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休假买满社保一年是不是可以休假

年休假是否必须社保缴费满一年才可以休息?_百度知道社保与年休假 如题,社保与年休假 一、职工在实习期满后才有年休假的。如果你尚在实习期,自然没有年休假的。
二、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实习期,就应该要享受年休假的。10天的假期就是年假,又称公休假、工龄假。
三、在单位工作未满一年应该是不能享受年假的。 1.可以享受到年休假,工作不满1年的,按实际工作月份来休年假。2.社保缴纳满10年了的,那就是有证据能够证明你工作了10年了,现在你工作未满1年,都不影响的,年休假则不是5天了,应该是15天,具体记的不是很清楚了。
3.第三个问题问的有些多余了。
4.建议你看一看劳动合同法,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1、2012年5月进入公司,到2013年3月工作已满一年,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只与工作年限有关,与社保缴纳无关。在公司工作满10年,可以休息10天带薪年休假,到新单位后不能直接休息10天带薪年休假。
3、2012年4月离开A公司,第二天就在B公司上班,工作已满五年,2012年可以休息的带薪年休假天数约为3天。
法律依据如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社保两个单位累积满一年可以申请年假吗_百度知道账号(邮箱/学号/手机号) 10天内免登录 新劳动法规定是不是在同一单位工作满一年才能享有年休假 ?譬如2012年毕业的,在A公司工作了3年,2015年5月跳槽到B公司,那么在B公司可以享受年假吗? 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哦~请 可以享受年休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对年休假的连续工龄说实话,文件上说得也有歧义。 但是实践中,正规企业实操中。所谓的“连续一年”,指的是只要你曾经连续工作了一年,哪怕其他单位。就能够在现在单位休年休假。一般就是凭社保缴费记录来证明。 当然一般都理解为在本公司连续一年,其实这个从法理上是不对的。因为法律规定是从劳动者的角度来定义的。所以一般指工龄,而不是现在企业的司龄。 & & 根据2015最新版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年休假制度】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在同一家单位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没安排职工修满应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年假是按照工龄算的,不是司龄 我们希望了解您擅长的领域,把内容推荐给更多需要的HR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也可带薪休假 北京高院公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以判决形式回答热点问题&&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也可带薪休假 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近3年来该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同时公布了9个典型案例。审判反映出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不依法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缴社保等方面。 对于目前不少职工关注的问题&&&到新单位是否必须干满一年才能享受带薪年假&,法院用案例给出了回答。 今天公布的一个案例显示,肖某于2013年2月应聘到一家旅游公司任销售部经理,双方签订了自2013年2月到2016年2月的劳动合同。2013年12月,肖某以需要休息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在旅游公司未享受带薪休假,肖某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3768元。肖某在到旅游公司之前已经在其他单位工作数年,截至2012年末,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将近15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没有证据显示肖某在旅游公司已休带薪年假,根据肖某的累计工龄和在旅游公司工作期间折算,肖某在旅游公司享有8天带薪休假,根据其工资标准,肖某的诉求不高于法定标准,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高院民一庭庭长朱春涛说,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有带薪休假,休假天数根据累计工龄分别计算。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职工只要自工作起累计连续工作已满12个月即可享受带薪年假,无需再满足在新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 记者还获悉,近年来,北京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标的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且大标的额案件上升明显。结案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在2013年达到了37件。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主体仍以劳动者为主,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仍处于弱势地位。从涉诉用人单位来看,以非公企业为主,约占75%以上,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建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北京高院副院长王明达介绍,2012年至2014年,北京市三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8170件,二审20381件。在涉诉的劳动者中,男性劳动者约占62%,女性劳动者约占38%,与男女就业比例基本持平,侧面说明女性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 (摘自《工人日报》(日 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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