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家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用不用重新办理 不换可以用之前的吗 公司是做实体项目众筹的总部在北京石家庄是分公司

当前位置:
一人有限公司,坑 草根投资开公司必须注意的8个隐蔽陷阱,坑坑让你栽跟头
一人有限公司,坑 草根投资开公司必须注意的8个隐蔽陷阱,坑坑让你栽跟头
一人有限公司,坑(共9篇)草根投资开公司必须注意的8个隐蔽陷阱,坑坑让你栽跟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纵然不好的地方有很多,但社会上升的通道还没有完全关闭。真正有才的人很难被埋没了,即使是草根也好、屌丝也好,只要把握了一个机会,香车、美女、比基尼通通不是梦。 很多大佬、大咖也大多是草根慢慢起步,从刚开始一个人以下是创业项目网为大家整理的《一人有限公司,坑 草根投资开公司必须注意的8个隐蔽陷阱,坑坑让你栽跟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投资盈利频道与你分享!
草根投资开公司必须注意的8个隐蔽陷阱,坑坑让你栽跟头一人有限公司,坑 第一篇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纵然不好的地方有很多,但社会上升的通道还没有完全关闭。真正有才的人很难被埋没了,即使是草根也好、屌丝也好,只要把握了一个机会,香车、美女、比基尼通通不是梦。
  很多大佬、大咖也大多是草根慢慢起步,从刚开始一个人默默的摸索,到成立工作室,项目可以放大了开始开公司,都是一步一个坑踩过来的。
  咱们草根本来就用户不疼、投资人不爱。
  为什么用户不疼,用户知道那蛋疼的产品、过度的营销是你做的,别说疼你都想打你。
  为什么说草根投资人不爱,资本最理性,嫌贫爱富,首先说的就是投资人、其次才是丈母娘。
  弟兄们辛辛苦苦成立公司了以为开始一路坦途了,谁知道还有更多的坑在后面。
  就拿开公司来说就会涉及很多坑,这些坑或大或小、或深或浅,虽然有的坑掉进去不至于摔死,但是万一掉进一个粪坑也他妈难受啊。
  作为一个从身无分文到成功把公司做到一无所有的老鸟,老金和你一起来盘点一下草根开公司最容易栽跟头的8个隐蔽大坑。
  这草根投资开公司的8个隐蔽陷阱里面,其中有3个陷阱踩了很可能会把公司拱手相送,有2个陷阱一旦进去,别说公司倒闭、甚至可能被关进监狱。更可怕的是有5个以上的陷阱会被95%的者忽略掉。
  下面用坑深指数和隐蔽指数来衡量,坑深指数说的是掉坑之后的危害性,隐蔽指数说的是否容易被忽略。
  &坑一:注册资本坑&
  当你看到注册资本一个亿甚至更多的公司,会不会觉得这个公司很牛逼、很有实力?
  从14年实施了新公司法,注册公司门槛大大降低。以前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实缴,公司注册资金是多少,就要缴多少资金到公司账户里面去验资。
  现在改成了认缴制,注册资金缴纳1元就可以成立公司了。所以很多人想把公司的注册资金注册的高一点,这样会显得非常牛逼。于是就有一些者直接把公司注册资本注册为几千万、一个亿。确实,乍一看显得非常牛逼,但这么做风险很大。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股东的出资额来承担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一个亿,公司的股东也就是要承担一个亿的责任。万一有一天,公司里面出现亏损、或因为侵权、违法需要承担巨额赔偿导致资不抵债,想直接申请公司破产?
  公司股东就必须补齐注册资本金,注册资金一个亿,本来实缴一块,那么好,先把剩下的九千九百万补齐。
  所以公司注册资本并不是越高越好,如果看到一个公司注册资本非常高,基本上是以下三种情况:
  1.忽悠用户,以互联网金融公司比较多
  2.老板自己也不太懂,被自己给忽悠了
  3.特殊行业确实需要一些注册资金的门槛
  金评:这个坑是很多创业者刚开始注册公司很少会考虑到的,一般没事,万一有事就是大事。
  解决办法:根据实际需求设计注册资金多少。
  坑二:一人公司坑&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可以百度查一下,网上资料一大把,实际应用中区别就是大一点的公司、要往上市方向走的公司选择股份制公司,对于我们创业者来说,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合适的。
  有限责任公司里面有一种形式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是个人独资公司很可能会选择一人有限公司,但是一人有限公司有一个非常大的隐患。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在申请破产时,应该证明个人财产的独立性、把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进行有效区分,如果不能区分,个人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个人的公司很容易把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搞混淆,管理不当很难进行有效区分。而无限连带责任就是,如果公司有责任[创业网:  一人有限公司好处没有,但风险巨大。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出现这种情况,股东直接以出资额申请破产即可。
  金评:和注册资本坑一样,也是有巨大风险隐患。
  解决办法:让亲友代持做联合股东。
  &坑三:公司法人坑&
  如图,为什么马云、马化腾、李彦宏、任正非不做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在法律意义上就是一个人,叫做法人,我们平时说的法人坑实际上说的是法人代表。
  因为作为老板和股东来说,权益和权利的分配是按股份比例来分配,所以法人代表这个名头起到的作用更多的是一个名分,如果看淡一点甚至只是一个虚名的名分。
  可以说公司实际控制人做法定代表人并没有实际上的好处,但是坏处却很严重。
  一旦公司出现法律问题,第一个被捕的就是法人代表,而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做法人代表可以灵活很多。你可能说了,老金你是不是有点阴暗,怎么老想着破产、出事,就不能想点好的吗,我们遵纪守法不会有这些事情的。
  因为之前老金做金融,所以对风险控制就特别的敏感。做企业其实也是一件法律风险很高的事情,中国针对企业的法律太多太多了,说不定就在无形中触犯了某条法律,侵权、违规、财税问题、劳工问题、集资问题等等;
  还有做互联网行业比较超前,有可能出现一些灰色和无人监管的行业,本来做着没事,万一哪天抽风就约你喝茶,谁敢保证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到自己身上。
  比如之前某P2P公司因为资金问题,被人举报非法集资,公司法人兼实际控制人直接被抓进去了,直接导致信用危机和挤兑,树倒猢狲散一下子一蹶不振了。
  虽然后来证明没有问题被释放,但是带来的恶性影响会很严重。如果不做公司法人,至少留下可以斡旋活动腾挪的空间和时间。
  好处很少,坏处很多,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实际控制人不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金评:99%的创业者都意识不到这个潜在到几乎隐形的风险。
  解决办法:找亲友、高管或者员工来做公司法人代表,就像这样
  坑四:域名坑&
  做互联网,我相信大部分做互联网的都踩过域名的坑。域名的坑我认为有两种,一种是喜欢把域名注册一个高端洋气一些,比如把品牌翻译成英文注册成域名,感觉比较高大上,结果因为用户不方便记忆或者输入,导致访问量减少,或者误访问到一些其他站点,导致用户流失。
  就像这种域名
  解决办法:微信上做项目,不需要输入域名,就无关紧要;如果还需要从浏览器作为网站登录的地址尽量按照中国人输入习惯。国人习惯性的输入和记忆方式,优先选择数字、拼音以及和品牌名相近的域名,原则是短、好记、和品牌有联系。
  第二种是,忽然脑瓜里灵光一闪这个域名不错,注册下来,以后肯定值钱,然后把各种后缀注册一通,然后一年当中灵光会闪个N多次,域名库里囤了大量域名。然后到第二年续费就开始犯愁了,最后很多域名就给扔了。
  金评:相对来说,风险小了很多,也就是交一点学费。
  解决办法:特意咨询了玩域名的专业人士,一般性域名也就com和cn值钱,除非前缀非常强势可以配些其他的后缀来用。玩域名还是找些域名老司机多学习,比自己摸索交的学费便宜。
  &坑五:截流坑&
  一个项目、品牌早期没什么问题,当有一定影响力之后很可能会被截流,尤其是一些强势的IP和品牌。什么是截流?截流就是,我们都来开超市,有人在旁边开了一个超市入口。
  相信很多老鸟草根玩过截流,也可能别截过,但至少见过截流的案例。截流的地方包括域名、百度、淘宝、视频网站、微信公众号搜索入口、QQ群等。
  这几年英雄联盟很火,英雄联盟一线解说的视频曾经就被搬运后再上传到视频网站,都能截到几十万的点击量。有法外狂徒就在搬运的视频里面加上了广告:解说担保50元=100QB,据说骗了几十万,对解说和解说的粉丝都造成了巨大伤害。
  网红和网红的淘宝店也是被截流的对象,小智零食店、代练店,PAPI酱的店都曾被人截的不知道哪一个是真的。
  老金做金融的时候,一些新的金融产品和交易场所出来的时候,趁他们官网还没有优化好之前,也曾提前优化百度的入口,截过别人流量,感觉很爽。
  金评:截流很爽,被截流的话主要会造成一些潜在的损失。
  解决办法:自己截自己的流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与投资利弊分析一人有限公司,坑 第二篇
  我国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公司法》修订后出现的一个新的公司制度,可以说是一个舶来品。但是人们对这个舶来品却知之甚少。只有对两个制度进行对比之后人们才能清晰的辨别这两个制度,并选择适合自己的制度设立企业。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都是由一个投资主体设立的企业组织形式,在形式上有近似之处。但是仔细比较两种企业组织形式,可以发现两者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都有很大差别,以致实际投资的效果也会有很大不同。投资者应如何选择此两种投资形式?通过分析两者在法律上的区别,明确其权利义务,比较两者利弊,投资者对两种形式的投资选择会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  
