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民族社区有无父债子还有法律依据吗

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特征、困境及对策_菜鸟学院
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特征、困境及对策
最新 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特征、困境及对策 的文章包含关于 教育学习,文化建设,管理知识,培训方案,社区 等相关的内容,之前的文章《》与下一篇文章《》欢迎您一起阅读。[摘要]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因发展水平的限制,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在发展道路、文化、资源、工作及政策等方面都存在着特殊性,因此在实践上表现出认识不足、职能缺位、制度缺失、人才缺乏以及资金困难等制约因素。当前应努力从社区理念、社区体制、社区制度、社区人才、社区文化、社区组.织和社区投入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加快提高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的整体水平。[关键词]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特征;困境;对策[中图分类号]C91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57—03一、“治理”与社区治理“治理”(Governance)相对于传统的“统治”(Gov-ernment)而言,是20世纪后期西方学者基于市场经济和福利国家政策相继失灵,社会权力主体日益多元化而提出的一种公共管理新理念。[1]“西方的政治学家和管理学家之所以提出治理概念,主张用治理替代统治,是他们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既看到了市场的失效,又看到了国家的失效。”[2]“治理”概念的提出,与西方福利国家的管理危机,市场调节机制所发生的危机,以及许多社会组织集团的大量兴起有关。但是治理不同于统治,“统治更强调权力的归属,强调治者与被治者不可僭越的关系;治理注重的是权力的配置与运作,强调政府权威与公民社会的共同治理过程。”[3]因此,治理的内涵比统治更为宽泛。社区治理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它强调政府、社区、企业、非营利组织、居民等之间的合作互动关系和在社区治理中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公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过程。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与社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结构也发生巨大变化。城市单位制的大多数功能回归,“建立在合作主义基础上的新型政府与社会关系、社区制逐步取代单位制,以及城市街道制体制的改革,代表着我国社区发展与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4]这对城市社区的发展意义重大。于此背景下,我国许多城市掀起了社区治理的热潮,特别是东部地区或经济发达地区,社区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探索出了“沈阳模式”、“上海模式”、“青岛模式”和“江汉模式”等特色道路,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社区地位和作用得到很好体现。然而,与中东部地区相比,西部民族地区在社区治理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与当地的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二、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的基本特征1、总体上的落后性。调查发现,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起步晚,水平低,目前还处于初期阶段,社区建设的体制、模式、组织结构等内容还不成熟。因经济落后,许多地方还没摆脱贫困状况,人们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发展经济、城市化规模等方面,对社区的功能缺乏足够的认识。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尚未形成,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参与意识不高,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不强,因而在城市社区建设上主要依赖于政府的强力推动。2、文化上的复杂性。民族地区的城市往往都是多民族聚居区,一些人口较少的民族常常处于劣势,其民族特征和正当权利容易被忽视,由此产生民族自卑感,不仅他们的文化得不到保护,还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在不同民族的交往中,不同传统、不同信仰等文化价值观相互碰撞。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矛盾,造成民族关系的不和谐。例如曾发生于四川成都的“脑筋急转弯”事件波及全国,引起成千上万穆斯林群众上街游行。[5]P28同时,有些民族地区在推行城市化过程中,把经济利益和政绩工程放在首位,不尊重民族风俗和少数民族的信仰,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人际关系淡薄。民族文化是民族地区的宝贵资源,民族地区的任何建设与发展都不能以牺牲民族文化为代价,相反只有尊重各民族的文化,才能更好地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促进和谐社会的顺利进行。3、资源上的依赖性。受发展程度的影响。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在很大程度上难以实现社区“自治”,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用于社区建设的许多资源都依赖政府,社区自身还无力提供。比如资金来源、政策法规、机构设置、人员选调、社区划分等问题,离开了政府就难以做好。尤其是缺乏社区自治的经济基础,这就势必使得社区居委会活动中缺乏独立性和创造性,不自觉地成为行政系统的附庸。[6]P8而社区服务收取的管理费和一些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困难居民和社区工作者的补贴,资源上的依赖性决定了社区“自治”程度不高,社区功效难以发挥。4、工作上的行政性。毫无疑问,政府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政府过度地干预又会使社区失去自治的本质特征,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社区的关系。而实际上,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目前还没有达到离开政府的程度:一方面,居委会主要任务是完成上级(主要是街道办事处)下达的任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却无暇顾及,工作人员更乐意把自己当作政府的一员。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职能集于一身。常把居委会当成自己的“脚”,帮助他们完成相关的行政任务。可以说,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的行政性。既是社区建设初期实际工作的需要,又是人们感情的寄托,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5、政策上的滞后性。国外经验表明,在缺乏系统、合理、合法的规范的情况下,社区建设难免走入误区。目前,指导我国社区建设最新的法规是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显然已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民族地区的法规建设更加滞后,许多方面既无政策指导,又无法律可依,工作随意性大。三、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的困境1、政府对社区的认识存在偏差。