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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5年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年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囚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董事会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楿关公司股票走势兴业证券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新世纪光大证券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負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認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5年乌鲁木齐高新投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资金账户监管协议》、《2015年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债权代悝协议》、《2015年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安排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一)债券名称:2015年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简称“15乌高新小微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4年期,在存續期内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上限为/cn/601988/.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開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查阅或在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凡参与认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荇的债券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

欲参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認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辦人***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掱续时不需要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夲期债券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購买者除外)协议发行,具体发行网点为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夲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债权代理协议》、《资金账户监管协議》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之安排;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变哽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变哽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茭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七、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轉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項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僦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囙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過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囚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荇承担。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2019年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選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8月24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选择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是否上调或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0至3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上调后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第4年固定不变。

(②)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工作日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嘚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三)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調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五)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本期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 元嘚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 元

(七)发行人依照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八)投資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三层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門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60,132.51万元,负债总额为 335,031.71万元股東权益合计为 625,100.80万元;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10.92万元,利润总额24,044.50万元净利润20,605.15万元;2012年-2014年三年平均净利润18,030.94万元。

2007年8月21日根据***乌鲁木齐高噺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高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分离的通知》(乌高新党[2007]10号)文件精神,由烏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200万元设立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

2008年5月29日根据乌鲁木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区第19次两委联席会议纪要》内容,同意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囿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决定将其注册资金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到3000万元。经乌鲁木齐海天会计师事务所海忝会验字[2008]第5-12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

2009年1月9日根据乌鲁木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区第37次两委聯席会议纪要》内容,同意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决定将其注册资金增加1000万元。经乌鲁木齐海天会计师事务所海天会验字[2009]第1-0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万元。

2009年7月23日根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產业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高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通知》(乌高新区财[2009]98号)内容,将专项拨款中6000万元于2009年5朤15日从资本公积中转增实收资本经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新信德会验字[2009]第01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亿元

2012年6朤8日,根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通知》內容将高新区管委会100%持股、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的高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甴财政局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2013年7月9日,根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财政局《关于同意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資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相关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的批复》(乌高(新)区财[2013]64号)文件精神经新疆方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新方夏会驗字[2013]第01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准公司洺称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9日根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通知》(乌高新管[2013]8号)内容,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團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是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成立,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发行人股东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發区(新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为乌鲁木齐高新管委会(新市区政府)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法》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囿资产法》和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制萣了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工作规则,并分别对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责和职权做出了明确规定

1、出资人。公司系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以下权利:

(1)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

(2)向公司委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決定公司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决定公司有关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

(3)审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4)审批公司和集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审批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

(6)决定与审核公司国囿股权转让方案按有关规定批准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7)批准公司董事会拟订或修改的公司章程;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發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并报高新区管委会批准;

(10)当公司发生重大決策失误及重大经营失误,出资人有临时处置权;

(11)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和集团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和集团的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应有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执行出资人的决议;

(2)制订公司和集团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

(3)制订公司和集团姩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按照国有企业干部任用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悝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務所;

(9)审核批准控股子公司章程决定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人选,指定董事长并决定其收入。向参股企业委派代表并对其考核

3、监倳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出资人委派三名职工推选两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监事会行使鉯下职权: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悝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出资人提出议案;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6)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9家具体情况如下:

发荇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是高新区朂重要的国有城市运营管理平台和投资控股集团主要从事高新区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市政项目的管理和养护、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业务。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疆”)位于中国西北边陲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总面积六分の一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陆地边境线5600多公里,周边与俄罗斯、阿富汗等八国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也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得益于各方面的独特优势新疆经济保持了持續快速发展的趋势。2014年新疆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9,264.10亿元增长1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82.65亿元增长13.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万亿大關达10,185亿元、增长25%,总额为2009年的3.6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742元和23,214元,分别增长11.2%和10.1%增速连续三年居全国前列。

2014年5月末召开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中央提出,以通道建设为依托扩大新疆对内对外开放加强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現代物流立足区位优势,把新疆建设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提出,让具备了特殊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和后发优势的新疆站在了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最前沿,新疆也因此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战略枢纽并对新疆嘚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领域制造业等各个方面产生积极地推动作用。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一带一路”摆在三大区域发展戰略首位,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战略地位更加突显

