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自己的钱被别人女子捡到手机占为己有居为己有

捡到了别人钱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吗_百度知道不经意拿错包想占为己有 捡钱不还或将“捡官司”
  本报讯(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朱红梅 文力)在安检口一不小心拿错了别人的包,还是不还?昨日,在长沙火车站,黎某遭遇到这一幕,他选择偷偷留下,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有手机和2200多元钱。虽然“心都跳到嗓子眼了”,但他鬼使神差地将包藏匿在自己的行李内。长铁公安处民警找到他时,他反而长舒一口气说:“还是应该归还失主,否则良心不安。”
  过安检忘拿腰包,回头找时已不在
  “我过安检的时候,把包给丢了。”昨日下午3时30分左右,长沙铁路公安处长沙车站派出所接到旅客王先生报案。他说在过安检时,忘记拿自己的黑色腰包,里面有现金2200余元、1个手机及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回过头来寻找时,发现已经不见了。
  接报后,民警迅速调取案发时段的监控录像。经仔细查看,发现在下午3时20分许,这个腰包被一名中年男子拿走。该男子戴着一副黑边眼镜,一手拎着红色皮箱,一手拎着红色编织袋,由第4候车室进站,登上了长沙开往郴州的列车。民警立即与值乘该趟列车的乘警联系,请求寻找该男子。
  不经意错拿行李,想占为己有
  在监控录像中,该男子面容不太清晰,乘警随即根据行李特征查找。没多久,他们在6号车厢找到旅客黎某。乘警刚一开口问:“这行李是谁的?”黎某马上应声,并打开红色编织袋,将一个黑色腰包交给了乘警。经查看,包内钱物与失主王某描述完全一致。
  原来,黎某在进站安检拿行李时,手不小心钩到了压在编织袋下的腰包。刚走几步,他马上发现错拿了别人的行李。“我本来想转身送到安检口的,但回头一看,也没有人说自己掉了东西。”转念一想,黎某临时起意想据为己有,“慌得很,感觉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
  原本要从2候车室进站上车的他,慌慌张张跑进了4候车室,随后又赶紧上了车。上车后,他躲到6号卧铺车厢的上铺,打开黑色腰包一看,发现里面有不少钱物,就赶紧将手机关了机,然后将包藏匿到编织袋中,但却一直忐忑不安。随后,看到乘警过来询问,便忍不住立即将包交了出来。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捡钱不还,或将“捡官司”
  错拿别人的钱物不归还失主,犯不犯法?办案民警介绍,“错拿不犯法,但是发现错拿后据为己有,拒不返还失主就犯法。”
  民警表示,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在金额较大(1万元以上)拒不返还的情况下会构成侵占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拾款人主动归还,失主放弃追究其责任,拾款人方可免于刑事处罚。对于捡拾者,失主可以给予一定的报酬,但这属于失主的自愿行为。
( 12:15:01) ( 19:48:10) ( 9:59:48) ( 9:37:17)别人捡到我钱包犯不犯法_百度知道j捡到别人的钱不还给人家属于犯法吗?_百度知道帖子主题:大家帮普法——把捡到的钱归为己有,算是盗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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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帮普法——把捡到的钱归为己有,算是盗窃吗
文章提交者:帝国刀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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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朋友说,盗窃的客观要件是秘密窃取,而捡到钱的行为是公开的不属于秘密窃取,根本构不成盗窃罪。而我认为,捡到东西的人“自认为公开捡到钱”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还有,如果“把捡到的钱归为己有”,不算是盗窃,那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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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失主为盗窃,无失主则不为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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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大官捡到钱了,反正最后法院说他们是什么来源不明罪,大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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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他人遗忘、丢失财务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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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正蓝奇
在第61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阿萨
在第60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正蓝奇
在第59楼的发言:......
钱在谁手里就是谁的,捐出去没啥不可以的~
但是法律义务不履行,也是不行的~
啥法律义务?看我前面的帖子~
钱在谁手里就是谁的?
那你每月也不用去领工资了,钱在出纳手里,肯定就是出纳的了。
没错,没领工资的时候,你就是没有钱啊,你只拥有一个债权~是啊,领工资的时候需要你签字吧?出纳肯定让你签完再给钱吧?你签完字后,这钱就和你没关系了哇,因为钱在出纳手里,他可以不给你。反正你都签完字了,说到底就是你领过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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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阿萨
在第60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正蓝奇
在第59楼的发言:......
