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2000年民政局书记是谁

机构职能/顺义区民政局
顺义区民政局是负责社会事务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开展先进镇(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的评比表彰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3)依据党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拟定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行政区划、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4)主管拥军优属和烈士褒扬;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物的管理,与有关部门一起抓好新时期的“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国防建设现代化(5)负责农村救灾工作,掌握灾情,指导生产自救,发放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6)负责退伍义务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及转业军官的安置,主管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7)贯彻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管理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地方退休人员及遗属的管理,参与制定城市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的有关方针、政策、管理办法等工作;负责全区养老机构的审批和管理。(8)协调指导全区社区建设工作;(9)参与研究残疾人就业和福利企业保护扶持政策,制定福利企业发展规划,对城乡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10)承担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解决边界争议;负责镇(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参与研究和探索小城镇的发展和规划,边界的勘察及争议的调处事务。(11)承担本辖区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团的登记、审批、管理工作。(12)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及收养登记工作和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管理。(13)负责本辖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日常工作及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14)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组织社会保障资金。(15)负责全区老龄工作计划的制定,做好组织协调等项工作。(16)负责接收捐赠事务管理工作及接收款物的存储运输及发放工作。(17)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顺义区民政局
1、办公室(政工科)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法制、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机关的党务工作、宣传、纪检、监察、老干部、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本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各镇民政干部队伍状况的调研工作;负责本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部署的落实工作。2、优抚科(见义勇为办公室)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优抚对象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评残追烈,复员军人身份的认定;指导优抚单位和烈士陵园及纪念建筑物的管理;负责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政策;指导顺义区光荣院的服务管理工作。3、救灾救济科主管城乡社会困难户临时救济;主管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地方退休人员的管理;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指导顺义区精神病疗养院的服务管理工作。4、基层政权建设科(顺义区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工作;承担全区范围内镇级行政区划、边界勘察、争议、调处、区域划分、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管理;研究提出本区社区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指导社区组织干部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顺义区社区服务总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5、婚姻登记管理科负责《婚姻法》、《收养法》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婚姻登记管理工作。6、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查处本区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本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7、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顺义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双拥”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休所服务管理工作。8、财务科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抚恤、社会救济事业等经费和预算外资金;负责本系统社会集团购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区民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9、征地超转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负责全区征地超转人员的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征地超转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征地单位缴纳费用的计算与划拨工作;负责征地超转人员的生活和医疗费用的核发等项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社保所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核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以及汇总工作。10、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本区电脑型、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投注站的规划、调整、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电脑彩票耗材的领取、发放、登记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的信访工作。11、福利生产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福利生产的方针、政策;维护和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对福利企业的宏观管理、协调和服务。12、殡葬管理所负责宣传贯彻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的殡葬管理工作。13、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综合楼内所有入驻单位的水、电、暖维修;食堂管理;保安、保洁、保绿等项工作。14、老龄办公室负责对顺义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老龄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研,拟定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解决老龄问题的对策与建议。对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和各单位的老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与引导,组织协调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开展有关老龄问题的研讨和老龄业务交流与培训。15、监察科(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抓好对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纪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的信访举报件;做好民政局纪检信访工作,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考察和违纪违法党员的处理工作;开展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民政事业费发放等方面的监督;负责检查与监督民政局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考核工作;做好纪检调研工作;负责研究起草全程办事代理制方面的规章、制度、拟定全程办事代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申办人申请办理的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负责承办转办受理事项;负责对具体办理人办理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定期总结汇报工作,遇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定期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和回访服务对象,倾听群众呼声,汲取经验,认真研究深化;定期组织培训,采取对口学习方式,组织学习,不断完善创新;负责对受理事项的登记造册、归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6、义工联合会负责全区社区义工工作的规划、指导、宏观协调、考核、表彰、培训、理论研究、基金管理、组织大型公益活动。
