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2016年昭通市公租房申2016公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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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祥和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结果(第一批2014年轮候库申请对象)昨天已经公示,市民对摇号公布结果十分关心,为此昭通电视台推出了快速查询系统方便市民查询!
昭阳区2016年祥和佳园小区电脑摇号配租表
(第一批2014年轮候库申请对象)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快速查询系统!)
今天下午,昭通电视台新媒体运营中心记者前往祥和佳园小区,实地了解了2016年祥和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目前,祥和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在祥和佳园小区门口的公示栏前,陆陆续续有市民在昨天第一批摇号结果公示后赶来看房。
看房的市民
据保安介绍,今天到现场看房的市民络绎不绝,他们一直在提醒市民在家等候住建局通知,现在祥和佳园小区还在建设施工中,来看房的市民有的想进入建设工地,这样一方面影响施工,另一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昭通电视台新媒体运营中心记者整理了现场公示栏内容以及建现场设情况图,市民不用再到现场,可以通过关注昭通电视台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查看。
祥和佳园小区公示栏
据悉,祥和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户型主要分为三种:1、1人35岁以下为单身公寓;2、1人35岁以上为一室一厅,2人共同申请为一室一厅,不管现在有没有孩子;3、3人或以上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卫生间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客厅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厨房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主卧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门口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次卧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阳台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主卧与厨房
祥和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正在建设中,其余两种户型将在后面的报道中更新,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会存在较小差异,以市民申请房源为准。
2015年轮后库和2016年7月的名单以及摇号,请大家关注住建局官网(http://xxgk./Z_M_013/?departmentid=834),请大家关注官方通知,市民应注意防骗。另外,2016年祥和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前两批申请已经结束(第一批日起至日止,第二批日起至日止),但大家可以申请第三批
(第三批公租房申请时间为日起至日止)
需要申请公租房的市民门可以关注,进行申请。
祥和佳园小区实景图
与往年不同的是,2016年公租房申请的基本资料审核、基本材料准备等过程都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在社区领取申请号就可直接到位于枫园小区296号的集中受理大厅领取表格填写。不用集中在各个办事处上报填写,避免了申请人拥堵扎堆,简化了申请办理的程序,方便了群众,提前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和服务措施,为广大申请者提供优质贴心服务。
申请时间:
第三批日起至日止。
申请办理地点:
昭阳区枫园小区296号(官坝路春晖小区大门正对面)
2016年祥和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正在紧张有序进行,由于祥和佳园小区房源正在建设中,根据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昨天的公示,第一批2014年轮候库电脑摇号配租家庭办理入住手续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市民们耐心等待,同时请大家持续关注昭通电视台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我们将持续为您带来2016年祥和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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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您也可以长期关注昭通电视台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下一批公租房名单公布后,同样为您推送快速查询系统!
(昭通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汇编丨王劲松、王凯
审稿丨杨宇航
昭通电视台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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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丨昭阳区龙泉办事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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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第一批公租房待分配人员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 阅读数:发布时间: 15:05:11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341227********3027
利辛县人民医院
341227********8326
利辛县法院
341227********046x
利辛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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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城关学区吕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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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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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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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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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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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鑫房地产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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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法院公租房申请办理流程总汇(附: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人员名单公示)_昭通电视台-爱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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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标题下「昭通电视台」可快速关注公租房申请办理方案流程一、基本概念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限定套型建筑面积标准,按照合理标准组织建设或通过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按照政府规定的供应标准,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二、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三、准入管理(一)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原则上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3平方米;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2人以上(含2人)家庭月收入按照不高于家庭实际人数乘以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计算;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下列群体:1.&户籍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的中等偏下收入或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2.&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3.&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籍外来务工人员;(二)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单身人士的方式申请,一个家庭、单身人士只能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1.&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需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余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纳入审核,配租标准原则上为:中、大户型。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不带子女的离婚人员、外地独自来昭阳区务工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配租标准原则上为:小户型。(三)应提交的材料1.&户籍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申请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云南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以及非云南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居住证。3.&属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应提供从业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及用工合同。4.&民政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已婚或离婚的,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5.&昭阳区户籍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农业转移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6.&拥有机动车辆的应提供行驶证和购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7.&拥有私人房产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1)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昭阳区户籍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内拥有私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平方米的或拥有商铺的(商铺属个人财产),人均商铺财产高于10万元的。2.&非昭阳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农业转移人口,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内购买有住宅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平方米的或拥有商铺的(商铺属个人财产),人均商铺财产高于10万元的。3.&已享受福利分房、保障性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大于13平方米的家庭或单身人士。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拥有机动车辆累计价值超过10万以上的。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人均养老保险月缴存基数高于按社平工资100%标准缴纳的。