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满多少金额可以办一年期银行保理 叙做金额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各银行特色业务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各银行特色业务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案例】某银行进口保理案例分析 - 经典案例 -
首席专家律师
林思明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盈科全国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资深保理专业律师
您的位置:>
【案例】某银行进口保理案例分析
作者:时间: 16:30:42|
一、项目情况P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9日,注册资金5550万元,公司主要是为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使企业外包环节与非外包环节能够无缝链接,最大限度降低物流及管理成本提高供应链效率。 目前,申请人客户主要有长城、海尔、飞利浦、惠普、TCL、小米科技等,业务关系稳定,近年来,收入规模不断扩大,进出口总量去年在深圳排名第15名,今年预计会在境内上市,已经在审计阶段。该客户每个月约有2.4亿美元的一般贸易进口量。  二、客户诉求1、希望通过我行付汇,并节约财务成本;   2、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的情况下,企业希望用美元付汇;    3、境内美元融资成本高,希望降低融资成本;  4、优化财务报表;  5、各金融机构开展的融资业务过于单一,一般用流贷等表内出账业务,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于贸易融资的需求。三、营销切入  该公司为典型的深圳地区电子器件生产企业,该司进出口主要采用一般贸易进口的形式,年进出口量较大,进口主要采用赊销结算,对于跨境业务比较熟悉,分行年初已成功营销该公司在我行办理保融通业务,企业对我行服务较认可。由于该司在多家银行有办理跨境业务,所以对于服务和结算效率要求较高,总行GTS通过与某境外合作银行的多次谈判后最终达成境外出口商无须在该行开立账户,手续比较简便,符合企业要求。由于目前境外美元资金依旧比较充足,而境内美元头寸比较紧,境内外存在利差,我行给予客户一定的收益报价(由于是首笔业务,预计办理时间较长,业务流程需要理顺,所以给客户报价略高),客户对于收益率比较满意。四、解决方案  业务品种:国际双保理业务  担保方式:公司提供全额美元存单质押(一年期存款利息前置)  具体方案:  公司在我行办理美元存单质押,作为担保向我行申请办理进口保理业务,我行协助其境外出口商向我行保理合作银行申请出口保理业务,由境外合作银行作为出口保理商为出口商提供一年期出口融资业务,我行作为进口保理商向境外合作银行提供付款承诺五、方案成效  1、我行收益:美元保证金存款、中间业务收入、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信贷资源节约(不占存贷比,低风险业务,低资本消耗,高EVA回报)。  2、客户收益: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优化企业财务报表、整合了P公司的授信银行及财务管理。六、案例点评  1、营销启示  目前当地各银行对于该公司类型客户资源的争抢十分激烈,我行不仅为客户提供敞口开立信用证的额度、同时还在影响客户付汇的情况下节约了客户付汇的成本,针对此种特殊业务不仅能为我行带来可观的中收,还可以进一步拓宽我行的业务范围,通过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全流程的贸易融资服务,达到增加收益和加大客户粘度的目的。该业务品种优势体现如下:  (1)效益显著:一项业务同时带来常规类存款增量、营收和结算量。  (2)价格优势:利用境外的低成本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目前同业渠道畅通,我行在同业报价上加点以后,相较于流贷仍然有价格优势。  (3)效率优势,我行可以达到T+0将客户的付汇款直接付至境外。  (4)不占用分行存贷比优势,进口保理属于表外业务。  (5)美化企业财务报表优势。  (6)全流程的贸易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宽融资对象范围,通过为企业上游融资,提供全流程的贸易融资服务,达到增加收益和加大客户粘度的目的。  2、风险提示:现提供客户低风险业务的进口保理(足额美元保证金质押的方式),暂无太大风险。
@ copyright 2015 国际保理律师网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
请用手机扫描访问融资租赁保理及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汇编)
融资租赁保理及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汇编)
 中信青岛分行陈相忠
荣年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年租赁”)作县市一级全国首家的外商独资租赁公司,该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致力于服务农村经济、大中小企业与设备生产商,此外,公司还积极与政府平台公司合作,用租赁的方式为政府解决一些资金需求。公司从今2012年3月份开始运作,目前累计租赁金额已超1.5亿元。
3月26日,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与荣年租赁合作成功办理了杭州分行辖内首笔融资租赁保理他行代付业务,金额1860万元,开创了银租合作“租赁+保理+代付”业务新模式。
为解决海宁市资金来源问题,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与荣年租赁公司开展银租合作,由荣年租赁公司对海宁水务集团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再由海宁支行办理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买断荣年租赁该笔应收租赁债权,最后委托同业对该笔国内保理业务代理付款,首笔融资租赁保理他行代付业务金额1860万元,4月1日,又成功办理了第二笔,金额为1000万元。此次通过银租合作“租赁+保理+代付”业务创新组合运用,开创了海宁支行银租合作的先河,既解决了政府融资平台资金来源问题,为客户提供了多元化的资金支持,又密切了银企合作关系,实现了银行、融资公司、企业的三赢。
