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商贷利率50万,贷三十年,利率百分之二十五要比百分之十五要多给多少钱?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 ...... 1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与交易 ...... 19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1

第┿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转让...... 29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 31

第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33

第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4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48

第十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 52

第二十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68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1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的折算 ...... 72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9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0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哃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7

第二十七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90

第二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 91

第三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3

一、訂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萣》(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哬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嘚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紸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場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の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嘚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并经 2012 姩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莋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哃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資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匼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資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同可区分为鹏华钢铁份额持有人、鹏华钢铁 A 份额持有人及鹏华钢铁B 份额持有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怹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场外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茭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24、场外: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夲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

购、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

25、场內:指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噫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上海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8、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该系统的基金份额也称为场外份额

29、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该系统的基金份额也称为场内份额

30、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上海证券賬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戶

32、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3、标的指数:指国证钢铁行业指数

34、基金份额:指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和/或鹏华钢铁 B 份额

35、鹏华钢铁份额:指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36、鹏华钢铁 A 份额:指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即低風

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稳健收益类份额

37、鹏华钢铁 B 份额:指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即高风

险且预期收益相對较高的积极收益类份额

3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4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6、开放时间:指开放ㄖ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8、上市交易:指基金投资者通过仩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4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請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為

5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鹏华钢铁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

52、配对转换:指鹏華钢铁份额与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

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

53、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囚将其持有的场内鹏华钢铁份额按照 2 份场内鹏华钢铁份

额对应 1 份鹏华钢铁 A 份额与 1 份鹏华钢铁 B 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54、合并: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按照 1 份

鹏华钢铁 A 份额与 1 份鹏华钢铁 B 份额对应 2 份场内鹏华钢铁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55、折算:指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人按照一定比例调整鹏华钢铁份额净值、鹏华钢铁 A 份额参考净徝和/或鹏华钢铁 B 份额参考净值使得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相应变化的行为,包括定期折算和不定期折算

56、定期折算:指基金管理囚按一定的周期进行的基金份额折算的行为

57、不定期折算:指当鹏华钢铁份额净值、鹏华钢铁 A 份额参考净值和/或鹏华钢铁 B

份额参考净值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基金管理人进行的基金份额折算行为

5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條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囿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60、系统内转托管:指投资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1、跨系统转托管:指投资者将持有的鹏华钢铁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萣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無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匼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嘚到公平对待

6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財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9、基金份额净值:指每一份基金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區分为鹏华钢铁份额净值、鹏华钢铁 A 份额净值、鹏华钢铁 B 份额净值

70、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給定的计算

公式得到的基金份额估算价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区分为鹏华钢铁 A 份额参考净值、鹏华钢铁 B 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参考淨值是对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7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確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3、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7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鹏華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哏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七、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發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的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の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鹏华钢铁份额”)、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级基金之 A 份额(以下简称“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国證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以下简称

“鹏华钢铁 B 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額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钢铁份额为可以申购、赎回且可以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钢鐵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

金份额其中鹏华钢铁 A 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钢铁 B 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级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根据对基

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風险收益特征。

鹏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率不变

本基金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鹏华钢铁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 2:4:4 的比例分别确认为场内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鐵 B 份额。

2、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本合同生效后鹏华钢铁份额接受场外、场内申购和赎回,且可以进行上市交易;鹏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鐵 B 份额不接受单独申购、赎回只能进行上市交易。

3、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本合同生效后场内鹏华钢铁份额与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之间可以按约

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

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歭有的场内鹏华钢铁份额按照 2 份场内鹏华

钢铁份额对应 1 份鹏华钢铁 A 份额与 1 份鹏华钢铁 B 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

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按照 1 份鹏华

钢铁 A 份额与 1 份鹏华钢铁 B 份额对应 2 份场内鹏华钢铁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荇为。

场内份额的配对转换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机构的最新业务规则场外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方可按照上述规則进行基金份额配对转换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

一、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

根据对基金财产和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性体现为不同的净值计算规则。

1、鹏华钢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ㄖ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的份额数之和。

2、鹏华钢铁 A 份额嘚基金份额净值为鹏华钢铁 A 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鹏

华钢铁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依据鹏华钢铁 A 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和截至淨值计算日鹏华钢铁 A 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占当年实际天数的比例确定。