图为合肥首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人黄先生领到了营业执照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尽管两者都是一个投资主体设立的组织形式,但是其最显著的区别就是法人资格的有无,进而影响到其责任的承担方式的差异。一人有限公司本质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因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尽管可以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但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其责任承担还是归于投资者。除了这个最显而易见的区别,下面从不同方面来比较两者的差异,进而比较两者在法律上的投资利弊。&
  1.设立主体&
  我国《公司法》58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59条第二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主体的范围比个人独资企业更为广泛。&
  2.出资要求&
  《公司法》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且依公司法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另外,在出资类型方面,一人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公司法》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而个人独资企业因不以企业财产承担责任,因而对于投资者出资法律并没有强行规定,比较宽松。&
  3.财务会计要求&
  《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公司必须建立完备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制定年度财务报表以供检查。因此对财务方面的人员要求也就比较严格。而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但是并没有要求其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对于财务会计要求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严格程度要低于一人有限公司。&
  4.税收负担&
  从投资者的角度而言,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其需要缴纳的税收主要有两种,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一人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为25%。而对于公司利润分配给股东的部分,投资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
  而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明确排除了向其征收企业所得税。投资者比照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即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第4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
  比较两者可以看出,对于投资者个人而言,总体上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负担比一人有限公司轻。&
  5.设立程序&
  公司的设立都首先要由公司创办人协商订立公司章程,且有必要的记载事项,确定股东,缴纳出资,确立机关,依法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而个人独资企业只需满足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从程序上看没有设立公司的门槛高,这同国家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相当的关联。&
  6.法律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的规定,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公司法法律责任一章规定得比较详细。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章虽然也规定了各种责任,但比较两者可以很明显看出,公司法对于企业违法的处罚力度明显高于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这也间接反映出国家对于两种不同企业组织形式态度有较大的差异。对于公司是着眼于管制,以避免风险。对于个人独资企业,一方面处罚较轻,另一方面,在其他政策优惠上给予鼓励。&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利弊分析&
  一人有限公司制度在我国尚属于新兴的公司制度,国家对于其态度还是比较保守谨慎的,因而在法律规制方面比较严格。相比而言,个人独资企业在我国产生已久,制度可说发展较成熟,国家对此的态度也是持鼓励和扶持。但是,一人公司作为更先进的一种商业制度,更符合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在此背景之下,对投资者而言,目前两种形式的利弊需要从各方面加以权衡。&
  1.设立门槛与自由度&
  从前文设立程序的比较来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相较于一人公司显然简便得多,后者涉及订立章程、出资、验资等程序。从经济生活要求高效快捷的角度出发,个人独资企业显然更符合投资者的需求。从设立的实质要求来看,个人独资企业的要求比起一人公司对于出资人出资要求等规定也低得多。因此,就设立门槛而言,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更大的优势,更有利于吸引投资者。&
  2.企业运营成本&
  根据上文分析,投资者设立一人公司的税收负担明显高于个人独资企业。除了税收这个最重要的成本,一人公司的隐形成本也高于个人独资企业,例如,公司法要求投资者出资后进行验资,公司需要设立会计账簿,并且每年需要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核查。这些均需要花费投资者的时间与精力。基于不同法律的要求及国家的管制程度的差异,一人公司的成本高于个人独资企业是必然的结果。&
  3.投资者的自由度&
  一人公司本质上还是属于有限公司,而我国对于公司这种商业组织形式的管制目前而言还是比较严格的,尽管有逐步放松的趋势。并且,由于公司制度本身的特殊性质,一人公司同样需要符合公司法对于公司的强行性的要求,例如股东作出重大事项决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需要签名,置备于公司以备查阅。相较之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进行决策并没有这些要求,自由得多。&
  4.国家政策倾向&
  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建立经历了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其中由于观念、传统、经济发展程度等各种因素,形成过程中也发生了比较激烈的讨论。尽管最终2005年此制度最终确立,但是从公司法对其设置的各项限制可以看出,国家对于一人公司制度的态度还是比较保守的,并且以管制为主,这与国家放权于市场的总体趋势是不符的。而个人独资企业长久以来一直属于国家扶持的对象,各种规章制度趋向成熟,国家为鼓励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残疾人员下岗职工兴办或参与兴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经本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的范围和幅度,减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弥补。这些优惠在《个人独资企业法》中也有明确的体现。&
  以上四个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相较于一人公司有明显的优势。但是作为一种新兴的制度,一人公司也有其自身的优越之处,这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风险。公司制度的一个重要优势在于投资者责任的有限性。因而,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者的经营风险比起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要小得多。这也更有利于激发投资者的创造性,从而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相比而言,个人独资企业因需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一般而言投资者的经营方式比较保守,更追求稳定的经营。对于个人而言,此种方式是最优的。但是长远来看,此种方式客观上不利于经济规模的扩大、效益的提高。&
  (2)商业信誉。由于公司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并且受到国家法律严格规制和监督,因此比起个人独资企业中主要依靠投资者个人信用的方式更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因此从一般社会观念而言,公司的商业信誉比起个人独资企业也更高。这主要带来的效果是一人公司在金融市场的融资能力更强,持续发展能力也更好。&
