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官网陈永年的女儿

&&安徽民生工程
民 生 项 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
&&&&皖政〔200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突出问题,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开始,启动和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此,现提出如下意见:
&&& 一、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在现有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基础上,建立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683元的绝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给予每人每年平均260元补助,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扩面提标,使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负担。
&&&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
&&& 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在现有每人每年平均85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每人每年平均1200元,使全省“五保户”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61个县(市)和15个县改区由省财政负担,其他市辖区由市财政负担。
&&&三、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
&&& 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个人基本生活费。所需资金,市本级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县(市、区)由省与县财政按1:1比例负担。
&&& 四、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 2007年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80%的县(市、区),覆盖全省农业人口4080万人;2008年在全省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由地方各级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61个县(市)和15个县改区由省与县(市、区)按15:5比例负担;其他市辖区由市财政负担。
&&& 五、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法,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行个人缴费、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自愿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不低于30元;省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0元;当地财政给予必要补助,县级不低于10元,市级不低于30元。从2007年至2009年,用3年时间将全省城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 六、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并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 七、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
&&&&进一步落实对艾滋病病人的“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实施“四个一、三条线”工程,逐步加大对艾滋病病人的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力度。对结核病人、血吸虫病人以及确诊为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霍乱等重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病人,继续按规定提供医疗救治费用。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共同负担。
&&& 八、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从2007年至2011年,用5年时间改扩建1230所乡镇卫生院、10000个村级卫生室和200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全省基本健全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所需资金除积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争取中央投资外,其余由省与市、县按8:2比例负担。
&&& 九、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同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7年起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费提供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补助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继续由市、县财政负担。农村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6:4比例分担。地方应分担的40%部分,61个县(市)和15个县改区由省财政负担,其他市辖区由各市财政负担。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各地自行解决,省财政对困难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 十、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
&&& 从2007年起,用2年时间完成全省304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所需资金除积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争取中央补助外,其余全部由省财政筹集解决。
