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注销申请书可以自行解散吗?不办理注销行不?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当前位置: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市信息化办
  作者: 不详 字体:
  (双击滚屏)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携带原件审核,上缴复印件);
  (三)清算组织提出的清算报告(携带原件审核,上缴复印件);
  (四);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和财务凭证;
  (六)市民政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携带原件审核,上缴复印件)
3、清算组织提出的清算报告(携带原件审核,上缴复印件);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5、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和财务凭证;
1、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3、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以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 早上9:00至12:00&& 下午2:00至5:30查看: 6582|回复: 4
求助: 关于民办非企业组织注销时的清算报告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上注册中国会计社区,结交天下会计同行好友,享用更多会员功能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大家好,本人是小菜鸟一只,现遇到以下问题,请各位多多指教啊, 感激不尽
新任务是注销一个民办非企业组织(民办学校), 该主管部门为民政局, 每月有按时报税(地税)
1. 民政局的注销材料中要求要有清算报告,不知道这清算报告是不是一定要由注册师事务所出具,是不是要查以往的会计账.
2.是先在地税局注销,还是先在民政局注销.听说地税局也要查帐的,两者都要查的话不是重复了吗.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该用户从未签到
第十六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该用户从未签到
谢谢XIXIBU的答复, 可惜还不能解决我现在的问题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不太清楚,可以去当地民政局问问。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多谢江上月,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对这个也不太清楚呢, 只是把办事流程给了我, 具体的操作他们也不太了解, 伤脑筋啊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您现在的位置: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办理条件清晰度:
情形合理性:
材料范本清晰度:
申请流程易用性:
是否匿名:
一、办理对象
本行政许可使用于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申请条件的单位
二、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分立、合并、依法被撤销或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应当成立清算组织,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注销清算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45天),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报告;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三、所需材料
一般情况:
. 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 董(理)事会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 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 税务注销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1份,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
. 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拟注销公告的原件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原件正本(收取)1份,原件副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需增加相应材料
情况1:须前置审批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情况2:清算后剩余财产的
. 剩余财产处理决定及财产移交、接收的证明文件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四、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受理2.审查,核查纸质材料3.决定,广州市民政局审批4.证件制作与送达,换发登记证书及出具有关文件5.决定公开,窗口取件
五、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点击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首页“社会组织业务办理”按钮,登录填写相关信息。网上预受理,还需窗口交件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广州市民政局给予受理3.审查,广州市民政局对办事人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5.证件制作与送达,制作证书、印发批复文件6.决定公开,带齐纸质申请材料到窗口取件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3:00
地 址:天河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地铁:3号线、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八、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
十一、办理依据
1.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2.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第四十二条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十二、备注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办件状态查询
受理编号:
申 请 人:
提示:填写其中一项即可查询
场景式导航
当前位置: >
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
法定本级行使
惠水县民政局
社会团体申请人
60 个工作日
30 个工作日
惠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可以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报(地址:http://www://)或通过贵州省社会组织管理网在线申报(地址:http://qn.:8090)
申请条件及
第十六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并附决定注销登记时履行程序的原始记要;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理由的文件。
&示范文本下载:
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注销登记的文件。
示范文本下载: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示范文本下载:
清算组织提出的清算报告。
示范文本下载: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全部印章
1、受理& 2、审查与决定& 3、颁证与送达
不涉及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不涉及收费
年审或年检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惠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
申请人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咨询投诉室现场投诉、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投诉室电话或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咨询投诉。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司注销和解散的区别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