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银租合作模式的成功创新,开辟了银租合作新领域,拓宽了银租合作范围,推动了银租合作金融同业业务发展,为海宁支行依托同业平台支持主线业务发展提供了新途径。
2012年02月27日 中信证券
  2011年四季度以来,受贷存比限制影响,银行利用同业代付业务为客户提供融资,余额接近1万亿。由于增速过快,监管层在2012年1月要求银行自查同业资产,我们结合当前情况,对同业代付业务进行解读。
  ●同业代付绕开信贷监管,规模接近1万亿,1、2月份增长放缓。
  在信贷投放规模受到资本金紧缺和存贷比严厉考核的双重制约之下,银行为腾挪贷款规模的冲动不断增强,继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票据贴现之后,同业代付业务2011年四季度末强劲增长亿,这项业务的丰要操作方式为:为满足客户资金需求,A银行委托B银行在国内信用证、保理等项下进行代为支付,因此实质上是一种短期贷款。由于涉嫌绕贷款规模且短期增长过快,监管层要求银行自查该项业务,1、2月份以来同业代付增长大幅放缓。截至目前,预计同业代付总额接近1万亿,占总贷款规模约2%。由于大多基于国内信用证,因此同业代付的客户群体多为银行供应链金融客户。融资期限在1年以下,定价上参照相同期限银行间拆借成本加一定提成,目前了解为8%以上。会计科目上表现为:开证行计表外,代付行计应收款项或同业资产,客户收到款项后变为存款沉淀在开证行。开证行和代付行互相介绍客户,开展代付业务,不但可以丰富自身的中间业务收入,还可以提升同业资产收入。
  ●中小银行同业代付业务增速偏快,整体表外规模占表内总资产比重较高。
  部分开证行在2011年中报中披露了其表外代付业务的规模及增长状况:民生银行562.23亿元,同比增长132%;南京银行30.12亿元,同比增长346%;北京银行130.26亿元,同比增长167%。根据我们了解,中小银行同业代付业务增长快于大行。同业代付业务本身规模占比仅2%,风险控制参照表内贷款,因此发生风险的概率不会明显高出其他业务种类。如果发生系统性风险,我们认为表外业务中银承、保函和信用证业务规模占表内总资产比例较大的银行受影响程度会较高,主要因为表外的风险拨备较低。按照2011年中期上市银行披露数据,该比例超过25%的银行有中信、招行、深发展、民生、华夏、光大和南京银行。
  ●监管可能通过加大资本耗用和提取拨备的方式控制同业代付增长,对盈利影响预计小于1%。
  我们预计监管层可能要求:1)提升同业代付的资本耗用;2)参照普通贷款给同业代付计提拨备;3)在适当时候将同业代付移入贷款科目核算。首先,根据现行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同业资产的风险权重为0~20%,如果参照贷款按照100%的风险权重计量,将大约拉低行业资本充足率0.1个百分点,但考虑到同业间风险缓释要强于银企,实际影响可能更小。其次,如果将同业代付资产参照正常类贷款,大约需要计提2.5%左右的拨备,无论由开证行还是代付行来计提,额外部分可能均小于1.5%(至少已计提1%的一般准备)。
  预计2012年全行业盈利可能达到1.2万亿,加大拨备大约影Ⅱ向盈利小于1%。再次,目前在整体贷存比水平较高的情形下,强行将同业代付纳入贷款并非明智选择。我们预计监管层还会允许同业代付留在同业科目中,但限制其增长,在信贷条件宽松的环境下择机并入贷款科目。
  ●货币政策放松助力有限,一季度企业融资仍较大程度依赖表外渠道,银行定价能力维持高位。
  一季度本是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旺季,但目前饱受存款流失困扰,表内贷款增长无额度,尽管存款准备金率下调释放约4000亿资金,但短期内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有限,更多是为了平滑经济下行带来的负面冲击。
  银行用于配置信贷的比例较小,尚需等待多次下调后的累计效应。我们预计短期内表内贷款增长仍然缓慢,同业代付规范之后,企业融资将更多依赖表外渠道。银监会也不会武断地冻结所有信贷漏出途径,并很有可能作出结构性的放松。尽管实体经济下行会带来信贷需求走弱的风险,但短期内资金供给更为紧张,预计一季度内银行的定价能力维持高位,通过银行调研得知,表外内贷款定价估计将维持2011年四季度水平或继续上浮10%。
2012年02月0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继银信合作、票据信托相继被叫停之后,同样以逃匿信贷规模为目的的同业代付业务疯狂增长,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一场核查行动已经开始。
2012年2月1日,据知情人士透露,1月中旬,银监会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关于票据业务快速自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上报票据代付业务规模和非票据的代付规模、操作模式、交易对手等。
代付业务自2009
年开展以来,从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类似调查。“这应该是为下一步监管措施的出台做准备,即便不被叫停,也会加以规范,规模会迅速萎缩。”一股份制银行人士称。
高华证券在近期一份报告中估算,2011年第四季度代付业务增长了4000亿-5000亿元,截至去年末总规模约1 万亿元,占到了银行贷款的2%。
高华证券认为,2011
年四季度流动性环境和M2
增速改善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于国内信用证的同业代付业务增长带动同业资产反弹强于预期。这些资产相当于短期贷款,但被计作同业资产,而且不受贷款限额和贷存比要求的限制。若同业业务规则收紧,2012 年一季度M2 增速将放缓,流动性风险随之而来。
多名业界人士预期,监管部门可能很快采取限制措施,要求代付行及委托行提取资本金及拨备,目前不少银行并未对此提取相应拨备。如此一来,各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压力将更大。
核查“同业代付”
“我们已密切关注各银行的同业代付业务,有逃避信贷规模的嫌疑。”一地方银监局人士说。审计署去年底进驻商业银行排查了违规贷款、票据融资等,代付业务也在其列,加速了银监会的此次严查行动。
所谓同业代付是指,中资银行类金融机构(即“委托行”)根据其客户的申请,以自身的名义委托他行提供融资,他行在规定的对外付款日根据委托行的指示先行将款项划转至委托行账户上,委托行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他行代付款项本息。其类别包括国内信用证结算项下、国内保理项下、票据类的代付。
此类业务的特点在于,对于申请行来说,是表外业务,不在信贷科目里,类似于承诺。而对于融资行来说,有申请行的担保,一般不列入贷款会计科目核算,而是归口在同业拆放科目。
