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涮卡2015电梯维保合同范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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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奥体阳光天地G2-1132 邮编:350028电梯维保合同样本_中华文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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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的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TSG/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维修项目及期限
本合同期限
月 12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中心签订合同。
(一)甲方按(■月 □季度 □半年 □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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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合同
范文一:电梯维保合同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合同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等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情况工程名称:济宁市人文嘉园居住小区住宅电梯 地址:济宁市机电一路与古槐路交界处二、合同期限:日至日 三、维护保养内容:1、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并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条例等提供维保服务。 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期限:乙方根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严格执行半月、月、季度、半年及年度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保养工作完成后交甲方相关负责人对保养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存档。3、电梯年度定期自检:乙方根据《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严格执行电梯年度定期自检。乙方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届满前一个月对电梯进行自检,并出具年度自检报告,经甲方签字确认,并向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4、电梯年检及费用:乙方负责按期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并进行组织工作,甲方承担年检费用。四、付款方式:拨款节点及拨款金额如下表,乙方需在拨款节点前3日向甲方按拨款金额提供发票,甲方在拨款节点后7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五、甲方的权责1、甲方提供的电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其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电梯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表签字确认。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提供适当工作环境,务必使其完成工作。4、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够顺利排除故障。5、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年度安全、性能检查。如存在非保养原因存在的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进行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上述不安全隐患未完全处理完毕前,该电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责 1、保证电梯安全运行2、实施维护保养驻点服务,但修理及保养时必须有2人及以上持证人员作业,分别是姓名:刘 波
联系方式:
朱世龙 联系方式:
3、须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并确保通讯畅通4、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点检、注油、润滑、清洁、修理等维修保养工作。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5、当发生或发现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6、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维修保养不良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或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8、指导甲方完善各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9、非维保原因造成故障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报与甲方供其做出决定。10、乙方必须保证所有更换配件均为原厂原装配件。七、违约责任1、驻点服务的项目维保人员,在接到一般故障或事故报警后6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遇突发事件(如楼内给水、采暖、消防管道等给排水设施严重渗漏),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由维保单位负责,2、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自接到报警后30分钟内必须把人员从轿厢中救出,对于非需更换配件的故障要求在1小时内排除,对需更换配件的故障在合理时间内解决。 3、因保养不当导致电梯停止运行,若在7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15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4、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并通过年检,如因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5、因保养不当造成事故或导致业主投诉或索赔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其它1、后附乙方免费提供维保配件清单、易损及非易损配件价格表2、本合同书在执行中发生争议,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原则,协商不成可向服务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其他未详尽事情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加盖双方公章有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时间:
时间:免费提供维保配件清单原文地址:
范文二:电梯维保合同空合同号: 日
期:订合约人:
(以下筒称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第一部
技术条款感谢您选择我们******有限公司的服务,同时也感谢您为我们提供了显示湖北华菱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力的机会。********有限公司以第一章
服务设备明细为确保电梯质量,延长电梯使用寿命,我们建议对您的电梯进行全面、持续、规范维护保养服务,这种服务将于
日开始。您的电梯明细及服务费用为:第二章 ************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及责任一、 维护内容1.1
每二周例行保养内容; 1.1.1
每层厅门门锁、靴块; 1.1.2
轿顶安全开关是否可靠; 机房控制柜子、原件查看; 底坑极限开关是否有效; 每月例行保养内容; 主导、小导加油; 门槽灰尘清理; 检查轿厢导靴是否完整; 查看每层呼梯显示是否正常;每季度机房对主机、控制柜进行注油和清洁; 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和检查调整; 检查及平衡曳绳张力和清洁;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 检查机房、控制柜、所有的电器、开关; 每年例行保养内容; 调整电梯钢丝绳时张力平衡; 调整大小轨道; 调整轿厢水平; 调整每层厅门; 更换主机齿轮油; 调整底坑退速器;2.3.7
检查机房控制柜、主机、所有电器、开关; 2.3.8
查看每层外呼、楼层显示器是否正常;2.4
当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客户通知,我们派遣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第三章
*******有限公司的责任一、积极配合客户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二、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三、将随时听取客户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以认真分析及纠正。四、保修期间,因乙方责任引起的电梯事故由乙方负责。第四章
免责条款一、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因甲方未及时处理本公司所提合理的建议所产生的事故或合同终止期间产生事故和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三、出现紧急报修的情况,甲方要未予及时直接通知本公司而导致现场故障排除措施的延误及扩大的损失,对于扩大损失的部分本公司不承担责任。第五章