下属单位/顺义区民政局
(一)殡仪馆单位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殡仪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潮白河大桥东侧邮编:101300顺义区殡仪馆是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始建于1972年,1998年完成扩建改造,1999年被民政部评为国家一级殡仪馆,2005年被中国殡葬协会纳为会员单位,并于2002年通过了ISO9001和ISO14001双国际管理体系认证,民政部杨衍银、窦玉沛等部领导先后多次来馆考察调研,对殡仪馆硬软件建设,尤其是为民服务能力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多次获得首都文明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市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北京市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先进企事业、北京市经济技术创新先进企事业、北京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基层窗口单位、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区交通安全先进基层单位、区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诸多荣誉。机构职能:接运遗体;举行殡仪悼念活动;举办告别仪式;遗体冷冻保存;遗体整容化妆;进行遗体火化;销售各种丧葬、殡仪用品。(二)潮白陵园单位名称:北京市潮白陵园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潮白河大桥东侧邮编:101300北京市潮白陵园于1992年开始筹备,1993年经北京市民政局、顺义区民政局批准开发的顺义区唯一一家合法经营性公墓,现为顺义区民政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职能:寄存骨灰;骨灰安葬、安放(墓地、骨灰墙);销售各种丧葬、殡仪用品。(三)光荣院单位名称:北京市顺义区光荣院顺义区光荣院始建于1984年5月,1986年4月正式运营。2002年选址新建,新址位于顺义区社区服务总中心东侧,占地12亩,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2003年9月新址落成并投入使用。1998年以前称为顺义县光荣院,1998年11月更名为顺义区光荣院,是顺义区政府承办的全额拨款优抚事业单位,接收供养全区范围内(三老)的孤老优抚对象。(四)精神病医院单位名称:顺义区精神病医院(顺义区精神卫生防治所)办公地址:顺义区顺平路杨镇段13号院顺义区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58年6月,原名为顺义区精神病疗养院,2007年更名为顺义区精神病医院,1997年顺义区精神病疗养院与顺义区卫生局精神卫生防治所合并,成为民政局所属的集精神病治疗与精神卫生防治康复于一体,我区唯一一家对社会开放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单位职能:负责全区精神病患者的治疗与康复工作;负责全区神经症患者的门诊工作;负责向就医者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与疏导;实行社区管理,四期分类监护管理;开展精神卫生门诊;负责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五)顺义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单位名称:顺义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单位职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六)慈善协会单位名称:顺义区慈善协会单位职能: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顺义区的困难个人和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七)顺义区社区义工联合会单位名称:顺义区社区义工联合会单位职能:面向社会招募义工,组织开展义务服务活动(八)顺义区救助管理站(捐赠中心)单位名称:顺义区救助管理站(捐赠中心)单位职能: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面向社会接收捐赠顺义区救助管理站于2003年成立,位于石园北区东侧顺义区光荣院内。与顺平路毗邻,可乘坐915路、850路、918路、顺2路、顺13路公交车到达。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及时救助。救助管理工作实行“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
办事指南/顺义区民政局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一、服务对象: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二、服务内容1、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2、转业士官的安置三、办事程序1、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程序:①退伍义务兵在回到接收地起30天之内,持退伍证和部队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到区民政局安置办报到办理有关手续。②对符合北京市有关外地入伍退伍义务兵在京安置条件的和入伍时为本市农业户口,退伍后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条件的,且材料齐全的,区安置部门上报市安置部门审批。③持申报户口介绍信到户口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报入手续。④对本区在职入伍的对象,由区安置部门开具安置介绍信,介绍回原单位报到工作。2、转业士官安置程序:①转业士官持北京市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签发的《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和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并携带户口报入处户口簿及其他有关证件和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到通知书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②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服从分配的,即开具申报户口介绍信,特殊情况按约定时间办理。③持申报户口介绍信到市公安局户籍科和户口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报入手续。【所须材料】退伍证和部队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并携带户口报处户口薄、《城镇义务兵家庭生活补助领取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一、服务对象经民政部门批准的“三无对象”中的孤老、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和不属于“三无对象”范围内的社会代养人员及农村五保户。二、服务内容1、 区属社会服务养老机构,主要为本区“三无”(无法定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精神病人、残疾人提供收养、医疗、护理、康复服务。2、不属于“三无对象”的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本人亲属或单位,要求入养老机构的,提供有偿代养、代管服务。3、为住院老人提供颐养、医疗、养护、生活和娱乐服务。4、 对全区的五保老人提供“五保”服务。三、服务程序1、区内属“三无对象”的老人、残疾人、精神病人需要入院,由本人或亲属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到养老机构办理入院手续,接通知后入院。2、非“三无对象”的老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因家庭照顾有困难需入院的,由本人和亲属直接与区所属养老机构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收养协议书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院手续。3、 五保户须经村同意,与养老机构签定供养协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入院手续。
领导信息/顺义区民政局
