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住院起付线标准

吉林市搜集了关于医疗保险医保卡的内容介绍,为您提供关于吉林市医疗保险医保卡的使用流程、医保卡的使用方法、医保卡补办及补办地址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您。更多医疗保险信息,请留意吉林本地宝。使用方法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6、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一万报销在55%-65%之间。使用流程持医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使用说明功能医保卡,是含有芯片的功能卡,用于就医或药店消费时身份确认及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用。例如(武汉市的医保卡初始密码1234.)。医保病历,病历的一种,可以通用于同一城市的所有医保定点医院,用于记录医保就医情况。能否报销社保的医疗保险?所谓医保住院报销——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门诊报销居民医疗保险: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 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从上一年开始也有每月15元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就相当于门诊报销了(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医保住院,出示医保卡,读卡进医保系统,交押金(一般都是门槛费),发生费用录入系统,系统自动分类为自费、甲类、乙类等,乙类先自付10%,再进入基本医疗,按照年度住院次数(大于1次门槛费减半)、医院级别(门槛费不同、统筹比例不同),由电脑计算应该自己付多少钱,医院再向社保的医保中心结算多少钱。可以在当地社保网站网上查询。任何参保人,以身份证号在该网址首页“个人查询”处,输入身份证号,按要求输入身份证号第12~17的密码,进入后,点“个人查询”——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或“医保定点药店”查询。该网址还可以查询持卡人缴费情况、个人账户余额情况、历史消费情况。补办流程现阶段医疗保险卡消磁、丢失后,按规定将直接更换社会保障卡,具体流程: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1、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2、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时间为45个工作日;3、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1、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2、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清户。补办地址吉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 吉林大街128-1号电话: (6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船营区南昌路与吉林大街交汇处电话:(6吉林市昌邑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解放北路7-4舒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舒兰市舒兰大街4080号电话:(5&&&&&&&长春市医保新规!这些病种纳入低自付大病补助范围_中国吉林网-爱微帮
&& &&& 长春市医保新规!这些病种纳入低自付大病补…
为进一步提高长春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长春市医保局根据医改议价谈判原则,对“肝豆状核变性”、“脑瘫”、“孤独症”、“先天性耳聋”四种疾病五种治疗方式的医疗费用进行议价团购。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将上述病种纳入到低自付大病补助管理范围,切实解决这部分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让这部分患病儿童能够尽早回归社会。具体实施如下:一、新增低自付大病补助的病种及治疗方式。1、肝豆状核变性内科住院治疗;2、脑瘫门诊康复治疗;3、孤独症门诊康复治疗;4、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治疗(单侧);5、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术后门诊康复治疗;二、新增低自付大病补助病种具体要求。(一)新增病种依据原低自付大病补助审批管理细则执行,基本要求: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应具有长春本市户口和连续参保时间各满三年。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中,未落户及参保时间不满三年的儿童,可持父母户口办理。父母应具有长春本市户口,参加长春市城镇居民或职工医疗保险,且居住及连续参保时间满三年。父母双方有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患者,连续参保时间满三年。(二)脑瘫、孤独症康复治疗待遇补偿要求。1、年龄在0—10周岁(不含10周岁)的长春市医保患者,年龄范围以申请时间为准。2、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由指定专业康复、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具有康复价值,能够体现康复效果的儿童。3、没有享受国家或省、市救助项目等补贴的患者。4、评估费用不在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补偿范围。(三)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治疗待遇补偿要求。1、年龄在0—18周岁(含18周岁)的长春市医保患者 ,年龄范围以申请时间为准。2、具备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适应症,且没有享受国家或省、市救助项目等补贴的听障患者。3、仅限单侧人工耳蜗植入治疗。患者如需植入双侧人工耳蜗,则另一侧的治疗及耗材费用不在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范围。4、疾病筛查与评估费用不在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补偿范围。(四)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术后门诊康复治疗待遇补偿要求。1、年龄在0—18周岁(含18周岁)的长春市医保参保患者,年龄范围以申请时间为准。2、限人工耳蜗植入术后2年以内康复治疗的患者。三、待遇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符合申报条件的患者,由低自付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并由医保办公室负责审批。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做好审批材料的存档和管理工作,并定期报送长春市医保局进行备案。