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公安局升值保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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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IIS 帮助&(可在 IIS 管理器 (inetmgr) 中访问),然后搜索标题为&网站设置&、&常规管理任务&和&关于自定义错误消息&的主题。如何看待甘肃白银系列杀人案?
补充:日,自1988年其连续在14年间强奸、杀害多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在甘肃省白银市落网。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成功告破。
134 个回答
这个案子前后一共有9起,跨度长达14年,而且据说包头还有6起案子与凶手疑似。凶手从指纹到DNA都被警察获得,前后还有诸多蛛丝马迹,却无法破案,实在有点说不过去。那么为什么这个案子这么难破呢?-------------------------------------------------------------------------------------------------------------------------------------------犯罪基本事实:首先,我们要理一下这9起案子。日(星期4)下午5时许,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永丰街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警方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日(星期3)下午2时50分,白银供电局19岁女临时工石某在其单身宿舍遇害(简称“94·7·27”案件)。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日下午4时许,居民发现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时间为1月13日(星期2)。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日(星期1)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9”案件)。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日(星期4)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简称“98·7·30”案件)。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日(星期1)上午11时许,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简称“98·11·30”案件)。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日(星期1)上午11时许,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人杀害(简称“00·11·20”案件)。受害人“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日(星期2)上午9时许,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的女护士张某在白银区水川路的家中被害(简称“01·5·22”案件)。受害人“颈部等处有锐器伤16处,并遭强奸”。日(星期6)中午1时许,25岁的女子朱某在白银区陶乐春宾馆客房中被害(简称“02·2·09”案件)。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强奸”。不知道上述时间是报案时间,还是作案时间(因为第3起明显是报案时间,作案时间在3天前)。但是可以肯定,凶手是在白天作案。凶手作案9起,却只有3起强奸(第5、8、9起,其中第1起强奸为女童),说明凶手性功能正常或偏下,但性心理素质不高。而这9起中除第2起未明确,其他几起被害人性器官均裸露,但只有第3起被害人全裸。9起案中,除第5起女童案是被勒死,其余受害人均被割脖。在第3、4、6、7起中,凶手对被害人割器官留念(第3起:双耳+头顶13×24厘米皮肉;第4起:左乳头+背部30×24厘米皮肉;第6起:双乳+双手+阴部;第7起:双手),对比第5、8、9起凶手成功强奸,反应出凶手因无法强奸而引发的变态行径。凶手作案时间分析,88年第1起--停6年--94年第2起--停3.5年--98年第3起--停6天--第4起--停半年--第5起--停4个月--第6起--停2年--第7起--停半年--第8起--停8个月--第9起,凶手有2个犯罪高峰:1是98年(4起),2是01年前后(3起),而第1--2起、第2--3起、第6--7起之间间隔较长,02年后凶手再没有犯事。凶手作案时间上特点明显,1月中--2月初(3起),5月下旬(2起),7月底(2起),11月下旬(2起)。除最后1起因为在宾馆作案而特殊外,凶手作案就在1、5、7、11这4个月,而且以下旬为主(共6起,另外还有1起在19号)。凶手作案除最后1起外,都在星期1--4之间,其中星期1(3起)、星期2(2起)、星期3(1起)、星期四(2起)。-------------------------------------------------------------------------------------------------------------------------------------------犯罪地图:由于网上已有的犯罪地图并不准确,我做了下面这个地图标识(由于第7起并没有提及具体地址,以棉纺厂小区作为代替)。1. 白银区永丰街177-1号2. 白银供电局单身宿舍3. 白银区胜利街88-6号4. 白银区水川路6号5. 白银供电局计量所4楼414号6. 白银区东山路59-6-4号7. 白银棉纺厂平房家属区8. 白银区水川路28-1-12号9. 白银区陶乐春宾馆3楼从上图可知,除第7起不确定,第9起在市中心宾馆而特殊,第1起因罪犯触犯而异常,剩下6起都在城区南部或者东部偏僻位置。-------------------------------------------------------------------------------------------------------------------------------------------总结上述事实:1. 凶手没有案底(所以指纹和DNA无法验出身份),说明凶手除性心理变态外,没有偷盗、斗殴和杀人历史。凶手除性心理变态,其他方面与正常人无异。时间上(除最后1起特殊外):2. 凶手在白天作案。3. 凶手在星期1--4之间作案。4. 凶手在1、5、7、11这4个月作案。5. 凶手习惯在下旬作案(共6起,还有1起在19号)。6. 凶手有2个作案高峰(98年4起,01年前后3起)。7. 凶手第1--2--3起和第6--7起之间间隔较长(1--2起间隔6年,2--3起间隔3.5年,6--7起间隔2年)。8. 凶手02年后突然消失。作案手法上:9. 凶手惯用割脖子方式灭口(共8起,另外1起为勒死女童)。10. 凶手强奸并不成功(9起中只成功3起,成功率33%。其中第1起强奸为女童,剩余为最后2起,反映了后期凶手行凶时性能力增强)。11. 凶手强奸未遂下,多割被害人器官留念,而且都在冬季(自98年起,第3、4、6、7起,1月2起,11月2起)。地理上:12. 凶手多在城区南部和东部偏僻处作案(共6起,可能更多(由于第7起地点不明))。-------------------------------------------------------------------------------------------------------------------------------------------很多疑问:1. 凶手只在白银市区作案,并不在郊区和农村作案。这能否说明凶手就是白银市区人?(不能,但能说明凶手的偏好:城市年轻女性)2. 凶手为什么在88--94年,94年--98年,98年--00年间先后潜伏3次,凶手在此几年间都在做什么?是身在外地吗?(无法判断,因为首先无法确定凶手是哪里人)3. 凶手在02年后消失?是家庭生活走上正轨?还是搬迁外地?还是意外死亡或者丧失行动能力?(由于凶手行凶从未失手,且从其后期作案的频繁度,由凶手本人意愿或者家庭和谐自动停手的可能性为0。凶手停手一定是客观条件不再允许其在白银继续作案)4. 凶手第1次犯罪,年龄到底多大?(警察给出的年龄可能从足迹判断,基本可信,即1988年时,凶手17-24岁(1964-71年生人))5. 凶手为什么只在星期1--4白天作案,而且只在1、2、5、7、11月作案?这是否意味这凶手的身份是有正常工作,但在1、5、7、11月下旬较闲的人?这是否与西北地区农业节令有关?(白天作案说明凶手可能工作3班倒(早中夜班),或者主要是夜班,或者根本就无业或者无硬性工作时间。1、5、7、11月下旬作案,还要靠更多的证据来协助推断)6. 凶手为什么能躲过警察的大规模排查?凶手白天作案是否意味着,他在作案后长途奔逃以躲过第一时间追捕?(警察的大规模血样和指纹排查,主要集中在白银市及周边地区。如果不考虑警察遗漏,基本可以排除凶手是白银地区人。凶手是外地人,且并不通过一般交通工具留下痕迹。可能是司机或者其他与汽车火车有关的行业)7. 凶手是否是独居?凶手是怎么处置血衣和割得器官的?(凶手一定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来处理,但不一定在白银有住房)8. 凶手为什么2次进入供电局宿舍作案?供电局宿舍门卫为什么没有目击凶手?(没有实地考察无法结论)9. 