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南流江砂石有砂石供应商吗

2016年7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督察,并于2016年11月反馈意见,指出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特别是党的***召开后,全区各级各部门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深入推进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7年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七类37个问题,完成整改22个,完成率为59%;基本完成整改6个;37个问题涉及的510个整改关键步骤已完成439个,完成率超过86%。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

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后,自治区立即召开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对全区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在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电视***会议上,彭清华、陈武同志强调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问题不是包袱、整改才是机遇”的思想,清醒认识全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查找根源,落实责任人和时间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12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成立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担任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5位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列为年度督查工作重点任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和时任副主任杨道喜、高雄等领导同志多次带队实地检查并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合浦县采石场破坏海岸线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后,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彭清华书记就落实中央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和环境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立即采取行动,坚决把违规采石场全部停下来,彻查问题根源,严肃追究责任,用好媒体监督力量,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陈武主席召集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国土空间开发给生态环境带来的问题,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采石场专项规划》。时任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张晓钦、陈刚、张秀隆和自治区副主席黄伟京,分片分类督查督办,分别多次带队赴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河池等市督导整改工作。自治区政协将涉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提案列入办理重点内容。各设区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机构,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部门工作会,广泛动员,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北海市党委、政府按照自治区要求坚决关停违规采石场,彻查问题根源,严肃追究市县及其有关部门责任人责任,深入推进问题整改。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安排。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抓好长效管理。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逐项梳理法规制度短板,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多次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制度,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一批法规制度出台。在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党政同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河长,实行以河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度。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督察。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起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编制的《广西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和《全区采石专项规划》,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广西尾矿库日常安全监管办法》,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牵头起草的《广西围填海管控办法(暂行)》和《广西自然岸线管控实施办法(试行)》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在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方面,自治区北部湾办制定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石化产业布局规划》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冶金生产力布局规划》。随着制度上的整改和各项工作机制的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长效机制,补齐了工作短板,改进了薄弱环节。

(三)实施“一事一策”,强化督查指导。

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条逐项梳理出七大类37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按照“2017年6月、2017年底、长期整改”三个阶段分步推进的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逐一细化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和责任期限,形成“一事一策”的整改作战图,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所有整改的问题须经过自查验收、公开公示程序后,方可申请销号,确保整改质量。2016年11月以来,自治区通过召开督察意见反馈会、整改动员部署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等75次会议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2017年3月和9月,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水利厅、海洋和渔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北部湾办等8个部门,下沉各市、县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期间,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组织发展改革、环境保护、海洋和渔业部门对北海山口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钦州市茅尾海自治区级红树林保护区采取暗访形式进行督查督办。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自治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推动、实地督查,主动推进问题整改。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各地整改进度,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全区通报、发督办函等方式推动解决。通过不间断地督导督办,过去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待环境保护工作“推、等、靠、要”现象明显得到改变,整改积极性和时效性得到较大提高。

(四)强化责任追究,促进依法履职。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广西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对2341起群众投诉案件和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石、采矿、建设小水电站等事件中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在先期问责干部404人的基础上,对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向广西移交的9个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自治区成立责任追究组,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牵头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141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诫勉约谈等纪律处分,并于2017年11月中旬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通报了典型案例,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众参与。

一方面,充分利用自治区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公开报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不定期公开督察整改进展情况。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开设“环保督察整改见成效”专栏,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每周至少报道1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栏目每周星期四专题报道督察整改工作情况。2017年,自治区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区主要媒体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各设区市也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截至2017年底,已在中央及自治区主要媒体刊发我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相关报道157条。另一方面,借助“六五”环境日宣传和“公众评污”活动,全区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整治工作成果,组织公众走近环保、走进企业,围绕百姓关心的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生态乡村建设等环境热点问题,让公众“走近前、看门道、评成效、吐心声”。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和相关部门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安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级法院等4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钦州市检察院驻钦州市环境保护局检察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桂林市“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等主题活动,引起广大群众广泛关注和好评,助推形成全区上下关心环境保护工作、支持问题整改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以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精神为指导持续推进整改

2017年4月习***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充分肯定山清水秀生态美是广西的金字招牌,指出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并就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迅速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党组会、全区动员会,组织宣讲团宣讲、在广西日报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刊登学习理论研究文章等方式认真开展学习。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及14个专题实施方案,把习***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最新指示要求、中央政治局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最新部署贯彻落实到实际整改工作中去,认真吸取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深刻教训,全力推动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党的***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12月2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党委常委第53次(扩大)会议,强调推动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好我区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立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真正把我区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自治区主席陈武在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发表题为《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文章,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持之以恒提升生态水平,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让绿色成为广西经济发展的最美底色。

全区各地各部门结合学习党的***精神和本地实际推进整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提高。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了以“找差距”为主攻方向,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以“强监管”为主要阵地,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具体措施;自治区财政厅提出了财政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的工作措施。南宁市努力推动“绿城品质”升级,大力整治黑臭水体,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桂林市着力推进漓江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工程;柳州市深入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北海市努力推进建成全国的生态空间和后花园;玉林市全力开展南流江、九洲江流域环境整治;百色、崇左、南宁3市制定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成功申报国家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

三、围绕目标,对症下药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够的问题。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指出广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反思,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明显提升。

一是突出目标引领,坚持生态立区。我区针对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既深刻汲取教训加强整改,又着重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在全区工作大局中的地位,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区中心工作,从战略目标高度推动,切实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广西落地生根。在2016年11月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上,广西把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纳入今后五年工作的奋斗目标之一,将绿色发展纳入“十三五”四大战略之一,坚持生态立区、生态兴区、生态强区。大力实施生态经济“十大工程”,培育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构建完善的生态产业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快传统产业和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建设一批生态产业园区。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实施山水林田湖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党的***召开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区各级各部门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确立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2017年11月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的决定》,强调坚持生态立区、生态惠民,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广西,不断巩固提升广西生态优势。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倡导简约适度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等方面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自治区党委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党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强调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着重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进行部署,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党政同责,完善考核体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定期开会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机制,各设区市均已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的制度或文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定期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环境质量状况。自2015年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环境质量列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2017年继续从严考核。自治区绩效办将设区市环境生态建设考核指标权重提高至15.4%,比2016年提高1.5个百分点。在县域经济发展中,严格考核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指标,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环境问题整改及查处工作,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多次实地督办漓江截污、漓江风景名胜区采石场整治等工作情况。玉林市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市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到九洲江、南流江检查指导整改工作。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队到县区督查环保整改工作。虽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没有指出本辖区存在相关的问题,但是来宾市合山市、武宣县要求相关部门主动整改、自我完善,主动认领“空气环境质量下降”“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进行整改。

三是清理政策文件,开展重点整治。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区一些财政、价格政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没有积极开展南流江、刁江等流域和重金属行业整治等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对有关财政价格政策进行清理,停止执行2015年底以来出台的不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文件。玉林、钦州、北海、河池、贵港等市组织开展九洲江、南流江、刁江、武思江等重点流域及河流综合整治;北海、钦州、防城港市和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组织开展近岸海域非法养殖、捕捞排查整治;自治区林业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水利厅等部门和相关市县开展自然保护区、固体废物、钢铁行业、涉重金属、采石、尾矿库、河道采砂、建材行业、宝石加工等专项排查整治,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遏制违法行为。同时,举一反三,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力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安厅联合打击柳州市非法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窝点,查获涉案物资约290吨,罚款90万元,逮捕犯罪嫌疑人8人;查处南宁市横县跨区域非法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案件,刑事拘留4人,没收违法所得888.4万元、罚款2665.2万元,有力打击了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境保护部通报表扬。2017年以来,为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理处置行为,特别是广东一些企业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到广西的行为,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先后作出3次批示,要求与相关省市加强沟通,加大源头防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区采取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粤桂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等多方面措施,组织环保、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打击,会同检察机关破获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判决34人,打掉犯罪团伙5个,并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非法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态势。