对患者本人或父母参保时间难以认定的特殊情况,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报送医保局进行复核并审批。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每年审批一次,有效期截止到当年年底。其中,脑瘫、孤独症及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术后的康复治疗低自付待遇支付标准为2年,超过2年的康复费用不再适用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四、申请住院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携带材料。1、社会保障卡;2、患者本人或父母户口及户口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各一份);3、彩色免冠相片两张;4、携带近期病历、诊断书及与疾病有关的材料。五、本通知自日起执行。附件:1、脑瘫、孤独症低自付大病补助医疗评估排出标准2、新增低自付大病补助病种、待遇补助标准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脑瘫、孤独症低自付大病补助医疗评估排出标准1、急慢性传染病、癫痫、先天性心脏病、免疫功能低下、肌营养不良、雷特综合征、多重残疾(伴唐氏综合征、听力障碍、脑瘫伴孤独症、严重智力障碍、严重攻击行为等)。2、家族史:精神类疾病。3、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MFCS):0—6周岁达到五级、7—10周岁达到四级以上。4、孤独症谱系障碍及相关发育障碍儿童心理评定量表(C—PEP—3):病理学五项中有一项为重度者。低自付大病补助病种、待遇补助标准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单位:元序号疾病名称医疗类别患者个人承担标准低自付待遇支付时限定点医疗机构名称1肝豆状核变性内科治疗住院每次住院承担一个起付线标准无吉大第一临床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2脑瘫康复治疗门诊每年度承担一个起付线标准2年吉大第一临床医院、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春光康复医院3孤独症康复治疗门诊每年度承担一个起付线标准2年吉大第一临床医院、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春光康复医院4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住院承担一个起付线标准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中日联谊医院5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术后康复治疗门诊每年度承担一个起付线标准2年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吉林省春光康复医院备注:起付线标准依据现长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执行。如待遇政策调整,将按照新的起付线标准执行。猜你喜欢来源:长春医保编辑:王奕苏&审校:孟祥毅主编:佟燕玲 监制:周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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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2016年长春医保新政策:医保门诊大病补偿标准_吉林省长春中山医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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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医保新政策:医保门诊大病补偿标准
发布日期:16-07-22 阅读量59次 来源:吉林省长春中山医院
&&& 日讯:取消接续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年龄限制;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覆盖范围;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补偿标准&&日起,长春市将进一步调整城镇职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让更多人群享受医保&关怀&.
&&& 取消接续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年龄限制
&&& 根据现行政策,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必须满足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超过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就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范畴,也就不能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然而,对于一些已经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医保关系中断的人群,能够接续上医保关系,是他们一直以来的一个心愿.
&&& 日起,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因故中断缴费的人员,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进行接续的,取消年龄限制,可以选择建立个人账户方式或不建立个人账户方式,按照对应的缴费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接续医保关系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应按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足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医疗保险费.
&&& 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覆盖范围
&&& 自2010年长春市建立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以来,全市累计已有460万人次享受了门诊统筹待遇,统筹基金累计支付2.3亿元.
&&& 目前,长春市各类高校中,中央直属和省属高校每个学生每月有60元的门诊医疗补助,由各高校医院统筹使用,学生的门诊医疗问题得到很好解决,然而,对于市属高校和各类民办高校,并没有这部分医疗补助,学生的门诊医疗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全市涉及近10万名学生.
&&& 为此,长春市决定扩大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覆盖范围,将市属高校和各类民办大学(包括职业学校、大专、中专、技校等学校)参保学生纳入到门诊统筹享受范围,参保学生可自愿选择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或校医院持卡就医.