钱在谁手里就是谁的,捐出去没啥不可以的~
但是法律义务不履行,也是不行的~
啥法律义务?看我前面的帖子~
钱在谁手里就是谁的?
那你每月也不用去领工资了,钱在出纳手里,肯定就是出纳的了。没错,没领工资的时候,你就是没有钱啊,你只拥有一个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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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正蓝奇
在第59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阿萨
在第57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xialiba
在第48楼的发言:如果某人捡到大批的钱,但是他又把钱捐掉了,本人并未得利,如果被起诉会怎样呢?
这还用问,赔偿损失。数额巨大,构成侵占。
别人的钱你凭什么捐出去?
钱在谁手里就是谁的,捐出去没啥不可以的~
但是法律义务不履行,也是不行的~
啥法律义务?看我前面的帖子~钱在谁手里就是谁的?那你每月也不用去领工资了,钱在出纳手里,肯定就是出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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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阿萨
在第57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xialiba
在第48楼的发言:如果某人捡到大批的钱,但是他又把钱捐掉了,本人并未得利,如果被起诉会怎样呢?
这还用问,赔偿损失。数额巨大,构成侵占。
别人的钱你凭什么捐出去?钱在谁手里就是谁的,捐出去没啥不可以的~但是法律义务不履行,也是不行的~啥法律义务?看我前面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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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问题 前天看央十二的《法律讲堂》 说是货币的所有权和占有权是统一的对于这个占有权是如何规定的?货币在谁手中谁就拥有占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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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xialiba
在第48楼的发言:如果某人捡到大批的钱,但是他又把钱捐掉了,本人并未得利,如果被起诉会怎样呢?这还用问,赔偿损失。数额巨大,构成侵占。别人的钱你凭什么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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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爱吃大排
在第45楼的发言:楼主捡到啥宝贝了?
我也希望上天能赐予我一笔横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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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法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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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我可以不要你的服务,先把我的会费退了,再赔偿我的损失,我装什么软件是我的自由,你无权干涉,你的QQ连我的电子银行账户信息都扫描,你T~M 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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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872387 头衔:国货区-电脑评论员 工分:86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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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或者是非法侵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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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数额大的,构成犯罪!有个机场保洁捡到黄金的例子,就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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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deng1980
在第34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山猪仔
在第7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闲听雅乐
在第5楼的发言:数额小的不构成犯罪,数额大的是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由法院直接管辖。
对,数小不处理,也可算不当得利,与侵占罪一样是自诉。比如银行给多钱了客户,小数就是不当得利,一般经办人自负,或者起诉客户,讨回。多的就是侵占,单位一定会报案追讨。许霆案有些相似,但因为他知道银行出现漏洞时,没有及时报告,中止自己的行为,而是利用漏洞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所以是盗窃罪。只不过银行有错在先,有引诱犯罪之嫌,又在强大的群情压力下,才最终坐五年,捡回条命。
所以捡到财物,要认真思想值不值得冒险。如果有像英国和香港的法律那样,交公的财物在一定时限内无人认领,就归拾获人所有。相信社会都健康好多。
那银行少给钱,回头去找,他说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算什么行为?在现在的监控条件下,如果监控中可证明银行员工给少了钱,也是可以追回的,但如果证明不了,那就没办法了。这个还是要看银行人员的素质,有时他们会忽悠你说离开柜台就不负责,那你可要求只看在柜台上银行柜员的操作录像,他们应该提供给你看的,要不就投诉到上面的分行,他们也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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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2652767 工分: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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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看捡多少钱呀,法律上应该有个数额吧!我个人认为不应该算盗窃吧!这得从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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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别人钱包占为己有不是偷窃,是非法占有罪,最好快去上交,不然失主报警,恐怕就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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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944120 工分:1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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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人捡到大批的钱,但是他又把钱捐掉了,本人并未得利,如果被起诉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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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人看见,那赚了,但是如果被人知道了,不还的话就构成非法侵占,需要吃官司,但属于那种民不举官不究的范畴。我咋就没碰到这样的好事呢,只有一次发现零零八碎的人民币,我就一路拣,最后拣到一家门口,结果发现是个有点毛病(可能是痴呆)的老头弄掉的,结果我内牛满面(夸张)的把钱交到大爷的手里,嘴里念叨着大爷下次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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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的钱总不是自己的,最好是交给警察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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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捡到啥宝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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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倔强小牛