  (3)发展前景。由于以上两点原因,长远来看,公司的发展前景更为广阔,在条件符合时,可以变更其组织形式,从而获得更强大的资金支持和经营能力。而个人独资企业则由于其自身的局限,很难满足经营者扩大规模的要求,更注重追求投资者个人的安全与稳定,因而其前景相较于公司比较狭隘。&
  投资者的选择与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反思&
  总体而言,两种企业形式各有利弊。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在于其设立门槛低,简便快捷,经营方式比较自由,并且可以享受到国家各种政策优惠,但相应的投资者经营风险更大,长远来看发展前途没有公司广阔。一人公司相比于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因为股东责任的有限性,更符合未来投资者进一步扩大规模的需求。&
  因此,对于不同需求的投资者,选择的策略也是不同的。如果投资者的投资符合:①资金实力比较弱;&②没有或者缺少相关企业的管理经验;&③所从事的项目风险和规模都不大;&④投资目的更侧重于企业短期利润等基本特征的话,&那么投资者应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为宜。因为这样既有国家政策的优惠,&又可以降低经营的难度。投人的资金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不多,而且经营规模不大,&又可以尽可能获得企业短期利润。由于投资者要承担无限责任,&可以使投资者对企业的管理更加有效,&同时由于所从事的项目风险不大,&可以有效避免投资风险扩展到投资者的个人财产。&
  而投资者的投资有着:①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经济实力;②或手中掌握一些专利发明、商标许可使用权等可以得到利润的知识产权;③熟悉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方法;④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盈亏风险预测把握准;⑤企业规模相对较大;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容易在人力资源市场上招聘;⑦能够较好地将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区分开来等基本特征的,可选择一人有限公司。&
  另外,就我国目前的一人公司制度,国家的态度以及公司法中的诸多限制,都大大影响了该制度的实践价值。在经济转型及制度设立之初,基于经济安全等因素考虑,或许是必要的。但是从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来看,今后公司法对于一人公司制度也必将进行一定的修正,为投资者创造更自由的法律环境。&
  相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简析
  一、设计主体和法律不同&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58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想要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来设立。而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的,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依据是《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设立条件不同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主体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为了限制自然人滥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再单独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主体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并且该自然人还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但是对于投资人是否可以设立多个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两种制度也有所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十万元人民币,并且是一次性足额缴纳[创业网:  三、法律形式不同 
  对于企业的分类,可以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实施经营行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非法人企业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行为,但是不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主体。个人独资企业中自然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四、组织机构不同 
  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我国《公司法》对于其有明确的规定。因为一人有限公司的本质还是公司,既然其享受了作为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它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再加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独特的责任承担方式,则必须加强对一人有限公司的制度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但是应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对于那些企业较小或者公司人员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而设立一至两名监事。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则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担任经理进行管理。 
  五、财产结构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具有独立性,但是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是与个人财产相分离的,则对公司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是与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紧密相关的,不具有独立性。 
  六、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我国《公司法》有严格的限制。因此,公司财产是与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的,股东对于公司因经营而产生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没有理清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将两者混淆的,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规定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并且法律对于投资人的投资额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制,投资人可以自由的支配自己的财产,不受任何人的干预。所以,当投资人以个人财产投资的,应当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家庭共有财产投资的,应当以家庭的全部财产对与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跟个人独资企业的最大区别就是对于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额对公司负责,大大降低了股东责任。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创设制度更加严苛,这也是为了防止人们滥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扰乱市场秩序。而个人独资企业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投资人承担的责任大大高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创设制度就没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严苛,反而是更加宽松。 
  新闻:
  公司注册资金10万 全国首家一人公司温州成立
  据《新晚报》2006年1月报道  中国第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日在素有“中国个体私营经济发祥地”的温州成立。
  当日上午9时30分,温州人王毅诚从温州市工商局领取了他期待已久的“温州市温信电脑租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与众不同的是,这家公司只有一个人。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注明了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元。