&&& 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补偿标准
&&& 门诊大病是为了解决常年门诊治疗的特殊疾病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对一些特定的不需要住院且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慢性病进行门诊治疗的制度.2001年长春市首批将7种疾病纳入门诊大病范围,近年来,长春市不断增加适合门诊治疗的大病病种,现在已经达到19种,省、市和区级医院均开通了门诊大病.参保患者全年只需缴纳一次住院起付线,就可以在门诊享受住院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62万人次享受了门诊大病待遇,统筹基金累计支付12亿元,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也缓解了医院床位紧张问题.
&&& 目前,长春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大病补偿比例为省级医院50%,市级医院60%,区级医院70%,与住院补偿比例比较,有很大差距,平均在10个百分点以上.
&&& 为了进一步提高门诊大病补偿标准,此次将门诊大病补偿标准提高到与住院补偿标准完全一致.即成年居民起付标准以上30000元以下,门诊大病补偿标准提高至省级医院55%,市级医院65%,区级医院70%;成年居民费用在30001元&&60000元,补偿标准提高至省级医院60%,市级医院70%,区级医院75%;成年居民费用在60001元&&160000元,补偿标准提高至省级医院65%,市级医院75%,区级医院80%.学生儿童费用在101元&&10000元,补偿标准提高至75%,10001元&&50000元补偿标准提高至80%,50001元&&200000元补偿标准提高至85%(不分医院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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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买保险就上大家保!&&& 2015年吉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至8000元
2015年吉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至8000元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给谁投保:出生年月: 为让换了重大疾病的农民最大限度地获取医疗保障,减轻其高额医疗费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吉林省筹资标准维持在每人30元标准不变,上年结余资金今年继续用于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仍然为30万元,起付标准提高到8000元,补偿比例不变,继续延用新农合大病保险经办模式。2015年吉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至8000元2015年我省继续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全面启动2015年新农合报销补偿工作,同时认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反馈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本年度新农合制度平稳运行。另外,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方面,2015年,我省继续坚持省级统筹,筹资标准维持在每人30元标准不变,上年结余资金今年继续用于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仍然为30万元,起付标准提高到8000元,补偿比例不变,继续延用新农合大病保险经办模式。吉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注意事项:长期居住外省的吉林省参合农民,首诊必须选择在居住地的县及县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病情较重,且首诊医院无法诊治的疾病,须经首诊医院转诊到上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要在住院3日内将详细情况电话报告参合所在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要对住院情况进行确认,方可享受相应的报销补偿政策;未经转诊或未报告的,以及没按照规定在现居住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急诊除外),新农合不予报销补偿。前一篇:后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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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吉林市14个病种门诊就医可享受规定的报销比列(3)_新浪吉林_新浪吉林
吉林市14个病种门诊就医可享受规定的报销比列(3)
松花江网评论
  《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11月7日,全市居民门诊统筹暨医保社会化管理会议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行办法》,将糖尿病、冠心病、肺心病等14个病种列为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即日起,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员,均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疾病、特殊疾病和重大疾病待遇。
  11月7日,记者就城镇参保居民如何申请办理门诊统筹,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监督管理部主任左奇就相关政策予以解答。
  记者:居民门诊治疗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有哪些?
  左奇:居民门诊治疗的慢性疾病有9种,分别是糖尿病、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分裂症、强迫症及情感性精神病须为原发性)、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居民在门诊治疗的特殊疾病有两种,分别是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血友病;居民在门诊治疗的重大疾病有3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限肝、肾、骨髓、心脏移植)后抗排异治疗,一共有14种。
  记者:这14个病种,居民可享受到的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左奇:门诊慢性疾病、专科疾病,年度医疗费限额为,糖尿病4000元、肺心病2500元、冠心病2500元、风湿性心脏病20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2000元、脑血管疾病3500元、精神病4000元、肺结核4000元、慢性病毒性肝炎4000元。对于同时患有三种(含)以下慢性疾病,年度内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患有四种(含)以上慢性疾病,年度内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对于丙型肝炎门诊抗病毒治疗的参保居民,统筹基金支付期限为48周。支付期限内医疗费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年度内血友病门诊治疗医疗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元。居民门诊重大疾病医疗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是,成年人为每人每年6.5万元,学生儿童为每人每年8万元。
  记者:居民享有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起付标准是多少?统筹基金又能报多少?
