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治安现状2016网吧治安队有权力管吗?

联防队的权力到底有多大?
联防队员涉嫌强奸案无疑是震撼的,主要是大家把联防队员和治安警察混淆了。虽然这是一个人的个人行为,但却对社会法治产生了深刻伤害。近年,无论是比较正规的城管和非常不正规的民众组织联防队都忽然活跃在人们视线之中,其中最纠结的就是两者的法律定位。作为一个社会管理组织就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和权力界限,要有法可依,有责可循,有权可限,否则和民间自发组织没有法律上的区别,其公权力使用也无法可依。也正因为这种法律上的混淆不清,政府缺少管理杠杆,警察缺少制衡渠道,久而久之形成鱼龙混杂的联防队伍,在个别地方很可能发展成旧社会&保安团&的现代版。
笔者翻阅了一下联防队的有关文件,有段是这样写的:&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达到治本目的,必须在&看&&防&上下功夫,加强治安联防这一&防范&工作的重要环节,形成群防群治机制。为了进一步发挥联防队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在广东阳江的一个黑社会集团据说就是从联防队中发展的,一旦条件成熟就出面设卡索取买路钱,独霸当地煤气市场,最后由其他地方的武警将之擒拿归案。谁能发动群众?凭什么群众会从中有利可图?说来说去就是组织利益问题,结果清白百姓不愿介入,反而被黑社会人物混入把它当成了保护伞。中国所谓发动群众从来都是混乱的起源之一,群众无利不起早,白干活绝对不肯,不给钱就得给权,不给权就自行私权侵犯他人权力,这类例子难道少吗?
  一、治安联防队的性质
根据治保委员会工作的有关规定,治安联防队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一种群众性的自防、自治组织、是预防、制止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辅助力量。联防队的一切活动均置于基础组织的领导和公安机关指导之下。
(小兵:所谓在党的领导下工作并不能替代按章办事,而按章办事就要有明确法律定位,否则党的作用会变成了空话或某个人的特权。只有在有法可依的条件下才能开展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联防队领导人的方案)。
  二、治安联防队的任务
  1、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四防&(防爆、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维护公共秩序。
  2、协助公安机关堵截捕捉违法犯罪分子、被通缉的在逃犯。
  3、监视举报违法犯罪嫌疑分子。
  4、保护发案现场,维护秩序,提供情况,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
  5、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6、劝阻、制止、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
  7、在当地公安、派出所统一安排下,组织&执勤、流动、巡逻&,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做好夜间巡逻,执勤工作,防止&巡不到守不住&现象,不给坏人可趁之机。(小兵:这几条笼统的责任在没有明确法规制约下都成了可大可小的执法权力,具体如何实施几乎完全让联防人员自行决定,他们的权力空间此时比正规警察大的多,因为警察有非常具体的执法手册规范,而联防队没有)。
  8、协助公安机关或治安组织检查监督不安全的隐患。
  三、治安联防队的工作制度和纪律
  工作制度:联防队工作要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各种工作档案,要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奖优罚劣。
  工作纪律:服务领导听指挥。执行政策办事公道,实事求是,依法办事;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徇私情忠于职守;见义勇为,立场坚定。 (小兵:没有严格识别录取,没有职业培训,没有严格组织制度,没有奖罚制度,这些都是表面文章)。
  四、治安联防队自身建设
  联防队成员必须要政治素质好,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坚持原则,严格按法律办事,必须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有处理问题的能力,必须坚持政治学习、坚持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办事,处理各类案件的水平。
  五、治安联防队的报酬
  中共中央国务院7号文件指出:&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资或出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但要坚持自愿,受益适度,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结合实际妥善解决好治安联防队的报酬。
  社会治安联防队是城镇、街道、社区、农村设立的群众性的治安联防自治组织,是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新时期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有效形式。隶属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管,接受公安机关业务指导。联防队人数按当地人口、地域、工作量的实际情况而配备。一般要求:县级建立一支100人以上的专业治安联防大队,镇建立一支10人以上的专业治安联防中队,村(居)委会建立一支5人以上的治安联防分队。联防队实行专业和业余,有偿和义务相结合办法运作,经费多以政府投入为主,兼受益单位分担、社会捐助、群众按自愿适度交纳为原则而筹集。(小兵:收入来源的混乱模糊与含糊的执法权限对于许多人是腐败的诱惑,这点在任何国家都如此)。
  招收治安联防队员,须经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审核,并签订合同,明确治安联防人员的职责纪律。联防队员执勤巡逻佩带&治安联防&标志和配备必要的自卫器械,并持个人身份证件及工作证。联防队员不准超越职权行使逮捕、拘留、审讯、传唤和决定治安处罚的权利;对查获的赃款、赃物、凶器、违禁物品、群众拾交物品等必须上交公安机关。在处理违法事件中,不准打人、骂人、体罚;不准侵犯群众利益;不准承担维护治安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务。(小兵:虽然对联防队员有若干执法权力限制,但在中国某些法治环境差的地方这会被曲解,甚至自卫器械会被当成公权私用的工具)。
  治安联防队职责任务:
  1、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群众性防盗抢、防火灾、防破坏和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2、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责任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3、负责本责任区内的执勤巡逻、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制止违反治安管理和违法犯罪行为;
  5、在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提供案件线索;
  6、协助有关部门对有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对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
  7、疏导和调解本责任区内的民间纠纷;
  8、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9、完成当地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治安任务。
(小兵:总而言之,联防队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减轻警察负担,但的确会产生出滥用公权的风险和空间,必须通过明确立法定位,实行严紧录用,严格培训,管理制约,奖罚分明,才可能达到其社会职责的要求,否则不如放弃这种不伦不类的群众组织)。
这是一处地主大宅,过去有家丁保护,恰恰他们也叫&联防队&,这铜狮子算是他们形象的代表了。
&&最后修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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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到底有没有权利到网吧“检查”?
日    来源:1713   网友评论 0 条
  今年以来,在全国很多地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掀起了到网吧“检查”的热潮,其参与的警种之多(计有派出所、治安大队、网监大队、巡警、特警、刑警、甚至还有户藉警、个别地方还有禁毒警参与)等;次数之频繁(在安徽黄山市,某网吧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甚至被查了200次),在仅有十几年的网吧发展史上都创出了新高。可以说某些地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网吧的检查已经呈现出疯狂和无序的状态。
  最为诡异的是,绝大多数的网吧业主和所有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都理所当然的认为,警察“检查”网吧是天经地义的,是其法定职责所在,毋庸置疑。此外也有极少的网吧业主弱弱地问笔者:警察究竟有没有权力到网吧“检查”?
&&& 鉴于警察查网吧这一现象已经给这个行业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很多地方的网吧被整的苦不堪言,收入锐减,门可罗雀;河南永城某网吧业主甚至因为警察三天两头的光顾被吓成了精神病,一看到穿警服的人就吓得大呼小叫,钻到墙旮旯里发抖。因此,对这一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层面进行剖析,以正视听,实为当务之急。
&&& 众所周知,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法律法规的授予,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做了,就有可能涉嫌违法行政,就有可能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违法。对于“人民警察到网吧进行检查”这样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衡量其是否合法,只能依据法律法规的明确的规定,或者看有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的规定,舍此别无二法。
&&& 首先我们对“检查”进行定义。
&&& 本文所说的“检查”,是指人民警察对网吧的日常监督检查。人民警察因为办理某个案件的需要、持相关手续对网吧的检查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列,因为这种“检查”,所针对的是某个具体的案子,并不是针对网吧。目前全国各地警察对网吧的检查基本都属于这种“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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