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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调整新农合门诊补偿模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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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调整新农合门诊补偿模式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让参 合农民更好的参与、管理、监督、使用新农合 门诊基金,增强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控制意识, 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分级诊疗,根据《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 《新农合基金按政策支付一般诊疗费的实施方案(试行)》、《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村卫生室收取一般诊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在充分总结过去门诊统筹和家庭 账户模式优点的基础上,竹溪县新农合门诊报销政策由“门诊统筹”模式调整为“门诊家庭账户+门诊统筹”综合模式。
一、门诊基金筹集标准与分配。
参考历年补偿方案,2016年,门诊基金按基金总额的20%提取,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医疗费用补偿。
门诊基金包括门诊重症补偿金、个人家庭 账户基金和一般诊疗费补偿金。其中,门诊重症补偿金按门诊基金总额的10%提取,用于门诊 重症病人医药费用的定额补偿;家庭账户基金 按72%提取,用于支付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补 偿;一般诊疗费补偿金按18%提取,用于支付参合农民门诊就诊发生的一般诊疗费补偿。
2009年以前尚未使用完的个人家庭账户基金,结转到个人账户中继续使用。家庭账户基金以户为单位供家庭参合成员共同使用,家庭账户余额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家庭账户虽有余额,但当年度未参合的,不得享受门诊报销。
二、门诊基金的使用。
2016年度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由门诊重症基金、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及一般诊疗费三部分组成。
(一)门诊重症基金的使用
门诊重症基金用于门诊重症病人医药费用的定额补偿。
(二)门诊家庭账户基金的使用
1、参合农民因病在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 疗机构门诊就医,所发生医疗费用从参合农民的门诊家庭账户基金中支付。县内新农合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进行门诊家庭账户下费报销。
2、门诊家庭账户基金补助范围为:
(1)治疗费:清创缝合、换药、针灸、火罐;
(2)医技检查费:B超,心电图、X线、化验等常规检查费;
(3)药品费(限于合作医疗目录内药品)。
3、下列情况不得纳入门诊补助范围:
(1)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
(2)《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药品费;
(3)与疾病无关的检查费、药品费;
(4)经调查审核属舞弊行为的医疗费;
(5)《竹溪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不予核销的。
(三)一般诊疗费补偿对象及补偿标准参合农民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室就诊时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新农合分别按乡镇卫生院7元、定点村卫生 室4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就诊参合个人负担3元、1元。
三、门诊基金补助办法
1、参合患者就诊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对患者参合身份进行确认,所发生医疗费用,经参合对象同意后,由接诊医疗机构直接从患者家庭账户余额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参合农民自己负担。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当次就诊费用明细录入或导入“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门诊统 筹模块中,在门诊账户下费报销的同时,按补偿人次生成一般诊疗费予以补偿。
按照医改要求,为加强门诊就诊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家庭账户已无余额的参合患者时,也要将费用明细录入或导入系统,以生成一般诊疗费。
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对参合农民进行补偿时,要打印出原门诊统筹报销结算单由患者签字认可(含无家庭账户余额只补偿一般诊疗费对象)。
2、家庭账户虽有余额,使用年度未参合的,不得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四、审核与拨付
1、新农合一般诊疗费实行“总额预付”支付方式。2016年度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总额,根据定点医疗机构2013至2015年度门诊就诊人次、服务水平及服务半径测算确定。
各定点医疗机构在2016年门诊诊疗费总额预算指标没下达前,仍按2015年指标执行。
2、家庭账户补偿金按月据实拨付。
3、乡、村定点医疗机构每月24日前将门诊报销处方及报销账目上报乡镇合管站审核,乡镇合管站每月30日前上报县合管办复审;所有 报销资料均必须与“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门诊统筹数据上报一致,经县合管办审核无误后予以拨付。
五、基金的监督管理
(一)医疗费用补助情况实行公示制。乡(卫生院、分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每月公示门诊补偿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参合农民的身份信息、参合情况进行审查,对验证不严及违规套取一般诊疗费行为,县合管办将按发生费用的5倍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扣。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患者与就医登记、疾病病情与治疗、处方下费与补偿、患者身份与证件、补偿资料与系统录入完全一致。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门诊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县合管办、乡镇合管站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并在定点医疗 机构设立举报箱。对投诉事项要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
本通知自2016年元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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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或镜像 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竹溪县天宝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_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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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竹溪县天宝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本站&&& 作者:发改局&&&& 日期:日&&&]
