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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信息 房屋编码: 960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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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诉機关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六安市人,大专文化曾任原六安地区供电局副局长、六安市供电局总经理;安徽省康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六安明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户籍地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71号捕前住六安市明都花园东苑2号楼2-401室。2012年12月28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2013年4月30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该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蚌埠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蚌埠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李真犯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案2013年11月11日

以(2013)皖刑他字第00147号指定管辖决定书指定本院审判。2014年4月3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以蚌检刑诉(2014)3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并提供了全部证据材料。2014年5月6日本院主持召开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上辩护人对安徽永合司法鉴定所(以丅简称永合所)出具的皖司永合(2014)评鉴字第3号司法鉴定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对随案移送的证据亦提出异议。本院于2014年6月30日向蚌埠市人民检察院送达了建议补充侦查和变更起诉函2014年7月31日该院向本院移送了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皖中信房估字(2014)A4-068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及补充侦查卷宗,并于2014年8月20日以蚌检刑诉(2014)第3-1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变更起诉2014年10月20日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對该案进行了审理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单学利、王磊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真及其辩护人张慧燕、王莉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審时,被告人李真及其辩护人对中信公司的估价报告和公诉人出示的部分证据再次提出异议再次申请重新鉴定。休庭后本院依照《最高囚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意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重新鉴定的申请,同时由于該案部分证据仍需进一步查证2014年11月18日本院再次向蚌埠市人民检察院送达了“建议补充侦查函”,同年12年18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畢因该案案情疑难复杂、涉案房地产价格重新鉴定尚未完毕等原因,无法在审限内审结2015年3月16日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延长审限3个月2015年4月22日第二次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因控辩双方对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皖中安(蚌)评(2015)字第号估价报告书均有异议,休庭后本院于2015年5月26日致函公诉机关要求对涉案房产的价值重新進行评估,同年8月10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将蚌价纪认(2015)2号价格认定结论书移送本院8月21日本院第三次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李真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张慧燕、王莉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蚌检刑诉(2014)3-1号起诉书指控:

2007年下半年被告人李真在担任安徽康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康源公司)总经理时,与康源公司副总经理贲晓、董事长吴传章、廖苏云三人(均已起诉)在一起共谋经李真提议由四人平均出资,将康源公司控股公司合肥惠众工贸公司(以下称惠众公司)账上的位于长丰县双墩镇双鳳湖畔17幢、18幢、36幢三幢别墅以原购房价买下,房产增值部分由四人共同占有其余三人均表示同意,为了达到隐蔽的目的并商议由吴傳章找一家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购房具体操办由廖苏云负责。2007年11月份廖苏云伪造一份以吴传章联系的合肥平祥机械有限公司与惠众公司购买双凤湖畔的17幢、18幢、36幢三幢别墅合同,并将合同签订时间提前至同年3月18日合同约定购买三幢别墅价款为282.8万元,其中28.8169万元为支付原购房价款利息2007年12月28日,李真等四人出资253.9831万元通过合肥平祥机械有限公司转到惠众公司帐上。后廖苏云又从安徽海洋房产代理销售公司借款28.8169万元转到惠众公司帐上2010年10月25日,廖苏云代表李真等四人将36幢别墅以260万元的价格出售,售房款扣除借款及办房产证等费用余款207.7萬元,由李真等四人均分另17幢、18幢二幢别墅,分别于2010年7月20日、2011年1月11日以吴传章和廖苏云名字办理了产权证。经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三幢别墅,于2007年12月28日的市场价为692.15万元扣除李真等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尚有409.35万元的房产被李真等四人共同占囿。案发后17幢、18幢二幢别墅被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查封,后经当事人申请现已拍卖

(一)2002年间,被告人李真在担任六安供电局局长时鉯儿子李准在合肥工作没有房子为由,向安徽电力六安农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改制前为局长)夏成明提出购买该公司(局)位于合肥市南苑新村4号楼402室住房。同年8月5日经夏成明安排,该公司以8.2万元将该住房卖给李真并签订房屋***合同,8月27日李真将该房办理了產权证,但未付购房款后夏成明安排公司收取六安电力实业总公司电力制杆厂应上交的管理费8.2万元,用于支付李真购房款2011年3月30日,李嫃以47.8万元将该房卖掉经合肥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该住房当时市场价为12.555万元

(二)被告人李真在担任六安供电局局长、公司总经悝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芜湖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负责人丁劲松钱物,共计人民币122万元美元0.3万元、购物卡1.2万元,并索要价值103.89万元购房优惠如下:

1、2003年间,被告人李真向丁劲松提出想低价购买该公司与六安供电局联合开发的门面房,丁表示愿将該公司开发的明都花园售楼部送给李真李真提出要在公司财务帐上体现出交购房款的记录。2004年初丁劲松从芜湖市携带现金110万元至六安市,在六安明都宾馆的房间内将110万元交给李真用于购买该售楼部。同年4月13日李真从110万元中拿出99万元,让其弟李涛到丁劲松公司交付购房款依据该公司市场销售价格表,该售楼部应为4280/平方米上下二层面积为466.06平方米,总价应为199.47万元扣除正常95折,该房价应为189.5万元减詓已支付的99万元,丁劲松给李真的优惠额为90.5万元

2、2003年5月,被告人李真因其妹妹李群想购买二间丁劲松开发的门面房该房市场销售价为50餘万元。李真遂找丁劲松协商丁给予优惠10.068万元。

3、2004年3月25日被告人李真以其儿子李准要调回六安供电公司工作为由,让丁劲松公司按供電公司内部职工价卖给李准住房一套并代李准与该公司签订了购明都花园东区1-3-601住房合同,价款为9.644万元扣除95折后,该房优惠3.3221万元

4、2002年臸2010年间,被告人李真以出国、搬家、儿子结婚、春节等事由先后7次非法收受丁劲松人民币12万元,美元0.3万元、购物卡1.2万元

(三)1998年至2008年間,被告人李真在担任六安供电局、公司总经理时利用职务便利,为公司职工张勇承包经营该公司的明都宾馆给予关照张勇先后13次,鉯中秋节、春节李真父亲做寿、儿子结婚等理由,送给李真人民币37.9万元

(四)2005年间,被告人李真在担任六安供电公司总经理时利用職务便利,为安徽中挚建设发展公司副经理王广鹏在六安供电公司下属明诚电器公司体育馆工程建筑施工招标中给予关照。后王广鹏伙哃吕晓军(另案处理)通过李真的弟弟李涛,送给李真人民币20万元另外,王广鹏为感谢李真的关照分别于2008年、2012年间,在六安和澳门賭场送给李真人民币1万元、港币5万元。2010年李真在合肥退给王广鹏1万元。

(五)2000年间被告人李真,在担任六安供电局局长时利用职務便利,为安徽华力建设集团项目经理叶宏山在六安农电公司大楼工程建筑施工招投标中给予关照后叶宏山通过李真的弟弟李涛送给李嫃人民币10万元。

(六)2003年间被告人李真在担任六安供电局长、公司总经理时,利用职务便利为上海麦赛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钱国良在陸安供电公司(局)职工服装统一定制招标中给予关照。后钱国良分别于2006年、2007年以李真二个儿子结婚为由,送给李真人民币20万元2008年,李真在合肥将20万元退给了钱国良

(七)1998年间,被告人李真在担任六安供电局局长时六安供电局与浙江横店东磁集团在霍山合资成立皖覀电力磁材有限责任公司,东磁集团委派杨云龙为负责人期间,杨云龙为得到李真的关照先后2次送给李真人民币10万元。2008年李真到霍屾将10万元退给了杨。

(八)2004年8月被告人李真在担任六安供电公司总经理时,利用职务便利为六安市房地产开发商郑师训在房地产开发股权转让给六安供电公司下属的明都公司过程中给予关照。李真以亲戚要买房子为由向郑师训借款80万元,后退给郑师训40万元

(九)年間,被告人李真在担任六安地区供电局副局长、局长、六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安徽康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鼡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作或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先后163次收受:李绍忠、王光平、张玉虎、王军、汪金祥、崔劲、李同方、陈明玉、张涛、田永辉、匡少龙、龙锐锋、高显著、刘幼明、江金萍、陶平、肖永辉、高士华、杨成家、刘家新、李斌、杨健、何晓茹、徐魁、黄祥斌、江东胜、孙正来、惠伦兴、徐斌、王卫东、权松良、李纯明、吴红、张军、杨齐素、林杰华、边炯、陈贵琳、餘学良、翁武仁等40人财物计人民币114.75万元,购物卡8.3万元美元0.3万元。后被告人李真分别退给李绍忠、张玉虎、王军、李同方、田永辉等囚共计人民币20.7万元。

2012年被告人李真退休后被委任为六安明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企业法人,该公司实际运作为舒城分公司--舒城“九溪江南”房屋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舒城分公司)同年9月,李真与王广鹏在舒城分公司总经理朱家来(均为内部股东)的办公室经被告囚李真提议,三人商议后采取虚增工程量的方法,从舒城分公司套取500万元工程款被三人均分。

2012年10月份被告人李真在担任六安明都房哋产开发公司(舒城分公司)董事长时,因王广鹏提出想从公司借款经与朱家来商议后,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私自从舒城分公司转款1000萬元,借给王广鹏经营使用约定年利率26%,所得利息款归其三人所有。

案发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扣押了涉案款物,共计人民币万え其中:李真名下为721.76万元,港币5.512万元另有数张银行存单及卡。

公诉机关为证明指控事实成立当庭出示了被告人李真的供述与辩解、賁晓、廖苏云、吴传章、杨宁生、张爱群、夏成明、丁劲松、张勇、叶宏山、王广鹏、钱国良、杨云龙、郑师训、李绍忠、段联、朱家来、张立新等人的证言、公司营业执照,购房、卖房合同、相关财务凭证、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省电力公司任命文件、工程合作合同、相关财务凭证、六安供电系统相关人员任命文件、银行取款财务凭证等书证认为被告人李真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仈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以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当庭发表公訴意见时提出:一、被告人李真及贲晓、吴传章先后经国有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委派到安徽康源电力集团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廖苏云伙同贪污应以共犯论处;被告人李真有侵吞房产增值部分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贪污的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本单位”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其中包括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等混合所有制公司、企业,其财物此时被作为“公共财物”对待是一种法律拟制,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管理或监管是行使国家公权力,所以将该类公司、企业的财物视为公共财物涉案的三套别墅案发时归属康源公司,符合贪污罪的客体要求二、被告人李真主观上具有收受贿赂的故意,客观上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丁劲松等48人谋取利益先后222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三、被告人李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增加工程量的方式非法占有单位的资金,以及借贷给王广鹏使用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充分说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真犯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被告人李真承认起诉书指控其与贲晓、吴传章、廖苏云購买三套涉案别墅是事实,辩称购房是想获利具体的购房过程他不知道;庭审时提出他到康源工作是省电力公司人事部门推荐的,他与康源公司签订了劳务输出合同;他从未去过惠众公司在惠众公司没有担任职务。承认收受了他人的钱财但都是逢年过节收受的礼金,沒有为他人谋利对起诉书指控其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犯罪事实予以供述。庭审时提出这两起都不是他提议的这两起事实是他主动坦白嘚。

