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横渠中学财政局有没有横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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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宁岗主持召开县财政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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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宁岗主持召开县财政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会议一开始,王宁岗就要求县财政局班子全体成员彻底消除思想顾虑,严肃认真地进行对照检查,积极勇跃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聚集“四风”问题,不绕弯子,不回避问题,不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的纷争,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上,县财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贺文军代表领导班子作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分别开展批评,王宁岗对班子作了批评式点评。班子成员分别作了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相互批评,王宁岗进行点评,班子成员分别表态。
王宁岗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认为,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以反对“四风”和服务群众为重点,自觉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严肃认真地开展了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是一次效果好、质量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目的。
王宁岗认为,财政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总体呈现了四个特点:一是准备工作到位,思想发动充分,会前深入扎实的学习和富有成效的谈心交心,为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筑牢了思想基础;二是查摆问题深入实在,剖析原因准确到位,是一个统一体检、群医会诊和思想清理、精神洗礼的过程,也为下一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三是将整风精神贯穿始终,体现了“三严三实”的要求,从局长、书记到班子成员,从集体到个人,对照检查聚焦“四风”、突出主题,讲真话、敢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直面问题,见筋见骨,有辣味,有针对性,在有效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四是整改方向明确,制定的改进措施紧扣差距和不足,务实有效、具体可行。
王宁岗要求,县财政局要以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茬次、各环节的工作。一是以“两个查一查”为重点,认真开展“回头看”。一个是查一查是否真的向中央基准看齐,做到政治点名合格;一个是以焦裕禄精神为榜样,查一查自己还有哪些差距。要通过“两个查一查”,找出自己到底差在什么地方,认真改、抓紧改、真正改。二是认真做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工作。及时召开党员干部大会,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公布领导班子整改方案,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是以问题为导向,立说立改抓好整改落实。对征求意见中听到的问题、对照检查中找出的问题,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立说立行,及时整改。四是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提升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益。下半年在综合治税、组织财政收入、争取上级资金、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高标准,严要求,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团结务实,加油鼓劲,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县委第八督导组组长、党校校长钟双勤出席指导会议,并对县财政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点评。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专人参加指导会议,县委第八督导组成员、县财政局党员代表监督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县财政局党委下属6个党支部书记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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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县教体局关于表彰2013年度眉县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眉县教体局关于表彰2013年度眉县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眉教体发〔2013〕224号
关于表彰2013年度眉县老年人体育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老年人体育协会、各有关单位、社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县老年人体育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通过基层推荐,县教体局、县老年人体协综合评审,决定对首善镇人民政府等9个先进集体;蒋国庆等1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县老体工作者要向先进学习,勤奋工作,努力促进我县老年人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附:2013年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眉县教育体育局&&&&&&&&&&& 眉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
&&&&&&&&&&&&&&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 &&&&&&&&&&&&&&&&&&&&&&&&&&&&&&&&&&&&&&&&&&&&&&&&
抄& 送:市体育局、市老年体协,县委办、县人大办、 &
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人劳局、老干局、老龄办&&&&&&&&&&&&&&&&&&&&&&&&&&&& &&&&
眉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12月20日印发
2013年度眉县老年人体育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支持老年体育工作先进单位(1个)
首善镇人民政府
二、老年体育工作示范村(8个)
齐& 镇东凉阁村&&&&&&&&& 横渠镇万家塬村
金渠镇第二坡村&&&&&&&&& 槐芽镇保安堡村
营头镇营头村&&&&&& &&&&&常兴镇常兴村
汤峪镇梁村&&&&&&&&& &&&&首善镇新庄村
三、先进个人(11名)
郑& 杰(齐& 镇)&& &&&&&汪明荃(常兴镇)
宋联喜(金渠镇)&&&&&&& 李根本(横渠镇)
王佰敏(营头镇)&&&& &&&刘西库(槐芽镇)
任妮娜(汤峪镇)&&&&&& &王& 蔚(首善镇)
贾国平(首善镇迎宾社区)
牟永庆(首善镇景贤社区)
王秀珍(省石头河水库管理局)
三、优秀工作者(1名)
