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外墙墙基开裂开裂和房后的大树有关系吗

大树倒下砸裂房屋 树木管理人担六成赔偿责任
 &&&&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白土乡一村民在自家屋旁种有一棵大树,其树根被虫咬腐烂,邻居家多次劝他砍树,可他不以为然。一阵大风刮来,大树倒下将邻居家房屋砸裂,引起相邻纠纷。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一审法院判令被告莫勇敢支付给原告韦英男、蓝美丽、韦绍平房屋损失费3570元。
  原告韦英男、蓝美丽、韦绍平一家三人的房屋位于被告莫勇敢家右侧6米处,两家中间隔着空地毗邻而居。被告右侧屋檐旁种植有一棵直径约0.5米,主树径约10.5米的大树。日下午4时许,因刮大风,该大树倒下砸在原告二楼外墙上。后原告发现房屋第一层厨房天面与主楼外墙结合部有裂缝间隙,存在漏水现象;主楼二层天面板出现四条不规则裂缝,且都有渗水现象;主楼墙中部出现不规则裂缝。为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经白土乡政府及村干部多次调解,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修复原告受损房屋并赔偿原告因房屋受损经济损失共5万元。
  被告辩称,因刮大风导致大树倒下砸对原告的房屋,这是天灾,不是被告的过错,且没有对原告的房屋造成重大损害。因此,被告只能适当地进行补偿。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原、被告共同协商,由原告韦英男、蓝美丽、韦绍平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树木倒下与原告的房屋受损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经法院主持,原、被告双方共同委托河池市房产管理局危房鉴定办公室进行鉴定,原告支付鉴定费7000元。日,河池市房产管理局危房鉴定办公室鉴定时认为:大树倒下时的撞击、震动造成天面及主楼外墙根部开裂。二层天面板开裂、渗水主要是由于房屋本身施工质量差造成,大树的撞击震动对楼板开裂、渗水影响很小;后建厨房天面与主楼外墙之间结合部位未设置有防漏水盖缝板,也未作泛水处理是漏水的主要原因,受到大树撞击震动后,结合部位间隙变大,漏水更加严重。鉴定结论为:该房屋的承重结构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构成危房。处理建议:对二层天面板和主楼外墙根部开裂部位进行修补;厨房与主楼之结合部位的缝隙进行防漏水盖缝处理或进行泛水处理。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原告韦英男、蓝美丽、韦绍平与被告莫勇敢共同委托刘某生对房屋进行修补,被告支付房屋修补费1575元。
  法院认为,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侵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被告莫勇敢所属的大树折断压在原告的房屋上,对原告的房屋造成损坏,被告应该对此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河池市房产管理局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和建议,原告的房屋承重结构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构成危险房屋,可以通过修补、盖缝或泛水处理进行维修。故原告请求被告修复楼房及厨房上遭树木压裂的墙体和楼面,法院予以支持。
  原告房屋受损部位的开裂、渗漏亦跟建房材料、建筑设计有关,因此三原告亦应对自己建造房屋的施工瑕疵承担责任。综合案件情况,被告对原告房屋受损应承担主要责任,即对原告房屋修复承担60%的;原告自行承担40%的责任。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因房屋受损经济损失5万元没有相应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被告辩称,因大风刮断大树砸对原告房屋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被告没有过错,因此被告只能适当补偿原告的房屋损失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因双方协商一致由原告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该项鉴定解决的是双方的诉辩事由,对原、被告双方的主张均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故鉴定费用应由双方按责任大小共同分担。综上,法院于是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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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08276)京ICP备号楼房屋顶裂缝是否质量问题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是回迁房发现客厅屋顶上有一条细长的裂痕是质量问题,还是正常。
去年买的房子,已装修,未入住,因楼上跑水,现发墙顶出现据目测1米多长的裂纹,水从裂纹渗出,想咨询专业人士,是否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
我的新建房刚装修完,发现屋顶有4米多长的通透性裂缝。在大厅中间南北向,在楼上地面有同样裂缝。开发商同意做防水修补。我担心裂缝可能导致屋顶强度不能达到质量要求,安全性能下降。请问是否属于严重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鉴定意见为,综合楼房现状,裂缝已形成构造性能对应的结合、整体性和使用功能缺陷,请您帮忙给看一下
车辆刚购买几天就出问题,修了两次后,售后4S店告知我们车辆已经修好,我们就把车落户。但没过几天车辆又出同样的问题,厂家的技术人员下来协助也无法将问题排除。现在已达到退车的标准,但在这两个月期间因为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是否应该向厂家索要误工赔偿? 我们的车辆是电力工程公司的工程用车,是一辆越野车,因为车辆的质量问题,我们不能正常使用,给我们造成经济损失,这样是否能向厂家索要误工损失?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我是顶层。六楼。阳台棚顶滴水。物业和开发商不管。叫我自行维修。合里吗?阳台和卧室窗口强体出现裂缝。他门给刮了一边大白。但没过多久又裂了。室内温度14到17度平时都得穿薄棉袄。去找他们。以个种理由推之不管。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0年,我在村里买了一套六层楼房,是顶层;房子自从2010年拿钥匙后,不论下大雪、小雪,大雨、小雨后厨房都漏,而且比较严重;橱柜什么的都没法安装,因此影响了居住。因楼房是村委会集资建的,我们的钱都交给了村委会,而且村委会已收了我三年的取暖费;在这两年里我多次找村委会联系建筑方给修,因此没有按时上班,耽误了工作,我要求建筑方,要为我这两年没能入住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找村委会,村委会却让我自己和建筑方要,这合理吗?我又怎样和他们要补偿呢,国家在这方...