刘庆顺:区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计财科。李玉峰:区慈善协会常务副会长、区民政局副局长。主管区慈善协会工作,分管接收捐赠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救助站)、顺义区义工联合会、精神病医院。钱秀国:区民政局纪检组长。主管纪检、双拥安置、光荣院工作,分管监察科(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室)、安置办、军队离退休安置办公室、光荣院。韩福军:区民政局副局长。主管宣传、法制、政工、组织、人事、劳资、基层政权、行政区划、勘界、社区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科、社区服务总中心。张立新:区民政局副局长。主管殡葬工作,分管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潮白陵园。李永生:区民政局副局长。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福利企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分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婚姻登记管理科、福利生产办公室、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安建军:区民政局副局长。主管优抚、见义勇为、社救、低保、征地超转、老龄工作,分管优抚科(见义勇为办公室)、救灾救济科、征地超转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杨松军:区民政局工会主席。协助刘庆顺局长管理计财科,主管后勤工作,分管后勤科。李勇:局党组成员、慈善协会秘书长。协助李玉峰副局长做好相关工作。
机构荣誉/顺义区民政局
2010年度 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 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2010年度 全国殡葬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 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 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 中国社会报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 中国社会报民政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2010年度 中国社会报民政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度 1人获全国防灾减灾知识大赛第三名2010年度 1人获全国孝亲敬老之星2010年度 北京市殡葬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 北京市共青团“达标创优”竞赛活动五四红旗团委2010年度 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先进工作站2010年度 北京市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获集体嘉奖2010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销售总量优秀奖2010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单机平均销量三等奖2010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销售增长三等奖2010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销售进步三等奖2010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工作简报评比一等奖2010年度 光荣院获第一批首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2010年度 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之星2010年度 “首都民政优秀青年”优秀组织奖2010年度 首都民政十佳青年2010年度 首都民政十佳青年提名奖2010年度 10名义工荣获北京市社区志愿服务之星2010年度 1人获北京市民政工作绩效管理考评优秀个人2010年度 2人获北京市殡葬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度 北京市“防灾减灾知识大赛”决赛二等奖2010年度 北京市民政系统“春季健身活动日”获集体拔河比赛第一名2010年度 北京市民政系统“春季健身活动日”获集体足球射门比赛第二名2010年度 北京市民政系统“春季健身活动日”获广播体操表演比赛第二名2010年度 北京市民政系统“春季健身活动日”获二十五米蛇形跑接力比赛第三名2010年度 北京市民政系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文艺汇演两个“小合唱”获第一名。2010年度 北京市民政局五月鲜花小合唱比赛获一等奖2010年度 北京市民政局五月鲜花广播体操比赛获第二名2011年度 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2011年度 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 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 中国社会报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 1人获中国社会报民政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度 1人获中国社会报民政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2011年度 北京市民政系统先进党支部2011年度 北京市民政局“五五”期间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11年度 北京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养老机构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 2011年度北京市民政工作绩效管理考评第二名(16个区县)2011年度 北京市基层双拥工作示范单位2011年度 2010年度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优秀工作站2011年度 2010年度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先进工作站2011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销售总量优秀奖2011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特别贡献奖2011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单机平均销量三等奖2011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即开票单机平均销量一等奖2011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销售增长二等奖2011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销售进步二等奖2011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 福彩简报2011年度 北京市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获集体三等功2011年度 老龄办获“北京市敬老爱老为老服务示范单位”2011年度 社区服务总中心获“北京市敬老爱老为老服务示范单位”2011年度 军休办获第一批首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2011年度 15人获2010年度北京市民政工作绩效管理考评优秀个人2011年度 3人获2011年度北京市民政、老龄系统“孝星”称号2011年度 3人获“十一五”期间北京市老龄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度 2人获“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养老机构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度 60名义工获得北京市五星级志愿者称号2011年度 70名义工获得北京市四星级志愿者称号2011年度 北京京顺医院义工服务队获得先进志愿服务组织称号2011年度 1人获得北京市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称号2011年度 北京市“志愿者之歌”评选活动三等奖2011年度 北京市民政系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文艺汇演小合唱获一等奖2011年度 2011年“创先争优共促和谐”首都和谐社区杯党史知识竞赛获三等奖2011年度 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2011年社区之声文化节文艺汇演获组织奖2011年度 2011年迎接建党90周年“传唱红歌重温经典”革命歌曲社区合唱大赛获优秀奖2011年度 2011年“创优争先共创和谐”——迎接建党90周年系列公益活动获优秀组织奖2012年度 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五年一次,北京仅顺义和海淀)2012年度 全国双拥模范城2012年度 2011年度北京市民政工作绩效管理考评第一名(16个区县)2012年度 2011年度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先进工作站2012年度 1人获北京市民政系统2011年运动会羽毛球女子组比赛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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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是北京市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市委、市政府赋予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管理专项社会事务”四大职能。日,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鼓励京籍老人异地养老,河北高碑店、天津武清等地区试点机构可享受北京市养老床位运营补贴、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医保政策互联互通等政策。[1]
北京市民政局基本信息
北京市民政局
具体业务包括:
行政区划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建设、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见义勇为权益保护、救助管理、优抚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老龄工作、、社会福利生产、福利彩票发行、征地后超转人员管理等。现有事业单位100家,112家,全局干部职工近1.3万人。
