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广电局人事安排

宁波杭州湾新区
关于周丽娟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信息来源: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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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办、委)、庵东镇党委:
&&&&&   经研究,决定免去:
&&&&&   周丽娟同志兼任的宁波杭州湾新区广播电视站站长职务;
&&&&&   戚启华同志兼任的宁波杭州湾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   胡宇泉同志兼任的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职务;
&&&&&   叶文努同志兼任的宁波杭州湾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   陈 弋同志兼任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   谢建明同志兼任的宁波杭州湾新区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   陆益富同志兼任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区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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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忠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信息来源: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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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办、委)、庵东镇党委:
&&&&&   经研究,决定:
&&&&&   陈忠权同志任宁波杭州湾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主任(正科长级),免去审计局综合科科长职务;
&&&&&   许立军同志任政法委员会(司法局)综治办(维稳办)主任(正科长级),免去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政法科科长职务;
&&&&&   应相军同志任宁波杭州湾新区征地安置办公室房屋征迁科科长,免去宁波杭州湾新区土地储备中心综合部主任(正科长级)、宁波杭州湾新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   娄厚岳同志任宁波杭州湾新区征地安置办公室土地征用科科长;
&&&&&   范永强同志任宁波杭州湾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后勤科(车辆管理科)科长(副科长级),免去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洋水利管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   俞华琴同志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综合科(人才科)副科长,免去宁波杭州湾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长级)职务;
&&&&&   陶传达同志任投资合作局(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招商三科副科长,免去投资合作局招商四科副科长职务;
&&&&&   裘振宇同志任社会事业发展局(农业农村办公室、教育局、卫生局)综合科副科长,免去宁波杭州湾新区城区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   戚娇娥同志任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副科长级),免去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职务;
&&&&&   陈立军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免去宁波杭州湾新区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   龚旭芳同志任政法委员会(司法局)综合科(司法科)副科长,免去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政法科副科长职务;
&&&&&   上述同志的职务任(免)时间从日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计算。
&&&&&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区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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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杭州湾新区企业人事代理人员首次定职工作的通知
杭州湾新区各企业人事代理人员: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浙人专〔2006〕351号)及甬人专〔2007〕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新区企业人事代理人员首次定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定职对象
已在杭州湾新区办理人事代理,且在杭州湾新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成人教育大中专毕业生。
二、首次定职条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可首次确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国家和省规定不进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或专业除外),具体条件如下: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年限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下同);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对部分先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也可按以下原则初定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1、大专毕业确定助理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半;
2、本科毕业确定助理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一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半年;
3、硕士研究生确定中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
三、办理流程
1、填写《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主管部门的在主管部门意见处可不签署意见;
2、提供本人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一张贴在表格右上角,另一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3、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专业同时提供会计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认证;
4、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和pdf电子文档);
&5、请各企业安排专人做好首次定职工作,负责汇总本单位的首次定职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花名册及申报材料以企业为单位统一上报。
6、材料上报至新区人力资源中心(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125办公室)。
联系人:宓小乐(材料接收),联系电话:;
徐若雯(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四、办理时间
材料申报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请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申报。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6日宁波杭州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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