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新苗村集体土地安置房产权证的土地补偿标准

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大英县V江漂流旅游项目的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政府
近日,有个别媒体就大英县V江漂流旅游项目发布了不实报道。大英县人民政府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大英县V江漂流旅游项目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一、V江漂流旅游项目基本情况2007年,大英县旅游局在宁波旅交会上引进长岭赵氏水艺园旅游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赵舟,现变更为李福生。以下简称长岭赵氏公司),在我县实施V江漂流旅游项目开发。日,长岭赵氏公司与大英县人民政府签订了《V江漂流旅游项目开发协议书》。2007年7月,长岭赵氏公司分别租用蓬莱镇天星村第7、8、9、11、14社土地140.68亩(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2009年2月,由赵舟、王悦春、石岩、赵立艳、张启良共同出资100万元(其中赵舟占39.65%股份),成立大英县方舟水艺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舟,以下称方舟水艺公司)实际经营V江漂流旅游项目,并租赁新苗村土地27.11亩(未签订租赁协议,属不定期合同)、转轮社区土地130.38亩(未签订租赁协议,属不定期合同),用于项目开发。该公司在具体经营过程中,四川丛霖投资公司的陶俊乔投资入股(但工商登记中未见方舟水艺公司股份的变更、增加)。二、V江漂流旅游项目经营情况长岭赵氏公司(方舟水艺公司)租用我县蓬莱镇天星村、新苗村土地6年中仅付了2年(2007年7月―2008年7月、2008年7月―2009年7月)租金共元,其后就再未交纳该2村土地租金;且至今未实际交纳转轮社区任何土地租金。V江漂流旅游项目自2009年开业后,因项目投资方对项目前期市场调研不够,建设内容粗放简单,缺乏核心旅游项目支撑,一直未正常经营,基本上处于停业状态,据县税务部门纳税记录显示,该项目至今仅交纳税收2万余元。三、媒体报道中所反映问题的真相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大力支持项目建设。该项目落户大英后,我县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经营和发展,县级相关部门和镇乡也积极主动,全面统筹搞好各项协调服务。特别是,为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投资方前期建设资金的不足,我县主动为企业协调县商业银行贷款资金人民币1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帮助企业应对融资难等瓶颈问题。眼见项目经营维艰,我县多次要求项目业主作好充分论证、提升规划,以高品质项目引领正常发展(这样既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地群众未及时领到租金而引发上访等过激行为,也为项目能够长足发展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但该项目一直维持现状。不按约定支付租金,当地村民依法维护权益。因为投资方不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在支付了前2年土地租金后,一直未按协议约定再支付租金费用,导致了租地村民强烈不满,出租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强烈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天星村、新苗村、转轮社区遂分别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返还土地使用权。经大英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支持天星村、新苗村、转轮社区等原告诉讼请求。被告不服,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维持了新苗村[www.nIubb.nEt]、转轮社区上诉方舟水艺公司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天星村诉长岭赵氏公司合同纠纷案目前仍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按照规定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广告牌位相关问题。2009年8月,项目方经县规划部门审批,在死海景区入口处设置1处大型单立柱广告,免费使用3年。2012年8月,广告期限到期,广告版面多处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我县城管执法部门多次告知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更换破损广告,但该项目负责人前来咨询后,却一直置之不理。2013年11月,因项目方并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拒不履行广告发布者主要义务,为了美化我县城市环境,县城管执法部门遂将破损广告换成临时性公益广告。要特别指出的是,日该项目员工陶喜贵带领一帮人在未经县任何部门审批情况下,擅自在大英县天星大道布兰桑大桥头安装户外广告栏,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制止并要求按程序审批后安装;3月27日上午,陶喜贵等2人前往县城管执法部门,与部门工作人员发生了矛盾纠纷。接警后,我县公安机关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目前此事件正在进1步处理中;我县公安机关将秉承客观、公正原则依法处理。综述,一直以来我县积极打造亲商、护商、爱商的投资软环境,也正因为大英投资环境优良,四面八方的投资商方云集于此大力投资发展。目前,我县正牢牢把握“新型工业县、优秀旅游城、生态示范区”战略定位,以“工业抓园区、旅游抓景区、城市抓新区、农村抓统筹、管理抓创新”的“五抓”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县上下呈现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我们热诚欢迎各位客商前来大英考察投资,欢迎各界媒体继续关注并支持大英的健康快速发展。大英县人民政府日欢迎您转载分享:
更多精彩:,,发布日期:日&|&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24小时热门资讯
24小时回复排行
建议您使用 分辨率、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8.0浏览器以获得本站的最佳浏览效果
免责声明:站内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若无意中侵犯你的权利请来信说明,本站查明后将及时删除!
