法律法规,并邀请专家进行业务指导、交流调解工作经验,提高调解水平。与关工委、教育局联合组织司法所长、关工委主任和法治副校长进行青少年法治教育业务培训。二是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目前已协调建成包括人社、国土、农业、工商、卫生、安监、药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在内的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业园区人民调解组织11个,完善了工作制度,配备了专门人员,形成了人民调解工作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三是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城镇化建设重点项目,积极参与化解全县群体性疑难纠纷,如富源县&4.21&煤矿事故的善后处理、四川甘孜藏民与东恒集团矛盾纠纷的调处稳控和沪昆高铁征地拆迁、派局领导挂钩煤矿督促停产停稳等工作。四是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25人,占人民调解员总数的41.6%。2014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4987件,一般程序2049件,口头调解2936件,调解4987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4985件,成功率为99.9%,履行协议4985件,协议履行率为100%,防止群体性上访5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8件,防止民纠纷引起自杀案件11件。1~3季度全县共兑现&以案定补&36.498万元。
【特殊人群管理】一是安置帮教工作。按照&知外出去向、知现实表现、知经济来源、知交往关系&的工作原则,有效避免造成脱管和失控现象,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跟踪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聘请心理咨询师对重点帮教对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其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大大降低。截止目前,全县五年以内和三年以内安置帮教的对象共1176人,其中,刑释1108人,解教68人。2014年以来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50人,其中,刑释335人,解教15人。要求组织人员接送的35人,接回35人,接送率100%,安置并帮教350人,安置帮教率达100%以上。二是社区矫正工作。以创新社区矫正为切入点,按照&收得下、管得住、联得上、矫正好&的工作目标,依托&司法e通&信息管理平台,以&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聘请社区矫正专干,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教育、监管、帮扶等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职能的有效履行。截止2014年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91人,累计解除矫正880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11人,其中:缓刑642人(被宣告禁止令3人),假释48人,暂予监外执行21人。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3人,1人被撤销缓刑,1人被撤销假释,变更居住地4人,共接受委托调查评估120份,被采信120份。全年共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132次,91080人次受教育,个别谈话教育1686人次,组织社区服务132次9万人次,开展心理矫治专题教育4场次340人次受益,个案矫治4人次,累计发放手机739部。对社区服刑人员实现了&裁前评估、全员接收、分类管控、有效施教、解教跟踪、全程监督&的工作目标,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法律援助工作】富源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项措施,围绕全县&大项目建设年&和&加快城镇建设年&目标,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创先争优的各项要求,与工青妇一起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中安监狱和县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县移民局联系,为移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与劳动人社局联系,为工伤援助对象进行工伤认定,并在各乡(镇、街道)及用工人员在50人以上的企业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拓宽了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符合援助条件的100%受理。政务服务中心2014年以来解答法律咨询36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法律援助中心解答法律咨询56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9.6%,为贫弱群体免收法律服务费154.5万余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929.5万余元。
【公证工作】富源县公证处认真落实公证法律服务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2014年共办理各类公证612件,公证业务收费元。同时,为民间借贷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制止不法经济活动,有效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减少了民间借贷纠纷;为富源县煤炭转型升级全程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开通政务官方微博、&96128&专线及&96128&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系统,随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听取群众对工作开展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到目前为止开展重点工作通报35条,公示重要事项19条,在线解答12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二是出台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执业及办案质量情况检查制度,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三是成立两个律师服务团参与信访积案和热难点化解工作,协助指导沪昆线征地拆迁和职教园区建设等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基层为群众释疑解惑,化解矛盾,增强律师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树立了律师的良好形象,提升了律师的社会地位,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个人办案能力和水平;四是为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在全县范围内普遍推行基层法律服务&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工程。全县已实现&三个一&工程全覆盖。在全县各司法所建设法律综合服务示范点,整合当地法律服务资源,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干部教育培训】一是围绕&服务发展&转作风。围绕全县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和目标任务,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分别与各科、室、处、所、中心签订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确保各项工作较好开展。通过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围绕&服务群众&转作风。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援助等窗口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首问首办负责制,提升服务质量,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优服务让群众满意。三是围绕&三强三比&转作风。在本部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强纪律、比思想,强作风、比业绩,强勤俭勤政、比亲民为民为主要内容的&三强三比&主题实践活动。四是围绕&严明纪律&转作风。在政治纪律方面,认真学习遵守《党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纪律方面,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外,司法局修改完善了原有的《考勤请销假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全面规范工作纪律。五是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扎实有效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六是扎实开展好&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以加强党性修养为核心,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主线,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以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为反面教材,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制度机制建设为基本抓手,加强正面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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