2010年,我在村里买了一套六层楼房,是顶层;房子自从2010年拿钥匙后,不论下大雪、小雪,大雨、小雨后厨房都漏,而且比较严重;橱柜什么的都没法安装,因此影响了居住。因楼房是村委会集资建的,我们的钱都交给了村委会,而且村委会已收了我三年的取暖费;在这两年里我多次找村委会联系建筑方给修,因此没有按时上班,耽误了工作,我要求建筑方,要为我这两年没能入住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找村委会,村委会却让我自己和建筑方要,这合理吗?我又怎样和他们要补偿呢,国家在这方...
整栋楼房出现严重的裂纹 我们该怎么维护自身的利益
我于2008年购买商品房一套,是六楼三墙头,入住四年,四年来只要冬天房屋的屋顶及墙面就发霉,但不漏水,最冷是屋顶挂水珠,房子因为霉变而霉臭,湿气也非常重,后经于房产公司协商维修两次,结果效果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加重,屡修不好,他们现在也不承认是他们的质量问题了,也就是不管了,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在一家商场买了一件毛衣,有一只袖子与其他地方的材质、颜色都不一样,因为光线比较暗买的时候没注意到,而且上面有灰尘,拿回家后我就把衣服洗了,一个星期后当我要穿衣服时才发现这个问题,请问这样的衣服卖家是否要给买家退换呢?我的房子开裂会有问题吗_百度知道大树倒下砸裂房屋 树木管理人担六成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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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韦英男、蓝美丽、韦绍平一家三人的房屋位于被告莫勇敢家右侧6米处,两家中间隔着空地毗邻而居。被告右侧屋檐旁种植有一棵直径约0.5米,主树径约10.5米的大树。日下午4时许,因刮大风,该大树倒下砸在原告二楼外墙上。后原告发现房屋第一层厨房天面与主楼外墙结合部有裂缝间隙,存在漏水现象;主楼二层天面板出现四条不规则裂缝,且都有渗水现象;主楼墙中部出现不规则裂缝。为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经白土乡政府及村干部多次调解,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修复原告受损房屋并赔偿原告因房屋受损经济损失共5万元。
  被告辩称,因刮大风导致大树倒下砸对原告的房屋,这是天灾,不是被告的过错,且没有对原告的房屋造成重大损害。因此,被告只能适当地进行补偿。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原、被告共同协商,由原告韦英男、蓝美丽、韦绍平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树木倒下与原告的房屋受损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经法院主持,原、被告双方共同委托河池市房产管理局危房鉴定办公室进行鉴定,原告支付鉴定费7000元。日,河池市房产管理局危房鉴定办公室鉴定时认为:大树倒下时的撞击、震动造成天面及主楼外墙根部开裂。二层天面板开裂、渗水主要是由于房屋本身施工质量差造成,大树的撞击震动对楼板开裂、渗水影响很小;后建厨房天面与主楼外墙之间结合部位未设置有防漏水盖缝板,也未作泛水处理是漏水的主要原因,受到大树撞击震动后,结合部位间隙变大,漏水更加严重。鉴定结论为:该房屋的承重结构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构成危房。处理建议:对二层天面板和主楼外墙根部开裂部位进行修补;厨房与主楼之结合部位的缝隙进行防漏水盖缝处理或进行泛水处理。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原告韦英男、蓝美丽、韦绍平与被告莫勇敢共同委托刘某生对房屋进行修补,被告支付房屋修补费1575元。
  法院认为,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侵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被告莫勇敢所属的大树折断压在原告的房屋上,对原告的房屋造成损坏,被告应该对此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河池市房产管理局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和建议,原告的房屋承重结构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构成危险房屋,可以通过修补、盖缝或泛水处理进行维修。故原告请求被告修复楼房及厨房上遭树木压裂的墙体和楼面,法院予以支持。