股权众筹投资人需要注意的5个问题一人有限公司,坑 第三篇
  随着众筹从概念逐渐变为实践,“股权众筹是否构成非法集资”已经不再是法律角度的焦点。证监会对股权众筹的一系列调研活动,已经开始让人不禁憧憬,政策层面将来很可能会对股权众筹予以认可并加以规范。相比较而言,现在面临的法律问题,更主要地转向了操作层面,即“股权众筹如何操作、如何平衡众筹股东和众筹公司的利益”。由于这一层面未妥善解决,已经开始衍生出实际的纠纷。比如,最近西少爷肉夹馍宋鑫在网上挑起了西少爷肉夹馍众筹款如何追回的话题。抛开其创始人团队内部关系问题不说,单就其中保护股权众筹股东权益、众筹款退款的诉求,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规范股权众筹操作的迫切性。
  一、股权众筹的现实问题
  众筹大致可以分为实物众筹和股权众筹。前者的典型是现在很流行的智能硬件众筹,众筹款实际上就是购买硬件的预付款。投资人与众筹发起人之间实际上只是买卖关系,因此在项目过程相对简单。后者的典型则是现在雨后春笋般的众筹咖啡馆、众筹天使投资,众筹款作为股权出资注入公司,投资人成为众筹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因此,股权众筹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公司股权架构、公司治理模式,项目进行的过程也更为复杂。
  股权众筹,既然是“众”筹,就说明股东数量非常多。不过,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超过50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超过200人。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导致大部分众筹股东不能直接出现在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中。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一般有两种:
  (1)委托持股,或者说是代持股。一个实名股东分别与几个乃至几十个隐名的众筹股东签订代持股协议,代表众筹股东持有众筹公司股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已经认可了委托持股的合法性。在这种模式下,众筹股东并不亲自持有股份,而是由某一个实名股东持有,并且在工商登记里只体现出该实名股东的身份。
  (2)持股平台持股。比如,先设立一个持股平台,五十个众筹股东作为这个持股平台的投资人,把资金投入持股平台;然后,持股平台把这笔款再投入众筹公司,由持股平台作为众筹公司的股东。这样五十个众筹股东在众筹公司里只体现为一个股东,即持股平台。
  持股平台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有限合伙。现在,很多众筹发起人开始倾向于把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众筹股东作为有限合伙人,众筹发起人作为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法,通常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由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这样,众筹发起人就可以其普通合伙人的身份,管理和控制持股平台,进而控制持股平台在众筹公司的股份,也就实际上控制了众筹股东的投资及股份。
  众筹股东面临的这种情况,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上市公司的股东:股东众多且很可能互不认识,大部分股东只是为了享有投资回报而不在意是否参与决策,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控制力被严重削弱。因此,股权众筹公司也面临着类似上市公司的道德风险,即如何确保部分股东及其操纵的管理层不会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证券法律制度百余年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围绕如何监管这种道德风险而演进的,如信息披露制度、股东集团诉讼等。但是,股权众筹公司发展过于迅猛,以至于还没有来得及借鉴到上市公司的这些成熟做法,于是道德风险便接踵而至,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坑”。
  二、股权众筹的那些坑
  坑一:股东身份没有直接体现
  对于委托持股模式,众筹股东的名字不会在工商登记里体现出来,只会显示实名股东的名字。尽管法律认可委托持股的合法性,但是还需要证明众筹股东有委托过实名股东。这种委托关系,是众筹股东和实名股东之间的内部约定。如果这种约定没有书面文件,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众筹公司和实名公司翻脸不认可众筹股东的身份了,众筹股东有口难辩,根本没法证明“我就是这个公司的股东”,或者“他名下的股份其实是我的”。
  对于持股平台模式,众筹股东与众筹公司之间隔了一个持股平台,众筹公司股东名册里只有持股平台,没有众筹股东。因此,众筹股东与众筹公司之间的关系非常间接,身份也相对隐晦,对众筹公司几乎无法产生直接的影响。
  很多公司的全员持股计划,实际上也是一种股权众筹。但有的全员持股公司,如华为,员工也仅持有一种所谓的“虚拟受限股”,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以及虚拟股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股东身份更谈不上有所体现。
  坑二:股东无法参与公司经营
  在很多众筹项目中,众筹股东虽然是公司股东,但是几乎很难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基本上都不太能亲自参加股东会、参与股东会表决和投票。
  从众筹公司角度,如果每次股东会都有哗啦啦几十上百好人来参加,对协调和决策都会造成很大障碍。组织个有几十上百人都参加的股东会将会非常艰难;在股东会召集前,提前确定可供讨论的议题、哪些问题需要讨论,也会因为人多嘴杂,难以达成共识;好不容易组织起来股东会后,因为七嘴八舌众口难调,想要过半数通过任何表决都会困难重重。所以,众筹股东都参与决策,会严重削弱公司决策效率。现实操作中,很多筹咖啡馆都面临过因为“一人一句”决策权混乱,而面临散伙的窘境。
  但是,如果不尊重众筹股东的参与决策权,众筹股东的利益又很难得到保障。众筹公司收了股东的钱,不为公司办事,不好好经营,或者经营好了把公司资产挪为己有,这种做法也并不罕见。所以,不妨参照上市公司的做法,众筹股东,至少要保证自己对众筹公司的经营情况有知情权,众筹公司也应当有非常完善的信息披露、法律和审计等第三方监督的机制。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众筹股东也最好有提议乃至表决罢免众筹公司负责人的权利。
  坑三:股东无法决定是否分红
  众筹股东参与众筹,很多时候是看中众筹公司的盈利能力。为什么现在大家现在愿意参与众筹?房地产投资已经不吃香了,股市谁都不敢进去,投资理财产品收益率比储蓄高不了太多,P2P贷款也经常看到携款跑路的消息。而股权众筹,投资项目看得见、摸得着的,收益率会也很可能更有保证。因此很多人愿意参与股权众筹,也非常期待公司分红。
  可是,公司法并未规定公司有税后可分配利润就必须分红。利润分配方案要股东会表决通过了,才会根据这个方案向股东分配红利。如果股东会没有表决通过,或者股东会干脆就不审议这个议题,即使公司账上趴着大笔大笔的税后利润,众筹股东也只能眼馋着,拿不到。众筹公司完全可以以一句:“税后利润要用于公司长期发展的再投资”,把众筹股东推到千里之外。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强制分红,那么众筹股东只能自己保护自己,最好要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强制分红条款,即如果有税后可分配利润,每年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向众筹股东分配。
  坑四:入股方式随意化
  上面说了三个坑,还是在股权众筹操作相对规范情况下遇到的问题,至少还众筹公司、众筹发起人还跟众筹股东有协议、有协商。现实的股权众筹中,发起人与众筹股东存在或近或远的亲朋好友关系,操作起来常常会很不规范[来源:  众筹股东在掏出钱之前,必须要先搞明白,给发起人的投资款,到底是获得什么,是股权吗?如果是股权,代持协议/入股协议签了吗?股东投票权怎么说的?分红有保障吗?这些东西都用法律文件明确下来了吗?只有规范化了,才稍微有点保障。
  坑五:把自己当作风险投资人
  风险投资项目一般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特点,风险投资人会向大量的项目进行投资,大部分的项目都会投资失败,但是只要其中少数几个上市了、被并购,投资成功的收益回报,不仅可以弥补投资失败的损失,还能有很高的盈余。但是,股权众筹本身就是为了降低投资门槛,所以绝大多数众筹股东都是普通老百姓。一方面,众筹投资人不可能有资金向大量的项目投资,手头的资金一般也就只够投一两个项目,如果这一两个项目干砸了,那就是血本无归、棺材本都没有了。另一方面,风险投资人一般会对行业有深入的研究,对项目商业可行性的判断相对专业,而普通老百姓可能更多的是听信于众筹发起人的鼓吹、缺乏判断的能力,投资的风险也就更高。
  所以,普通人参与股权众筹,千万不要把自己当作风险投资人投资的项目,最好是传统一些的行业,收益可逾期、持续且稳定,最好不要追求高风险、高回报。在这个前提下,认真考察自己的投资项目,在自己熟悉的行业领域或地域范围投资。最后,还可以借鉴风险投资人的投资原则“投资就是投人”,一定要找个值得信任的众筹发起人,或者保障机制完善的众筹平台。
  注:杜国栋,专业知识领域为企业股权、企业法务。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侧重创业企业股权架构服务。
注册公司没那么简单,可不是随便花点钱就行了一人有限公司,坑 第四篇
注册公司没那么简单,可不是随便花点钱就行了
注册公司是创业开始的第一步。有的人可能觉得公司注册非常简单,花点钱找个中介机构就可以搞定。企盈小编提醒您注册公司可没有那么简单哦!