Powered by 湘ICP备号&&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2002-.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甘肃法制报
甘肃农民报
甘肃经济报
大英县惊现“摇摆”土地 摇的是人心,摆的是诚信
中国网&& 11:58
  【导读】部分不明身份的人有组织地闯入景区,强行拆除防护网,大英县蓬莱镇党委书记亲自带队强行要求正常营业的水艺园公司进行清产核资退还土地&&近年来,大英方舟水艺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水艺园公司)一直辛勤运营着V江漂流景区,一片大好前程即将展开。然而,令水艺园公司没有想到的是,平日里做事规规距距的自个儿居然躺着也中枪,自2012年起便接连遭遇到大英县当地相关人员的恶意挑衅,而这一切还要从风景区这片会&摇摆&的土地说起。
  领导更迭,土地增值是噩梦伊始
  2007年,在宁波旅洽会上,水艺园公司与大英县政府签定了长达22年的土地租赁协议,用来投资建设V江漂流景区,公司租用了蓬莱镇天星村、转轮村、新苗村的200多亩土地,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投资5千万元建成了3000米世界上最长的人文漂流渠道、月亮池、儿童戏水池、标准游泳池、茶文化广场等集漂流、观光、体验为一体的V江漂流景区,前景大好。然而,近两年来,自大英县主要领导更迭后,由于土地增值等诸多原因,县政府更改上一届政府制定的总体规划,将漂流景区所在地调整为沿江休闲景观带,要收回漂流项目租用的土地。这一规划,使花费了几千万元以及倾注了水艺园员工们大量心血的V江漂流景区成为泡影,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连串令人害怕的噩梦。
  日,部分不明身份的人有组织地闯入景区,将防护网强行拆除363米,直到景区人员报警后,破坏行为才得以停止;日上午,蓬莱镇党委书记亲自带队强行要求正常营业的水艺园公司进行清产核资退还土地;2013年11月,大英县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没有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也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甚至没有向水艺园公司说明何种原因的情况下,强行将公司设立在景区入口处的大型广告牌换成了县政府的公益广告,企图令水艺园公司自动退出;日,水艺园公司管理人员陶XX在大英县城管执法局黄春生副局长办公室办理正常审批手续时,竟然被城管殴打昏迷至脑出血,复发性高血压、三级极高危组,口唇皮肤裂伤&&对于一系列的恶意挑衅,水艺园公司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交涉。然而,令他们想不到的是,他们多次交涉竟无人理睬!
  扭曲事实:官官相护是委屈根源
  噩梦并没有停止。根据县政府第23期《会议纪要》规定,水艺园公司不得直接与村民小组租用土地。为了避免单方面解除协议的巨额赔偿,县委、县政府竟指使转轮街社区、新苗村、天星村出面向法院起诉,要求水艺园公司提前终止租赁土地合同。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到,从2008年起转轮街社区、新苗村、天星村的土地就陆续被政府征收,土地权属已经不属于村委会,很多村民也向记者证实土地已被政府征收的事实。对此,遂宁、大英两级法院不顾该土地已经被大英县政府征收,土地权属已经不属于村委会的事实,于日判决:水艺园公司归还土地给村民小组。而对于当初所签约的那份长达22年的土地租赁合同,法院及县政府只字未提。大英县政府的做法是否合理?投资企业耗费大量财力物力,对招商者的信任是否只是一场憧憬?而那些所谓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于招商的优待是否本身并不存在?只为了以此为噱头,从而吸引投资者呢?满怀希望与信任的投资企业,最终却只能看着多年心血付之东流而束手无策。大英县如此投资环境,又怎能吸引外来的投资企业呢?