客户责任一、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电梯及其运行的准确消息和基本情况。二、甲方应按本公司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风气,按温度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本公司电梯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三、甲方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惯例,提供设备的安全设施以及保安服务。四、由甲方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申报工作并支付年检费用,如一次不能达标,复检费由乙方承担,直至技术监督局发证为止。第六章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
。第七章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时间从
。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阅读详情:
范文三:1.7电梯维保合同电梯维保合同甲
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法定代表人:金志国 电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达成本项合同:第二条:维保设备安装地点:
第三条:维保期限:自
日零时起至
日零时止,合同期限壹年。 第四条:维保合同总价:4.1单台电梯年维保费为:【】元人民币。】4.2本维保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第五条:付款方式如下:5.1合同经签字并盖章生效后,甲方在1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5.2甲方在电梯维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付清乙方剩余的合同款,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5.3按照上述约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支付电梯的当期维保款项。 第六条:甲方责任:6.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维保电梯的全部资料和图纸。 6.2甲方应提供适当面积的库房供乙方存放维保器材。6.3甲方应做好电梯的日常管理如:停开电梯、机房防止闲人进入,防止故意或恶意破坏电梯等。6.4甲方应设专人与乙方联系处理或确认维保工作中的事宜。6.5甲方应将电梯机房温度控制在-5C至+40C间。保证动力电源符合电梯设计要求。 6.6机房、厅门内外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堆放。 6.7甲方应做好轿厢内的卫生,保证厅门、轿门、地坎槽的清洁。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服务承诺:7.1负责按《电梯维修、保养计划周期表及保养内容》对电梯进行定期调整、检修、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7.2负责按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有关程序,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保证在符合现行法规的状态下运行。7.3负责提供维保电梯紧急故障修理服务、24小时提供维修服务。7.4负责代办政府部门的电梯年检,按国家有关电梯法规做好年检工作,电梯首次年检费由甲方负担。首次年检后,因乙方保养不当,设备整改后的再发生的年检、罚款等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5提供维保电梯特殊服务如:外事重大活动(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提前一小时到达指定位置,全程监护电梯。7.6负责承担维保电梯润滑用油费用(不含曳引齿轮油)。7.7负责及时清理维护工作后的现场,做好作业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7.8当接到甲方电梯故障抢修电话后,应保证在 40 分钟内到现场。7.9当所维保电梯出现故障,如轿厢关人等故障,甲方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先将被困人员设法放出,做好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待乙方人员到达后处理电梯故障现场。7.10因乙方维修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 乙方应负责更换,费用应由乙方负担。 7.11乙方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与承担甲方承揽工作的乙方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负责处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所有事项。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8.1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
进入甲方厂区承担承揽工作前,乙方应对其员工进行安全责任培训,督促其达到相关的安全要求,听从现场安全负责人指挥,积极配合检查及排除安全隐患。乙方员工有义务履行甲方的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对于乙方员工违反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8.3乙方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区域内设备、设施的安全。因乙方员工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设施的损坏、灭失或人身伤亡等,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无论该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造成乙方员工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责任。8.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大厦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作到安全、文明、环保工作。否则,乙方承诺:同意由甲方按甲方大厦管理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九条:电梯配件选择与价格:9.1乙方全年承担一台电梯共
元的电梯配件费用,该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款之内,且每笔费用的支出均应取得甲方的认可;超出发生的费用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后,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9.2乙方在维保电梯工作时,所发生的购买电梯配件所发生的费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9.3当电梯需要更换配件时,也可由甲方提供配件,但配件质量须经乙方确认,在确保电梯安全情况下使用。乙方负责更换,并做好维修记录。第十条:违约责任10.1对于维保期内出现的电梯故障,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起,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对于发生重大电梯故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除按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返还未执行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10.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能及时维修保养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由乙方维护保养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10.3除本合同约定外,如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无理解除合同,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用违约金。第十一条:其它约定:11.1因电梯配件自然损坏造成电梯停运,其配件在当地无货购买导致乙方不能及时维修,需双方协商解决。11.2如遇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为乙方另支付维修费用,爆炸、盗窃、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故意或恶意破坏等。11.3前述之维保电梯及其附件等均为甲方之财产,应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负责执行一切有关维保服务。11.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如换钢丝绳、电梯使用功能等),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签订协议后实施。11.5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或维修工作标准,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11.6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签订、履行及责任的划分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合同有关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1.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8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甲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阅读详情:
范文四:电梯维保合同合同编号: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合同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二〇一〇年 五 月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的主体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第二条 委托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
品牌 (型号规格)
台数量的电梯(见附件四)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第三条 委托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四)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乙方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见附件三)。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大包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1000 元/次.部电梯以内的(包含截绳服务、照明灯具、拽引机及导轨油、油脂等),由乙方免费提供。此费用中不含:1、每部电梯每次单件损坏1000元以上的材料费用以及自然灾害损坏、不可抗力因素损坏、人为故意损坏的材料费用。2、不含电梯年检费。
乙方提供驻场作业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 1名驻场人员 2 名,甲方为乙方负责维修的驻场人员提供住房,住所内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
委托服务期限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自年
日。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3、 审定乙方提出的电梯维保方案及现场管理制度。4、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5、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6、甲方定期进行维保情况检查,一次不合格扣除总合同额的百分之一,累 计三次不合格情况,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二、义务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 产品合格证;(2) 使用维护说明书;(3) 电气原理图;(4) 电气敷设图;(5) 安装说明书;(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 故障及事故记录;(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电梯维护保养费,并安排专人负责电梯维护保养的对接工作。3、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臵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4、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3、 依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电梯维保服务费。二、义务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15
分钟内抵达现场。3、 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保证24小时维修服务,且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岗、脱岗。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时间,主动联系与协调辖区内的技术监督局特检所对物业小区内的电梯进行强制性检验(包括年检), 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1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制定电梯维保方案及现场管理制度。12、建立、健全电梯维保管理档案。13、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实施规范化保养,服务质量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14、按甲方书面进场通知所约定时间准时进场。15、驻场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统一配戴标牌,办理进出证件,遵守甲 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由于乙方原因调整驻场工作人员时,必须提前 3 天书面上报甲方,新老员工交接不得少于 7 天。16、事先提交电梯维护保养计划,以便甲方及时告知所维护电梯服务范围内 的业主,并从整体项目管理的角度对乙方提供合理化建议。17、及时将每项维护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认定并将对认定后的有效维护工作予以备案,以作为相关款项结算的依据。18、向甲方提供各种紧急情况处理的书面预案,并保证预案的可操做性及有 效性。19、对于驻场人员的不合格服务,乙方应提供切实可行的投诉及补救机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驻场人员进行调整或更换。20、对于人为损坏电梯的处理原则:乙方先行维修更换,保证电梯及时运行。21、乙方与其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包 含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损失等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22、乙方员工无权许可任何人用电或用水,并且不得留宿除驻场人员以外人员。23、乙方相关人员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 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或要求乙方直接支付。24、必须全力配合甲方的创优、达标、检查、评审等项工作。25、必须每月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福利。26、负责办理、接洽业务范围内政府部门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或证件。27、 乙方应当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 下,如发生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等情况,乙方可采取合法的紧急避险措施,如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28、乙方负责对机房、冲层、基坑等电梯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扫,保持设施 设备的清洁度。29、乙方驻场人员需配备同甲方相同品牌、型号的对讲机,至少保证现场持有 1 部以上,由甲方统一调至相应频段,确保信号畅通。30、乙方公司相关负责人应每周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并同甲方 现场项目负责人进行当面沟通。31、因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给使用人或其他人员造成人身或财产 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七条
合同价款维护保养费(¥
元/台.个月×
元(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贰佰伍拾元整。第八条
付款方式1、结算维护保养费用时必须附上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电梯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三)和《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附件四)以及甲方财务规定的标准发票。2、甲方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时间为: 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首付合同总价款的60%(整);结算金额以双方确认的《电梯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三)和《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附件四)为依据,合同到期且双方无异议后十日内付清尾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前提供正式发票。3、支付方式: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第九条