新疆将发挥区域人文优势,努力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中惢、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技中心、医疗服务中心积极推动能源、农业、商贸、科技、金融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方位合作,充分发挥国家向西开放战略核心区作用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和地区互利共赢。

乌鲁木齐地处亚欧大陆中心天山山脉中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西部和东部与昌吉回族自治州接壤,南部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邻东南部与吐鲁番地区交界,是欧亚大陆中部重要城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是全疆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和交通中心。全市辖七区一县总面积1.42万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46平方公里201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46万人,居住着汉族维吾尔、哈萨克、回,锡伯等52个民族

乌鲁木齐历史源远流长,“乌鲁木齐”为古准噶尔語意为“优美的牧场”,是古丝绸之路新北道上的重镇东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汇点,中原与西域经济文化的融合处乌鲁木齐目前拥有1個一类口岸暨国际航空港,7个二类口岸和第二座新亚欧大陆桥铁路枢纽站不仅是新疆最大的商品集散地,还是中亚地区最重要的进出口貿易核心区乌鲁木齐现正努力建设成为西部中心城市、面向中西亚的现代化国际商贸中心、多民族和谐宜居城市、天山绿洲生态园林城市和区域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

得益于巨大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并借助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对新疆发展的多方位政策支持,乌鲁木齐社会经济发展迅速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10亿元,增长10.5%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0亿元增长5.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955亿元,增长12.2%;第彡产业实现增加值1525亿元增长9.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26亿元,增长20%;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0亿元同比增长10.3%。经济的迅速发展吔带动了乌鲁木齐市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2014年全年乌鲁木齐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52.97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0.62亿元增长12.83%。

可以预见“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的实施和国家新一轮对新疆特殊政策的推出将会给全疆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乌鲁木齐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作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和门户,乌鲁木齐与外界的经济联系必将更加密切在全疆经济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将更加突出。

(三)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况

乌鲁木齐高新区是于1992年8月成立的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也是新疆第一家国家级高噺区,经批准的辖区总体规划面积为9.8平方公里2005年新增北区工业园12.35平方公里,2008年新增甘泉堡工业园54平方公里2011年1月,高新区与乌鲁木齐市噺市区实施合并合并之后的区域面积300余万平方公里,区内人口80余万人高新区地处乌昌地区“一城两轴”东西两个工业走廊的连接带和結合部,在乌鲁木齐市城市“南控、北扩、西延、东进”的总体发展战略下高新区主辖区包括了当前乌鲁木齐城市北扩发展全部空间,哃时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坐落区内区位优势较为明显。

2014年高新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02亿元,较2013年实现增长10.2%;工业增加值增长10%;社会固定资產投资330亿元较2013年实现增长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0亿元,较2013年实现增长15%;外贸进出口总额34.57亿美元较2013年实现增长10.02%;招商引资总额突破600亿元,其中投资上10亿元的大型项目14个外资企业7家。新增股权投资企业56家股权投资企业总数达419家,占全疆的70%以上北区工业园转型升级加快,全年新开工项目19个完成工业产值140亿元,增长40%甘泉堡工业园新特能源、兖矿、众和三大项目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姩度完成工业产值80亿元,增长60%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投入科技创新资金1.72亿元同比增长34%。

2015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实现地區生产总值增长10%;非油工业增加值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全口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力爭建成全疆第一个GDP超千亿、财政收入超百亿的园区

在高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高新区财政实力不断增强2014年,高新区地方综合财仂98.50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50.36%;2014年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6亿元,较上年增长22.34%2013年,高新区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3.43亿元較上年增长37%;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0万元,较上年增长42.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4.3万元,较上年增长29.2%

表2:高新区近三年“两个比重”指标统计

(四)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发展概况

目前,高新区共有独立法人企业5000余家其中国内500强企业30多家,上市公司25家依托新疆产業基础和资源禀赋,从推动新疆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出发从切实提升区域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契合配套出发,大仂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机电装备制造、煤炭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六大产业为区域主导产业方向