&&& 十一、加速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 从2007年至2011年,用5年时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所需资金除积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争取中央投资外,其余由省与市、县按3:7比例负担。
&&& 十二、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奖励扶助。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另增发120元。对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奖励扶助对象,其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其中只生育过一个独生女、且死亡现无子女的,从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1320元。所需资金,国家规定的600元标准部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按5:3:2比例负担;省提标的120元及600元部分,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财政、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劳动保障、水利、卫生、计生、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贯彻落实解决民生问题十二项政策措施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具体负责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省财政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尽快逐项制定实施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现有政策措施基础上,积极扩大实施范围,努力提高保障标准。各级政府都要把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大力促进和谐安徽建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七年一月五日
2008年十八项民生工程政策详解
&&&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安徽建设,2007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了十二项民生工程,全省累计投入78.4亿元,初步解决了“生活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突出问题,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充分肯定了我省实施民生工程的做法,他强调指出,安徽去年实施12项民生工程,今年增加6项,实施18项民生工程,这个做法很好,要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不断抓出成效。为推进民生工程政务公开,让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使民生工程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验,近日,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省财政厅厅长陈先森接受本报专访,全面、系统地解读十八项惠民政策。
&& &&一、生活保障类有6个项目,主要解决“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问题。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受益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2008年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683元提高到860元,全省保障人数为180.1万人。
&&&&[补差标准]对年人均收入低于683元的130.9万保障对象,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437元的补助;对人均收入在683元至860元之间的49.2万保障对象,给予不低于177元的补助。
&&&&[申请程序]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填写申请审批表,将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提交给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委会调查核实,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经过乡镇政府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并公示后,发给《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月起,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领取低保金。
& &&&联系人:省民政厅低保处
& &&&联系电话:5606139
& &&&2.农村“五保户”供养。
&&&&[受益对象]无法定扶(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扶(抚)养义务人无扶(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
&&&&[申请程序]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确认。
&&&&[补助标准]2007年起,全省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为年人均1200元。
&&&&联系人:省民政厅福利处
&&&&联系电话:5606087
&&&&3.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
&&&&[受益对象]已经破产倒闭或名存实亡、停产多年,没有缴费能力且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中,符合国家原政策规定录(招)用、已经退休的固定职工。
&&&&[申请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原企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审查,劳动保障部门调档复审,会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补助标准]已经享受低保或其他生活补助,但未达到当地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予以补齐;未享受低保或其他生活补助的,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联系人: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联系电话:2672182