第9起案件十分特殊。凶手为什么敢在年关在市中心的陶乐春宾馆作案?为什么没有目击者?(可能最后1案接近年关(腊月28),宾馆并无多少客人。而且死者为娼妓,凶手可能是临时起意,冒险选择与前9案截然不同的地点行凶)-------------------------------------------------------------------------------------------------------------------------------------------警察对凶手的基本特征判断(摘自汉语维基 及新华网新闻 ):1. 男性,大约在年之间出生,身高约1.68米至1.76米。2. 应该在白银长期居住。根据调查,发现该嫌疑人在白银市区有独居条件,还与内蒙古包头市有一定的联系。3. 有较严重的性变态心理,或者生理缺陷,特别是具有性功能间歇性障碍症,对女性怀有仇恨心态。凶手多选择青年女性为目标作案,强奸后杀害。4. 其性格特征基本趋向于内向、抑郁、冷漠,不善交际,孤僻不合群,做事极有耐心,并且具有非常明显的双重性人格,做事隐蔽性极强。5. 作案时间大多选择在星期1-5上班时间。6. 作案手段多采取尾随、敲门等手段入室行凶,手段极其残忍。警察可能的误判:由于公安并没有公布凶手犯罪的具体线索,所以根据现有公布的证据,很难说警察具体有什么误判。但根据警察多年来(尤其是后期公安部立项后)投入如此巨大但依然无成来看,警察一定存在工作疏漏和误判。警察上述6条对凶手的判断,最后3条对百姓预防犯罪有助,对破案基本无用(第5条或对判断凶手职业有一定用处)。第3条既不能预防犯罪,也对破案无用。所以对警察破案来说有用的,也就是第1、2条,以及凶手留下的DNA和指纹。对第1条,由于警察掌握凶手多次犯罪的脚印,以及盘查中获得的一定体貌特征,尤其是第8案受害人临终前的些许描述,可以基本认为正确无误。而对第2条,由于警察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获取了白银地区几乎所有成年男性的血样和指纹,如果排除工作遗漏,则可以基本定论,凶手不是白银人,且没在白银长期居住,警察的这一判断是错的。凶手之所以在98年起(88年和94年案,可认为凶手尚未进化成惯犯),4年间连犯7案,或许只是凶手认为在白银犯罪安全可靠,而非其居住白银。凶手有某种正常原因,不定期出入白银,既能躲过警察排查(户口普查、住宿记录等),又不引正常人怀疑(出差记录等)。而对比警察所做的另一个相关判断,即凶手和包头有一定联系。根据包头和白银的相关特点(都在西北干旱风沙地区;都是工矿城市,包头工业更发达;都有铁路运输,包头算是铁路枢纽;都有一群操较标准普通话的准本地人,外来人口不便识别),基本也可以断定凶手也不是包头人,可能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定期出入包头,并因为同样的原因,躲过包头警察的排查。而凶手在白银和包头行凶的原因也相同,即凶手认为在这里行凶安全。-------------------------------------------------------------------------------------------------------------------------------------------凶手画像:在已经获取凶手DNA和指纹的情况下,在9起命案大量线索的情况下,在离最后1案已经14年后依然没有破案,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凶手到底有什么能力能够躲过长期大规模追捕?1. 凶手没有案底。这似乎不可思议,凶手从第1案起就杀人,显示穷凶极恶的本性,这样的人没有案底实在可疑?如果没有案底事实成立,那么凶手是一个外表与常人无异,看似本分守法,但做事果断的人。2. 凶手可能并不是白银市区人。虽然凶手长期在白银犯案,前后9起跨度14年,但凶手能躲过全城DNA和指纹排查,以白银这样一个人口不足20万的小城市,最后没有发现实在可疑。如果凶手是白银市区人,他如何能躲过DNA排查?即使他躲过,他的亲属也会被排查(除非凶手没有亲属在白银,或者其本身与亲属并不血缘关系)。相对而言,凶手不是白银市区,从白银附近流窜至白银作案可能性较大。白银是矿业城市,有通勤火车,晚上最晚一班在6点左右。凶手所有案件均在白天,可以乘通勤火车离开市区,或者其他方式奔逃。或者凶手从事长途客货运(汽车或者火车司机,以白银矿业城市背景,火车货运可能性更大),不定期流窜至白银作案,并通过换班等方式躲过排查。3. 凶手为生人作案。凶手能留下自己的指纹和DNA,说明凶手不怕被排查。而长期排查也没发现凶手,说明凶手是生人作案。凶手不是白银市区人的可能增大。4. 凶手的职业信息。除最后1起是星期6在宾馆犯案较特殊外,其他8起,凶手均在星期1--4白天犯案,时间都在1、5、7、11月下旬。这反映了凶手的职业信息。5. 凶手的行踪信息。凶手88年第1案后---6年后第2案---3.5年后第3-6案---2年后第7-9案---然后从此消失。这到底是什么行踪轨迹?由于跨度14年,如果凶手第1案时17-24岁,那么最后1案凶手31-38岁,还正值壮年。由于凶手从未失手,且从其后期作案的频繁度,凶手已经蜕变成惯犯,由凶手本人意愿或者家庭和谐自动停手的可能性为0。凶手停手一定是客观条件不再允许其在白银继续作案。由于最后1案是星期6(腊月28)在市中心宾馆作案,与其他8案区别很大,不排除凶手将之作为最后1案洗手不干的可能。凶手真正的2个作案高峰在98-02年间,凶手此时可能经常出入白银附近(而98年最初2案在6天内,也反映出凶手此时刚刚得到释放,迫不及待作案的兴奋心情)。而88年和94年案,凶手此时可能旅居外地,没有机会来白银。02年后,凶手或者离开白银,或者死亡或丧失行动能力,或者自2004年全国悬赏后,凶手认为在白银作案不再安全。6. 凶手是性犯罪狂,而非杀人狂,杀人为灭口。凶手从第1案开始就杀人,直至最后1案,连杀9女,几乎每案都将女性上衣推至双乳之上,下体裸露,并有3起强奸(或奸尸),另有4案将死者器官割下(此7案均自98年始)。而凶手杀人致命伤都在颈部,说明凶手虽然凶残,但作案时头脑清醒,选在最容易的致命伤,反映出凶手并不是以杀人取乐,而是以致死为主要目的,说明凶手不是杀人狂,灭口是主要目的。凶手是一个性犯罪狂,而不是杀人狂,杀人的目的是灭口。7. 凶手性功能低于常人。凶手所犯9案,只自第5起女童案才有成功射精,总共只有第5、8、9三起成功强奸,成功率33%,反映出凶手性能力不高。但自强奸女童后,性能力有所增强,说明其性功能不高,心理因素是主因,最后两起成功强奸后,凶手似乎恢复了性能力的自信。在初期犯罪,凶手因强奸未遂,多以刀捅女尸泄愤(第1起26刀;第2起36刀;第3起16刀;第4起8刀;第6起22刀。此5起,凶手犯罪虽成功,但强奸均失败)。在中期犯罪,凶手在强奸未遂,改伴以割取女性器官泄欲(第3起:双耳+头顶13×24厘米皮肉;第4起:左乳头+背部30×24厘米皮肉;第6起:双乳+双手+阴部;第7起:双手。此4起,凶手犯罪虽成功,但强奸均失败)。后期犯罪,凶手才强奸自如(第5起奸淫女童后,凶手又经历第6、7两次失败,才在第8、9两案成功)。凶手最后停止犯罪,或与凶手性能力,尤其是性自信恢复有关。凶手在犯罪14年间,或曾经去医院资讯或治疗过性功能低下。8. 凶手如不再犯罪,很难将其抓获。由于离最后1案已经14年,除DNA和指纹外,其他证据线索都已经模糊。如果凶手及其亲属不犯罪自投罗网,很难将其抓获。此案要抓获凶手只能等待时机了。
更新嫌疑人详细情况原标题:历时28年告破“8.05”系列强奸杀人案 嫌犯高承勇信息公布8月26日,经公安机关连续奋战,涉嫌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在我省白银及内蒙古包头两地实施强奸杀人作案11起,杀死11人的犯罪嫌疑人高(男,52岁),在白银市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经初审,高某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部督白银“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历时28年成功告破。据了解,此案因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久侦未破,被公安机关于2001年8月立为部督案件。2015年3月,省公安厅决定重启侦查工作,省、市公安机关全力投入,抽调精干专家力量,紧紧围绕指纹和DNA两个方面深入开展侦查工作。近日,省公安厅通过DNA-Y染色体检验,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经过指纹比对和DNA进一步比对,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高承勇(男,汉族,日生,甘肃榆中县人,身份证号为100018,户籍所在地为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428号)。8月26日,办案民警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其抓获。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对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奸杀人作案11起,杀死11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后续侦查预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据了解,此案因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久侦未破,被公安机关于2001年8月立为部督案件。2015年3月,省公安厅决定重启侦查工作,省、市公安机关全力投入,抽调精干专家力量,紧紧围绕指纹和DNA两个方面深入开展侦查工作。