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那次事故,该公司中年男人遭受重大打击了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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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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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次要付责人判刑后公司给陪偿吗_百度知道您好!欢迎来到安全信息网! ,新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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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企业责任人被刑拘,其中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发布时间:日
“8月19日晚22时许,有网友爆料深圳市坂田街道一工业园内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部门立即出动10余台消防车赶到现场,并于8月20日1时许将明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8月23日,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通报了此次事故初步调查结果↓↓↓根据通报,当晚火灾现场位于深圳市坂田街道雪岗南路1065号雅苑工业园内单层铁皮房的鼎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调查,初步认定为该公司在分装过程中将B货次品电池混合倒入塑料桶内并堆放于公司门外,门外堆放的纽扣电池堆放热起火之后逐渐蔓延引燃整个铁皮厂房,后波及旁边厂房。据统计,此次火灾事故涉及的企业有14家,过火面积约78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正在调查中。▼根据通报内容,经调查,该起火灾事故中,鼎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某兴、雅苑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孙某刚、雅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柯某武、象角塘股份合作公司法人刘某坤等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创涛俊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贾某志、深科特有限公司法人陈某生等2人涉嫌以其它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上述涉案人员已全部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领域常见的三种刑事罪。三者究竟有何区别?所有安全人都应该来认认!重大责任事故罪【概念】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犯罪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2、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并与生产有直接联系。3、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引起了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2、违章行为特别恶劣,如已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而不改正,再次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屡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3、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或者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嫁祸于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概念】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犯罪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本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相互关联的要件:1、 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2、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3、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所谓重大伤亡事故,根据司法解释,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其他严重后果,是指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了重大政治影响;或者引起单位职工强烈不满,导致罢工、停产的等。【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1)致多人死亡;(2)致多人重伤;(3)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4)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2、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而是只顾个人逃跑或者抢救个人财物,致使危害结果蔓延扩大的;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嫁祸于人的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概念】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程质量;二是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建筑设计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不按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二是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三是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上述违规行为,是造成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违反国家规定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重后果是由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引起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但是,并不是任何违反与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引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下本导致建筑工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条件。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重大伤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包括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一般掌握在五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新鼠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是指在工程建筑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者工程质量下降,导致建筑工程坍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安全设施失当,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所谓后果特别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致多人死亡、重伤的;2、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的;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的,如不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扩大或者故意伪造、破坏现场,企图逃避罪责的等;4、行为人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经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拒不采纳正确意见和补救措施,一意孤行,终于酿成重大安全事劫,还要综合考察犯罪事实、情节和具体的危害程序,以在择定的量刑档次内选择确定轻重不同的刑罚。来源:深圳安监觉得不错,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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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事故毁了我一生——与一名艾滋病患者的真诚沟通  10:45:36&&&第5版 作者:记者 郭书武 点击:
  周军(化名)现在每天的生活是从中午开始的:上午11时,他才起床,洗脸,开始吃饭。他也不爱出门,有时候就在院子里转一转。这一切并不是他原来的生活,但是艾滋病改变了这一切。
  去年5月份,周军感到身体有些不舒服,一量体温,高达38.5摄氏度至39摄氏度。周军的第一反应是不是得“非典”了,经检查虚惊一场。经过一段时间的输液,体温又恢复了正常。过了几天,周军的身体又发烧了,再次输液,又好转了。就这样断断续续地过了一个多月,其间,周军曾到市内各大医院进行过化验,均查不出来有什么病。除了高烧之外,周军的脸和脖子也开始发红,他以为是被太阳晒过敏的缘故。高烧过后,周军发低烧,体温在37摄氏度左右,吃饭少,甚至什么饭也不想吃,只是还能正常工作。
  周军的低烧一直持续到去年9月份,他的身体开始出现皮疹。先是从腿上开始,直至到全身,很痒。周军很是纳闷,自己从来都没有得过皮肤病,怎么会这么严重呢?经过多家医院治疗,吃了许多医生开的药,到了今年2月份,皮疹才消退。可是皮疹刚好没几天,周军又开始发烧,而且还有一个不一般的症状:三四天都可以不睡觉,看一整夜电视第二天照常上班,既感不到累也感不到困。经历了多次的低烧,周军也不害怕了。谁知低烧很快转变为高烧,体温在39摄氏度以上,此时简单输液已经不起作用了。周军住进了一家大型医院,在进行了一次化验血清之后,医生把周军的爱人叫了出来,告诉她周军可能得了艾滋病,但这是初筛,还需要到郑州做进一步检查。周军的爱人没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周军,但周军已经有了预感,因为与他同住在一起的两个病人先后转了出去。他自己也买了一些书籍对照着看,感觉自己的病不是肺结核就是艾滋病,因为两者很相近。
  在今年“五一”期间,周军的血清被送到了郑州一家大型专业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5月17日,检查结果出来了,在结论一栏里,醒目地写着:HIV—1型抗体,阳性。这意味着周军最担心的事变成了事实:HIV—1型抗体呈阳性,意味着他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成了艾滋病患者。
  那么周军是如何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呢?据他说,在10年前,他在我省某县出了一次事故,在该县一个乡医院输血抢救,应该是在那个时候感染上的。“我一生都毁在了那一次!”他说。周军的爱人也说,周军从不在外面过夜。
  结果一出来,周军倒有点坦然,一是他有这种预感,二是前几年他就出现了厌食和乏力的症状,现在想起来,应该是艾滋病的初期表现。虽然有点坦然,但周军仍然感到心口像压了一个大石头。随后,周军住进了一家大医院,虽然治疗长达一个月,但没有大的效果,反而同病房的两个病友的先后离去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他要求赶快出院,否则要疯了。
  出院后,周军的记忆力开始减退,脾气也变得暴躁起来,一点小事就摔东西,脸庞也变得很消瘦,腰也直不起来了。邻居说他的病怎么这么厉害。有关部门送来了500元钱,算是表示慰问。周军现在吃3种药,是从防疫部门免费拿来的,吃完之后还可以继续免费从那里拿药。后经有关部门介绍,从今年6月份开始,有一名医生一直在给他治疗,看样子效果不错,最起码把高烧给退下了,体温一直保持正常,精神也好了许多,脸庞也没有原来消瘦了。
  他的妻子和孩子做了两次检查,万幸的是都没有被感染。周军现在生活没有太大的变化,该和邻居聊天还聊天,邻居还来串门。只是周军外出的次数少了一些,沉默多了一些。周军不仅仅是心理上的压力,还有经济上的压力。周军看病这一年多来,共花去两万多元,原来还欠别人的债,自己的身体又不允许干活,拿什么看病和还债呢?
  周军说:“我一生都毁在那一次事故上了。这事不在谁身上谁不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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