一名知情人士称,1月中旬,银监会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关于对票据业务实施快速自查的紧急通知》,自查内容除了审计署对相关银行开展违规贷款和票据融资的检查内容外,还专门要求银行上报票据同业代付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交易对手(含机构类型和区域分布等)、2011年业务交易金额以及2011年年末余额等。
另一家银行的相关人士说,监管部门对代付业务的界定不明确,口径不清楚,统计估计不准确。
“事实上票据类的代付量占比很小,主要是信用证类的代付。银监的重点落在票据类,这导致银行该上报的没报,很多银行的上报数量是零。”上述人士直言。
业内人士透露,受调控影响,去年以来,不少银行都悄然做大同业代付业务,以规避信贷规模和存贷比管制。中行、农行三季度拆出资金较年初的增幅分别达55%、60%。
高华证券的调研显示,监管部门正在加强对同业代付业务的审查,并向该业务高增长的银行发出了警告函。
拨备压力可能增大
同业代付业务的蓬勃发展扰乱了央行的货币调控,也埋下了风险隐患。
前述地方银监局人士说,同业代付作为实质上的短期贷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受托银行把款项付给委托银行,另一种是直接付款给委托行客户。无论何种方式,代付款都未进入信贷科目。
“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各银行在会计操作上混乱不一,为了多放贷款,除了外资银行,中资银行一般都不会把代付款放在表内。”一名银行人士说。同时,各银行一般都对此少提或不提拨备。
面临监管压力,一种新兴的“同业偿付”业务又被发掘出来。记者获悉,中国银行创设出“同业偿付”的业务模式,并拟好“国内信用证同业偿付业务协议”。中行在协议中阐释,同业偿付方式是指,作为开证行的甲方,在其开立的延期付款信用证当中指定乙方作为偿付行,乙方凭甲方的承兑电文和授权付款指示向议付行即期付款,甲方在承兑到期日归还乙方偿付款项本息及费用。
“这种模式名称变了,但实质与代付差不多,监管部门也应及早关注其风险。”广东一银行同业部人士说。
一家股份行深圳分行风险管理负责人称,同业代付无疑存在信用风险——如果两家对手银行之间风险保障协议不健全,企业延迟还款或失去还款能力,委托行就将形成坏账。“我们行以前没有明确要求,今年总行规定代付业务占用资本金,必须计提相应拨备。”他说。
高华证券预计,银监会可能会出台监管措施,要求代付行及委托行合理提取资本金及拨备,并认为此项信贷成本增加的影响可控,在约4个基点内,同业代付规模将逐步下降。
业界较为悲观的预期是同业代付被叫停,存量业务进表。进表之后,势必需要对代付款像贷款那样计提拨备。
“规范操作应该如此,监管还应拟出一个比例限制,代付量占银行净资本的比例不能超过多少。”前述银行风险管理人士说。不过,如果接近万亿的代付量进表,本已捉襟见肘的银行资本金又将面临新的压力。
2011年11月18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银行贸易金融部门的朋友请注意,由于信贷规模受限,各行业务发展受阻,同业代付业务正可弥补,现我行做国内信用证或保理项下的同业代付业务,欢迎兄弟行共同探讨,额度和资金均很充足。”近期,类似业务招揽帖不断在网络上出现,应者甚众。
  沪上一名资深银行人士透露,继票据业务遭受银监会严管后,各家银行都在疯狂做同业代付业务,甚至一些小型城商行也加入其中。其以八成拆出资金逃避信贷规模估测,今年前三季度此类业务逃避信贷规模至少超过5000亿元,如果监管不出手,全年或可接近万亿。
  这种绕规模的模式在于,为满足客户融资需求,A银行委托B银行代付,B银行将款项直接付给A银行的客户;或B付给A,再由A偷梁换柱以“其他应付款”名义付给客户。“B银行帮助交易对手绕规模的资金记在‘同业拆出资金’科目,此科目至少80%是此类资金。”前述银行人士透露。
  记者初步统计,前三季度,中行、兴业“拆出资金”数量最大,分别达到1651亿元、1471亿元。16家上市银行拆出资金总量1.4万亿元,前三季度新增6975亿元。
  “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信贷的管控应‘点刹’,不能‘急刹’,否则影子信贷会极速膨胀,埋下难以预知的风险隐患。”一名银行管理人士表示。
&“拆出资金”大增背后
  中行、农行三季度拆出资金较年初的增幅高达55%、60%。“今年以来新增的同业拆出资金大多属于此类隐形放贷。”前述沪上银行人士说。
  “迫于信贷规模限制,现在以同业代付来逃规模的新做法被发掘出来,今年以来的表现十分明显。”前述银行人士称,以往同业代付业务不成气候,仅有一点海外代付,如今这种模式大量移植到国内银行间同业代付上来,人民币信用证、保理等项下的同业代付业务暴增,某大型银行的代付余额已超过2000亿元。
  17日,记者以同业客户身份咨询深圳部分银行网点,均被热情告知可做代付,但利率多在7%-8%之间,期限为6个月-1年。
  “以往一般的同业拆放业务利率在6%左右,现在通过帮别的银行绕规模,可以多赚一两个百分点,收益丰厚。”一名银行人士称,但会冒政策风险。
  代付业务又称代理同业委托付款业务,一家银行的客户申请融资时,该行以自己的名义委托另一家同业为该客户提供融资,并在业务到期日由自己归还代付款项本息。
  此类业务的特点在于,对于申请行来说,是表外业务,类似于承诺,而对于融资行来说,有申请行的担保,一般不列入贷款会计科目核算,而是归口在同业拆放科目。“今年以来新增的同业拆出资金大多属于此类隐形放贷。”前述沪上银行人士说。
  上海财汇资讯统计,截至三季度末,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3021亿元、2347亿元、1156亿元、668亿元、931亿元,前三季度各新增1651亿元、1394亿元、507亿元、29亿元、135亿元,中行、农行较年初的增幅高达55%、60%。
  “这两家大行在市场上确实很猛,已经开始受到监管的关注。”前述沪上银行人士说。
  股份行和城商行中,以兴业银行攻势最为凌厉。该行三季度末的拆出资金余额1682亿元,前三季新增1471亿元,暴增697%。中信银行居于第二位,9月末的拆出资金余额为1445亿元,今年新增量959亿元,增幅亦高达66%。其他新增较多的还有浦发、招行、光大、北京银行等,均超过150亿元。
  再观察今年中报,部分上市银行明确披露了同业代付规模。民生银行去年末代付规模242.67亿元,今年6月末562亿元,增长131.69%;南京银行去年末同为6.75亿元,今年6月末为30.12亿元,增长346.22%;北京银行去年末48.7亿元,今年6月末为130.26亿元,增长167.47%。
绕规模之忧
  资金拆入后进入银行资金池,监管层对其用途并没有规定。不排除有银行以此帮助其他银行放贷,规避信贷规模管制。
  “同业资金拆放,主要用于银行的流动性管理。资金拆入后进入银行资金池,监管层对其用途并没有规定。”深圳某股份行同业部人士说,不排除有银行以此帮助其他银行放贷,规避信贷规模管制,但占拆出资金量的比例难以确定。
  前述沪上银行人士解析,A银行委托B银行进行同业代付,B银行为了增加资金运用收益,有动力借钱给A银行,同业拆出资金也并不计入存贷比考核,是否违规取决于A银行的会计处理方式。