近日,省公安厅通过DNA-Y染色体检验,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经过指纹比对和DNA进一步比对,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高承勇(男,汉族,日生,甘肃榆中县人,身份证号为100018,户籍所在地为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428号)。8月26日,办案民警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其抓获。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对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奸杀人作案11起,杀死11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后续侦查预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央视记者 刘龙 张鹏军)(央视记者 刘龙 张鹏军)(用知乎流行的程序正义的说法,发布尚未定罪的嫌疑人的个人信息是否违法违规?)—————————刚刚看见新闻,案子破了!!!原标题:甘肃白银28年前连续强奸杀人案告破嫌疑人落网8月26日,自1988年起连续在14年间强奸、杀害多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在甘肃省白银市落网。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成功告破。这是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开展疑难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以来侦破的又一起在全国影响巨大的案件。1988年至2002年,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先后发生多起强奸残害女性的系列杀人案件,首案距今已有28年之久。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也发生过类似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不仅强奸、杀害女性,还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体组织等,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8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当地造成严重恐慌。2001年8月,此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日,公安部组织专家对案件进行会诊,将白银、包头两地案件并案,确定为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尽管各级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此案,但案件迟迟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案件不破,无法告慰死者;案件不破,无法向百姓交代。2016年3月,公安部刑侦局组织开展疑难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以来,对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展开新一轮的侦破工作。公安部工作组先后4次带领刑侦专家赴白银市、包头市研讨案件,认真分析犯罪嫌疑人特征,对其活动地域进行科学判定,确定了利用新科技手段对原有生物物证再利用的主攻方向。专案组按照公安部工作组的工作要求加强科技攻关力度,很快取得了重大突破。8月26日,犯罪嫌疑人高某在白银市落网,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成功告破。高某现年52岁,经审讯,该人初步供述了在白银、包头两地作案11起、杀死11人的犯罪事实。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截至目前,公安部疑难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已破获3起疑难积案,山西省绛县“”案件、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2.10"连环杀害女性案和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的成功告破大快人心,特别是案发地群众纷纷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庆贺。此外,当年具有广泛影响的广东省深圳市杀人碎尸、剥离受害人脸皮案件也已取得重大突破,此案案发时间距今近20年,犯罪嫌疑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甘肃连环杀人案重启侦查14年间9名女子被杀害日,崔金萍惨死在家中。公安机关勘验结果显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从1988年至2002年,在甘肃省白银市城区,包括崔金萍在内的9名女性陆续在家中被残忍杀害。警方确认,案件系同一人所为。虽然嫌犯留下了足印、指纹、精液、DNA等各种身体特征线索,甚至有模拟画像,但警方一直没能将其抓获。这一系列案中,案发最长的一起距今已28年。在民间,它与南京大学碎尸案等被并称作中国数宗特大悬案之一。北京时间(公号ID:Btimedc)从甘肃警方人士处获悉,今年4月,公安部已要求白银当地警方抽调精干力量,力争能够将此桩在公安部编号为“805”案的连环杀人案疑凶抓捕归案。还是先让消息再飞一会
在看过韩国电视剧《signal》之后,我就想起了国内几个比较有名的未破解案件。白银杀人案就是其中一个。去年因为工作原因,曾经接触过一位刑事侦查学首席教授,在他的电脑里,一直储存着白银杀人案现场的照片。他一边给我翻照片,一边不无遗憾地说,凶手到现在都没抓到,这是我们这些曾经接触过案件的办案人员心中永远的遗憾。电视剧中朴海英对李韩材说:“绝对不能放弃,因为有人放弃才产生了未结案件。”令人高兴的是,从8月12日白银杀人案调查重启,到这两天案件破获,速度快的惊人,以至于让我都一度怀疑,是不是哪位老刑警的对讲机被高人捡到了,穿越28年的时空,最终找到了凶手?案子破了,终于让困扰了白银市28年的噩梦解开,也算是告慰了11位逝去的女性和她们的亲人。老板娘是个口味比较重的人,私下里喜欢研究一些案件及犯罪心理,但都是皮毛。案件重启后,我一直在关注,也想通过案件报道的一些细节,去推测高承勇的犯罪心理。但我毕竟不是专业,很多信息也是看报道得来的,都是想象和推测。希望大家轻喷。另外,胆小的就别看了。先简单介绍一下案情:从1988年6月份开始至今的十六年间,在白银市区的邻里街坊间一条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一直有这样。十六年来,一个市民中间一直传言称,白银市出了一个“杀人狂”,这个杀人狂专门选择“身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作为下手的目标,采用尾随、盯梢或者长期观察后,直接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进行强奸杀害,或者杀害奸尸。更为可怕的是,残忍的凶手杀人后,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十几年来已经有近十名年轻女子被杀人狂杀害,而且案件一直悬而未破。这一恐怖的传言像消息在市民中传开后,恐怖的阴影一样笼罩了铜城长达十六年,人们特别是女性,几乎个个谈狂色变,大白天几乎也不敢单独出门,也不敢穿红色衣服,孩子上下学都要家长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亲人护送,人们整日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这里面吐露的一些信息,相信看过的人都会印象深刻。被害对象有几个显著特征:年轻女子、死时穿红色衣服、强奸杀害、杀害奸尸、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根据美国犯罪心理专家对作案动机的划分,主要有四种类型的谋杀犯:1)幻想型;2)任务导向型;3)享乐型;4)权利/支配导向型。幻想型是指被必须消灭特定人群的幻听或幻视的命令所驱使,譬如去消灭妓女、同性恋或者流浪汉。他们经常根据脑海中“上帝的旨意”行事。任务导向型则认为某一特定人群必须被消灭,他们没有幻听幻视;享乐型凶手可以从谋杀案件本身获得极大的乐趣;权利支配导向型则从彻底支配被害者的生死中得到满足。性的成分可有可无。但从根本上讲,绝大多数男性系列杀手选择陌生人作为作案对象的依据,是一些带有占有和控制色彩的性幻想。此案的凶手我觉得属于享乐型。而且根据研究发现,也是和本案关系非常密切的一点是:系列杀手倾向于收集值得纪念的物品和其他虐待被害者的“战利品”。譬如录音带、相片、衣物和身体器官。这些战利品使系列杀手可以再次体验到相关的性幻想。一位在国内从事犯罪心理研究的朋友也告诉我,变态喜欢的部位也不一样,有些人是臀部,有些人是胸部,和他们早年的心理刺激源有关,或者他们和他们变态的性欲有关。具体讲,比如有些人早年受过大臀女人的拒绝,或者羞辱,你们他们就痛恨大臀女,在实施袭击的时候就会选择大臀女人,或者攻击臀部。回到这个案子本身,根据现在一些信息和资料,我发现,1998年,高承勇在第三次犯案时,开始了第一次收集器官的行为。