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就不能烧香拜佛的讲究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吗

您现在的位置: >
【“约法十章”释义之二】不到庙宇烧香拜佛
  如何解读&约法十章&里的第二条:不到庙宇烧香拜佛,就此问题记者专访了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杨周群,请他为我们进行解读。
  记者:说到这个烧香拜佛,我们想问一下它算不算是一种迷信活动?
  杨周群:烧香拜佛是不是迷信活动,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民间,许多地方有一直沿袭下来的传统和习俗,比如一些祭祖大典和祈福活动,到庙宇祠堂烧香,是为了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是一种美好愿望的表达和寄托,不属于迷信活动。迷信活动是指那些神汉、巫婆和封建迷信专职人员,把烧香拜佛作为谋生手段,通过算命、看相、拆字、看风水等来蒙骗群众,散播歪理邪说,骗取钱财,这些行为是不折不扣的迷信活动,是违法的。
  记者:怎么来区分宗教与迷信?
  杨周群:我们要辩证地去看待它们之间的区别。它们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点是他们都属唯心主义,有神论者,都是对超自然力量的一种崇拜、迷恋和依赖。不同点主要有这么几点:一是组织形式不同。我国的五大宗教都有它的区域性组织,这些组织和团体在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但是作为迷信来讲,就没有什么迷信组织。二是活动场所不同。各大宗教都有合法登记的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必须在依法登记的场所里进行。迷信活动一般情况下都在家庭、私人场合活动。三是教规教义不同。宗教就社会作用而言有其积极性,而迷信只有消极性,没有积极性。四是传教形式不同。宗教有宗教院校,例如佛学院、神学院、经学院等,是通过正规渠道来传教,有各自的思想著作。而迷信没有正规的传播途径。五是消亡的时间不同。迷信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随时可能消亡,但宗教从产生、发展、消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记者:那么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是不是就不能到庙宇里去?
  杨周群: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也不能绝对化和片面化,要一分为二的来看,主要是看带着什么样的目的到庙宇去。我国历史悠久,宗教在产生和发展的历史长河里留下了非常宝贵的文化遗产,如果党员干部是为了了解历史、做学术研究、旅游观光是可以去的。我们的统战、宗教等部门的干部因为工作原因到一些宗教场所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党员干部为了升官发财、避邪逃难而去烧香拜佛,这是不允许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烧香拜佛。如果党员干部违反了,是要处置的,情节严重的还要开除党籍。
联系方式: QQ: ICP备案号:滇ICP备号-1
Copyright (c)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x[责任编辑:张博超]
      
        
        
       &
主管单位: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 新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主办单位:中国纪检监察报社
第1版:要闻
第1版            要闻
日 星期六
&&&&&&&&&&
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桑林峰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在这里,给出明确答案,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然而,一些贪官缘何置党的纪律规定于不顾,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党员沉迷于宗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样的党员,不应该再留在党内。各级党组织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既学党章党规,又学系列讲话;既严守底线,又追求高标准,真正做一个唯物主义者,而不是唯心论者、唯钱唯官论者。(桑林峰)
主办单位:中国纪检监察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
版权声明:《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纪检监察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违反上述声明者,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 >>
退休党员不能信教 中组部规定离退休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活动
日 09:37&来源:互联网&&
【退休党员不能信教 中组部规定离退休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活动】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
&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
  《意见》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日前在受访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离休干部占比很小并呈现加速减少的趋势,退休干部数量每年大幅增长,离退休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活动方式、服务管理等方面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离退休干部工作中许多问题还需回答与规范。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指出,《意见》以中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引,体现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精神,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根据会议精神,中央组织部研究制定了《意见》,《意见》是自1982年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老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
  《意见》的最大特色是: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价值取向,对坚持不懈在老同志中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作出明确要求和规定。
  《意见》强调,要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充分凝聚和释放正能量。一、组织引导老同志以积极的心态、历史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国家的发展变化,客观分析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正确理解周围的人和事,做心态阳光的模范长辈。二、坚持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及时把他们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举措的看法和建议反映出来,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组织离退休干部在各类媒体上传播正能量,用积极声音影响社会舆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是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关键所在。
  《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建总体布局,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等。
  《意见》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书记一般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副职配备专职副书记,在现有编制内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
  《意见》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6点明确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
  二是明确要求教育离退休干部党员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身体条件允许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应自觉参加集体学习、组织生活。
  三是要求离退休干部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经党支部同意,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交纳。
  四是明确要求加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工作,方便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
  五是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内部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
  六是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让老同志安享幸福晚年,始终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指出,《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三个机制&,即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健全中央企业资金保障帮扶机制,下级企业对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及生活补贴无法完全保障的,由上级企业给予帮助。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药费及生活补贴,现渠道无法完全保障的,由上级企业或者单位主管部门给予帮助,上述渠道无法解决的,由同级财政负责保障,同级财政有困难的由上级财政帮助解决。
  《意见》还要求,地方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没有明确服务管理机构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党委和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意见》提出要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标准。
  在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方面,《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短医药费报销周期,推进医药费异地直接结算。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者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大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力度,对身患重病、失能、高龄等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意见》强调,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稳定,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同时,全面实行地方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网友有话说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深港在线综合"的所有作品,均由本网编辑搜集整理,并加入大量个人点评、观点、配图等内容,版权均属于深港在线,未经本网许可,禁止转载,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您联系我们之后24小时内予以删除,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烧香拜佛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