  “A银行为了留住客户,稳定存款,会设法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其将同业资金吸纳进来后,会以‘其他应付款’的形式放贷给客户。”这名人士称。
  三季度以来,随着银监会加强票据业务监管,票据保证金存款纳入央行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作为票据业务最重要的替代品,同业代付市场更为兴盛。
  深圳一票据研究人士称,自2011年7月起,银行承兑汇票直贴价格直线走高,并在9月末一度达到13%以上,导致企业融资成本迅速增加。于是,不占用信贷额度、利率相对较低的信用证、保理等项下的同业代付业务成为银行票据业务的替代工具。
  16日央行发布的《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前三个季度,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11.2万亿元,同比增长26.3%;累计贴现18.2万亿元,同比下降5.2%;期末贴现余额为1.5万亿元,同比下降5.3%。
  按住葫芦浮起瓢。多名银行人士认为,监管控制票据之后的下一步应及时控制同业代付,拆出资金量如此发展,至年底或会累积接近万亿的“影子”信贷规模,且其中隐藏较大风险。在大量的信用证代付业务中,有些并无真实贸易背景,而仅是变相的普通贷款,即便有的业务增加了担保,但仍存在资金流向难以控制等风险。
2012年02月03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2年2月2日,据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计划针对商业银行委托理财及同业代付业务进行清理核查,并拟对理财资金的投资期限及投资对象进行规范。“最重要的是,要让委托理财回归‘委托’的本质。”该人士称。
根据有关部门的设想,商业银行的委托理财业务应根据不同的投资对象做投资期限管理。例如,委托理财投向货币市场,即同业拆借市场的,不能低于3个月;如果投向债券,不能低于6个月;而做直接投资,即投向产业基金等股本权益的,期限不能少于两年。此外,投资对象必须明确为“一对一”。
在银监会今年的监管任务部署中,“理财业务”被视为与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影子银行并驾齐驱的四大重点风险源。在既定的货币政策与利率管制下,银行资金寻求市场价格的动机愈发强烈,理财业务打“擦边球”的乱象屡禁不止。风险隐患潜伏的领域也从短期理财产品、银信合作、银基合作,逐步演进到“理财委托代理”、“同业代付”。
回归“代客理财”本质
体内信贷的约束必然导致体外融资的增长。2011年以来,受信贷约束因素,银行理财业务日渐活跃,根据北京银联信公司的统计数据,2011年全年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行量为21251款,大约是2010年全年的2.08倍,2010年全年为10215款。同时,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
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去年10月指出,有的商业银行运用发行理财产品所筹资金发放委托贷款、直接购买贷款或通过信托产品、私募基金投入项目,其实质是绕规模贷款;有的商业银行将发行理财产品所筹资金计入存款,以应对存贷比约束和业绩考核,其实质是变相高息揽存。
这些理财产品早已失去了代客户进行资产管理的本色,转而变成了商业银行突破信贷控制、规避风险监管、谋求高额利润的工具。这些名义上的“理财”、事实上的存款和贷款业务,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本、拨备、抵押、担保等风险缓释机制,会蕴含较高的信用风险。周慕冰称,今后理财业务一定要回归“代客理财”的本质。
信贷约束使得短期理财与银信合作、银基合作激增;银监会要求银信合作入表又滋生了“理财委托代理”,即把理财产品装到一个资金池里面,这种资金池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期限等并不透明,相当一部分由总行的资产部委托分、支行去发放贷款,形成“行中行、贷中贷”;理财资金池被叫停后,又滋生了新的表外业务,如同业代付、海外代付、票据回购、贷款转让等。
上述消息人士表示,当前更要关注的是银行“理财委托代理”和“同业代付”隐藏的风险。“同业代付”下,一笔融资发生,但在两家银行都不进入贷款科目核算,从而规避了监管。
理财乱象难治本
从2009年9.59万亿的天量新增信贷到2011年全年7.49万亿,中间两万多亿的信贷落差究竟有多少从表内压缩到了表外,不得而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银行理财业务乱象的演变进程,正是体内信贷规模受限、价格受控与体外融资向市场价格不断靠拢共同作用的结果。而监管则是从银行业规范经营和投资者保护的角度不断压缩灰色地带。
规范投资期限及对象 银监会再治理财乱象
2011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比2010年有了大幅提升。前三季度,各银行所发产品平均年化预期收益率达到4.14%,远超一年期定存利率,共有16款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超过10%,3307款产品最高预期收益率超过5%,个别产品预期收益率甚至可以达到50%。
银联信资深分析师朱红芬分析,2011年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远超一年期定存利率,一旦理财产品替代存款,成为投资者的第一选择,银行的资金获得成本必然提高,这将使银行的收益受到一定影响。目前来看,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资金流向、期限分布都仍然处于银行可控的范围之内。
将理财业务的不规范现象全部归责于银行并不公平。某地方银监局人士对记者表示,种种理财乱象的根本是货币政策和利率管理问题,杜绝理财业务违规,现有的监管办法只是治标不治本,归根结底需要解决机制问题。
“尽管社会上对银行理财最近负面评价及不满情绪不断,但可以看到,自从有了这个渠道,老百姓确实多了一个跑赢CPI的投资渠道,它(银行理财)有积极的一面。”这位银监局人士表示。
他指出,当前针对银行理财业务乱象,监管的出发点和重要性集中在规范银行合法经营,不让理财业务偏离原有的发展轨道,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关注我们: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所属分类: &
查看: 506|回复: 0
银行综合授信融资
主题帖子积分
书僮LV1, 积分 391, 距离下一级还需 -291 积分
书僮LV1, 积分 391, 距离下一级还需 -291 积分
