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当兵好不好,地方上有优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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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当兵2016年“优待”多 报销路费发放鼓励金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张鲲 通讯员陆正杰)今年的征兵工作目前正在火热进行。记者昨日从市征兵办获悉,按照“一个重点、两个优先”的征集要求,大学生仍为今年的重点征集对象,系列“优待”政策为大学生入伍提供了保障。相比往年,今年大学生参军除了延续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高校在校生(新生)复学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大学生入伍还享受国家减免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政策。大学生返乡、返校并在桂林市报名应征的,还可以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核算报销往返路费;同时给予体检期间生活补贴,每人每天发放标准不低于100元。全市各县(区)被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含毕业生、在校生、新生)还可以领到一次性鼓励金,本科生每人6000元,专科生每人4000元。此外,今年征兵还落实了定向招录政策。根据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每年将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录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考比例不低于全市乡镇(街道)武装部考试录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6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的20%、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计划的10%;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职工时应拿出不低于5%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据市征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入伍当兵的优待标准相比往年也有所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一体标准,不低于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这一标准相对往年大大提高。如果士兵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还可以按20%至80%不等的标准,给其家庭增发一次性优待金。
编辑:刘晓彤&
作者:张鲲】
高清图集推荐2015年征兵优待政策发布 本科生入伍补贴不低于17.7万元
原标题:首都征兵办发布2015年度征兵优待政策 本科生入伍补贴不低于17.7万元
5月28日,首都征兵办正式发布本市2015年度征兵优待政策。本市将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可免初试读研,且退役大学生3年内考研初试可加10分。此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士兵还可免试专升本。2015年本市入伍义务兵经济补贴也再次增加。2年义务兵期间,本科学生补贴不低于17.7万元。
据介绍,目前本市征兵报名工作已经启动。2015年适龄青年可继续在“全国征兵网”(http://www.)上报名应征,也可通过“首都征兵网”()的链接登录。
2015年本市征集对象仍以大学生为主体,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2015年本市入伍义务兵经济补贴再次增加。2年义务兵期间,本科学生不低于17.7万元,专科学生不低于16.9万元,高中生(职高、技校)不低于14.5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部分区县的补助标准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上述金额由区县级以上单位(含部队)发放,不计部分高校发放、进藏兵增发部分,以及部队伙食费、服装费等,士官另行计算。
在复学升学优待方面,根据日前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中出台的6项新举措,本市征兵优待政策也有相应调整。
本市将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在京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在京外就读的本市生源)或在校生(含在京就读的外省市生源、不含在京外就读的本市生源),服役期间被评为一次(含)“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进藏兵不受限制),可免试升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自行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报名,经相应成人高校审核后免试录取。
从2015年开始,放宽退役在校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
此外,2015年本市大学生直招士官报名开始。招收对象为男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报名时间截至6月15日。报名方式上,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应招青年通过网上查询招收专业,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实现学历和专业网上审核。全国直招士官报名网址:http://www.。
直招士官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后,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除不享受国家学费资助和地方政府优待金外,入伍后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服役期间满足相应条件可以考学、提干,服役期满退役后享受本市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和定向招聘政策。(金可
郑兵 韩小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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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当兵退役后有哪些优抚?
  问:泰城一大学生来电咨询,他正在上大学一年级,若在大学期间服兵役,退役后有何优抚,家属有什么优抚?
  答:对自愿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可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也可转换专业。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此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到原学校复学的,学校应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对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
  对于其家庭优抚,服兵役满两年后,市直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每年每户2000元,县、市、区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每年每户不低于1500元。泰山区、岱岳区、市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城户口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参照市直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执行。优待金根据义务兵服役年限按年计发,服役不满一年的按月计发。
  本报记者熊正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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