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摔伤在工地摔伤,该怎么处理

在工地脚受伤了,应该怎样处理?_百度拇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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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就赔偿问题与包工头或者劳务公司协调,协调不了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另外还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有专业律师免费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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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成绍峰&
商丘网—京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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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父亲在郑徐铁路客运专线施工工地工作时受伤了,造成了小腿骨折,但回家休养之后,他所在的公司对工伤赔偿工作不积极,甚至存在推诿现象,我们不知道这事应该怎么办?”昨日上午,民权县城关镇断堤头村刘女士拨打本报电话求助。
据了解,刘女士是《京九晚报》的忠实读者,10多年来坚持订阅《京九晚报》。刘女士的父亲刘志中今年59岁,经人介绍,于今年6月8日到郑徐铁路客运专线民权施工段一料场打工。7月5日这天,刘志中听从指挥爬上混凝土传送带顶端干活,结果将小腿扭伤。后被送进民权县中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左腿腓骨骨折、踝骨陈旧性骨折。在医院做石膏固定后,医生建议回家休养三个月,然后进入锻炼恢复阶段。
刘女士说,父亲受伤之后,工地施工负责人建议家属先期垫付医疗费,等出院后再视情况进行报销和赔偿。在医院住院期间,刘家共花费医疗费约2000元。父亲回家休养后,刘女士和家人找到工地负责人,就医疗费和误工费等问题进行协商。但几天过去了,一直没有结果。
“我们去工地上属的公司找负责人,负责人总是不在。拨打负责人电话,不是说正忙,就是说没有时间。后来,对方干脆放出话来,赔偿3000元了事。但对于这个结果,我们表示不同意。因为父亲需要在家休养三个月以上,然后锻炼恢复,也就是说,预计父亲半年之内不能参加体力劳动。”刘女士说。
对于此事,郑徐铁路客运专线ZXZQ04标四分部项目经理孙玉国对记者说,这个事情发生之后,作为公司,他们态度还是积极的。刘志中回家休养之后,公司和其家属就工伤赔偿问题还没能达成一致。目前,公司还在和刘家沟通,希望近日内能达成一致协议。就赔偿数额的问题,他们还要向上边报告,申请赔偿资金。
据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意外伤害后首先要做的是受到伤害起1月内由单位进行申报工伤,如单位不申请则由个人自受到伤害起1年内自行申请。其次是伤残等级需待痊愈后到专业鉴定中心做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来寻求赔偿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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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半夏0521)
第三方登录:  现在房地产对房产大量的建设,而大量的工人在工地上作业,很容易发生受伤的情况。那么这些建筑工人在没有与建筑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发生受伤事故应该如何索要赔偿?在工地工作的人受伤是经常的事,擦破皮等小伤就不说什么了,那么如果发生意外进了医院该由谁负责呢?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工人在工地意外受伤谁来赔钱。  工人在工地意外受伤谁来赔钱?  日前,在广东省总工会主办的工人在线第十场访谈中,一位网友提问:他在广东某工地务工时发生意外,脸部受伤。事故发生后,该网友找包工头索赔,包工头让他找A老板,而A老板又推给建筑公司。原来,该工程由一家建筑公司转包给A老板,A老板又将工程部分转包给现在的包工头。网友纳闷,到底该由谁支付工伤赔偿?对此,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胡芳军现场作出解答。  法律贴士  建筑领域包括装修工程领域工程被层层转包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旦工人遭遇工伤事故或人身损害,如何维权,找谁赔偿,是许多工友关心的问题。对于这位受伤的工友来说,有两个维权途径。一是通过雇佣人身伤害赔偿程序来处理。目前我国对人身伤害事故赔偿作出规定的主要是《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法院对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的司法解释。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工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果走这个途径维权,维权对象是包工头、承包工程的A老板、业主单位,三者承担连带责任。  另一个途径是工伤认定维权。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受伤工人维权的对象应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  特别提醒  工伤认定可以在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如果用工单位不予配合,工人可自行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终进行工伤赔付。如果用工单位没有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  工伤法律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2015 红色军事网民工在建筑工地受伤之后如何理赔
民工在建筑工地受伤之后如何理赔
我爸在建筑工地打工时,晚上做三轮车去加班,途中三轮车翻了我爸右腿脚粉碎性骨折,现在刚出院,还不能行动。建筑公司已经承担了住院治疗费用。请问:怎么样争取合理的理赔?他没有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理赔时有什么不同吗?需要什么证据、手续?需要工伤鉴定材料吗?国家是怎么样规定的?大约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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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怎么样争取合理的理赔?
首要的是马上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要认定了工伤,责任的承担者就确定了,后续的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金的责任人也确定下来了。
2他没有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理赔时有什么不同吗?
没有影响,只要你能证明你老爸在该工地干活,是他们的工人就可以了。
3需要什么证据、手续?需要工伤鉴定材料吗?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4国家是怎么样规定的?
请看上述法律规定。
5大约能赔偿多少?
要看三个方面,一是伤残等级,二是当地的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作,三是你父亲的上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伤残等级没有评定出来之前,是没有办法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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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地老板负责
我爸爸在工地骨折了,现在老板不管,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
在工地打混凝土的活,由于半夜下班回来,身上埋汰,去打水洗脸,不慎摔伤,这个事故可以找工地老板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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