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咖夏季灭蚊蝇消杀记录录怎么填写

拒绝访问 |
| 百度云加速
请打开cookies.
此网站 () 的管理员禁止了您的访问。原因是您的访问包含了非浏览器特征(3b3ee666c1e443e9-ua98).
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当前位置: >>
网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0)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4)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6)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7)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1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9)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0)网吧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1总则 1.1 为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 受法人授权委托,为企业安全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公司日常 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主任为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公司日常安全管理 工作;各部门主管为该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实施,并承担 安全管理责任;各班组长是该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班组安全生产职责的实施, 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各级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 1.3 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每个员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2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2.1 遵守国家、省、市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2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为公司安全生产的最高领导机构。 2.3 审核公司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4 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5 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主题活动。 2.6 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3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1 行政部 3.1.1遵守国家、省、市及地区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2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3.1.3负责制订、评审、修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4负责招聘公司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如安全主任)和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 ,并对他们进 行有关管理。 3.1.5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公司员工的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3.1.6负责组织危险岗位的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1.7负责组织外来人员及承包商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1.8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的“三同时”建设。 3.1.9负责本部门新进员工的“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 网管部 3.2.1遵守国家、省、市及地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有 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协助技术部制订、评审、修订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3.2.3组织、落实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4负责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督促班组落实“班组” 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定期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制定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3.2.6负责本部门各类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等的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有关记 录。 3.2.7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精神、指示。 3.2.8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预案演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3.2.9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的产品有关安全方面的使用说明书。 3.2.10参与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 3.2.1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档案、台帐。 3.3 技术部 3.3.1遵守国家、省、市及地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有 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2制订、评审、修订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考核。 3.3.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技术资料档案。 3.3.4负责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 3.3.5负责组织制订、评审、修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6组织、落实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3.7负责对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检查。 3.4 收银部 3.4.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3.4.2协助制订、评审、修订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3.4.3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部门”级安全培训 教育。 3.4.4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3.4.5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档案、台帐。 3.5 财务部 3.5.1遵守国家、省、市及地区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5.2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5.3按照国家、省、市及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3.5.4建立安全投入费用台帐(档案) ,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3.5.5负责公司资产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保险投保、索赔等事务。 3.5.6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的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及新进员工的“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建立、 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1 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有以下安全职责: 4.1.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结构和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4.1.2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1.3审核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指标。 4.1.4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5监督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6监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7监督公司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开展重大隐患治理工作。 4.1.8督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4.1.9监督公司开展年度考核、总结。 4.2 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 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负有以下安全职责: 4.2.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2.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2.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2.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2.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7接受政府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有关规定要求的证书;审批年度培训计划、安全培 训教育经费,确保培训措施落实到位。 4.2.8负责特别(或危险)作业申请的审批、监督、管理。 4.3 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4.3.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4.3.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3监督、检查本部门执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3.4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落实事故隐患整改。 4.3.5负责审定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 4.3.6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如实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 4.3.7负责检查、考核本部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3.8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做到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4.3.9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 的问题。 4.3.10组织员工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4.4 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4.4.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4.4.2参与制定、评审、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3协助行政部做好公司日常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安全培训教 育授课;负责复岗、调(转)岗员工、危险岗位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 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门(部门)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危险岗位员工的安全教 育培训授课;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或交底;负责对事故责 任者和相关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违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审核“部门级” 安全培训教育大纲; 4.4.4负责公司安全宣传栏内容的编制、上栏。 4.4.5协助行政部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 4.4.6辅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设备(设施) 、消防器材、防护器材、职业卫生设施、 急救器具的管理。 4.4.7不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4.8协助企业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技术部做好事故分析、统计、上报 工作。 