(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生态破坏问题。

全区各级各部门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开展排查整治,对有关规划进行调整,加强保护区管理,完善有关制度,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一是完善规划制度。建立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监管制度,出台了《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监管制度工作方案(试行)》,明确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环境质量监测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估、财政转移支付和绩效考核等五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主体功能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目前,按准入条件严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编制印发列入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第一批16个县(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二批14个县(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出台实施检查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总体评估报告;加快审定实施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估、财政转移支付和绩效考核办法。2016年11月,出台《广西生态红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区各设区市切实加强生态红线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严格涉及自然保护区项目审批的通知》,对涉自然保护区项目从严审批。自治区北部湾办联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修编北部湾港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调整港区功能定位、分工和范围,目前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待进一步完善后实施。自治区北部湾办、北海市实施《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总体规划》和《龙港新区总体规划》时,认真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调整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控制红树林占用。修编《龙港新区北海铁山港东港产业园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占用保护区内红树林湿地,对未列入建设用地的保护区外红树林全部作为园区生态湿地保留。钦州市对茅尾海自治区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分区、滨海新城规划开展多次评估论证,增加茅尾海红树林保护区范围,减少滨海新城占用红树林湿地面积,目前滨海新城规划已通过钦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定。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全区各级林业部门清理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86个。桂林市依法查处涉林案件7起,并对被破坏的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北海市对山口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内6处违法建筑进行立案查处。百色市排查出各类涉自然保护区案件37起,其中违建问题13起、破坏森林资源24起,已立刑事案件3起、立行政案件34起。开展涉红树林项目整治:钦州、北海市对辖区涉红树林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暂停所有涉红树林项目建设。开展海洋型自然保护区整治:北海市清理山口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内3个非法采砂场,捣毁抽砂船5艘,拆除木桩约150根。责令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航道疏浚采砂作业,并于2017年1月对其超出环评批复规模侵占山口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行为处以54.7万元罚款。经对保护区内抽砂填海等违法行为全面整治,保护区生态正在恢复,界线确定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北海市合浦县注销了在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的114次海域使用权证,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养殖场已全部清理,因实验区范围较大、养殖场数量较多,地方政府已进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力度,争取近期完成。防城港市积极清理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大网、螺场等违法设施,先后5次在北仑河口自然保护区补种红树林13亩。拆除保护区内违规建设的旅游栈道,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周边渔家乐生活污水,妥善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开展围填海项目整治:钦州、北海、防城港市对围填海项目进行排查。其中,钦州、防城港市未发现违规问题,北海市对7宗疑似闲置用海的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开展采石采矿整治: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涉自然保护区的34宗采矿权证问题完成整治,其中,由市县发证的23个采矿权中除1个矿山经林业部门核实并出具书面意见,与自然保护区不重叠外,其他22个已按规定全部关闭。自治区发放的11个采矿权中,3个仍在有效期内的全部停产; 已到期8个中的6个,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下达书面通知要求采矿权人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另外 2个将缩减矿区面积避让保护区。针对国家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抽查指出桂林市海洋山自然保护区采矿权清理工作尚未完成的问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12月8日下文对涉及的7宗采矿权作出关闭退出海洋山自然保护区的决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12月13日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相关采矿权人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采石场方面,崇左市关闭恩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下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的5个违法采石场并开展生态修复。桂林市关闭、拆除漓江风景名胜区及周边的21个违规采石场,并投入2亿多元修复生态。查处违规建设的小水电站:桂林市废除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道江河水电站的蓄水功能,并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对保护区内其余水电站按国家政策规定于2021年底前逐步退出。对猫儿山、大瑶山、九万山、花坪保护区内8个违规水电站,均已立案查处,对违规构筑物进行了拆除或废除功能。

三是加强长效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自治区林业厅印发《关于开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五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监测科学化、宣教多元化、社区和谐化“五化”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林业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全区63个林业自然保护区已有52个完成确界,其余11个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均已完成编制并报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审查,目前正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在海洋型自然保护区方面,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执法巡查办法》和《自然保护区案件管理制度》,强化海洋环境监管执法。强化国土资源开发管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开采非金属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露天开采非金属矿产资源的监管;出台《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职责,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采挖砂石土资源问题。印发《广西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落实时间节点和治理责任主体。逐步完成桂林、崇左市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采石场山体复绿工程及合浦县公馆镇等地采石破坏海岸线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2018年底前,将完成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国家一级公益林区、森林公园保育区、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等重点地区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规范海洋岸线开发利用: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在制定实施围填海管控办法和自然岸线管控实施办法基础上,绘制完成广西大陆自然岸线分布初步成果图;出台《广西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促进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重金属污染及尾矿库和遗留场地问题。

一是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部署“十三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以来,组织全区各设区市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清废打假促达标”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遏制涉重金属企业污染。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河池市人民政府制定《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召开推进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等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会,研究落实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对南丹工业园区废水重金属问题的批示、涉重金属企业遗留环境问题整治、重金属治理项目推进及资金管理等工作。2017年,我区统筹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1亿元,用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土壤修复治理与风险管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及河池市土壤治理示范先行区建设等项目。扎实推进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

二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成立广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印发《广西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方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国土资源、农业、水利、安全监管等部门,组建了一支由环保、国土资源和农业等部门30多名专家和6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农用土壤详查队伍,完成广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布设方案率先通过国家审核。全面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工作,已完成采样24755个,达到采样总任务的33%。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明确详查质量责任,建立完善的质控体系,确保详查数据质量。完成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相关信息的收集,在柳州市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试点工作,落实“土十条”目标任务。尾矿库区域地下水环境调查即将开展。

三是开展尾矿库的整治。开展排查整治: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组织对全区尾矿库进行了逐一排查和整治,并建立了“一库一档”,进一步掌握尾矿库情况,为整治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南宁市对13座无主尾矿库逐库制定针对性方案开展治理。梧州市共检查尾矿库20座,排查出隐患45项。钦州市严厉打击3座无主尾矿库存在的非法开采和洗矿行为,依法依规注销1座停用尾矿库。百色市督促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进行尾矿库整治。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029.4万元,用于应急池建设、排泥库整改等工作。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投入80万元增加***在线监测装置,对所有尾矿库实现实时在线监测,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营。提升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等级:全区共有22座三等库,正在使用的15座均***了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严格审批:自2017年起,严格控制新建尾矿库,对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少于5年的尾矿库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严把尾矿库准入关,从源头控制隐患。规范尾矿库用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对全区历年来形成的尾矿库用地及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仍在使用的无合法用地手续的109座尾矿库全部立案查处;对已关闭或无主的尾矿库,按照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非立案整改,进一步完善尾矿库用地的有关政策措施。据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统计,目前全区没有危库、险库,病库数已从2015年底254座降为26座,超额完成2017年底下降50%以上的整改目标。

四是开展遗留问题整治。河池市获得中央、自治区对26家废弃***厂遗址治理专项资金2.18亿元支持,目前,6家已完工,2家正在治理,17家进入招投标阶段,剩下的1家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将按整改期限在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实施关停涉重金属企业遗留环境问题综合整治项目,已基本完成被关停的28家有色冶炼企业遗留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其中11家已于2016年12月完成验收,共计妥善处理遗留危险废物近6000吨。来宾市广西华锡集团来宾冶炼厂已停止向鸡公山堆渣场堆放废渣,完成厂区及周边环境问题整治,完成渣场封场闭库措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渣场重金属污染风险可控。

五是淘汰落后工艺产能。河池市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使用“烧结—鼓风炼铅”落后工艺的8家企业,责令其全部拆除工艺设备,完成落后工艺淘汰;对6家企业实施搬迁入园,提升工艺装备,其中个别企业铅锑冶炼工艺达到世界领先水平,部分企业节能技术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通过转型升级,河池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工业经济指标也出现了自2012年龙江河镉污染事件以来的第一次正增长,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

(四)环境质量变化趋势问题。

一是着力改善空气质量。制定《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广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计划》,压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强化各设区市年度目标情况跟踪检查,每月通报各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年度目标进展。2017年7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上半年空气质量出现较大幅度反弹的来宾、百色等6个设区市市委、市人民政府发出预警函,督促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实施工业企业达标计划,印发《广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倒逼企业改进和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开辟治污新途径。总结蔗渣燃料锅炉清洁燃烧技术试点经验,注重突出技术创新,挖掘污染减排潜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实现更低污染排放,增强企业治污内生动力。抓好农村秸秆禁烧、餐饮业油烟及露天烧烤、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等工作,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大气污染防控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各设区市空气质量分析、研判,实施各设区市工作情况“周分析、周通报”制度,对问题城市严格督促检查。推进排污许可制工作,完成全区154家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完善城市建成区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加快实施全区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并建立自治区、市两级空气质量管理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2017年全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方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监管和治理。南宁市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力度,大力推广使用电能、燃气等清洁能源。目前,共淘汰燃煤小锅炉418台(含清洁能源改造102台),占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总数的97%,超额完成“大气十条”淘汰95%以上的考核要求。柳州市加大扬尘类案件查处力度,查处案件3040起,处罚519.82万元;强化工业源整治监管,检查重点行业企业170家,立案处罚5家,处罚金额41万元;市区4家糖厂全部完成锅炉烟气除尘设施改造,榨季期间烟气全部达标排放。

2017年,在气象条件不利的情况下,经全区共同努力攻坚克难,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8.5%。空气质量位于全国靠前水平。

二是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积极开展重点流域和湖库治理:重点对九洲江、南流江、武思江、下雷河、澄碧湖、刁江、万峰湖等开展治理。筹集17.2亿元对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目前已累计投入11.94亿元;九洲江流域累计清拆养猪场2716家,清拆猪舍建筑面积84.93万平方米,清理生猪47.39万头。筹集13.5亿元对南流江流域综合整治,已投入7077万元用于1056家养殖场清拆补偿,投入5030万元用于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南流江流域累计清拆养殖场1502家,清拆养殖场面积39万平方米,清理生猪14万头。对武思江水库入库河流上游水面网箱养殖、沿岸陆域纵深50米的畜禽养殖、水库捞沙船只进行排查及登记造册,对网箱养殖户进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动员自行拆除。刁江流域方面,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20个项目中,已完工9个,正在建设10个,1个已开展前期工作。实施考核评价:玉林、百色等市将九洲江、南流江、下雷河等流域治理整改情况纳入相关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南流江流域,玉林市51个镇级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全部完工。钦州市浦北县张黄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建设。在下雷河流域,百色市靖西市湖润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验收。在澄碧湖流域,百色市右江区永乐镇已建设完成14个污水处理项目,解决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问题。

2017年1—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全区51条主要河流共设97个监测断面,其中达到Ⅰ—Ⅲ类水质的断面88个,水质状况评价总体为优;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中,50个断面达到考核目标要求,考核合格率96.2%,水质优良比例为96.2%。其中,九洲江粤桂交接的石角考核监测断面2017年全年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整治成效显著;南流江整治方面,玉林、钦州等市已落实整改方案要求的各项任务措施,但因入河污染负荷远超河流自净能力等原因,水质未能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标准。

