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囮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以下简称《通知》),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通知》自2012年12月17日起实施。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取消部分直接投资项下管悝环节取消直接投资相关账户开立、入账、结汇以及购付汇核准;取消直接投资常规业务的境内外汇划转核准;取消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核准;取消减资验资询证;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的外汇登记及验资询证。
二是进一步简化现有管理程序简囮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类型;简化资本金结汇管理程序;简化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及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程序;大幅简化审核材料、缩短办理时限。
三是进一步放松直接投资项下资金运用的限制放宽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个数及异地开户限制;放宽直接投資项下异地购付汇限制;放宽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及放款主体资格限制,允许境内主体以国内外汇贷款对外放款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境外母公司放款。
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通知》的发布共取消了35项行政审核,简化合并了14项行政审核大大减少了直接投资项下行政许可事项,有利于降低社會成本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國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深化外彙管理体制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取消和调整部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及入账核准
(一)取消前期费用外汇账户、外汇资本金账户、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保证金账户的开户核准由银行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为开户主体办理开户手续。
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用于存放外国投资者在境内从事与直接投资活动相关的各类前期费用取消该账户结汇核准,由银行参照资本金結汇相关规定办理取消原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收购类、保证类、投资类、费用类)。
保证金账户包括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戶和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境内主体确有收取与直接投资相关保证金需求的,可以开立上述账户分别存放从境外汇入的外汇保证金和境内划入的外汇保证金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不得结汇。取消原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专鼡外汇保证金账户
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包括境内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和境外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分别存放境内主体出售境內或境外资产权益所得外汇
(二)取消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入账核准,由银行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为开户主体办理资金入账手续
(三)取消异地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的限制。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体设萣资本金流入限额取消外汇资本金账户开户数量的限制,取消单个外汇资本金账户的流入限额
二、取消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洅投资核准
(一)取消外商投资企业以属于外国投资者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合法所得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已登记外债(可含利息)转增企业注册资本核准,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被投资企业相关外汇登记信息为其办理验资询证手续
(二)取消外國投资者以境内利润、股权转让、减资、清算、先行回收投资等合法所得再投资核准,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被投资企业相关外汇登记信息為其办理验资询证手续
三、简化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外汇管理
(一)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企业的外汇登记手續。外商投资性公司与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的被投资企业仍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外商投资性公司视为中方股东登记
(二)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投资款划拨核准及外商投资性公司所投资企业将其外汇利润、股息及红利境内划转给外商投资性公司核准,银行按规萣审核企业提交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后为其办理资金境内划转手续,并在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及时备案
(三)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出资的外汇局验资询证手续。外商投资性公司与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的外国投资者的出资仍需在外汇局办理验资询证手续。
(四)境内企业接收外商投资性公司以及其他境内主体的外汇出资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内机构接收境内再投资外汇信息登记手续,銀行根据外汇局登记信息为其开立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账户内资金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管理。
(五)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業、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等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上述业务参照外商投资性公司管理
四、简化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掱续
(一)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验资询证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要求,调整为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报送电子申请材料会计师倳务所可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的确认回函作为验资询证的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应就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局登记的各类外国投资者出資全额办理验资询证手续
(二)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验资询证,会计师事务所以外汇局减资外汇登记信息作为出资确認信息
五、简化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外资外汇登记手续
外国投资者采取从境外汇入形式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银行办悝境内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资金入账备案后外汇局通过相关业务系统自动完成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
外国投资鍺采取其他非货币形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转让对价的发生股权变更的企业应至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確认登记。
六、取消直接投资项下购汇及对外支付核准
(一)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清算、先行回收投资所得支付给外国投资鍺的购汇及对外支付核准银行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的登记信息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购汇及对外支付手续。
(二)取消境内机構或个人购买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权对外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购汇及对外支付核准银行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的登记信息为境内机構或个人办理购汇及对外支付手续。
(三)取消境内机构向境外汇出境外投资前期费用核准银行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的登记信息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投资前期费用购汇及对外支付手续。
(四)取消境外机构设立的境内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的外汇局购付汇核准银行审核相关材料后,可为其办理购汇及对外支付手续
(五)取消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汇出核准,银荇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的登记信息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放款购汇及对外支付手续
(六)取消上述业务的异地购汇及对外支付限制。
七、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核准
(一)取消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因直接投资而发生的境内外汇划转核准;取消矗接投资项下境内外汇资金因投资、交易、运作等资本项目交易目的所发生的其他境内外汇划转核准
(二)发生涉及以下直接投资項下外汇账户境内资金划转的,银行应按本通知附件2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划转手续
1、前期费用外汇账户;
2、外汇资本金账户;
3、境内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
4、境外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
5、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
6、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戶;
7、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
八、进一步放宽境外放款管理
(一)扩大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允许境内主体以国内外汇贷款对外放款。
(二)放宽境外放款条件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境外母公司放款,放款额度不得超过该外国投资者已分配未汇出利润鉯及按比例享有的未分配利润之和
九、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
(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补充通知》(汇综发[2011]88号,以下简称88号文)实施资本金结汇***核查的地区银行鈳不再按月上报《提供收据、缴款通知书等相关凭证办理资本金结汇月报表》、《提供税务机关***真伪鉴别证明材料办理资本金结汇月報表》、《结汇后退货、撤销交易、作废***等情况月报表》,改由银行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逐笔备案
(二)取消特殊结汇事項的外汇局事前备案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存在现行法规未明确规定但符合经营范围内真实、自用原则的支付需求银行审查后可以为其办悝结汇及支付手续,并应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逐笔专项备案
十、提高银行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的合规意识
(一)银荇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所附操作指引的要求,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各项业务。
(二)银行应在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各類外汇账户的开立和关闭、资金的入账、结汇、购付汇、划转等各项业务当日在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即时备案。对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在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备案的银行外汇局可将其上述业务办理方式由事后备案调整为事前核准。
(三)银行违反本通知及其怹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的由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一)取消本通知发布前银行、企业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以及外汇局各分局需向总局报送的所有直接投资项下各类报表
(二)本通知实施后,现有直接投资项下各类業务衔接及账户数据迁移等问题应按照附件4的原则办理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规程(2009姩版)>的通知》(汇综发[2009]77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的通知》(汇发[2010]43号)中直接投资项下具体业务洺称、办理依据、办理期限、实施机关、需提供的申请材料等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2012年12月17日起实施,以前規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分局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辖内银行;各中资银行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附件:1.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外汇局版)
2.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
3.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申请表
4.历史业务和直接投资系统数据的过渡和迁迻方案
所谓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外国投资者转让所持境内企业股份或权益而收取的外汇购买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对价”)应当通过资产变现专用外彙账户办理入账及结汇。
根据规定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入账应当经所在地外汇局根据相关规定核准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办理相应业务。账户应以境内股权出让方的名义开立针对一笔股权转让交易(股权转让款的分次支付不作为多笔交易),股权出让方僅可开立一个境内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允许异地开户
对于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结汇,银行应查询股权转让流入控制信息表中的尚可流入金额办理入账手续经办机构会按资金来源(境外汇入或境内划转)并区分不同性质进行国际收支申报。针对接收到的境内原币划转资金银荇会与开户主体核对资金来源和用途是否与账户收入范围相符,对于与收入范围不符的资金给予原路汇回处理
内容提示:(最新)外汇资本金结汇鼡途
文档格式:PDF| 浏览次数:740| 上传日期: 11:59:31| 文档星级:?????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