4.4.9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评审和修订和应急预案演练。 4.4.10对各部门、各部门、各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4.4.11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公司安全检查计划;协助企业负责人组织公司综合安全检查;负责 组织相关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订防范整改措施,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检查、 监督、跟踪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每季度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安全 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并上报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且应归档管理;协助企 业负责人组织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对本单 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并立即报告街道安监办。 4.4.12负责对直接作业环节(危险作业)进行审批、重点安全监督和管理。 4.4.13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 4.4.14参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的安全审查、评估及安全监督、管理。 4.4.15参与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参与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参与职业卫生隐患 检查及治理。 4.4.16协助行政部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对劳保用品采购、使用、发放、废弃进行监督管 理。参与验收采购部购买的劳防用品。 4.4.17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安全投入计划, 对安全投入费用进行审查, 并监督安全投入的实施。 4.5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4.5.1遵守公司和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5.2检查、监督、考核岗位指标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5.3负责新进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4.5.4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班组不能整改的事故 隐患,要及时上报本部门主管和安全主任,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5.5严格劳动纪律,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检查、监督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 4.5.6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本部门主管、安全主任、安全第一责任人报 告。 4.6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4.6.1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 4.6.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遵守公司和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6.3负责新进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编制、 PPT 的制作和授课或现场实操培训;负责试卷的编制、阅卷评分、成绩登记工作。 4.6.4负责落实班前班后安全教育; 4.6.5每天对本班组所辖区域的生产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卫生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并做 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班组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本部门主管和公司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6.6负责本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4.6.7教育、检查、督促、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4.6.8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本部门主管、安全主任、安 全第一责任人。 5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5.1 学习和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5.2 遵守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5.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 班组长、部门主管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5.4 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5.5 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5.6 负责本岗位交接班和班中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整改。 6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6.1 遵守国家、省、市及地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公司安全管 理制度。 6.2 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6.3 持证上岗。 6.4 妥善保管电工工具,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6.5 现场施工用的电气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6.6 禁止带负荷拉合闸;禁止带电作业。 6.7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 砂灭火。 6.8 参加再教育培训及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 演练。 6.9 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10 及时修理、更换损坏、老化的电器设备(设施) 。 7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目的 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 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规定。 1.2 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 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 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1.3 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应 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 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机构和全体员工。 3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3.2 安全主任负责审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4程序 4.1 考核对象: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等。 4.2 考核小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4.3 考核频率: 4.3.1公司对安全主任、各部门及部门负责人每年考核一次。 4.3.2各部门对班组长每年度考核一次。 4.3.3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考核。 4.3.4每年考核一次,每年 2 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各部门、各部门主管、安全主任的安全责任履 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4.4 考核形式:对安全主任、部门、班组及其负责人的考核采用考核表(见附表)评分形式。对 员工考核采取不定期检查的形式。 4.5 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 100 分,考核得分在 85 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 60 分及 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 60 分以下为不及格。 4.6 考核要求 4.6.1各部门、各班组应确保本单位员工的行为、设备、工作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 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 的措施消除隐患;按照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整改)制度的要求发现、治理(整改)事故隐 患;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操 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4.6.2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和班组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直接 经济损失在 1 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考核分数为不及格。安全主任、 部门安全负责人、班组安全负责人、班组安全员和直接责任人均按此执行。 4.7 考核内容:安全主任、各部门、各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4.8 考核办法:根据安全主任、各部门、各班组及其负责人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安全职责 进行考核。 4.8.1奖励。 4.8.1.1 4.8.1.2 对于部门、班组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数在 85 分以上的予以 200-500 个人的奖励,个人有下列情形的予以 50-200 元的奖励。 元的奖励; 1) 热心企业安全工作,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 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火灾及其他事故发生的。 4) 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 对查明火灾等事故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在安全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4.8.2考核 4.8.2.1 4.8.2.2 (1) (2) (3) (4) (5) (6) (7) (8) 4.8.3.1 4.8.3.2 6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记录》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对于安全主任、部门、班组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数在 60 分以下的予 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辞退的处分,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不佩戴防护用品。 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修规程。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未能及时落实隐患整改的。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事故发生的。 安全主任、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考核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考核通过,交财务人员 个人的考核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各班组长报安全主任审批,交财务人员负责执行。 以扣除 200-500 的部门奖金。 因为违章违纪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4.8.3考核程序 负责执行。 5支持性文件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总则 为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特制订本 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 3引用文件 无 4职责 4.1 班前、班后会由班组或部门主管负责召开。 4.2 部门级安全会议,由部门主管负责主持召开。 4.3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主任负责主持召开。 4.4 专业性安全生产会议由各主管职能部门主管负责主持召开。 4.5 紧急会议视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或各部门主管决定主持召开。 4.6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由企业负责人主持召开。 5程序 5.1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预防措 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2 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5.2.1了解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需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和任 务。 