& && &银行综合授信融资
  银行综合授信是指银行在对单一法人客户或企业集团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就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签定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银行信用。综合授信额度是指银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中行公司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上述短期授信业务包括贷款,开证、保函、押汇等,一般期限为,年,其中,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一年一定,到期后根据情况重新核定办理。在核定的额度范围内,随时可以申请使用,方便灵活,随借、随用、随还;适应多种融资方案的需要;降低企业筹资成本,提高财务工作效率。银行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根据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投融资状况等综合分析,对企业预贷款的综合分析评价。一般企业申请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时,要先提交材料于银行进行评级,目前各家银行都有自己的一套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一般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计算一些财务指标,包括诸如流动性、盈利能力、经过管理能力、发展前景等。根据标准对其进行评分。一般满分100分,90-100分的为AAA级,80-89分的为AA级,70-79分的A级,依次类推。不过各家银行的评级一般只作为自己对企业发放贷款的评价标准,对外没有什么参考意义,各银行之间的评分也不具有可比性。现在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对持有贷款卡的企业进行资信等级评定,和各家银行的评级区别不大,只不过是有一相对统一的标准。但各家银行基本还是按自己的标准进行评级,人民银行进行的评级只作为参考。银行根据企业情况进行评估,再进行综合授信,可获得授信额度。
  公开统一综合授信是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各种信用的控制额度,也就是对同一客户不同的信用需求都应纳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之内。银行同意办理客户的申请后,借贷双方须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其中属于保证贷款的,保证人还须向银行提交保证函或者签定《保证合同》;属于财产担保的,还须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并办理公证、登记和抵、质押财产的评估、保险等手续。银行综合授信分为贸易融资授信、贷款、保函、承兑、担保等业务。
  (1)国际贸易融资授信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具体说,贸易融资又可以分为短期贸易融资和中长期贸易融资。贸易融资方式主要有信用证、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融通等;而后者包括福费廷、出口信贷、混合贷款等。
  ①信用证
  定义: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开证行)应进口商(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国外出口商(受益人)开出的,保证其在收到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向受益人付款或承兑远期付款责任的一项约定。它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特点: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提供的是银行信用,而不是商业信用。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凭合同开立,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是独立于合同以外的契约。信用证业务是纯单据业务:银行处理业务只凭单据,不问货物。
  只要单证、单单一致,就必须付款。信用证业务为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解决了在付款和交货上的信任和风险问题,也为双方提供了融资的便利.信用证业务的一般遵循原则: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500号(UCP500 &.自日后该为UCP600 0
  信用证种类:
  a、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b、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c、可撤销(REVOC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d、不可撤销(IRREVOCABL曰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
  e、保兑(CONFIRMED)信用证: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主要是受益人(出口商)对开证银行的资信不了解,对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外汇管制过于担心,怕收不回货款而要求加具保兑的要求,从而使货款的回收得到了双重保障。
  f、即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9、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h、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信用证: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上述条款,通常用红字打成,故此种信用证称“红条款信用证”。
  i、付款(PAYMENT)、承兑(ACCEPTING)、议付(NEGOTIATING)信用证:信用证应表明其结算方法是采用即期或延期付款、承况或议付来使用信用证金额.