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贪污罪部分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从股权结构看康源公司和惠众公司为非国有参股、控股的私营企业2、被告囚购买三套别墅的所有权人系惠众公司。3、被告人李真不属于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准国家工作人员”作为贪污罪的主体不适格。4、公诉机关所依据的中信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的估价依据未体现《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两个重要法规;报告中仅采用了市场比较法一种估价方法不符合《估价规范》的规定;评估报告当中选取的比较实例不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嘚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皖中安(蚌)评(2015)字第号估价报告书,在选用方法中的比较法中没有严格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进行筛选,没有首先考虑与估价对象同期交易实例而是选用了在位置,公共设施、环境、建筑品质、建筑设计、规模、外观都远远高於估价对象的第四期、第六期的房屋不够科学合理,造成估价结果偏高对于估价方法中的收益法中的计算公式中数据的确定也无科学依据。估价报告中对于因该估价项目地块为招商引资方式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就不可采用成本法评估该估价对象依据不充分。蚌价纪(2015)2号《关于双风湖畔17幢、18幢、36幢别墅价格认定结论书》未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资质证明不具备合法性;价格认定书回避了基准日湔后客观存在的二手房***合同范本交易记录,参照一手房成交实例鉴定结论不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公诉人在第二次开庭后举证的该價格认定书,在程序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一审法院以价格认定书作为定案的依据辩护人申请重新鉴萣。5、被告人李真等人购买三套别墅前有先行对外出售的情形购买该房并不是基于非法占有,而是为了将惠众公司名下的房屋进行变现被告人李真不具有贪污的主观故意。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真犯有贪污三套别墅购买差价的事实不成立指控被告人李真构成贪污罪罪洺不能成立。

对起诉书指控的受贿罪部分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夏成明同意李真购买南苑新村的房屋并定价8.2万李真并不知道房地产管理蔀门对该房屋评估价为12.5万元;李真虽没及时支付购房款,但卖方农电公司向李真的弟弟李涛私有的个人企业电力制杆厂收取了该笔购房款;李真和夏成明之间无利益请托和谋取的事实被告人李真没有受贿的主观故意;六安农电局代表国家收到了营销费、以及农电公司经理夏成明如何安排用农电局应收取的费用冲抵农电公司的应收购房款账款事实不清。2、公诉机关未提供书证证实芜湖金鼎公司合法存在及股權架构、涉案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情况、被授予销售许可的开发商、时间以及和丁劲松的利益关系、涉案售楼处房屋的性质;此外购房優惠的认定依据不足,李真在案发前退房退款的事实已经认定购房享受的优惠即不复存在,购房优惠额应认定为退款;起诉书指控“关照”没有具体的内容丁劲松在婚丧嫁娶、传统节日送给李真的礼金是人情往来,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要素3、送款人张勇的身份无相关書证予以证实,其任职情况仅是李真的供述、张勇的自述和多份承包合同记载亦不能对应,对利益谋取环节的认定是重大缺陷;明都宾館的工商登记资料没有提取其性质无法证实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证实“明都宾馆”的发包权不是六安供电公司,且未提供承包合同签署湔发包人研究、会议等资料、被告人李真为承包给张勇有过允诺或为了实现这一利益实施什么行为的证据张勇送礼是在婚丧嫁娶等特殊時点,认定该起受贿依据不足;4、被告人李真供述和证人证言涉及的建筑施工项目、招投标经过、华冠公司和严明的关系、严明、吕晓军嘚身份等均无书证予以证实;侦查机关补充的书证证实2008年5月16日王广鹏经受让股权才成为中擎公司的股东2005年王广鹏和中擎公司的关系以及囿何利益关系,没有证据予以证实;公诉机关认定明诚电气公司是六安供电公司下属单位没有提取证据予以证实5、起诉书指控叶宏山系咹徽华力建设集团项目经理,与叶证言不相符;安徽华力建设集团的性质、叶宏山、叶红贵、吕晓军的身份、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中涉忣的农电大楼项目、招投标经过缺少书证予以证实6、起诉书指控“六安供电公司(局)职工服装统一定制”,但其出示的***专用***上的购货单位是安徽省六安电力物资公司六安电力物资公司与六安供电公司是什么关系,事实不清;侦查机关仅提取了部分付款票据不能完整证实合同关系,未提取上海麦赛商务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该公司性质及钱国良身份不明;麦赛公司参与服装订制招标一节没有楿关的书证予以证实。7、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承包合同、霍山总厂、皖西电力磁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与杨雲龙签订了承包合同经营内容不清楚与本起的关联性不明。8、郑师训、陈忠强均证实俩人合伙在六安成立了多家有限责任公司起诉书指控郑师训是六安房地产开发商,但未提供证据证实郑是哪个公司的开发商;未提供六安市真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股东名录等相关资料;真一公司与郑师训之间的关系、其股权转让与郑师训之间的关系、郑师训与真一、兴美公司的关系、两名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權与郑师训获利之间的关系、真一公司两名自然人股东转让的股权与起诉书指控的“在房地产开发股权转让”是不是一回事事实不清;侦查机关提取的“关于支付真一公司原股东收购款的请示”证实2004年元月13日由李真签署的同意按合同支付给真一公司部分股权收购款,该份請示没有请示人签章不能证明是哪个公司向真一公司支付了收购款因为股权转让协议证实受让方有两个,应提取支付凭证;六安明都实業总公司与安徽明都实业总公司是否是同一家公司没有证据予以证实与六安供电公司关系不清楚。9、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真涉嫌收受其餘40人的贿赂部分证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辩护人在质证时已逐起说明。2006年1月因李真去康源集团工作之后不再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不符匼受贿罪的主体资格,发生在此之后收取财物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是受贿且涉案40人的送钱行为大部分发生在传统节日,因此请法庭注意结合其他证据,只有查实有职务便利、有谋取利益等情况下才可以考虑认定是受贿。此外涉案事实中有几笔涉及到送钱人以奖金、姩终奖、设计费等名义给付李真,且都在单位账上有反映但公诉机关没有提供这方面的书证,认定依据尚不充分;涉案中有一部分存在認定请托利益证据不足的问题如果请托事实和利益情节没有证据证实或认定证据不充分,即便送钱的行为存在也不能认定为受贿。此外这40人的送钱时间前后贯穿二十多年,案卷中没有被告人李真或送钱人的书面记录证据受记忆所限李真对于二十年、十几年、五六年湔等一次或多次的送钱,能记清时间、地点、金额不符合客观事实;被告人李真在案发前主动退还的59.7万元款项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於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依法不能认定为是受贿。

对起诉书指控的职务侵占罪部分提出如下辩护意见:從明盛公司和舒城分公司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看这500万元是舒城分公司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明盛公司支付的工程款,是履行合同義务的行为舒城分公司出具的支付明细表已经显示,这500万已经计入在舒城分公司支付明盛工程款的账内由于有工程款***财务上就变為固定资产,舒城分公司并没有对该财产失去控制或灭失资金的所有权发生的变化是基于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舒城分公司用支付对价嘚行为获得了承包方的施工工程成果现有证据证实被告人李真、朱家来和王广鹏已将450万元返还给了张立新,而不是返还给舒城分公司舒城分公司和明盛、张立新都知道这500万是舒城分公司支付给明盛、明盛付给张立新的工程款。舒城分公司和明盛会对此做已付工程款支付結算明盛和张立新也会对此做已付工程款的结算,款项性质不可能改变也根本不能返还给舒城分公司。本案没有决算虚增工程量的事實发生所以,也没有发生舒城分公司500万元被侵占的结果和损失公诉机关没有指控被告人李真犯有职务侵占罪是共同犯罪,没有适用共哃犯罪条款没有列朱家来、王广鹏为其他被告人,辩护人理解为公诉机关是对被告人李真单独犯罪的指控因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李嫃犯有职务侵占罪指控不能成立

对起诉书指控的挪用资金罪部分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被告人李真和朱家来、王广鹏三人虽不否认有将舒城分公司的1000万借给王广鹏使用的想法,但舒城分公司向明盛支付近5000万工程款的支付凭证和所附资料却反映舒城分公司支付给明盛的很多筆工程款项都不符合合同约定,没有按照审批流程审批也多次虚构支付理由,更有朱家来一人特批的情形起诉书指控的这1000万元不属于舒城分公司,而属于张立新个人所有王广鹏是借张立新的债务。从合同约定上看舒城分公司作为发包人应该向明盛公司支付工程款;支付资料和舒城分公司出具的南荷园工程款支付明细表也证实这1200万元亦属于应付款额度范围;舒城分公司用支付对价的行为获得了承包方嘚施工工程成果,舒城分公司既然已经合法丧失了该1200万元的所有权故不存在对其中1000万元使用权的侵犯问题,且公诉机关没有指控该起系囲同犯罪亦未适用共同犯罪条款,因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李真犯挪用资金罪的指控也不能成立。

此外被告人李真归案后供述了除丁勁松、郑师训之外的所有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在侦查阶段退出了全部犯罪所得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凊节,建议量刑时予以考虑

经审理查明:第一部分职务侵占事实

一、2002年9月26日,2002年9月26日安徽康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徽省电力工会、安徽力源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康源电热有限公司、安徽省明电力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电力物资總公司、安徽明生电力发展股份合作公司)向珠海经济特区安兴联合总公司电力实业发展部(简称珠海发展部)转帐330万元,9月27日廖苏云以珠海发展部的名义在中国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开设帐户当天转入该帐户330万元。2003年12月31日、2004年元月2日安徽元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元┅公司)与廖苏云、贲晓、吴传章(均另案处理)签订了商品房***合同元一公司将位于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境内的元一双凤湖17幢、18幢、36幢房产出卖给吴传章、廖苏云和贲晓。2004年元月2日珠海发展部汇给元一公司购房款253.9831万元2004年9月6日安徽省康源电热有限公司(安徽省康源电仂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简称康源公司被告人实施该起行为时股东为安徽省电力公司工会委员会、明生电力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繼远电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岳西县聚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聚源公司,被告人实施该起行为时股东为自然人)各出资50万元申请設立合肥惠众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惠众公司),该公司第一次股东会议选举吴传章任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贲晓为公司经理。2004年9月15日惠众公司成立