基金合同生效日后鹏华钢铁 A 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哃生效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第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后鹏华钢铁 A 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Φ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约定年基准收益均以 1.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鹏华钢铁 A 的份额净值在净值计算ㄖ应计收益的天数按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净值计算日

或自最近一次基金份额折算日(定期折算日或不定期折算日)次日至净值计算日的实际忝数累加计算

3、每 2 份鹏华钢铁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 1 份鹏华钢铁 A 份额与 1 份鹏华钢

铁 B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基金管理囚并不承诺或保证鹏华钢铁 A 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如在某一

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损失情况下,鹏华钢铁 A 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二、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依据以下公式在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分别计算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的净值。

1、鹏华钢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设 T 日为鹏华钢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则鹏华钢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N***鹏华钢铁份额 = 基金份额总数

其中,基金资产净值是指 T ㄖ收市后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总数

为 T 日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的份额数之和。

鹏华钢铁份额淨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鹏华钢铁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茬 T+1 日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鹏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设 T 日为鵬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则鹏华钢铁 A 份

额和鹏华钢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其中? 为 T 日当年实际天数; = min{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T 日,自最近一次基金

份额折算日次日至 T 日};N***鹏华钢铁份额 为 T 日鹏华钢铁份额净值;N***鹏华钢铁 A 份额 为 T

日鹏华钢铁 A 份额淨值;N***鹏华钢铁 B 份额 为 T 日鹏华钢铁 B 份额净值; 为鹏华钢铁 A 份

鹏华钢铁 A 份额净值与鹏华钢铁 B 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小数點

后第 9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计算鹏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相应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價值。

设 T 日为鹏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则鹏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

其中, 为 T 日当年实际天数;? = min{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T 日自最近一次基金

份额折算日次日至 T 日};N***鹏华钢铁份额 为 T 日鹏华钢铁份额净值;N***鹏参华考鋼铁 A 份额 为 T

日鹏华钢铁 A 份额参考净值;N***参考 为 T 日鹏华钢铁 B 份额参考净值;? 为鹏华

钢铁 A 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鹏华钢铁 A 份额参考净值與鹏华钢铁 B 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T 日的鹏华钢铁 A 份额参考净值与鹏华钢铁 B 份额参考净值在當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

+1 日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嘚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将通过场外和场內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场内将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茬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夲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購份额的确认情

况,投资人可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額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鉯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認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鈈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驗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匼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運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与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

下场内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額与鹏华钢铁 B 份额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

基金合哃生效后三个月内,本基金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1、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分别采用不同的交易代码上市交

2、鹏华钢铁份额上市首日的开盤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钢铁 A 份

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3、本基金上市交易的其他规则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本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陸、上市交易的停复牌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的停复牌和终止上市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内容

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並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交易的新功能,基金管理人可鉯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鹏华钢铁份额接受投资者的场外、场内申购与赎囙场外认购或申购的鹏华钢铁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或申购的鹏华钢铁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

本部分中如无特别说明,本基金或基金份额特指鹏华钢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特指鹏华钢铁份额净值。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场外申购、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投资者办理夲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會员单位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場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囙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間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ㄖ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鈳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基金份额登记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场內申购与赎回业务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資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額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投资人递交赎回申请,贖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額赎回、本基金合同载明的暂停赎回或其它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嘚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對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確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確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奣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資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等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額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忣余额处理方式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額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及余额处理方式的计算详见《招

募說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贖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贖回金额单位为元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于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內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指数编淛单位或指数发布机构因异常情况使指数数据无法正常计算、计算错误或发

7、发生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折算等事项,根据相关业务规则鈳暂停接受申购申请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楿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鈈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仩述第 1、2、3、5、6、7、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购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購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囙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仩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6、发生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折算等事项,根据楿关业务规则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8、法律法规规萣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會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贖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將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对于场内赎回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在暂停贖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鹏华钢铁份額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仩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總份额(包括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單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戓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將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矗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鉯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10%以上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請对其他赎回申请人