  J、可转让((TRANSFER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信用证转让后,即由第二受益人办理交货,但原证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仍须负责买卖合同上卖方的责任。如果信用证上允许可以分装,信用证可分别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这种转让可看成一次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k、背对背(BACK-TO-BACK)信用证:是受益人要求通知行在原有的信用证基础上,开立一个新的信用证,主要两国不能直接进行贸易时,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贸易。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证信用证都产生于中间交易,为中间商人提供便利。一个中间商人向国外进口商销售某种商品,请该进口商开立以他为受益人的第一信用证,然后向当地或第三国的实际供货人购进同样商品,并以国外进口商开来的第一信用证作为保证,请求通知行或其它银行对当地或第三供货人另开第二信用证,以卖方(中间商)作为第二信用证的申请人。不管他根据第一信用证能否获得付款,都要负责偿还银行根据第二信用证支付的款项。
  I、对开信用证:双方互为进口方和出口方,互为对开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为实现双方货款之间的平衡,采用互相开立信用证的办法,把出口和进口联系起来。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也称回头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回头证的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常常就是回头证的开证行,两证的金额约略相等
  m、循环(REVOLVING)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即可多次循环使用之信用证,当信用证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完后,仍又恢复到原金额。买卖双方订立长期合同,分批交货,进口方为了节省开证手续和费用,即可开立循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可分为按时间循环的信用证和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两种。
  n、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一笔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括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证方式、部分托收方式。即一部分货款,如果80%由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其余20%由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同信用证项下的装船单据,一并委托信用证的议付行通过开证行向进口商托收。信用证部分货款和托收部分货款,要分别开立汇票,全套装船单据附于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托收项下的为光票。
  信用证授信额度的功能:申请人取得进口开证授信额度后,在额度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可以要求银行免收或减收保证金循环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授信额度分类及特点:进口开证授信额度分为普通开证额度、背对背信用证额度和一次性开证额度。普通开证额度可循环使用,即用开证额度开立的信用证使用完毕、或在信用证注销、撤销、或在减额后,可相应自动恢复额度。
  同时,客户可在银行规定的期限内无限次在额度内委托银行开出信用证。背对背(对开)信用证开证额度专用于根据出口来证由银行开立信用证的额度。一次性开证额度是对于未取得银行普通开证额度的客户、非银行信贷客户办理单笔开证业务,或对于已在银行取得普通开证额度的客户、银行信贷客户办理某一特殊或大额开证业务而设立的开证额度。一次性开证额度由银行核准后一次有效,不能循环使用。
  青岛中达集团在银行申请的是普通开证额度,保证金视银行不同而不同,主要用于由国外进口橡胶和采购国内出口轮胎。
  ②进口押汇
& & 银行在收到国外出口商寄来的客户所开信用证或者进口代收项下单据后,银行应进口商要求提供用于支付该笔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即进口押汇。此时客户无须支付款项,即可取得提货单据,由银行对外付款,进口商到期向银行归还贷款。不但节省了占用资金的成本,而且获得了融资便利。押汇利率参照银行和企业协议利率,采取利随本清的计息方式,进口押汇的期限自每笔对外付款日起至押汇归还日止,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按基础结算方式划分,可分为进口托收押汇和信用证下进口押汇;按押汇币种分,可分为外币押汇和人民币押汇进口押汇可为企业提供如下好处:减少资金占压—在办理进口开证、进口代收后继续叙做进口押汇,等于完全利用银行的信用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不占压任何资金即可完成贸易、赚取利润;把握市场先机—当进口商无法立即付款赎单时,进口押汇可以使其在不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抢占市场先机;优化资金管理—如在到期付款时遇到更好的投资机会,且该投资的预期收益率高于贸易融资的利息成本,使用进口押汇,既可保证商品的正常购买、转售,又可同时赚取投资收益,实现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典型案例】银行应进口商A公司的申请开立了金额为500万美元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后,A公司向银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经审查,所到单据为信用证项下全套物权单据,且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A公司系银行贸易融资重点客户,银行为其核有1000万美元的进口押汇客户授信额度,按银行规定可直接办理此笔业务,无须进行信贷审查。在此情况下,A公司向银行出具了信托收据,并与银行签定了进口押汇协议。办妥上述手续后,银行放单给A公司,并先行对外付款,押汇期限3个月。到期后A公司将利息和本金一并归还银行。
  青岛中达集团外贸橡胶和轮胎采购时,使用进口押汇融资方式,因对外付款货币为美元,故进口押汇货币为美元,信用证项下和DIP项下进口到单均有办理。
  ③信用证打包贷款
  打包贷款又叫信用证抵押贷款,是出口方银行凭进口方银行开立的有效信用证正本、按信用证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出口商发放的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备货、备料、生产、加工及装运等款项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打包贷款是一种装船前短期融资,使出口商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办理采购、备料、加工,顺利开展贸易。
  打包贷款的好处:扩大贸易机会—在企业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企业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减少资金占压一一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都不必占用您的自有资金,缓解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
& & 在哪些情况下宜选择打包贷款:流动资金紧缺,国外进口商虽然不接受预付货款的条件但同意开立信用证。