三是着力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开展直排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组织北海、钦州、防城港市对入海排污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广西近岸海域排污口共114个,其中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29个,已全部完成截流或达标排放。开展北部湾近岸海域及南流江专项考核:组织对北海、钦州和防城港沿海3市2016年度北部湾近岸海域及南流江流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开展考核,促进相关工作落实。开展北部湾近岸海域综合整治: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广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挂图作战,建账督办,全力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确保沿海沿江企业达标排放,确保近岸海域环境安全。北海、防城港、钦州和玉林市积极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和入河排污口整治,改善入海河流水质。北海市主城区56个入河排放口整治工作,已完成40个,其余16个正在推进。防城港市排查出53个污水直排入河口,30个已完成整治,23个正在整治;排查出入海河流沿岸养殖场26家,25家已完成关停,1家正在推进。钦州市对西干渠、西干渠康熙岭支流、东干渠、黄晚沟4段被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黑臭水体进行整治;2016年已投资1055万元完成东干渠、西干渠康熙岭支流、西干渠尖山支流等黑臭水体的清淤工作;排查出179个排水口,其中41个为生活污水直排口,目前已截流11个,其余直排口计划2018年完成截流。玉林市投资3250万元的玉林经济开发区污水集污干管工程于2016年12月实现临时截污,已建成提升泵站;南流江流域41个污水处理厂、32个镇级垃圾中转站已全部建成;在南流江流域9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16个、生活垃圾中转站7个和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一批。严格落实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7月给钦州、北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发警示函,督促强化领导责任及问题意识,尽快完成直排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做好重点流域整治等工作。

2017年广西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良好。23个国控站位水质优良率(一、二类水质站位比例)为91.3%;无三类水质站位,与2016年持平。

(五)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及产业规划布局问题。

一是严控“两高”项目。开展清理整顿:2016年10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委对北海、钦州、防城港市钢铁、铁合金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发现钢铁、铁合金企业共43家(北海2家、防城港3家、钦州38家),其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的35家企业分别为:铁合金企业12家、矿石采选企业21家、钢铁压延加工企业2家。2016年11月底,全区共完成4家钢铁企业的冶炼设备拆除或封存,压减钢铁产能345万吨,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严格“两高”项目审批:钦州、北海、防城港市均制定了各工业园区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自治区“两高”联席会议审查制度,不再审批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和规划。钦州市印发《落实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及产业布局问题整改措施工作方案》。北海市制定《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北海市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防城港市实施《防城港市产业类“十三五”专项规划》,规范相关行业审批,推动产业有序发展。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北海市地下水超采问题,北海市印发《北海市地下水超采区实施方案》,确定2020年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目标。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对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超过控制开采量的区域,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将用水效率控制目标纳入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目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县(区)政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三是查处违规重点问题。防城港市依法撤销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年产230万吨镍合金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17年4月,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拆除70平方米不符产业政策的两台烧结机。该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等部门持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

(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污水治理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管理。广西已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并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饮用水安全保障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设区市4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2017年达标率为90%,与上年持平,水量达标率为94.4%,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低的南宁、柳州两市,经整改均有较大改善,2017年两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提高到100%。

二是整治违法排污口和建设项目。全区各有关设区市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南宁市全面推进龙潭水库备用饮用水源地整改工作。搬迁二级保护区内6家养鸭场、4家养猪场和1家养猴场,清理鸭子2.5万羽、生猪4030头、食蟹猴7065只,拆除养猪场栏舍约1.7万平方米,清理土地面积约130亩;马山县、隆安县已完成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南宁市武鸣区严禁在灵水饮用水源地游泳并清理取水口周边烧烤点,完善了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应急供水水源西江河取水口和水厂正在建设。北海市大力整治南流江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完成南流江合浦段所有采砂点的清理工作,正对保护区内的养殖、生活和工业污染源进行摸底调查,并动员养殖户自行搬迁。梧州市9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已完成整治。贺州市已完成垃圾填埋场至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建设,基本取缔保护区内各类违规建设项目(构筑物)及入河入库排污口。钦州市全面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钦江市区段66个污水直排口封堵取缔。

三是推进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在全区63条黑臭水体中,目前累计消除53条,完成率为84.1%;其余10条黑臭水体中有8条计划2018年完成整治,2019年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消除工作。南宁、桂林等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南宁市累计完成410个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建成区黑臭水体99.4公里已全部消除黑臭,实现“水十条”考核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的目标。投入11.9亿元整治南宁市那考河项目,将旧日的臭水沟改造成了美丽的生态湿地公园,得到习***总书记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与称赞。桂林市采取近期末端截污与远期雨污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形式,整治漓江城区段和小东江、南溪河等漓江支流,投资4.67亿元,新建污水管道41130米,清淤7980米,建设污水泵井25座,砌筑河道护堤4500米,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原来的93.1%上升到97%。灵剑溪、南溪河和道光水等支流已无黑臭现象,水质改善明显。

四是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36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开工建设或建成运行,园区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

(七)环境执法与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一是执法力度明显增强。2016年,广西对全区800多家企业1500多个监控点位实施在线监控,全面建成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加强环境执法,全区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13件,同比增加70%,环境违法案件查办效能明显提升,2017年2月,环境保护部对广西环境执法工作给予通报表扬。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督察期间交办的2341件群众举报件,目前已完成查处和整改的2232件(含不实举报件),正在整改的109件。2017年,全区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168件,处罚金额6521余万元。其中,根据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总数624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41件,查封、扣押231件,限产、停产237件,移送拘留85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0件),与2016年同期的145件相比,增加330%。

二是重点问题得到整治。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广西采石、采砂、采矿、养殖、水洗、污垃、冶炼、建材行业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对地方纳税大户执法不力问题,全区各地开展了整治并取得较好成效。其中,梧州市采砂问题:梧州市加大对浔江河道非法采砂(石)打击力度,责令迁移采砂船4艘,挖掘机1台,捣毁小型非法采砂点1个,非法采砂行为得到遏制。梧州岑溪市富祥石场违规超采问题:该石场已缴纳土地罚款10.34万元,补交采矿权价款73.05万元,缴纳占用林地罚款3.6万元,补办了采矿许可证和林地手续,对弃土场进行植树复绿。梧州市宝石加工问题:开展联合执法8次,实施断电263户,搬迁进园区宝石加工户889户,完成搬迁任务的83.8%。桂林市采砂破坏生态问题:灌阳县灌江流域、平乐县漓江流域河道采砂已被全面制止,河道得到疏通和平整。桂林市垃圾污泥和医疗废物处置问题:上窑污泥处置项目完成基础建设和除臭装备***,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贺州市泥沙毁田问题:贺州市已组织农业专家实地调查、取样,并成立昭平县金竹洲矿山非法采矿打击巡查队加强监管。玉林市养殖和水洗行业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对130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养殖企业进行立案处理。推动服装水洗行业“退江进园”,水洗行业进入玉林市福绵区中滔工业园后,实施集中供电、供水、供热,统一处理废水。目前全市24家水洗企业已有20家入园建设,15家已投产,未入园企业已全部停产。防城港市炼铁企业问题:完成对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污水、废气、粉尘、噪声等问题的整改,拆除了防城港市力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和福城钢铁厂违规建设的电炉。百色市铝土开采问题:百色市检查铝土矿山与建材企业270家,发现环境问题276个并已全部责令整改。贵港、柳州、崇左3市建材行业问题:贵港市关停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22家粘土砖厂,对全市无证砖厂全部拆除高压供电。柳州市对29家建材企业违法行为处罚113.98万元。崇左市对督察反馈的2家砖厂、5家采石场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立案处罚。地方纳税大户执法不力问题:玉林市对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处罚20万元;该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废渣产生量大幅削减;对渣库实行封场闭库和复绿工作;蒸压砖生产线已投入试生产,逐渐消化冶炼废渣。来宾市已对广西华锡集团来宾冶炼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限产并处罚款10万元。

三是督查督办促进整改。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2017年9月组织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对广西整改工作进行抽查,指出部分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相关设区市积极开展了针对性的整改。

钦州市已对皇马工业园区内违法企业进行整顿:一是对广西钦州祥云飞龙再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关闭取缔,实施“关停并转”措施。该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7日完成厂内3462.78吨水淬渣转运处理工作,回转炉进料输送带等主要设备已拆除,不再具备生产条件。二是已责令广西宏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治,该公司对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增加5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初期雨水收集能力超过3500立方米。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已将原经营单位露天暂存的红土镍矿石、堆场表层20cm土壤及破碎机械转移至仓库内存放;对堆场积水、雨水收集池存放的雨水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后回收利用;制定外排尾气回收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目前,皇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已委托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园区进行集中式、专业化管理,确保园区各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对钦州市国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在厂内随意堆放污泥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9万元罚款,并决定通过代履行实施强制清运。

玉林市龙潭产业园区管委会加快推进龙潭伟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完成污水处理厂(龙潭镇区)管网征地工作,启动项目招投标工作,园区办公区、中金公司生活区、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生活区污水已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对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大量原料、废渣露天堆放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将于2018年6月底前彻底解决废渣露天堆放问题。针对厂区雨水渗坑六价铬浓度超标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已责成其完善雨污分流设施,严防跑冒滴漏现象。针对外排烟气无法稳定达标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已对该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并启动按日计罚程序。目前,该公司已重新***一套废气脱硫设施并投入使用,经监测,废气达标排放。