现代意义的社区建设在我国的时间并不很长,民族地区因思想和观念更加保守,许多人对什么是社区、什么是社区治理、社区治理的功能等问题不甚了解,甚至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比如有人把街道等同于社区,不能正确区分街道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职能和社区作为社会基层的整合服务功能;还有的认为社区就是为办事处服务的,甚至把它当成办事处的派出机构,直接安排任务或干预居委会的工作,从而在实践中出现政府职能经常错位和越位等现象,影响社区建设。2、政府职能转变难,习惯于安排工作。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的行政性和依赖性决定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方式。受传统惯性的影响,政府习惯于将非政府组织作为依附于自己的下属单位,直接干预这些组织的工作。政府、街道、居委会的管理职能界限模糊,责权不明,社区居委会被视为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延伸,街道办事处常把自己的行政目标责任分解下达到各社区居委会,责令各居委会必须完成。由于政府任务安排过多,居委会没有精力解决社区群众的困难,使社区功能难以有效发挥。从服务性政府理念和社区自治的性质分析,政府应及时转变职能,下放部分权力,给社区更大的自由空间和自主权,以便社区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3、制度供给与组织结构安排不到位。首先,民族地区社区建设的制度不健全。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制度的健全程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民主、民众素质等因素紧密相关,而民族地区相关条件都很有限,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达到上述要求,困扰着社区的发展。调查得知,许多地方社区建设没有整体规划。缺乏制度保障,对如何规范各类人员和组织的关系、如何界定他们的社会责任、如何评价人们的行为等方面都没有具体的制度来规范和引导。其次,未形成有效的社区组织运行机制。可以说,目前社区组织的运行仍属于政府运行模式,以政府的号召和组织为主。社区内的党组织、政府、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没能理顺,特别是其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规定,致使党的领导、政府支持与社区自治不能有效融合,社区服务工作要么出现重叠,要么出现缺位,制约了社区和谐发展。4、人才培训不足,社工人员严重缺乏。民族地区的城市社区建设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城市进行管理的重要内容,它需要众多的专业人才参与建设与管理。调查发现,很多地方的工作人员主要由退休干部、退伍军人、下岗职工等组成,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政府应高度重视社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人才素质,从根本上解决社区低水平建设的现状。5、政府财力支持严重不足。从调查的资料来看,经费不足是困扰当前城市社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主要依赖于政府,一旦政府拨款不足,居委会的工作就要大打折扣。由于财力不足,办公条件有限,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治理效果不佳。同时,人员工资不足。福利待遇不高。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四、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针对以上关于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的基本特征和困境,笔者认为,要在治理的理念下进行社区治理的改革,“实现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由单一化(政府)转变为多元化(政府、社区组织、其它非营利组织、辖区单位、居民),治理过程由行政控制转为民主协商,治理组织体系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结构。治理关系由依附与庇护关系转变为信任与互惠关系。”[7]当然,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不能僵化地照搬别人的理论及经验。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应立足于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管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社会管理部分失控的状态,并可有效地扭转某些局部“非国家空间”的现象。[8]另外,政府应努力从以下方面推进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1、培育社区理念。要提高人们对社区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与宣传,增强人们的社区意识,正确认识社区功能。首先,强化干部与工作人员的社区意识。通过培训学习。使干部对社区、社区治理等内容有全方位的了解,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落实,形成强烈的社区责任意识。其次,强化群众的社区观念。通过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载体,进行广泛、持久的政策宣传、道德规范宣传、社会新风宣传等。不断提高群众的社区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从而提高群众的社区责任意识,把政府的管理工作与群众的自愿参与有机结合起来。2、创新社区体制。政府应努力在社区内建立一个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才能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一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经济组织实行政企分开,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为社区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经济环境,在社区建设、文化服务、卫生保障等方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二是逐步拓展和完善居委会的职能,充分体现“自治”的性质,使他们真正代表社区群众的利益,为社区群众服务。三是坚持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政府负责社区的整体规划、政策法规、资金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的工作,操作层面的事情由社区其他主体完成。四是引导和发挥居民团体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文化团体等组织的作用,以更好地满足居民自愿参与社区活动的愿望。3、完善社区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社区建设制度应坚持指导性、实用性的原则,不同社区虽各有特点,但发展的总体目标应是一致的。因此,根本性的制度应由政府统一制定。二是用制度促落实。要求工作重心下移,政府工作领导到位;加强管理,社区服务指导到位;管干分离,放权到位;职能明确,责权到位。这些具体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制度安排,才能理顺社区各类管理主体的关系,真正实现社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难题自己解,自己的财务自己理”的良好局面。4、培养社区人才。政府应把培养职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首先,优化队伍结构。一方面,要选拔优秀人才担任社区管理者,可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拔经验丰富的干部去任职。另一方面,积极培训居委会干部。通过短期进修、参观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居委会干部素质。使他们适应社区发展的新形势。与此同时,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可从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中择优选聘,有利于优化年龄结构。