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种烟草自用违法液化气违法吗?

“定时炸弹”!违法运输液化气还严重超载259.7% 
王亚男 来源: 
工作人员正在清点液化气瓶数量
执法记录仪拍下的车辆上装满液化气瓶的照片
东南网漳州9月2日讯(通讯员 潘潞昕 唐坤龙 本网记者 王亚男)近期,东山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打非治违”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8月22日19时10分许,执勤民警在疏港路红绿灯设卡过程中,查获一辆诏安往铜陵方向行驶的轻型厢式货车,车上装载着90瓶满装的液化气瓶,该车核载745kg,实载2680 kg,超载259.7%。
经核查,该车属驾驶人陈某欣本人所有,车辆没有道路运输危险品许可证,也无押运员,且驾驶员没有运输危险品的资格。据执勤民警说,当时车门一打开,就能闻到有刺鼻的味道,人和车都没有资质,运了90瓶液化气瓶,那个简直就是路面上的“定时炸弹”,万一罐体漏气或者阀门没关紧,一个不小心就炸了,太危险了。
目前,东山交警大队已将该车依法查扣,对驾驶人陈某欣的违法行为按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达到或者超过100%进行处罚,并将液化气瓶移交城市规划建设局,由相关部门对该案进行进一步处理。
同时,由东山县安监局组织协调交通局、城市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对该陈某欣进行联合处理。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定时炸弹 液化气 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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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本报讯 为贪图方便,就不顾安全,用三轮车运输瓶装液化气。昨天,市住建局液化气管理站在宏路街道接连查处2起违规运输瓶装液化气行为,共查扣钢瓶25个。
  昨天上午11点多,一辆满载液化气钢瓶的三轮车在福厦公路宏路街道梧店村路段缓缓停下,当驾驶员黄某向路边一饭馆销售液化气时,执法人员将其当场逮着。
  记者看到,黄某的三轮车上共载有14个液化气钢瓶,有些钢瓶没有塑封。看到执法人员,黄某辩称,那些钢瓶原本是要运到液化气供应站仓库进行储存,但因进入供应站的道路被人挤占建房,车辆无法进出,这才改用三轮车运输。
  &当我开到这家饭店时,老板称要买液化气,我才停车将液化气卖给他们。&黄某不停辩解,但没过多久,他又改口称,是因为运输液化气的专用车辆轮胎坏了,这才不得不改用三轮车运输瓶装液化气。
  &这些理由都不能成为违规运输瓶装液化气的理由。&市住建局液化气管理站站长叶伦良说,液化气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运输液化气必须严格运用配有先进安全设备的专业车辆。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黄某运输的14个液化气钢瓶进行了查扣。
  20分钟后,执法人员在魁星石油气有限公司宏路街道南宅液化气供应站看到,一辆三轮车停放在路旁,车厢内装满了液化气钢瓶。据附近居民介绍,该供应站经常用这辆三轮车运送钢瓶,有时为了减少麻烦,还直接将钢瓶储存在三轮车上销售。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对三轮车上的11个钢瓶进行了查扣。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住建局液化气管理站共查获违规存放和违规运输的液化气钢瓶800多个,13名违规经营者遭到行政拘留。
来源: 作者:陈贤清原标题:市液化气管理站查处2起非法运输液化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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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将收缴的液化气瓶进行安全转移。
  红网新邵5月24日讯(通讯员 刘志坚 何贻成)5月23日,湖南省新邵县城管局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联合陈家坊镇安监办,在该镇城区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销售液化气案。    近日,县城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陈家坊镇钟某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件的情况下,在该镇城区擅自销售液化气,非法牟利。在掌握相关违法证据后,5月23日上午,县城管局立即行动,联合陈家坊镇安监办,一举捣毁了这处非法经营液化气的窝点,现场收缴液化气瓶10个,依法对经营者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这些液化气瓶大多锈迹斑斑,非常陈旧,显然过了使用期限。一旦液化气泄漏并遇到明火,或是遭遇剧烈的碰撞,都容易造成事故,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随后,执法人员将收缴的液化气瓶进行了安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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