四、强化担当,继续深化整改工作

(一)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报告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和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研究出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体举措,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行动,构建起政府、企业、公众共治格局,形成全社会关心环境、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实施,以“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为主线,深入实施生态经济“十大工程”,建立发展生态经济重大项目库,加快生态产业园建设,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行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全民节约和节能减排“十进”活动,推动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牢牢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构建广西“一屏五区一走廊”生态安全格局。巩固和深化“绿盾2017”专项行动成果,彻底整治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探索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划定并坚守生态保护红线。认真汲取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深刻教训,全面排查在政治站位上与党中央要求是否存在差距、对新发展理念是否认识到位、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特别是涉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是否有效解决、环境安全隐患是否扎实整治,进一步提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自治区和设区市党委、政府每半年,县乡级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自觉做到思想不偏移、立场不动摇、心中有红线、行动有底线。

(二)坚决筑牢机制制度防线。

完善重大项目和规划建设、自然生态保护区等方面的机制,在服务生态经济发展、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等工作中,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基本目标,防止过多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过多依赖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制,从严考核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督促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结合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强化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

(三)坚决抓好整改督查督办

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为导向,继续组织自治区各部门对各设区市开展问题整改督导工作,对照整改作战图逐一核对各设区市整改工作进展,指导帮助地方解决整改工作存在的资金、技术、规划等方面的困难,督促全区各地不折不扣地把整改要求按时按质落实到位。重点开展核查销号工作,对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实施公开、核查、销号程序。对推进工作严重滞后、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促进全区各级各部门积极作为,依法履职。继续在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道整改工作相关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参与度,进一步促进全区各地加大整改力度。

(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实行“PM10+PM2.5联合控制”,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深化钢铁、建材、石化、有色金属、制糖等重点行业达标治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使用,加大城市施工和道路扬尘整治力度,力争全区2018年PM10、PM2.5浓度分别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完成国家下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度减排任务,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水污染防治方面:坚持陆海统筹,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近岸海域和九洲江、西江、南流江、钦江、盘阳河“一海五江河”综合整治,实现重点河流断面水质全年12个月达标。全面启动南流江—廉州湾、钦江、茅尾海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推进全区155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设施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监控监管,保护良好水体,确保地表水水质优良率96.2%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全区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底数。制定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进实施土壤治理和修复工程,重点推进历史遗留***场地治理修复、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受污染农田修复与安全利用等项目建设。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展具体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展具体情况

一、全区部分领导同志对环境质量下行趋势、局部地区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等情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生态环境底子好的优越感明显,对生态保护特别是原生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不多;对南流江、刁江等环境问题较突出河流的治理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不主动;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存在畏难情绪,从历史、资金方面找原因的多,从自身工作推进方面反思少;对一些趋势性、风险性生态环境问题危机意识不强,往往是出现环境问题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后,才动真格、下猛药,被动应对多、主动防范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环境质量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6年11月以来,自治区先后召开83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其中:自治区党委召开19次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8次常务会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全区14个设区市党委、政府均按整改要求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研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及其他环境保护工作。

(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各设区市结合实际情况,印发或重新修订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督促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自治区制定了《广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广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趋势分析,提高主动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意识。自治区及各设区市环境保护部门分别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了2016年全年及2017年上半年相关环境质量状况,为部署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四)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强化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后,已先期问责404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8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54人。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9个案件线索均已完成调查,共追责141人,其中厅级干部11人、处级干部4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86人。

(五)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2017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其中,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指导河池市研究制定了《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印发了《推进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等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会备忘录》,着力解决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问题。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南流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组织玉林、钦州、北海等市开展南流江流域污染整治。河池市按照《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稳步推进解决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问题。桂林市开展了土壤详查前期准备工作,初步确定11个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区域;组织实施了全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编制了《恭城县磨底塘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对受污染的农田进行治理。百色市将广西百色市大华厂厂区地块、广西德保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地块、靖西市湖润镇涉锰企业区域、辖区金矿区域等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问题突出区域;核实了百色市纳入自治区详查名单的全部66个尾矿库位置。

二、2016年自治区各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生态建设类指标比重比2015年有所下降。2015年自治区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中,环境质量考核不严不实,未对空气质量没有达到考核要求的12个地市进行扣分;对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要求的玉林、梧州、北海、柳州4个市也未扣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核体系,2017年6月自治区绩效办印发的《2017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以及创新争优考核细则的通知》中明确,生态环境建设考核指标的权重由上年度的13.9%提高至15.4%,增加1.5个百分点。自2015年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环境质量列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2017年初明确年度考核细则,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底从严考核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已形成初步意见报自治区绩效办。

三、一些财政、价格政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2015年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有关部门对铁合金、有色冶炼等产能过剩行业出台财政和电价补贴政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物价局,对2015年底以来全区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筛查,清理出《关于印发支持资源型优势产业重点企业用电需求促进工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支持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用电需求促进工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给予铁合金及有色金属行业存量产能用电政策支持促进我区工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等3份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文件,目前均已停止执行。自治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国家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的研究,确保今后出台的财政、价格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

四、局部地区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开发建设等原因,“十二五”以来全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约6.9%

整改进展情况: 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2017年12月底,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自治区林业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2017利剑行动”,对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内违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2017年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对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共立刑事案件4000多起,目前已破案2500多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10855起,查处10788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4000多人,其中逮捕2500多人,移送起诉2600多人;全区共清理排查出非法占用林地6000多公顷;在自然保护区内查处各类违法违建问题160多个,其中涉及采石采矿问题22个、水电站开发问题13个、旅游开发问题10个、修路和输变电等基础设施问题18个、破坏森林资源类问题130多个。指导全区自然保护区开展确界工作,全区63个林业自然保护区已有52个完成确界,其余11个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均已完成编制并报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审查,其中2个已通过审查,8个因确界面积较“描述面积”减少幅度较大,确界方案已退回重新论证修改,完善后再按程序报审。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制定了海洋型保护区巡查、执法等多个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大了巡查频率,完善了巡查内容,规范了巡查记录,启用了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视重点区域。其中,山口红树林保护区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10次,2017年以来共下达责令停止采砂、围海等通知书37份,清理砂场5个,捣毁抽砂船13艘,拆除抽砂管道15条共300多米,有效打击了非法抽砂、围海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牵头起草了《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建议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建议稿),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区各设区市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开展全面排查,要求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及破坏生态的行为。经全面排查,南宁、柳州、梧州、贵港、玉林等5市的自然保护区内未发现违法违规采矿、探矿、取水、水(风)电开发、挖沙采石、开垦、旅游等活动,自然保护区面积没有减少,维持了较好生态环境。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其他9个设区市均制定了整治方案,并逐一落实整改。

1. 桂林市。印发《关于林业自然保护区内违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内各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排查,依法查处涉林案件7起,并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区域开展生态修复。

北海市。制定《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对侵占自然保护区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完成涠洲岛鸟类自然保护区确界立标工作。山口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处制定了保护区管理巡护制度及方案,2017年以来共计巡查100多次,树立警示牌10多块。合浦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山口红树林保护区核心区的2个村庄进行实地核实,对山口镇、沙田镇的9个村庄开展地形测量等前期工作;对排查发现的7个堆砂场责令限期自行清理,对6处违法建筑进行立案查处。

防城港市。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其中对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旅游开发造成生态影响的问题进行了专题整改(详见问题十四)。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未发现违规开发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但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仍有部分居民点,已责成上思县制定搬迁方案,计划3年内完成整改。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5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面积由原来的9195.1公顷调整为9098.6公顷。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域内存在的广西白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白马水庄等违规建设项目已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4. 钦州市。辖区内有王岗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茅尾海自治区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其中对茅尾海保护区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的问题进行了专题整改(详见问题六),王岗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5. 百色市。印发《百色市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百色市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展了相关执法整治工作。经清理排查,查处各类案件37起,其中违建问题案件13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4起;已立刑事案件3起、立行政案件34起。

贺州市。辖区有5个自然保护区,分别为大桂山鳄蜥和七冲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姑婆山、滑水冲和西岭山3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排查共发现2个问题,一是七冲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尚有1218人的村庄,贺州市已组织开展生态移民调查,拟采取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移民方式进行整改。二是西岭山自然保护区内发现违规建设高宅桂源和大坪岭2个水电站,贺州市已进行处罚,有关部门正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拆除水电站,并进行复绿工作。

河池市。辖区有木论和九万山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匹虎和龙滩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经全面排查,在木论自然保护区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九万山自然保护区内发现违规水电站问题已依法查处(详见问题十一)。在三匹虎自然保护区内发现1起私自开挖鱼塘案件,已由天峨县森林公安立案查处。据初步调查,龙滩自然保护区天然林大面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部分龙滩电站建设移民生产生活行为及道路建设占用天然林。二是龙滩自然保护区规划时,将大面积的集体林地划入保护区,没有为原保护区内1.2万居民留出必要的生产生活用地。三是2009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部分集体林地均分到户并发放林权证。针对存在的问题,天峨县已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龙滩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研究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8. 来宾市。开展自然保护区内违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查处了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金圣水电站违法用地行为,目前已拆除违建设施。

崇左市。开展了崇左白头叶猴、弄岗、恩城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下雷、青龙山、西大明山3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排查执法行动,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起,其中行政案件5起、刑事案件6起。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大新县恩城和下雷两个保护区内5个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石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工作要求依法取缔,并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同时,加强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范围内修路、采石、水(风)电及其他项目的监督管理。