其次,提高队伍素质。政府应建立可行的培训方案,重点培训社区管理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意识、道德修养、责任意识、管理知识等,并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的社交,写作、口才等能力。第三,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一是居民代表对社区组织及社区工作者的考评机制;二是社区组织、居民代表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考评监督机制;三是社区组织、居民代表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及其相关科室的考评监督机制。5、扶持社区组织。目前,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中主要应抓好三类组织的建设,即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第三部门。首先,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建有两大任务:一是发挥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确保社区发展符合党的政策与法律;二是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大家树立良好的社区风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主要靠组织的凝聚力和群众的信任来开展工作,不能靠行政命令的方式来推行管理。因此,关键的问题是加大民主建设力度,使居委会成为老百姓利益的代表,自主决策,民主管理。第三部门是指具有非营利性、非党派性、一定志愿性、自主管理的致力于社会问题解决的社会组织。[9]P120第三部门具有贴近基层、灵活机动、办事高效等优势,对扩大就业、协调关系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政府应在法律的框架内,给予优惠政策,扶持第三部门健康快速发展。6、建设社区文化。保护和开发民族文化、维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体现民族文化的价值是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由于政绩观的偏向,有些地方政府常常只抓经济而忽视文化建设,致使民族文化“在轰隆隆的机器声中被脆弱地碾碎了”。当前,政府应将民族文化的开发与保护纳入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首先要提高认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其次,制定相关政策保护和开发民族文化。第三,培养文化艺人,让他们成为繁荣社区文化的排头兵。第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社区文化活动提供载体与阵地。7、增加社区投入。资金不足是困扰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建设的核心问题,由于民族地区的社区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根本无法实现“自治”,必须依靠政府的支持才能正常运行。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解决资金问题:一是政府加大财政拨款力度,确保社区建设的主体资金到位;二是发展社区产业,增强社区经济实力;三是引导社区建立社区发展资金,凡社区内的单位和组织都有责任和义务为社区作贡献,按相应的规定缴纳一定的社区建设费用。[本文系湖北民族学院社科项目“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成果之一。]参考文献:[1]刘中起.“社区治理与公民参与”国际研讨会综述[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1).[2]俞可平.治理和善治引论[J].政治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00,(1).[3]徐勇.治理转型与竞争——合作主义[J].政治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01,(6).[4]魏娜.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1).[5]陶斯文,喇明清.城市化进程中社区民族工作的特点及对策[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2).[6]周全德,魏晶平.欠发达地区城市社区建设申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J].科学.经济.社会,2004,(2).[7]陈伟东.社区治理与公民社会的发育[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3,(1).[8]郭虹:社区建设与“治理”理论[EB/0L]./11st.asp?id=671.[9]蔡禾.社区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责任编辑:秦玉珍]以上是关于 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特征、困境及对策 的文章详细内容,此文章属于 教育学习,文化建设,管理知识,培训方案,社区 等相关的文章,与下一篇文章《》和之前的文章《》或许能能够帮忙更好的了解 教育学习,文化建设,管理知识,培训方案,社区 等文章内容。再次感谢您阅读 《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特征、困境及对策》 文章
欢迎转载:/haowenzhang/492690.shtml贵阳市探索城市社区民族工作新途径
作为全国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贵阳市现有少数民族人口72万,城镇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占36.5%。全市有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近15万人,其中,新疆、西藏两自治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近400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周边少数民族聚居村寨拆迁改造,省内外民族地区进入贵阳市务工、经商、求学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日益增多。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等因素与流入地城市存在着较大差异,给城市管理和社会安定带来一定的难度和影响,给城市社区民族工作和维护城镇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贵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新途径、新办法,有力促进工作创新发展。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
要做好一项工作,就必须有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作保障。
为了做好省会贵阳的城市民族工作,贵阳市成立了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民族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委、教育局等26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与此同时,贵阳市还建立健全了市、区、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管理网络,建立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教育激励、沟通联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民族工作机制,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协调联动,及时与群工中心(信访)、公安、国安、城管等部门联系,互通情况,化解矛盾、维护权益、促进和谐。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建设,基本建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全市民族工作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形成了领导重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民族工作社会化格局。