而且收集的部分非常奇怪——双耳及头顶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为什么是这个部位呢?看过电影《沉默的羔羊》的人应该都知道,里面的连环杀手野牛比尔,年幼时经常受到继母的虐待,使他逐渐讨厌自己的性别,而想去做变性手术,不幸的是,三家医院都拒绝了他。在绝望当中,比尔开始产生性变态的心理,杀害多名年轻女性,剥下她们的皮为自己缝制衣服并且事后在被害女子的嘴里, 放上一只昆虫蛹的标本。比尔获得皮肤,是为了转变。说回案子,高承勇为什么带走了这一部分的皮肤呢?是因为转变吗?不像,因为他收集的部位不成系统。接着往下看,此后也是他作案高峰期,在98年一年的时间,他就办案4起。除了其中一个没有拿走身体组织,其它被拿走的组织分别是:受害者左乳头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受害者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受害者双手缺失。获取性器官我可以理解,为了满足兽性,但获取双手是因为什么?尤其再加上第一次带走的耳朵和头顶皮肤,实在很难拼凑出他想获得这些部位是因为什么。这也激起了我极大的好奇。今天,更多关于高承勇的报道出现了。结合报道,我们来做一些推测。先看新闻(新闻有点长,但是写的比较有细节。想看的看完,没耐心的可以直接滑动到我后面的分析):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的村民,最近一次见到高承勇,是十几天前。当时,他开着一辆面包车回到了村子。十几天后的8月27日,公安部刑侦局通报,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成功告破。1988年至2002年,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先后发生多起强奸残害女性的系列杀人案件,首案距今已有28年。此前一天,8月26日,高承勇在白银工业学校内的小卖部被抓获。警方初步审讯,高承勇对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奸杀人作案11起,杀死11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起被广泛关注的悬案终于以高承勇的落网震动全国。多年来,网民反复推论的疑犯形象是:变态、仇视女性、性格内向、不善交际、孤僻。几十年来,高承勇一直在外面“打工”,很少在村子里露面。他留给老家人的印象是:孝顺。在同学邻居眼里,他沉默内向,却有一个和他性格不太相符的爱好:跳舞。在他被抓获小卖店附近的理发店老板眼里,他显得“文文静静的,像个学校的老师”。28年前,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第一宗凶杀案发生时,高承勇24岁。两个便衣把高承勇架走一年多前,高承勇来到了白银一所封闭式管理的中专学校——白银工业学校,和妻子共同打理校内的小卖部,深居简出。这所学校位于白银北部,靠近北环路,已是城乡结合部,一条环城公路正在学校门前修建。据学校官网介绍,学校创建于1986年,占地七十多亩。高承勇夫妻经营的小卖部位于学校最东边,靠近学校围墙,旁边是学校食堂。8月26日上午十点钟左右,白银警方造访了白银工业学校。学校门口的一名保安回忆,警车停在门口后,下来人问他:学校内部是不是有个商店?保安告诉警察,学校东边有一个商店,警察进去了。约半个小时,学校内一名施工人员看到,两个身着便衣的人架着高承勇离开,“还以为他得了什么病。”白银工业学校的一名值班教师称,大概一年多前,高承勇来到其妻子在学校经营的商店,这家店铺大概三四年前由其妻子接手承包,二人日常生活在校内,主要卖一些学生的日常用品。8月28日上午八点多,澎湃新闻看到,两辆车四五个男女在商店门前,一辆货车上面打包的被褥和一些日用品。见到有人到来,几人迅速很警惕进入商店内,闭门不出。几分钟后,几人迅速坐车离开。“文文静静的,还以为是学校的老师”在学校附近一家理发店老板印象中,高承勇个高,超过一米七五,脸黑,微胖,背微驼,面相看起来很老实。高曾经到过店里来理发,话很少,穿着普通,“还是我问他怎么理,他说你随便理一下,人文文静静的,还以为是学校的老师”,“他还来到店里换过零钱,感觉很奇怪,换钱的时候人紧紧张张的,哆哆嗦嗦的。”“这所学校是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周末的时候会来店里理发,近年来中专生不好就业,学校生源少,隔壁的餐馆老板已经关门去门前修路了,周围除了施工工人,很少有人来。”上述理发店老板称。由于学校内部不允许卖烟,高承勇会到学校外面的一家商店买烟,“每次拿五块五一包的白沙”,商店老板称,高从未提起过他之前做什么的,他话不多。相邻一家废品收购店老板说,高承勇会不时拿一些废旧纸箱子来卖,也就卖个几块钱,“不爱说话”。8月28日上午八九点,陆陆续续有附近的居民和原白银公司的职工骑着自行车或者电动车来到位于白银北环路旁的白银工业学校,他们好奇想来看看,但被学校拒之门外。常年在外打工,在村民眼里很孝顺出白银市沿甘肃324省道向南行进,车过黄河后进入兰州市榆中县境内,再沿一条乡道向西行进十多分钟即到青城镇。这是一座地处黄河滩地的古镇,近年来也搞起了古镇旅游开发。高耸的牌坊上书“仁义之乡”。它距离白银市仅四十分钟车程,也即“白银、包头连环奸杀案”嫌犯高承勇的老家。高承勇老家城河村紧挨古镇,村里不少人在古镇街道上经营旅游产业,诸如农家乐、特产店等。高承勇“出事”后,村民们都感到很震惊。但不知是出于对外人的抵触,还是对常年在外的高承勇的生疏,不少人面对记者的提问,回答起来总是犹犹豫豫。许多时候,他们同样充满疑惑地向记者打听案件的细节。离开古镇主街,在一条逼仄的巷子里三转两绕,就到了高承勇家。高家门前的一条巷道仅能容两人并排通过,巷道尽头的高家大门紧锁。从邻居家爬墙望进去,高家院子比较狭小:一方三四平米的菜地和两颗枣树,看上去是许久无人打理;四间土坯所建的房子也有些年头,窗棂门框都是木制的老样式;可能是为了防止漏水,屋顶上用砖块压着一张塑料布。高承勇的一位堂哥告诉澎湃新闻,高承勇父母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先后去世,高父去世前瘫痪了好几年,高承勇在床前端屎端尿地伺候,很是孝顺。一位邻居证实了高承勇的孝顺:“尕娃子小时候可乖了,给他父亲擦屎擦尿,孝顺得不得了。”高家八个孩子,五女三男,高承勇是最小的一个,有一个哥哥小时候掉进河里遇难了。婚后,高承勇就外出打工了,平常很少回村子里。“他出去后和其他村民好像没有什么人情门户,但跟本家亲戚还有些来往,有事情能叫来。” 高承勇的一位堂哥说:“他在外面几十年,做什么事情我们都不清楚。”与高承勇家临近的一位村民刘芳云(化名),向澎湃新闻大致梳理了她所知道的高的经历:高承勇的父母先后过世,他婚后就常年外出打工,起初他的妻子在家带孩子,期间高还回家种了两三年地。后来,高家孩子去白银上中学,高妻便又去白银陪读做饭,而高则又去了包头打工。刘芳云说:“他还叫我老公和他去包头打工,说是一天一百块钱,但我丈夫没有去。但时间太久了,不记得他当时叫我老公去干什么活。”但在刘芳云看来,高承勇是很冷漠的一个人。沉默的男同学,两次高考落榜青城镇城河村的村民,最近一次见高承勇,是十几天前,他开着一辆面包车回到村子。那天,见到高承勇的还有他高中复读时的同班同学徐惠(化名),“我在店门口坐着,他带着一帮子人从我面前过去,但我们没打招呼。”徐惠向澎湃新闻介绍,高承勇是1984届的高中生,“他比我高一级,但没考上大学,就复读了一年。复读的时候和我一个班,但最后还是落榜了。”据徐惠介绍,高承勇当时比较沉默,话不多。她记忆里最深刻的是,“放学的时候,他总拿土疙瘩砸我们女生。”去年同学聚会,她又和高承勇坐在一张饭桌上,“他还是不怎么说话,但偶尔说一两句,我还觉得他挺深刻的。”不过,徐惠并没有讲高承勇说了什么“深刻的”话语。8月28日,在和澎湃新闻聊及高承勇时,他的小学兼初中同学李洁敏(化名),仍对高的事情震惊不已,“昨天新闻一出来,我们同学都在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作为他的女同学,我们既震惊又后怕,至今不敢相信那些案子是他做的。”李洁敏在2014年同学聚会时,见到过高承勇。高一如既往地不多言,“只有和聊得来的人,他的话才会多些。”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一度传闻凶案频发的时期,李洁敏和当地许多女性一样,都感到没有安全感,“我要回老家,我老公都不让,怕不安全,因为当时要在白银倒车。”抱着别人的女朋友跳舞,被扎过几刀在同学邻居眼里,沉默内向的高承勇,却有一个和他性格不太相符的爱好:跳舞。刘芳云、李洁敏均证实了这点。刘芳云称,十多年前有一阵子,高承勇在家种地,隔壁的新民村有人开办了一个舞厅,高承勇和他老婆还经常去玩。而李洁敏则表示,高承勇不仅在老家跳舞,在白银的时候也喜欢跳舞,“现在想想,他去跳舞可能是有其他目的的。”舞是交谊舞,高承勇夫妻都喜欢。但因为跳舞,高承勇还被人扎了几刀。刘芳云则称,高承勇去新民村的舞厅跳舞的时,腰里也经常别把刀子。为此,刘芳云还问过高妻,但高妻似乎不以为然。事发那天,高承勇的堂嫂王清(化名)在场,她向澎湃新闻回忆:“舞厅离我们村十分钟路程,门票好像是一块钱一张。双人舞嘛,都是一男一女抱在一起跳,他(高承勇)好像是抱着别人的女朋友跳,人家不愿意了,就打他,扎了他几刀,血流的呼呼的。”王清说,高承勇大概是1986年或者1987年结婚,1988年的时候有了第一个儿子。而据此前警方通报,高承勇所涉的第一起凶案,也是在1988年。当年5月26日下午,白银公司23岁的女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永丰街家中。警方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据王清介绍,在之后的1990年前后,高家又添一子。高家二子从小好学,成绩都很优秀,并最终双双考上大学,现在均已毕业工作。前述高承勇的邻居、同学,均证实了这一说法。