  打包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每笔打包贷款的金额一般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打包贷款的利率,参照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上浮或下浮一定幅度。正常情况下以该信用证项下议付押汇或收汇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也可以该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款作为还款来源。打包贷款的期限,自放款之日起至信用证收妥结汇日止,最长不超过半年。
  青岛中达集团的打包贷款的资金主要用于外贸采购采购支付货款。
  ④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向进口商发出货物后,取得各种单据,同时,根据有关条款,向进口商开发汇票。这时,进口商不能立即支付汇票票款,出口商为尽快收回货款,将汇票和单据持往出口地某个银行,请求该银行对汇票进行贴现。如果该银行进行审查后,同意贴现,即收下汇票和单据,然后把汇票票款扣除贴现利息后,支付给出口商。这种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称为出口押汇。进口商付款后,银行收回垫付资金,如果进口商拒绝支付票款,则出口地银行有权要求出口商归还票款。银行办理出口押汇的范围包括:
  信用证下出口押汇和跟单托收下出口押汇;外币出口押汇和人民币出口押汇。
  对企业而言,办理出口押汇的好处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加快资金周转。企业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可以通过出口押汇提前得到偿付,如果在发货后企业遇到新的投资机会,可以马上利用提前偿付的资金进行投资。二是简化融资手续。
  相对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出口押汇手续简便易行。三是改善现金流量。出口押汇相对于正常收汇的提前偿付可以改善现金流量,增加当期的现金流入量,从而改善财务状况,提供融资能力。四是节约财务费用。企业可以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实现财务费用最小化。
  青岛中达集团出口押汇额度为信用证项下不符点押汇额度和出口托收押汇额度。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的押汇不占用企业额度。
  ⑤国际保理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定义是指卖方l供应商l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一贸易融资: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资金需求,收到转让的应收帐款后,立刻对卖方提供融资,协助卖方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 & 一销售分户账管理: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向卖方提供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逾期帐款情况、帐龄分析等,发送各类对帐单,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一应收帐款的催收:保理商有专业人士从事追收,他们会根据应收帐款逾期的时间采取有理、有力、有节的手段,协助卖方安全回收帐款。
  一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帐款,保理商提供 100%的坏帐担保。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作为一项新的中间业务,保理业务的收益高于传统的贷款业务。一般来说,银行将按照应收账款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核定费等手续费(通常2%-6% ),并对企业获得的预付款收取利息,且利率通常较银行优惠利率高出一定比例。中国银行于1992年在国内率先推出国际保理业务。
  国际保理业务对进口商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增加营业额。进口商利用D/A, O/A等优惠付款条款,可以用有限的资金购进更多的货物,有时甚至可以不必动用自身资金就能赚取利润。因为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将货物转售出动用售货所得的款项于远期汇票到期日或规定的付款日期届临时才履行其付款责任。这样,进口商可加速资金周转,扩大营业额。
  降低进口成本。由于采用非信用证支付方式,进口商免向银行交纳开立信用证押金,减少了资金积压和利息损失,同时又节省了诸如开证费、通知费、改证费、议储费等银行手续费。虽然出口商会将办理业务的有关费用转嫁到货价里,但货价提高的金额一般低于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利息、损失和有关费用,总的来看,进口成本是降低了。
  保证收到合格货物。由于保理商对出口商承担买方信用风险担保的前提出条件是出口商严格履行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出口商为了顺利收回货款,一般都会按照合同的规定发货并提交单据,从而保险了进口商所收单据的真实性和收到合格货物,免受出口商的欺诈。
  简化购货手续。由于采用非信用证支付方式,进口商免去开证、改证等手续,购货手续简便,进货迅捷,只要收到单据便可提货,同时不必大批量进货,可减少商品库存积压,因而能及时将适销对路的货物投入市场,适应市场多变的需要。
  增加利润。由于进口商加快了资金周转、增加了营业额,降低了进口成本,减少商品库存积压,并可保证迅速获得所要求的货物投入市场销售,因而进口商的利润自然也会增加。
& & 国际保理业务对出口商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风险保障:进口商的财务风险转由保理商承担,出口商只要认真履行合同就可得到100%的收汇保障;出口商即将信贷风险和汇价风险转嫁给保付代理组织。
  同时由于保理商代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调查,为出口商决定是否向进口商提供商业信用以扩大商品销售,提供信息和数据。
  增加营业额并扩大利润:对新老客户可以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付款条件如:托收、电汇,以拓展海外市场,增加营业额,扩大出口。出口商将货物装运完毕后可立刻获得现金,满足营运需要,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利润增加。
  节约成本:资信调查、帐务管理和追收帐款都由保理商处理,能够减轻业务负担,节约成本。
  简化手续:免除了一般单项交易中的繁琐手续。
  因为国际保理业务手续费在贸易融资品种中属于较高者,青岛中达集团基本不用。
  ⑥出口发票贴现
  出口发票贴现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客户将其出口项下应向国外进口商收取的帐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有追索权的融资的一种保理业务。
  出口商业发票贴现有下列好处:可解决出口企业在TT结算方式下的短期资金需求;简化融资手续使融资手续简便、快捷;加快资金周转一在给进口商赊销便利的同时,出口商可以提前获得偿付,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节约财务费用一选择汇款结算方式,可节省出口商的财务费用,降低出口成本。
  何时宜选择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目前仅限于以赊销为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不超过自出具商业发票之日起9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的国际货物买卖交易。
  因为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可选择性多,青岛中达集团很少用此融资方式。
  (7)提货担保
  如果客户是国际贸易中的进口商(收货人),通常情况下,客户应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但有时因航程过短,货比单据先到,为了能及时提货用于生产销售并免付高额滞仓费,客户可在银行办理提货担保业务。客户只需保证日后及时补交正本提单,并负责缴付船公司的各项应收费用及赔偿由此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即可由银行单独或与客户共同向船公司出具书面担保,请其凭以先行放货。