据统计,去年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2万户,换个角度思考,每天大约有1.2万人注册公司,开启创业之路。但是很多人出师不利,并没有走好第一步,甚至为以后的发展埋下大隐患。公司注册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创业者需密切关注!
1、注册公司命名可不是只要好听就行哦
当公司确定好名字后,可以先在工商企业信用网上查询检索,看是否已被他人注册,提高通过率。有创业者公司取名:中国XXXXXX,这一般国有企业才能使用,所以基本不可能过。
还有重要的一点,公司字号和品牌名称是否要一致。这个可以具体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来决定。如果字号和品牌名称一致,一定记得检索域名及商标注册情况,查看是否已被他人注册。如果已被他人注册,建议换名字,土豪除外;如未注册,一定记得公司成立后要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和域名。 公司字号一旦确定,不要轻易变更。因为变更公司名称会涉及到注册商标、域名、著作权、营业执照等各类事项的变更,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常见公司类型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常见、最大量的企业组织形式,由2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每年公司毛利的25%是要上缴国家,而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除非万不得已,谨慎注册一人有限公司。它虽然是有限公司,但面对公司债务,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是公司转让后,原股东如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然如果你的公司要全资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很好的组织形式。
3、公司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
2014年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此时,可能很多人觉得注册资金就多写一些,反正不用真缴,动不动5000万、1亿,还可以显示公司实力雄厚,有面子。请注意,认缴并不等于不缴!公司清算的时候一定要见到钱。而且公司遇到债务纠纷,引起了官司赔偿,法院是
会追缴认缴资本进行赔偿的。注册资金数额太小也不行。注册资金太小,客户也会怀疑你的能力。
此外,投资款由个人卡转到公司银行账户时,请务必要备注&投资款&,这样才能充分说明你已经实现了认缴,否则以后很难说明清楚你的钱是个人借款还是投资款。
地址是注册公司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申请的政策等等。公司法规定成立公司必须要有合法及有效产权证的注册地址。
可以选择租赁地址和虚拟地址,能节省一大笔租房开支。需注意的是,要找一个正规的服务机构,建议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要搞清楚这些要求的具体内容,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团队确定后应尽早注册公司
很多人觉得,什么时候注册公司问题都不大,公司可以先运行,慢慢注册,其实一旦团队稳定后,公司越早注册越好。因为做新三板或者IPO,对于公司成立的年限有硬性要求,新三板一定要公司成立2年后才能上市。一人有限公司,坑
所以,公司注册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建议创业者委托给企盈这样专业的服务机构办理,快速帮你注册公司,省时省心,让创业无后顾之忧。
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咨询:上海企盈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公司注册学问大,创业路上的那些坑一人有限公司,坑 第五篇
公司注册学问大,创业路上的那些坑
注册公司可以自己注册,也可以找专业代理公司注册,但总的来说,我们要了解注册公司的几点注意事项,如果不加以重视,给自己挖坑的路程就此开始了!
1.注册的时间点
很多人觉得,什么时候注册公司问题都不大,所以就等万事俱备后挑个黄道吉日再来注册公司。其实一旦团队稳定后,公司越早注册越好。
因为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你要用这个主体做很多事,比如微信公众号你要早点抢注保护,公众号的所有人是不能转让的,你不能用个人的形式注册后再考虑转让给公司;而且你还要招人哦。
如果你要做新三板或者IPO,对于公司成立的年限是一项硬性要求,新三板一定要公司成立2年后才能上。因此时间点方面公司要越早注册越好。
2.字号的取名
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已经对字号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对于字号的合规性在此不多作说明,建议考虑到以下几点:
① 如果你的公司是产品型的,公司的字号和产品名称可以考虑不一样。因为你的公司很可能会做多款产品,即使只做一款,也有可能会公司转型做其他产品的问题。比如优酷的公司名是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360的公司名是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② 如果你要用产品品牌作为公司的名字,建议查一查注册商标和域名还在不在,域名方面最好.com、.、.net、.cn都还在,如果已经被人囤起来了,要考虑你是否能承受那个价。中文域名基本没用,不要被卖域名的忽悠了。
③ 公司字号是蛮重要的,所以一旦取好,千万不要轻易变更,那样成本很大,如果你变更了公司名称,会涉及到注册商标、域名、著作权等各类事项的变更,消耗公司的内部资源。
④ 工商提交字号预审核时,股东一定要和你后续注册时一致,要不然要作相关说明,可能要多跑一趟工商局。
⑤ 字号不等同于注册商标,相同的字号在不同的地方(通常以市为单位)可以不同的人申请注册公司,因此如果以字号为品牌的公司,一定要记得公司成立后要申请注册商标。
3.公司的类型选择
公司类型包括行业(经营特点)和组织形式,以下分别说明:
(1)在互联网+如此盛行的今天,你的行业形式最好和互联网相关,尽量用互联科技、信息技术、网络科技、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作为行业特点,这样比你的商务咨询、贸易、工贸等高大上多了,你的客户也不会觉得你是很传统、土掉渣的公司。
(2)组织形式大家基本上选择的是有限公司,但是建议除非万不得已,千万别注册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虽然股东比较简单、省事,但是一旦你注册了一人有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一条就会增加你很多工作量。当然如果你的公司要全资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很好的组织形式。
4.注册资本的大小
2006年的新公司法修订后,注册资本可以不实缴和验资,改为认缴制,认缴制
规定注册资本可以随时转入公司,这就使得很多创业者觉得,反正这钱什么时候交都行,把注册资本搞大些,显得公司有实力,有面子,所以动辄注册个500万、1000万甚至几千万的公司,殊不知给自己挖了个超级大坑。
因为即使是认缴,这钱迟早要往里面填的,而且万一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出现了纠纷,引起了官司赔偿,法院是会让你追缴你的认缴资本的。也就是说虽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认缴制,但也不能太任性。
举个例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你占70%,也就是认缴700万,假如以后公司负债5000万,公司资产资不抵债的,你作为股东,必须以认缴的出资额即700万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公司注册资金金100万,你只需承担70万的连带清偿责任,哪怕公司欠1亿。这不是危言耸听,国内已经有很多类似案件发生。
当然注册资本也不是越小越好,比如你注册个3万元的公司,通常会受包括银行、客户等方面的不太待见。此外,如果你所从事的行业有需要前置、后置审批的,一定要注意注册资本的金额大小要符合审批要求,比如你要做全国性的SP(比如短信代理),注册资本就要求1000万以上。
5.其他注意点
虽然公司注册现在手续流程简单了,还是可以找企盈专业代理公司来代办,这样可以少走些弯路,让你节省时间投入到创业业务中。股权分配的10个陷阱,希望下个被坑的不是你一人有限公司,坑 第六篇一人有限公司,坑
2. 只有员工,没有合伙人
在过去,很多创始人是一人包打天下。
在现在,新东方三驾马车、腾讯五虎、阿里巴巴十八罗汉……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创始人单打独斗心力难支,合伙人并肩兵团作战共进退才能胜出。创始人需要寻找在产品、技术、运营或其它重要领域可以独当一面的同盟军。
“初创企业合伙人的重要性胜过风口的商业模式”,并不为过。在实践中,有很多创业者问如何做「员工」股权激励,但很少有创业者问如何做「合伙人」股权设计。
即便有些创业者意识到合伙人的重要性,但你见到他们公司的股权架构时就会发现,上边还是慈禧,下边还是义和团。他们认为的重要合伙人,很少持股。
合伙创业,合伙人既要有软的交情,也要有硬的利益,才能长远。只讲交情不讲利益,或只讲利益不讲交情,都是耍流氓。
