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学校户口怎么办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的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_百度知道各镇(街、场)计生办:&
  现将《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卫政〔2015〕2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转发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改革生育服务证
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局:
  现将《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政法〔2015〕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改革
生育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闵卫政法〔2015〕53号
各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经研究,现将《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日
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
  生育服务证制度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30多年来,这项制度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障群众计划生育权利、维护正常生育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的变化,原有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办法与当前工作形势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为适应形势变化要求,现就我省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建立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机制,推进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推动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从重管理到重服务的职能转变。
  (二)原则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将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文明执法。
  ──坚持便民利民。尊重群众的计划生育主体地位,简化程序,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坚持统筹协调。发挥卫生计生资源整合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形成推进改革合力。
  ──坚持积极推进。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力争日起全面实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二、生育服务证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不再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更不得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群众登记后,由登记方负责在30天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通报夫妻双方户籍地。对于夫妻双方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可在登记后当场发证。在群众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基层工作人员要将计划生育、妇幼健康服务项目、计划生育有关奖励扶助政策、禁止“两非”等法律法规告知群众,并提供科学备孕、孕前优生、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母乳喂养、儿童保健为重点内容的科普知识咨询服务。
 &&(二)规范再生育审批办理。对于再生育审批,精简和规范程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1.精简证明材料。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可向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能够通过内部工作网络获取的信息,依托基层工作网络由系统内部流转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可以委托乡镇(街道)办理再生育许可,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行制定,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2.明确办理责任。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的,可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首先收到当事人申请的乡(镇、街道),必须接待、受理,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另一方户籍地卫生计生部门。夫妻一方户籍在外省的,经外省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或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可在我省办理生育服务证。
  3.实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附件3罗列的情形不适用承诺制)。对于以虚假承诺进行一孩登记或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
  三、优化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县、乡级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立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完善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办事公开、服务承诺、同岗替代、责任追究等制度,在网站、办事场所公开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目录、申请表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制定并公布审批流程图和办理指南,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二)落实首问责任。属于受理范围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不属于当地受理的,应明确告知群众受理地点。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
  (三)缩短办证时间。再生育审批时限缩短为十五个工作日。领证人员名单应在夫妻再生育申请乡镇(街道)的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创新办证形式。逐步创造条件,试行网上申请办证及预约办证,加快实现生育服务证电子化,逐步取消纸质生育服务证。跨地区、跨部门需提供婚育情况证明的,逐步通过人口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予以解决。
 (五)推行委托办证。对申请材料齐全、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可以查证但申请人又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代办。委托人要出具书面委托书,由村(居)计划生育管理员或近亲属代办生育服务证。办理完毕无法亲自领证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可主动送证上门。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科)室各负其责。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职责职能,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改革措施,明确时间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宣传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让群众了解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要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加强工作协同。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的交换机制。实现已婚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子女等主要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四)改进服务管理。积极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健全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严肃查处违法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依托基层工作网络,通过入户采集、办事采集、服务采集等方式,加强信息采集,动态掌握群众婚、孕、育等信息。加强人口变动情况监测,及时更新全员人口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确保信息安全。
(五)加强检查监督。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将生育服务登记、再生育办证工作情况,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要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做好生育服务证登记办理的咨询服务。对在办证工作中不依法行政、推诿拖延、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1.福建省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2.福建省申请再生育审批承诺书
 &3.福建省办理再生育申请和审批不适用承诺
      的十四六种情形
福建省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1.夫妻双方均属于初育的;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
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信用档案。
4.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5.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男方基本情况
女方基本情况
婚育证明号
生育子女状况
是否合法领养
生育子女状况
是否合法领养
  &省  &市  &县(区) &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省  &市  &县(区) &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门牌号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村)社区  门牌号
 本人保证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属实,并且了解《登记须知》的有关内容。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丈夫(签名、指纹)&      妻子(签名、指纹)&                     &
代办人(签名、指纹)   &代办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本表原件由乡镇(街道)归档管理,保存期10
福建省申请再生育审批承诺书
以上表格内容情况完全真实,愿意接受各方监督。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取得的再生育服务证自动失效,并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按高限征收,失信行为纳入福建省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失信人员名单。
承诺人男方(签名、手印):
&女方(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福建省办理再生育申请和审批不适用承诺的
十四种情形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申请再生育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闽卫家庭[〔2014]〕32号中的“视为独生子女”申请的,一是父母生育的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发生子女死亡所在医疗机构、注销户籍的派出所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材料。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二是收养的以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界限,在此之前收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养证明;在此之后收养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2.根据《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后怀孕”申请的,需提供:①收养证;②县级以上医疗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不孕证明。