你乡宝政文〔2015〕9号文关于《竹溪县天宝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收悉。该《方案》迁出地、安置区布局合理、定位准确,项目建设重点突出、实施方法及步骤切实可行,工程预算及资金筹措实际合理、建设任务及目标明确,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切合本乡发展需要。经评审,同意《竹溪县天宝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天宝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规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41户570人。建设内容:中央资金补助建房141套面积16920平方米,新建和改建公路4.9千米,建塔池3座、引水管道5.7千米。总投资382万元;资金来源:一是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42万元,二是地方投资40万元。建设工期为一年(年)。
请在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同时,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开工建设。
湖北省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湖北省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办 电话:2726452
竹溪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建 电话:2721571 桃源乡:新农保征收工作接近尾声_竹溪县桃源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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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乡:新农保征收工作接近尾声
[来源:桃源乡&&& 作者:陈振&&&& 日期:日&&& 浏览542 次]
自今年新农保征收工作启动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全面完成新农保征收工作。
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将此项惠民工作做到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保热情,我乡对新农保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一是采取宣传标语、横幅、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养老知识宣传。二是组织召开了全乡新农保征收工作动员大会,深入宣传贯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使乡、村干部对新农保政策了解透彻。
明确责任,实行任务到人。实行联系村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到户的工作责任制,积极配合乡分管领导下村督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征收工作进度。
上门服务,细化工作措施。各村在征收方式上以村定点代收,对外出务工人员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方式沟通,对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采取上门服务办理新农保手续,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个群众头上。
每日统计,加快征收进度。为确保工作进度推进有序,我乡坚持每两天对征收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对征收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查找工作不足。对思想上一时想不通,不愿参保的群众,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直到其参保为止。
截止目前,我乡已征收新农保金额40万元,群众参保率达98.33%,现进入收尾阶段,确保全面完成。
竹溪县桃源乡人民政府 主办  电话:2846082& 邮箱:
竹溪县信息局 建设 管理 电话:272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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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农村五保申请审批程序
一、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在“吃、穿、住、衣、葬”等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资帮助。这五项保证简称“五保”,将享受“五保”的家庭称“五保户”。
二、农村五保条件:老年(60周岁以上)、残疾(二级以上重度残疾无依无靠)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同时具备“三无”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三、农村五保申报程序:本人申请→村级入户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四、供养形式:符合五保条件的自愿申请可以到当地农村福利院实行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
五、供养标准:严格按照全省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六、责任股室:五保供养股。
七、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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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林业局有序推进新农保工作全覆盖
  近日,竹溪县天池垭林场今年刚满60岁的农民陈昌贵站在县农行的大门前,手里拿着刚取的55元农保金,高兴地说:“现在共产党的政策真是好哇,农民每月也能按时领工资了……”。
  今年以来,竹溪县林业局局党委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覆盖,以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工程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为有序推进新农保工作实现全覆盖,让广大农民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该局创新工作方式,抓好宣传发动,坚持做到场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把政策讲透、流程讲清。提高服务水平,抓好责任到位,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有序推进新农保工作实现全覆盖,让广大农民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该局创新工作方式“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工作机制,抓好操作监管,组织业务培训,妥善做好参保农民信息登记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杜绝有虚报、瞒报、漏报的现象发生。完善硬件设施,抓好检查指导,要求各场签定目标责任书,把新农保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局领导小组定期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据悉,该局所辖八个林场,截至目前,已有6个林场完成既定任务,参保人数2400人,共征缴社会养老保险金22万元;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0%。(湖北省竹溪县林业局&:唐玉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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