&&&&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受益对象]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夫妇。
&&&&[申请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复审确认并公布,市人口计生委抽查和汇审,省人口计生委抽查、审核、备案。
&&&&[补助标准]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年600元发放,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另增发120元;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补助1200元;只生育过一个独生女已死亡、现无子女的,补助1320元。
&&&&联系人:省人口计生委奖扶办
&&&&联系电话:5165753
&&&&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受益对象]全省125座大中型水库涉及移民人口117.4万人。
&&&&[对象核定]对日前搬迁的移民人口87万,增人不增,减人要减;对无法核实到人的30.4万移民人口指标,核定到移民村组。
&&&&[扶持方式]已核定登记到移民个人的,从日起,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期限为20年;对无法核实到人的扶持资金,用于移民村组内的项目扶持,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联系人:省发改委移民局
&&&&联系电话:2636930
&&&&6.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
&&&&[受益对象]2008年,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全省5万户。到2010年末,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物配租户数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的比例不低于30%。
&&&&[保障方式]一是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住房困难家庭自行承租住房。二是实行实物配租,优先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低保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申请程序]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的管理制度。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优先安排发放补贴。[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面积和租赁补贴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平均住房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 &&&联系人:省建设厅房改办
& &&&联系电话:2871520
& &&&二、医疗卫生类有6个项目,主要解决 “病有所医”问题。
&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受益对象]全省自愿参加新农合并按规定标准缴费的农村居民。在参合后的一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照新农合补偿规定给予报销。
&&&&[筹资标准]2008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人均10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
&&&&[参合程序]以户为单位,于每年第四季度缴纳个人参合资金,签订参合协议书,并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
&&&&[补偿标准](1)住院起付线为乡镇级医院100元、县级医院300元、县外协议医院500元、县外非协议医院600元;住院分娩补偿正常产200元、手术产300元。(2)对16种慢性病补偿不设起付线,按40%的比例进行补偿,全年累计封顶补偿2000元。(3)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4)住院补偿封顶线为5万元。乡镇级医院、县级医院、县外协议医院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为70%、65%、55%,县外住院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补偿65%。保底补偿比例为30%。
& &&&联系人: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2625918
& &&&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受益对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筹资标准]2008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30元,市级不低于30元,县级不低于10元。
&&&&[保障待遇]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住院和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基金支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
& &&&联系人: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
& &&&联系电话:2624257
& &&&9.城乡医疗救助。
&&&&[受益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群众和因病致贫的群众。
&&&&[救助病种]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脑中风、肾功能衰竭
(尿毒症)、严重心脏病、重型肝炎及并发症、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重症精神病等大病;重症慢性病;经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病种。
&&&&[申请程序]持身份证和享受社会救助的有关证明(低保证、五保供养证、优抚有关证件等)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补助标准]城乡医疗救助年度一次性定额救助和小额临时医疗救助等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医疗救助资金总量和不同病种制定的。
& &&&联系人:省民政厅低保处
& &&&联系电话:5606085
& &&&10.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
&&&&[受益对象]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和人禽流感、霍乱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因艾滋病导致生活困难群众。