  原告房屋受损部位的开裂、渗漏亦跟建房材料、建筑设计有关,因此三原告亦应对自己建造房屋的施工瑕疵承担责任。综合案件情况,被告对原告房屋受损应承担主要责任,即对原告房屋修复承担60%的;原告自行承担40%的责任。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因房屋受损经济损失5万元没有相应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被告辩称,因大风刮断大树砸对原告房屋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被告没有过错,因此被告只能适当补偿原告的房屋损失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因双方协商一致由原告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该项鉴定解决的是双方的诉辩事由,对原、被告双方的主张均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故鉴定费用应由双方按责任大小共同分担。综上,法院于是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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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第八届东亚破产与重组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杜万华代表...&&nbsp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08276)京ICP备号南京一棵大树挤裂房屋七年无人管(图)_新闻中心_新浪网
南京一棵大树挤裂房屋七年无人管(图)
树根不断侵入王女士家的墙体
随着树根的入侵,王女士厨房一侧墙壁开裂严重
  这篇报道和一棵树有关,南京市民王女士家厨房一侧墙壁外长有一棵40年树龄的水杉,近几年来,由于水杉不断长大,树根渐渐挤压厨房墙体,导致墙体开裂、墙壁严重倾斜渗水,居住十分危险,王女士想移树修葺房屋,房管部门和绿化部门都表示管不了,王女士奔波了整整七年都解决不了这棵树的问题,于是向本台新闻热线025―96110求助。
  王女士家住南京市箍桶巷朱雀里8号,记者通过王女士家厨房的门向外看,一棵高约十几米的水杉紧贴着厨房一侧的墙体生长,树根已有一半渗进了厨房的墙角,将墙面顶了起来,墙体就像爆米花一样向四周裂开,裂缝处能伸进三根手指,渗水情况严重,王女士说,前两年这个位置还能放洗衣机,如今,连装在墙上的热水器都找人来移走了,门也多年关不上了。王女士:“就是说这个树长大以后已经把房子撑裂了,然后慢慢树根已经进到房子里来了。”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住的是南京市秦淮区的公房,厨房墙体开裂后,他们首先想到找房屋的所有者秦淮区夫子庙房管所,房管所也找人多次上门帮王女士家修房屋,可是越修越让王女士担心。
  王女士:“他的方式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他把树根砍砍,砍掉树根的一点点地方,把墙砌起来,你第一个,树根砍少了根本没有用,砍多了她是会往以便歪的哎,真正刮大风的时候,肯定往一边倒,我真怕它倒下来,这么个大树倒下来不是砸一间的问题,是一片的问题。”
  王女士希望夫子庙房管所能够把水杉树移走,彻底消除居住房屋的安全隐患。秦淮区夫子庙房管所温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管部门的职责决定了他们只管修房子,涉及到树的问题,他们管不了,在他看来,树的处置权应该归南京市秦淮区综合养护管理所。温主任:“房管所什么时候管过树的呢,从来没有,你现在要锯树喊我房管所来管理这棵树,我怎么来管,你要明确一个责任,如果责任确实是我的,那我该承担承担,你现在又没有明确责任,你绿化所说树是我房管所的,那我也不能平白无故去做哎。”
  然而,南京市秦淮区综合养护管理所却认为夫子庙房管所在推卸责任,养护管理所杨所长告诉记者,根据2004年修改后的《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中的树木需要砍伐、移植的,由所在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据此, 杨所长认为,既然朱雀里8号王女士居住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夫子庙房管所,王女士也按时向房管所缴纳租金,那么树也可以认为是房管所的,房管所有义务向秦淮区绿化部门打申请,然后移植这棵树。杨所长:“对于你原来公房上面的附着物你一样有管理权,你现在讲树把院墙挤裂了,那我要讲是因为你(房管所)疏于管理,如果你及时发现树对你墙体有影响,你及时去处理,一不会造成你今天造成险情,你一直拖到今天,你房管所负什么样责任,你自己清楚。”
  记者在这两个部门采访时发现,尽管他们彼此都有意帮王女士解除房屋安全隐患,但却没有一方主动愿意协调另一方,寻求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于是两部门的僵持便从王女士2005年开始投诉延续至今,已有七年。王女士告诉记者,每逢刮风下雨天,她和家人就夜不能寐,总是担心墙体会被树倾倒,多次起夜查看墙体的状况,已经成了一家人的习惯,最近南京正处在雨季,王女士不知道这样的担心还要持续多久,虽然这事在她看来很容易解决。
  王女士:“我觉得这个很简单的事情,七年时间怎么都解决不了,到现在为止还是,你(绿化)说是他(房管所),他有充分的理由说不是他。那我说,你就给我吧,他说不行,不给你,你说这个事情让我怎么办呢?”
  有关此事进展,江苏新闻广播将继续关注。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南京地区FM937)张雪】
| (编辑:S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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