  基本操作流程: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向开证行提出办理提货担保业务的申请,并填写《提货担保申请书》。开证申请人向我行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提单复印件等材料,必要时提供保证金等担保措施。办妥上述事宜后,银行向签发提单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提货担保书,进口商凭提货担保书换单办理进口手续。
  青岛中达集团由韩国进口丁苯橡胶,因韩国至青岛船期只有3天,货物早于提单到达,且商品市场处于上升行情,或者赶交货期急于提货,青岛中达集团通常凭银行开具的提货担保书换单。
  (2)国内贸易融资授信
  国内贸易融资是指对在国内商品交易中产生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的融资。与一般的流动资金贷款相比,贸易融资的客户门槛进入较低,许多达不到流动资金贷款条件的客户可以通过贸易融资来获得资金支持。目前,银行开办的国内贸易融资业务有国内保理、国内发票融资、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等产品。
  是借鉴国际贸易融资品种在国内贸易中的推广。其操作模式和国际贸易类似。
  ①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国内信用证是借鉴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支付原理,推出的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新型支付方式,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流程和结算环节与国际信用证基本相似,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正式生效,具体内容可参见《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青岛中达集团由云南、海南两地大量采购橡胶时,通常开立国内信用证给货方。待单据到银行后,做买方融资,待资金充足时再归还融资款。这样就解决了资金问题。
  ②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以国内信用证做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业务,操作程序参照国际信用证。
  青岛中达和南京锦湖签订复合橡胶每月600吨的长约,南京锦湖开国内信用证给青岛中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中达以该国内信用证做打包贷款来支付采购款,交货后将相应单据通过银行议付,收到南京锦湖该国内信用证项下货款后,将打包贷款还清。
  ③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押汇
  指国内信用证受益人(卖方)备齐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后,通过银行交单议付,银行据以给卖方的融资行为。待信用证到期收款归还融资款。
& & 青岛中达集团和南京锦湖的长约以国内信用证结算,有时根据情况做卖方融资。
  ④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
  国内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买方)收到该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如果当时资金紧张,可以向开证行申请买方押汇,由开证行进行资金融通,对外付款,期限最长为180天。买方到期还本付息。
  青岛中达集团内贸采购时,通常和卖方沟通有关双方的费用和利率情况,进行权衡,如果对方做卖方所在银行做卖方融资利率比较低,就开立远期国内信用证给卖方(供货方),否则,就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待到单后做买方融资。
  ⑥国内保理
  国内保理是指国内贸易项下,保理银行应卖方申请,受让其以赊销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并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教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金融服务。根据是否保留对卖方的保理融资追索权,国内保理分为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和无追索权国内保理。1999年,中国银行根据客户需求,开始试办国内保理业务。
  青岛中达集团销售给厦门正新的内贸橡胶,应收款每月约400万元人民币,厦门正新货物入库后30日付款,为了加强资金周转,青岛中达集团在中行做国内保理。
  (3)流动资金贷款授信
  流动资金贷款为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青岛中达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为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的形式。其中最多的仓单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合法拥有(占有)的有效仓单作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仓单是指由银行认可的仓储公司(即仓储货物的保管人)签发的,供货物的所有人或有权占有人提取仓储货物的物权凭证。
& & 流动资金贷款的功能与特点: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较好地解决了贷款的担保问题,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能够促进企业商品贸易,加快市场物资流通,增加企业经营利润。
  (4)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授信
  银行承兑汇票是承兑申请人签发,委托银行作为承兑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承兑申请人即为承兑汇票出票人。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是银行作为承兑行,根据承兑申请人的申请,承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对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票据行为。最长为6个月。持票人急用资金时可以进行贴现。企业开具银行汇票,通常要按照票据金额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青岛中达集团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主要用于支付内贸橡胶和轮胎采购货款。
  (5)保函额度授信
  保函是指银行应某交易(贸易项下、合约关系、经济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之要求,而向交易的另一方担保该交易项下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做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
  保函的基本作用是保证申请人去履行某种合约义务,并在一旦出现相反情况时,负责对受益人做出赔偿;或旨在保证受益人在其履行了合约义务后将肯定能得到其所应得的合同价款的权力。保函是一种关于款项支付的信誉承诺,是一种货币支付保证书。
  保函种类主要有: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付款保函、税款保付保函以及其它各种类型的保函。
  青岛中达集团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有投标保函、税款保付保函两种,国际某些轮胎采购商通常采用招标的形式,事先要求投标企业开具保函。税款保付保函主要是针对一般贸易进口项下的税款缴纳而申请的额度。
  转自赵立艳:《青岛中达集团融资模式》
滴水纪念章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前1999会员可申请此勋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商业保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