3. 团队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如果把创业看成一场远距离拉力赛,赛车手最后可以胜出的原因,至少包括跑道的选择、赛车手的素质与跑车的性能。跑车赖以启动的那桶汽油,肯定不是胜出的唯一重要因素。创业企业合伙人的早期出资,就好比是那桶汽油。
在过去,如果公司启动资金是100万,出资70万的股东即便不参与创业,占股70%是常识;在现在,只出钱不干活的股东“掏大钱、占小股”已经成为常识。
在过去,股东分股权的核心甚至唯一依据是“出多少钱”, 「钱」是最大变量。在现在,「人」是股权分配的最大变量。
我们见到,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创业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
我们建议,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对于创业团队出资合计不超过100万的,我们建议,资金股合计不超过20%。
4. 没有签署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许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创业早期大家一起埋头一起拼,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就是一张空头支票。
等到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时,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导致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发展。
所以,在创业早期就应该考虑好股权分配,签署股权分配协议。
5. 合伙人股权没有退出机制
合伙人股权战争最大的导火索之一,是完全没有退出机制。比如,有的合伙人早期出资5万,持有公司30%股权。干满6个月就由于与团队不和主动离职了,或由于不胜任、健康原因或家庭变故等被动离职了。
离职后,退出合伙人坚决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
1. 《公司法》没规定,股东离职得退股;
2. 公司章程没有约定;
3. 股东之间也没签过任何其他协议约定,甚至没就退出机制做过任何沟通;
4. 他出过钱,也阶段性参与了创业。
其他合伙人认为不回购股权,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对合法回购退出合伙人的股权束手无策。
对于类似情形,我们通常建议,
1. 在企业初创期,合伙人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通常占10-20%之间),人力股占大头(80%-90%之间),人力股至少要和四年服务期限挂钩,甚至核心业绩指标挂钩;
2. 如果合伙人离职,资金股与已经成熟的人力股,离职合伙人可以兑现,但未成熟的人力股应当被回购;
3. 鉴于咱们中国人“谈利益,伤感情”的观念,我们建议,合伙人之间首先就退出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沟通理解到同一个波段,做好团队的预期管理,然后再做方案落地。
6. 外部投资人对公司控股
对股权缺乏基本常识的,不仅仅是创业者,也包括大量非专业机构的投资人。比如,我们看到,有投资人投70万,创始人投30万,股权一开始简单、直接、高效、粗暴地做成70:30。
外部投资人控股存在很多问题,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首先创始团队没有足够的工作动力,感觉是在为别人打工,其次没有预留足够股权利益空间吸引优秀的合伙人加入,最后这类股权架构让投资机构避而远之,影响公司的下一步融资。
7. 给兼职人员发放大量的股权
我们看到,很多初创企业热衷于找一些高大上的外部兼职人员撑门面,并发放大量股权。
但是,这些兼职人员既多少时间投入,也没承担创业风险。股权利益与其对的参与度、贡献度严重不匹配,性价比不高。这也经常导致全职核心的合伙人团队心理失衡。
对于外部兼职人员,我们建议以微期权的模式合作,而且对期权设定成熟机制(比如,顾问期限,顾问频率,甚至顾问结果),而不是大量发放股权。经过磨合,如果弱关系的兼职人员成为强关系的全职创业团队成员,公司可以给这些人员增发股权。
8. 给短期资源承诺者发过多股权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但是,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资源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资源的利用。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更适合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9. 没有给未来员工预留股权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人才,股权是吸引人才加入的重要手段。创始人最初分配股权时就应该预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持续吸引人才和进行员工激励。
原始创业股东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权池的股份可以由创始人代持。
10. 配偶股权没有退出机制
全职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管理的核心团队,是创业合伙人。容易被忽视的是,创业合伙人的配偶,其实是背后最大的隐形创业合伙人。
关于配偶股权,一方面,很重要。中国的离婚率近年有上升趋势,创业者群体的离婚率可能高于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法律,婚姻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间另有约定。创业者离婚的直接结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土豆创始人王薇因为配偶股权纠纷,影响了土豆的最佳上市时机
,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成本。
创投圈还专门为此设计了“土豆条款”,简单粗暴地要求创业者配偶放弃就企业股权主张任何权利;但另一方面,很敏感。处理不当,股权没分完,婚先离了。
为了既保障公司股权与团队的稳定性,又兼顾配偶合理的经济利益,稳固创业者后方的和谐家庭关系,我们专门开发了“七八点配偶股权条款”,一方面,约定股权为创业者个人财产,另一方面,创业者同意与配偶分享股权变现利益,做到钱权分离。
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中国最大最活跃的产品经理学习、交流、分享平台创业避坑指南一人有限公司,坑 第七篇一人有限公司,坑
创业是一场竞技的游戏,加入这个队伍的伙伴都有着一颗不安的心,做着一个狂野的梦。竞技所竞的远不止技能,更是惯性的打破、变化中的变化、心性的磨砺和无往不在的坚持。
我们也是创业队伍的一员,苦乐酸痛、迷茫兴奋、犹如大汗淋漓过后的一轮畅饮,甘苦自知,此生难忘。所不同的是,我们的创业见证了更多的创业者从0到1,从1到N或者直接到0的过程。
游戏都是有规则的玩法,你所经历的困难、跳进的坑并非个例。好消息是:你并不孤单。坏消息是:你可能交了不该交的学费,浪费了宝贵的商机。创业是探索,但要探索的是新的商业模式、好的产品玩法,不是去做莽撞的玩家,跳进别人走过的坑,爬上来的时候发现人都没了。
玩家总有进来和出局的,很不幸,我们总是见证着一些负面的。很有幸,正是因为我们见证了太多的坑和血泪,所以我们不希望眼看着更多的人踩入同一片泥沼。
我们想把这些资深玩家苦痛血泪的东东带给你,所以有了这份《创业“避坑”指南》。
创业不只是游戏,一堆堆的停止运营和死亡的清单,背后冷风飕飕,但前线热血沸腾,只为那一份赢的体验和亲历的真实。
不管你有没有法务,我们都在支持你,以创业陪伴的方式,以经验共享的态度,以内部法务的用户体验。
既然出发,又何惧颠簸,共勉加油。
Ulegal团队
写于腾讯8.18创业节
股权设计 ....................................................................................................................................................... 4
一、合伙人股权怎么分才能少撕逼? ................................................................................... 5
二、未来合伙人的股权,你预留了吗? .............................................................................. 8
三、创业夫妻店,靠谱吗? ................................................................................................... 9
四、合伙人中途离职,股权怎么退出? ............................................................................ 11
五、股权代持需谨慎 .............................................................................................................. 13
六、公司怎么给员工股权激励? ......................................................................................... 15