王清等高承勇的堂亲还向澎湃新闻透露,在26日,城河村高氏家族中,与高承勇未出五服的中年男性,很多人被叫到派出所按指纹、验血。当天,高承勇在白银落网,此时距他所涉第一起凶案已有28年之久。而高承勇的妻子直至27日,在看到新闻后才知道丈夫所犯何事。王清说:“她娘家人打来电话说,高承勇的老婆哭得死去活来,说她自己也不想活了,要自杀。”这一篇来源于“澎湃新闻”的报道,是目前对高承勇性格及经历报道最全面的新闻。我们就从这里面找几个关键信息点。下面是脑洞时间1、作案时间:高承勇大概是1986年或者1987年结婚,1988年的时候有了第一个儿子。高承勇第一次作案就是在1988年,很可能也就是妻子怀孕期间。是否因为妻子有孕在身,性压抑所以开始寻求刺激,从而一发而不可收拾,走上了连环犯罪的道路?2、作案条件:高承勇的父母在80年代先后过世,他婚后就常年外出打工,起初他的妻子在家带孩子,期间高还回家种了两三年地。后来,高家孩子去白银上中学,高妻便又去白银陪读做饭,而高则又去了包头打工。也就是说,一方面他异地作案,作案现场不在自己家附近,不容易被熟人发现;另一方面,因为常年一个人生活,他有条件带回获得的受害人身体组织,并存留。3、高承勇性格:报道中根据他人对高承勇性格的描述,高承勇沉默、内向、不善言谈、老实。这几点和网友以及专家的推断相符。但是有几点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点,他对父母都比较孝顺,父亲瘫痪在床他一直照料,端屎端尿,是个孝子。很多连环杀人犯小时候都遭受到过虐待,从而产生心理阴影,因为某种触因进化成仇恨、愤怒、报复的心理,从而开始走上犯罪之路。比如《沉默的羔羊》里的比尔,就是因为遭受过养母的虐待。但从高承勇服侍父母这么尽心尽力来看,他应该是不属于童年过遭受父母虐待产生变态心理。 第二点,也是让我最奇怪的一点,是他的爱好——跳舞。而且还是交际舞。交际舞曾在上个世纪广泛流行过一段时间,舞厅甚至是当年的社交场所。按理说,从他内向的性格考虑,他应该是不喜欢这种热闹、人多的场面,但报道称高承勇不但喜欢跳舞、主动去跳舞,而且还表现的很积极、很大胆、甚至有些暴力。“高承勇去新民村的舞厅跳舞的时,腰里也经常别把刀子。”刀子是做什么用的?防身么,还是想找个机会下手?甚至因为跳舞,他还被人打伤过。“他好像是抱着别人的女朋友跳,人家不愿意了,就打他,扎了他几刀,血流的呼呼的。”据说当时的情况发生在10多年前,如果推算一下,98年前后是他第一次开始获取人体器官,也是10多年前,是不是也是跳舞这个时间点前后,或者说,跳舞被扎伤,和他获取人体组织的行为有没有关系呢?美剧《汉尼拔》里,和食人狂汉尼拔斗智斗勇的威尔·格雷厄姆是FBI的特别调查顾问,也是一名犯罪分析师。威尔有一种特别的共情能力:可以在犯罪现场根据线索进入凶手们的思维中,并还原犯罪经过。其实,站在凶手的角度去思考,是破案很关键巧妙的一种方法。让我们再把高承勇获取的人体组织结合到一起。耳朵及头皮、胸部、背部皮肤、阴部、以及最重要的,两次带走被害者的手。他唯一的爱好:跳舞。现在,你把自己幻想成高承勇。在灯光昏暗摇晃、音乐震耳欲聋、拥挤嘈杂的舞厅,你发现了一个年轻漂亮、穿着红色衣服的女人,光彩点亮了整个舞厅。你一下子觉得,她让你有了某种欲望。虽然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就在旁边,但你依旧鼓足勇气,走向她,伸出手,想邀请她和你跳一支舞。她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你,被你拉入舞池。她的手很纤细,凉凉的,有些潮,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紧张。但她有些不愿意被你这样牵着,手蜷着,没有完全张开。她的头发披散着,像是刚洗过,还有淡淡的香味,轻轻地摇动时,散发出洗发水的甜香。她的耳垂被逆光照的,连绒毛都能看见,毛茸茸的,有些红,有着年轻女孩的气息。你的手搭在她的身后,透过衣服,感受她背部紧致的皮肤,不禁又多用了些力,把她推进了你,贴的那么近,几乎感受到了她的胸部。你呼吸加重,想趁机吻她。就在这时,她开始挣扎起来,她的男朋友也看到了这一幕,冲向了你,厮打之中,他拿出了一把刀,你毫无还手之力,只能被打伤和羞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别给脸不要脸,以后再让我看见你踏进舞厅一步,打断你腿,滚!”她男朋友大声一边骂,一边冲你狠狠地吐了口吐沫。后来的某一个夜晚,高承勇关好门窗,拉上窗帘,点上一盏灯,从角落里摸出一双手,在空荡荡的屋子里,一边哼着歌,一边跳起了交际舞,就像他此刻真的搂着当年那个女人一样…… …… ……好了,从“共情”中回来吧。希望没有吓到你。据我的推测,他获取的身体部位,其实都是跳舞时能触发敏感的地方。他这么做是否真的是因为跳舞事件的触发,现在我们并不知道。这仅仅是我的一点推测。也算是老板娘的《十宗罪》吧。也希望其他未结案件也能尽快抓到凶手,告慰逝者的在天之灵。=======================================================================有人让我再分析一下南大分尸案,这个案子真的太恶性了。而且之前网友的推测都已经非常精彩专业了。那我就说说我的想法。那我随便说一下我的感受好了。南大碎尸案最让人震惊的是凶手处理尸体时的细致冷静,之前有好多关于他身份的推测,医生、屠夫、厨师,都是根据尸体处理方法进行的推断,用刀均匀准确干脆利索,应该是有从事医生或者屠夫的可能性。但是当年据说已经查遍了屠夫和医生,没有什么收获。要么是凶手隐藏的太好,要么就是确实不是这两种人干的。对于他身份的推测,我有一个想法,是火化场的工作人员。我说一下我的论点:1、从他作案手法和尸处方法来看,他很享受每一刀的感觉,甚至可以想象,他有条不紊的慢慢割下,码好的样子。其实火葬场的工作人员处理尸体时,也是这样的,不是一下子全都推进去,而是要经过处理的,切成一块块的,比较容易火葬处理。但一般不会切这么多刀。2、这个案子发生之后,南京在没有发生过类似的分尸案,这个其实很奇怪。因为人一但被这种杀人的刺激感所激活,其带来的多巴胺分泌的兴奋感,大部分会让人上瘾,所以才会有连环杀人犯的产生。反观南大碎尸案,他既然能如此享受处理尸体的感觉,为什么再也没敢尝试过?他是如何抵抗自己心里的恶魔的?还是因为南京JC的严查,让他没有机会吗?但到现在都多少年过去了?应该会有这种机会啊。所以有一个可能,就是他非常有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去排解这个内心的冲动。很有可能还在接触类似的工作。3、当年南京动静那么大,几乎所有的地方都查到了,但有没有去查殡仪馆?那里应该是处理尸体最安全最方便的地方吧。而且几乎无人打扰。而且不知道当年南京殡仪馆是不是面包车运送尸体,如果是的话,简直太方便抛尸了。因为谁会大半夜盯着殡仪馆的车看,几乎都是避之不及吧。4、如果用“共情”,就是站在凶手的角度去还原现场,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设想?==========================================================他厌倦了自己的工作,每天都是接触冰冷、残破、老年人的肉体,把他们送到分尸炉之前,他要分割尸体,最开始他还有些恶心、刺激,后来,他就像处理一块猪肉一样,毫无感觉。那些尸体毫无弹性和温度,死气沉沉,尸体的冰冷透过手套,慢慢浸透了他的灵魂。他感受不到世界上再有什么事能让他兴奋了。后来殡仪馆送来了一个年轻女孩的尸体,干净漂亮,是他见过最好看的肉体。在处理她的尸体时,他甚至产生了久违的兴奋感,每一刀都感受到刺激和兴奋。所以他下刀越来越碎,甚至让旁边帮忙的人开始不耐烦起来。但是尸体还是冰冷,甚至没有什么血液的流动。这让他有些遗憾。后来,他开始想象,如果有一个人,一个年轻的女人,由他来处置,她血液的流动和肉体的温度,该有多刺激。所以一遍又一遍,他开始在脑中慢慢的演练。任何绑架、处理、抛尸。后来的那个晚上,他终于等到了独自一个人慢慢散步的女孩,噩梦开始了。
我就是白银人, 。貌似那年我还很小,有一天一个人在家……然后有人敲门,奇怪的敲门声,我问,谁,他也不说话。我在猫眼看了一下,一个戴着鸭帽的男子,吓死我了,我悄悄的把门反锁了(还是有反锁声音)然后他又敲了一会儿,见我不开就走了。我家在七楼,我趴在窗户上往下看,那个男的一下楼就立刻转身看了我窗户方向一眼,妈呀,吓尿了……最后我家里人来了后我告诉他们这些,爸爸马上报警了,来了两个警察叔叔问了我半天……最后也不了了之了,那年,整个白银都笼罩在杀人狂的阴影下,气氛真的很恐怖,每个女人出门都不敢穿大红色衣服。我想也许,说不定他就是杀人狂吧……