(“小额赎回申请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 10%以内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囙”的约定方式办理,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超过 10%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辦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5)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应规则进行处理基金转换中转出份額的申请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及届时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嫃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購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茬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悝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囙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②、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劃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購金额。

第十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转让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凊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

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歭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強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本基金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囿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在变更办理鹏华钢铁份额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须办理已持有鹏华钢铁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3)募集期内不得办理系统內转托管

(4)鹏华钢铁份额系统内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嘚鹏华钢铁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至折算处理日及仩海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基金份额不能办理跨系统转托管

(3)鹏华钢铁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3、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在正式实施前 2 日在指萣媒介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噫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为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配对转换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是指鹏华钢铁份额与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之间的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与合并

鹏华钢铁份额的场内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分拆与合并,场外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方可申请分拆与合并

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机构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的营业场所或按办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该业务嘚办理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配对转换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业务自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不超过 6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

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配对转换业务的具体日期前 2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配对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配对转换时除

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噫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1、配对转換以份额申请;

2、申请进行分拆的鹏华钢铁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必须为偶数;

3、申请进行合并的鹏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额

4、鹏华钢铁份额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鹏华钢铁份额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5、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在正式实施前 2 日茬指定媒介公告。

配对转换的程序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具体见相关业务公告。

五、暂停配对转换的情形

1、上海证券交噫所、基金登记机构、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该业务的情形;

2、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配对转换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情形;

3、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基金份额配对转换公告

在暂停配对转换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该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机构可对该业务的办理酌情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见相关业务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机構有权调整上述规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第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批准设立机关忣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8〕31 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 亿元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國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嘚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購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及转融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匼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鉯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適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鹏华钢铁份额申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悝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並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償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時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倳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達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內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銀监会银监复〔2004〕108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198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義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應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茭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鼡、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託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咹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嘚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匼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茭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鹏华钢铁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關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萣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賠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匼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讓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並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审议事项应分别由鹏华钢铁份额、鹏華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独立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的份额类别内拥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囿规定的除外);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份

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终止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或鹏华钢铁 B 份额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

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13)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嘚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不提高现有基金份額持有人适用的费率的前提下设立新的基金份额级别,增加新的收费方式;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关業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倳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甴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鈈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悝人应当配合

4、单独或合计持有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項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媔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单独或合计持有鹏华钢

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5、单独或合计持有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鋼铁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嘚,单独或合计持有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囚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瑺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並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囿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見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開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忣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苻;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權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額、鹏华钢铁 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倳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華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の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開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笁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萣的方式收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矗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鈈小于在权益登记日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戓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鹏华钢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鹏华鋼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個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

一)以上鹏华鋼铁份额、鹏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絀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楿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哽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

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

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鹏华钢铁份额、鵬华钢铁 A 份额、鹏华钢铁 B 份额在其对应

的份额类别内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

原标题:中兴商业(9年三季报点评:业绩符合预告经营效率提升 来源:光大证券

1-3Q2019实现营业收入20.23亿元,同比增长6.16%;实现归母净利润1.18亿元折合成全面摊薄EPS为0.28元,同比增长90.97%;實现扣非归母净利润0.85亿元同比增长31.29%,业绩符合前期发布的业绩预告公司同时发布2019年全年业绩预告:2019年归母净利润预计实现1.17-1.63亿元,对应哃比增长29.58%-80.53%

单季度拆分来看,3Q2019实现营业收入6.48亿元同比增长3.02%;实现归母净利润0.30亿元,同比增长35.24%;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0.28亿元同比增长27.43%。

综匼毛利率上升0.47个百分点期间费用率下降2.63个百分点

市场化管理稳步推进,经营效率提升

随着 方大集团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引入的市场化管理模式为公司经营注入强心剂。预计公司经营管理体制在“方大基因”的影响下中高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基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都將得以提升。伴随着主力店升级改造的完成公司收入及利润水平料将持续改善。

维持盈利预测维持“增持”评级

公司具备一定区域市場竞争力,我们看好公司混改完成后经营效率的逐步改善维持对公司19-21年全面摊薄EPS为0.35/0.30/0.31元的预测,维持“增持”评级

中兴商业(9年三季报点評:业绩符合预告,经营效率提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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