5.2.2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 门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和文件的精神。 5.2.3表彰先进事迹,通报违章违纪、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5.3 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5.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 15 分钟开始,时间一般 5―10 分钟,地点由各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5.3.2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并在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5.3.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总经理决定,每两月至少一次,由行政部负责记录。 5.3.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部门主管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 负责记录。 5.3.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决定召开。 5.4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 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5.5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 楚。 5.6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 前对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5.7 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5.8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6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发生,减轻 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4.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主任负责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 审批。 4.2 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主任负责审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 4.3 行政部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和员工日常教育培训,负责建立、完善安 全教育培训档案。 4.4 安全主任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授课;负责复岗、换岗员工、危险岗位员工、 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授课;负责检查、监督“部门级” 、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的落实。 4.5 安全主任负责对外来人员及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育培训,负责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完善本部门 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4.7 各班组负责新员工的“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5程序 5.1 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5.1.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必须由安全生产小组监督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教育培训,经考 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1.2公司主要负责人发生改变时,行政部应及时安排人员参加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教育培 训。 5.1.3公司安全主任发生变动时,行政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 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和任命,或者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安全主任取证。 5.1.4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行政部和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由行 政部报送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办理任职手续。 5.1.5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主任具体负责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授课。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5.1.5.1 5.1.5.2 5.1.5.3 5.1.5.4 5.1.5.5国家、省、市及地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如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操作规程等) 、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消防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电气管理、设备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风险管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管理等知识。目标和指标。5.2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5.2.1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熟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方可上岗作业,且应按规定定期组织其参加复审。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行 政部不得安排其上岗作业。 5.2.3新、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行政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新的安全操作规程, 并组织有关员工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4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2.5危险岗位应经公司专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3 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公司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考 核外,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应少于 24 学时,并经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新员工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5.3.1.1 5.3.1.2 5.3.1.3 5.3.1.4 5.3.1.5 新员工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安全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8 学时。 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编制、PPT 的制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审批。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1) 国家、省、市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 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 3) 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指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 程、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等。 4) 公司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 有关事故案例等。 5.3.1.6 5.3.1.7 5.3.1.8 行政部负责组织新员工“公司”考试, “公司”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安全主任具体负 行政部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人员的签到、拍照、建档工作。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培训大纲、PPT 课件、培训签到记录、培训考 责试卷的编制、阅卷评分、成绩登记工作。试照片、成绩登记表。 5.3.2“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 5.3.2.1 5.3.2.2 5.3.2.3 5.3.2.4 5.3.2.5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分别由各部门负责组织,部门主管具体负责实施。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8 学时。 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编制、PPT 的制作。 安全主任负责审核“部门级” 安全教育培训大纲。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1) 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 2) 公司、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5.3.2.6 5.3.2.7 5.3.2.8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新员工 “部门级” 考试, “部门级” 考试采用口试或笔试形式,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部门级”教育培训人员的签到、拍照、建档工作。 部门负责人负责将本部门的“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签到记录、培训考试照片、 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试卷的编制、阅卷评分、成绩登记工作。成绩登记表、培训大纲及 PPT 课件复印后,将原件交行政部归档,复印件本部门保存。 5.3.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5.3.3.1 5.3.3.2 5.3.3.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班组负责组织,班组长具体负责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8 学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1) 岗位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 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3)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岗位事故预防、应急处理措施。 4) 事故案例等。 5.3.3.4 5.3.3.5 “班组级”教育考试以实际操作作为考核标准,班组长具体负责员工考试,考试成 各班组负责本班组的“班组级”教育培训人员的签到、拍照,班组长负责将本班组 绩报行政部,记录入档。 的“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签到记录、培训考试照片交行政部归档。 5.3.4新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 5.3.4.1 新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每一级培训考试结束,各自负责填写本级别的新 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卡,行政部依据“三级”教育卡和培训实习期间考核情况办理转正 手续,制作上岗证。 5.3.4.2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4 其它人员教育培训 5.4.1从业人员转岗、骨干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分别进行“部门”和“班组” 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5.4.2安全主任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培训。 5.4.3安全主任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进入。进 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教育培训。 5.5 日常安全教育 5.5.1公司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日活动计划,不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 5.5.2公司所有员工(除特殊情况外)都应参加安全日活动。 5.5.3应记录安全日活动形式、内容,参加的人员应在活动记录表上签名,安全日活动主要内 容包括: 5.5.3.1 5.5.3.2 知识。 5.5.3.3 5.5.3.4 5.5.3.5 5.5.3.6 5.5.3.7 5.5.3.8 5.5.3.9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组织员工进行异常情况紧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和“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录相。 进行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其它安全活动。 