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校园全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苏丹红蛋专项整治措施采取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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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按照省统一部署,近日市食药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是“辣条”食品、奶制品、豆制品、油炸食品等。
据介绍,以“辣条”为代表的“五毛零嘴”一直是家长、老师们的心病,这些三无食品没有任何营养,涉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极易损害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此次整治,市食药监局将采取四项举措:一是严查主体资格。要对小食品经营商户的企业主体资格进行认真查验,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二是严格索证索票。要对小食品经营商户供货商备案材料及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向供货商索证索票的商户,督促其建立健全索证索票等制度,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实现长效监管;三是实施质量检测。整治中发现疑似问题食品,要及时送交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四是加强源头追溯。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要追根溯源,对生产厂家在本县(区)的,由各县(区)局进行自查;对生产厂家在本市存在交叉的,由市局牵头联合检查;生产厂家在外埠的,要及时上报省局,由省局牵头检查或发函协查。(刘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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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生产经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净化食品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力争达到“五个100%”:即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照率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100%;生产经营者台账建立率100%;“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100%;食品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幼托机构等各级各类学校内的食堂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食品摊贩、小作坊(含现场制售)。  三、整治内容 & (一)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2、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3、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要求经营者对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较大的熟食和面筋食品类的“一元食品”、“五毛食品”进行下架、退市;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贩  依法取缔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摊贩。  四、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及时向镇食安办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责任人:王刚)&&& (二)镇食安办负责协调各单位组成督导组,对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食安办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规范、指导,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责任人:刘凤会)&&& (三)镇教委督促各学校进行自查并配合镇政府对学校食堂、幼托机构食堂、学校内部商店、学校周边食品摊贩、超市进行调查摸底名单于日上报镇食安办。(责任人:刘永吉)&&& (四)镇城市执法管理部门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摊贩依法予以取缔。(责任人:孙健)&&& (五)镇工商所对学校周边商店、超市的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傍名牌”、“山寨食品”等情形的预包装食品依法予以查处。(责任人:段良俊)&&& (六)镇畜牧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动物检疫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检疫程序和规程实施检疫、开具检疫证明,规范检疫证章标识管理。(责任人:于志民)&&& (七)镇派出所配合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各单位检查中发现和移交的涉嫌违反刑事法律的案件依法予以调查处理。(责任人:徐风光)&&& (八)宣传部门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指导相关媒体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责任人:刘凤会)&&&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提高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把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开展集中排查。各有关单位于日开始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每周排查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镇食安办。&&& (三)着力检查整治。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每学期开学之初、放假之前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流动摊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要加大整治行动成效宣传力度,集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震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五)及时总结经验。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善于总结和发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于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典型案例等材料书面报镇食安办。&&& (六)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强化建章立制,整合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推行联合执法,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共同研究解决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监管,确保广大儿童和青少年的食品消费安全,县局决定自4月1日至7月1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食品流通环节
1.检查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要逐户查验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和悬挂,许可项目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效期等标注是否一致,是否超范围经营乳制品。要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
2.强力监督票证通单据的索取、保存和装订。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有对应的票证通单据,并加封面一月一装订。无票证通单据又没有索证索票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3.核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要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公示,杜绝无健康证明人员从事食品工作。
4.认真检查食品。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对乳制品、饮料、面包、膨化食品、小包装食品、袋装面制品以及油炸小食品等开展认真细致地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三无”和“傍名牌”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二)餐饮服务(包括学校食堂)环节
&1.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检查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等问题。
& &&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是否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上岗;是否戴手套、口罩进行加工操作;是否蓄有长指甲、戴首饰上岗等问题。
&&& 3.餐饮(学校食堂)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检查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仓库是否具备足够的通风装置;食品加工区是否满足排烟要求。
& &&&4.食品采购索票索证情况。检查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并建立台账记录。重点监督检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乳及乳制品、大米、面粉、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超保质期、变质、霉变食品及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原料的行为;贮存食品是否按规定存放。
&&& &5.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检查是否配备与食品容器具及餐具消毒相适应的消毒保洁设施,消毒保洁设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餐饮器具消毒基本知识;食品容器具、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购、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是否有消毒合格证明;使用的化学消毒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6.加工制作规范化情况。监督检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是否烧熟煮透,学校食堂食品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剩余食物是否按规定处理;是否配备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分开存放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冷藏、冷冻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刀、砧板、半成品盛放容器是否按照生、熟、荤、素分类定位存放并附有标识;是否按规定进行留样并有留样记录,是否具有留样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转。
&&& &7.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五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无合格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剂和食品添加剂,严禁超剂量标准、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二、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春季、夏季是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决不可掉以轻心,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务求收到实效。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县局将适时开展督查、督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
3.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局将另行安排部署。
4.各所要于4月30日、5月30日、6月30日、7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电子档各一份)报县局食品科。
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局报告。县局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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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局三举措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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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局三举措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保障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近日,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三项措施组织开展了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精心组织,明确重点。结合高(中)考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场所;以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辣条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广泛宣传,社会共治。通过学校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语等方式向中小学生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对食品经营业主和学校食堂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的解读和宣传。公布12331投诉举报电话。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深入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资质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二查学校食堂原材料进货是否索证索票并建立进货台帐、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对食品留样;三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及有毒有害食品和“三无”产品的行为。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357家,出动执法人员1849人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66份,处理当场处罚案件2件,一般案件2件,罚没款合计6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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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安顺市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保障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我市从4月份开始,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以校园及校园周边的食杂店、小超市、小摊贩为重点对象,以乳制品、饮料、冷冻食品、儿童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经营户的证照情况和健康证情况。检查销售的食品是否过期变质、霉变生虫、食品标签是否规范。检查食品经营户是否履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来源是否正规,是否能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明。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进校园向广大师生宣传和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对食品经营户教育,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加大抽检力度。加大校园周边的食品抽检力度,特别是儿童食品、冷冻食品、膨化食品的抽检。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处理,严禁再次流入市场销售。目前,共抽检食品25个批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食品来源渠道不明、不能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或或相关文件虚假、与实物不符的食品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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