&&&&[申请程序]救治(助)对象需提交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诊断证明文件等材料。
&&&&[医疗救治标准]对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及CD4检测,对有治疗需求的病人,每人每年在4800元标准内进行抗机会感染治疗;对符合治疗标准的肺结核病病人免费检查、免费提供抗结核药,对现症贫困结核病患者每人每年减免900元以内治疗费用;对急性血吸虫感染病人救治,按每例最高限额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现症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按每例每年3500元的标准进行医疗救治;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霍乱等其他传染性疾病病人进行免费救治。
&&&&[艾滋病生活救助标准]因艾滋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病人、父母双亡的孤儿,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因艾滋病导致父母一方亡故的子女,每人每月补助60元;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因艾滋病导致子女亡故且无其他人赡养的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医疗救治联系人:
&&&&省卫生厅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602974
&&&&省卫生厅卫生防病局
&&&&联系电话:2643661
&&&&省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联系电话:2671547
&&&&生活救助联系人:省民政厅低保处
&&&&联系电话:5606085
&&&&11.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计划到2011年,建成1230所乡镇卫生院和10000个村卫生室。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700个。
&&&&[今年计划]2008年,计划完成261所乡镇卫生院和2550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的填平补齐任务。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51个,培训全科医师1000人、培训社区护士1000人,完成40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修缮及基础设施配备任务。
&&&&[补助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每所20万元控制。 村卫生室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中央、省级和市 (区、县)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按3元、5元、5元标准补助。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联系人: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
&&&&联系电话:2601474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联系人: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联系电话:2641588
&&&&12.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受益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目标任务]2008年—2011年,对全省4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2008年完成1万例手术。
&&&&[申请程序]持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救助证复印件或当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等,到乡镇(街道)报名、登记,由手术定点医院进行筛查后,对符合手术指征的患者实施手术。
& &&&联系人:省残联康复处
& &&&联系电话:5520502
& &&&三、农村基础设施类有3个项目,主要解决 “通水通路通电视”问题。
& &&&1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目标任务]从2007年至2011年,解决全省农村157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08年完成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建设方式]根据地域特点、人口聚居、水源、水质等情况,选择延伸管网、建中心水厂、打深井、引水库水、山泉水等供水模式。
&&&&[补助标准]我省解决1个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需要投资390元。中央补助资金175.5元,省级补助资金64.35元,市、县配套资金111.15元,受益农民个人承担原则上不超过资金总额的10%,即39元/人。
&&&&联系人:省水利厅农水处
&&&&联系电话:2128056
&&&&14.广播电视 “村村通”工程。
&&&&[目标任务]到2010年完成30404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
“盲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使这些自然村的农民能够收听收看到中央和本省的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电视节目。大力提高农村地区的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使我省大多数农村人口能够无偿收听收看到中央及本省4套以上的无线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
&&&&[今年计划]全省完成9912个 “盲村”建设任务,所需建设资金,主要由中央、省级和市级解决。
& &&&联系人:省广电局计财处
& &&&联系电话:3418794
& &&&15.农村公路 “村村通”工程。
&&&&[目标任务]2008年—2010年计划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2.7万公里,基本实现全省所有建制村通水泥 (沥青)路的目标。2008年,全省计划新开工建设9000公里,总投资22.6亿元。
&&&&[建设原则]在GPS测量确定的 “村村通”建设规划范围内,修老百姓愿修的路;因地制宜确定技术标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建设标准]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即:公路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