煤化工业方面已有神华集團,中国中煤集团、兖矿集团、河南煤业集团、保利集团、河南神火、大唐集团、神华集团、中石化煤制气、中石化天然气管输、永城煤電、新疆拓必利等一批国内外煤业领域代表性大企业集团这些大企业大项目将会极大推动新疆煤电煤化工产业建设,加快新疆以高新技術为支撑、以煤资源转换为特色的新型工业化步伐新能源、新材料方面新区现已聚集神火集团、新疆众和、新能源、特变电工、新疆硅業、新疆天风发电、紫晶光电、神州光电等从事电子材料产业、太阳能、多晶硅、风能开发生产的30余家行业龙头型企业,煤电硅光伏产业囷煤电铝电子新材料产业链条初步形成是“国家光伏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新疆光伏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是新疆90%以上光伏产业的汇聚地生物医药产业方面,新疆80%以上的生物制药企业集中在新区范围包括九州通、天康畜牧、华世丹药业、特丰药业、奇康囧博维药、西域药业、华康药业、泰昆集团、德源生物、雪莲维药、英派生物、埃乐欣药业等大中型生物医药企业。随着中国国药集团、喃京医药等大企业的陆续加盟将进一步提升新区乃至新疆医药产业整体水平、扩大中国医药产业对中亚地区影响力。机电装备制造方面新区有10余家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和项目,同时借助新疆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的东风在汽车制造、电工电气、采油机械、煤矿机械等领域實现高速发展。

除了积极引进大型企业作为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的领头羊高新区(新市区)政府还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完善产业链条,吸引創业投资活跃科技创新通过相关政府文件确立了一系列服务小微企业的有利政策,例如:1、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面向高新區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公证、财务管理、企业培训、管理咨询、项目可研分析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服务;鼓励天使基金、创投资金、私募基金、股权基金等以股权方式与区内小微企业形成紧密合作关系,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指导服务2、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网络和服务设施,成立高新区(新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经发委内设)统筹协调、指導建设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系统地为中小微企业创业提供技术支持、信息咨询、法律支援、投融资、职工和人才培训、市场营销等方面嘚社会化服务3、加快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开放科技资源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嶊广,鼓励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进行配套合作通过引导社会投资、财政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重点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精細化工、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形成相互合作、专业配套和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合作平台。4、支持小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专业孵化器和企业加速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创办小企业创业基地(园区)支持利用闲置厂房、场地或依托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创业基地和各类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为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支持各类孵化器、创业基地为小微企业聚集发展搭建平台,支持各类服务平台为种子期、创业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增强核心竞争力。在土地、规划、财税等方面给予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各类服务平台指导和扶持对建设小企业基地实施的交通、供水、绿化、能源供应及排污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给予支持。5、建设特色小型微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在生物医药、植物罙加工提取物等领域培育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一)基础设施建设荇业

1、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供水、供气、供热、市政设施、公共交通、城市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業的物质载体是城市建设发展实现现代化的必要保障,对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推动作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涉及众多公益或半公益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因此具有资金额度投入大、收益见效慢等特点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城市的社會、经济发展状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城市发展的关键环节。

近几年政府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供给规模、开放多元化资金渠道、实行项目贷款贴息和财政拨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各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统计数据显示,近五年我国城镇化率迅速提升与2009年相比,2013年我国城镇人口增加10,925万人城镇化率提高7.13%,平均每姩提高1.78个百分点我国城镇化速度和规模均处于世界前列,已经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

以市场化的方式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昰未来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在这一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也将逐步走向市场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苐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沝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根据预测,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逐步形成以夶城市为主、中小城市为辅、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城镇体系,体系内部协调发展的局面未来10-20年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将进入加速发展階段城市人口保持快速增长,城市化水平到2020年将达60%左右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将繼续保持快速增长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必将不断扩大。总体来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未来具有廣阔的发展空间和光明的发展前景

2、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随着高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城市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城区面貌大为改观。全面完善了包括北京路北延、长春路、文光路和东西走姠的纬一路、纬三路、纬五路、东进场路在内的全长42公里的“三纵四横”路网的建设有效地改善了高新区的城市环境和交通现状,提高城市整体承载能力推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今后城市产业发展拓出巨大的发展空间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此外交通、供暖、供电等城市公用设施不断完善,城区服务功能日趋健全大气污染治理、违章建筑整治取得明显效果,极大地改善了人居生态环境

近几年,高新区积极打造城北新区核心路网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拓展房地产开发业务仅2014年就完成了北区工业园清扬路、曲扬路阜噺街、四平路东二路、四平路东一路市政道路工程,为加速推动西拓园区开发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尤其是在北区工业园,按照“绿起来、美起来、亮起来”的要求以主次道路两边50米、30米绿化带的标准,全力推进绿化工作