五、自治区对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部署推进不力,保护区边界不清、机构不全、管理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截至2015年,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自然保护区累计设立采矿权34宗,且绝大部分在保护区划定后仍违法审批续证;自治区海洋等部门对海洋型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力,广西共有3个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海洋型保护区,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且不少破坏活动涉及地方政府和自治区相关部门违规审批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2017年12月底,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涉自然保护区的34宗采矿权证问题整治。其中,由市县发证的23个采矿权中除1个矿山经林业部门核实并出具书面意见,与自然保护区不重叠外,其他22个全部关闭到位。自治区发放的11个采矿权中,3个仍在有效期内的全部停产; 8个已到期中的6个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下达书面通知,要求采矿权人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另外 2个将缩减矿区面积避让保护区。已关闭的采矿场所正在实施生态恢复工作。草拟《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登记审批的通知》,已完成意见征求工作。自治区林业厅印发《关于开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五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监测科学化、宣教多元化、社区和谐化“五化”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联动保护机制,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各种违法活动清理整治行动,组织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查处非法采砂船13艘。在2017年6月的“世界环境日”和“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期间,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海洋环境及保护区意识。协调当地政府完成竹山村在北仑河口红树林保护区内违规建设栈桥的拆除工作,并对受损红树林进行补种;在该保护区范围内布设了2块宣传栏和10块爱鸟护鸟警示牌;组织开展现场勘测、标记等界桩布设前期工作,正在制定界桩布设方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排查自然保护区划定后仍审批的环评文件,经清理,“十二五”期间未批准涉及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广西“十五”“十一五”期间涉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缓冲区的批建不符项目,全区各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已依法查处,并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二)相关设区市层面。

北海市。在加强执法监管方面,组织海洋、海监、公安和山口红树林保护区管理部门等单位开展整治非法开采海砂百日行动,清理山口红树林保护区3个非法采砂场,捣毁抽砂船5艘,拆除岸边固定沙场木桩约150根。山口红树林保护区管理部门制定《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巡护制度》《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巡护方案》,加强保护区执法巡查。合浦县对管辖海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及时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加强海域使用审批业务知识培训,严格依法审查、审核保护区周边建设项目使用海域,对保护区500米安全防护距离内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推进保护区勘界立标方面,北海市辖区的涠洲岛自然保护区、儒艮自然保护区和广西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已全部根据《广西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限确定推进工作方案》开展勘界立标相关工作。其中已完成涠洲岛自然保护区边界勘界,该保护区总面积为2382.1公顷,形成业内坐标工作表,共定位40个坐标拐点,依次做好序号标志立界桩28根,并成立广西涠洲岛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儒艮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于2016年9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保护区海籍调查,完成保护区海籍调查报告、宗海界址图绘制和勘界工作。广西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总面积2512.92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1278.08公顷、适度利用区1234.84公顷,园区已在边界投放浮标16个。

2. 防城港市。加强对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已拆除北仑河口保护区违规建设的栈桥;开展北仑河口保护区东兴镇竹山村“渔家乐”污水整治工作,已完成建设地埋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5套。通过开展保护区违法活动联合整治和增加保护区自动监控设施(保护区自动监控系统已于2016年12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等措施,强化对保护区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3. 钦州市。正在对茅尾海自治区级红树林保护区进行全面修复,开展红树林人工种植工作,扩大红树林面积,确保保护区的红树林只增不减,逐步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积极推进坚心围红树湾生态公园建设,促进茅尾海滨海植被修复,恢复近岸海域污染物消减能力和生物多样性,提高抵御海洋灾害及气候变化能力。

六、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2015年6月,为建设钦州滨海新城,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茅尾海自治区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29%的面积调出保护范围,实际调减面积达1413.4公顷,调整后保护区核心区减少13.3%,缓冲区减少55.7%。根据钦州滨海新城、北海铁山港东港区和龙港新区的建设规划,茅尾海和铁山港区域的594.7公顷原生态红树林湿地还将被占用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2017年12月底,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立行立改,对涉红树林项目从严审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严格涉及自然保护区项目审批的通知》并严格执行,在立项阶段提示业主避开自然保护区区域,在项目可研评审阶段,对可能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邀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海洋和渔业厅等部门参加评审,严格把关。自治区林业厅配合钦州市完成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问题调查工作,并指导钦州市开展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严格履行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职责,组织专家对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申请调整相关材料进行论证。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保护区总体规划开展建设和管理,开展不定期巡护工作,对可能影响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加强事前介入,开展现场踏勘;依法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贯彻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2017年以来,受理并转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工程建设用海项目30宗,均不涉及保护区用海;已将北仑河口保护区总体规划上报国家海洋局,正在制定界桩布设方案。

一是印发了《关于“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整改方案》。聘请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对红树林保护区进行全面论证、科学界定保护区范围。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已通过自治区林业厅审批,将按照自治区林业厅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照程序要求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完成,并经钦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实施。目前,钦州市已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的最新成果,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初步划定沙井岛城市规划边界并提交了路网和用地初步方案,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2.6平方公里。二是对辖区内涉及红树林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超范围使用红树林林地面积2.017公顷,已针对超范围使用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已完成2017年人工种植红树林800亩的目标任务。四是红树林保护区管理部门已在具有代表性的红树林设置了固定监测样点6个,生态监测样地1个,定期开展生态监测活动。五是积极推进坚心围红树湾生态公园建设,水下工程项目已完成,水上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已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设计。

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龙港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严格控制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一是合浦县人民政府制定《合浦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龙港新区总体规划(2015—2020年)》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广西北部湾龙港新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二是对《龙港新区北海铁山港东港产业园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进行了修编,尽可能减少占用红树林。三是组织实施《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总体规划(2014—2020年)》和《龙港新区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对未列入建设用地红树林,作为园区生态湿地保留。调整码头进港道路设计,增设涵洞加强两侧海水循环流动。四是全面清理涉红树林项目。东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已对涉及红树林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其中园区海发路项目按原施工计划需要占用的红树林面积为17亩,调整规划后全部予以保留;兴业路项目占用红树林66亩的海域部分暂缓施工,待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后再施工。园区在建项目原施工方案计划占用的286亩红树林全部暂停砍伐,经优化调整拟砍伐64亩,正在办理砍伐手续;222亩予以保留。合浦县制定《合浦县2014—2016年度铁山东港建设征占用红树林异地造林项目实施方案》,从红树林植被恢复费中开支138.35万元,支持异地种植红树林33.5公顷。

七、“十二五”期间,全区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仅审批建设用围填海面积就达4187公顷,是此前10年总和的1倍多,加之自然岸线消失加快,部分滨海生态系统受到较大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自治区相关责任单位统筹用海规划,切实提高海域和自然岸线节约利用水平。

自治区北部湾办联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完成北部湾港总体规划的修编,科学合理调整港区功能分工、定位和范围,已于2017年6月底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会同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等单位建立北部湾围填海管理体制机制,为有效开展围填海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督促沿海3市针对填海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制定《围填海管控办法(暂行)》《自然岸线管控实施办法(试行)》,绘制完成广西大陆自然岸线分布初步成果图;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各项配套制度,以促进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拟订《广西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报审后实施;会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启动广西沿海城市土地和海域重叠认定和管理有关政策研究。严格执行围填海年度计划规划,防止超出国家下达的围填海指标用海,建立健全指标台账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海洋局工作要求按时报送围填海计划指标使用情况;在《广西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试行)》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海洋局《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规定,扎实推进岸线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

(二)北海、防城港和钦州沿海3市严把用海项目关,按照围填海指标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

北海市。2017年2月完成2010年以来围填海项目摸底调查,“十二五”期间,经自治区批准围填海项目53宗,填海面积1584.03公顷。按项目所在地分:合浦县4宗、铁山港区36宗、海城区8宗、银海区5宗。按项目用途分:交通运输38宗、工业4宗、渔业3宗、旅游娱乐5宗、路桥3宗。所有审查的围填海项目选址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按照《广西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试行)》控制填海规模,报批之前均通过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组织召开的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其中,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落实“三同时”措施要求,征求渔业、海事等部门意见,填海工程均举行了听证会。对于经营性的围填海项目均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管理条例》要求,制定招拍挂出让方案上报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查发现7宗项目存在疑似闲置用海问题,已向疑似闲置用海业主发通知责令限期开发利用。完成《北海市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2013—2020年)》编制工作,制定北海市2017年度围填海计划并上报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完成《北海市生态红线划定报告》。北海市按照国家海洋局及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工作要求,完成了“蓝色海湾”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生态岛礁”整治修复入库申报工作,编制完成《北海市涠洲岛“生态岛礁”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北海市斜阳岛“生态岛礁”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北海市蓝色海湾和南红北柳整治修复项目五年规划(2016—2020)》和《北海市海洋生态整治修复规划(2016—2020)》,已上报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审查。

防城港市。完成“十二五”期间辖区围填海总面积1272公顷的调查摸底和内部核查工作,查明批准的围填海项目均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海岸线规划等相关规划及自治区围填海计划要求。制定2017年防城港市围填海计划并上报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已完成《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报批稿)》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送审稿)》的修编工作,待自治区级规划和方案颁布实施后,再进一步修编,科学统筹用海。同时积极申报蓝色海湾项目。项目已列入2016年中央海岛和海洋保护资金预算第二批支持名单,现已获得资金1.1亿元,预计可获得资金总额3亿元。

3. 钦州市。开展“十二五”期间辖区围填海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没有发现不符合海洋主体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的围填海项目。组织编制《钦州市海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和《钦州市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报告》。制定2017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并上报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同时,积极申报蓝色海湾项目,编制完成《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家海洋局。