加大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力度
依法行政是法治中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举措。
贵阳市不断加大对《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等民族政策法规和会议精神的宣传执行力度,坚持每年举办1-2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广泛开展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指导工作为契机,强化执法检查和督导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贵阳市民宗委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贵阳市法律援助民族工作部,云岩、南明等区(市、县)也相应成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窗口,及时为困难少数民族同胞提供法律咨询、律师服务等法律援助,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贵阳市委、市政府每年均要举办少数民族迎春茶话会和中秋茶话会,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慰问。市民宗委认真为少数民族同胞办理恢复和更改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帮助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解决子女上学难等问题。
推进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民族工作的主要载体,也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
贵阳市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拟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贵阳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办法(试行)》,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全市城市社区逐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和谐。
在创建活动中,云岩区贵乌社区、南明区河滨社区、观山湖区碧海社区、白云区铝兴社区等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先后被评为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贵阳市政府则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市少数民族常驻人口和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日益显著,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日趋繁重。贵阳市各级各部门适应变化,积极应对,不断探索城市社区民族工作新方法、新途径。
结合实际,贵阳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健全社区民族工作机制,推动社区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民族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除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宣传展板、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外,每年都集中抓好贵阳市&民族团结周&暨苗族&四月八&系列活动,不断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友谊,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各社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一系列社区民族工作制度,确保民族工作的开展。广泛推行&八个一&工作方式:各社区明确一个民族工作分管领导或联络员;成立一个社区民族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一套社区少数民族基本情况档案;开辟一处社区民族工作宣传阵地、赠阅民族工作报刊;组建一个社区少数民族联谊小组;开展一次社区民族团结活动;重点帮扶一户社区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报道一次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围绕这些工作制定社区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制度、联谊交友制度、学习联系制度等相应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社区开展民族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贵阳市民宗委每年都要投入5&1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困难户、困难学生的帮扶,并将他们纳入低保,指导帮助就业、创业,尽快脱贫致富。及时妥善处理民族信访案件,贵阳市高度重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民宗部门及时介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少数民族人士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贵阳市先后妥善处理河南庄、凤凰哨、大桥等少数民族村寨拆迁改造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如大桥村拆迁中,争取各方支持为民族同胞修建民族文化广场,满足他们节日、节庆等民俗活动需要,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2012年,贵阳市列为全国第三批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后,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宗委主任任副组长,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贵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
2014年10月,经贵阳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市民宗委设立正科级内设机构&&&贵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新疆籍人员工作服务站)&,新增事业编制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维语翻译1名,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民族工作台帐,对辖区内的所有少数民族居民经济、生活情况作全面、详细的了解和掌握,并将这些基本情况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资料。二是整合资源,协调联动。与新疆和田、阿克苏等5个地区民(宗)委签订《新疆赴内地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长效协作机制》,加强两地沟通,相互协助开展工作。多次组织人员到新疆开展走访工作,在当地民委和基层政府的协助下,深入在筑务工经商人员的家乡,进村入户拉家常,了解情况,增进友谊,为加强服务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多次邀请和田、阿克苏等地民族工作部门和部份乡(镇)领导前来贵阳市协助工作,与在筑务工经商代表人员座谈交流,介绍家乡的发展变化,让他们在贵阳热爱生活、遵纪守法、安心工作,团结带领在筑务工经商人员自觉遵守贵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尽快融入城市生活。