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或服务未达到合同的《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或乙方工作导致业主投诉的(月投诉数量达总入住户数3%以上),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年服务费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并按照甲方的整改通知书要求采取补救措施,若乙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采取措施仍不能达到《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服务费。2、乙方员工浪费水、电等资源,经甲方劝告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年服务费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3、乙方派遣的员工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其它不当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4、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 3日内,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交还甲方,且不得损毁、灭失(正常损耗除外),并将员工等全部人员撤出甲方管理项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且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 作为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5、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质量达不到《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的,乙方将配合及时予以解决,甲方也可投诉至乙方,乙方保证 24小时内予以解决。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甲方有权按每次
伍佰 元,从乙方年服务费总额中扣除违约金。6、委托服务工作范围内,因乙方维护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的,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技术监督局等)处罚甲方的,该罚款由乙方承担。7、乙方未及时发放工资、福利以及其它任何因劳动、劳务关系产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部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乙方抢修服务(24小时)热线: 。保养服务时间(困人除外):详见附表
。8、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第十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1)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 5 个工作日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当日为送达日;以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方式送达的,信件发出后第三日为送达日;以人手交递方式送达的,人手交递日为送达日;以公告形式送达的,自公告发出后第五日为送达日)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年服务费总额的 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乙方的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2)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3)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3、甲方丧失该项目物业委托服务经营管理权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基 于本合同的除保密条款外的各项权利义务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违约年服务费总额的 2 %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4、本条及其相关的义务和利益在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 2 年内继续有效。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1、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或即使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的,且阻碍该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所有事件,包括因政府政策变更或政府命令、天灾、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如果因为乙方未采取减轻损害的行动而导致甲方的损失增加,增加部分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4、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应当立即相互协商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合同各方有权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5、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其他1、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合同。3、本合同及其附件共
15页,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确认,本合同中有关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书面文件的送达按下列方式处理:(1)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当日为送达日;(2)以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方式送达的,信件发出后第三日为送达日;
(3)以人手交递方式送达的,人手交递日为送达日;
(4)以公告形式送达的,自公告发出后第五日为送达日。出卖人将上述书面文件送达至在签署合同时买受人在该合同中预留或事后补留的通讯地址或代收人处即为有效送达。
5、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下列地址真实有效,各方依此地址向对方发出的信函均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1、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2、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委托人签字:
法定委托人签字:年
日附件目录:1、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乙方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电梯维护保养记录表; 4、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附件三:电梯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四: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垂直电梯阅读详情:
范文五:维保合同电梯GF---2000---0307修 缮 修 理 合 同合同编号:定作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物资装备中心)承揽人:淄博兴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淄博临淄签订时间:
日(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以产品出厂合格证为标准3日内在定作人检修现场由定作人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以产品出厂合格证为标准3日内在定作人检修现场由承揽人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三条 修缮修理时间:日到 日 第四条 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六条 定作人(
)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缮修理项目中的主要工作: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提供电源、检修计划及施工图 。 第八条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时间、方法及地点: 日后,经定作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 第九条 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方法及地点:GBT 《电梯维修规范》、《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DB33/ 728—2009第十条 定作人在 /
/ 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元 第十一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工程验收合格后, 采用一次包干的办法,于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第十二条 保修期限:1年。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条款,违约金15%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 提交 淄博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承揽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出现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属承揽人责任由承揽人负责,属定作人责任由定作人负责。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限经办人:李俊鹏
经办人:郭林林
电话:阅读详情:
范文六:电梯维保合同(2011)电梯委托维保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调同意甲方将电梯委托给乙方维保并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电梯基本情况:电梯位置:
大楼大厅;电梯型号:GPS—II:电梯规格:8/8站/层;门方式:自动门;门数:8;门方向:中分;台数:1台;使用起始日期:日。二、保养期限:自日至日止。三、保养方式:1、调整:乙方在保养期限内每月对电梯进行保养调整2次,保养调整时甲方应将电梯交给乙方管理以保证维保工作安全按时完成。2、处理:电梯出现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防止电梯故障范围扩大,乙方接到电梯故障保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故障电梯现场。根据甲方的故障情况,乙方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有协助义务。3、被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或经甲乙双方确定需大修改造时,大修改造费用另计,可扣除当年剩余保养费,大修改造工程优先考虑由乙方承包。4、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费及用于检测的其它辅助费用由甲方承担。四、委托方式:乙方负责电梯的维保及电梯正常使用出现故障修复的人工、润滑油及易损配件等费用。易损件包括:靴衬、门滑块、照明灯、普通熔断器、行程开关、门连锁电开关、门吊轮、厅门三角锁、主令按纽罩、召唤按钮罩、油合、油料、继电器、接触器、手动开关类、门机电阻、氖泡、辉光数码指层灯、门机碳刷、门锁滚轮、标准件(螺丝螺母类)等。五、质量保证:1、技术标准:电梯随机技术文件,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标准。2、乙方应该按照所列质量技术标准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3、乙方每隔三个月对电梯的运行状况,平定电梯的工作状态。4、由乙方提供的电梯配件必须是原厂配件。5、维保期间甲、乙双方应办理电梯定期保养工作或电梯检修回访单。六、付款金额及方式:1、电梯维保费计
元整。2、甲方于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
元,合同期满10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的维保费用。七、其它:l、由乙方提供的电梯配件必须是原厂配件。维保期间甲、乙双方应办理电梯定期保养工作或电梯检修回访单。2、本合同经双方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本合同违约金为合同总款的10%。3、本合同有效期内遇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徐 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起诉。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擅自变更或终止义务的,给对方造 成损失,应当赔偿。经济损失包含各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合同履行后可获 得的利益。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阅读详情:
范文七:13电梯维保合同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合同甲
方:________________
方: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真: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甲方系【 】万达广场(下称“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乙方为电梯维保专业机构。甲方委托乙方为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下称“维保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经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 服务期限本合同项下服务期限为【 】个月,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起始日最终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服务起始日起60天为考察期。考察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电梯维保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说明任何理由。本合同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终止,双方按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结算电梯维保费。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或责任。二、 服务范围及内容1. 本合同项下电梯维保服务范围执行本合同附件一。2.三、 服务标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二列明标准提供维保服务,如附件二标准低于电梯生产厂家、国家或本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标准的,则按其中最严格者执行。本合同项下电梯维保服务内容执行本合同附件二。四、 履约保证金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万元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担保。2.如发生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或违约金,该等扣除金额将视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或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扣款后2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3.服务期限届满,甲方在与乙方结算付清电梯维保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计息);乙方应同时退还甲方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五、 电梯维保费 1. 本合同项下电梯维保费合计人民币【】圆整/月(¥【】/月)。2.前述电梯维保费总价包干,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交费基数上调、人员配置增加、设备配置调整等)调增,其中已包含管理费、附件三约定各项易损部品采购费、维保设备使用及折旧费、人工成本、服装费、税金、利润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电梯维保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电梯维保服务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甲、乙双方特别明确:(1) 附件一电梯维保费构成说明,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电梯维保费总价包干性质;(2) 乙方根据服务范围内电梯实际需要,提供并更换附件三约定各项易损部品,所需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项下电梯维保费中。六、 电梯维保费支付 1. 电梯维保费按月结算支付。乙方完成每月电梯维保服务,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上月的电梯维保费。2.乙方收款账户如下:3.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甲方向以上帐户付款,即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付款义务。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七、 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电梯维保服务给予必要配合,包括协助乙方设置维保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等。如乙方要求给予合理协助,或提出合理建议,甲方认可后应给予全力支持。2.服务期限内,如甲方对服务范围内电梯进行改造、更换,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范,并与乙方进行沟通,以免影响电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3.属甲方管理、使用不当、非乙方人为破坏、不可抗力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服务范围内电梯需要修理、更换的,应由甲方负责,但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由乙方实施修理、更换。八、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自行办理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要的全部资质,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并保证该等资质于服务期限内持续有效,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2.乙方应安排【 】人,专职负责服务范围内电梯维保工作,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不得少于1人,详见本合同附件四。3.乙方应确保合法用工,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劳保福利、各项保险(含社保及本条第7项约定保险等)等费用。乙方处理与其人员劳动纠纷不得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4.乙方不得雇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如未成年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人员等,否则由此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5.乙方应对维保人员统一着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保人员服装应始终保持整齐、干净、无破损。6.