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的意义贷款不按照期限提前收回问题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精准扶贫特惠贷管理办法的通知|习水县政府门户网站群
您的当前位置:
索 取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习水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信息名称: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精准扶贫特惠贷管理办法的通知
产生日期: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精准扶贫特惠贷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发表日期: 日
字体大小:大中小
保护视力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习水县精准扶贫特惠贷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2016年9月22日
&&&&&&&&&&&&
&习水县精准扶贫特惠贷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减贫摘帽&成果,大力实施扶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21669&行动计划,强化&特惠贷&资金监管,用好、用足、用活&特惠贷&政策,更加精准贷款对象与用途,减小资金安全风险,确保贷款发挥效益,在《习水县精准扶贫&特惠贷&工作实施方案》(习府办发〔2016〕42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贷款原则。坚持&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能脱贫&的原则,对还款意愿不强烈,贷款用途不明确或贷款用途与脱贫措施不一致的&特惠贷&申请,不予放贷。
二、贷款对象确定。受资金总量的限制,&特惠贷&主要发放对象为2016年、2017年贫困户中的一般贫困户和低保贫困户,其他贫困户(含2014年、2015年已脱贫对象)确需贷款的,由各乡镇(街道)政府认真审核。两无人员不再放贷。
三、贷款用途。&特惠贷&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以及与有经营性收入的实体性服务行业、加工业等项目,重点支持&特惠贷&资金入股村级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县级以上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实行利润分红。对贷款用于修建房屋、装修房屋、承包工程、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购车等收益相对不确定的项目,或参与非法集资、民间高利贷的不予放贷。
四、贷款规模。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的方式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自主用款的贫困户,严禁户户5万平均分配,要根据其产业发展总投入及实施进度阶段性分批放贷,在保障贫困户产业发展进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保障资金安全和贫困农户受益面。
&&& 五、分级负责。在成立村级&特惠贷&风险防控小组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负责,村委会负责对贷款贫困户的资金用途、投资规模、实施进度进行审核,必要时请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产业规模进行认定,村委会审核后由第一书记和包保干部提出明确的意见,村委会审核意见应包含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期限、产业发展规模及实施规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内容;各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负责对贫困户的基本信息、贷款用途是否与脱贫措施一致(贫困户自主用款)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明确的意见,审核意见应包含贫困户属性、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期限、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内容;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村委会、扶贫工作站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同意贷款的审核意见;乡镇(街道)信用社根据村委会、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审核意见,审核相关人员意见是否明确完整,对符合贷款条件、贷款用途明确、贷款金额及期限合理的按程序放贷。
六、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规定。为确保规模效应,对贫困户申请&特惠贷&入股村经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以上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县级国有公司等经济组织,贫困户(无区域限制)入股不得低于50万元,且贫困户的入股资金不得高于经济组织总投入的40%。
&特惠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资本金在200万元以下的,由乡镇(街道)牵头对企业进行审核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贫困户、乡镇(街道)信用社、所在村村委会要共同签定四方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特惠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资本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县主管部门牵头,所在乡镇(街道)、县金融办、扶贫办、联社参与对企业进行审核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贫困户、县联社、所在村村委会要共同签定四方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如有必要,经济组织与贫困户再根据项目合作情况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严禁将&特惠贷&资金入股未依法设立或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