融资之坑 ..................................................................................................................................................... 17
导读 ........................................................................................................................................... 17
一、BP里需要披露核心商业机密吗? ............................................................................... 18
二、是否需要融资?选择方应考虑哪些方面? ........................................................ 20
三、关于对赌 .......................................................................................................................... 21
四、关于人的优先权 ..................................................................................................... 22
五、关于估值 .......................................................................................................................... 23
六、期权池在融资中有什么用? ......................................................................................... 24一人有限公司,坑
互联网热门行业 ....................................................................................................................................... 26
一、VR ...................................................................................................................................... 27
二、游戏 ................................................................................................................................... 29
三、O2O .................................................................................................................................. 31
四、IP ....................................................................................................................................... 32
五、直播 ................................................................................................................................... 34
六、社交 ................................................................................................................................... 36
创业早期看情怀
长期发展靠利益分配
一、 合伙人股权怎么分才能少撕逼?
初创公司,聚在一起创业的小伙伴通常都是关系融洽的朋友、同事或合作伙伴,一般都抹不开面谈股权分配,
就算谈,最终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各方平分股
权。然而,股权太平均,谁都没有绝对话语权,投资风险分散,难控制。
郑州创业注册公司注意这五点,别给自己挖坑一人有限公司,坑 第八篇
郑州创业注册公司注意这五点,别给自己挖坑
创业走出的第一步就是公司注册。有的人可能觉得公司注??册非常简单,花点钱找个中介机构就可以搞定。这有一定道理,与布满荆棘的创业之路比起来,公司注册确实要简单很多。据统计,去年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2万户,换个角度思考,每天大约有1.2万人注册公司,开启创业之路。但是很多人出师不利,并没有走好第一步,甚至为以后的发展埋下大隐患。公司注册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创业者关注!
一、公司命名绝非起个好听的名字这么简单
当公司确定好名字后,可以先在工商企业信用网上查询检索,看是否已被他人注册,提高通过率。有创业者公司取名:中国XXXXXX,这个核名国家会特别严,基本不可能过。
还有重要的一点,公司字号和品牌名称是否要一致。这个可以具体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来决定。如果字号和品牌名称一致,一定记得检索域名及商标注册情况,查看是否已被他人注册。如果已被他人注册,建议换名字,土豪除外;如未注册,一定记得公司成立后要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和域名。公司字号一旦确定,不要轻易变更。因为变更公司名称会涉及到注册商标、域名、着作权、营业执照等各类事项的变更,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二、选择公司类型,躲避一人有限公司这个坑
常见公司类型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分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现实经济活动中常见、大量的企业组织形式,由2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独资公司以后要变为多股东则需要公司改制,改制就是由独资公司变成有限制责任公司,相当于直接把公司注销,而且还需要登报纸说明。有弊也有利,有限公司是交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每年公司毛利的25%是要上缴国家,而独资公司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除非万不得已,谨慎注册一人有限公司。它虽然是有限公司,但面对公司债务,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是公司转让后,原股东如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然如果你的公司要全资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很好的组织形式。
三、公司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
2014年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此时,可能很多人觉得注册资金就多写一些,反正不用真缴,动不动5000万、1亿,还可以显示公司实力雄厚,有面子。请注意,认缴并不等于不缴!公司清算的时候一定要见
资金数额太小也不行。注册资金太小,在银行开户,银行都不太待见你,客户也会怀疑你的能力。
此外,投资款由个人卡转到公司银行账户时,请务必要备注“投资款”,这样才能充分说明你已经实现了认缴,否则以后很难说明清楚你的钱是个人借款还是投资款。
四、公司注册地址直接影响公司税收政策
地址是注册公司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申请的政策等等。公司法规定成立公司必须要有合法及有效产权证的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是否一致,各地区有不同规定,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而且有的地方政府部门规定严禁使用虚假地址作为公司注册地址,有的地方要求有没有那么严格。建议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要搞清楚这些要求的具体内容,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公司注册时间越早越好
很多人觉得,什么时候注册公司问题都不大,公司可以先运行,慢慢注册,其实一旦团队稳定后,公司越早注册越好。因为做新三板或者IPO,对于公司成立的年限有硬性要求,新三板一定要公司成立2年后才能上。而且注册公司后,像商标、专利的申请,微信公众号认证都可以尽早展开。如果你是个比较保守的人,不喜欢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出现4、14或者24的字眼,可以提前做好准备,选个合适的日子提交资料。
所以,公司注册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创业者还是要多了解当地政策要求,依法办事,以免招致不必要的烦恼。小编在这里建议大家注册公司还是好找专业机构,和他们沟通好自己的需求,由他们协助办理,速度快还省心,费用也不高。像郑河南慧算账,注册公司免服务费,仅收工本费,花一样的钱,不用自己亲自跑腿,还有专业团队帮你办理各项业务,何乐而不为上海注册公司的过程中都有哪些坑?一人有限公司,坑 第九篇
上海注册公司的过程中都有哪些坑?