  日,大英县国土局以&大国土资【2014】64号文件《关于方舟水艺园征地信息公开的情况请示》&的形式,向大英县政府求救。请示报告中写道:&因该项目涉及土地尚未征收,同时涉及村委会与水艺园公司诉讼问题。如果按实际答复,则存在政府非法征地风险;若按城工办同社区签定的征地协议公开,则存在诉讼风险。该信息按何种方式公开,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大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批示:&同意王主任意见,权衡利弊,妥善处理。&
  正是&权衡利弊,妥善处理&的正确理念引导,使水艺园公司蒙冤的信息不被公开。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信息公开为何会如此之难?阶级施压、官官相护是其不被公开的根源吗?土地的增值会是政府出尔反尔的原由吗?该土地是否存在&一女嫁二夫&?我们不得而知。2014年5月,多家中央级新闻媒体以《企业招商而来经营仅两年即面临关门--四川大英县投资环境令人堪忧》等为题,公开报道了大英县委、县政府对招商引资企业水艺园公司强行拆除,缺乏支持的事实。转轮街社区、新苗村、天星村在不具备起诉主体资格的前提下将水艺园起诉至县法院,而对于记者的写实报道,法院仍置之不理,一意孤行,于日向水艺园公司发出通知再次强制执行,而这一判决也将水艺园推向了生死存亡的边缘。
  目前,公司已将上诉书递交给四川省高院,高院虽已受理,却还未正式立案。而水艺园公司在长达两年多的诉讼路上愈走愈艰难,相关投资人将毕生心血交付于此,期待景区的运营收回成本,却遭遇了政府的诸多阻挠,而讽刺的是,曾经的大英县政府在招商会上承诺的所有招商优待与今日紧闭的景区大门形成了强烈对比。如今正是旅游黄金期,景区无法正常营业,投资者的心血无法得到回报,还要面对各种不明身份人士的挑衅。对此,我们希望,高院能够早日调查取证,彻查本案,以公平公正的法律裁决还本案的事实真相,拯救危难中的水艺园公司,也是重塑投资者们的投资信心。
  陷入困境:有关部门是救命稻草
  水艺园公司的不平等遭遇,令人揪心。其坎坷遭遇并不仅仅因当地县政府造成,其与投资市场的合理运营、相关部门的管理、法院部门的管理等息息相关。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试图从招商引资作为突破口吸引资金,留住人才。但是由于制度、法规措施不太健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开门招商、关门宰客&的侵权行为。水艺园公司的投资遭遇令大英县的招商引资环境蒙尘。若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加强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优化投资政策,才能为投资者们创造一片广阔的发展天地,从而促进当地经济的飞速发展。
  后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有关单位从事征收补偿与搬迁具体工作的,应当加强对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并对其实施的征收补偿与搬迁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
  综上所述,四川省大英县即使为顺应当地发展需求,必须拆除水艺园公司景区项目,也应在与其协商的情况下,按正常拆迁程序,选取确定相应的赔偿方案,再解除合同,令其撤离。而不是以不法途径对其恐吓、起诉,施压。对此,我们强烈呼吁,对于当地法院的不平等裁决以及当地政府的不作为,相关部门应引起格外重视。只有公平公正对待投资企业,正确处理此事,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企业,为投资市场开启一片平等、和谐的投资环境。
  对此,本网将持续关注事态发展。给民营企业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才能让更多的民营企业投资放心、经营开心、赚钱安心。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6年安置房补偿文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