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宁波市镇海公积金查询这俩个月不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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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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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宁波镇海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的方法如下:职工通过电话12329,根据语音提示,可随时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宁波镇海个人账户
①电话查询:职工通过电话12329,根据语音提示,可随时查询本人的缴存情况;缴存单位和职工群众如需咨询镇海区的住房缴存、支取、等业务方面的问题,请致电12329热线咨询,拨打12329后按提示音拨3键转入镇海分中心。目前热线电话为人工服务,来电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冬令、夏令略有调整)。
②网上查询:登录镇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http://gjj./)
③业务厅查询:职工凭本人身份证件在查询机上查询。
④业务窗口查询: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查询。
⑤通过对帐单获知。公积金中心于每年6月30日结息后,生成各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年度对账单,由单位经办人到业务窗口拷盘或领取发放。职工对对帐单有疑问的,可到公积金中心查询。
宁波镇海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内容解释
自公积金网上查询开通以来,大大方便了职工查询个账情况。查询结果显示的项目有好几个,到底有哪些含义、说法呢?下表是某职工的查询结果:
(1)个人帐号,是指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账户的号码,单位和个人缴存的款项,全部存入该职工的个人账户中。
个人帐号由2部分组成,前6位是单位帐号,单位在开户登记时由公积金中心编号;后7位是该单位职工的顺序号,以后新增职工依次编号。有的职工,可能在不同的单位、或者在同一个单位有多个帐号,一般在职工调动时产生,如最初从A单位调出,个人账户封存、后来又调入A单位,未启封原帐号,又新开了一个帐号。这时可以合并帐号,将多个账户内的余额划转到合并后的帐户内。
(2)缴存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情况,由单位调整申报、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自当年7月执行到次年6月。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3)缴存状态。分为正常和封存等。转移出区外、销户的,不予反映。
(4)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规定的缴存比例为8%-12%。个别亏损单位或未实行货币化分房的单位,经批准后可以降低比例(但不低于5%)或提高比例。单位和职工分别计算,同时缴存。
此外,实施货币化分房政策的单位,对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而言,单位还应为其缴存不超过12%的公积金补贴,没有一次性住房补贴等。而日前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公积金补贴,可能还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含住房工龄补贴),具体按区房委会文件执行。一般的,缴存职工肯定有住房公积金这1项,其他2项至多有1项。
(5)余额。每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见角、分进元。余额中包括缴存本金和历年结息。当年结息按活期计,尚未计入余额。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
公积金的结息按国家规定执行,一般的,当年缴存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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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旅程变更保障/旅行延误:若由于恶劣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每延误5小时,可获赔偿300元。
责任保障/个人随身财产: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随身财产被盗窃或抢劫,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遗失,意外损坏,可获赔偿。(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最高赔偿额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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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014年宁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调整。 工资基数包括加班工资 根据有关通知,从今年7月1日到明年6月30日,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以职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至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经市房委办批准,可在12%缴存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8%
宁波住房公积金及提取程序: 提取条件 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购买房改房的提取 (一)购买房改房未交房款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宁波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复印件。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公有住房出售审批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余额,并以购房款为限。 (二)购买房改房已交房款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及复印件。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复印件。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开具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购房款为限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贷款额度应根据借款人的“可贷额度”,在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由管理中心依借款人的贷款条件确定。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 可贷额度 = 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缴存基数之和×贷款系数× 12 个月×贷款 ( 计算 ) 期限。 公式中贷款系数为 40% 。在最高贷款额度以内,购买商品房不高于总房款的 70% ,购买二手房或购房取得房产证一年内不高于总房款的 60%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高于评估价的 40%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3、首付款:首套房商品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二手房或国有划拔土地性质的房屋不低于购房总款的40%;第二套房统一不低于购房总款的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购买经济适用房首付不低于购房总款的20%。 4、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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