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利益链接。贫困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贫困户的分红不低于年利率8%,且三年内逐年递增。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应要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街道)或银行)提供农户以&特惠贷&贷款入股的担保抵押物,确保资金风险防控。合作企业在用工、待遇等方面要体现对贫困户的倾斜。村委会负责对贫困户收益进行监督,贫困户收益的50%必须用于发展生产。
八、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要在入股贫困农户所在乡镇(街道)信用社开立&特惠贷资金专用账户&并委托乡镇(街道)和开户银行对账户资金进行监管,&特惠贷&资金的使用实行计划报批,经济组织根据项目进度提交用款申请(至少必须申请三次用款计划),由所在乡镇(街道)及信用社对资金的使用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信用社根据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经营状况不良、用款不实等情形危及&特惠贷&资金和贫困户利益时,应及时停止拨款,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产清算,偿还贫困户贷款本金及利息。
九、其他要求。各乡镇(街道)、村委会、各乡镇(街道)信用社要加强对贷款资金的跟踪管理,对发现&特惠贷&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贷款用途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贷款存在明显风险时,要及时收回贷款本金和贴息补助,切实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县扶贫办、金融办、联社和各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特惠贷&工作检查,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认真履职和工作不力的要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附件:1.&特惠贷&资金投资合作协议
2.习水县精准扶贫&特惠贷&四方协议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印发
&特惠贷&资金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贫困户):姓名    ,现年岁  ,民族  ,居住习水县乡镇    (街道)   村居(社区),身份证号:              ,家庭建档立卡人口              人,开户银行:        ,账号:        。
乙方(经营主体):        ,法定代表人: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新阶段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乡镇(街道)的引导下,就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的&三年期(含)以内、扶贫贴息支持、政府风险补偿&的扶贫&特惠贷&贷款,进行投资合作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性质
甲方将&特惠贷&贷款以现金方式投入乙方经营项目,乙方确保甲方所投资金保值增值,实现稳定获取经济收入。双方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特惠贷&贷款投入资本,合作关系双方终止。甲方&特惠贷&贷款投入乙方资金,不属股权投资。
第二条投资金额及方式
&特惠贷&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由甲方贷款后立即转入乙方在信用社开设的指定账户。
第三条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实行固定分红方式。投资参与的贫困户按出资额:第一年享受10%、第二年享受11%、第三年享受12%。
第四条兑现时间及方式
投资收益发放时间,原则上以年度为基准,每年1月30日前,由乙方将上一年度甲方投资收益金转信用社代为发放至甲方帐户,直至第三年终止。同时乙方还要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分红转信用社代为发放至甲方帐户,直至第五年终止。
第五条投资退出
双方合作期满后,由乙方按照甲方参与合作投资额1:1退还给甲方,双方合作关系结束。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
乙方在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确保甲方的投资收益按时兑现。甲方不参与、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将借款资金用于向乙方经营项目投资;
2、投资期限内,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比例从乙方获取投资收益;投资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投资款;
3、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交付投资款;
4、甲方有义务不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对经营项目的商业进行保密。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交付投资款;