北京市民政局成立于1948年12月,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老局。在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发展,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单位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是负责本市民政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职责。
地方性公募及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
加强民政理论和政策研究的职责。
加强促进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的职责。
加强社会救助职责,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强化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服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市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
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参与拟订本市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
(五)拟订本市城乡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工作。
(七)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工作。
(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十)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四) 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民政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信息化建设、外事交流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研究室。
承担本市民政理论、民政事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三)法制处。
负责机关推进综合工作;起草民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四)社会福利管理处。
拟订本市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规范、行业标准;依法承担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假肢和(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区县开展由本市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的服务管理工作。
(五)社区工作处。
参与拟订本市总体规划;拟订本市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指导社区服务设施管理、、社区志愿服务、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六)基层政权建设处。
负责提出加强和改进本市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建设;负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成员的培训、表彰工作;指导城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区县加强城乡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联系街道办事处的工作。
(七)社会救助处。
拟订本市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城乡临时社会救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城乡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落实并监督检查;负责本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八)优抚处。
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承担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等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审核、申报革命烈士工作;指导优抚单位管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九)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
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政策;审核区县政府推荐的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并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协调、指导区县政府和各部门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十)安置处。
拟订本市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复员干部接收安置的政策;承担农村入伍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农转非”审批工作;承担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的就业安置工作;负责外地入伍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复员干部进京的审批工作;负责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负责新老兵接待转运工作;指导开发使用工作;指导工作;承担维护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的日常事务。
(十一)救灾处。
拟订本市救灾捐赠工作政策;组织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核查、发布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灾民转移安置、灾后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减灾工作;负责对受灾省市的应急援助工作。
(十二)婚姻管理处(婚姻登记处)。
拟订本市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政策;指导区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担涉外和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推进婚姻、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
(十三)殡葬管理处。
主要负责人:[2]
拟订本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行业标准;提出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依法承担殡葬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十四)区划管理处。
拟订本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担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与毗邻省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指导区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承担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的管理。
(十五)行政保卫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务、房屋管理以及计划生育、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十六)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市级民政事业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及市级财政拨付区县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十七)审计处。
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十八)组织人事处(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教育管理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统战、侨务等工作;承担本市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拟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拟订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工作者信息化建设;负责民政方面科技工作。
(十九)宣传教育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民政业务宣传工作;承担民政新闻发布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的党务工作。工会、团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工作。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纪委(与派驻监察处合署办公)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人员编制