&&&&[资金来源]中央和省按每公里12.5万元进行补助,其余通过市、县 (区)财政安排、银行贷款、企业赞助、农村一事一议等渠道解决。
& &&&联系人:省交通厅计划处
& &&&联系电话:3623539
&&&&四、教育资助类有3个项目,主要解决 “学有所教”问题。
&&&&16.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初中的在校学生。 [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小学生每年90元、初中生180元,推进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
&&&&[提高寄宿制贫困生补助标准]小学生2元/天、中学生3元/天,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255元,初中375元。城市年生均免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234元,初中330元;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30元,初中45元。同时,将校舍维修改造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400元。
&&&&联系人:省教育厅计财处
&&&&联系电话:2815276
&&&&17.消除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
&&&&[目标任务]2007年-2008年,用2年时间完成全省304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
&&&&[资金来源]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安排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外,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联系人:省教育厅项目办
&&&&联系电话:2820048
&&&&18.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解决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国家奖学金]奖励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普通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为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为2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左右。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范围为农村、县镇学生以及城市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期限为两年。
&&&&[校内贫困学生资助]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比例提取经费,用于校内贫困学生资助。
&&&&联系人:省教育厅学助中心
&&&&联系电话:2831849
&&&&说明:部分市县在上述十八项政策基础上进行了扩面提标,保障范围和标准可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省民生办联系人:陈永年
&&&&电话:5100216 传真:5100557
&&&&网址:http://www./ahsszb/msgc
&&&&邮箱:& &&& &&& &&& &&& &&& &&& &&& &&& &(安徽日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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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制作:安徽华博胜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独秀(资料图)&陈独秀共有6个子女,即长子陈延年、次子陈乔年、三子陈松年、四子陈鹤年(后改名陈哲民)、长女陈玉莹、次女陈子美(其中,延年、乔年、松年、玉莹为陈独秀和结发妻子高晓岚所生,鹤年、子美为陈独秀与高曼君所生)。这6个子女,大都走上了献身革命、自立自强的道路,其中,陈延年和陈乔年,同是中共早期领导人,在革命斗争中壮烈牺牲,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之所以能够献身革命、自立自强,是与陈独秀的教子有方分不开的。长子陈延年同天下所有父母一样,陈独秀对自己的子女非常疼爱。但是,陈独秀常年为革命奔走,公而忘私,无暇顾及家庭子女,不仅未能在家庭生活上给子女带来幸福,反而还曾因他从事革命活动而连累了家人,危及子女的生命安全。在讨伐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失败后,安徽都督柏文蔚、都督府秘书长陈独秀被袁世凯的爪牙倪嗣冲通缉。由于柏文蔚、陈独秀迅速逃往上海,倪嗣冲没有抓到他们,便对陈独秀在安庆的家人进行迫害。他们将魔爪伸向陈独秀的两个尚未成年的儿子延年和乔年,并扬言要斩草除根。幸好陈家事先得到了消息,让延年和乔年去乡间躲避,倪嗣冲才未能得逞。延年和乔年在乡间躲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回到了安庆。随着年龄的增长,兄弟俩越来越感到,在安庆这个小地方,已经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了,他们渴望外出求学。他们的这一愿望和志向得到了祖母和母亲的默许。1915年夏天,陈独秀从日本返回上海,开始筹办《新青年》杂志之事。就在这时,他接到了安庆老家的来信,得知延年、乔年兄弟俩想出来读书的消息。陈独秀感到儿子已经长大,应当让他们出来闯一闯。因此,他对延年、乔年兄弟俩的想法表示赞成,并回信让他们立即到上海来。于是,兄弟俩辞别母亲和祖母,乘舟东下,于1915年冬天抵达上海。那时延年17岁,而乔年才13岁。兄弟俩初到上海时,一度与父亲住在一起。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就从父亲住处搬出,寄宿于《新青年》杂志发行所店堂,白天在外工作,谋生自给,晚上则去法国巡捕房附设的法语学校学习法文,过着半工半读的生活。当时,陈独秀虽然已闻名全国,但收入却不多,每月给兄弟俩的钱为数很少,只能维持他们最低的生活水平,剩下的开支全由兄弟俩自己谋取。平时,延年兄弟俩只能“食则侉饼,饮则自来水”。由于生活艰苦,“故颜色憔枯,人多惜之”。对延年兄弟俩的生活状况,旁人都以为太苦,常表怜悯之意,但他们自己却处之泰然,毫无怨言,有意识地要在艰苦环境中磨炼自己。作为父亲,陈独秀也支持孩子们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自创前程,让他们更好地成长起来,将来成为有用之材。这让既是姨母又是继母的高君曼十分心疼。她曾数次苦劝陈独秀让孩子们回家食住,还通过陈独秀的老友潘赞化代为恳求陈独秀,但陈独秀总不以为然,说那样姑息养奸,不可!他以为高君曼“妇人之仁,徒贼子弟,虽是善意,反生恶果,少年人生,听他自创前途可也”。&陈延年、陈乔年兄弟俩没有辜负陈独秀的良苦用心。他们在艰苦的条件下,勤奋学习,自立自强,后来一起考进了震旦大学。