组织市国安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区(市、县)召开协调会,为临时在筑经营哈密瓜的新疆维族同胞安排摊点,确保其生活来源,维护社会稳定。在工作中,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来访记录、工作记录等台账资料,做到工作有记录、查询有资料,把社区民族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的轨道。2011年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新疆少数民族同胞主动放弃经营,争当志愿者,积极参与各种宣传、交通协勤、大扫除等各项公益活动。近年来,在筑务工经商的新疆维族同胞多次到边远民族村寨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累计金额达到10万余元,得到广大市民好评。三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沟通交流。根据贵阳市经商务工的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构成情况,按照不同地区明确少数民族召集人,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学习有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情况,遇到突发事件,通过他们做好各自老乡的稳控工作。四是便民利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依托社区的综合资源,本着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宗旨,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在社区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各社区服务中心探索设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站或便民服务窗口,并以此为主阵地,争取和依托辖区有关单位、企业等,建立了包括文化、娱乐、医疗、生活等项目的社区服务点,为社区少数民族提供优惠、便利的法律咨询、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
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做好清真饮食网点工作,是避免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贵阳市投入数千万元,对贵阳清真寺进行维修改造,帮助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增设清真食品生产线,办理清真食品出口许可证,打开了国外市场,远销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投资900多万元在贵阳火车站附近购置房屋250平方米,专门用于开设清真餐馆,满足南来北往穆斯林同胞特殊饮食习惯,投资1700余万元规划建设白云清真寺,对3个回民公墓进行改造,设置清真牛羊肉供应点等,极大方便了我市广大穆斯林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城市民族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推陈出新,推动全市城市民族工作深入发展。&贵阳市民宗委主任李华说。
(贵州统一战线宣传联席办 供稿:贵阳市委统战部)
&贵阳在城市民族工作中的探索和实践有思路、有想法、有创新,对于当下城市民族工作具有积极的启发意义。&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仕民,日前率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调研组到贵阳市考察调研城市民族工作时,对贵阳市民族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
作为全国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贵阳市现有少数民族人口72万,城镇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占36.5%。全市有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近15万人,其中,新疆、西藏两自治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近400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周边少数民族聚居村寨拆迁改造,省内外民族地区进入贵阳市务工、经商、求学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日益增多。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等因素与流入地城市存在着较大差异,给城市管理和社会安定带来一定的难度和影响,给城市社区民族工作和维护城镇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贵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新途径、新办法,有力促进工作创新发展。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
要做好一项工作,就必须有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作保障。
为了做好省会贵阳的城市民族工作,贵阳市成立了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民族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委、教育局等26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与此同时,贵阳市还建立健全了市、区、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管理网络,建立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教育激励、沟通联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民族工作机制,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协调联动,及时与群工中心(信访)、公安、国安、城管等部门联系,互通情况,化解矛盾、维护权益、促进和谐。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建设,基本建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全市民族工作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形成了领导重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民族工作社会化格局。
加大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力度
依法行政是法治中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举措。
贵阳市不断加大对《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等民族政策法规和会议精神的宣传执行力度,坚持每年举办1-2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广泛开展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指导工作为契机,强化执法检查和督导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贵阳市民宗委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贵阳市法律援助民族工作部,云岩、南明等区(市、县)也相应成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窗口,及时为困难少数民族同胞提供法律咨询、律师服务等法律援助,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贵阳市委、市政府每年均要举办少数民族迎春茶话会和中秋茶话会,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慰问。市民宗委认真为少数民族同胞办理恢复和更改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帮助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解决子女上学难等问题。