6.&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地税部门缴纳有生产经营所得附征个人所得税的。7.&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市场监管部门注册资金大于5万元以上的。8.&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人均公积金缴存基数大于2975元的。四、审核、轮侯、摇号配租(一)申请  属昭阳区三城办事处户籍及在三城办事处范围内的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要件及证明材料到户籍或者临时居住地所在办事处提出申请。(二)初审  昭阳区三城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审核对象的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暂不收件,退回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昭阳区城镇保障性住房一次性补充材料告知书》。  办事处收到申请资料后,进入初审程序,完善初审相关手续,初审结束后,将申请人资料和准确、无误的EXCEL电子数据移交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在初审过程中,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资料由办事处封存存档,不再上报资料。(三)联审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到资料后,将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基本信息EXCEL电子数据分别交公安户籍、民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车管所、市场监管局、房管局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房产、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核,各部门将比对后的电子数据资料和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审核意见资料(纸质版)移交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联合审核各部门须审核的内容公安户籍:核查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情况(昭阳区籍人员、非昭阳区籍属云南籍人员、非云南籍人员)。房管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拥有个人房产(住房和商铺)。车管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拥有机动车辆,如有机动车辆的、须提供车牌和车辆价值(摩托车除外。)社保部门: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养老保险月缴存基数和领取养老金金额。地税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缴纳生产经营所得附征个人所得税。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注册成立公司及个体营业执照,有注册的需提供注册资金金额。公积金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缴纳公积金情况。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审核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四)终审1.&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到各部门的联合审核资料后,由各办事处配合住房保障部门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恶意隐瞒相关资料或信息的,将此申请人纳入不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若各级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上报纪检监察部门。2.&各部门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保障性住房,若有举报,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领导组责成各部门调查、核实处理。3.&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各部门的联合审核资料,对其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做最终审核,提出终审意见。经最终审核不符合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房保障部门均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所在的办事处,办事处再书面告知申请人,且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申请资料由住房保障部门封存保管。对经终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区住建局门户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请人所申报情况不实的,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纳入住房保障轮候库,并发放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通知单,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由办事处提供的EXCEL电子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由此造成后期审核失误,谁失误,谁负责。联合审核各部门必须按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和格式审核、返回数据,不可改变数据格式;在返回数据中联合审核部门均应按审核内容给出准确的数据,不再进行备注。(五)摇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数量很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数也很多,若按廉租住房的抽签方式进行分配,则很难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工作,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采用电脑软件摇号的方式进行。1.&告知摇号事项  对取得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的,进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轮候库,由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摇号。摇号前5天向社会公告以下事项:(1)公布摇号的时间和地点;(2)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套数、户型、面积、位置等情况。2.&摇号方法  由公证处现场公证,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察、公安户籍部门、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交警一大队车管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新闻媒体、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随机选出的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代表参与全程监督的方式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轮候  通过公开摇号,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吸纳进轮候库,进入下一次摇号配租,在轮候期间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必须接受动态监测。五、租赁管理(一)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保障性住房。(二)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没有续租或者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腾退保障性住房,确有特殊困难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限,过渡期内按市场住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四)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确定新的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六、使用与退出管理(一)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标准执行,租金实行动态调整。(二)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确需装修的,须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对其进行装修,对于房屋内部易损易耗设施及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三)承租人应在终止合同之日腾退住房,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四)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拒不整改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在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1.采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2.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3.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5.拖欠租金或者物业服务费累计6个月以上的;6.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7.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8.违反租赁合同其他约定的。(五)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1.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动态管理审核不再符合续租条件的;2.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3.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昭阳区2016年公租房办理流程新变化: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公租房申请的基本资料审核、基本材料准备等过程都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在社区领取申请号就可直接到位于枫园小区296号的集中受理大厅领取表格填写。不用集中在各个办事处上报填写,避免了申请人拥堵扎堆,简化了申请办理的程序,方便了群众,提前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和服务措施,为广大申请者提供优质贴心服务。申请时间:第一批日起至日止。第二批日起至日止。第三批日起至日止。申请办理地点:昭阳区枫园小区296号(官坝路春晖小区大门正对面)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符合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和不符合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的通知》(昭区政通〔2016〕29号)&规定, 昭阳区住建局已将2014年申请昭阳区公共租赁住房未获得实物配租的申请人信息送联审部门再次审核,区住建局根据联审部门审核数据进行了综合比对。经审核,有1747户符合摇号配租条件,有115户不符合摇号配租条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日至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对公示有疑问的申请人可以在公示期间到昭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核实;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有疑问的可以向昭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举报电话:2132596。     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日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查看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符合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和不符合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人员名单公示!来源丨网络汇编&& &编辑丨王凯、章小倩审稿丨杨宇航昭通电视台新媒体中心&关注昭通新闻,关注昭通电视台微信订阅号,点击自定义菜单,了解更多活动,更多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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