蒋国庆(眉县老年体协第五届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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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民政局:创新社会救助体系 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今年以来,眉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支持下,局党组班子凝心聚力,将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根本利益摆在了首要位置,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用足用活政策资金,努力提升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身先士卒、干部职工众志成城,拓宽思路,大胆创新,积极实施大民生体系建设,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大幅提升,社会救助模式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在社会救助中,我们按照“群众需要什么,就救助什么”的总体要求,我们统筹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创新救助机制,有效衔接各项救助制度,积极实施“9+1”的一体化社会救助工程,对现有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应急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慈善救助等9项社会救助制度大胆创新,对困难群众实行分类救助,切实消除现有社会救助制度空白点和缝隙,突出人性化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救助体系整体效益,加快实现社会救助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目标,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出台了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眉政发〔2012〕21号)、《眉县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关于转发县民政局眉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眉政发〔2012〕96号)和《眉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眉政发〔2012〕97号)的通知文件,确保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向更深层次拓展。今年来,共计资助各类社会救助金6297.3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268万元;城乡居民临时及应急救助金36.7万元;五保对象供养金69.72万元;大病救助金274万元;秋淋灾害重建补助金3244.24万元;各类优抚对象补助金372.33万元;孤儿生活救助金及监护费32.34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县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整合资源,“阳光安居”工程全面展开。去年秋淋灾害发生后,我们积极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3500万元。为了从根本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制定出台了《眉县“阳光安居”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眉政办发[2012]43 号),全力解决农村特困弱势群众住房难问题。从2012年—2015年在全县实施“阳光安居”惠民工程。把居住在危漏土坯房、沿山单家独居户、茅草房及土窑洞的困难群众搬迁到交通便利的村庄、集镇、乡镇保障性住房或社会养老中心。整合民政、财政、住建、扶贫、残联相关资金,在全县8个镇123个行政村实施搬迁或重建2800户,对95户无能力建房户不让群众拿一分钱,彻底解决困难群众居住和生存发展问题,改善生存、居住环境,通过4年时间将彻底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截止目前,结合去年秋淋灾害重建项目,已完成重建1255户。4个集中搬迁点中,横渠镇河滩村整体搬迁25户已全面完工,正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槐芽镇肖里沟村22户整体搬迁户房屋主体已经建成;齐镇南寨村已开工建设;横渠镇青化村规划已完成,正准备开工建设。
  三、全面落实优抚政策,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工作全市领先。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全县推行重点优抚对象到县、镇医院住院就诊“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全县1208名重点优抚对象凭医疗优惠证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办理合疗报销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赴外地就诊后回本地凭县合疗办批件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合疗报销时,即可同步办理医疗救助。今年共为86名重点优抚对象救助住院医疗费11.8万元。我县一站式服务已步入制度化、正规化,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优抚对象的好评。同时,我县在全省率先实行了重点优抚对象定点限额就诊制度,对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实施救助。我们将全县三属、7—10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70年代以前所有参战参试人员纳入定点限额就诊救助范围。今年我们按照600—1000元的标准予以救助,对627名年龄在60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点限额就诊人员下拨了48.16万元医疗救助费,优抚对象持《定点限额就诊证》到各定点医院看病,在规定限额内免费看病取药,基本上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门诊困难,确保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今年来,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了“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抚恤补助费271万元,同时还为全县759名复员退伍军人发放老年补贴27.08万元。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冬季起应征义务兵优待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市民发[2012]75号)精神,2011年冬季起新征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确定为,城镇家庭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家庭优待金是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高原兵条件每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万元。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城镇30人(标准为2.2765万元)68.295万元;农村171人(标准为8426.00元)144.0846万元;一次性高原兵奖励30人(标准为1万元)30万元。2010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原标准执行。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城镇34人(920.00元)3.128万元;农村170人(1840.00元)31.28万元;共计发放义务兵优待金276.78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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