3.根据《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两个子女中有一个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申请的,需提供设区的市及以上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书面鉴定结论。
4.根据《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夫妻一方因工致残伤残等级为四至一级”申请的,需提供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生效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根据《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或者因公致残伤残等级为五至一级”申请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致残伤残等级证明。
6.根据《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夫妻双方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六年”申请的,必须提供户籍管理部门证明。
7.根据《条例》第九条第二款“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的”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生育两个子女”申请的,需提供一方(或双方)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8.根据《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一方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生育两个子女”申请的,需提供丧偶方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9.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且已丧失生育能力”申请的,需提供:①男方兄弟婚后不育且有县级以上医疗和计生服务机构鉴定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明;②禁止生育的,提供已施行绝育手术的证明;③法律规定不宜结婚的,提供相应证明;④男方兄弟共同保证不生育、不收养的协议书。
10.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申请的,需提供:①男方户口迁往并且事实常住女方家落户证明;②赡养女方父母的协议书或公证书。
11.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夫妻双方均为渔民”申请的,需提供:①双方户籍管理部门证明;②乡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双方从事渔业生产的证明。
12.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夫妻一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现仍然继续在井下采掘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申请的,需提供从事井下采掘一方所在单位的工种和从事劳动时间的证明。
13.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申请的,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或侨务部门)的证明。
14.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的,需提供:①汉族一方户口迁往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并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的证明;②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已生育子女民族成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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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大城小事》&是翔安最大、最具影响力的自媒体平台,99%的翔安人都在关注它!厦漂人士最看重的两样东西第一是房子,第二就是厦门的户口,那么问题来了,厦门户口有哪些好处??从住房方面来说厦门保障性住房只针对厦门户籍并且符合条件的人士,类似水晶湖郡盘的滨水小区学区房,在2014年的保障性住房统一售价为一平方3000元,也就是学区房两房,才20万元,20万在岛内商品房你估计就买一厕所,而保障性租赁房呢,类似前埔岭兜小区这样三房一厅90平的租金,最低为200多元,厦门户籍的威力可见一斑。从教育方面来说1.厦门就学不用缴交借读费;可以进入公办小学初中派位不必被派到专门的外来人员中学高中名校成绩好的话免交4万元借读费报考大学的话,厦门各大学校面向厦门招收学生(比面向全省低20-50分)等等。&从社会保障来说厦门户口可以享受低保、社会保险、学生医疗保险、学生E通卡打折、享受厦门的一些优惠待遇、办理旅游年卡,这些算下来,一年可以省好几万元,而非本市户口则没有此类优惠从医疗方面来说厦门户口可以享受低保、社会保险、学生医疗保险、学生E通卡打折、享受厦门的一些优惠待遇、办理旅游年卡,这些算下来,一年可以省好几万元,而非本市户口则没有此类优惠&这样算下来一张厦门户口要价值280万元!这么看来,厦门户口的价值果然很大再看看最新的好消息今年12月1日起,福建不再发放暂住证明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居住证《福建省施行〈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近日发布该办法将于日起施行再见了,暂住证但是厦门的居住证什么时候可以办?怎么办、到哪里办?有哪些福利可以享受?▼▼▼三类人群可申领居住证(一)合法稳定就业人群: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有合法稳定住所人群: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三)连续就读人群: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住证。不过,需要明确的是,申领居住证前还有一个“时间前提”,即申请人需要在居住地办理暂住登记,而且登记需满半年。当然,又有人要问了,居住证的办理程序以及所需的材料会不会很复杂?如何办理?去哪办?居住证的办理是不是像身份证一样,直接到派出所去办理呢?答案是可以的,而且还会更方便一些。因为符合条件者可直接向街道办、乡(镇)政府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居住证。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所以如果不是特别的原因,最好别忘了到期签注。居住证有哪些好处总之一句话,就是准市民待遇。落户厦门更容易了!有了居住证,并且在符合发放地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之后,我们就可以考虑落户的事了......不过在居住证还没正式申办之前暂住证暂不要弃用!xadcxs∣《翔安大城小事》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爆料/投稿/咨询/合作联系小编微信:AP6080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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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护照办理流程_地点_咨询电话_费用_所需资料
厦门市翔安区护照办理流程_地点_咨询电话_费用_所需资料
厦门翔安区护照办理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新莲路266号(厦门市翔安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厦门翔安区办护照要多久
15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
厦门翔安区办护照要多少钱
厦门翔安区办护照需要什么证件
户口薄原件+身份证+照片(必须本人到场办理)
厦门翔安区护照办理及进度查询咨询电话
厦门市翔安区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的材料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符合证件制作标准近期免冠照片两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厦门市翔安区出入境办理点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休息):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厦门市翔安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地图
公民因私出国介绍
(一)什么是公民因私出国?
公民因私出国,是指公民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含自费留学和公派留学)、定居、就业(含个人应聘就业、劳务、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出国就业)以及从事商务、文化交流等非公务活动。
(二)公民申请因私出国应履行哪些手续?
1、准确、完整填写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2、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在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城市,除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仍需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外,其他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按需申领护照,不需要提交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申请人申办因私护照,需提交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三)公民申请因私出国,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在为申请人出国签署意见时有哪些具体要求?
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申请人出国签署意见。&单位意见&应直接填写在申请人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情况需要也可单独开具。&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14周岁儿童,提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出国的证明,免交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四)公民申请办理因私护照需提交的相片标准
相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
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其它颜色不可。
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可。
相片人像规格要求:
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五)公民办理因私护照需要多长时间?
公民只要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且依法履行了申请手续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出国申请予以审批并签发护照。对符合出国条件,但申请手续不齐备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补充有关证明材料,以免影响护照的办理。
(六)换发、补发护照有哪些规定?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4、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5、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七)护照遗失或被盗后,如何办理补发?
1、居民在出境前遗失或被盗护照的,需提交护照遗失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及本人有关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护照。
2、居民在国外遗失护照的,应当向所在国的警察等有关部门挂失并在当地登报声明后,向我国驻外使馆(或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构)申请补发护照。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后护照遗失或被盗的,提交以上所述的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以及本人定居国外的证明、暂住证明,向暂住地县、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八)哪些情况下公民出国可申请紧急办理?
对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办结,且不加收额外费用。&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1、出国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属紧急的其它情形。
(九)护照的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是每本200元人民币;遗失护照补发的,每本200元人民币,备注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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