学习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害)活动;5.6 教育培训管理 5.6.1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制订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批 准。 5.6.2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6.2.1 5.6.2.2 5.6.2.3 5.6.2.4 5.6.2.5 外。 5.6.3行政部应收集参加培训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的意见,并会同安全主任分析评估反馈 意见,及时调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5.6.4安全主任应配合行政部不断完善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从业 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6.5员工出外培训,须填写《员工出外培训申请表》 ,并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参 加培训。参加培训后,将培训取得的效果和证书反馈行政部。 5.6.6行政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培训档案,在档案中记录培训的内容。 每次培训前,应提前三天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培训迟到或不 对须进行考试的培训项目, 由培训责任部门安排人员对培训考试考核结果进行评分。 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责任人单位应将《培训签到表》交行政部备案。 公司组织的培训由行政部记入 《员工培训登记表》 , 并将考试记录(包括考试卷)整理参与的员工由培训责任单位通知行政部按照公司有关劳动纪律进行考核。归档;各部门班组组织的培训,由部门、班组归档。新员工“部门级” 、 “班组级”培训除 5.6.7特种岗位的资格要求 5.6.7.1 定。 5.6.7.2 特殊岗位的资格要求,由用人单位联络政府主管部门或和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办班或 送外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员工可以报销培训费用。 5.6.8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 5.6.8.1 行政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培训档案应包括: 1) 岗位名称; 2) 培训日期; 3) 培训项目名称; 4) 培训考核结果。 5.6.9培训记录的保存 5.6.9.1 5.6.9.2 5.6.9.3 公司行政部负责保存公司一级培训记录;负责保存新员工“三级”培训记录。 各培训单位(行政部及其它部门、各班组)负责保存各自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归档。 各部门、班组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记录复印一份后原件交公司行政部保存。 公司对特种岗位的资格要求由各单位在《员工岗位资格和培训要求》中加以明确规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目的 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建档、监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班组的生产、服务等活动。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第 16 号令) 4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本制度。 4.2 技术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事故隐患的建档、监控工作。 4.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管辖区域内的设备、 设施、 器材、 技术、 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安全检查。 4.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治理,暂时不能治理的,要上报安 全主任,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4.5 所有员工负责本岗位的巡回检查;负责本人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 及时处理、整改;本人不能处理、整改的,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部门主管。 4.6 安全主任不定期地对公司各生产、贮存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员工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 现隐患及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5程序 5.1 安全检查内容 5.1.1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 上认真吸取教训。 5.1.2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 ,对员工的安全教 育执行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等。 5.1.3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5.1.4查生产和员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 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5.1.5查设备:仓库、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员工劳保用品穿戴、 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2 安全检查形式 5.2.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责任部门负责整改,安 全主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如实上报。 5.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每月一次,检查情况报安全主任。 5.2.3部门专项检查,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提交责任 班组整改。 5.2.4经常性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结合自己的职责,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 现问题即时指出。 5.3 隐患整改 5.3.1事故隐患原则上由隐患所在部门负责整改,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 成期限。 5.3.2在隐患整改中做到: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如该部门 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整改时,经安全主任签署意见后转交有关部门协助整改。 5.3.3事故隐患整改率,要求达到 100%。 5.4 检查考核 5.4.1对于各类事故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安全主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单》 ,强行限期整改。 5.4.2对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负责整改部门,接到安全主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按 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计划的,应按违章处理,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对造成事 故者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5.4.3对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和制定防护措施,应由事故隐患登记所在部门进行定期检查。 5.4.4事故隐患管理考核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各类安全评比考核标准相挂钩。 6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 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建档、监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班组的生产、服务等活动。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第 16 号令) 4职责 4.1 技术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本制度。 4.2 安全主任负责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事故隐患的建档、监控工作。 4.3 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管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器材、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安全检查。 4.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治理,暂时不能治理的,要上报安 全主任,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4.5 所有员工负责本岗位的巡回检查;负责本人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 及时处理、整改;本人不能处理、整改的,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部门主管。 4.6 安全主任不定期地对公司各生产、贮存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员工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 现隐患及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5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5.1 隐患排查流程图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编制安全检查表实施安全检查 政府部门的隐患排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方案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书隐患整改监督跟踪 验收隐患整改验收5.2 检查要求 5.2.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发现和查找各种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2.2安全检查的原则:领导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包括: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 检查和作业现场检查和日常检查。 5.2.3安全检查要求: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的、内容及要求,制定《安全检查表》 。 5.3 检查形式与内容 5.3.1日常检查 5.3.1.1 5.3.1.2 时间:每天班前、班中、班后 人员:各岗位员工、班组长、安全主任 5.3.1.3 5.3.1.4内容: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部门主管和设备、安全等专业技 要求: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重点部位的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 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做好记 录(如未发现问题,可以不做记录) 。 5.3.2综合检查 5.3.2.1 5.3.2.2 5.3.2.3 时间:每月一次。 人员: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安全主任及部门相关人员。 内容: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班组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生产场所、贮存场所、劳动防护、职业卫生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3.3节假日检查 5.3.3.1 5.3.3.2 5.3.3.3 时间:国家法定假日 人员:节假日公司值班领导和各部门值班领导。 内容:主要是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值班、检维修、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5.3.4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隐患或无问题/隐患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 员的签字等。 5.4 检查记录和统计 5.4.1各类《安全检查表》 、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以及必要时另外所附的“检查记录”均为安 全检查的正式记录, 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负责人须在上面签字确认, 并由组织检查单位存档。 5.5 隐患登记 5.5.1安全主任负责填写《安全事故隐患统计分析表》 ,负责分析事故隐患。 5.5.2市、区、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或监测后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由行政部印发 给隐患所在单位进行整改。 5.5.3公司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测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全主任向隐患所在单位签发《事故隐患 整改通知》 。 5.5.4各部门、班组自行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自负责整改。 5.6 确定整改方案5.6.1安全主任负责制定《事故隐患整改计划》 ,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5.6.2行政部接到市、区、街道有关部门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由企业负责人组织隐患所在单位负责人、安全主任及有关技术人员召开“隐患治理/整改研 讨会” ,讨论、决定隐患治理/整改具体事项:确定隐患治理/整改方案、落实负责人、明确 整改经费,限定隐患整改期限。 