2、乙方有权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将甲方的投资款用于经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维护;
3、乙方有义务缴纳相关税、费,并确保经营项目的保值增值;
4、乙方有义务对经营项目的成本、营利进行核算,及时向甲方披露必要的经营信息;
5、乙方有义务按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兑现投资收益和返还投资款;
6、乙方需要聘用工作人员和雇佣劳务人员时,应当优先考虑从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中聘用和雇佣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终止
1、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且甲方投资款全部进入乙方指定账户时生效;
2、协议终止:协议期限届满;政府有关&特惠贷&的政策调整或变更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乙方依法终止或解散;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贰仟元(&2000元)违约金,如不足以补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差额部分。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所在村居(街道)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执一份。
甲方(贫困户):(手印)
乙方(经营主体):(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监督单位:习水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章)
签订日期:2016年  月  日
习水县精准扶贫&特惠贷&四方协议
甲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               &&& (简称乙方)
丙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简称丙方)
丁方:信用联社             &&& (简称丁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黔党发〔2015〕21号)、《贵州省精准扶贫&特惠贷&实施意见》(黔扶通〔2015〕96号)、《习水县精准扶贫&特惠贷&工作实施方案》(习府办发〔2016〕42号)、《习水县贫困群众参与国有公司项目投资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习府办发〔2016〕)200号文件精神,为聚合各类扶贫资源,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规范习水县精准扶贫&特惠贷&管理工作,经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习水县精准扶贫&特惠贷&相关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特惠贷&贷款定义
本协议所称&特惠贷&是为支持习水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贷金融产品,为拓宽习水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融资渠道、降低金融风险、推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丁方按照县相关文件要求向甲方发放贷款。
第二条&&特惠贷&投资性质
甲方将&特惠贷&贷款以现金方式投入乙方经营项目,由乙方全权负责经营管理,确保甲方所投资金保值增值,实现甲方获得稳定经济收入。双方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撤资。合作期间,如甲方因伤病或意外死亡,若其共同债务人愿意继续合作,则维持协议约定享受&特惠贷&入股分红和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分红(减去死亡人口)。若其共同债务人不愿意继续合作,则由乙方归还甲方&特惠贷&贷款投入资本,合作关系双方终止。甲方共同债务人不再享受&特惠贷&入股分红,只享受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分红(减去死亡人口)。合作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特惠贷&贷款投入资本,合作关系双方终止。甲方&特惠贷&贷款投入乙方资金,不属股权投资。
第三条&&特惠贷&投资金额
&特惠贷&投资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
第四条&&特惠贷&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实行固定分红方式。投资参与的贫困户按出资额:第一年享受 10 %、第二年享受 11 %、第三年享受 12 %。
&第五条&&特惠贷&投资收益兑现时间
投资收益发放时间,原则上以年度为基准,每年1月30日前,由乙方负责发放上一年度甲方投资收益,直至第三年终止。
第六条 &特惠贷&贷款对象
&特惠贷&贷款对象为习水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法定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 60周岁(含)以下,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七条 &特惠贷&贷款担保
乙方为丁方向甲方发放的&特惠贷&贷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等。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向丁方提供必要的资料、证件,配合丁方作好评级授信及放贷工作。全面配合接受丁方贷款贷后监督管理,如发现违反贷款用途、挪用贷款或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能力等违约情况时,丁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资金。
(二) 甲方通过丙方的引导,自愿与乙方合作,并将贷款资金投入到乙方经营的项目。