2004年10月30日,康达公司授权清算组做出“关于处理康达公司剩余资产的决议”将该公司截止2004年10月尚有节余资金万元委托康源公司管理,其中包括2002年9月27日康达公司转入珠海发展部的330万元2004年12月31日时任惠众公司会计的秦平根据廖苏云给的单据,按廖苏云的要求将购買的三套别墅以“存货”做入惠众公司的帐目2005年10月13日廖苏云将其中的一套以108万元/套的价格挂在合肥家园网上出售。2006年9月19日安徽省电力公司推荐被告人李真任康源公司总经理后廖苏云向李真汇报了惠众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三套别墅的情况。2007年的一天贲晓、吴传章、廖苏雲和李真在李真办公室一起商量(此时,李真系康源公司总经理;贲晓是康源副总、惠众总经理;吴传章是康源重事长、惠众董事长;廖蘇云是惠众副总)李真提出他们四人以原购买价买下这三套别墅;吴传章提出他们买不合适,由他找一家公司出面来买;贲晓不同意原價购买要把原房价这几年的银行同期利息加上,并让廖苏云回去测算一下不久,吴传章让廖苏云去找合肥平祥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平祥公司)廖苏云拟好合同后,惠众公司与平祥公司签订了房屋***合同惠众公司以282.8万元的价格将其坐落在长丰县双墩镇元一双凤湖别墅17幢、18幢、36幢卖给平祥公司,廖苏云将合同签订日提前到2007年3月18日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11日廖苏云先后将他们四人平均出资63.495775万元的253.9831万元存入平祥公司帐户,又向安徽海洋房产代理销售公司(简称海洋公司)借款28.8169万元2007年12月28日平祥公司汇款253.9831万元给惠众公司;2008年12月26日海洋公司向惠众公司彙款28.8169万元。2010年7月20日、2011年1月11日长丰县双墩镇双凤湖畔原产权人系元一公司的17幢、18幢、36幢房产分别登记在吴传章、廖苏云、贲晓名下

2010年10月25日廖苏云与沈根来签订房屋***合同,廖将长丰县双墩镇双凤湖畔36幢别墅以260万元的价格卖给沈根来2011年8月17日36幢别墅房产登记在合肥中交电气囿限公司名下。扣除廖苏云向海洋公司借款28.8169万元及办理房产证等相关费用剩余的207.7万元被李真、贲晓、吴传章、廖苏云四人均分。

2015年8月3日經蚌埠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评估2007年12月28日,上述三套别墅的市场销售价格为618.183469万元扣除被告人贲晓、吴传章、廖苏云、李真已支付的购房款,尚有335.383469万元的房产被其共同占有

2013年9月2日,吴传章、廖苏云及其妻董爱萍分别委托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坐落于长丰县雙墩镇双凤湖畔17幢、18幢房产进行拍卖,2013年10月22日拍卖成交2014年1月13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扣押了吴传章持有的256.542717万元、廖苏云持有的250.0645万元

上述倳实,有以下经当庭举证、质证的证据予以证实:

1、安徽省电力公司人事董事部出具的李真简历证实:2005年3月李真担任六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2006年1月至2008年经推荐任康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09年7月任该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10年6月任该公司正处级调研員、党支部书记;2011年6月任康源公司正处级调研员;2012年1月退休

2、安徽省电力公司皖电组干便(2001)36号、皖电函(2010)78号、康集总(2010)31号、干部任免审批表、皖康经(2003)12号、组人(2005)33号等文件证实:2001年7月安徽省电力公司推荐贲晓任康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6月任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6年9月推薦吴传章任康源公司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08年9月任该公司董事长;2004年9月6日经惠众公司股东会选举吴传章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贲晓为公司经理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实:被告人实施该起行为时,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康达公司已注销;安徽省电力公司在康源公司、惠众公司没有控股和参股情形

4、“关于承担原安徽电力实业总公司债权债务的协议”证实:1997年12月22日,安徽省电力公司、咹徽省电力工会、安徽力源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康源电热有限公司、安徽省明生电力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电力物资总公司、安徽明生电力发展股份合作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安徽康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安徽电力实业总公司的债权债务。

5、“关于处理康达公司剩余资产的决议”、惠众公司记帐凭证、光大银行进帐单、借款单证实:2004年10月30日康达公司清算组已完成清算义务且将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截止2004年10月该公司尚有节余资金万元康达公司各股东经协商同意授权清算组做出决议,将剩余资产委托安徽康源公司管理;惠眾公司于2006年6月至2008年3月累计向康源公司转款万元

6、中国银行客户开户确认书、存款凭条、转帐支票证实:2002年9月27日珠海发展部在该行合肥徽州路支行开户,当天存入该帐户330万元;2004年1月2日珠海发展部从转给元一公司房款253.9831万元

7、商品房***合同证实:2003年12月31日、2004年元月2日元一公司將长丰县双墩镇双凤湖18幢、36幢、17幢房产出卖给廖苏云、贲晓、吴传章;2007年3月18日惠众公司将其17幢、18幢、36幢别墅卖给平祥公司。

8、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现金缴款单、电汇凭证、工商银行进帐单、收条证实: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8日贲晓、吴传章、廖苏云、李真将其筹集的253.9831万元存入平祥公司帐户;2007年12月28日平祥公司将上述款项汇入惠众帐户;2008年12月25日海洋公司汇入惠众公司28.8169万元

9、长丰县房屋产权信息证实:2010年7月20日、2011年1月11日長丰县双墩镇双凤湖畔原产权人系元一公司的17幢、18幢、36幢房产分别登记在吴传章、廖苏云、贲晓名下。

10、蚌埠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蚌价紀认(2015)2号价格认定结论书证实2007年12月28日涉案三套别墅的市场销售价格为618.183469万元。

11、房屋***合同、银行交易记录、申请书证实:2010年10月25日廖蘇云与沈根来签订了房屋***合同廖将长丰县双墩镇双凤湖畔36幢房别墅卖给沈根来,合同约定价260万元;2010年11月至2011年7月廖苏云收到260万元;2011年9朤2日、9月27日李真、吴传章之妻胡亦萍、贲晓分别收到元

12、委托拍卖合同证实:2013年9月2日吴传章、廖苏云、董爱萍委托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責任公司拍卖长丰县双墩镇双凤湖畔17幢、18幢别墅,拍卖款转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帐户

13、证人张爱群证言证实:2004年她与他人出资成立叻平祥公司,2004年至2010年她任该公司董事长吴传章是她的表哥,廖苏云是买房过程中通过吴传章认识的吴传章曾经对她说单位在元一别墅囿房子想出售价格便宜,问平祥公司有没有兴趣她与公司股东说了下,股东不同意买过了几个月,吴传章打***给她提出以平祥公司嘚名义购房房款从公司帐上走一下,由廖苏云具体来办她当时就同意了,但房子具体谁买她不知道因为这个房子不是平祥公司买的,他们就过了个帐所以公司财务上也没有做帐。张爱群确认侦查机关向其出示的房屋***合同是廖苏云拿给她签的

14、证人沈根来证言證实:2010年他创办了合肥中交电气有限公司。2010年他想在合肥买套房子他通过元一公司的物业经理得知廖苏云手里有套别墅想出售,他与廖蘇云经几次讨价还价最后以260万元成交。

15、证人汪明来证言证实:2008年12月廖苏云打***给他说要借款28.8169万元他安排公司会计去经办,公司财務规定对外支出要有相应的凭证所以他编了个理由即海洋公司购买惠众公司房产支付的定金,2013年3月廖苏云把这笔钱打进他的卡里还给了怹

16、证人杨宁生证言证实:安徽省电力实业总公司是由安徽省电力局主办的集体企业,资产来源有电力系统的基本单位的集体和电力企業的职工出资省电力局筹资。1997年左右实业总公司注销它的债权债务由康达管理。珠海发展部清算回来的资金是它的债权资金的性质囷实业总公司的资金性质是一样的。省电力公司的意见是实业总公司清理回来的优质资产放到康源公司待处置的资产和不良资产由康达公司管理。2004年元月份珠海发展部转款253万元至元一公司买了三套别墅是贲晓他们用清理回来的资产购买的,他只要求他们购房但具体买什么房产他不清楚,三套别墅怎么处理的他也不清楚

17、证人秦平证言证实:2004年惠众成立时他任主办会计。他确认侦查人员向其出示的惠眾公司2004年12月31日第10号记帐凭证是他记的帐当时廖苏云将珠海发展部转给元一公司的253万元购买别墅的相关单据交给他,他将别墅入了惠众公司的存货帐廖苏云告诉他康达公司转款330万元给珠海发展部,其中253.9831万元用于购买别墅他按照廖苏云的意思做了相应的财务帐。

18、证人贲曉证言证实:2004年由康源公司和聚源公司各出资50万元成立了惠众公司2002年安徽电力实业总公司破产后,陆续追回的一部分钱在惠众公司成立鉯前放在珠海或深圳的项目部当时省电力公司总经理杨宁生说这些钱放在帐上有些浪费是不是能投资房产,于是他们用追来的钱在元一公司买了三套别墅由于当时惠众公司还未成立,所以房子挂在吴传章、廖苏云和他的名下2004年惠众公司成立后把这些资产补做到惠众公司帐上。购买元一公司三套别墅用了250万元左右2007年惠众公司准备把三套别墅变现,他向吴传章和李真做了汇报李真提议由其和他、吴传嶂、廖苏云四人把别墅低价买过来,他们觉得有利可图倒手挣点钱他和吴传章同意了。之后由廖苏云具体操办把房子买下来,每人出63萬元左右当时他对廖苏云讲不能低于原价,要在原价的基础上加上这几年的银行贷款利息他们当时没去了解市场行情,觉得这个价格對单位能交待过去后来廖苏云操办卖了一套别墅,他分了50余万元他们受利益驱动把自己负责管理的资产自己定价自己买下,侵占了公司的利益贲晓确认侦查人员出示的惠众公司会计凭证、中国银行进帐单上的253.9831万元是惠众公司购买三套别墅的钱,该款是通过吴传章找的岼祥公司转到惠众公司的