推进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民族工作的主要载体,也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
贵阳市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拟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贵阳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办法(试行)》,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全市城市社区逐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和谐。
在创建活动中,云岩区贵乌社区、南明区河滨社区、观山湖区碧海社区、白云区铝兴社区等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先后被评为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贵阳市政府则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市少数民族常驻人口和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日益显著,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日趋繁重。贵阳市各级各部门适应变化,积极应对,不断探索城市社区民族工作新方法、新途径。
结合实际,贵阳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健全社区民族工作机制,推动社区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民族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除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宣传展板、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外,每年都集中抓好贵阳市&民族团结周&暨苗族&四月八&系列活动,不断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友谊,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各社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一系列社区民族工作制度,确保民族工作的开展。广泛推行&八个一&工作方式:各社区明确一个民族工作分管领导或联络员;成立一个社区民族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一套社区少数民族基本情况档案;开辟一处社区民族工作宣传阵地、赠阅民族工作报刊;组建一个社区少数民族联谊小组;开展一次社区民族团结活动;重点帮扶一户社区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报道一次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围绕这些工作制定社区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制度、联谊交友制度、学习联系制度等相应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社区开展民族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贵阳市民宗委每年都要投入5&1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困难户、困难学生的帮扶,并将他们纳入低保,指导帮助就业、创业,尽快脱贫致富。及时妥善处理民族信访案件,贵阳市高度重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民宗部门及时介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少数民族人士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贵阳市先后妥善处理河南庄、凤凰哨、大桥等少数民族村寨拆迁改造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如大桥村拆迁中,争取各方支持为民族同胞修建民族文化广场,满足他们节日、节庆等民俗活动需要,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2012年,贵阳市列为全国第三批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后,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宗委主任任副组长,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贵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
2014年10月,经贵阳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市民宗委设立正科级内设机构&&&贵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新疆籍人员工作服务站)&,新增事业编制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维语翻译1名,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民族工作台帐,对辖区内的所有少数民族居民经济、生活情况作全面、详细的了解和掌握,并将这些基本情况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资料。二是整合资源,协调联动。与新疆和田、阿克苏等5个地区民(宗)委签订《新疆赴内地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长效协作机制》,加强两地沟通,相互协助开展工作。多次组织人员到新疆开展走访工作,在当地民委和基层政府的协助下,深入在筑务工经商人员的家乡,进村入户拉家常,了解情况,增进友谊,为加强服务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多次邀请和田、阿克苏等地民族工作部门和部份乡(镇)领导前来贵阳市协助工作,与在筑务工经商代表人员座谈交流,介绍家乡的发展变化,让他们在贵阳热爱生活、遵纪守法、安心工作,团结带领在筑务工经商人员自觉遵守贵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尽快融入城市生活。组织市国安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区(市、县)召开协调会,为临时在筑经营哈密瓜的新疆维族同胞安排摊点,确保其生活来源,维护社会稳定。在工作中,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来访记录、工作记录等台账资料,做到工作有记录、查询有资料,把社区民族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的轨道。2011年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新疆少数民族同胞主动放弃经营,争当志愿者,积极参与各种宣传、交通协勤、大扫除等各项公益活动。近年来,在筑务工经商的新疆维族同胞多次到边远民族村寨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累计金额达到10万余元,得到广大市民好评。三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沟通交流。根据贵阳市经商务工的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构成情况,按照不同地区明确少数民族召集人,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学习有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情况,遇到突发事件,通过他们做好各自老乡的稳控工作。四是便民利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依托社区的综合资源,本着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宗旨,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在社区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各社区服务中心探索设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站或便民服务窗口,并以此为主阵地,争取和依托辖区有关单位、企业等,建立了包括文化、娱乐、医疗、生活等项目的社区服务点,为社区少数民族提供优惠、便利的法律咨询、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