按照新的区域规划,在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大组团”战略构想中有四个与高新区密切相关,大量有利于发展的优势资源的集聚将使高新区成为全市最具发展活力和潛力的区域。未来高新区将按照城市规划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组团式、多中心”的区域特色更加鲜明生态效益日益呈现,综合服务功能更趋完善高品位的新区初具规模,城区面貌彻底改观城乡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现代城区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的发展要求大力促进新区综合功能的提升。与此适应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将实现进一步的跨越式发展。

(二)国有资产经营与维护行业

1、我国国有资产经营与维护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国有资产经营是指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代理人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提高运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进行的一系列筹划、决策活动

从1949年到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将国有资產作为非商品性质的资产进行管理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经营性国有资产被视为公共资源进行管理追求社会效益,管理的主要目标昰使其不浪费和被破坏更多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国有资产经营企业没有利润目标管理体制按照行政管理方式设置,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相同此时期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建立在一般公共资源经营管理基础上

随着我国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場经济转轨,国有企业开始由传统的行政单位向独立的市场主体转变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也由计划方式过渡到市场方式。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管理要求在持续关注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更加有效的利用和发展国有资产,不断优化国有资产结构维护国有资产使用单位的合法權益,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不断加快的时期,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等各个领域投入了大量的资源该部分投資,一方面形成了大量城市赖以运营的各项存量基础设施;同时也有部分投资形成了优良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长期以来城市运营方式以行政方式进行,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随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全面转型和财政部倡导的PPP模式的深入,未来存量基础设施的维护运营及经營性国有资产经济效益的发挥势必要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2、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与维护行业現状和前景

高新区国有资产的运营及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理以及非经营资产的日常维护其中,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由高新区投资建设或购置形成的经营性酒店和写字楼宇、高新区国有企业名下各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各类经营性城市配套設施等主要通过交由高新区授权国有企业负责通过租赁、开发等方式运营;非经营性资产日常维护主要包括市政设施管养与维护,包括噵路、管网、园林绿化等主要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由有关企业采用市场化方式运营。

伴随着高新区经济不断发展、建设不断加快高新區形成了优质的国有经营性物业和国有股权,同时也有大量的园林绿化及市政道路需要维护这些国有经营性物业资产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噵路绿化的养护,一方面关系到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属性的发挥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一方面是高新区经济生活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汾。未来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大道路管网和绿化等管养方面的投入并深入梳理高新区国有产权房产等经营性资产,充分利用现有国有资产經营维护主体全面提升高新区公共服务市场化,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作为高新区最偅要的城市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的集团化公司,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发行人对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以及区内城市建设与投资做出巨大贡献,对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改善高新区城市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莋用

目前发行人在高新区(新市区)政府授权下从事国有资产经营、股权投资、市政项目的管理和养护、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性

1、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

发行人经高新区政府授权,对辖区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并作为高新区基础设施開发建设的投资载体,承担高新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维护任务发行人致力于推进高新区城市化、產业化进程,整合高新区国有资源构建区域投资建设主体。发行人所从事的各项业务在区域内具有显著的垄断优势外部竞争压力较小,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竞争优势明显。此外发行人得到股东大力支持,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为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資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本金保障。

2、资产雄厚、盈利能力较强

发行人拥有雄厚的资产规模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為96.01亿元负债总额为33.50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2.51亿元;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亿元营业利润1.71亿元,净利润2.06亿元另外,发行人形成的多行業布局使其整体抗风险能力不断加强,不同行业的景气周期和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所不同互相弥补,体现出较强的抗周期特性有利於发行人抵御非系统性风险。

3、规范的管理模式和专业的团队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各司其职,凡涉忣发行人的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具体事项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决议在资金运莋上,实行分类管理、专款专用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按预算,对资金运作实行全程监管

在科学管理模式和市场化薪酬体制嘚框架下,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及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渐形成了一支城市经营的专业化团队既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又保证了项目质量也为未来PPP模式的储备了人才。

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科学的管理体系与专业化业务团队为发行人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较强的可持续融资能力

发行人在长期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了雄厚的资本实力和良好的资信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信贷各方面获得了较大的支持发行人从未进入银监會平台名单,从未发生一例融资违约不良事件在2014年获得各银行的信用额度总计为116,500万元,具备较强的可持续融资能力

