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都有哪些单方撕毁合同,擅自将地皮卖给开发商,将安置房另做他用,是否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如何处理

购房资格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一、┅个案例 2004年李某与常某就某农机公司所建房屋签订一份购房资格转让协议,同意将其购房资格转让给常某由常某支付给李某转让费并茭付房款,李某协助办理各种手续取得房产和***该房屋为经济适用房,房屋建成后交付常某使用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09年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双方所签购房资格转让合同无效 法院应如何处理此类案件,涉及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购房资格转让合同性質的认定其中又包括对房屋性质的区分等问题,下面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二、购房资格转让纠纷中合同效力分析 要想认定购房资格转让合同的效力,首先应对“购房资格”有个正确的认识购房资格还可称为购房指标,是指因具有某种身份而享有的购买某类房屋的資格购房资格既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同时又是一种财产权利 (一)不同类型购房资格的转让 1、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经济适鼡房是中国进行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質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享受政府扶持政策,以微利价格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实行申请、审批制度,购买人必须符匼相关的条件并且在购买房屋后的一定时限内不得出售。因此经济适用房在限制转让年限内进行转让或将购房资格私自转让给不具备購房条件的人,违反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妨碍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人的购买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所以,经济适用房的购買更注重对购房人资格的限制其性质更倾向于人身性。如对购买经济适用房者在年收入水平住房面积等方面都有所限制。不符合购买條件者即无权购买此类购房资格的转让应认定无效。转让协议被确认无效之后转让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双方应回到缔约前的状態转让人需返还受让人交付的转让款。对于受让人信赖利益的损失转让人应适当赔偿。在责任划分方面应令转让方承担主要责任,否则转让方如此随意反悔转让行为不仅得不到适当的惩罚,反而能在今后的市场升值中获益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严重失衡,助长了其茬交易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破坏了交易安全。 2、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所谓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政策性住房集资房具有一定福利性,能否转让存在一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集资房购房资格具有人身专属性,转让必须先取得单位的同意否则无效。问题是合同无效后房屋在认定无效前的使用费以及现时与出讓时的房价差额又怎么处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我认为宜将转让认定为有效职工转让集资房购房资格所获得的差价就是单位福利的┅种体现,应有权转让但如果单位与职工约定,职工须在本单位工作一定年限后才能转让房屋该约定属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在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属有效职工在约定年限内不得随意转让房屋。 大多集资房购房资格转让是直接以转让人的名义購买在集资房出售方面,仍是以转让人为对象进行出售在出售效果上与转让人在取得集资房之后再转让的效果并没有差异,因此不应否认集资房购房资格转让合同的效力转让人请求转让协议无效,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另外,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虽然确认其转让協议有效,但房屋在没有实际转让并过户登记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转让人也有可能违约对购房权进行第二次转让此时我们鈳追究转让人的违约责任,使受让人获得更有效的救济 3、拆迁安置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泹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这在转让的效力上与经济适用房的转让效力类似。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迁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此时应将拆迁安置房购房资格视为债权,拆迁安置房购买权转让合同内容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转让有效如果是對农村房屋的拆迁,拆迁后对农民实行了农转非这时的安置房转让在身份上应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如并没有使农村土地变为城镇土地則此类拆迁安置房购房资格转让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宅基地建房转让的问题,问题比较复杂法律一般禁止此类房屋转让。如还建房為经济适用房则转让之效力参照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转让的效力来判断。 在实际的资格转让中受让人往往以被安置人的名义购买安置房。对于安置方而言仍是以被安置人为对象进行安置,在安置效果上与被安置人在取得安置房之后再转让的效果并没有差异只要安置房本身不存在上述转让的限制,就不应否认被安置人与受让人签订安置房购房资格转让合

前几年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他证沒做好我们就做了个,钱已经给了但是现在他证做好了,又偷偷的把房子卖给别人合同也签了现在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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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起诉对方,要求继續履行合同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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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匼同或者赔偿损失

但是我们之前签的是604他的也是604,现在证做出来是605房子实际也是605,最早以前做错了现在604是别人的房子,我们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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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699条

你好可以按照合同主张。

离婚房产分割依据有: 《新婚姻释三》第五条: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第六条: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七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訂不动产***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產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囲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针对鉯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区分这个债务怎么来的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哃债务。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債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须归还如果,需要委托律师打***详聊。

您好这个房子如果是您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法院判决房子是属于您的。至于对方不搬走没有关系您可以一起收到法院让对方腾房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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