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做好清真饮食网点工作,是避免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贵阳市投入数千万元,对贵阳清真寺进行维修改造,帮助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增设清真食品生产线,办理清真食品出口许可证,打开了国外市场,远销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投资900多万元在贵阳火车站附近购置房屋250平方米,专门用于开设清真餐馆,满足南来北往穆斯林同胞特殊饮食习惯,投资1700余万元规划建设白云清真寺,对3个回民公墓进行改造,设置清真牛羊肉供应点等,极大方便了我市广大穆斯林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城市民族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推陈出新,推动全市城市民族工作深入发展。&贵阳市民宗委主任李华说。
(贵州统一战线宣传联席办 供稿:贵阳市委统战部)
&贵阳在城市民族工作中的探索和实践有思路、有想法、有创新,对于当下城市民族工作具有积极的启发意义。&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仕民,日前率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调研组到贵阳市考察调研城市民族工作时,对贵阳市民族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
作为全国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贵阳市现有少数民族人口72万,城镇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占36.5%。全市有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近15万人,其中,新疆、西藏两自治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近400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周边少数民族聚居村寨拆迁改造,省内外民族地区进入贵阳市务工、经商、求学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日益增多。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等因素与流入地城市存在着较大差异,给城市管理和社会安定带来一定的难度和影响,给城市社区民族工作和维护城镇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贵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新途径、新办法,有力促进工作创新发展。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
要做好一项工作,就必须有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作保障。
为了做好省会贵阳的城市民族工作,贵阳市成立了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民族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委、教育局等26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与此同时,贵阳市还建立健全了市、区、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管理网络,建立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教育激励、沟通联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民族工作机制,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协调联动,及时与群工中心(信访)、公安、国安、城管等部门联系,互通情况,化解矛盾、维护权益、促进和谐。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建设,基本建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全市民族工作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形成了领导重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民族工作社会化格局。
加大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力度
依法行政是法治中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举措。
贵阳市不断加大对《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等民族政策法规和会议精神的宣传执行力度,坚持每年举办1-2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广泛开展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指导工作为契机,强化执法检查和督导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贵阳市民宗委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贵阳市法律援助民族工作部,云岩、南明等区(市、县)也相应成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窗口,及时为困难少数民族同胞提供法律咨询、律师服务等法律援助,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贵阳市委、市政府每年均要举办少数民族迎春茶话会和中秋茶话会,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慰问。市民宗委认真为少数民族同胞办理恢复和更改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帮助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解决子女上学难等问题。
推进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民族工作的主要载体,也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
贵阳市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拟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贵阳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办法(试行)》,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全市城市社区逐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和谐。
在创建活动中,云岩区贵乌社区、南明区河滨社区、观山湖区碧海社区、白云区铝兴社区等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先后被评为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贵阳市政府则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市少数民族常驻人口和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日益显著,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日趋繁重。贵阳市各级各部门适应变化,积极应对,不断探索城市社区民族工作新方法、新途径。