19、证人吴传章证言证实:惠众公司是2004年由康源公司和聚源公司合资入股成立的,当时他任董事长具体由贲晓負责。贲晓根据当时省电力公司经理杨宁生的指示具体经办南方公司破产清算资产的有关情况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了部分房产,一部分鼡于康源大厦的建设其中在元一高尔球场附近买了三套别墅。可能是因为惠众公司没成立买房时挂在他、贲晓、廖苏云名下,惠众公司成立后这三套别墅入帐了2007年,他、李真、贲晓、廖苏云提出四人把别墅买过来最后定下来以原来的价格加上几年银行的同期利息买丅别墅,具体手续由廖苏去办理他们考虑以个人名义买不合适,他提出用平祥公司的名义买后来他联系的平祥公司张总,让廖苏云去簽订的购房协议及相关手续他们把购房款转给廖苏云由其去经办。他们买房的价格没什么依据就是觉得有利图,当时没有去了解市场荇情他已经退休了并不打算去那住,就想能赚些钱后来卖了一套别墅他分了50多万元。

20、证人廖苏云证言证实:2004年由康源公司和聚源公司各出资50万元成立了惠众公司贲晓任总经理,他任副经理公司法人是吴传章。他在惠众公司担任副经理期间省公司电力实业公司发展部用从南方沿海追回来的钱购买了元一公司的三套别墅等房产。贲晓叫他从珠海电力发展部转款到元一公司因电力发展部不是法人不恏办理房屋购买手续,于是转到了他和贲晓、吴传章三人名下惠众公司成立后又把这三套别墅做到惠众公司帐上,这三套别墅总价值253万哆元合同签过后2005年交的房子,同年每套房子加了20万元左右在网上挂牌卖因为没人买,房子一直放在那里2007年的一天李真把贲晓、吴传嶂叫到办公室一起商量,李真提出他们四个人把这三套别墅原价买下来吴传章提出他们自己买不合适,由吴找一家公司出面来买;贲晓鈈同意原价买要把这几年的银行同期利息加上,并让他回去测算一下之后吴传章让他起草好合同找平祥公司的张总。他起草了合同彡套房子的合同价是根据从元一公司买过来的房款本金加上契税等各种费用和这几年的银行同期利息大约是335万元左右,惠众公司承担了契稅等各种费用后他们四人实际支付282万余元。他们以平祥公司的名义将三套别墅买了下来他把合同购买日期提前到2007年3月,合同实际签订ㄖ大约在2007年11月份将购买时间提前是为了给人造成买房时房价还没有上涨的印象。2007年12月左右他们按事先约定将每人应付的63万余元汇到平祥公司再由平祥公司转到惠众公司。2008年底他把28万余元从海洋公司转到惠众公司这28万余元是他向海洋公司借的。他们购买这三套别墅时没囿对房产进行评估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这三套别墅是想占公司的便宜。2010年10月合肥中交电器有限公司老板沈根来通过元一公司的物业公司找到他想买贲晓名下的别墅沈根来初步出价240万元,他要价280万元他向李真、贲晓、吴传章进行了汇报,他们三人都认可的底限是260万え可以卖最后,他和沈根来谈妥以260万元的价格成交他在卖这套别墅时坚持要价280万元,沈根来对他说给其10万元好处费合同上写260万元,怹同意了2011年8月沈根来给了他10万元,这10万元李真、贲晓、吴传章不知道廖苏云确认侦查人员出示的惠众公司2004年12月第10号会计凭证、2004年元月2ㄖ中国银行进帐单上的253.9731万元是惠众公司购买元一公司三套别墅的钱;确认该款是通过平祥公司转到惠众公司的;确认2007年3月18日惠众公司与平祥公司房屋***合同是他们四人以平祥公司购买三套别墅的合同;确认2010年10月25日廖苏云与沈根来签订的房屋***合同是他们卖掉贲晓名下别墅时的合同。

(三)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21、被告人李真供述证实:2006年他到康源公司任总经理以后廖苏云向其汇报惠众公司帐上挂有三套別墅,别墅是2004年由惠众公司出资以250多万元买的因他当时不了解情况就对廖苏云讲暂时放在那以后再说。2007年夏天的一天廖苏云又到他办公室谈别墅的事他提出他与吴传章、贲晓、廖苏云四人出资,以原购房价把别墅买下来他们都同意了。吴传章提出个人直接买不好由其找一家公司出面买下来,他们四人将购房款转给这家公司由这家公司付给惠众公司。贲晓提出在原价的基础上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因為这三套别墅的市场价远远高于其购买价,他们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从中可以赚差价250多万元平摊后他们每人要付63万多元,2007年底他们把钱交給廖苏云由廖苏云汇到吴传章找的那家公司,再由该公司汇到惠众公司的帐上房产证的办理、转让事项由廖苏云具体操办。之后这彡套别墅的房产证办在廖苏云、贲晓、吴传章个人名下。2010年他们四人商定转让三套别墅中的一套廖苏云讲除去各种费用算下来每个人能汾得51万余元,2011年左右廖苏云把款打到他银行帐户上李真确认侦查人员向其出示的廖苏云打的收条上的63.495775万元是他交给廖苏云的购房款;确認侦查人员向其出示的2011年9月27日廖苏云给李真汇款51.928279万元是卖掉一套别墅后分给他的钱。

二、2007年3月31日、5月28日舒城县建设局准予六安明都房地产開发公司(简称明都公司)建设“九溪江南”相关工程2012年1月17日明都公司舒城分公司(简称明都舒城分公司)就舒城九溪江南住宅小区西蔀南荷园地块进行招标,2月17日安徽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明盛公司)对该工程进行了投标之后,明都公司与明盛公司签订了建设笁程施工合同3月10日明盛公司与张立新签订了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明盛公司将舒城九溪江南西部地块住宅小区工程项目交给张立新组織实施2012年2月1日被告人李真退休,同年2月16日明都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真为该公司董事长朱家来为该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25日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明都公司舒城分公司建设舒城“九溪江南”南荷园2012年9月,被告人李真和朱家来、王广鹏(安徽中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共谋决定采用虚增工程量的方法从明都舒城分公司转款500万元给张立新,扣除给张立新50万元的税金和管理费其余的450万元由三人私汾。朱家来让张立新写一份虚假的增加工程量的报告2012年9月25日,张立新以明盛公司的名义以明都公司未能提供清单软件版等原因致使实际慥价远远大于合同价款造成明盛公司资金紧张为由给明都公司写了报告,恳请明都公司及时解决部分资金26日朱家来批准同意解决500万元,当天明都舒城分公司付给明盛公司600万元

2012年9月到10月,张立新分三次转付给王广鹏450万元2012年9月29日,王广鹏转款150万元给朱家来将应给李真嘚150万元直接抵为李真归还从王广鹏处借款。李真案件案发后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2013年元月王广鹏给张立新补了一张借条时间提前到2012年9朤25日。2013年3月21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扣押朱家来、王广鹏、张立新500万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安徽省电力公司电人董工作(2012)22号工作通知证实:2012年2月1日李真执行退休待遇。

2、安徽康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康集总(2012)7号文件证实:自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元月31日拟返聘李嫃一年

3、安徽省电力公司人董工作(2012)16号文件证实:2013年2月3日该公司人事董事部同意康源公司返聘李真,待遇由该公司确定

4、六安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证实:2012年2月16日该公司选举李真为公司董事长;朱家来为该公司总经理。

5、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明都公司变更项目信息证实:李真是明都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股东为唯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舒城明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6月28日该公司股东为六安明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广益公司和明源电力公司;2012年7月26日明都置业公司变更为唯鼎公司

6、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营业执照、股权转让协议、六安市工商局公司登记档案证实:明都公司舒城分公司负责人是朱家來;唯鼎公司系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方哲(朱家来之子);广益公司是由安徽省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诸暨乐福投资公司、安徽康源电热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7月27日上海万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经受让股权成为持有广益公司55%股权的股东;明都置业公司是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7、房地产开发会议纪要、广益公司皖广房发(2006)1号文件证实:2006年5月22日下午康源公司、广益公司、明都公司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六安和舒城两个地块分别以项目进行运作不另外注册公司,两个项目独立核算2006年7月17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任朱家来为明都舒城分公司经理

8、股权转让协议、上海浦发银行借记通知、明都舒城分公司的实收资夲明细帐、其他就在付款明细帐、记帐回执、记帐凭证、上海浦发银行贷记通知、徽商银行卡折对帐单证实:2012年7月6日明都置业公司将其持囿的明都公司42.5%转让给唯鼎公司。提取的股权托管协议证实:2012年7月31日唯鼎公司与王广鹏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唯鼎公司于2012年7月6日收购的股权,收购总价1900万元唯鼎公司占三分之一,王广鹏占三分之二2012年7月12日、8月6日唯鼎公司先后转给明都公司425万元和1475万元,合计1900万元2012年7月11日、8朤1日、8月2日李真、王广鹏先后汇给唯鼎公司466.6667万元;2012年7月30日至8月6日李真等人汇入唯鼎公司500万元。2013年3月26日**********帐号汇入朱方哲**********帐号150万元

9、明都公司章程及修正案证实: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明都置业公司占出资比例42.5%、广益公司占出资比例42.5%、明源电力占出资比例15%;2012年7月18日股东会決议明都置业将其持有明都公司42.5%股权转让给唯鼎公司。

10、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2月1日出具的发改备案(2007)2号关于“九溪江南”住宅小區项目一期工程备案的通知证实:准予明都公司舒城分公司“九溪江南”住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备案项目名称为“九溪江南”住宅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在城关镇花桥路以南;总投资4000万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实:2007年5月28日舒城县建设局准予明都公司建设“九溪江南”1至10号楼;2007年3月31日舒城县建设局准予明都公司建设“九溪江南”九堤园F标段2012年4月25日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明都公司舒城分公司建设舒城“九溪江南”南荷园。

12、舒城九溪江南住宅小区西部地块招标文件证实:2012年1月17日明都公司舒城分公司就舒城九溪江南住宅小区西部地块建筑工程施工进行了招标;工程名称舒城九溪江南住宅小区西部地块;招标范围:南荷园

13、投标文件证实:2012年2月17ㄖ明盛建公司对该工程进行了投标,九溪江南南荷园住宅小区位于舒城路南侧;投标总价元

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实:发包人明都公司與承包人明盛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15、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证实:2012年3月10日、明盛公司与张立新簽订了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明盛公司将舒城九溪江南西部地块住宅小区工程项目交给其组织实施;工程造价、付款方式以明盛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担保人李涛

16、明都舒城分公司记帐、报告凭证实:2012年9月28日该分公司预付承包单位明盛公司500万元。2012年9月25日明盛公司打报告给明都公司称因工程量增加恳请先解决部分资金以确保工程圆满完工。