乙方应为维保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备、工具,并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作业过程中人身安全。如维保人员在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受伤或死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7.乙方应自行为维保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人,保险截止期限应不早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乙方应于进场作业3日前,将上述保险的保险单原件交甲方核查并复印备案。8.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次日,向甲方提交《电梯保养年度作业计划》,该等作业计划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乙方应按经甲方确认的作业计划进行电梯维保作业。9.乙方应在甲方认可的时间提供电梯维保服务。电梯发生故障,乙方保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修复,特殊故障无法在上述时间内修复的,乙方应向甲方充分说明理由,并告知甲方修复时间,甲方认为合理的方可延长。10.乙方应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服务范围内电梯实施年检,并确保通过年检;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免费整改。11.当服务范围内电梯存在的故障可能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12. 乙方不能擅自改动电梯原有配置方案,如需要改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改动,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13.乙方应在每个季度前3日内,向甲方提供上一季度电梯保养情况报告,详细列出所更换的部件、位置、损坏原因。1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九、 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电梯维保服务,每逾期8小时,应向甲方支付月电梯维保费3%的违约金。2.发生如下情况之一,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电梯维保服务超过24小时。 (2) 维保服务范围内电梯发生安全事故。(3) 维保服务范围内电梯未能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年检。 (4)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擅自变更附件四约定维保人员。 (5) 乙方作业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6)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将本合同项下电梯维保服务整体或部分转包。(7)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且在甲方书面指出后未予限期改正。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导致提前终止(包括守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况),违约方除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电梯维保费的违约金。4.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差额部分予以补偿并使甲方免受损失。5.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均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撤走全部人员和设备,否则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电梯维保费3%的滞留违约金。6.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7.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支出。十、 禁止商业贿赂条款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2.本合同项下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员工个人的回扣、退佣、购物折扣、礼品券、优惠券、置业、礼品、馈赠、借款、担保、游览或旅游、娱乐、招待、报销票据等不正当利益。3.若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给予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应向甲方相关监察部门(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监督服务热线400-810-1090)提供相关证据,甲方查实后将及时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严格保密。4.若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与乙方正在进行的一切合作(如有)。乙方应按甲方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冻结所有应付款,向法院诉请赔偿经济及商誉损失等。乙方将被列入甲方及其所属大连万达集团的黑名单,永不合作。十一、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二、 通知本合同正文首页抬头载明地址等联系方式为双方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如改变其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方式通知一方,视为该通知已有效送达。十三、 其他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就本项目电梯维保服务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均应视为乙方向甲方做出的单方承诺。如若该等文件资料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或旨在减轻或免除乙方合同责任时,应以本合同约定为准。2. 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产生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代理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或万达广场名义对外行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第三方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
4.本合同如下附件构成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电梯维保服务范围及电梯维保费明细》。 附件二:《电梯维保服务内容及标准》。 附件三:《易损部品清单》。附件四:《乙方维保人员名单及资料》。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一 :电梯维保服务范围及电梯维保费明细表二:附件二:电梯维保服务内容及标准一、 每月二次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乙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 1.机房内电梯主要减速机、曳引机、曳引轮、导向轮、编码器、控制柜内的印板及各种电器元件、限速器、变压器、紧急停靠屏等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2.井道内支架、导轨、层门装置及预报灯、缓冲器、井道内开关、随行电缆和限速器张紧装置等部件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3.电梯轿厢操纵厢及其内部印板、按钮及各种元件、整个轿门装置、轿厢和对重的导靴及油杯、平层感应装置、轿顶操纵厢及其内部元件等部件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4.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张力和长度调整。5.自动扶梯主导轨、扶手带及其驱动装置、梯级及梯级主副轮、主驱动链、安全装置、减速器、电动机、自动加油装置和电磁制动器等部件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6. 7.电梯平层精度的检查和调整。电梯曳引机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和张力调整。8.自动扶梯上下部机房、安全装置、扶手驱动装置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9.免费提供维保所需的非电梯的部品即清洗液、光亮剂并实行送货上门服务。10. 按照附件三《易损部品清单》所列范围,免费提供原厂生产的易损部件,并根据需要予以调换。11. 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紧急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12. 13. 14.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因保养不当损坏的零部件。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年检并确保通过。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并在检测结束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二、备注:1、该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75m/s的曳引垂直升降电梯。2、额定速度大于1.75m/s的曳引垂直升降电梯、其它类型电梯的维修保养,按生产厂家的相关技术要求执行。3、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土建工程中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不在乙方服务内容中。附件三:易损部品清单附件四:乙方维保人员名单及资料阅读详情:
范文八:电梯维保合同(2015)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合同编号:HH-签订地点:上海市xxxx区甲方:上海xx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海xxxx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上海市《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1、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指定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2、乙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并根据双方约定的维保工作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内容,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3、乙方应及时地更换易损部件和维修服务,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每年度6月份,乙方应对所维保范围内设备进行综合性安全检查和确认工作;乙方应确保甲方顺利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设备年检,报检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如发生设备年检未通过,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定。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日至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费维护保养电梯台数总计叁台,总计金额:人民币xxxxxxxxxx元整。第五条结算方式电梯维护保养费用分二期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且电梯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设备年检后的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维保费用,剩余部分将于合同期满前30天内支付。第六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认:乙方以清包形式负责甲方电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提供维保期内每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3、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二)义务1、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1阅读详情:
范文九:电梯维保合同1电梯维保服务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本合同当事人甲方:
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怡和花园项目 提供 电梯维保 服务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委托服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第二章 委托服务内容委托内容小区内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应急故障处理和维修服务。电梯基本情况:服务范围1、
保证保养梯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检查调整各安全部件及各活动部件并进行定期清理润滑(依据电梯设施设备保养要求执行)。 2、
提供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应急修理服务。3、
免费提供保养中所需单件价格在500元以下的零配件。4、
负责电梯年度检验合格(第一次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有复检由乙方承担)。第三章 委托服务期限委托服务期限为叁个月。年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第七条1、 甲方有权对进入管理区域内的乙方服务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 2、检查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与乙方密切合作履行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事项。 3、 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4、按电梯产品说明书所列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避免出现人为的损坏。 5、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以便尽快使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6、 使用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7、电梯及其附件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只负责执行一切有关保养维修服务。1、
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为本物业服务的合格工作人员。 2、
按国家规定支付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3、
除紧急处置需要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和业主所属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除工作必经路线和作业地外的场所。4、
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5、
按照本协议签订之日的国家法规,针对“怡和花园”项目实施保养。 6、
乙方接到故障维修电话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达现场处理解决故障,并将故障处理结果报告给甲方。一般故障:2个工作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72个小时。紧急故障: 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解决故障(提供24小时服务)。 7、
乙方当在维护保养中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8、
每月定期常规保养二次,并提供书面报告(时间由甲方选定)。检查、保养完毕后,需提供相关表单,并由甲乙双方人员签名确认。检查、乙方的权利义务第八条第九条保养任务的完成与否,以其相关表单为准。9、
定期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提供原厂零部件。10、 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必须需更换零件时,乙方应及时写出书面说明,待管理方认可后方可实施。11、 提供各部件润滑(运行系统、传动系统)以及整机运行情况检查。 12、 检查调整各项机件及安全保护系统。 13、 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 14、 以电梯保养周期表的内容实施保养。 15、 本合同修正时保证电梯能良好运行。16、 如有电梯的项修和大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维修项目的优惠标准收费,零件可由乙方优先供应或甲方自购。以 下表示为项修和大修内容:第五章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服务费用:每台电梯服务费250元/月,共21台电梯,叁个月服务费总计人民币15750元整(壹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支付方式1、
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 。2、
在付款当月15日前乙方开具符合财务法规的有效凭证给甲方并提供相应账号。3、
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凭证并确认乙方服务无过失后,次月下旬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第六章 违约责任第十条
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延期支付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甲方无理由拖延7个工作日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2、
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行为造成甲方财产和入住业主的财产受损,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甲方有权待双方赔偿数额明确后,从应付的费用中扣除。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贰万元以上,或造成较大影响的(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生效日以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即刻生效。3、
乙方未按规定的频次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即:缺1次扣除当月50%的服务费,缺2次扣除当月100%的服务费。4、
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如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到达现场,逾期1小时支付100元违约金,逾期2小时,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服务,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5、