5.6.3对暂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对其进行监护。 5.6.4凡公司自身不具备整改能力,则由该部门编制专题报告,报安全主任审核、企业负责人 批准后外委整改。 5.7 整改通知 5.7.1检查组根据所发现的隐患/问题的性质、可能引起的后果等因素,由安全主任向被检查单 位签发书面《隐患整改通知》 ,指出需整改的隐患/问题、限定整改期限。 5.7.2如《隐患整改通知》涉及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则被检查单位须按安全隐患管理文件执行。 5.8 整改实施 5.8.1隐患整改涉及动火的,整改前先由整改单位向安全主任提出,并提供必要材料,安全主 任负责审批。 5.8.2整改单位必须按公司“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事先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并在整改中切实执 行安全、监护措施。 5.8.3整改后,整改单位将《隐患整改回执单》 、 《动火作业工作许可证》交行政部存档。 5.9 整改监督、跟踪、验收 5.9.1安全主任负责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跟踪、验收。 5.9.2如验收合格,则安全主任在《隐患整改回执单》上签字确认。 5.9.3如验收不合格,则由安全主任责成整改单位限期重新整改,安全主任和整改单位分别在 《隐患整改回执单》签字确认。 5.9.4如市、区、街道有关部门需要亲自验收,由行政部、整改单位负责人及安全主任陪同验 收。 5.10 整改统计 5.10.1安全主任负责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 季度 15 日前和下一年 1 月 31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 计分析表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5.10.2年终时,应计算全年的“安全隐患整改率” 。 5.10.3安全主任在统计中发现各部门或各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不到安全目标中所规定 值时,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限期隐患所在单位整改。 6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定义 4.1 外包工程:是指经公司行政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4.2 外包单位(承包商) :系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具有 相应的资质。 4.3 施工行政部门: 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 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 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行政部门。 4.4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 是外包工程合 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 安全技术要求等。 5安全职责 5.1 技术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5.2 行政部负责外包单位资质评审、 资格认定; 负责签订外包合同; 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 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5.3 安全主任负责落实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5.4 各外包单位(承包商)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做出安全承诺。 6工作程序 6.1 外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商” )安全监督管理 6.1.1进入公司的承包商应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6.1.2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 规范。 6.1.3公司对所有承包商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承包商在进入公司承揽工程前必 须经过行政部的安全资质审核。 6.1.4承包商必须与公司行政部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合同)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明 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6.1.5施工作业前,行政部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才能进公司作业。 6.1.6施工人员出入公司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 6.1.7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6.1.8承包商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等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必须 品。 6.1.9施工过程中,公司有关部门有权随时对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6.2 承包商应具备的安全资质 6.2.1承包商应具备所承建工程项目相应的(技术)资质。 6.2.2承包商应建立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在公司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2.3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施工作业的技能。 6.2.4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具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2.5施工承包商应有 2 年以上的良好安全业绩,最近 2 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6.3 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评审 6.3.1承包商申请安全资质评审时应首先填写《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申请表》,并提供下列申报 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3) 参与施工的所有管理和作业人员登记表; 4) 法人委托书; 5)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管理资格证复印件、相片一张; 6) 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管理资格证复印件; 7)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 特种机械设备登记表及其使用许可证、最近一次复审报告复印件; 9)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包括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治理、安全考核 等方面内容; 10) 承包商最近两年事故档案。 6.3.2评审程序。 1) 承包商资料经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签署本单位审查意见。 2) 行政部将资料复印件及《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报安全主任。 6.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包商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 施工作业 1) 不能提供 6.3.1 条所述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2) 最近两年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6.3.4承包商在施工期间有下列变动,必须告知公司的行政部: 1) 企业注册名称变化的; 2)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变更的; 3)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变更的;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变更的; 5) 特种机械设备变更的。 6.3.5在工程施工期间有施工作业人员变更,必须到公司行政部办理备案手续,并按规定接受 安全教育。 6.3.6承包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伤亡事故,将终止施工合同,两年内不得进入公司范围内承 揽工程。 6.3.7承包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下列情况,将被勒令限期整改: 1) 有 6.3.4 条所述的变更但没有按规定备案的; 2) 工作人员不佩戴临时出入证,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 机动车辆没有办理行驶证,没按规定路线行驶; 4) 工作人员有违章行为的; 5) 施工过程中发生未遂事件。 6.3.8承包商所属工作人员发生下列情况,公司将对承包商进行考核,并扣罚安全承诺抵押金: 1) 未按规定佩戴临时出入证的; 2) 违章作业的; 3) 违反公司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 6.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6.4.1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需办理作业票的工程项目,按照 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6.4.2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6.5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6.5.1施工过程中,行政部、安全主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6.5.2行政部指定外包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6.5.3项目所在单位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其员工。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职责 4.1 技术部负责组织制定、评审、修订、发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2 安全主任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 行政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5 各部门、各班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新员工的 “部门级” 、 “班组级”培训必须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 4.6 各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5程序 5.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 5.1.1各部门参与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1.2技术部将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报安全主任审核、企业负责人审批后, 发放至相关岗位。 5.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修订及频次 5.2.1技术部负责组织对现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安 全主任。 5.2.2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评审结果对现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技术 部将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报安全主任审核、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发放 至本部门相关岗位,并回收作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2.3在生产、设备发生改变后,根据生产需要,由相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进行评审、修订,并报安全主任审核、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5.2.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原则上 3 年进行 1 次修订,修订后,标注其修订状态, 即由 0 至 1,2,? 6要求 6.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部统一发布实施。 6.2 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悬挂或张贴在作业现场或设备的显 眼位置。 6.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纸张破损或遗失后, 部门主管应及时向行政部宴请重新打 印(或印刷)后,张贴或悬挂在原地点。 6.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6.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具有可操作性。 6.6 操作规程内容包括操作前的准备、现场操作、操作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明确对操作人员 的具体要求、操作程序及标准,明确违反规定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性。 6.7 因操作规程内容错误发生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 公司将按有关制度追究安全操作规程编 制、审核及审批人的责任。 6.8 因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将按公司有关制度追究该 员工的责任。