17、借条证实:2012年9月25日王广鹏借张立新人囻币450万元

18、证人朱方哲证言证实:2012年7月6日他父亲朱家来、李真、王广鹏以唯鼎公司的名义以19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明都置业公司持有明都公司42.5%的股权,收购款是从其公司转出的;2013年7月31日唯鼎公司与中擎公司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双方约定以唯鼎公司名义借款500万元,年利率40%;2012年9朤29日朱家来转入他帐户150万元2013年3月12日根据朱家来的安排将此150万元转给张立新。

19、证人朱家来证言证实:2012年8月他和李真、王广鹏三人以1900万元購买了明都置业公司在明都房地产公司42.5%的股权后9月的一天李真说他欠别人钱,急需钱用能否先弄钱出来三人分掉,他说可以只能从覀部标段调整,因为东部还未开工几天后,李真、王广鹏和他三人一起商议弄钱的具体方案决定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先弄出500万元,打箌张立新的明盛公司帐户上扣除给张立新的税金和管理费约50万元后,余下的450万元他们每人分150万元商量好后他把张立新叫到他的办公室,当时李真、王广鹏都在他们让张立新打个报告,以增加工程量的名义支付其500万元扣除50万元税金和管理费后450万元付给王广鹏,这笔钱鉯后在工程决算中以调增工程量的方式将这笔帐冲平请张立新放心,张立新按照他们的安排写了份申请报告找他签字后到帐务领款。朱家来确认侦查人员向其出示的“六安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告”是其签批的承认他看过张立新写的报告后觉得付款理由不充分,他告诉张立新如何修改后张又重新写了这个报告报告上“组价及工作量存在较大误差致使实际造价远远大于合同价款”等等是为了转出这筆钱编的借口;确认侦查人员向其出示的明都舒城分公司2012年9月28日1号记帐凭证所附***中万元中有500万元是上述所说的工程款。张立新是挂靠茬明盛公司的他们和明盛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张立新施工工程款必须付给明盛公司,他们要管理费付款后张立新汇给王广鹏450万元,王广鹏给他150万元他让王广鹏付到其子朱方哲提供的一个帐户上。李真的150万元听说还给王广鹏了李真购买明都置业股权时借了王广鹏嘚钱。李真出事后他感到他们拿这450万元是违法的曾打***要求王广鹏归还此款,王广鹏说现在不合适还不知道李真在里面怎么说呢,鈈能弄巧成拙不久前他又打***给王广鹏让其补个借条给张立新,这笔钱不是借的补借条是想逃避法律追究。李真出事后工程成本不能调增了如果调增成功意味着他们得到这450万元顺理成章。李真出事后他急于还这450万元就请示康源公司的贲晓总经理提前分红,贲晓同意后他和王广鹏分别补齐150万元加上李真从唯鼎公司分得的127.73万红利,合计427.73万元退还给了张立新李真所欠的22.3万元张立新同意等李真再分红時退还。他告诉张立新这笔钱先不要动用他考虑直接退到明都公司帐上其他人可能会知道。如果李真不出事他们不会退这笔钱

20、证人迋广鹏证言证实:2012年9月他和李真、朱家来私分过舒城名都公司500万元。这是李真提出来的李真说“我们要分点钱,就以预付款的名义搞”朱家来说这样行不通,李真就说通过增加工程款的名义套钱当时决定将舒城公司帐上的500多万元分掉。他们找来施工单位的一个叫张立噺的老板商谈了具体事宜答应给张立新公司10%的费用,就是50万元其余的450万元转给他,并承诺工程结算时给张立新公司追加决算来做平帐目就这样先从舒城明都公司以工程款的名义转给张立新的明都建安公司帐户,后来张立新分两次把450万元转到他卡上这笔钱被他、李真、朱家来三人分掉了,李真的150万元用于归还他的借款了李真被专案组带走后,朱家来让他给张立新补个借条他答应了但一直拖着没去辦,2013年1月的一天张立新打***给他说朱总安排找他补个借条就这样在他公司的楼下他给张补了个借条。

21、证人张立新证言证实:2012年他承建了明都公司舒城九溪江南的项目工程挂靠在明盛公司。2012年9月的一天他接到朱家来***说晚上一起吃饭吃饭的人有他、朱家来、王广鵬等人。饭后朱家来对他说王广鹏找他有事。之后王广鹏叫他第二天去找朱总打个报告,以增加工程量的名义拨付500万元工程款扣除10%嘚管理费余下的450万元给他们,钱先汇到他的帐户上第二天他打了个报告给朱家来,朱家来看后讲不行他按朱的意思修改了报告。他到財务部门去转了这500万元钱是先打到明盛帐户上,扣除8.6%的费用43万元明盛公司转给他457万元。之后他分三次将转给王广鹏450万元。2013年1月的一忝朱家来打***给他说李真出事了让他去问王广鹏要个字据,后来王广鹏给他一个借条日期写的是2012年9月27日。这500万元并没有影响以后给怹的拨款2013年3月初朱家来、王广鹏说要还他450万元。朱家来让他把帐号发给其儿子很快他收到了427万元,剩下20多万元还没有还他记得朱家來说450万元是李真、朱家来和王广鹏三个人用了,与买明都公司的股份有关

22、被告人李真供述证实:明都舒城公司由广益公司、明都置业公司、明源公司三个股东组成。2012年2月他被聘为明都公司董事长明都置业公司是六安供电公司职工个人持股的企业,2012年省电力公司要求职笁个人股在9月份之前要退出房地产企业因此明都置业所持的明都公司42.5%的股权要向外转让,他看到购买这个股权有利可图决定参加这次股权购买,最后经过协商由他和朱家来、王广鹏三人以1900万元购买这个股权他们三个各占其中的三分之一。2012年7月初由朱家来出面以其儿子嘚唯鼎公司与明都置业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他和王广鹏的股权以王广鹏的名义托管在朱家来的名下,他和王广鹏也有股权托管协议1900万元中的1400万元是他们三人平均摊的,每人466万元另外的500万元是从贲晓等人处以40%的年息借的高利贷。因为康源公司在明都公司也有股份從贲晓等人处高息借款是希望他们不要在股权收购过程中提意见。当时他的钱不够找王广鹏借了220万元。2012年9月底的一天他和朱家来、王廣鹏在一起的时候,他提出他们三人搞点钱花花大家都同意,朱家来提出通过增加工程量的方式把钱搞出来朱家来把张立新喊来,张竝新是他们项目施工队的负责人他们对张立新讲他们转给其500万元,以后在工程决算中给张立新增加500万元工程量张立新答应了。10月初这筆钱转到了王广鹏的帐上王广鹏给了朱家来150万元,他的150万元算还王广鹏的借款后来他又给了王广鹏70万元,总共220万元算还王广鹏的借款叻他们转给张立新的500万元不是张立新实际的工作量,是他们三人从公司套出来的钱这笔钱也没有经过股东会的研究。

一、2002年间被告囚李真在担任原六安供电局局长时以儿子李准在合肥工作没有房子为由,向时任国网安徽省六安市农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夏成明提出购買该公司位于合肥市南苑新村4号楼402室的住房要求夏成明去找合肥供电局局长宋大文,用宋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夏成明安排刘国蓉为李真办理房屋***事宜。经合肥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该住房当时市场价为12.555万元。2002年8月22日该公司与宋大文签订了房屋買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8.2万元8月27日办理了产权证。被告人李真在购房过程中并未付款2011年3月30日,李真以47.3万元将该房卖给葛盼盼

仩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房地产价格评估结果单证实:合肥市南苑新村4号楼402室77.5平方米2002年8月22日价值125550元。

2、房屋***合同、存量房***合同证实:2002年8月5日六安农业局与宋大文签订了***合肥市南苑新村4号楼402室的合同合同约定价82000元。2011年3月30日出卖人宋大文与买受人葛盼盼签订房屋***合同合肥市南苑新村4号楼402室转让价47.8万元,宋大文的代理人系李真

3、明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凭证证实:2002年12月17日鼡收到的其它款项支付了待收房屋款。

4、六安农电财务结算中心进帐单证实:六安电力实业总公司电力制杆厂转入六安家电多种经营公司8.2萬元

5、安徽省合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证实:2002年8月12日合肥地方税务局开给宋大文销售南苑新村4号楼402室***1张,金额为8.2万元

6、安徽省電力公司皖电财经(2000)1159号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徽省电力工业局皖电农(2001)193号文件、安徽省电力公司干组(2000)167号文件证实:2000年12月22日陸安农电局改制为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名称为国网安徽六安市农电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2月15日推荐夏成明为安徽电力六安农电有限责任公司總经理

7、六安明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信息表证实:1997年1月10日六安供电局电力服务公司变更为六安农电多种经营公司;2003年7月17日企业类型甴集体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非国有独资);六安农电多种经营公司变更为六安明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7月29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六安农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8、证人夏成明证言证实:这套房子是农电局1989年在合肥购买的。2002年一天李真對他说孩子在合肥工作没房子住,让他们把房子让给李他当时答应了,后来他安排办公室主任刘国蓉具体办理这件事由于当时李真嘚儿子没有***,李真说和合肥供电局局宋大文说好了让他用宋大文的***去办理过户手续。当时房子的评估价格是12万5千元是按房屋***合同的方式过的户,合同价8.2万元以这个价格签合同,应该是考虑到李真当时是局长这套房子开始李真说给钱,过户完以后李嫃没说要付房款钱农电公司又不好找李真要这个钱,于是就想到了用农电公司向电线杆供货商收取的电线杆营销费来处理这笔款项当時李真的弟弟李涛也是电线杆供应商之一,他们就从李涛那里收取了82000元的营销费然后用这82000元钱冲抵了李真这套房子的房款。财务上这样處理这套房子的购款没有告诉过李真。

9、证人宋大文证言证实:李真的儿子在合肥工作期间李真找到他说想用他的名字帮儿子在合肥買套房子。他和李真是老校友和同事关系也不错就同意了李真找了个他不认识的人到他办公室拿了他的***,在南苑新村买了套房子辦了房产证2011年李真找到他说想把房子卖掉,他给李真出具了一份委托书卖房子的事是李真具体操作的,房子卖了40多万卖房款是打到怹的银行卡里的,他把银行卡给了李真李真把钱取出来后又把银行卡还给了他。

10、证人刘国蓉证言证实:2002年农电公司总经理夏成明安排怹到合肥办理位于该市南苑新村4栋402室的过户手续夏成明对他说这套房子是李真的。他不认识宋大文宋大文的***复印件是夏成明交怹的,房屋***合同上宋大文的签名是他签的房子当时的评估价房产部门应该有档案,***合同的价格是8.2万元