八、桂林市漓江及周边5区2县有采石场64家,其中漓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有18座,2家位于核心景区。采石导致漓江流域生态景观破坏严重,大量山体残缺不全,触目惊心。灵川县马家村3家采石企业距离漓江干流仅约3公里,批复采矿规模达35万吨/年,矿区山体破坏面积将近1平方公里。2013年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国家批复后,桂林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仍为景区内18家采石场违规续证或组织续证评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桂林市漓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18家采石场和灵川县3家采石场2016年已完成关停、证照注销等工作,厂房、设备、人员全部达到“三不留”要求,并按照一场一策的生态复绿方案完成整改,修复面积136.61万平方米,投资约2.58亿元。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兴安等9县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州、兴安等9县对133家采石场进行整治,已关闭50家。2016年7月发布实施《桂林市重点区域采石场规划(2016—2020年)》(含灵川、阳朔县及六城区),其余9县也分别制定了采石场专项规划。对全市新立采石场设立市级审查备案制度,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采石场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前必须组织环境保护、漓管、安全监管、公安、旅游、林业等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各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办理审批登记。组织开展全市采石场“三化”要求和“五化”标准试点建设,目前已确定试点企业。2017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环境保护部组织有关专家对采石场整治工作进行评估,认为桂林市制定切实可行的采石场整治整改方案,并强力组织实施,基本上达到整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整改任务。

九、广西海洋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恭城县内有3家采矿企业、6个采矿区长期开采至今,自治区相关部门于2012年违规发放采矿权证,许可开采面积达58.4平方公里,占该保护区在恭城县境内面积的23%,保护区自然环境支离破碎;采矿尾矿库泄露导致下游农田重金属污染,群众长期投诉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2016年至2020年底,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全面停产整治相关企业。

2016年7月已对3家采矿企业6个采矿区进行停产整治,公安部门已停止矿区炸药供应。累计投入2800多万元开展矿区窿道废水、废渣处理和废弃矿洞封闭等工作。在废弃矿洞封堵方面,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和龙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正按照《广西海洋山自然保护区恭城县境内铅锌矿区环境地质问题及废弃矿井口应急封堵工程的设计》《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回头铅锌铜矿四厂矿段窿口封闭设计方案》,积极推进废弃矿洞封堵工作。在废水、废渣治理方面,3家采矿企业针对6个采矿区的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于2017年2月完成编制及评审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治理:一是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桃花江矿区已完成矿坑涌水收集系统建设、窿口截排水沟建设,污水处理站正在扩建。二是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回头山矿区已完成回头山矿至四厂河污水处理站导水管2200米的铺设。清运回头山矿段废渣7095.2吨,新建拦渣墙1300立方米。已完成老山尾矿库整治,共清理残留尾矿渣7385吨。已完成桐油坪矿段废渣清理1539.25吨,新修建拦渣墙1500立方米。三是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老厂矿区已完成1#脉出水坑道沉淀池、各窿口矿坑涌水收集管建设并修建部分截排水沟、挡土墙、拦渣坝等。四是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崩山矿区完成31#脉出水坑道沉淀池、12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建设,修建31#脉废石场截排水沟749米,废石场建设250立方米淋沥水收集池,废渣场共修建545米挡土墙,31#脉下方沟谷已建25米拦渣坝。五是龙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川江矿区和七星界矿区已对矿区污水处理站设施进行全面修复,修复水毁管道450米,疏通堵塞管道37处,断管52处,***水表3个,

――2018年1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工作,对今年的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是广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极其复杂的国内外发展形势,面对经济新常态下的深刻变化,我们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在自治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奋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本届政府工作实现圆满收官。

――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经济实现年均8.3%的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均突破2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6000美元。财政收入达2604亿元,年均增长7.5%。城镇化率49.2%,提高5.7个百分点。

――转型升级显著加快。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14.2∶45.6∶40.2,第三产业比重提高4.8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19.5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工业产业增至10个,其中电子信息等7个产业超两千亿元,食品产业突破四千亿元。旅游总消费年均增长26.8%,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53.3%,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15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4%左右。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50.5%,提高8.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数增加2.8倍,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高于规模以上工业5.8个百分点。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拥有量增长率连续4年位居全国前列,成为全国首批3个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之一。在柴油发动机、铝合金、三维石墨烯制备、工业废水处理、杂交稻优质化育种等领域取得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广西主持或参与的15个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实现历史性突破。

――基础设施显著完善。高铁建成运营1751公里,通达区内12个市和周边所有省份,铁路旅客发送量年均增长30%以上。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89%的县通高速公路,高出全国4个百分点。建制村公路通畅率99.8%。机场旅客吞吐量超过2400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68%。沿海和内河港口年吞吐能力分别达2.5亿吨、1.1亿吨。建成投产中缅天然气干线管道(广西段),14个设区市和35个县实现天然气利用。西部地区首座核电站防城港红沙核电站一期投产运营,全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327万千瓦,500千伏主干网架覆盖全区。14个市成为光网城市,所有行政村开通网络信号。

――动力活力显著增强。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064项,率先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模式,平均每个工作日新增市场主体2000多户。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在西部和边境省区中保持第一;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成为全国先进典型。沿海铁路集装箱运输实现“同网同距同价”。建成西部首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铁海联运集装箱班列班轮常态化运行,开行钦州至波兰中欧班列,开通北部湾至新加坡至中东远洋航线。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3.8%,加工贸易实现倍增。

――民生福祉显著增进。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突破3万元和1万元。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累计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09万,年均减贫120多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8%下降到7.9%左右。新增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3万人和361万人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植被生态质量和植被生态改善程度居全国首位,石漠化治理成效显著。教育振兴“双千计划”全面完成,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排全国第三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82.7%、94%、88.5%、35%,分别提高17.7个、6个、12.5个和11个百分点。广西大学“双一流”建设、北部湾大学筹建、南宁教育园区和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加快推进。建成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主体工程等一批重大文化卫生项目。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步全覆盖。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厕所革命”成效显著,新建改建公厕4600余座。累计改造棚户区和建设保障性住房89.1万套,农村危房改造90.5万户,解决500多万城乡群众住房难问题和1779.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更多群众搬进了温暖的新家、喝上了洁净的水。

五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抓谋划重实施,力推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在广西落地生根。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实施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和重要举措,国际通道、战略支点、重要门户作用日益显现。围绕“五个扎实”新要求制定实施专题方案,不折不扣抓落实。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落实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制定实施配套措施,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取得辉煌成就,龙头带动作用凸显,形成“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突出稳增长提质量,力推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坚决贯彻中央稳增长决策部署,突出抓好稳投资、稳工业、稳农业、稳消费、稳进出口、稳财政,及时出台稳增长38条、48条等举措。突出九大重点投资领域,拓宽筹融资渠道,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攻坚行动。全面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出台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消费升级等政策措施,抓好传统服务业扩量提质,千方百计优供给促消费。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促进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三)突出抓创新优结构,力推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创新驱动发展“1+8”系列政策措施,实施制糖、粮食、新能源汽车、石墨烯等28项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推进糖、铝、机械、冶金等产业“二次创业”,建成326万亩“双高”糖料蔗基地,甘蔗亩产由4.5吨提高到7.2吨,糖分由12.5%提高到15.4%,榨季农民种蔗收入比上榨季增加33亿元,糖企基本扭亏为盈;推动铝电联产,建成百色、来宾区域电网,每吨电解铝降低成本2000元左右;加快工程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四大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促进钢铁、锰、不锈钢、铁合金工业调整完善产品结构、发展精深加工,进一步增强竞争力。聚焦打造九张创新发展名片,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大健康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国家第四海洋研究所落户我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122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成20个特色旅游名县。着力发展县域经济,做好现代特色农业文章,创建1730个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300亿斤左右。

(四)突出抓改革破瓶颈,力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进1083项重点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布自治区、市、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并实现“两单融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出台降成本41条、28条和物流业降本增效48条,落实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免税费1900多亿元;推进钢铁、煤炭去产能;推动实体经济杠杆率总体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实现风险总体可控;出台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政策,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加大力度补齐交通、电信、教育、卫生等领域短板。深化金融改革,加快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确保金融运行安全稳定。推进沿海铁路费价改革和通关便利化改革。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电力体制、国企国资、投融资、财税、价格、统计、公务用车、养老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供销合作社、盐业、集体林权、国有林场、农垦、用海等领域改革。

(五)突出拓开放促合作,力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加快实施“一带一路”重点突破工程,58个项目列入国家项目库。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中国-东盟信息港加快建设。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发展,推进泛北合作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务实开展,与东盟国家的47个港口建立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推动广西品牌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基地,促进边境贸易转型升级。抓好中马“两国双园”、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东兴和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凭祥国检试验区等平台建设。拓展与国际友城、粤港澳台、泛珠三角、中西部省区合作,打造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开展“美丽广西港澳行”等精准招商活动,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正式启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建设步入快车道。

(六)突出打基础利长远,力推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突出抓好“两路、两水、两电、两保”建设。建成运营南宁至广州等7条高速铁路,建成通车梧州至柳州等23条高速公路,建成使用南宁机场新航站区、南宁火车东站、河池机场等一批重大设施,建成投产岩滩水电站扩建等15个重大能源项目。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成输送管道2600公里。完成1048座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建成桂中治旱乐滩灌区一期总干渠、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成长洲三四线船闸、北海铁山港5-6号泊位,扩建贵港、西津、红花船闸枢纽,开工大藤峡、落久水利枢纽、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等项目。开通运营南宁轨道交通1号、2号线,开工建设3号、4号、5号线;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临桂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展现新风貌。