在第9楼的发言:最多只捡到过10块,想犯罪都难啊。哗,十块耶,我最多也就捡过五块,还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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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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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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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deng1980
在第34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山猪仔
在第7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闲听雅乐
在第5楼的发言:数额小的不构成犯罪,数额大的是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由法院直接管辖。
对,数小不处理,也可算不当得利,与侵占罪一样是自诉。比如银行给多钱了客户,小数就是不当得利,一般经办人自负,或者起诉客户,讨回。多的就是侵占,单位一定会报案追讨。许霆案有些相似,但因为他知道银行出现漏洞时,没有及时报告,中止自己的行为,而是利用漏洞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所以是盗窃罪。只不过银行有错在先,有引诱犯罪之嫌,又在强大的群情压力下,才最终坐五年,捡回条命。
所以捡到财物,要认真思想值不值得冒险。如果有像英国和香港的法律那样,交公的财物在一定时限内无人认领,就归拾获人所有。相信社会都健康好多。
那银行少给钱,回头去找,他说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算什么行为?银行不负责证明少给钱的举证,必须由少钱的客户举证,离开柜台后你就离开银行的监管范围,你就必须证明少钱是银行的问题,同时有的证明少钱没有个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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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帝国刀斧手
在第37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试枪员
在第26楼的发言:捡到钱或物就不要还了
说不定你明明捡10元,失主说是15元,你说你怨不怨。
这是由实际例子的
那这10元是别人丢的,不是那位“所谓失主”的,因为他丢的是15元。恩。这种事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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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试枪员
在第26楼的发言:捡到钱或物就不要还了
说不定你明明捡10元,失主说是15元,你说你怨不怨。
这是由实际例子的那这10元是别人丢的,不是那位“所谓失主”的,因为他丢的是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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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路不拾遗,不错。看来古人比现在的人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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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较大,构成侵占罪。捡钱就是麻烦一件。古人早就说了,路不拾遗。看到人家丢的东西不要去捡,失主可能会原地回来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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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山猪仔
在第7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闲听雅乐
在第5楼的发言:数额小的不构成犯罪,数额大的是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由法院直接管辖。
对,数小不处理,也可算不当得利,与侵占罪一样是自诉。比如银行给多钱了客户,小数就是不当得利,一般经办人自负,或者起诉客户,讨回。多的就是侵占,单位一定会报案追讨。许霆案有些相似,但因为他知道银行出现漏洞时,没有及时报告,中止自己的行为,而是利用漏洞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所以是盗窃罪。只不过银行有错在先,有引诱犯罪之嫌,又在强大的群情压力下,才最终坐五年,捡回条命。
所以捡到财物,要认真思想值不值得冒险。如果有像英国和香港的法律那样,交公的财物在一定时限内无人认领,就归拾获人所有。相信社会都健康好多。那银行少给钱,回头去找,他说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算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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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8051 工分:6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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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帝国刀斧手
在第1楼的发言:有位朋友说,盗窃的客观要件是秘密窃取,而捡到钱的行为是公开的不属于秘密窃取,根本构不成盗窃罪。
而我认为,捡到东西的人“自认为公开捡到钱”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
还有,如果“把捡到的钱归为己有”,不算是盗窃,那算是什么犯罪行为?不当得利 侵财 非法占有。如果你拣到的是银行的就倒霉了。破坏金融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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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2095309 工分:36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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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法律书吧,这问题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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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试枪员
在第26楼的发言:捡到钱或物就不要还了
说不定你明明捡10元,失主说是15元,你说你怨不怨。
这是由实际例子的捡钱的人是不需要举证的,也就是说如果失主对还回的钱有异意,必须由失主举证,你失主必须证明捡钱的人确实捡到15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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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2096610 工分: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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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是不超过3000块吧,不过在约定俗成的道德体系下多少都是不对的,哎,书到用时方很少,当年俺也是学法律的,可是毕业没几年都有还给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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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056688 工分:1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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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帝国刀斧手