虽然创业的起点在于痛点的发现,创始人拉上一帮人成立团队要开干后,关于公司注册的问题马上就提上议程了,公司注册看起来很简单,找个代理公司办理就行了呗,如果你不加以重视,你给自己挖坑的路程就此开始了!1.注册的时间点 很多人觉得,什么时候注册公司问题都不大,所以就等万事俱备后挑个黄道吉日再来注册公司。其实一旦团队稳定后,公司越早注册越好。 WHY?因为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你要用这个主体做很多事,比如微信公众号你要早点抢注保护,公众号的所有人是不能转让的,你不能用个人的形式注册后再考虑转让给公司;你要招人,像拉勾这样的平台,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申请账号的。此外还有AppStore的申请、注册商标申请等等。 如果你要做新三板或者IPO,对于公司成立的年限是一项硬性要求,新三板一定要公司成立2年后才能上。因此时间点方面公司要越早注册越好。2.字号的取名 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已经对字号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对于字号的合规性在此不多作说明,建议考虑到以下几点: (1)如果你的公司是产品型的,公司的字号和产品名称可以考虑不一样,WHY?因为你的公司很可能会做多款产品,即使只做一款,也有可能会公司转型做其他产品的问题。比如优酷的公司名是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360的公司名是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万万没想到(对不起举这个粟子是因为我是他们家的脑残粉)的公司名是北京万合天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如果你要用产品品牌作为公司的名字,建议查一查注册商标和域名还在不在,域名方面最好.com、.、.net、.cn都还在,如果已经被人囤起来了,要考虑你是否能承受那个价。中文域名基本没用,不要被卖域名的忽悠了。关于注册
商标的问题我会在“IP保护”的文章中详细说明。 (3)公司字号是蛮重要的,所以一旦取好,千万不要轻易变更,那样成本很大,如果你变更了公司名称,会涉及到注册商标、域名、著作权等各类事项的变更,消耗公司的内部资源。 帮您快速实现创业梦 (4)工商提交字号预审核时,股东一定要和你后续注册时一致,要不然要作相关说明,可能要多跑一趟工商局。 (5)字号不等同于注册商标,相同的字号在不同的地方(通常以市为单位)可以不同的人申请注册公司,因此如果以字号为品牌的公司,一定要记得公司成立后要申请注册商标。3.公司的类型选择 公司类型包括行业(经营特点)和组织形式,以下分别说明: (1)在互联网+如此盛行的今天,你的行业形式最好和互联网相关,尽量用互联科技、信息技术、网络科技、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作为行业特点,这样比你的商务咨询、贸易、工贸等高大上多了,你的客户也不会觉得你是很传统、土掉渣的公司。
(2)组织形式大家基本上选择的是有限公司,但是建议除非万不得已,千万别注册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虽然股东比较简单、省事,但是一旦你注册了一人有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一条就会增加你很多工作量。当然如果你的公司要全资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很好的组织形式。 (3)关于期权池平台公司的注册问题我将在后续文章中说明。4.注册资本的大小 2006年的新公司法修订后,注册资本可以不实缴和验资,改为认缴制,认缴制规定注册资本可以随时转入公司,这就使得很多创业者觉得,反正这钱什么时候交都行,把注册资本搞大些,显得公司有实力,有面子,所以动辄注册个500万、1000万甚至几千万的公司,殊不知给自己挖了个超级大坑。 因为即使是认缴,这钱迟早要往里面填的,而且万一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出现了纠纷,引起了官司赔偿,法院是会让你追缴你的认缴资本的。
也就是说虽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认缴制,但也不能太任性。 举个栗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你占70%,也就是认缴700万,假如以后公司负债5000万,公司资产资不抵债的,你作为股东,必须以认缴的出资额即700万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公司注册资金金100万,你只需承担70万的连带清偿责任,哪怕公司欠1亿。这不是危言耸听,国内已经有很多类似案
帮您快速实现创业梦 件发生。 当然注册资本也不是越小越好,比如你注册个3万元的公司,通常会受包括银行、客户等方面的不太待见。 此外,如果你所从事的行业有需要前置、后置审批的,一定要注意注册资本的金额大小要符合审批要求,比如你要做全国性的SP(比如短信代理),注册资本就要求1000万以上。 补充说明一下,很多传统企业注册资本喜欢做很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招投标时甲方要求注册资本大小的硬指标,所以他们喜欢注册1001万、10001万这样的公司,因为甲方有时要求投标公司需要1000万以上(不包括1000万)。这段是题外话了。 那么问题来了,注册资本整多少比较适合呢?针对需要不断融资的创业型公司,我个人建议根据自己预期的融资大小,金额定在30-100之间为宜。举个粟子:(1)你有3个合伙人,都是屌丝,自己没啥钱,股权比例分别是70%、20%和10%,拟在种子或者天使轮融200万,那么建议你注册资本用100万。 (2)谈定了种子或者天使投资人,拟投后出让20%股权,投入200万,第一轮的投资人基本上是个人,你可以要求投资人把200万的投资款,其中30万作为增资(不是转股)打到公司账上,另外170万转你个人,预留50万作为没有发票的账外支出,剩下120万按70%、20%和10%的比例分配给创始股东,由这些股东分别打到公司账上。 (3)这一轮实质上投资人和原始股东其实都是增资,最终注册资本变成150万,而所有股东都实现了认缴。 这
个过程有些注意点,比如投资款通常是由个人卡转到公司银行账户,请务必要注明“投资款”,才能充分说明你已经实现了认缴,否则以后很难说明清楚你是否个人借款还是投资款。 此外,外部投资人实际出资是200万,但是工商登记只出资了30万,未来他在转让股权时是会吃点亏,多交些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越早期的投资人后面的投资回报率通常会很大,差不了这小钱的。 有关融资过程中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我后面将会在“股权融资”的专题中详细描述。
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上海星登企业服务中心】客服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或代办
以上就是创业项目网/带给大家的精彩投资盈利资源。想要了解更多《一人有限公司,坑 草根投资开公司必须注意的8个隐蔽陷阱,坑坑让你栽跟头》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创业项目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投资盈利内容哦! 创业项目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
1、“一人有限公司,坑 草根投资开公司必须注意的8个隐蔽陷阱,坑坑让你栽跟头”由创业项目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创业项目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一人有限公司,坑 草根投资开公司必须注意的8个隐蔽陷阱,坑坑让你栽跟头" 地址:/touziyingli/3071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