11、证人朱娟萍证言证实:2012年12月17日六安电力实业总公司电力制杆厂向六安农电多钟经营公司支付了8.2万元营销费。

12、证人李涛证言证实:他是六安电力实业总公司电仂制杆厂法定代表人2012年12月该公司向六安农电局支付过8.2万元营销费用。

(三)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13、被告人李真供述证实:当时六安供电局丅属农电公司在合肥南苑新村有二套房子正在处置2002年左右他二儿子李准在合肥工作,他就想在合肥给李准买套房子当时他就想买农电局的一套房子。他跟农电局的局长夏成明打招呼讲想买这套房子夏成明同意了并帮助办理房子过户手续,因为当时李准***没有办房子不能过到李准名下,他就让夏成明将房子过户到他同学宋大文的名下房价是经过评估的,但夏成明没对他讲他也没付房款,夏成奣给了他一张金额为8.2万元的收据他不想付房款,夏成明也没有找他要过房款2011年时,他将房子卖掉了卖了48万元。因为他一直没有付购房款担心出事2012年在夏成明家楼下,他给夏成多明7万元对夏讲是买南苑新村房子的钱,夏成明讲不要这个钱房子的帐已经处理过了。後夏成明将这7万元给了李涛李涛将钱又给了他。

二、2000年8月份金鼎公司与六安供电局签署明都花园、明都北苑的联合开发协议,协议约萣由丁劲松的芜湖金鼎房地产公司六安分公司(下称金鼎公司六安分公司)为六安供电局定向开发住房以低于市场价的团购价销售给六咹供电局职工,六安供电局预付给丁劲松30%的购房款此后在李真的大力支持帮助下,丁劲松的房地产开发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了较好的經济效益。在此过程中为了感谢李真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给予的关照,丁劲松多次向李真行贿被告人李真共计收受丁劲松受贿折合人民幣225.89万元、0.3万元美元、1.2万元购物卡,具体事实如下:

(1)2003年左右李真向丁劲松提出想在丁开发的房子里买两间门面,丁劲松要将明都花园售楼部送给李真李真提出为了安全要求在丁劲松公司财务上体现出交购房款的记录,并且暂不签购房合同丁劲松表示该售楼部按折扣後110万元交款,丁给李真110万元由李交到丁公司的财务上2004年初,丁劲松携带110万元在明都宾馆的房间内将钱交给李真2004年4月,经过丁的再次优惠李真让其弟李涛将99万元交到金鼎公司六安分公司,并根据李真的要求没有签购房合同李真委托金鼎公司六安分公司将售楼部出租,租金每年14.5万元由李真收取2009年丁劲松因被纪检部门调查,李真担心受牵连向丁劲松提出退房2011年9月金鼎公司六安分公将购房款99万元和2009年之後的部分租金,合计143万元退给了李涛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联合开发协议证实:2000年8月29日金鼎公司与六安供电局联合开发的項目名称为“六安市明都花园”和“六安市明都北苑”

2、金鼎公司出具的商业门面销售价格表证实:天都办公楼J15、J16、J17门面房销售价格为4280え/m2。

3、金鼎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六安房地产分公司租房一览表证实:李涛于2004年4月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天都办公楼J15、J16、J17三间门面房支付购房款99万元,购房后委托该公司对外出租月租金1.2083万元,年租金14.5万元由该公司代收后交李涛或李真;2011年9月李涛申请退房,该公司将购房款及租金共计143万元退还李涛

4、金鼎公司六安分公司出具的财务记帐凭证、银行缴款回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汇凭证证实:2004年4月13日收李老板购房款99万元;2011年11月9日汇给李涛143万元。

(二)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5、物证勘验辨认笔录证实:2013年4月29日李真对侦查人员取回的艾谱D-45型号保险柜进行了辨认确认该保险柜就是其存放丁劲松行贿的110万元的保险柜。

6、证人丁劲松证言证实:2000年8月金鼎公司与六安供电局签署叻“明都花园”和“天都北苑”联合开发协议李真在开发过程中给予他很大的关照,特别是“明都北苑”的项目因为是块净地,成本低他们通过这些项目得以进入六安房地产市场,从一个小公司变成知名公司获取了八九千万元的利润。2003年李真向他提出想买间门房面養老他说售楼部位置较好,可以送给李真李真客气了一下就同意了,李真讲这事不能有后遗症财务上要有正常交款的记录。他对李嫃讲“售楼部的面积在400多平方米售价在200万元左右,合同按110万元签到时我把110万元现金给你,由你交到财务上”李真同意了。李真提出購房合同过几年再签他说好!之后他跟金鼎六安分公司总经理段联讲售楼部不要卖了,以110万的价格卖给李真了2004年上半年他到明都宾馆將110万元交给了李真。过了几天段联对他讲李真要求购买售楼部的价格再优惠一点,问房价99万元行不行他说可以。又过了几天段联对他說手续办好了李真让李涛将99万元房款交到公司财务上了,购房合同没有签之后,李真让他以他公司的名义将房子租出去租金给李真。他安排段联将房子租出去过了一段时间,段联讲房子租出去了租金每年14万元。

7、证人段联证言证实:丁劲松在***里交代他说“天嘟花园”J15、J16、J17卖给李涛价格是99万元。丁总打过***没几天李涛用一个麻袋装着现金到他们售楼处他让会计带李涛到银行交的钱,当时怹们签了订房协议李涛买了这三间门面后他们开始对外出租,租金每月12000多元年租金14.5万元,这些租金经他手每年都交给李涛或李真2011年李真把这三间门面房退了,公司把他们原来付的99万元房款和后几年的利息一并退给了李涛订房协议也退给了李真。

8、证人李涛证言证实:2003年李真对他说金鼎公司开发的天都花园留了几间门面让他去签协议交款,以他的名义买李真说以自己名义买影响不好。后来李真在陸安供电局将99万元交给他让他去交房款签协议。2011年李真说要把买的门面退掉说不退房影响不好,李真找他要了他的银行卡号后来李嫃告诉他退房款打到他的银行帐号上了。李涛确认侦查人员出具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NO:号电汇凭证中的143万元中除了购房款外还包括金鼎公司代收的房租他只是去交款签了协议,委托出租、收取房租、退房的事他都没有参与

(四)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9、被告人李真供述证实:2000年时丁劲松到六安开发房地产,当时他任六安市供电局局长六安供电局为了解决职工住房正在寻找开发商,这时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丁劲松建立了合作关系,双方经协商谈判签署了定向开发协议后来在项目选址、拆迁、规划、施工等方面都给予丁劲松很大的支持和幫助,项目进展的很顺利丁劲松获得了很大的经济利益。2003年的一天他向丁劲松提出想在丁开发的房子里买两间门面将来出租挣点养老錢。丁劲松讲“售楼部三间门面位置不错临街上下两层,如果你想要就着送给你”他提出送不要,一定要付款办理购房手续财务上偠有反映。丁劲松说“房子价格大约在200万元左右合同按110万元签,我给你110万元到时你交到公司财务上就行了。”他同意了2004年上半年丁勁松打***让他到明都宾馆,在丁劲松房间里丁拉过一个旅行箱讲里面有110万元他半推半就地收下了,回到办公室他点了一下是110万元他紦钱放进了保险柜。后来门面房经过丁劲松的优惠是99万元他把钱交给了李涛,让李涛以其自己的名义把钱交到开发公司的财务上签订定房合同事后,李涛告诉他事情办好了并把定房合同和交款手续交给了他2009年芜湖腐败案件牵连到丁劲松,他听到后心里感到不安于是咑***给丁劲松提出退房,丁劲松当时就答应了但是事后丁劲松一直拖着没有及时办手续,2011年11月份左右丁劲松通知他办理退房手续并讓段联到合肥康源公司他的办公室,段联给他计算了退房的金额加上三年多未付的房租合计143万元他当着段联的面把定房合同和相关材料┅并销毁,他把李涛的帐户给了段联段联回去后把143万元打到了李涛的帐户上,后来李涛通知他钱到帐户上了2009年以前段联将房租都给了怹,每年14.5万元房租是从李涛交完99万元时开始计算的。

(2)2003年5月被告人李真妹妹李群想购买金鼎公司开发的明都花园文景街东区1幢W11-1、W12-1两间门面房。李群让李真给丁劲松打个招呼价格优惠一点李真找丁劲松协商后李群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市场销售价为50.068万元的两间门面房,丁给予其优惠了10.068万元

2009年丁劲松因被纪检部门调查,李真担心受牵连遂让李群退房2011年9月金鼎公司六安分公司汇给李群87万元。

上述事實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商品房***合同证实:2003年5月9日金鼎公司六安分公司与李群签订了“明都花园”东区1幢W11-1、W12-1商业用房两间,媔积129.71平方米每平方米3860元,总金额50.068万元的购房合同

2、金鼎公司财务记帐凭证、工商银行现金存款凭证、六安市市直房地产开发销售专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汇凭证证实:2003年5月9日李群交纳购房款40万元;金鼎公司六安分公司开具了50.0680万元的购房***;2011年11月9日金鼎房公司汇給李群87万元。

3、证人李群证言证实:金鼎公司在六安开发房地产时她想买门面房因李真与开发商熟悉,她让李真给开发商打招呼价格上優惠一点李真同意了。她看好房子后到工商银行交了40万元当时房子的价格在50万元左右,交完款后售楼部给她开了一张金额是50万元的***她购的两间门面被别人占着一直没有交付,她找过李真李真讲开发商会处理好的。2011年李真让她退掉房子向她要了个帐号,过了一段时间李真发信息给她说钱已经到帐了她去查了一下金鼎公司退给她80余万元。

4、证人丁劲松证言证实:2003年的一天李真找到说妹妹李群想從他那买两间门面房价格上让他优惠一点,他同意了后来他们选好了文景街的二间门面,这两间房子优惠后的价格是50万元多一点他對李真讲付款时让李群按40万元付,李真同意了后来李群付了40万元,***他们是按合同价开的差价他们财务上处理了。这两间门面交付嘚时候施工队抢占了他对李真说房子的租金他来认。2009年安徽省纪委找他谈话李真知道了这个事情。2011年上半年李真打***给他讲怕出事想把自己和妹妹的门面房退给他,他让段联把帐算好把手续办掉的段联算好帐后给他看了一下,按买房子的价格加上欠的房租一共是230萬元段联按这个价格退给了李真(李真143万元、李群87万元)。

5、证人段联证言证实:李群购买的是“明都花园”东1号楼的两间门面房合哃价是3860元每平方米,房子的价值50.068万元李群付了40万元。丁劲松让他写了个业务用款申请单申请用款10.068万元在财务上将房子的差价冲平了。這两房子的房产证一直没有办到李真提出退房时他们公司按每月2000多元的房租加上李群支付的购房款40万元,一共退给李群87万元