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则按公司有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7支持性文件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贮存等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防治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4管理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 负责通报有毒、 有害作业场所职 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3 技术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职业卫生隐 患检查及治理。 4.4 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 并建立相关的健康监护 档案。 4.5 财务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4.6 网管部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 5.1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5.1.1行政部负责新建、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 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5.1.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 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行政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5.1.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 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5.1.4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 隐患,应纳入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5.2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5.2.1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若违 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5.2.2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 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疑似病例,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 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2.3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 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2.4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 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2.5行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患者,应根据职防机构提 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发现存在法定职 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行政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5.2.6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 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2.7网管部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员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 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5.2.8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行政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 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5.2.9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行政部自体 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5.2.10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 照顾女工生理特点, 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 不得安排孕期、 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 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5.3 作业场所管理 5.3.1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目前已辨识出公司生产作业现 场职业有害因素岗位有: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等。 5.3.2技术部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联系对生产作业场 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告,检测评价结 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5.3.3安全主任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存放点及其作业场 所等) ,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施应急撤 离通道,定期检查和记录。 5.3.4技术部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 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5.3.5生产岗位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 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洗衣服和擦洗作业场所。 5.3.6网管部检维修时,应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设置防护标志,安排监护人 负责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5.3.7网管部负责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防护设施完好情况的检 查。 5.3.8安全主任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进行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5.4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5.4.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行政部和当事人如实 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5.4.2行政部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 或工作的,由行政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5.4.3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 5.4.4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 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5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5.5.1安全主任负责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 施。 5.5.2行政部每年应组织全体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 5.5.3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 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5.4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 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操作。 5.5.5安全主任负责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 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重点掌握自我防 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目的 为规定本公司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2术语 危险作业: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 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2.1 危险作业范围: 1) 高空作业(高度在 2m 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 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3) 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 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 带电作业; 6) 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 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的作业; 8) 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 其它危险作业。 2.2 本公司可能涉及到的危险作业有:临时用电、动火作业、高处作业。 3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评审、修订与监督执行。 3.2 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具体执行本制度。 4危险作业审批 4.1 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危险作业单 位应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部门主管审批,特别危险作业报安全主任审批。 4.2 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 实施单位必须经安全主任同意后方可施工。 安全主 任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包括: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落实实 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4.3 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报本部门的主管审批; 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 全技术论证报请安全主任批准。 4.4 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 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5危险作业的实施 5.1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 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 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5.2 作业前, 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 有针对性地对全体 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5.3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 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4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 安全警示标志。 5.5 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 责任心强, 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 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负责现场的工作监护。 5.6 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危险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7 对违章指挥,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主任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 作业。 5.8 本公司安全主任对危险作业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与监督管理。 5.9 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复审和档案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 特种作业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督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3.2 特种作业人员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职责 3.3 技术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4 行政部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复审。 