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6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24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36副。
北京市民政局其他事项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与北京市老龄协会合署办公。
市民政局有关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职责,由其所属的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承担。
市民政局有关拟订本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的职责,由其所属的北京市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承担。
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北京市民政局领导信息
北京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男,汉族,1953年9月出生,河北人。1969年8月参加工作,197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法学博士。曾任连长、团党委常委,共青团工业局书记,共青团丰台区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副书记,丰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区长助理,丰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朝阳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北京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2012年2月任现职。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计划财务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河北。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曾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干部处、副处长、处长、助理巡视员,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秘书长,首都综治办副主任、主任,北京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2012年2月任现职。
北京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
男,汉族,1955年8月出生,河北内丘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曾任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计划财务处处长,局长助理,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2009年11月任现职。
协助局长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分管局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离退休干部处、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审计处、监察处。
北京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河北人。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干部处、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2009年11月任现职。
协助局长负责局办公室、计划财务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社会福利管理处、计划财务处。联系市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民政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天津武清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经济学院大学学历,理学学士。曾任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北京市政府副所长、所长,主任,北京市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2009年12月任现职。
分管局殡葬管理处、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民政事业建设处、区县福利生产办公室、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市接济管理服务中心、市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市假肢矫形技术中心。
北京市民政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四川仁寿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学历,文学学士。曾任北京燕山开关厂办公室主任(挂职)、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团工委副书记、书记,共青团房山区委书记、区青联主席,房山区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中共拉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7年7月任现职。
分管局法制处、建设处、婚姻管理处、区划管理处、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征地后超转人员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民政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河北安国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学院在职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党委书记、主任。2010年2月任现职。
分管局优抚处、安置处、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市、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联系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
女,满族,1965年12月出生,吉林梨树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对外经贸大学学历,法学博士。曾任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助审员、审判员,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2009年1月任现职。
分管局社会救助处、救灾处、慈善工作处、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北京SOS儿童村。联系市、市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
男,回族,1966年12月出生,福建福州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研究生,硕士学位。曾任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党办副主任、校团委书记、艺术教育中心主任,西城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正处),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西城区委社会工委书记、区社会办主任。2011年8月任现职。
工作分工:分管局研究室、市老龄协会、北京社区报社。联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山东巨野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硕士学位。2003年11月任现职。
协助孟钧同志工作,分管局社区工作处、市。
北京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男,汉族,1957年8月出生,河北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陆军参谋学院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2008年8月任现职。
协助同志工作,分管局行政保卫处。
北京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男,汉族,1953年6月出生,河北武强人。1969年7月参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曾任北京市民政局优抚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民政局优抚处处长,北京市老龄协会党委书记,2009年1月任现职。
协助同志工作,分管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
北京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山西长治人。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2009年8月任现职。
协助同志工作,分管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北京市民政局地理位置
北京市民政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网易. [引用日期]
.北京市民政局[引用日期]
.北京之窗-政务信息[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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