1920年2月初,他们又一起到法国勤工俭学。对于延年、乔年出国留学的愿望,陈独秀完全赞成,并劝过兄弟俩去苏俄留学。可是延年、乔年当时由于受到无政府主义思想影响,对苏俄有些反感,坚持要去法国。他们在法国期间,逐渐了解和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对一度信仰的无政府主义产生了怀疑,最终同无政府主义决裂,转而信仰马克思主义。此后,延年和乔年先后参加了旅欧共产主义组织――中国少年共产党和法国共产党。1922年冬,兄弟俩又一起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3年初,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延年、乔年兄弟俩及赵世炎、王若飞等12人离开法国到苏联学习。4月中旬,他们抵达莫斯科,进入“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和“东方大学”学习。在莫斯科期间,兄弟俩更加系统地学习和研究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研究了俄国革命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终于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1924年夏天,由于国内革命工作需要,陈延年奉调回国。两个月后,他返回阔别了4年多的上海,并与当时在上海的父亲陈独秀团聚。陈延年回国后,中共中央立即讨论了他的工作问题。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的陈独秀,并没有将自己的儿子留在中央机关,留在自己身边。而同过去一样,他希望延年到大风大浪中去锻炼。因此,陈延年很快被派往当时革命的中心和阶级斗争极为尖锐复杂的广东去工作。到广东之初,陈延年负责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工作。1924年底、1925年初,他接替周恩来,任中共广东区委书记,直到1927年3月奉命离开广东。在此期间,他和周恩来、彭湃、毛泽东等人一起,领导了广东的工人运动、农民运动、青年运动和统战工作,并将起初只有几百名党员的广东党组织发展成为拥有数千名党员、领导数百万工农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领导核心。他在广东最突出的功绩是成功地领导了震惊中外的省港大罢工。毛泽东当时就称赞他是“党内不可多得的人才”,还有人称他是“共产党中的两广王”。特别难能可贵的是,陈延年对陈独秀在大革命后期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坚持独立思考,从实际出发,决不盲从。他曾多次在中共广东区委会议上说:“我和老头子是父子关系,但我是共产党员,我坚决反对妥协退让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他的鲜明态度和坚持原则的精神得到了大家的支持和称赞。1927年3月,陈延年率中共五大广东代表团离开广州,北上武汉,准备出席党的五大。可是刚到武汉不久,在武汉的中共中央领导人就决定派他和李立三、聂荣臻等人火速赶往上海,传达中央关于开展反蒋斗争的指示。他们刚到南京,便获悉蒋介石在上海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到上海后,陈延年接替罗亦农担任中共江浙区委书记。他虽因工作需要未能出席中共五大,但仍被大会选为党的第五届中央委员和政治局候补委员。陈延年担任中共江浙区委书记时,可谓受命于危难之际。四一二政变后,大批优秀的共产党员惨遭杀害。面对如此险恶的形势,陈延年毫不畏惧,勇敢地承担起重整党组织的重任。他与担任区委组织部长的赵世炎一起,开始为恢复被摧残的党和组织日夜奔忙。陈延年在上海工作的时间并不长,1927年6月下旬,他就因叛徒出卖而被捕了。反共头目吴稚晖听说陈延年被捕,欣喜若狂地大叫:“好了!好了!老陈(指陈独秀)没有用,小陈可怕;捉到小陈,天下从此太平了。”他一面报告蒋介石,一面立即给当时的上海警备司令杨虎发了一封所谓的“贺函”。杨虎立即下令严加审讯。面对凶残的敌人,陈延年毫不畏惧。敌人用尽酷刑,也没能从他嘴里掏出任何需要的东西,只好将他杀害来泄愤。日深夜,国民党反动派将陈延年秘密处死。陈延年在牺牲的时候非常壮烈,当敌人要他下跪时,他直立不屈,并高呼口号,虽然几个执刑的士兵用力将他按住,但当刽子手松手挥刀时,他突然一跃而起,遂被按在地上用乱刀砍死。陈延年牺牲时,年仅29岁。面对死亡,他仍如此坚强,宁死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和气概,真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当陈独秀得知自己的长子被害的消息之后,一连好几天不说一句话,把悲痛深深地埋在心里,默默承受着丧子之痛。&次子陈乔年陈乔年于1925年春接到中共中央的指示回国工作。他一到北京,就被任命为中共北方区委组织部长,与担任区委书记的李大钊一起工作。在这一时期,他积极参与中共北方区委的重大决策,并同李大钊、赵世炎等人一起,为发动各界群众与北洋军阀政府斗争作了大量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使北方地区的革命运动出现了一个又一个高潮。1926年下半年,陈乔年离京南下,并在上海工作了一段时间。在1927年4月召开的五大上,陈乔年和他的父亲陈独秀、胞兄陈延年一起当选为中央委员。父子三人同时进入中共中央委员会,这在中共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党的五大结束后,根据中共中央决定,陈乔年留在武汉,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并代理部长李维汉主持中央组织部的工作。作为中央委员,陈乔年出席了党的八七会议,并表示完全拥护会议对自己父亲的错误所作的批评,拥护党确定的新的方针政策。八七会议后,陈乔年改任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长。不久,又回到上海,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长。日,由于叛徒告密,陈乔年在开会时被捕。从被捕的第一天起,陈乔年就清楚地知道,由于他担任了党的重要职务,又是陈独秀的儿子,必死无疑。他将生死置之度外,没有丝毫畏惧,也没有任何懊丧。他所考虑的,只是如何继续同敌人作斗争。当他的身份暴露后,他从狱中托人转告党组织,请求党不要再为营救他费心和花钱,同时继续在狱中同敌人进行英勇的斗争。日,陈乔年在龙华的枫林桥畔,洒尽了最后一滴血,时年仅26岁。陈独秀得知自己的又一个儿子惨死在国民党的屠刀下后,极其悲痛。这个性格刚强的硬汉子,默默地流下了眼泪。陈延年、陈乔年牺牲的消息,远在安庆老家的高晓岚并不知道。她一直为他们两个的安危担忧。为了打听他们的消息,她让长女陈玉莹来到上海。不料,陈玉莹到上海得知哥哥延年和弟弟乔年都已牺牲的消息后,由于伤心过度,一病不起。就在乔年牺牲的同一年,玉莹也病死在上海宝龙医院。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三个亲生骨肉接二连三地惨死,作为父亲的陈独秀,其万分悲伤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三子陈松年窑厂工作30年,1980年退休陈独秀一生中,曾于日、日、日、日四次被捕,先后坐过北洋军阀政府、上海法租界巡捕房和国民党政府的监狱。陈独秀不畏惧坐牢,在狱中,始终保持着昂扬正气,铮铮铁骨,不向敌人屈膝投降。陈独秀言语不多,不善辞令,但他的一身正气和硬骨头精神却深深影响了自己的子女。