3.5 行政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4持证上岗 4.1 特种作业人员经相应的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 培训、 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2 凡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人员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正本)备查,不按规定持证上 岗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违章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事故者,行政部有权对 其证件扣留 1―12 个月并通知有关部门,禁止其从事特种作业。 4.3 公司员工因为调入特种作业岗位等需要新办《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应事先按照相关人事规 定签订《技术培训协议》 ,并由行政部向发证部门申请培训、考核。 4.4 新进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 核合格,才能上岗作业。转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部门) 、班组级安全 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位作业。 4.5 调入(异地)办证 4.5.1调入我市的特种作业人员, 须换发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 。 市外特种作业人员在我市从事特种作业,须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异地管理手续。 4.5.2异地换证凭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特种作业人 员登记卡》 、调令(复印件) 、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异地管理凭地市级以上经贸部 门签发的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内页“变更记录”栏由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 本人身份证。参加《安全技术事故教育》 、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换发或异地管理手续。 5复审 5.1 根据国家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定期进行复审。在有效日期前两个月,复审人应向 所在部门报告,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向发证部门申请复审。 5.2 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申请复审一次,仍不合格者,收缴《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 5.3 凭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 、工作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深 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学员证》 。凭《学员证》参加复审学习、考试(考 核) 。 6档案管理 6.1 技术部负责建立、保管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 《特种作业操作 证》 (副本)和《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 。档案有效期 2 年。 6.2 离职或调出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凭行政部意见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 (副本)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 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 安全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职责权限的分工。 4.2 技术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评审、修订工作,并监督执行。 4.3 技术部负责对内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4 技术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 4.5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6 各级消防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 4.6.1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 贯彻上级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 时评比; 3) 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6.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即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 处理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2)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组织落实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3)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4.7 各部门、班组兼职消防员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措施。 4.8 义务消防队接受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5工作程序 5.1 消防管理 5.1.1消防设施管理 1) 在公司内设置与生产、贮存相适应的全公司性的消防设施。 2) 内设有消火栓,配备有消防水带及水栓。 3) 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技术部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 4) 每月/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有效。 5) 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 6) 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或其下方,不得堆放杂物,以保证随时可用。 7)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干燥地点。 8) 消防器材不准随意用作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 5.1.2灭火器管理 1) 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 a) 技术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配置合格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及时进 行灌装或更换; b) 技术部负责对全公司所配置的灭火器进行统计,在《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中 做好记录,并对在用灭火器进行挂牌标识。 2) 灭火器的储存 a) 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应有保护装置,应标识清楚,便于取用; b) 备用的灭火器储存于专门的地点,须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检查灭火器压 力,若指针在红线区,应作重新灌装或更换处理。 3) 灭火器的使用 a) 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灭火器的,应按正确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过程中注意 个人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 b) 灭火器使用完毕之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检查使用后的灭火器,若压力表指 针在蓝线区以上,则送回原存放点;若指针在红线区,则送技术部作灌装或更换处理。 4) 灭火器的报废 a) 经安全主任确认无法进行灌装的灭火器由技术部及时作更换处理; b) 灭火器的报废送专业部门处理。 5.1.3检查巡逻 1) 每月、每季安全主任组织有关部门(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对制度、设备、环境 条件、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筑防火与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 现问题立即解决。 2) 技术部每天安排人员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各岗位交接班时应交消防安全,接班后应检查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状况,有问题迅 速处理。 5.1.4宣传教育工作 1) 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防火知识技能教育和培训。 2) 消防安全知识考核成绩,应作为转正、定级依据。 3) 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训练, 安全主任协助技术部对全体员工每年举行一次安全 消防技术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4) 新员工上岗前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应包括消防方面的内容。 5) 设立宣传板报,使员工达到“三懂” 、 “三会” 。 5.1.5火警、火灾事故管理 1) 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 119) 。 2) 不得误报、谎报火警。任何部门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3)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全公司员工要全力以赴,听从指挥,奋勇扑救。 4) 火灾扑救后,技术部应立即划出警戒区域,设置纠察,保护好现场。 5)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均由技术部负责保护现场。 6)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安全主任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设备、生产、 管理等方面调查事故原因。 7) 全公司员工都有向调查人员提供火灾情况的义务,不得拒绝、阻挠、刁难,或者有意 隐匿实情,提供假情况。 8) 找出根本原因后,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责任,制订防范措施,落实整改项 目。 9) 由技术部负责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呈报上级机关。 10) 对全公司员工要进行事故教训教育,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2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管理 5.2.1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报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5.2.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 作。 5.2.3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使用中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5.2.4搭建临时工棚和建筑,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5.3 奖惩管理 5.3.1公司消防责任人每年应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评出消防工作先进部门和个人, 惩罚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5.3.2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部门、班组等单位,应给予表彰奖励: 1) 消防措施落实,宣传普及教育,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保护完整好用,无 火灾事故的。 2) 及时组织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的。 3) 对公司消防工作提出各种有效建议和技术革新的。 4) 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成绩的。 5.3.3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的。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无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的。 3)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 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较大贡献的。 6) 对公司消防工作提出各种有效建议和技术革新的。 7) 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的。 5.3.4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应从严处罚。 1)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2) 在明令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或场所内吸烟、用火的。 3) 禁烟内动火不办理《动火证》 。 4) 违反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经提出后仍不改正的。 5) 对消防员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6) 损毁消防设施器材工具,尚未造成较大损失的。 7) 擅自将消防器材工具挪作它用的。 8) 发生火灾事故不报警或阻拦报警,谎报火警的。 9) 纵容、强迫他人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的。 10) 11) 12) 13) 14) 在火灾现场扰乱秩序,妨碍灭火救灾工作进行,不听劝阻的。 在灭火救灾的紧急情况下,需调用交通、水、电及其它有关力量,拒不执行的。 