  左奇:慢性病门诊医疗费与本人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规定的特殊疾病及重大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累计计算,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居民门诊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不分医院等级)统一为3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居民门诊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将一般诊疗费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门诊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规定的诊疗费,按规定比例予以支付,对在非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记者:居民门诊统筹如需转诊怎么办?
  左奇:居民门诊治疗在基层定点医院或专科定点医院。一般慢性疾病确诊在指定的三级医院,专科慢性疾病确诊在指定的专科医院。一般慢性疾病确诊后由三级医院提出治疗方案,慢性疾病患者持治疗方案到所在基层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大学校医院)进行慢性病治疗。慢性病治疗中需调整治疗方案时,由基层定点医院提出转诊意见到三级医院,门诊发生的检查费用由基层定点医院报销。治疗方案调整后,由三级医院转回基层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
  记者:居民如何申办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左奇:参保人员患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慢性疾病、重大疾病或特殊疾病,可携带医保卡、近两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近期检查报告单,到定点医院中的三级医院或二级专科医院的医保科申请办理。11月15日起,符合慢性病准入标准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待遇。审批时,各审批医院会组织院内专家按审批程序逐一审核,医院医保科负责把关,审批合格的人员将申报信息报医保局监管部。这是今年办理的程序。2014年,居民慢性病审批时间按照职工慢性病审批时间办理,也就是说,居民慢性疾病每季度办理一次,次季度首月1日起享受待遇;特殊疾病每月办理一次,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重大疾病每月办理一次,次日起享受待遇。
  记者:居民办理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要走怎样的审批程序?
  左奇:三级医院、二级专科医院设立门诊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审批专家组,按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准入标准负责本院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诊断后的初审工作,每季度审批一次。经专家审核后,由院内医保科复核,填写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重大疾病申报审批表,调取相对应的病历原件,并将申报信息录入医保计算机系统。慢性疾病于每年度的2月、5月、8月、11月的15日至20日,统一报送市医保局进行审批,重大疾病及特殊疾病每月8日至10日报送市医保局审批。市医保局成立门诊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及特殊疾病审批专家库,成员均为三级医院或二级专科医院副主任以上专科业务骨干,负责全市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及特殊疾病审批。市医保局建立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及特殊疾病专家审核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从专家库抽取5名专家,严格按照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及特殊疾病准入标准,对定点医院上报的相关疾病的病历原件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遇本院上报的病历,专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由其他专家审核。
  记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左奇:参保人员治疗时持医疗保险卡、门诊病历本及《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重大疾病申报审批表》,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医院年度内不作变更,如需变更医院,于每年的12月10日至12月31日到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变更手续。市医保局对已审批生效的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及特殊疾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对于治愈好转及康复的取消相关待遇。逾期不复查的,停止待遇,两年后方可再次提出慢性病申请。居民门诊治疗在基层定点医院或专科定点医院。一般慢性疾病确诊在指定的三级医院,专科慢性疾病确诊在指定的专科医院。一般慢性疾病确诊后由三级医院提出治疗方案,慢性疾病患者持治疗方案到所在基层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大学校医院)进行慢性病治疗。慢性病治疗中需调整治疗方案时,由基层定点医院提出转诊意见到三级医院,门诊发生的检查费用由基层定点医院报销。治疗方案调整后,由三级医院转回基层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记者 邴智馥 编辑 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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