作者:十方迦南链接: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位置:中国 甘肃 白银 内蒙案件类型:连续强奸杀人结果:11名女当事人死亡背景:长期压抑造成的人格分裂带来的犯罪犯罪动机:畸变的欲望和压抑的复杂情绪犯罪目的:发泄(第一起案件为求财)作案时间:1988年5月 至 2002年2月案件经过:(来源于新闻报道并整理)日下午5时许,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永丰街家中。警方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日下午2时50分,白银供电局19岁女临时工石某在其单身宿舍遇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日下午4时许,居民发现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调查证实杨某被害时间为1月13日。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日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日上午11时许,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日上午11时许,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人杀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日上午9时许,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的女护士张某在白银区水川路的家中被害。受害人“颈部等处有锐器伤16处,并遭强奸”。日中午1时许,25岁的女子朱某在白银区陶乐春宾馆客房中被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强奸”。罪犯环境背景以及犯罪心理分析:环境背景方面:(部分来源于新闻报道并整理)简单说一下高某的环境背景吧,为什么简单说,因为媒体报道都很泛滥了,这个可以清楚的知道,我只是整合了一些重要的,话不多,内向,老实,性情沉默,几乎不和人争吵,孝顺,这是村民们对高承勇最基本的印象。高承勇的父亲去世前瘫痪了好几年,那时高承勇守在床前端屎端尿,每天给父亲擦洗全身。他的父亲身上疼痛难忍,高承勇半夜骑自行车到距离青城镇30公里外的白银市去买药。高中毕业的高承勇最向往的大学是空军学院,他的愿望是这辈子要吃航空这碗饭。第一年以4分之差,高承勇与他向往的大学失之交臂。之后,高承勇又补习了一年,但最后还是没有上得他心爱的大学。高承勇姊妹八人,五女三男,他是最小的一个。在高承勇小的时候,高承勇的双胞胎哥哥掉进河里遇难。这对高承勇打击很大,多次跑到哥哥遇难的地方失声痛哭。高某人生的第一笔生意是贩卖刀具。每次吃完饭,高承勇就把他贩卖的各种刀具拿出来讲,哪一种适合干嘛用,哪一种比较锋利,高承勇对刀具颇有研究。高承勇的最大爱好就是赌博,不管输赢,高某好像都不在乎,即使是赢了牌,他也只是微微一笑,输了钱,也是嘿嘿一下,打一晚上的麻将,高某的话最多超不过十句,高承勇有时候话少得让人害怕。“打一晚上的牌,他连个屁声也不吭。”就是输得再多,他的表情都是那个样,也不激动,也不埋怨,有时候我们几个人合起来打他,他就是发觉了,也不会大吵大闹。”犯罪心理方面:首先,成长环境带来的压抑型性格。高某是家里的老幺,《自卑与超越》中,有一段是专门谈论老幺的问题的,其中说到,由于家庭位置的特殊,老幺受到的关爱是最多的,但是,树敌也是最多的。这并不能阻止老幺成长的顺风顺水,因为是最小的孩子,可以得到很多的帮助和吸收之前哥哥姐姐的很多经验,从而规避很多的风险,所以老幺一般都很优秀,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回到高某的童年,他确实也曾经很优秀过,由于家族的优秀,人才辈出,所以高某的压力会比其他的老幺更大,而这种优秀和期望一直伴随着他的成长,一直到高考。当然高考的失利并不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打击,真正的打击,是他的哥哥的意外离世,对于小时候的高某来说,一直以来学习和模仿的榜样突然去世了,更多的是少了很多的安全感,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造成的心理压力是巨大的,导致高某的性格更加内向,他不能和其他人说,因为大家都会觉得他是老幺,他的所有负面情绪都会有人照顾,但是这不是他想要的,他要的就是情绪的发泄而已,所以他跑到意外发生的地方去哭。第二次,高考的失利,这个我认为是从根本上造成大面积情绪积压的原因。太多的期望和支持,如果失败,就意味着太多的落差和负面情绪,在一个人才辈出的家族里的老幺,理应很有出息,在成长的过程中,高某基本都是这样的观念,也一直努力,但是因为很现实的原因,造成了他两次失利,这就带来了的转变,开始自我否定,加之性格的内向,造成大面积的负面情绪挤压。慢慢的形成了压抑型的性格,并发展成人格障碍。其次,人格障碍与变态型犯罪者。从高某的犯罪行为上面进行划分,应该属于变态型的犯罪者,因为高某的犯罪行为当中,有很多犯罪行为里的不寻常行为,并且有很强的情绪和欲望宣泄的感情因素体现,是一个不单一的犯罪行为。变态型的犯罪者,通常都伴有多重人格,在不犯罪的时候和正常人没有区别,可以正常生活,但是一旦行为发生,所做的行为就很难让人理解,这是高某的日常生活表现之一。而变态型犯罪者的心理和行为之间的联系,一般是通过各种人格障碍来体现的,比如感知上的,情绪控制上的,还有意识上的。综合高某的表现,加上人格障碍量表的分析,高某所表现的人格障碍应该是“分裂样人格障碍”,这种人格障碍的特征,就是高某在生活中所体现出的一些特征,比如对人情感淡漠,缺乏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无知心朋友,孤僻,好沉思,总是单独活动,对别人的赞扬和批评无动于衷(孩子考上好学校别人都羡慕,但是自己却很少表示),很少表现强烈的情绪体验(暴力行为一直到流血过多晕倒),缺乏进取心(打工并没有存钱,而是全部赌博),性表现冷淡(间歇性猥亵和强奸行为)。而高某本身,因为自身压抑的情绪和对自己生理缺陷的自卑,所以行为中伴有性变态的犯罪行为出现,这个是一种自卑的转化,因为无处去诉说,所以只能发泄在目标身上,具象化为行为,比如割除性器官,性虐待等强烈返祖感的行为。再次,单一的发泄途径与情绪长久积压。高某没有太多的爱好,这个可能有些人说,有啊,高某爱赌博和养狗啊,没错,但是这两种爱好并不能帮助高某发泄心中的压抑的情绪,因为缺少了倾诉渠道。我们看环境背景里面的一段描述,高某即使在从事自己热爱的赌博的时候都话少的让人害怕,而赌博也不是一个可以一直持续的爱好,没有和人之间的沟通,加之本身我们上面说到的高某压抑型的性格,他也许只是当赌博行为是一个行为而已,并没有多余的感情体验,也就没办法进一步去诉说心理的感觉。而养狗,我们可以知道高某爱狗如命,有时候都没钱吃饭了,否要去买肉给狗吃,这种行为其实是心理寄托的一种转移,这可以适当的起到一点缓解作用,但是高某并无法和狗进行交流,只是一种心理寄托,以高某心理的压抑来说,这个程度已经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了。本来亲情是一个很好的发泄途径,但是由于高某常年在外打工,和老婆孩子都是聚少离多,所以这样的社会关系纽带并不牢固,出现了诸如家庭亲情关系缺失之类的问题,感情淡泊,加之本身高某的分裂样人格障碍,这种情感的感知淡漠就会更加的严重,所以在小社会环境中,发泄渠道一样是封闭并且很有限的。这样一直发展下去,加上高某的性格,负面情绪就会一直累积,并无处发泄,这个时候曾经转化的冲动犯罪给他带来的那种心理快感就会格外的吸引高某,长期的压抑情绪一次性发泄,从一定程度上让高某意识到这种发泄途径,加之猥亵和强奸行为的伴随,推高了心理快感的体验。在这样的情况下,高某的犯罪心理循环渐渐稳固,个性化犯罪心理形成,下意识的在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重复实施与之前行为类似的犯罪。最后,进化与返祖。犯罪者的进化行为一直都有在讨论,并且在连续犯罪中一直都有显现,这里说的进化其实是一种犯罪技巧和心理稳定度的增长,也就是犯罪心理结构的突破和个性化的过程。至于返祖,又是一个犯罪心理的共生矛盾面,因为这两个概念一般是不会出现在同一事物上的,但是连续犯罪者,特别是变态型的犯罪者和职业型的犯罪者,是会有这样共生的情况产生的。回到白银案中,这样的共生就出现了,我们可以看到进化的过程,割喉作为一种致死行为一直存在,但是在第一起案件中,转化冲动犯罪开始的时候,是不存在强奸行为的,有的只有可能发生的猥亵,最开始的几个受害者,都有衣物被去除的情况,随着犯罪者心理的稳固,衣物被去除从而猥亵或者观赏已经不能满足这样心理结构下的快感需求,所以行为进一步的进化成强奸或者是奸尸,这就是第一种进化。而另一种伴随着返祖行为的进化,则是对于受害者身体组织和器官的收集和保存。这个复杂行为蕴含着两层含义,第一层的进化含义,可以看到高某对于剥离受害者器官或者是组织的需求,从小面积上升到大面积,从部分第二性征上升到第一性征,从被行为器官到主动行为器官这样的进化;而返祖,则表现在对被害者器官和组织的剥离和保留,这就好像我们祖先对于猎物部分器官的剥离保留和留着以后使用一样。(手部的截取和保存,可能是有什么特殊含义,这个我没有考虑清楚,是否是和行为人的自体性行为有关系,目前只是猜测,因为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还没完!这个案子涉及到的很多问题无法逐一的陈述在定性分析里面,所以专门写了下面针对个别问题的回答,这里我只回答我想到的,并且可以回答的问题,其他还有个别疑点是我无法回答的,很抱歉,1. 初次犯案与后续犯案区别。高某的初次犯案,是转化型的冲动犯罪,并没有预谋,但冲动犯罪的行为中依旧表现出了高某的一些心理诉求。入室盗窃是基础犯罪行为,被人撞破后,冲动下进入歇斯底里状态,于是产生了杀人和猥亵行为。这个可以理解,因为入室盗窃被撞破从而转化成暴力致死犯罪的可能性很高。但是后续的案件,报道出来的就都没有盗窃行为了,全部是溜门进去直接发生的猥亵和杀人。可以理解为高某已经舍弃了有迹可循的盗窃行为(因为盗窃要销赃,而当地范围比较小),进而选择了可以极大带来心理快感的猥亵和后续的强奸,至于灭口,从一开始转化的那一刻,高某的行为就已经被贴上了必须灭口的标签。2. 行为人致死手法选择。所有的案件,致命攻击部位全部是颈部(除了8岁的苗苗,是皮带窒息),为什么是颈部,而不是其他例如腹部,胸部之类的地方,这和之前高某打工做的第一份生意,贩卖刀具,有一定的关系。高某熟知各种刀具的用法和锋利程度,而这份生意也会使高某了解到如果快速让动物死亡,特别是,在目标进行反抗的时候,如何让目标快速停止反抗,并且不能发出呼救的声音(至于有一位受害者颈部是刺割伤,我认为是因为高某过度自信的过失,致使一次未成功致死,反抗过程中加大了对受害者颈部的攻击力度,所以有刺的行为)。3. 行为人作案范围选择。案件发生多数范围比较近,其中有两起不在白银本地,但也都是在高某外出打工的地点发生的。这个其实就是犯罪者对于行为范围选择的问题了,一般的犯罪者,都会选择自己熟悉的大环境来实施犯罪行为,因为这样做首先是好逃跑,好隐蔽和藏匿,其次是犯罪者在实施行为时的心理压力会比较小,有利于行为的实施。在犯罪地理学的知识体系里面,是可以根据连续作案的犯罪地点绘制出犯罪嫌疑人大概出没范围的地域图的,但是对于本来就属于流窜性较强的犯罪类型来说,实践中会有一定困难。