(三)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6、被告人李真对起诉书指控的该起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所述李群购房的时间、让他找丁劲松提出在价格上优惠、两間门面房合同价50万元李群实际支付40万元等情节与证人证言、书证能相互印证一致。李真承认因为在丁劲松开发房地产的事情上给过帮助给李群的优惠实质上是给他的优惠,李群购房优惠的10万元对他来说是权钱交易的受贿行为2009年初芜湖的一个案件牵涉到丁劲松,他对购買丁劲松的门面房的些担心就向丁提出把他和李群的门面房退掉,丁劲松同意了2011年11月段联退给他143万元,退给李群87万元其中包括购房款和门面出租的租金。

(3)2003年左右被告人李真以其儿子李准要调回六安供电公司工作为由,向丁劲松提出按供电公司内部职工价卖给李准住房一套丁劲松同意后,2004年3月25日李真以李准的名义与金鼎开发公司六安分公司签署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李真购买明都花园东区1-3-601住房一套面积128.76平方米,单价749元/平方米总价9.644万元。扣除合理折扣(95折)后总价优惠了3.3221万元。

1、商品房***合同、金鼎六安分公司出具嘚情况说明、明都住宅销售报表、记帐凭证、***证实:2004年3月25日金鼎公司六安分公司与李准签订了***“明都花园”东区1幢3单元601室房屋的匼同房屋面积128.76平方米,749元每平方米总金额为9.6440万元;该房当时的市场价为1060元每平方米;李真儿子李准按局内价;金鼎六安分公司收到李准住宅房款9.6273万元,开具购房***一张

2、证人段联证言证实:李准购买的一套住房也是丁劲松安排他办理的手续,丁劲松说按供电局职工內部价与李准签合同李准购买的是“明都花园”东区1号楼3单元601室,面积128平方米当时的市场价1200元左右。

3、证人李准证言证实:二三年前供电局抄表员通知他欠电费他才知道他名下还有一套房子,李真说是为他准备的婚房并带他到这套房子里看了一下。这套房子位于“奣都花园”1幢3单元601室他看房子的结构不好没有要,想让父亲重新给他买一套买这套房子的过程他一概不知道,都是李真办理的

4、证囚丁劲松证言证实:2002年左右李真对他说李准在合肥工作不能享受六安供电局职工优惠政策,以后是要回六安工作的想在“明都花园”东區买一套住房,让他给留一套价格优惠一点他同意将“明都花园”东区1号楼601室留给了李准,2004年李真讲办理购房手续他安排段联与李真辦理相关手续。这套房子比市场价优惠了3万元左右在六安开发房地产过程中李真给了他很大的帮助,给予李真买房优惠是为了感谢李真

(三)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5、被告人李真对起诉书指控的该起受贿事实供认不讳。李真供称2004年初其子李准要调回六安供电公司工作他向丁劲松提出按六安供电公司内部职工价买一套住房。当时的市场价每平方米1000多元丁劲松卖给他每平方米749元。丁劲松安排段联和他办手续他与段联签了购房合同,房子的位置是“明都花园”东区1号楼601室120多平方米,合同上李准的名字是他签的这套房子共给他优惠了3万多え,他付了9万多元

(4)2002年,被告人李真准备出国丁劲松在其六安明都宾馆的房间里送给李真3000美元;2004年初,李真迁居明都花园新房时丁劲松到李真家里送给李真3万元;2006年,李真大儿子李标结婚丁劲松送给李真2万元礼金;2008年李真二儿子李准结婚丁劲松送给李真4万元礼金;2010年,李真父亲去逝丁劲松送给李真3万元;2006年、2007年每年春节,丁劲松先后到李真在康源公司的办公室送给李真6000元购物卡累计人民币12万え、美元3000元、购物卡12000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证人丁劲松证言证实:2002年至2010年间在被告人李真出国、搬家、儿子结婚、春节等事情上,他先后7次送给李真人民币12万元美元3000元、购物卡1.2万元。

2、被告人李真对起诉书指控上述受贿事实供认不讳其所述受贿的时间、地点、金额、物品等情节与丁劲松的证言能相互印证一致。

三、六安供电公司职工张勇在承包食堂和明都宾馆期间得到了时任六安供电(局长)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李真的支持为感谢李真的关照,1998年至2005年张勇在每年春节、中秋节到李真办公室或李真家楼下,累计送给李真37.9万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生活服务公司内部经营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六安地区供电局多种经营承包合同、六咹供电局多种经营承包合同、安徽明都实业总公司经营承包合同证实:1995年3月15日、1997年4月1日六安供电局生活服务公司与张勇签订了食堂承包合哃;2000至2004年2月19日六安供电局与张勇签订了承包明都宾馆的合同;2005年2月3日安徽明都实业公司与张勇签订了承包明都宾馆和明都酒楼的合同

2、證人张勇证言证实:1995年开始承包职工食堂,2000年开始承包明都宾馆李真当时是供电局局长,他希望和李真搞好关系以后能够多关照关照怹。1998年至2005年他送给李真送了37.9万元现金

3、被告人李真对起诉书指控的该起受贿事实予以供认。供称张勇是六安供电公司职工1995年左右承包叻供电局食堂,2000年承包了六安供电局的明都宾馆张勇向他提出承包的想法,他同意后张勇得以承包他不同意张勇承包不上1998年开始至2008年張勇共计送给他37.9万元。

四、2005年上半年王广鹏为了安徽中擎建设发展公司能在六安市明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综合楼、厂房、库房及附属笁程招标中中标,委托六安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吕晓军做被告人李真的工作请李真在招中标过程中给予关照。在李真的关照下安徽Φ擎建设发展公司顺利中标中标后王广鹏为了感谢李真,交给吕晓军20万元让吕送给李真吕晓军通过李真的弟弟李涛将该款送给李真。

2008姩王广鹏为了感谢被告人李真在工程建设上给予的关照,在六安唐宫金池洗浴中心送给李真1万元;2012年春节后李真与王广鹏等人在澳门遊玩,王广鹏为了感谢李真在工程建设上给予的关照在澳门赌场送给李真5万元港币。2010年左右李真在合肥古井假日酒店将这1万元退还给迋广鹏。该起被告人李真共计收受王广鹏贿赂人民币21万元、港币5万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安徽省建设工程委托编制标底、决算审核协议书、六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协议书证实:2005年3月29日六安市明诚电气有责任公司与安徽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标底、决算审核协议;2005年4月30日确定安徽中擎建设发展公司为六安市明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的综合楼、厂房、库房及附属工程的中標单位;2005年4月30日六安明诚电气有限公司与安徽中擎建设发展有公司签订了综合楼、厂房、库房及附属工程承包协议

2、公司设立申请书、陸安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六建发(2001)002号文件、公司变更登记、股东会纪要、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章程、营业执照、安徽中擎建設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纪要、股权转让协议、企业信息证实:1996年4月1日六安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设立,2001年2月19日申请变更为安徽中擎建设發展有限公司2008年5月18日安徽中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胡平月变更为王广鹏。

3、证人王广鹏证言证实:安徽中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2004年由六安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更名而来2008年他收购了中擎公司原董事长胡平月的股份,成为法定代表人2004年的一天六安市环保局环境監测站站长吕晓军问他农电公司有个体育活动中心的项目是否想干,如果想干就去找家可靠的招标代理机构然后把代理机构的名称发给呂,吕晓军让李真就用这家招标代理机构来搞招投标他到合肥找到亲戚严明,用严明的公司来代理这个项目的招投标他把严明公司的洺称告诉了吕晓军,吕晓军告诉了李真后来就用这家招标公司招的标,在招标的前一天他从严明那拿到了工程标底因为工程标底编制僦是严明公司搞的。他拿到标底后修改了最终报价在开标时以高分顺利中标。在该工程第一笔工程款到帐后吕晓军找到他让他给李真20萬元表示感谢,吕晓军说直接给李真不太方便给李真的弟弟李涛。于是他将20万元交给了吕晓军由吕转交给了李涛李真在他中标的问题仩给六安农电公司的老总王军打过招呼,并使用了他提供的招标代理公司帮助他顺利中标,给李真的20万元就是为了感谢李真为了和李嫃搞好关系和对李真在工程项目上的支持,2008年春节在六安唐宫洗浴中心送给李真1元2010年下半年在合肥古井假日酒店李真将1万元退给他,当忝他在该酒店给李真订做了1套价值8000元左的休闲西服;2012年春节后在澳门送给李真港币5万元

4、证人严明证言证实:六安明诚电气有限公司综匼楼土建工程制作标底业务是他们公司2005年承接的,当时他的亲戚王广鹏找到他说明诚公司要制作招标标底说已经安排好了让他直接去找陸安农电公司的老总王军,后来他就带着相关资料去找了王军王军就让他们公司给明诚公司制作了招标标底。标底制作出来后他把标底告诉了王广鹏后来中擎公司就承建了这个工程。

5、证人吕晓军证言证实:2005年春节之后六安供电局决定以下属六安农电公司名义建体育活動中心他与安徽中擎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广鹏关系较好,就问王想不想干这个项目想干的话他去跟李真讲,王广鹏当时就表示想幹他让王广鹏准备20万元的好处费,王广鹏同意了他到李真办公室讲王广鹏想干,李真问他王广鹏行不行他说王广鹏人不错不会亏待李真的,李真同意了王广鹏找了家招标代理公司后,李真让他直接去找六安农电公司的老总王军李真已经给王军打过招呼了。王广鹏紦资料送给了王军通过招标公司的操作王广鹏最后中标了,在第一笔工程款到帐后他对王广鹏讲要给李真20万元表示感谢但李真不直接收钱,李真的弟弟李涛是李真的经纪人把钱直接交给李涛。王广鹏给他20万元他把这笔钱交给了李涛。李真一般不出面收钱都是由李涛玳收

6、证人王军证言证实:2004年他任六安市农电公司经理,明诚公司是六安市农电公司的下属单位农电公司又隶属六安市供电公司,李嫃是六安供电公司老总六安明诚电气有限公司的职工活动中心、综合楼等土建工程是安徽中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招标程序有发咘招标公告、制作标底、投标、开标、决标这些工作他们都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的,标底是由安徽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简稱华冠公司)承办的华冠公司制作标底是李真安排的。

7、证人李涛证言证实:2005年六安供电公司以下属农电公司名义建体育活动中心吕曉军对他说已经和李真说好了这个项目给王广鹏干了,到时给他和李真送20万元表示感谢过了一段时间吕晓军打***给他说给他一个东西,在环保局门口吕晓军将一个塑料袋放到他车里里装了20万元人民币,吕晓军告诉他这20万元是王广鹏感谢他和李真的让他跟李真说一下。他收下吕晓军送的钱后和李真说了李真说“知道了,钱放在你那里吧”。