拒绝和阻碍消防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 无理拒绝、阻挠、刁难火灾原因调查、事故处理或者有意隐匿实情,提供假情况的。 破坏火灾现场的。6相关支持性文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3工作制度 3.1 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3.2 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 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 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3 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3.4 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1) 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2) 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3) 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3.5 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 开机送电前, 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 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3.6 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1) 每天下班前,部门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2) 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3.7 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 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3.8 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3.9 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 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电气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4.1 检修场所用电, 必须有计划设置电源点(配电箱), 不得任意拆用公司内原来的电气设备的电 源。如必须拆用,应经公司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由电工拆接,才能使用。检修用的临时配 电箱,应坚固、严密,有防水、防雨设施。箱门上涂有红色“电”符号和文字的警告标志。 要有专人负责,并加锁。 4.2 检修场所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开关(除检修用电和照明外),必须挂“停车检修,严禁合闸”标 志。 4.3 临时电源线的架接,或接用电焊机、水泵、电机、临时照明等一切临时电源,必须填写临时 用电作业票,经检修现场负责人和电气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由电工进行架接。 1) 在易燃易爆岗位进行检修时,装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开关,应符合防爆规定。 2) 临时电线的绝缘必须良好,架设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需架空,在室内离地 不应低于 2.5m,室外不低于 3.5m,横过马路时不低于 5m。送电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合 格后方可送电。 3) 临时电器设备和电源线,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4.4 各种电气安全用具(护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应有专人保管,放在指定地点,防止受潮 或受酸碱腐蚀。 4.5 电焊机、水泵等电动机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 BC3787 的 要求,合理选用。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工具。如使用 I 类工具,必须与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 离变压器同时使用。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在金属容 器和管道内作业,必须使用Ⅲ类工具。各类工具在使用前都要认真检查。 4.6 室外临时安装的机电设备及电源开关,均应设有防雨设施和照明。 4.7 电气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检修人员(或单 位)负责检修。 4.8 检修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4.9 不准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检修,必须办理带电作业证、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检修 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在有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4.10 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机电设备检修时,除按 7 条办理外,还需办理停电联系手续。切 断电源后,并在开关把手上悬挂“停车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5注意事项 5.1 部门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5.2 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 如发生此类事件, 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 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3 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5.4 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 损或短路等故障。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公司设备、设施管理,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保护员工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 3引用文件(无) 4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评审、修订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各部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5程序内容 5.1 各部门在使用设备及工/模/具时必须依照该设备的操作说明及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 5.2 公司所有设备分为每日一级保养和定期p预防二级保养两种。 5.3 一级保养:每日由网管部的各班(组)长督导执行,按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中每日 点检项目,各作业员对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清洁p润滑p锁紧p功能检查等,并将实施检 查结果填入《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上。一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1) 检查设备外观、部件是否正常、完好。 2) 运转和滑动部分是否异常。 3) 运转和滑动部分润滑是否足够。 4) 运转和滑动部分温度是否正常。 5) 紧固部件是否松动。 6) 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完好。 7) 有无震动p异声、冒烟等异常现象。 8) 密封是否良好,有无泄漏现象。 9) 控制开关p仪表是否正常。 10) 管线、电气线路、接地保护是否连接正确。 5.4 二级保养:由网管部主管督导执行,依照《设备保养及维护记录表》上的项目,对所有机械 设备及夹具进行周期性检查p润滑p调整和修理,以保证机器正常运行。并将保养p检查情 况记录于《设备保养及维护记录表》上。二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1) 传动系统:皮带、联轴节、传动轴等传动部件是否正常。 2) 油类系统:油位、油质是否正常。 3) 电器线路:电气线路、接地保护连接是否正确。 4) 仪表、显示系统:仪表、显示指示等是否正常。 5) 气动系统:气动阀门是否正常,空气过滤是否正常。 5.5 作业员工在每日保养检查过程中发现机器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填写《机械设备维修申请 单》 ,经班(组)长签字后交给部门主管处理。如部门无法进行维修时应通知行政部维修,行 政部无法维修时申请送外维修。 5.6 行政部接到《机械设备外修申请单》后应及时联系维修部门或外修单位,并将联系情况及时 反馈给相关部门。 5.7 必须在维修的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8 《设备日常保养记录》应妥善保存于网管部。 《机械设备外修申请单》应妥善保存于行政部。 6相关文件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管理里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公司员 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在公司区域内 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职责 5.1 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评审、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确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警界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1) 2) 3) 4) 5) 负责本部门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协助事故调查小组对本单位的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负责向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行政部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的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事故分类和分级 6.1 事故分类 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 的事故。 2) 3) 4) 5) 6) 7)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 设备事故:由于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料、 交通事故:车辆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障造成车辆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的事故。 (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串料的事故。 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 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 2) 3) 4)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 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下同) ,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损失的事故。 7事故报告 7.1 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并逐级如实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整个报告过程不得超过 1 小时。 其中:轻伤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工公司总经理。重伤事故、死 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企业安全负责人, 再由企业安全负责人向街道安监办报告。紧急状态下也可直接拨打 110、120、119 等救援电 话。 7.2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下列内容: 1) 2) 3) 4) 5) 6)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损失; 8事故调查 8.1 行政部负责对各类、各级事故的调查、处理的监督。 8.2 事故的调查、处理: 1) 2) 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行政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协助事故调查小组调查、 设备事故由事故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当发生设备损坏导致停产事故,以行政部为主调 处理。 查,相关部门配合,按设备事故处理。当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时,行政部及相关部门配 合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 3) 4) 5) 6) 7) 8) 1) 2) 3) 1) 2) 3) 4) 5) 6) 发生的生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交通事故由地方公安交通部门调查、处理,行政部协助调查、处理,发生事故单位在事 委托工程外方发生的事故,由外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行政部配合调查工作。 发生本制度第 6.2 条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国家、省级、 伤亡事故,行政部协助直属街道安监办、区安监局等政府部门调查事故。 轻伤事故,由公司行政部组织事故调查。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故处理结案后必须报行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记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