4. 行为人父子关系。很多人都会关注媒体在行为人到案后,对于高某儿子的采访,并且惊异于高某儿子的冷静。其实我觉得这种冷静,是最普通的反映。往回纵观高某儿子叙述的成长过程,以及高某儿子说的,我比较担心我妈妈的情绪这句话,就知道在成长过程中,父亲角色的缺失是既定的事实,高某作为父亲的社会角色并没有在成长过程中发挥作用,或者说仅有的作用也是被儿子否定的。个体心理学中的基本观点认为,儿子本身对于母亲的依赖在童年时期就多于父亲,换句话说,父亲的社会角色在童年如果没有成功介入,那么就是很容易被置换和退出的,而高某的情况,恰恰就是如此,儿子对于高某的印象很浅淡,并且多数是中性和负面的。某种程度上来说,高某对于儿子来说,心理地位可能还不及生活中一位好朋友。那么对于一个心理地位如此低的人,表示遗憾和不理解,就是对于一个普通心理角色最好的评价了,这就好像我们看新闻事件一样,惋惜,遗憾,不理解。5. 犯罪基因的遗传。我在这里单独拿出来说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关于这个问题居然可以在知乎上得到一些人的支持,我是坚定的反天生犯罪人者,因为到目前为止,除了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论(后期被自己推翻),并没有直接的科学研究证实人类是带有犯罪基因的,并且这种基因存在于人类的遗传当中,至于所谓的双生子研究,也就是同卵双胞胎的犯罪轨迹和概率研究,由于基库数量问题,还有就是无法从根本上隔离双胞胎在同一类似生活环境下的这个问题,而不成立。攻击行为源自模仿和学习,任何人都置身于环境之中,犯罪并不能遗传。6. 曾经讲述杀人过程。变态型犯罪者多数都会有这样的行为产生,因为多伴有双重人格,所以对于自己做的事情是没有多少感觉的,甚至有时候会把它讲出来当成娱乐,享受聆听者那种聚精会神甚至有时候带点羡慕的眼光和感觉,通过这样的表述,来达到两个方面的目的,第一,排解自己的压抑心理,第二,从他人处得到心理快感和强化。7. 仅有的两次显现暴力经历。在高某被抓之前,仅有两次有记录的外显型暴力行为,一次为家暴,一次为在跳舞过程中产生摩擦而导致的暴力事件。这两次仅有的外显暴力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到高某性格里压抑的那一面,在家暴的那次,老婆被高某打,高某却几天不理老婆,要老婆哭着找高某,这种情绪的压抑和暴力过后深深的自责是无法排解的。第二次,高某被人用刀捅了,依旧站着不动,没有表情,这种行为并不是一般心理状态下的人可以做出的,高某一直在压抑自己的防卫和反抗心理,随后因为失血过多晕倒。8. 关于被害者全部是红衣女子的澄清。其实很多人说为什么他只杀穿红衣服的,包括我之前看媒体报道都说红衣服之类的,说是造成当地穿红色衣服女子的恐慌,我也确实有考虑过为什么红衣服作为筛选目标的标准,是否是一种依恋缺失的报复(因为之前有报道说高某的相册里有一张某亲戚穿红色衣服的照片,高某一直很重视这个亲戚,但是后面此女子嫁人,并且过的不幸福,高某很伤心和自责),但是后面有采访到当年参加过这个案子调查的刑警前辈,就指出说并没有所谓的只杀红衣女子的情况,这只是一种谣传而已。也感谢关注者在后台发新闻链接给我。9. 最小受害者为什么不是惯常犯罪手法的原因。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8岁的受害者并不能达成有效的反抗,其次,由于突如其来的惊吓,8岁的受害者肯定表现出异常的惊恐和颤栗,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必要去割喉致死,而是极大的激发了行为人性方面的变态心理,于是发生了窒息性的死亡,当然还有在这之前的性虐待和强奸,脖子上的皮带,说明了行为人把8岁的受害者当做了猎物来支配和圈养,而最后,应该是在强奸和虐待过程中的暴力强度过大导致的死亡。10. 偶发性强奸和猥亵的原因。纵观所有的案件调查简报,会发现好像我们前面说的,有一些是衣服被去除的猥亵和欣赏,有一些则是明确遭到强奸的,那么这种间歇性的变动原因是什么?猥亵和强奸的这种交替变动,以及行为中体现的这种性压抑,已经说明了行为人有一定程度的性障碍。但是有人会问,说行为人有两个孩子,一个有两个孩子的人,性障碍是否是个猜测?这种性障碍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人格障碍造成的,前面分析过,另一个是职业伤害。根据时间轴,我们可以判断这个性障碍,是在孩子出生之后所患,外出打工造成的职业伤害,让行为人患病,不仅是勃起障碍,还有肝脏的问题,高某从事的是金属冶炼工作,由于技术落后,很容易让他摄入过量的重金属,而所在地又是重金属的盛产地,这样的职业伤害导致了勃起障碍还有肝病。而这些,又反向激发了高某的犯罪行为,因为肝不好的人的情绪自控能力比较差,容易激动,容易有出格行为,这个是有文献可以佐证的,要感谢Vincent提供文献和加强观点。这个案子很多人付出了很多的努力,而在多年的悬而未决之后,终于也等来了光明,当年其实案子留下了足够的生物证据,还有目击证人,但是因为当时条件局限,加之行为人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还有一些其他根本判断上的问题,造成了长时间的胶着,但是依旧不能否认前辈们的坚持和努力。最后,我们在探究真想的时候,请不要忘记逝去者,是她们给了我们线索去维护正义,也不要侵犯了受害者家属选择忘却的权利。共勉希望回答可以帮到你
白银805系列杀人(14年杀女性11人)破案基本经过:805案罪犯的远房堂叔在武威民勤犯的行贿罪,籍贯白银,在白银当地监视居住,按省厅部署,白银派出所釆了该人血样(目前全省14个市州都在对监狱、看守所在押人员采集血样和指纹),白银警方采该堂叔的血样后经DNA~Y检验数据入了违法犯罪人员DNA库初步比中,而后白银又送到省厅鉴定中心里做DNA~Y复核检验并进行家系排查,周二比中了这个行贿人员,确定805嫌疑人是他家族男性成员所为,然后家系倒查该男性成员,挨个筛排分析,最后确定该侄儿高某有时间空间和具备作案条件,高某系榆中青城镇人(青城紧靠白银)周五抓获高某(高在白银开店),经细胞核DNA检验确认高为罪犯,高某全部交代并认罪,案件成功侦破。转自贴吧 愿死者安息
简单百度了一下这个案件,下面是内容,如果有更详细的信息,欢迎提供。日下午5时许,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永丰街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警方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日下午2时50分,白银供电局19岁女临时工石某在其单身宿舍遇害(简称“94·7·27”案件)。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日下午4时许,居民发现白银区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时间为1月13日。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9”案件)。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日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简称“98·7·30”案件)。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日上午11时许,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简称“98·11·30”案件)。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日上午11时许,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人杀害(简称“00·11·20”案件)。受害人“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日上午9时许,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的女护士张某在白银区水川路的家中被害(简称“01·5·22”案件)。受害人“颈部等处有锐器伤16处,并遭强奸”。日中午1时许,25岁的女子朱某在白银区陶乐春宾馆客房中被害(简称“02·2·09”案件)。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强奸”。--------------------------------------------------------------------------------------------------------------------------案情介绍完毕,下面是一些个人看法。八起案件中,从伤害的行为看有如下一些共同点,颈部均有致命伤,其中未成年被害的一起,使用了皮带而不是刀具,并且普遍存在性侵犯的迹象,六起案件中出现了多处刀伤,四起案件中出现了肢体缺失。一、从伤害行为看,我有如下推论:1、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应该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性冲动,否则无法解释普遍存在的性侵现象。2、作案的过程,应该是先杀人,再奸尸,之后对尸体进行刀刺,最后将部分肢体切割后带离现场,之所以有这样的推论,是因为颈部均有伤害痕迹,而众所周知,人的颈部是最为脆弱的部分,如果要使人迅速丧失生命,优先攻击颈部是非常好的选择,嫌疑人可能担心自己控制力不足,在强奸过程中遭到反抗,难以享受奸淫过程中的乐趣,所以会采取先将受害人杀死的办法,避免在强奸过程中暴露。