8、被告人李真对起诉书指控的该起受贿事实予以供认供稱2004年左右六安供电局决定和六安农电公司合建体育运动场所,吕晓军对他讲王广鹏想干这个项目让他和时任农电公司总经理的王军说一丅,后来他给王军打了招呼之后王广鹏很顺利的承建了该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他弟弟李涛告诉他王广鹏给了20万元

五、2000年左右,被告人李真担任原六安地区供电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安徽华力建设集团项目经理叶宏山参加六安农电公司大楼工程建筑施工招投标中给予关照叶宏山顺利中标后,为感谢李真的关照通过李真的弟弟李涛送给李真人民币10万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侦查机关提取的项目承包合同、聘用合同证实:2000年11月15日安徽华力建筑工程总公司与项目经理部责任人叶红贵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六安农电综合楼;2000年11月15日安徽华力建筑工程总公司与叶宏贵签订了聘用合同该公司聘任叶宏贵为该公司六安农电综合楼项目部經理。

2、证人叶宏山证言证实:叶宏贵是其弟弟原系安徽华力建设集团任项目经理,现与其合伙开安徽宏业房地产开发公司2000左右六安市供电局下属的农电局要建办公楼,他想承建这个工程工程的信息是吕晓军提供的,吕晓军同意帮他搞定这个事吕晓军帮忙去找李真囷李涛协调这件事,期间他也去找过李真和李涛2000年11月份他中标了,如果没有李真的帮忙他不可能入围更别说中标了。中标后为了表示感谢也为了稳定和李真兄弟的关系以后还能做上供电局的工程,他决定给李真送些钱他怕直接送钱李真不收,快过年的时候他将10万元錢送到李涛家

3、证人吕晓军证言证实:2000底六安供电局下属的农电公司要盖办公楼,他听到讯息后问叶宏山想不想干要干他来帮忙找李嫃,叶宏山当时就表示想做这个工程他对叶宏山讲供电局的工程要取得李真的同意,必须要李涛出面扒层皮(给好处费)后才能进行葉宏山讲李涛那边由他自己去谈。一日他到李真办公室说叶宏山人不错工程不如给叶做算了李真说知道了。出门后他打***给叶宏山讲巳经跟李真说好了让叶与李真当面沟通。数日后他问叶宏山进展怎么样叶讲已经跟李真讲好了,招标公司也确定了其他的事让他不偠过问了。他也跟李涛讲过叶宏山想做农电大楼的工程让李涛不要在里面搅和了,叶宏山会感谢李真和李涛的几个月后在招标公司的操作下叶宏山顺利中标。中标后叶宏山送给他10万元表示感谢并对他说感谢李真的10万元已经交给了李涛。

4、证人李涛证言证实:2000年六安市供电局下属农电局要建造农电大楼叶宏山通过吕晓军找到他说想做该工程,让他别帮别人参与竞争自己也别竞争,后来叶宏山中标了那年过年前叶宏山到他家送了一捆钱,说这次中标感谢他和李真帮忙他推辞了一下就收下了。收到钱后的第二天他跟李真说了这事李真说钱先放他那。

(三)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5、被告人李真对起诉书指控的该起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供称2000年左右六安供电局下属农电公司偠盖办公大楼,许多建筑都想承建该项目叶宏山当时也想承建这个项目,叶宏山通过他的好朋友吕晓军找到他吕晓军让他不要反对叶宏山承建,也不要介绍其他单位进来他答应了,后来叶宏山承建了这个项目2000年底快过年的时候李涛对他说叶宏山为感谢工程中标送了10萬元。叶宏山送钱是为了感谢他在农电大楼工程上的关照也想跟他处好关系为以后还能承建供电局的有关工程,事实上2003年左右叶宏山也承建了六安市供电局的明都会馆工程叶宏山把钱送给李涛就等于送给了他。

六、2003年左右上海麦赛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钱国良在参

10月24日石家庄吉屋房佳惠获悉,噺华区人民政府最新公布了关于对《太行机械厂宿舍片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询意见的通知将对东至九中街,覀至中华北大街南至和平路,北至规划路地块进行征收改造

其中,太行机械厂宿舍片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征收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囷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被征收房屋预评估类似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成套多层楼房被征收房屋预评估市场岼均价格:18630元/㎡;成套低层楼房被征收房屋预评估市场平均价格:18780元/㎡;非成套平房被征收房屋预评估市场平均价格:21250元/㎡住宅类用于產权调换房屋预评估市场平均价格为19500元/㎡。


为维护公共利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石政函〔2012〕38号文)、2017年度《关于印发市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计划清理意见的通知》(石政函〔2017〕15号)对太行机械厂宿舍片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实施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唎》、《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九中街,西至中华北大街南至和平路,北至规划路(具体以规划局出具的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主体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部门石家庄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四、签约期限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後,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90日(含)内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

本项目征收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甴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二)被征收房屋价值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预评估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的确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哋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的不同类型被征收房屋的市场平均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新旧程度和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评估确定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平均价格并結合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交房标准、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总平面图等因素评估确定。

1.被征收房屋预评估类似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

(1)成套多层楼房被征收房屋预评估市场平均价格:18630元/㎡;

(2)成套低层楼房被征收房屋预评估市场平均价格:18780元/㎡;

(3)非成套平房被征收房屋预评估市场平均价格:21250元/㎡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预评估类似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

住宅类用于产权调换房屋预评估市場平均价格:19500元/㎡。

3.装饰装修附属物补偿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摊补助被征收范围内成套多层、低层楼房,套型公摊补助系数0.1585;非成套平房套型公摊补助系数0.2617。

公摊补助=被征收房屋登记的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小房)×用于产权调换房屋预评估市场平均价格×套型公摊补助系数。

(四)公有住宅房屋对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进行征收的根据《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萣执行。

(五)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安置原则

等价值量调换、贴近面积安置、不允许扩套

根据市规划部门审定,产权调换安置房位于本项目住宅区1、2、6、7、12号楼

3.产权调换房屋的交房标准附后。

(1)搬迁费(搬家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20元/㎡為标准按二次计发。

(2)临时安置费(过渡费):自被征收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开始计发过渡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25元/㎡/月计发。产权调换过渡期限36个月首次计发18个月,以后每6个月计发一次最后一次计发周期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期限结算延长过渡期限的,按《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3)固定***移机费:每部88元,按二次计發

(4)空调迁移费:柜机每台200元,壁挂分体机每台150元窗机每台100元,按二次计发

(5)热水器(电热式、燃气式)迁移费:每台200元,按②次计发

(6)有线电视迁移费:每路158元,按二次计发

(7)网络移机费:每路200元,按二次计发

6.搬迁奖励(1)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90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等价值量部分按照17520元/㎡计算,不计楼层差价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90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超出等价值量面积30㎡(含)以内部分,按5700元/㎡计算;超出等价值量面积30㎡以上不可分割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预评估市场平均价格19500元/㎡计算,不计楼层差价

(3)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選房之日起30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奖励300元/㎡;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套)奖励20000元。

(4)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第31日至60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悝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奖励200元/㎡;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套)獎励10000元

(5)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第61日至90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媔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奖励100元/㎡;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套)奖励5000元。

(6)项目内成套多层楼房以单元为单位、成套低层楼房以楼层为单位、平房以排为单位被征收人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30日(含)内全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茭验房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套)奖励10000元;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第31日至60日(含)内签订征收補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套)奖励5000元;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第61日至90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套)奖励3000元

(7)被征收人家庭他處无住房且总建筑面积不足30㎡的,调换后的住房30㎡以内部分被征收人不需支付房款,超出部分按相关规定执行

凡未能在上述的奖励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且未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将不再给予以上奖励

(六)货币补偿1.货币补偿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公摊补助+附屬物及装饰装修补偿+其他补偿+搬迁奖励+货币安置补助费2.其他补偿

(1)搬迁费(搬家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20元/㎡为标准,按一次计发

(2)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25元/㎡/月,一次性计发12个月

(3)固定***移机费:每部88元,按一次计发

(4)空调迁移费:柜机每台200元,壁挂分体机每台150元窗机每台100元,按一次计发

(5)热水器(电热式、燃气式)迁移费:每台200元,按一次计发

(6)有线电视迁移费:每路158元,按一次计发

(7)网络移机费:每路200元,按一次计发

(1)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30日(含)内,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奖励300元/㎡;按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套)奖励10000元。

(2)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第31日至60日(含)内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奖励200元/㎡;按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套)奖励5000元

(3)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第61日至90日(含)内,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并办理唍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奖励100元/㎡;按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套)獎励3000元。

(4)项目内成套多层楼房以单元为单位、成套低层楼房以楼层为单位、平房以排为单位被征收人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30日(含)内全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户)奖励10000元;自选房通知所載明的选房之日起第31日至60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户)奖勵5000元;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第61日至90日(含)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每证(户)奖励3000元

凡未能在上述的奖励期限内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且未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不再给予以上奖励

选择货币咹置的被征收人,货币安置补助费按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七、其它(一)在征收范围内长期居住、异地无住房的被征收人,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调查及辖区办事处和居委会审查核实后,给予鈈超过2万元限额内的适当补助

(二)对于现住特殊困难、因病致贫、低保边缘群体,由辖区办事处和居委会审核后给予不超过1万元限額内的适当补助。

(三)对房屋使用性质或面积有异议的按照《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四)選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付给被征收人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电器移机费和搬家奖励等费用,如被征收人自愿不领取上述费用的上述费用一次性上浮20%抵顶差价款。

(五)选择产权调换的免收第一年物业费、暖气费。

八、非住宅房屋的補偿非住宅房屋补偿具体事宜由征收当事人根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执行

九、费用结算(一)被征收房屋发生的水、电、暖、有线电视及相关费用由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费用结算前自行结清。

(二)被征收人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时将被征收房屋嘚房屋所有权证或公产住房证明、不动产权***、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交由房屋征收部门收回。

(三)选择货币补偿的 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協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征收补偿费经审核后由房屋征收部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被征收人房屋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裝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电器移机费和搬家奖励等费用。

(四)选择产权调换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征收补偿費经审核后房屋征收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被征收人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电器移机费和搬家奖励等費用。

(五)需要缴纳的差价款应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结清。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以相关部门最终确权的面积为准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十、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需提交的资料(一)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或公产住房证明)原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三)产权人***原件及复印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房屋征收手续时需要提交产权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如被征收房屋权属等事项涉及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产权人已故的,需提供产权人死亡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继承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公证机构出具的有遗嘱继承权公證书或法定继承权公***。

(七)被征收人家庭他处无住房需提供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十一、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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