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无权代理合同效力主要有哪几种情况

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在哪里?最好举例说明,
无权代理,分为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1、狭义无权代理,就比如朋友张三看到一样好东西,擅自替李四订了合同,说李四要买,如果李四追认了,那么合同就有效,如果李四不予追认,合同就无效2、表见代理,比如张三是甲企业业务员,一直与乙企业从事业务往来,但是后来张三跳槽了,却依然以甲企业业务员的身份和乙企业订立了合同(合同的盖章等,需要满足),这就属于表见代理,不论甲企业愿意不愿意,都要履行该合同,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它们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有代理权来源的表征。即狭义的无权代理是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人相信起有代理权的表现,即"裸体的狼"。而表见代理,则有代理权的表征,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即“披着羊皮的狼”。
他们共同点都是无代理权人进去代理···不同的是··表见代理进行的代理是被承认的··表见代理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所谓善意相对人··就是订约一方不知道与之进行代理行为的人没有代理权··并且有足够理由相信对方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给被代理人带来损害的···由被代理人找无权代理人追偿·
两者区别就是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代理行为的第三人是否是善意相对人··
比如说甲是...
扫描下载二维码狭义的无权代理是不适用善意取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无权处分是适用善意取得的
那请问,狭义的无权代理是否适用善意取得?谢谢!
别人用房主的房产复印件办的假房产证,身份证,找的替身,卖了房子,办了过户,房产还给办了,但买房子的不知情,房主都不知道有这事,到人要房子才知道,这样的过户有效吗,算善意取得吗?
别人用房主的房产复印件办的假房产证,身份证,找的替身,卖了房子,办了过户,房产还给办了,但买房子的不知情,房主都不知道有这事,到人要房子才知道,这样的过户有效吗,算善意取得吗?
我上年通过一家中介放款给一个抵押人,我看了他的房子和产权证,并办理了强制执行公正书,和产权处发的抵押权证。到今年该还款了联系不上抵押人了,我去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前发现抵押人在向我借款前,把他和他离了婚。但没有分割的房产办了假的文书把房产析产到了他的名下。相这样的情况我手里有合法的产权证和抵押权证。我认为我具备善意取得的所有条件。想这样的情况法院可以执行吧。 请有经验的法官和律师给与指点。
老大、老二和老三系兄弟,家父于1989年去世,留有位于丰润县石各庄镇女过庄村房产六间证号10-9-9和证号10-9-8未留有遗嘱哥三也未进行过分家析产,房产一直由老三看管,95年国家进行土地整理时老三未经其他二人同意私自将属于哥三共有的房产登记于老大金和自己名下,并于04年将该两处房产卖于外村人,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因我国法律规定外村人不能购买本村房产的规定所以过户手续未能办理)。并未通知其他两人。此后老大因年事已高想回家才知道该祖遗房产已经有老三私...
1 在拍卖会上购买的遗失物和盗窃物,所有人能要求购买人返还原物吗?
2 在商场或公共市场上买的遗失物和盗窃物,所有人能要求购买人返还原物吗?
我是山东省莱芜市的一名普通老百姓。2004年10月份,我与常某经人介绍认识。日,常某跟我借款,我从存折上转到常某帐户100万元,而且常某给我打借据一份。日,常某通过银行转帐将借款归还给我,后常某将借据撕掉。日我去莱芜市商业银行长勺支行转款时被告知冻结,我随即联系常某,常某手机无法接通。经联系恒生支行得知:钱被莱芜市公安局冻结了,为什么冻结他们也不清楚。后来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到我家找我说常某涉嫌绑架罪,问我常某为什么将101.7...
1.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
请教,这里的无权代理定义中的“民事行为”是不是仅指的是订立合同的行为?即除了合同行为之外的,别的民事行为吗?
2.无权代理会导致“民事行为”效力待定,其中的无权代理的“民事行为”仅指的是订立合同的行为?即除了合同行为之外的,别的民事行为吗?
谢谢! 无权代理会导致“民事行为”效力待定,但是常见的例子就是无权代理的合同行为导致的效力待定啊!
有无权代理但又是非合同行为,导致的“民事行...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
请教,这里的无权代理定义中的“民事行为”是不是指的是订立合同的行为?还会有除了合同行为之外的,别的民事行为吗?