在第1楼的发言:有位朋友说,盗窃的客观要件是秘密窃取,而捡到钱的行为是公开的不属于秘密窃取,根本构不成盗窃罪。
而我认为,捡到东西的人“自认为公开捡到钱”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
还有,如果“把捡到的钱归为己有”,不算是盗窃,那算是什么犯罪行为?不能主观阻止和给失主找回制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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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2973879 工分: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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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蹒跚的海狼
在第21楼的发言:看钱是谁的
如果是国家,政府,银行的就是犯罪
如果是私人的,那就不一样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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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87122 工分:26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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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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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钱或物就不要还了说不定你明明捡10元,失主说是15元,你说你怨不怨。这是由实际例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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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201833 工分:1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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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是捡的又不是偷的,怎么可能是盗窃呢。而且钱还是比较特殊的物,它是占有即所有,你兜里的钱别人怎么知道你是捡的还是自己的呢??只要没有证据能证明你是捡的,哪就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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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76557 工分: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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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侵占罪。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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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多法都应该算是盗窃(非法所得),社会道德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被蚕食,最主要是国家法律有点跟不上步伐。本来就是应该交工,可以用作慈善等,另也方便大家丢东西有地方去找,不过谁能证明你掉了100就是你的,那只能算是你丢了100元是捐给慈善事业吧。反正非法具有是不道德的行为,没有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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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钱是谁的如果是国家,政府,银行的就是犯罪如果是私人的,那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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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吧,主要看财物是否在对方控制之下,我记得有个案子在对方家里,对方一时没找到手机,以为丢失了,他朋友偷偷拿过来,报案破了后,定的是盗窃,因为在家里就视为个人控制之下。同样个案子换为公共场所性质肯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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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帝国刀斧手
在第13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正蓝奇
在第12楼的发言:盗窃可以理解为使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破坏了盗窃对象处于他人占有的状态~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要点不在于手段是否秘密,而在于判断行为前财物由谁占有和行为后财物是否脱离占有~
遗失物在拾得行为前已经丧失他人占有的状态,故“捡钱”行为不能被评价为盗窃~
货币是特殊物,货币的占有人就是货币的所有人,故捡到钱的人就是这些钱的主人,合法的主人~~
当然,法律是伸张正义的,不要以为捡到钱就凭空增加了财富,法律为拾得人设定了很多义务,比如说报告、上交、归还~
如果捡钱算是收入的话,那么......
虽然钱不能证明是失主的,但捡到钱的人不能证明钱是他的,那就咋办呢捡钱的人不需要证明钱是谁的~钱在谁手里,就是谁的,你没仔细看我前面的帖子?~货币拾得人对货币遗失人负担一个债务(不当得利返还之债),货币遗失人对自己拥有这个债权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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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2907402 工分:1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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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帝国刀斧手
在第10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闲听雅乐
在第5楼的发言:数额小的不构成犯罪,数额大的是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由法院直接管辖。
万一失主找不到捡钱人,去法院诉讼谁去啊。找不到捡东西的人,国家、社会、其他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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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钱不给算是侵占以前有过案例的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很容易形成秘密取得,那样就是盗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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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读书时捡到一分钱,想起老师说的“做人要拾金不昧”于是我把钱交给警察叔叔,杯具了,警察叔叔严肃地对我说:“你在原地站着,等失主”于是我把钱放回原地,让它自已等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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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1979405 工分: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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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风雨卫士