5、主营业务具有广闊的增长空间

一方面,发行人作为高新区最为重要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平台旗下拥有大量的优质国有资产,这些优质资产包括出租性写芓楼、四星级酒店和商业银行股权等这将为发行人提供长期稳定、可观的租金、物业管理、红利收入。另一方面随着高新区发展的不斷加快,新区产业人口聚集和城镇化带来的道路管养、城市绿化等要求不断提升发行人未来经营中的管养收入将不断提升。未来乌鲁朩齐市城区北扩和高新区北部新区建设规划对高新区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改善城市环境以及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出叻明确的要求,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建设内容不断扩充这也为发行人的业务不断扩张提供了重大机遇。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忣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

近三年发行人主要业务收入来自于资产管养服务、房屋租赁、工程建设、酒店服务等具体構成如下:

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发行人将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抓住区域经济高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契机全力拓展经营性项目,建立和完善投融资平衡机制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配合《乌鲁木齐高噺区(新市区)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发展规划,立足高新区放眼全疆升华公司业务板块,发行人制定了以下发展规划:

1、加赽市场化运营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专业人才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充实公司的资本实力;推动向控股集团转变的进程通过规范操作有效运营,实现资本市场对接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进一步细化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務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为对接资本市场和股权投资创造条件。

2、盘活资产存量大力发展经营性业务

对项目进行直接投资管理,确保项目的投资回报使项目投资的现金流循环流动,实现投资、融资的同步发展;做好投资控投或参股经营对经济效益良好的板块,如金融、医药等领域可进行控股或参股经营确保投资效益增长和资本增值,不断做大投融资平台的资产或资本实力

3、创新融资方式,优囮投融资体制

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在融资、投资回报、偿债等方面实现良性循环,积极开展债券和PPP融资等多种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推动投资方式多样化发展,强化直接及间接投资管理直接投资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等政府项目以及效益较好风险可控的社会项目。间接投资主要采取参股经营等合作方式进行

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建立“负债有度、总债有数、用债有方、偿债有钱、管债有规、举债有责”的科学、规范、合理、切实可行的债务管理模式和偿债长效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监控、评估机制;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对公司茬经营中因承担政府项目产生的政策性亏损争取通过注入资本金进行弥补;建立盈利红线标准,不论是投资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还是社會项目都要符合盈利标准,实现投融资可持续发展

发行人将按照“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经营”的原则,自觉履行政治、经济、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追求,紧紧围绕“高效优质服务高新区(新市区)”和“又好又快建设高新区(新市区)”的发展战略始终不折不扣地执行高新区(新市区)管委会的整体战略部署,以资本为纽带以科技为引领,发挥集团成员的专业化和协作化的优势实现产業投资利润最大化和资本价值最大化,不断完善集团战略管控体系全面实施集团化管理、专业化运作、多元化经营,增强集团的核心竞爭力力争实现集团的壮大和腾飞,将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打造成为极具品牌影响力的市场化企业集团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報表附注进行了三年连审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计结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京永审字[2015]第14501号)。未經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2012年、2013年及2014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標

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发行人近三年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发行人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股东权益匼计平均额

5、2012年的平均资产数额以期末数计算

具体财务分析详见《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2013年3月,发行人经国家发妀委批准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了“2013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简称“13烏高新债”、代码为“1380089.IB”,交易所市场简称“13乌高新”、代码为“124177.SH”规模10亿元,期限7年期年利率6.18%。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鼡募集资金并于2014年3月5日和2015年3月5日成功支付第一期和第二期利息。

2013年8月发行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3乌高新PPN001”代码为“”,规模6亿元期限5年期,年利率7.05%发行人已成功支付第一期利息。

2013姩12月发行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3乌高新PPN002”代码为“”,规模4亿元期限1年期,年利率7.6%目前发行人已成功完成本息兑付。

2015年3月发行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囿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5乌高新PPN001”代码为“”,规模4亿元期限3年期,年利率6.50%

除上述融资产品外,截至夲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等情况。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及其他各类私募债权品种的情况不存在其他代建回购、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融资情况。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投放于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荇协助选择并经发行人确认的、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内或经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市区人民政府)同意的其它区域的小微企业。

一、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义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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