(三)甲方在丁方借用的&特惠贷&贷款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四)甲方委托丙方和丁方对信贷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授权丁方直接从甲方账户扣划资金用于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五)按照合作协议规定,甲方有权每年享受参与乙方分红。
(六)贷款到期后,甲方应及时将借款资金归还丁方或授权委托乙方直接将参与乙方项目建设经营的&特惠贷&信贷资金转存入甲方在丁方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 (一)在政府的引导下,自愿与甲方进行合作,并按期向甲方分红。
(二)乙方在丁方开立特惠贷资金专用账户,并委托丙方和丁方对吸纳的&特惠贷&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全面配合接受丁方贷款贷后监督管理,如发现违反挪用贷款、转移资金用途或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能力等违约情况时,丁方有权停止乙方在丁方开立的特惠贷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支付。
(三)接受甲、丙、丁三方的监督,并按月报告生产经营状况。
(四)自主开展好生产经营管理,保证资金资产安全、增值增效。
(五)合作期满,将甲方合作投资资金全额转入甲方在丁方开立的&特惠贷&贷款结息账户,并于资金转入当天书面通知丁方扣划资金归还甲方在丁方的贷款本息。
(六)对丁方向甲方发放的&特惠贷&期限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十条&丙方权利与义务
(一)按照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要求,引导甲方和乙方合作。
(二)负责动员、组织甲方申请&特惠贷&,协助丁方收集贷款贫困户相关资料。
(三)负责贫困户投资合作利益的维权,与合作企业共同认定贫困户参与投资经营的行为,并对贫困户的生产生活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丁方权利与义务
(一)对甲方进行建档、评级、授信,按照《习水县贫困群众参与国有公司项目投资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习府办发〔2016〕)200号文件要求,对甲方进行审核并发放&特惠贷&贷款。
(二)当甲方贷款到期,无法按约定还本付息时,或发生丁方根据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可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的情形时,丁方应积极申请县人民政府解决风险补偿金。
&(三)丁方按银行、银监部门、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贷后跟踪管理;若发现甲方、乙方违反贷款用途、挪用贷款、转移资金用途或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能力等违约情况时,丁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甲方贷款并停止乙方在丁方开立的特惠贷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支付。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予以约定。
(二)本协议经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三)本协议有效期3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签订日期:&&& 年&月&日
【】 【】 【】金融精准扶贫的难点及对策
  -------来自金融一线的报告  金融精准扶贫难就难在“精准”二字,要一改过去那种放放款子,给给票子,“大水漫灌”模式。就得体现出“精准”二字,而金融扶贫难就难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精准难”。  金融精准扶贫的难点  一、金融精准扶贫的对象确认难。精准金融扶贫对象除能享受一定数额的稳定财政贴息资金外,还能享受到国家的其他各项政策扶持。如何确认扶贫对象,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明确标准,因此扶贫对象的确认自然会增加了不少人为因素,如何避免被人牵着走,形成被动扶贫,避免被人弄虚作假,形成虚假扶贫,避免人情放贷扶富民?要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对象上,确定扶贫对象就是首要任务之一。  二、金融精准扶贫目标明确难。金融扶贫应该是一项长期的政策性业务,而每个贫困者所处环境、资源、禀赋、致贫原因不尽相同,据中央农办统计,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致贫原因占比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因病致贫占42.2%,因缺资金致贫占35.4%,因缺技术致贫占22.3%,因缺劳动力致贫占16.8%,因学致贫占9.0%,因残疾致贫占5.8%。有些贫困户存在多个致贫因素。其中,缺知识、缺资金、缺技术等致贫的贫困户占比为66.7%,可以通过帮扶措施阻断相关因素,应做到能扶必扶;因疾病、残疾、缺劳力等问题致贫的贫困户占比为64.8%,致贫因素只能缓解而无法彻底解决,需要社会政策兜底应保尽保。因此金融扶贫的目标也不尽相同,达到什么程度的目标才算脱贫?期间脱贫时间长短不一,与财政贴息期限(目前是财政贴息三年)、政府脱贫目标和时间要求如何衔接一致,目前也并无统一标准。  三、扶贫贷款风险如何控制及考核方案如何单独考核难。当前金融扶贫贷款普遍实行的是财政贴息,由财政在商业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存款,为此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商业银行按存入资金的约定倍数发放扶贫贷款。而扶贫对象缺乏抵押物,缺乏劳动力,无一技之长,信用度较低是普遍现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 ,贷款风险大,不易控制显而易见,这在商业银行实行贷款终身负责制考核方案前提下,无凝直接影响到客户经理的放贷积极性。  四、精准扶贫对象的退出时点精准难。精准扶贫的“最后一公里”,是精准退出。就贫困户而言,脱贫既是扶贫的终点,也可能成为返贫的起点,如何扶上马再送一程?巩固扶贫效果?因此“退出”必须精准、科学。对贫困户来说,“摘帽”意味着可能失去扶持政策和投入,其动机往往较为复杂。或者因为早已脱贫而继续享受扶贫资金扶持使有限的资金没有用到更需要的扶贫的对象身上导致社会不公。