陈独秀第四次被捕后,国民党最高法院于1933年6月底以所谓“进行叛国的文字宣传”之罪名,判处陈独秀有期徒刑8年。随即,陈独秀被关进南京第一模范监狱(又名老虎桥监狱)。之后,他的三子陈松年、四子陈鹤年、女儿陈子美都曾去监狱探望。陈松年第一次去南京探监时,由于终于见到了朝思暮想的父亲,悲喜交加,激动得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唯有伤心落泪。这时,陈独秀不但没有安慰他,反而严厉训斥他。陈独秀对这个多年不见的儿子所讲的第一句话是:“没出息!”在一般人看来,陈独秀这样做似乎不近人情,其实,这正是他与众不同之处。自献身革命以来,他虽犯过不少错误,走过不少弯路,但有一点却是始终不变的,那就是从不向恶势力低头,从不因处境艰难而悲观失望。自身如此,他当然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表现得过于懦弱,看到儿子伤心落泪,便免不了加以训斥。以前,陈松年虽然多次听祖母、母亲及其他人说过父亲的倔强脾气、坚强性格,却从未直接感受过。这一次,他总算亲自领教了父亲的厉害,而且印象至深,永世难忘。后来,陈松年同父亲接触多了,耳濡目染,学到不少东西。他虽然没有像父亲那样经历过大风大浪,但在自己的一生中,也遇到了不少艰难曲折,每次他都能像父亲一样,刚正不阿,泰然处之。陈松年常对自己的子女说,人要知足常乐,遇事要想得开。还说,人生在世,一定要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陈松年曾做过小学教员、中学教员。在抗战时期,又随父亲到达武汉、重庆、四川江津,饱经战乱之苦。1942年5月陈独秀病逝江津后,他妥善地料理了父亲的后事。1947年又将父亲的灵柩由四川移至安庆市郊安葬。1949年春天安庆解放后,陈松年起初在街道义务帮助做行政工作。后来,街道办了工厂,他就选择到又脏又累的窑厂工作,一干就是30多年,从未调动过,直到1980年退休。&四子陈鹤年 在香港创办进步杂志陈独秀的四子陈鹤年第一次到南京监狱去看父亲时,天真地提出要想办法帮助陈独秀越狱逃跑。陈独秀不但不赞成,反而将他骂了一顿,说他“胡闹”。不过,骂归骂,陈独秀对儿子的这片孝心还是感到满意的。陈鹤年也没有因为挨骂而对父亲不满,以后仍经常去看父亲,并尽力帮助父亲。陈独秀在狱中写的《自撰辩诉状》,就是由陈鹤年拿到《民声报》去秘密印刷后,在社会上散发的。陈鹤年在父亲的影响下,后来也走上了自立自强的道路。他于1934年考进了扬州中学高中班,未毕业又转到北平,进入北平致诚中学,在这里完成了高中学业。之后,他考进了北平法商学院。一二九运动之后,陈鹤年加入了“民先队”和中国共产党,经常到工农群众中去进行抗日宣传,是北平著名的学生领袖之一。卢沟桥事变后,陈鹤年留在北平,继续进行秘密斗争。1938年秋天,他的身份暴露,不得不立即转移。于是他经天津、上海去香港,想再从香港设法去延安。但是,离开北平后,陈鹤年就同党组织断了联系,而且以后再也没有接上,关系一断,要去延安就很困难了。在港期间,陈鹤年先后在香港《立报》、《时代评论》、《星岛日报》等报刊社工作过。后来,他自己创办了一个杂志,最初叫《少年文艺》,主要是通过讲故事的形式,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这个杂志受到反共的港英当局的查禁,陈鹤年遂将刊名改为《新少年》,继续出版,名称虽变,宗旨未改。他办杂志,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对社会做出贡献,为了教育和培养青少年。为将杂志坚持办下去,他不但花费了大量的精力,还把自己收入的一大部分贴了进去。女儿陈子美 定居加拿大陈独秀的女儿陈子美,生于1912年。由于陈独秀投身革命,东奔西走,终日生活在动荡不定之中,陈子美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饱受颠沛流离之苦。这种经历对她的成长产生了很大影响。陈子美的性格也像陈独秀一样倔强独立,敢作敢为。她在抗战爆发前学习过收发电报的技术,在杭州电信局工作过。抗日战争爆发后,陈子美和她的第一任丈夫失了业,在泰州、上海、南京之间靠“跑单帮”维持生活,还学习过妇产科的接生技术。上海解放后,她当上了里弄的“接生员”。第二次结婚后,又随丈夫由上海定居广州。在“文化大革命”中,陈子美受到残酷迫害,吃尽了苦头。她不甘屈辱,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便同两个儿子一起由广州逃到香港,后来又去了加拿大定居。
篇二:陈独秀子女
陈独秀的三次婚姻
陈独秀(1879年―1942年),原名乾生,字仲甫,号实庵,安徽怀宁(今属安庆市)人。
陈独秀的一生共经历了三次婚姻,第一位妻子高晓岚是安庆府统领的清军副将高登科之长女。陈独秀与高晓岚共育有三子一女,长子延年,次子乔年,三子松年;长女玉莹,排在乔年与松年之间。
第二位妻子是陈独秀的妻妹叫高君曼。高君曼给陈独秀留下一女一子,即陈子美和比她小一岁的弟弟陈鹤年。
陈独秀的第三位妻子名叫潘兰珍,江苏南通人,当时在上海英美烟草公司当工人,小陈独秀30岁。两人虽做了多年的夫妻,但在潘兰珍的心里,陈独秀似乎永远是先生,所以她称呼陈独秀为“老先生”,直到“老先生”过世也未改口。
1942年5月,陈独秀在四川江津病逝,葬于江津县城大西门外鼎山山麓之“康庄”。
长子陈延年:被捕后站着被敌人乱刀砍死
陈延年,1898年生于安徽怀宁(今安庆),17岁时与弟陈乔年一同离家到上海读书,与他们的父亲――正在主编《新青年》杂志的陈独秀生活在一起。不久,兄弟俩都考入复旦大学。1919年2月,陈延年、陈乔年兄弟俩与周恩来等一起赴法勤工俭学。1922年冬,经中共中央批准,陈延年、陈乔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23年春到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24年夏回国。在党的五大上,陈延年、陈乔年当选为中央委员,在党的会议上,父子三人以“同志”相称而不论父子情。
1924年10月,陈延年前往广东负责共青团的工作,12月任中共两广区委书记,1925年参与领导了省港大罢工,而他的父亲陈独秀此时担任党的总书记。陈延年为人正直,坚持真理,对父亲的错误主张从不徇私护短。陈延年曾经说过:“我父亲也不过是一个新官僚旧学者而已,读书虽多,而不能为天地立心,为革命立命,和文盲有什么两样!”后来,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路线使得陈延年与父亲的距离进一步拉大。一次,陈延年在与邓中夏、张太雷谈起陈独秀的错误时,气愤地说:“老头子(陈独秀)糊涂,看不出蒋介石的阴谋,看不见工农的力量,竟把无产阶级当做革命的苦力。”
日,蒋介石叛变革命。此时陈延年担任中共江浙区委书记。日,陈延年、郭伯和、韩步先等人在北施高塔路恒丰里104号(现山阴路69弄90号)中共上海区委所在地召开中共江苏省委成立大会。会上,王若飞传达了中央关于人事调整的相关任命,陈延年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郭伯和任省委组织部长、韩步先任省委宣传部长,赵世炎调中央工作。这时,陈延年突然接到报告称一位地下交通员被捕了,因地下交通员知
道这个秘密处所,陈延年与王若飞、赵世炎紧急商量后,立即宣布会议提前结束。下午3时,陈延年等人冒险来到恒丰里104号准备销毁秘密文件,就在焚烧过程中,国民党上海警备司令杨虎派大批军警包围了恒丰里104号,陈延年、郭伯和、韩步先不幸被捕。
日,陈延年被捕后的第9天晚上,敌人将他秘密押往龙华刑场。面对死亡,陈延年大义凛然,毫无惧色,站着被刽子手用乱刀砍死。
次子陈乔年:面对敌人酷刑坚贞不屈
陈乔年,1902年生于安徽怀宁(今安庆)。
1924年冬,陈乔年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离开莫斯科回国。回国后被中央派到北京工作,担任中共北京地委组织部长、北方区委组织部长。1927年12月,陈乔年奉命调到上海,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协助当时担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的王若飞开展工作。