什么是无效代理,它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转让适用善意取得么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狭义的无权代理_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_狭义的无权代理_会计考试_会计城
名师幽默的声音,考试重点和难点讲解,每天限额200张,抢完为止!改变,从这一刻开始!
你现在的位置:> >
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狭义的无权代理
会计城 | 日
来源 : 互联网
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狭义的无权代理。
&&&&&&& 【内容导航】:  1.合同的效力  2.本人(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3.相对人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代理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狭义的无权代理  【解释】无权代理的情形:(1)没有代理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1.合同的效力  在无权代理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2.本人(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1)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2)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  【解释1】无权代理成立后,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解释2】一旦本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就确定地转化为无效民事行为,由各方当事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  3.相对人  (1)相对人的催告权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解释1】催告在性质上属于意思通知行为,不属于形成权。  【解释2】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权。  (2)相对人的撤销权  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有权撤销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作出的意思表示。  【解释1】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  【解释2】撤销权的行使有两个条件:(1)只有“善意相对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行使了追认权,则代理行为确定有效,此时善意相对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关注会计城官方微信,获更多新鲜、专业、实用资讯]
你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民法 第三章&&狭义的无权代理
狭义的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且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无权代理具有以下特征:①行为人欠缺代理权。②除缺乏代理权外,无权代理人的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其他特征,涉及三方当事人(见【例1】)。③无权代理不属于“无效代理”。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实施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效代理”,而非“无权代理”(见【例2】)。
2.无权代理实施法律行为的效力。(1)因无权代理实施的单方法律行为无效。而非效力待定。②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自始有效(见【例3】)(《合同法》第48条;《合同法解释(二)》第11、12条)。
【例1】丙深知乙信任甲的资信,便谎称自己是甲,与乙达成协议,用自己的A房屋与乙的B首饰互易。①无权代理除了代理人无代理权外,具有代理的其他全部特征,必须形成三方结构。②丙的行为属于冒名顶替,不构成无权代理。
【例2】甲回老家过春节期间,发现老家医院的麻醉药品很容易搞到,甲于是擅自以好友乙的名义,在医院给乙购买了大量麻醉药品。①甲在无代理权的情形下,擅自以乙的名义实施了代理行为,但因该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代理,而非狭义的无权代理。②医院与乙间的合同无效,而非效力待定。
【例3】4月1日,甲的妹妹丙擅自以甲的名义与乙达成协议,甲以其A房屋与乙的B首饰互易。甲4月10知悉此事,4月12日给乙写信表示对丙的行为予以接受,该信件于4月15日到达乙的信箱,乙4月16日阅读了信的内容。①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甲、乙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②甲既可以追认,也可以否认。一经追认合同自始有效;一经否认,合同自始无效。追认和否认均可采用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合同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被代理人的追认”。《合同法》第48条规定,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③《合同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据此,甲的追认于4月15日生效,但甲、乙的合同于4月1日生效。因追认具有溯及力。
& 【真题研习】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2009年试卷三第4题)
  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 【答案】D
【特别提示】①前面强调,因“冒名顶替”订立的合同未形成三方结构,不符合代理的特征,因此不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这是没有疑问的。②问题是,因“冒名顶替”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如何呢?这得分两种情况作不同处理(见【例4】和【例5】)。
【例4】韩寒为了创作长篇小说《2014》,到农民钟子期家租房。为防止乡亲认出自己,影响创作,韩寒谎称自己是“韩流”与钟子期订立订立为期6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①钟子期愿意将房屋出租给“眼前这个眼神充满忧郁的年轻男人”,并不特别在意他到底是谁。②韩寒虽实施了冒名顶替行为,韩寒与钟子期间的租赁合同有效。
【例5】盲人牛未都收藏了一个宝贝,不少商人出高价收购,均被牛未都拒绝。牛未都固执地认为,明珠不能暗投,这样的宝贝只有像韩寒那样有文化的人才配拥有。煤老板钟某得知这一情况后,谎称自己是韩寒,以500万元的价格与牛未都订立了买卖该宝贝的合同。①钟某与牛未都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冒名顶替的合同。②因牛未都特别注重交易相对人的身份,故该买卖合同类推适用无权代理规则。若韩寒追认,该合同对韩寒自始有效;若韩寒拒绝追认,该合同无效。
冲刺提高班
【更多内容见讲义第8页】
更多精彩链接: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狭义无权代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