乙方未按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提出书面整改通知,自书面整改通知发出7个工作日之内,乙方仍然整改不力或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20%的服务费,并再次发出整改通知。6、
自甲方再次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乙方仍然整改不力或逾期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发出合同中止通知书。甲方可选择其他公司接替乙方工作,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应付款中扣除并可提出索赔要求。7、
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完成合同处理。8、
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保险、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乙方员工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9、
乙方工作人员保养电梯时因疏忽或失职,造成设备,财产或任何人身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第七章 附则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第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七条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乙方承担之电梯易损件清单(共1页)
电梯维保项目表(共1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期:
日电梯易损件清单维
表(垂直梯)第一部分
房1、 主机及控制柜无异音、无异味、无异常温升、确认检查。 2、 电梯整机运行性能检查。3、制动器行程、动作灵活检查,制动皮厚度测量。4、曳引马达轴承加油,主机减速箱加油。
5、曳引轮槽磨损情况检查,曳引钢丝绳和限速器钢丝绳磨耗检查。
6、主接触器动作情况检查,接点清理打磨。
7、控制柜清洁除尘,主回路控制线螺丝紧固,电阻管螺丝紧固。
8、各空气开关,极限开关检查。
9、限速器动作速度检查及清洁加油。
10、绝缘电阻定期检查。第二部分
轿厢、厅门11、开关门及门联锁,安全触板检查,门锁功能检查,整机运行试验。
12、开关门电机整流子,碳刷清洁检查。
13、门滑块螺丝紧固及磨耗检查。
14、厅、轿门机械和电气调整,消除噪音。
15、轿厢照明、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检查。
16、应急灯检查、电话检查及电池供电时间记录。17、整机开关性能检查。
18、厅门及轿门踏板、导轨清理,门导靴检查。第三部分
井道、井底19、上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强迫减速开关安装尺寸,动作点及电气性能检查。20、补偿链、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伸长情况检查。
21、厅门、撑架、对重的清扫。
22、安全钳动作提拉力检查,安全钳系统的螺栓紧固及清洗。
23、导靴磨耗情况,导靴安装尺寸调校。24、随行电缆状况检查,感应器调整、隔磁板及感应器清理。
25、井道内导轨压码、连接板、撑架各螺栓修紧。
26、井道照明、限速器坠铊位置是否正常。
27、所有安全保护电气开关性能检查。阅读详情:
范文十:111电梯维保合同项目名称:新市区鲤鱼山南路老码头火锅店甲方:乙方:电
新市区鲤鱼山南路老码头火锅店 溧阳建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电 梯 保 养 合 同一、合同双方:甲方:新市区鲤鱼山南路老码头火锅店(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名称:新市区鲤鱼山南路老码头火锅店
地址:新市区鲤鱼山南路621号乙方:溧阳建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二、合同执行:
日起执行本合同。 保养电梯型号及梯号:以上费用总计
大写:人民币三、维修保养合同期此合同于年合同期限为即公历
2015 年 11 月 24 日至
24 日止。如果有一方需要在合同到期前终止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即可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前一月乙方与甲方共同协商是否续签《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四、乙方负责工作及责任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4.1乙方必须维护电梯每15日维护保养1次,派遣合格维修人员对上述电梯进行列行保养工作。即根据保养周期清洁曳引机、控制柜、限速器、轿顶、轨道、钢绳、底坑,润滑轨道、钢绳与轴承,检查电梯各机械装置、电气设备工作状态,调整电梯各部分达到最佳工作状态。4.2如电梯发生故障,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维修人员应于 20
分钟到达现场抢修;若遇乘客被困甲方无力放人者,乙方应迅速通知维修人员于 20 分钟内到达现场解救被困乘客。若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达现场实施抢修或解救,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4.3乙方必须督替甲方每年办理技术监督局电梯年检手续,协助技术监督局进行年度检测(年检所需所有设备、仪器仪表均由乙方提供),并一次取得电梯使用合格证。年检费用由
承担。若需复检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的责任,由甲方承担)。4.4乙方以不高于市场价格向甲方提供电梯零配件,包括电梯曳引系统、门系统、安全系统、控制系统各零部件、电子板。4.5若发现电梯损坏严重,可能危及乘客安全或可能对电梯造成更大损坏时,乙方有权即终止该电梯运行,但必须立即向甲方通报故障原因、可能造成的危险及维修方案、维修时间。在需要停梯大修或需要更换大型零配件,需要采购周期的,乙方恢复该梯的正常运行时间均不得超过7天。在此故障期间,甲方若强行使用该电梯,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4.6乙方维修保养中,如果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或损坏,需通过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并签署《电梯零件报价单》后由乙方进行更换。甲方应在《电梯零件报价单》确定期限内将该零件采供费用支付给乙方。4.7乙方只负责此合同规定的工作,不负责上述电梯的各项装饰及翻新、改造。甲方若要求乙方进行该类工作,乙方将另行收费。4.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委托他人进行上述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否则由此导致任何意外或损失,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此而需要乙方进行修理时,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4.9乙方保养或紧急维修后,需填写《电梯保养记录》,交与甲方签字确认,以供甲方监督。4.10因乙方原因(维修人员失职,疏忽或保养不良、维护不当等)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发生安全事故并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划分若有争议的以国家职能部门鉴定为准。五、甲方负责工作及责任5.1乙方应保持电梯机房、轿厢顶部、电梯地坎、井道、底坑的清洁卫生。甲方应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上述地点,否则发生任何意外,乙方不承担责任。5.2甲方应负责电梯机房照明、通风或空调、消防设施的维修、维护,保证该设备正常运行,甲方应保证进入电梯机房、底坑的通道顺畅。5.3甲方须指派专人(持有电梯操作证),按乙方提供的操作程序,使用、管理电梯,并可进行简单的机械修理工作,在发生意外或停电时救出被困乘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紧急维修或救助工作。5.4甲方既拥有并使用上述电梯,应负责缴付由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各种费用。六、不可抗力若任何非乙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如国家政策变更、罢工、内乱、战争、盗窃、恶意破坏、水侵。地震、火灾、雷击、天灾、建筑物变形等导致电梯损坏、停机及其他一切损失,乙方概不负责。七、违约责任7.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之规定进行维修保养,经甲方多次投诉无改进,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出本合同。乙方还须赔偿由此而产生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7.2如甲方拖欠或拒付本合同规定的保养费,或甲方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及时通知乙方对发现的故障进行修理,乙方可暂停维修服务或终止合约,电梯停止服务超过30天,甲方必须承担安全测试及零件更换费用。八、争议解决条款合同发生争议,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九、付款方式9.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季节支付维保费给乙方,每季度支付费用为
元(经双方验收无异议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前三季度为每季度的前半月支付,余下款项在第四季度合同到期一周内结清。9.2其他甲方同意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按《电梯零件报价单》规定期限内付清。9.3甲方应按乙方所列账户付款,否则乙方有权不履行合同规定之义务。甲
(签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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