刀刺这个行为,就是单纯的损毁尸体的行为,由于案情中未说明受害人是在裸体还是穿着衣服的情况下被刺伤的,我倾向于是在肌肤裸露的情况下被刺,说明嫌疑人有强烈的仇恨心理,需要损毁受害人遗体才能发泄这种仇恨,将部分肢体带离现场的情况,应该是嫌疑人一种在作案后带走纪念品的行为,嫌疑人可能有一定程度的收集爱好,特别是在两起案件中出现了双手缺失的情况,皮肉缺失用攻击颈部的刀具就可以做到,但是砍掉双手,必须使用更大而厚重的刀具,我认为嫌疑人可能将手带回住地,作为收藏和在自渎时使用。3、攻击颈部虽然是最有效的杀人方法,但是在实际中操作也是最难的,由于案情中未说明受害人颈部被切开,是一刀或者多刀,切割的方向,以及使用的刀具是否有异同,难以定论,我倾向于嫌疑人是在受害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从背后靠近受害人,然后捂住受害人的嘴,用肩部和臂弯的合力同时将受害人头部向后拉伸使颈部暴露,一刀将气管切开,这样受害人无法呼救,也会在极短时间内死亡,但是要满足这样的条件并不容易,后面我会说到。二、从作案地点看,七起案件是在家中,最后一起在宾馆,家中这种地点,不是一般犯罪嫌疑人喜欢选择的地方,因为周围可能有住户,作案中容易暴露,同时也因为作案都是在家中,我认为犯罪嫌疑人之前应该对受害人进行过跟踪,并且摸清了受害人的活动规律,能够精准的选择作案时间。最后在宾馆作案这一起,疑点很多,因为一般嫌疑人如果多次犯案,会复制自己之前的犯罪过程,特别是不会轻易变换作案地点,突然换到宾馆作案,和他之前熟悉的环境不同,会是很大的挑战。另外五起案件都是发生在白银区的范围内,由于还没有参照地图标记案发地点,只能推断犯罪嫌疑人在白银区活动比较多,对区内环境比较熟悉。三、从作案时间看,一是作案时间比较分散不固定,应当是根据受害人的生活规律所进行的调整,二是从现场看,作案持续时间应该不长,受害人只有一人全身赤裸(该被害人死后三天才被发现,其周边环境可能使嫌疑人认为具备充足的作案时间,才将其衣服全部脱掉),其他人剥除衣物的方式都是很简单仓促的,嫌疑人应该是作案后很快离开了现场。最后简单画一下像:嫌疑人应当是成年男子,身高较受害人略高,有严重的性心理问题和暴力倾向,有大量的街面活动时间,自身身体素质一般,可能有残疾或身体缺陷。只是简单的分析,想到会继续补充。
这么多年都还没定位到凶手,那说明了凶手一开始就是大家都想象不到的人,而且是会让人降低警惕的人。我仔细看了一下凶手的年龄特征:“凶手第1次犯罪,年龄到底多大?(警察给出的年龄可能从足迹判断,基本可信,即1988年时,凶手17-24岁(1964-71年生人))”。我一直在想凶手到底是不是真的如警察所说的“凶手17-24岁”,假设年龄成立:疑点一:警察肯定已经多次对这个年龄段的人进行过排查,却毫无结果,所以我觉得他不在这个年龄段之内。疑点二:凶手一开始对受害人制服的方式,第一起是以割喉的方式让受害人无法呼叫,所以凶手有可能无法靠力量制服受害人,只能以这种方式让受害人失去反抗能力,但是一个17-24岁的男性,应该有这样的力量才对。也许有人会反驳说凶手身体弱,也许正好他很强壮,只是年龄太小。疑点三:根据后面的几起案件,很明显凶手是有性能力的,如果凶手真的有性功能障碍,那我相信不只是九起这么简单了,一个患有性功能障碍的凶手,会隔好几年才犯案一次?所以我觉得他只是年龄不够,还没有这种意识。疑点四:根据受害人的受害地点分布,凶手明显对这块区域很熟悉,表明他经常在这一个区域活动,如果凶手是这个年龄段(17-24)的外来者,会不被注意到?他的行为举止什么的肯定有异常人的地方。为什么他没有被注意到,我大胆假设,他只是个孩子,而且是本地人。以上只是我对这个凶手年龄段的一个怀疑,接下来是我对凶手的假设:1、凶手只是个孩子,1988年,凶手年龄在8岁-13岁之间。这样的年纪无论走在那里都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也会让别人降低防范心理。这种年龄性意识不强,可能单单是为了杀人, 凶手过几年长大成人后,才有性这种生理需求,后面几起案件也证明了这个。
我们来看看第一起女受害人的生理特征:
“太可惜了,‘小白鞋’个子不高,是个非常标致的姑娘。”刘淑敏回忆。摘自:
第一起女受害人个子不高,标致。证明女受害人身体不强壮,所以8-13岁的小孩子完全有可能用把刀就能制服了。2、凶手父母或者亲戚在可能医院工作。首先,从受害点的分布可以发现,这中间有两家医院,从凶手的作案手法分析,所有的受害者的颈部被切开。那用什么工具可以这么锋利而且又小巧不被注意到,我猜想是手术刀。那么凶手从那里搞过来的, 肯定是从家里了,而且可能从小见过父母或者亲戚为病人缝过针,有这方面的知识。而且是在医院里挑选受害者,所有受害者唯一可能有所交集的场所是医院(大家同意不?)。
也许有人反驳说凶手如果是8-13岁,那个年纪不用上学,会在上课时间跑去杀人?好吧,如果他家属在医院工作的话,完全可以搞到请假条,甚至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搞到(大家脑补吧)。
案子破了 嫌疑人52岁如果按虚岁算1965虚岁52
当时第二第五案发现场早已变成西山公园的一部分。当时第二第五案发现场早已变成西山公园的一部分。当时第三案的案发现场,早变成了广场。当时第三案的案发现场,早变成了广场。湖水最远处的第三案的案发现场,平房早已拆了。湖水最远处的第三案的案发现场,平房早已拆了。幸亏当时白银区警察侦查得力,保存了大量的证据,如果就今天要重头侦破,现场变化巨大,真的难以上青天了。作为一名关注此案的老网民,说一说白银的现实吧。对于这件事白银人真忘的差不多。要不是新闻报道,有多少年青人知道这件事情?如果真象媒体说白银人民心理一块负担放下了,松了一口气,那真是扯淡。倒是那些一直关注此案的网友,可以留下幸福的笑容了。昨天晚上央视报道完了,居然有人放起了烟花,表示庆贺,这不是很扯么。要不是媒体关注,以前你问一般的人,有谁还清楚知道这事情,有人谈论么?所以,感谢天涯网友这件事情长期关注,更感谢公安部以及广大刑警的坚持不懈。那么这个案件为什么到现在才破?高承勇的家在榆中属于兰州市,与白银水川镇只隔了一条黄河,坐渡船就可以直接到水川,然后,从水川镇坐车半个小时就到白银。高作案倒也方便,隐藏也方便。这家伙最可恶的就是把供电局那个8岁的小女孩的勒死了,当时正值假期,父母回家中午回家没有发现孩子,到院子找了一圈未果,下午,才发现小姑娘下身赤裸,被藏在大衣柜里面。哎,这个案子一出来,整个白银市的男性公民都被采指纹那一年真的花了不少警力呀。虽然没有破案,花费代价之大,当时参与白银区的区公安局长立了二等功,可见难度之大。这案子一下让全白银普及孩子,千万不要给任何陌生人开门。这家伙胆子太大了,居然在黄茂井工校那里小卖部呆着,听工校的学生说,那是他开的。黄茂井就离盘旋路一公里多,这家伙居然不找个偏僻的地方,真是心里素质极好。为什么这个案子会发生在白银市呢?本来90年代之前白银是一个工业化的移民小城市,人口素质相对不错,全是来至于祖国各地的知识分子和工人,那时治安极好。但是由于白银市的支柱白银公司的没落,很多创业者及其子女人已经离开了,吴亦凡的母亲也是白银人,他是在白银过的童年。70后、80后一些老白银公司一中二中毕业上大学的老白银孩子,有几个还在这个城市。所以,我们在商讨这个案子时候,从没有这样想过是白银市里面的人干的。准是外来打工的人口。白银市现在人口就是附近的水川、武川两乡,靖远、景泰三县等当地人居多了。这个杀人犯不能说是白银人!和白银没有半毛钱关系。知乎上的白银老乡不要生气,不是我要挑起老白银公司与当地人的关系,现在白银市早就变了。以前全是东北河北湖南口音,现在呢,几乎都是当地口音。所以,无论如何,我虽然出生东北,我还是对这个成长过的小城充满感情。只不过白银不在是我小时候记忆中的样子了-----兼容、多元的。对外来人是很包容,没有任何歧视和防备,否则,他怎么不去兰州,偏偏跑到白银、包头搞出这么大案子,与我们城市发展背景不是没有关系的,到目前为止,外地人办暂住证的人还是很少,可以说,对外来人口的管理真是一个空白,所以,这才导致于高钻了空子。真是,此案一出,不知在全国人民心中白银是怎么落后,作为中国最大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并不像有的人想象一样,穷山恶水出刁民。所以,这个案子虽然发生在白银,但是和白银人没半毛钱关系。在城市化进程中,部分进城没有文化、没有涵养的人,外表老实,又没有求生的能力,被边缘化之后,人格慢慢极端,内心变得狭隘了,他为什么专门杀红衣服的,一定被一个这样的女子歧视过,导致心理扭曲。像这样的人从农村上来,本来想找个事情干,以便能在村里装x,但是,结果找不到,成了闲散人员,当然有时间去跟踪任何一个穿红衣服的女性。总之,附近农村年青人,不喜欢吃苦务农,又在城里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所以,长时间失落,被排斥,使其人格慢慢趋向反社会化。但是回到了自己的村子,他又回到在农村的平和的心理,表现出来是一个好父亲,孩子也很争气,都考上了大学,村里都认为他比较老实。其实,高就是这样一个被城市边缘化的人,自卑、狭隘、极端,导致于他的禽兽行为。高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但是我们反而恰恰忽视了这点,才导致于各种偏离的推测。很遗憾,这也是这些年网友在推理的时候几乎都没有想到,而公安干警也把主要经历放在城里排查,目标锁定受害者的周围、以及劳改释放人员,以前网友对于这个凶犯的高智商反侦察的种种推测,各种身份的假定,实则把高某高估了,所以,对于榆中这个地方,虽然离白银近,但是属于兰州的普通人,反而忽视了。要不是高的亲戚因为犯案,把高家人所有的指纹提取了,无意发现高的指纹与凶犯的一样,恐怕这个案子又要拖多少年。再假设,如果把案发一百公里的所有相关四五十岁的男性的指纹进行提取,恐怕案子也就早破。再假设,如果能把在白银市的暂住的男性纳入管理,提取指纹,案子也早就破了。总之,现实情况就是一句话,因为管理上的盲点,让一个心理变态的人钻了空子。通过案件破获,城市化中被边缘化的农民心理问题,也应该引起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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