在第3楼的发言: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吧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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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正蓝奇
在第12楼的发言:盗窃可以理解为使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破坏了盗窃对象处于他人占有的状态~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要点不在于手段是否秘密,而在于判断行为前财物由谁占有和行为后财物是否脱离占有~
遗失物在拾得行为前已经丧失他人占有的状态,故“捡钱”行为不能被评价为盗窃~
货币是特殊物,货币的占有人就是货币的所有人,故捡到钱的人就是这些钱的主人,合法的主人~~
当然,法律是伸张正义的,不要以为捡到钱就凭空增加了财富,法律为拾得人设定了很多义务,比如说报告、上交、归还~
如果捡钱算是收入的话,那么......虽然钱不能证明是失主的,但捡到钱的人不能证明钱是他的,那就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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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可以理解为使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破坏了盗窃对象处于他人占有的状态~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要点不在于手段是否秘密,而在于判断行为前财物由谁占有和行为后财物是否脱离占有~遗失物在拾得行为前已经丧失他人占有的状态,故“捡钱”行为不能被评价为盗窃~货币是特殊物,货币的占有人就是货币的所有人,故捡到钱的人就是这些钱的主人,合法的主人~~当然,法律是伸张正义的,不要以为捡到钱就凭空增加了财富,法律为拾得人设定了很多义务,比如说报告、上交、归还~如果捡钱算是收入的话,那么在捡到钱的同时,法律就为拾得人设定了一个支出,要么上交国家机关(公安部门),要么归还失主~拾得人不履行这些义务,面临的可能是不当得利的民事诉讼,达到一定数额则构成侵占罪~找不到捡钱人,失主自认倒霉吧~~就算找到捡钱人,没证据证明丢失的钱和被捡到的钱是一码事,也白搭,一样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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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9楼的发言:最多只捡到过10块,想犯罪都难啊。上天没给你机会发横财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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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闲听雅乐
在第5楼的发言:数额小的不构成犯罪,数额大的是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由法院直接管辖。万一失主找不到捡钱人,去法院诉讼谁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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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只捡到过10块,想犯罪都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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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风雨卫士
在第3楼的发言: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吧
&以下是引用chinapolice999
在第4楼的发言:数额大的是不当得利。自诉
&以下是引用闲听雅乐
在第5楼的发言:数额小的不构成犯罪,数额大的是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由法院直接管辖。
&以下是引用菜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在第6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帝国刀斧手
在第1楼的发言:有位朋友说,盗窃的客观要件是秘密窃取,而捡到钱的行为是公开的不属于秘密窃取,根本构不成盗窃罪。
而我认为,捡到东西的人“自认为公开捡到钱”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
还有,如果“把捡到的钱归为己有”,不算是盗窃,那算是什么犯罪行为?
拒不归还,属侵占罪
&以下是引用山猪仔
在第7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闲听雅乐
在第5楼的发言:数额小的不构成犯罪,数额大的是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由法院直接管辖。
对,数小不处理,也可算不当得利,与侵占罪一样是自诉。比如银行给多钱了客户,小数就是不当得利,一般经办人自负,或者起诉客户,讨回。多的就是侵占,单位一定会报案追讨。许霆案有些相似,但因为他知道银行出现漏洞时,没有及时报告,中止自己的行为,而是利用漏洞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所以是盗窃罪。只不过银行有错在先,有引诱犯罪之嫌,又在强大的群情压力下,才最终坐五年,捡回条命。
所以捡到财物,要认真思想值不值得冒险。如果有像英国和香港的法律那样,交公的财物在一定时限内无人认领,就归拾获人所有。相信社会都健康好多。是侵占罪(前提是数额较大)不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一个法律理论,不是罪名非法占有是不当得利,侵占也是不当得利,也就是说,这两个罪是根据不当得利理论,细化而来的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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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闲听雅乐
在第5楼的发言:数额小的不构成犯罪,数额大的是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由法院直接管辖。对,数小不处理,也可算不当得利,与侵占罪一样是自诉。比如银行给多钱了客户,小数就是不当得利,一般经办人自负,或者起诉客户,讨回。多的就是侵占,单位一定会报案追讨。许霆案有些相似,但因为他知道银行出现漏洞时,没有及时报告,中止自己的行为,而是利用漏洞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所以是盗窃罪。只不过银行有错在先,有引诱犯罪之嫌,又在强大的群情压力下,才最终坐五年,捡回条命。所以捡到财物,要认真思想值不值得冒险。如果有像英国和香港的法律那样,交公的财物在一定时限内无人认领,就归拾获人所有。相信社会都健康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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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帝国刀斧手
在第1楼的发言:有位朋友说,盗窃的客观要件是秘密窃取,而捡到钱的行为是公开的不属于秘密窃取,根本构不成盗窃罪。
而我认为,捡到东西的人“自认为公开捡到钱”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
还有,如果“把捡到的钱归为己有”,不算是盗窃,那算是什么犯罪行为?拒不归还,属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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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小的不构成犯罪,数额大的是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由法院直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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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大的是不当得利。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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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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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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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家帮普法——把捡到的钱归为己有,算是盗窃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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