(七)突出抓环保增绿色,力推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实施生态经济十大工程,推进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制定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建设。完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强化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落实河长制,西江流域成为全国首个建成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的大流域,九洲江污染治理成为跨省区流域环境治理典范,南宁那考河生态综合整治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奖。制定实施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全面完成国家下达节能减排降碳任务,实现国家下达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和宜居城市建设活动,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八)突出抓民生真扶贫,力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财政民生支出占比由2012年的76.1%提升到81.3%,累计投入3176.1亿元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累计投入860多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0.4亿元,实施“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完善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优先发展教育,实施“双千计划”,新建扩建一大批各类学校。推进健康广西五大行动计划,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居西部前列。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着力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加强文化体育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桂林、环江喀斯特成功入选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成功举办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首届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等重大国际赛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深入推进平安广西建设,坚持严打整治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全面下降,守住了不发生暴恐案件的底线。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3.1%、创历史新高,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向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自治区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均为100%。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政风明显好转,政府系统***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颁布实施政府规章35件,提请人大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47件;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得到加强。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政府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制度,在全国率先建成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督查、应急、调处等工作扎实有效,加快向更加廉洁、透明、高效的政府转变。

五年来,外事侨务、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地震气象、消防、人防、水文、信访、档案、保密、地方史志、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参事文史、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红十字、宗教、慈善等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民族团结进步巩固发展。边海防建设、国防教育、双拥共建取得新成效。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17年,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稳定、稳中提质、稳中增效。经济基本面总体平稳健康。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3%,财政收入增长6.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6%。产业结构向优。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5.4%和9.2%,高于规模以上工业8.3个和2.1个百分点。质量效益向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28.6%,规模以上其他营利***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居全国第一。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民生保障向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1%。城镇新增就业44.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实现95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6个以上贫困县摘帽、1000个以上贫困村出列。超额完成年度为民办实事任务。开放合作向深。进出口总额增长22.6%,加工贸易、一般贸易分别增长25.5%、70.4%,边民互市贸易额稳居全国首位,实际对外投资增长32%。生态环境向美。森林覆盖率达62.3%,城市空气优良率达90%左右,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90%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近岸海域水质保持优良。金融风险缓解可控。完成1225亿元政府性债务置换,政府性债务风险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率下降0.2个百分点,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广西战略地位实现大提升、区域发展形成新格局的五年;是综合实力实现大跃升、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五年;是基础设施实现大跨越、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的五年;是深化改革实现大突破、开放合作拓展新空间的五年;是公共服务实现大改善、人民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五年发展波澜壮阔,五年成就振奋人心,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广西,正以前所未有的底气和信心,阔步迈进新时代!

各位代表!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五年来的成就,是在新常态“三期叠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下取得的,是在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质量效益的前提下取得的,是在环境持续改善、去产能较多的背景下取得的,是在民生投入持续加大、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取得的,难能可贵、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区干部群众团结拼搏、开拓奋进和各方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中央驻桂单位、驻桂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向关心支持广西发展建设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兄弟省区市,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政府各项工作。必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必须坚持改革开放,以改革破障碍激活力,以开放促合作拓空间。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努力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必须全面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质量效益不高;产业结构性矛盾和创新能力不足问题并存,高素质人才短缺,新旧动能转换不畅,稳增长基础不牢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脱贫任务艰巨,民生短板突出;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啃下硬骨头、闯过深水区、打赢攻坚战,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2018年主要工作建议

2018年是贯彻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保持在7%-7.5%区间,财政收入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进出口总额增长1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0.5%。

各位代表!党的***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前进号角。我区进入了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全面推进富民兴桂各项事业的新阶段。我们要牢牢把握广西作为边疆民族地区这个最大区情、后发展欠发达这个最大特征、处于爬坡过坎提质升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始终坚持把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动能转换提升质量效益,推动经济发展持续稳中向好。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要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发展质量更高;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发展动力更足;在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发展基础更牢;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发展活力更强;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民生更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环境更美。我们要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顽强的奋斗、更加不懈的努力,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今年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动能转换,进一步提高质量效益。把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打实产业底子,不断调整优化结构,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

培育壮大新动能。传统优势产业要继续以技术改造为重点,推动糖、铝、机械、冶金等产业“二次创业”向纵深发展,加快核心制糖企业优化重组,推进铝业全产业链建设,抓好南宁、柳州、玉林等智能制造城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推动沿海冶金工业布局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进汽车产业发展新跨越。加快大数据与实体经济、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要统筹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现代海洋产业等领域加快培育出一批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服务业要以集聚区建设为主要抓手,大力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载体的信息软件、技术服务、物流、金融、旅游休闲和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抓好贺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特色旅游名县“双创双促”工作。加快流通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扩大绿色消费、信息消费,发展智能家居、远程定制、体验分享等消费新模式,推动“旅游+”产业融合,深入推进“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大力支持农村电商平台建设。

突出从供给侧发力提质增效。深入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和商标品牌强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变革,着力增强我区经济质量优势,促进“广西制造”向“广西创造”转变、“广西产品”向“广西品牌”转变、“广西速度”向“广西质量”转变。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在去产能中优产能,在降成本中增强实体经济活力。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进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市场化退出,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开展“降成本政策落实年”活动,着力降低企业融资、用能、物流成本和税费负担。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短融、中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充分运用股权融资、市场化债转股等多种手段,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继续实行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购房行为,进一步化解房地产库存,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持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多渠道增加科技研发投入,不断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推进糖、铝“二次创业”技术研发、智能机械装备技术创新、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与应用等13项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着力在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高效节能环保内燃机、甘蔗生物学等领域建设17个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加大农业机械研发推广。支持37家科技型“瞪羚企业”发展。推进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建设。组织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认定一批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动国家第四海洋研究所、智能装备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实施好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出台引智政策,建立“人才跟着项目走”的跨区域科技研发与应用协作机制。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弘扬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营造科技创新氛围。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抓好“4个100”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支持新产业、新技术、新项目落地,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精深加工和延伸产业链。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方面,推进贵港华奥新能源汽车制造二期、腾骏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北海信义集团特种玻璃、富士康南宁科技园千亿元产业、桂林光隆光电高端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国光梧州产业基地、北海惠科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集群一期、广西电子信息产品检测中心、北部湾电子表面处理中心、南宁科天水性科技产业园、玉林中医药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推进柳钢防城港钢铁基地、广西生态铝工业基地防城港一期、东风柳汽商用车基地搬迁技术改造、钦州华谊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百色靖西天桂铝业氧化铝、河池南方公司锡冶炼、来宾银海铝二期、崇左南国铜业铜冶炼工程、贺州和玉林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玉林家具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方面,启动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规划建设北部湾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服务业方面,加快推进凭祥跨境物流园、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南宁研祥智谷二三期、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宁市国际文化旅游休闲集聚区、防城港东盟检验检测中心、防城港综合物流园、中国-东盟(百色)铝产品仓储交易中心、广西-东盟粮食物流园区、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贺州长寿养生产业园、河池红水河健康养生之旅、桂林万达文化旅游城、北海涠洲岛旅游区等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建设。

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实效性。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在人才、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各级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投资进度,紧密对接重点支持的产业。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不断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用好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保障要素供给,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分级保障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的需求。提升用工服务效能,加大新增就业人员培训补贴力度,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二)聚焦乡村振兴,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深化农村改革,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60亿元,开展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支持县域和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工业、旅游、健康、生态产业五大工程,打造“一县一拳头产业”。提升基础设施能力,实施交通、水利、城镇、能源、信息网络、园区六大工程,完成小康用电示范县建设,围绕镇镇通二级路和村村通硬化路实施一批项目,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能力,实施公共教育、卫生服务、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就业服务五大工程,增加基层公共服务资源。

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围绕“三区三园”建设,新增认定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60个、核心区面积18万亩以上,新建“双高”糖料蔗基地119万亩。加强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支持来宾和横县建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推进“种养加”一体化发展,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打造和推广生态有机高端农产品品牌,强化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广稻田生态立体种养。发展产地加工、冷链仓储物流全产业链。以示范区为载体建设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推进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创建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提升农产品深加工水平。深入开展“10+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推动农产品加工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积极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培育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进一步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检测、追溯体系。

持续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完成宜居乡村建设,启动幸福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改厨100万户、改厕100万户、改圈5万户,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清洁厨房普及率分别达到90%、60%。推进乡土特色示范带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

激发区域城乡发展新活力。全面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北部湾城市群建设,把同城化政策拓展到玉林、崇左,加快推进龙港新区玉港合作园建设。提升西江经济带产业支撑能力,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左右江革命老区的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突出陆海联动,发展向海经济,培育远洋捕捞、深海养殖、海产品精深加工及海上运动休闲等海洋产业,推进海洋强区建设。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抵边村功能提升和新村建设。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和百镇示范工程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三)聚焦精准发力,进一步打好脱贫攻坚战。以提高脱贫攻坚实效为导向,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围绕脱贫标准精准施策,着力提升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水平,全力打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村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粤桂扶贫协作“五场硬仗”,充分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实现9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4个贫困县摘帽和1450个贫困村出列,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着力提升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水平。义务教育保障方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压实学校领导、帮扶联系人、家长控辍保学责任,降低义务教育辍学率,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师队伍帮扶计划,培养造就“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教师。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对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实施大病集中专项救治,扩大推行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让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80%以上。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实行差异化危房改造补助,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5.7万户。

