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场与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局邀请函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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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翻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什么意思?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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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
Shenzhen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
Shenzhen Market Inspector general Administrative bureau
Shenzhen market administration
Shenzhen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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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主要是公开本局的概况、业务工作的范围以及政务动态和公告通知;并可以通过公众参与平台举报违法企业及个人行为;其中的网上办事栏目提供了各业务的办理途径和业务信息,为民众了解、办理业务提供了更人性化的场景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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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单位名称: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网站备案:粤ICP备号-8网站名称:深圳市信息市场监督管理网网站首页:服务器Ip地址:服务器地址:服务器类型:页面类型:响应时间:0毫秒域名域名:域名注册商: 北京新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域名服务器:创建时间:日到期时间: 日<a class="a0" target="_blank" href="http://app01./gsjzwgk/site/out/wxts.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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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部门编制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深圳政府在线()和本委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概况
  主要包括:本部门机构概况及主要职能。
  (二)机构领导
  主要包括:本部门机构领导信息,如简历、照片、工作分工等。
  (三)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派出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挂靠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四)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市场和质量监管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文件;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或者本部门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五)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部门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公共服务白皮书等。
  (六)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各类办事服务,提供具体的办事服务资源,包括事项内容、法律依据、数量及方式、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申请受理机关、决定机关、程序、时限、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法律效力、收费、年审或年检、网上受理、状态查询等情况。
  (七)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和其它资金信息(含专项资金信息)等。
  (八)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统计信息等专项统计报告和分析报告等。
  (九)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应急管理信息;执法监督信息;专题栏目信息等。
  本部门编制的《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部门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或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和。
  本部门还将采取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益,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的信息内容的提示,请不要附带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事项。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还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或复制《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申请的,应一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深圳政府在线和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在线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和。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及其组织依申请从本机关获取的政府信息,应合法用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不用于商业用途。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广东省物价局与广东省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
  本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具体见下表: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
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秘书行政处
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楼
罗湖区沿河北路2003号
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33号
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
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
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工商物价大厦
光明新区管委会西侧
坪山新区金牛路金牛商业大厦东侧
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和路市场监管大厦(世纪广场旁)
大鹏新区葵政西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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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各辖区局制作和保存的政府信息,请到所在辖区局查询或提交公开申请
  四、监督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电子邮箱:jcc@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处,邮编:51804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2、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相关附件:&&相关附件:&&相关附件:
版权所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技术支持: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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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举报申诉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市场监管局职责范围的有关咨询、举报、申诉等业务;
  (2)负责接听件、转办件的分派、督办、反馈及统计分析;
  (3)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应用及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业务管理;协助市信用办承担全市公共信用有关工作;协助研究拟订我市公共信用信息业务标准及公共信用建设相关政策法规。
  二、负责市场监管委系统信息化建设,包括制定本系统软件开发技术规范,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化项目;制定本系统数据标准和规范、集成和管理相关数据;承担和组织本系统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企业档案(注册与监管档案)及信息的管理和查询工作。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主要职责:
  (1)受市市场监管局委托,负责市场监管许可前的各类前置审查事务性工作(包括对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并管理审查工作资料和档案);
  (2)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标准信息及相关资源的收集、研发、开发、应用,负责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与服务;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组织的相关工作;负责公共图形符号、标识标志标准化的研究和应用;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TBT)及其应对措施的研究、咨询和服务;开展WTO通报评议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的赋码、管理和应用,组织机构数字证书的发放和应用,对组织机构登记信息进行宏观经济分析;负责管理物品编码和产品电子代码(EPC),开展标识产品标准符合性检验;开展物联网技术研究以及相关标准、专利、检测、认证、应用推广等公共技术服务;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标准,开展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知识产权应急与预警等研究及技术服务;开展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的标准、监管、信用、安全、技术等相关研究和应用服务;负责市场监管相关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开展舆情分析服务、企业信用评级服务以及品牌评价服务;开展食品安全、质量信用的研究与服务;开展基于编码技术的防伪技术、产品追溯的研究、应用和服务;开展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及工程质量技术项目鉴定评估;开展政府采购公正验货;为公众维权提供公益性技术服务。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国家高新技术计量站、国家数字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建立本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承担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对港澳地区开展计量器具、设备的检定测试任务;承当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和进口计量产品检定任务;承担日常的和国家、省下达的计量、产品、商品质量的检验、测试、仲裁检验、科技成果评定检验等;开展计量检定测试、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检测新技术推广应用及质量、计量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为社会提供有关计量、质检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提供跨区域的计量检测技术服务和数字电子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服务。
  承担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附件)、锅炉介质的安全检验(含型式试验)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展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附件)的生产许可评审、产品质量检验与鉴定、能效测试;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资格考试;接受委托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评估与事故鉴定。
  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专利代办处、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委托的专利业务及相关服务性工作;
  (2)宣传推广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自主创新。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调查抽样、检验检测和监测。
  (2)负责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技术方案、风险危害预警等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实施;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其检验检测;承担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的技术分析。
  (3)承担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技术指导、交流培训以及先进检验检测技术的研究、应用与推广。
  (4)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负责提供政府对外公布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6)受市有关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监测评价、农产品生产环境的监测和评价、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持工作。
  (7)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承担核定的药品抽样任务。
  (2)承担药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药品新产品、医院新制剂的质量技术复核工作。
  (3)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
  (4)指导本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5)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质量的检验和委托检验
  (1)承担全市已上市的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工作;&
  (2)承担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3)协助承担全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和资质档案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全市安全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
版权所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技术支持: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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