更不能为了迎合政绩而给贫困户“被脱贫”,这就失去了脱贫的初衷,精准退出时点难。  金融精准扶贫难点的对策与建议  一、多角度精准识别贫困户。识别贫困户是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前提。“有没有贫困”、“想不想脱贫”、“会不会致富”体现着扶贫对象的经济状况、主观意愿、能力禀赋,也是实现“精准识别”的关键。1、看扶贫对象客观经济状况。经济状况是识别贫困户的主要依据,包括计算申请户的人口组成,劳动力状况,全年主要收入方式及收入构成、全年支出及构成、土地数量,贫瘠状况、粮食及其他经济作物种植情况;房屋状况和面积等;同时,还要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对接,比对申请户实际情况;然后,用群众评议、公示等方式加以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留”地清出去,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少”地纳进来。2、看扶贫对象主观脱贫意愿。识别贫困户不能光计算物质财富的多寡,还要实现主客观有机结合。比如,有的扶贫对象“宁肯苦熬、不愿苦干”,“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甚至还有不良生活方式,没有主观意愿,有的因缺乏劳动力,因病致贫的,就难以通过金融扶贫方式脱贫。3、看扶贫对象综合能力禀赋。贫困是人们创造收入能力和机会的缺乏的结果直接表现,因此,理想的贫困识别也要从静态财产向动态能力转变。识别应充分考虑到申请户家中有无劳动力、状况如何,学生、病人等内在因素,以及所处自然环境、社会氛围等外部因素。对一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无文化,家中长期有病人的家庭,主要还要依靠社会力量及保障体系而不是依靠金融扶贫解决。4、是在全面认真清查核实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进行动态化更新、常态化管理,保证扶贫对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同时建立扶贫贷款“诚信指数”标准、民主评价贫困户信用,动态调整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并适时在当地公布。  二、全方位精准施策,实现金融精准扶贫目标。识别贫困户之后,要精准采取帮扶措施。实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是“精准扶贫”的主要内容。首先要辩证看待优势产业。不论是产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还是生态保护脱贫,都离不开实体产业支撑。产业精准扶贫的本质,是用政策帮扶解决经济要素结构性不匹配问题,核心是找准本地区特色资源优势,发现脱贫致富的机会和路径,否则很可能异化为缩小版的“大水漫灌”。其次应将共性与个性相结合,辩证看待产业精准扶贫。产业选择和项目安排可以具有共性,通过“一村一品”等举措合力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金、销路等问题,防止市场大起大落;措施到户则必须注重个性,帮助贫困户有针对性地突破观念、技能等瓶颈。再次引导民营企业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中来,引导企业因地制宜选择具体帮扶途径,落实帮扶措施,降低贫困户就业门槛,增强贫困户就业机会,鼓励一些无劳动能力及半失去劳动能力,生产扶持方式无法进行的贫困户,结合“产业扶贫信贷通”和产业补助,通过捆绑其生产资料比如土地,山林,扶贫资金与龙头企业签订协议,由企业年终直接分红给贫困户,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助,享受到扶贫政策的温暧,享受股权资本收益扶贫。  三、金融扶贫贷款风险控制及扶贫贷款考核实行单独考核。金融扶贫要转变扶贫方式、强化被扶贫者自身“造血”能力,对贫困户量身定制金融扶贫措施,明确金融扶贫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创新研发符合扶贫要求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考核激励保障方面,一是要下达刚性扶贫考核计划任务,重点从贷款增量和贷款客户数增量两个方面进行;二是提高小微贷款的两率比率(“两率比率”即绩效工资率和绩效费用率);三是对发放扶贫贷款的商业银行在资金方面,人行要给予再贷款支持,财政资金存放要有所体现;四是对于完成扶贫任务的商业银行支行和个人,其上级行或者财政要给予专项业务奖励;五是进一步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对于因扶贫产生的损失类小微贷款,由财政和发放银行共同承担。六是地方政府应在税收方面给予发放扶贫贷款银行一定的减免,以弥补风险贷款的损失。  四、扶贫对象精准退出必须“四方”确认。确定扶贫对象的退出应由涉及贫困群众、政府相关部门、发放扶贫贷款的商业银行、农村基层组织及村民代表四方主体确定。贫困对象退出机制是当前扶贫工作的盲点、弱点和难点,扶贫才刚刚开始,但要未雨绸缪,将这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制定操作性强、当地社会普遍认可的“标准”、“验收”人员的组成要有代表性、公正性、流程透明性、对扶贫对象脱贫销号必须实行“四方认可”,经贫困户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及帮扶责任人面对面、一户户算账,共同签字,在当地公示,经群众认可后确定退出。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大余支行 欧阳青
责任编辑:周子章
?&( 15:41:17)
?&( 13:52:08)
?&( 13:50:01)
?&( 13:48:40)
?&( 13:18:43)
?&( 13:17:00)
?&( 11:59:00)
?&( 11:02:13)
?&( 11:28:18)
?&( 11:26:49)
条评论&   【】【】
地方金融机构动态
媒体合作: 广告部:
京ICP备号&-1&
京公网安备-6
Copyright & 2002-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金网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控股:亚洲金控(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精准扶贫的意义是什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