结合实际,贵阳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健全社区民族工作机制,推动社区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民族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除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宣传展板、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外,每年都集中抓好贵阳市&民族团结周&暨苗族&四月八&系列活动,不断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友谊,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各社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一系列社区民族工作制度,确保民族工作的开展。广泛推行&八个一&工作方式:各社区明确一个民族工作分管领导或联络员;成立一个社区民族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一套社区少数民族基本情况档案;开辟一处社区民族工作宣传阵地、赠阅民族工作报刊;组建一个社区少数民族联谊小组;开展一次社区民族团结活动;重点帮扶一户社区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报道一次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围绕这些工作制定社区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制度、联谊交友制度、学习联系制度等相应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社区开展民族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贵阳市民宗委每年都要投入5&1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困难户、困难学生的帮扶,并将他们纳入低保,指导帮助就业、创业,尽快脱贫致富。及时妥善处理民族信访案件,贵阳市高度重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民宗部门及时介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少数民族人士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贵阳市先后妥善处理河南庄、凤凰哨、大桥等少数民族村寨拆迁改造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如大桥村拆迁中,争取各方支持为民族同胞修建民族文化广场,满足他们节日、节庆等民俗活动需要,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2012年,贵阳市列为全国第三批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后,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宗委主任任副组长,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贵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
2014年10月,经贵阳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市民宗委设立正科级内设机构&&&贵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新疆籍人员工作服务站)&,新增事业编制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维语翻译1名,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民族工作台帐,对辖区内的所有少数民族居民经济、生活情况作全面、详细的了解和掌握,并将这些基本情况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资料。二是整合资源,协调联动。与新疆和田、阿克苏等5个地区民(宗)委签订《新疆赴内地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长效协作机制》,加强两地沟通,相互协助开展工作。多次组织人员到新疆开展走访工作,在当地民委和基层政府的协助下,深入在筑务工经商人员的家乡,进村入户拉家常,了解情况,增进友谊,为加强服务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多次邀请和田、阿克苏等地民族工作部门和部份乡(镇)领导前来贵阳市协助工作,与在筑务工经商代表人员座谈交流,介绍家乡的发展变化,让他们在贵阳热爱生活、遵纪守法、安心工作,团结带领在筑务工经商人员自觉遵守贵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尽快融入城市生活。组织市国安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区(市、县)召开协调会,为临时在筑经营哈密瓜的新疆维族同胞安排摊点,确保其生活来源,维护社会稳定。在工作中,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来访记录、工作记录等台账资料,做到工作有记录、查询有资料,把社区民族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的轨道。2011年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新疆少数民族同胞主动放弃经营,争当志愿者,积极参与各种宣传、交通协勤、大扫除等各项公益活动。近年来,在筑务工经商的新疆维族同胞多次到边远民族村寨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累计金额达到10万余元,得到广大市民好评。三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沟通交流。根据贵阳市经商务工的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构成情况,按照不同地区明确少数民族召集人,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学习有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情况,遇到突发事件,通过他们做好各自老乡的稳控工作。四是便民利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依托社区的综合资源,本着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宗旨,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在社区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各社区服务中心探索设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站或便民服务窗口,并以此为主阵地,争取和依托辖区有关单位、企业等,建立了包括文化、娱乐、医疗、生活等项目的社区服务点,为社区少数民族提供优惠、便利的法律咨询、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
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做好清真饮食网点工作,是避免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贵阳市投入数千万元,对贵阳清真寺进行维修改造,帮助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增设清真食品生产线,办理清真食品出口许可证,打开了国外市场,远销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投资900多万元在贵阳火车站附近购置房屋250平方米,专门用于开设清真餐馆,满足南来北往穆斯林同胞特殊饮食习惯,投资1700余万元规划建设白云清真寺,对3个回民公墓进行改造,设置清真牛羊肉供应点等,极大方便了我市广大穆斯林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城市民族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推陈出新,推动全市城市民族工作深入发展。&贵阳市民宗委主任李华说。
(贵州统一战线宣传联席办 供稿:贵阳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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