日,中共江苏省委在英租界北成都路刺绣女校秘密召开各区委组织部长会议,会议由陈乔年主持。由于叛徒唐瑞林告密,敌人突然包围了会址,陈乔年和江苏省委机关的负责同志被捕。这是继1927年6月以后江苏省委遭受的又一次重大破坏。
党组织得知陈乔年等被捕后,千方百计设法进行营救。但陈乔年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经暴露,在狱中托人转告党组织,希望党不必再为营救费心,更不必再为他花钱。陈乔年在被关押期间,敌人对他多次使用酷刑,但他始终咬紧牙关,横眉冷对,誓死不屈,并鼓励其他的同志保持革命气节。日,陈乔年在上海枫林桥畔被敌人枪杀,同他一起遇难的还有郑复地(上海印刷工会组织者与领导者)、许白昊(中共江苏省省委委员和上海总工会党团书记)。
陈独秀长女陈玉莹,在陈延年英勇就义后,带着三弟陈松年瞒着母亲来到上海料理后事。隔年陈乔年被害,又是他们姐弟俩到上海收尸。失去亲人的痛苦使陈玉莹悲恨交加,急火攻心竟一病不起,不久就离开了人世,年仅28岁。
三子陈松年:解放后得到人民政府照顾
陈松年1910年出生安徽安庆时,陈独秀已离开安庆,陈松年与小姨也就是后来的继母高君曼生活在一起,自出生后从未见过父亲,直到父亲被国民党关进南京监狱,母亲带着他去探监,陈松年才生平第一次见到自己想念多年的父亲。
陈松年17岁那年,大哥陈延年在上海就义,18岁时,二哥陈乔年又被敌人杀害。看着两个哥哥倒在血泊中的惨烈之状,陈松年心中的痛苦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陈独秀获释后,陈松年夫妇就带着祖母谢氏和刚满1岁的女儿陈长玮从安庆乘船赶往武汉,见到了父亲以及和自己年龄相仿的继母潘兰珍。陈松年一家和父亲流寓江津的日子里,
生活十分艰难。在江津,陈松年的祖母去世了,紧接着,父亲也于1942年在江津去世。由于战乱,陈松年只好把两位老人暂时安葬在江津。1947年,陈松年四处求人,才托福建一位木材商将祖母和父亲的灵柩用木排装上,沿江而下运回安庆。
1953年2月,毛主席乘军舰沿长江视察,路过安庆时不禁想起往事,便问随行的地委书记傅大章:陈独秀家里还有谁?傅大章回答说:有个儿子陈松年,在窑厂做工,生活比较困难。毛主席随即作出指示:陈独秀后人的生活,还是要予以照顾。
遵照毛主席的指示,当地政府确认了陈延年、陈乔年的烈士身份,颁发了烈士证书。因陈延年始终未曾娶妻,陈乔年也没有留下后代,因此革命烈属的种种待遇自然就落在陈松年一家。陈松年在窑厂担任技师,一干就是30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松年任安庆市政协常委,安庆市文史馆馆员,安徽省文史馆馆员。
1979年10月,陈松年在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和资助后,以延年、乔年、松年、鹤年4个儿子的名义重修了父亲的墓地,此后基本上每年都要来祭奠,直到1990年陈松年病逝。
陈独秀的四子陈鹤年、小女陈子美,都在很小的年龄便离开父亲,随母亲高曼君漂泊生活。
2000年,陈鹤年在香港终于走完了他的人生路。死后,家人根据他的遗嘱,不发讣告,也不张扬。他去世时,北京一家专门研究陈独秀的学会,想在他们学会期刊的“研究动态”一栏目中发表一则陈鹤年的讣告,也遭到了家人的拒绝。陈鹤年像他父亲陈独秀一样,带着至死没有回到家里的遗憾,默默地在香港离开了人世,享年87岁。
陈子美2004年4月在纽约皇后区圣约翰医院去世,享年93岁。陈子美在中国大陆的长子李大可5月21日得到消息后,立即电告他在纽约的朋友,他正在办理有关手续前往纽约善后,并表示将“按照母亲的遗愿找出当年的结婚礼服,让母亲下葬时穿上”。与母亲失去联系多年的李大可说:“母亲在我的印象中是个相当独立、相当坚强的女性,她一直能独立照料好自己的生活,也不愿意别人打搅她。”对于其他情况,李大可非常低调地说,这是家务事,不便公开,但对有关人士对母亲的关怀表示感谢。
篇三:陈独秀一生风流史:曾与小姨子公开同居(组图)
陈独秀一生风流史:曾与小姨子公开同居(组图
明媒正娶的高大众资料图
陈独秀,现代中国社会变革时期崭露头脚、独领风骚的风云人物;同时也是跌宕起伏,坎坷多变、颇富传奇的一面镜子。然而,在他63年的人生旅程中,却有4位女性与他相伴,直至终老。
第一位:明媒正娶的高大众
1896年,17岁的陈独秀考取了秀才。少年高中,前程似锦,不少有头有脸的人家都争着与他家联姻。经母亲与叔父陈昔凡做主,与时任安徽统帅部副将高登科的女儿高大众定了亲。
高大众比陈独秀大3岁,生得眉清目秀,体态端庄,大方开朗,处事得体,不失为将门闺秀。1897年陈独秀赴南京参加乡试落榜,于当年8月回家与高大众拜堂成亲。
门当户对,两人感情倒也正常。10年左右,高大众就生了3男2女。随着时间的推移,子女的增多,家务的沉重,使脾气暴躁、性格倔强的高大众时常唠叨不休,甚至发火骂人,令陈独秀难以容忍。陈独秀是个个性释放,思想激进,敢于向传统挑战的人,而高大众又没有文化,观念保守,两人没有共同语言,为此也经常吵吵闹闹。例如陈独秀要剪辫子,她就坚决反对,还骂他是洋鬼子;陈独秀要去日本留学,她不但极力阻拦,还把筹措的留学经费藏起来,使两人感情裂痕日益加深,不断暴发矛盾冲突。就在高大众怀着第五个孩子时,陈独秀已经移情别恋,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自此,高大众便在陈家
独守空房,恪守妇道,抚养儿女,孝敬公婆,过着苦行僧的生活。
鸠占鹊巢的高君曼(资料图
第二位:鸠占鹊巢的高君曼
高君曼又名高小众,是高大众的亲妹妹。她比姐姐整整小了10岁。高君曼天生丽质,聪慧贤淑,从小受到父母的宠爱,是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新型女性。
高君曼在北京师大读书期间,经常读到陈独秀的文章,她十分崇拜姐夫的才气与胆识,经常在同学面前谈论他并引以自豪。由于陈独秀与高大众不睦,他极少与高家人来往接触,而对于这位才貌双全的姨妹子却刮目相看。高君曼热爱文学,经常到姐夫家求
教,陈独秀则热情辅导。由于过从甚密,加之陈独秀的人格魅力,两人感情日益加深,从亲情演变成了爱情。
1910年,陈独秀居然与高君曼公开同居,继而宣布他们要正式结婚。高大众对自己的丈夫和妹妹的离经叛道行为,既很愤怒,却又束手无策。双方父母也感到有苦难言,无可奈何,大骂逆子叛女玷辱门风。陈独秀一不做,二不休,带着高君曼私奔杭州上海,在那里过着甜甜蜜蜜的同居生活。1916年12月,北京大长蔡元培聘请陈独秀担任该校文科学长,高君曼也随之去了北京,大大方方当上了陈教授夫人。
陈独秀与高君曼,从1910年至1925年共同生活了15年。这段时间,也是陈独秀一生中最紧张,最繁忙,建树与贡献最大的时期。他参加辛亥革命,二次革命,从“五四”运动的指挥者到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与领导
人。高君曼不仅是他生活中的伴侣,也是他事业上的支持者与助手。她帮助编辑出版《新青年》杂志,接待联络革命同志,掩护陈独秀的革命活动,营救陈独秀出狱,甚至与他一起被捕坐牢。她与陈独秀患难与共,生死相依,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
艰苦紧张的生活把高君曼累坏了,身患肺结核也未能得到很好的治疗。但是,自1922年起,两人感情逐渐冷淡,陈独秀对红颜开始慢慢疏离。无奈之下,高君曼于1925年带着一儿一女移居南京。自此一别,他们再也没有见面了。孤苦的高君曼也在重蹈姐姐的境遇。
第三位:一拍即合的施之英
1925年冬,陈独秀的胃病又发作了,他来到上海一家私立医院诊治,接待他的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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