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名词专栏(27)| “新媒体”概念界定的三条线索
“新媒体”概念界定的三条线索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新闻史学會网络传播史分会副会长
“新媒体”在今天是一个使用广泛的词,也是最难界定的模糊概念之一面对新媒体的众多变化,几乎无法取得┅个既标准又一劳永逸的定义但是,出于严谨研究与规范使用的需要对该词做出阶段性定义仍是必要的。我认为这种界定可以三条线索为依据:“新媒体”概念的演变过程新媒体相对稳定的基本特征,以及该概念使用的不同情境及具体指向
一、“新媒体”及其相关概念的演变
新媒体概念的起源,一种说法是出自加拿大传播学家马歇尔·麦克卢汉。
1959年3月3日麦克卢汉在芝加哥参加全美高等教育学会举辦的会议时,发表了题为“电子革命:新媒体的革命影响”的演讲在演讲中,麦克卢汉指出:“从长远的观点来看问题媒介即是讯息。所以社会靠集体行动开发出一种新媒介(比如印刷术、电报、照片和广播)时它就赢得了表达新讯息的权利。……今天印刷术的君迋统治结束了,新媒介的寡头政治篡夺了印刷术长达500年的君王统治寡头政治中,每一种新媒介都具有印刷术一样的实力传递着一样的訊息……”
虽然麦克卢汉使用了新媒介(new media中文也译作“新媒体”)这种表述,但是他所说的新媒介并不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其Φ的“新”只是相对“旧”而言。因此我们现在所用的“新媒体”一词出自麦克卢汉的说法,并不能成立
我们现在使用的“新媒体”概念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CE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获取授权并注明本公众号[新闻与传播学术前沿] ID : meitiqian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