打好“五场硬仗”。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排专项资金48亿元,建设安置点101个,完成8万贫困人口搬迁,落实“八包”责任制,确保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达到100%,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达60%以上,抓好整屯搬迁、旧房拆除、增减挂钩政策落实等工作,解决好群众搬迁后的就地就业、社保、教育等后续发展问题,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拓宽产业扶贫渠道,强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能人带动,确保2018年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村有1个以上专业合作社或生产基地覆盖。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完善发展规划,创新发展模式,确保所有预出列和已出列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支持贫困地区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约3000公里,新建通屯道路1万公里,加强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电网升级改造和宽带网络建设。完善粤桂扶贫协作对接机制,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提高协作水平。统筹抓好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旅游扶贫、国际减贫交流合作等精准扶贫工程。

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加大对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实现所有深度贫困行政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全部通砂石路或硬化水泥路。惠民项目、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大边境地区扶贫力度。

(四)聚焦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围绕“两路、两水、两电、两保”等领域,大力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交通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公路方面,新开工浦北至北流、田林至西林、贺州至广东连山等3条高速公路;建成河池至百色、靖西至龙邦、梧州市环城、吴圩机场至大塘、柳州至南宁改扩建等5条高速公路;续建乐业至百色、玉林至湛江(广西段)、荔浦至玉林、松旺至铁山港东岸、贺州至巴马(蒙山段)、隆安至硕龙等高速公路。铁路方面,新开工湘桂铁路柳州段改建、柳州存车所等项目;续建贵阳至南宁、合浦至湛江、防城港至东兴、南宁至崇左等铁路项目;建成柳州火车站站房改扩建项目;加快推进柳州至河池等城际铁路和怀化至桂林、益湛铁路玉林至贺州段扩能改造、南宁经玉林至深圳等高铁项目前期工作。水运方面,新开工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来宾港武宣港区龙从作业区一期等项目;续建贵港、西津、红花二线船闸、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一期、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三期、钦州港金谷港区鹰岭作业区3号4号泊位、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等项目;建成钦州港东航道扩建一期、钦州港30万吨原油码头、钦州港金谷港区鹰岭作业区2号泊位等项目,推进钦州港20万吨集装箱码头、防城港40万吨矿石码头及进港航道等项目前期工作。民航方面,新开工南宁吴圩国际机场综合换乘中心;续建玉林机场、梧州机场迁建、南宁伶俐通用机场等项目;建成桂林机场新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南宁机场第二跑道、北海机场机坪扩建项目前期工作。

水利能源建设。新开工百色水库灌区等项目;续建大藤峡、落久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等项目;推进洋溪水利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灵山大怀山、玉林六坪顶等风电项目;续建防城港红沙核电3号、4号机组和县县通天然气管网工程等项目。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宜居城市建设。完成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主体工程,加快南宁轨道交通机场专线前期工作,力争开工柳州轨道交通1号线。加快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建成区1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棚户区9万套。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移动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加快推进4G基站建设,实现边境地区行政村、哨所、检查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信号全覆盖。

(五)聚焦关键领域改革,进一步提高效率激发活力。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用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一批重大改革举措,着力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抓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抓好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企业工资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发布推介自治区第八批引入民间资本项目,筛选推介和加快建设一批允许民企控股的PPP项目。尽快清理、修改和废止不利于产权保护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坚决制止侵害企业自主权和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营造尊重、激励和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暂停或淘汰一部分污染重的煤电机组,以市场化办法增加清洁电力供应,用发电权交易办法进行补偿。在重点特色园区开展电力交易试点,推进第三批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完成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格改革。探索开展发电权交易和建立火电、水电、核电互补机制,加快区域电网建设,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收入结构,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有序落实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完善非税收入清单目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狠抓支出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金。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清理规范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统筹联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集中财力用于自治区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和民生保障。

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加快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地方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推动地方金融做优做强。深入推进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加大“引金入桂”力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力争新引进若干家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和保险、证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动设立民营银行、桂港合资证券公司等。积极探索发展地方政策性金融。实施上市挂牌企业培育、企业上市攻坚、上市企业质量提升三大工程,大力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用活用足国家“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尽快制定贫困地区IPO绿色通道配套优惠政策,保险机构适当降低对深度贫困地区保费收取标准。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打造“农金村办”升级版,加快推进农信社系统改革。

同时,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等各项改革。统筹推进投融资、土地、社会保障、城市管理、价格、事业单位、统计、司法、农垦、供销合作社和国有林场等其他领域改革。

(六)聚焦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全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统筹实施“一带一路”百项重点工程,抓住国家加大西部开放的有利机遇,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完善四维支撑、四沿联动开放新格局。

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加快钦州港东站集装箱中心站、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等41个项目建设,贯通南北铁海联运国际贸易物流主干线,巩固提升联通中南半岛跨境公路运输线。开行北部湾港至重庆班列和北部湾港至新加坡、北部湾港至香港班轮“天天班”,争取加密北部湾港远洋航线,努力实现北部湾港至欧洲中欧班列常态化,在西部地区建设一批内陆无水港,促进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公路、铁路便利化运输。打造中国桂林·越南下龙湾旅游黄金线路。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完善口岸基础设施,重点提升国家一类口岸客货服务功能,推行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部门“一站式”作业,实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完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覆盖,建成多式联运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压缩货物转运、通关等环节时间。推动与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两国一检”试点。

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中心,引入有实力的战略合作者,共同发展和运营面向东盟的特色大数据产业。全面启动信息港小镇建设,加快建设地理信息小镇、广西移动、电信大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以及中国-东盟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

创新丰富平台载体。打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版,办好第十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资源整合,加快中马“两国双园”、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园区建设,大力提升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集聚辐射作用。加快东兴、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推进防城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加快在边境口岸复制推广国检试验区创新措施。争取设立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在交通、产业、政策等方面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与广东的开放合作和互联互通,打造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推动贵广、南广高铁经济带和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南宁空港经济区建设。

提升外贸和招商引资水平。扎实推进外贸调结构、转动力,实施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推进边民互市贸易发展升级,积极培育服务贸易。认定一批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提升“一达通”等外贸综合平台服务能力。推进跨境劳务合作、市场采购贸易等试点。举办“跨国公司和世界500强八桂行”等活动,大力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支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强化招商引资,强化项目落地,强化项目服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像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用心服务企业,让企业家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

(七)聚焦生态经济,进一步加快绿色发展步伐。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擦亮“山清水秀生态美”金字招牌。

加快发展生态经济。深入实施生态经济十大重点工程,在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生态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进一批项目建设,力争完成年度投资超400亿元。加快传统产业和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支持南宁、梧州、贺州、河池等市新建生态产业园区,推进玉林节能环保产业园和生态循环养殖产业园等建设。加快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生态化改造。继续推进柳州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南宁高新区国家低碳试点园区、百色市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示范等低碳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县城、生态旅游示范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深入推进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办好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

抓好环境保护治理。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实施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推进九洲江、南流江、漓江、下雷河流域治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抓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落实围填海规划与管控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和安全处置,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禁止洋垃圾、危险废物进入我区。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第三次土地调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百色、崇左、南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抓好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石漠化治理。继续实施金山银山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全民节约和节能减排“十进”活动,确保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50万吨标准煤以内。实施“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年内新建改建旅游厕所680座、市政公共厕所200座。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行湖长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稳妥有序推进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八)聚焦补齐民生短板,进一步增福祉促共享。以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实施广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全面完成教育振兴“双千计划”的基础上,再用3年时间,投入资金730亿元以上,实施教育提升八大工程,推进“十百千万”建设计划。今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0所、义务教育学校3500所、普通高中45所。75%的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目标。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大力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和待遇。实施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建设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集聚区,推进广西大学等高校“双一流”建设,力争获批设置北部湾大学。

提高就业质量和完善社会保障。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做好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加强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快社保“一卡通”建设和“一门式”经办服务改革。强化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兜底保障,全区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400元以上。强化养老服务保障。

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实施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群体激励计划,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提升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水平。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推进806个项目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口1.25张标准。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展社会办医,加大重大疾病防治力度。全面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抓好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建立“三医联动”机制,推动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同发展。

繁荣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和文明县区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继续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博物馆等文化基础设施。抓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艺精品创作。推进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特色文化小镇和体育小镇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基础工作,推动建设河内中国文化中心,加强与东盟在民族文化、医药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办好“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广西旅游文化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体育基础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打好竞技体育翻身仗,发展体育产业,办好广西体育节、全民健身运动会、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铁人三项赛等重大活动,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和全民阅读工作。

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筹措资金574.5亿元,全力抓好社保、健康、教育、水利、安居、农补、生态、文化、扶贫、科技等十大类惠民项目。

各位代表!改善民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民之所呼,政有所应。我们一定要把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办好办实,用我们更加贴心暖心的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

(九)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和居安思危的忧患,切实防范和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风险挑战。

有效防范金融和债务风险。加快建立金融系统性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稳妥消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历史包袱,防范非金融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严格规范政府举债,加快推进政府融资性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强自治区和市县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和债务风险的底线。

积极应对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挑战。深化平安广西建设,完善“六位一体”具有广西特色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以打击涉***涉爆、毒品犯罪、边境走私为重点的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和“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大力推进边境综合管控设施项目建设。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切实防范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事故防控力度。强化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公共卫生安全、对外开放合作、重大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领域风险,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各位代表!我们要统筹做好国防动员与教育、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继续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广西实际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路径与模式,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大力增强军人荣誉感,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依法保障公民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调处、外事、侨务、宗教、人防、气象、地震、消防、水文、测绘、哲学社会科学、新型智库、参事、地方史志、档案、公益慈善等工作。

新时代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必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政府各项工作,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以优秀的答卷接受人民的评阅。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按照中央部署,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政府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赋予市县政府更多自主权。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通过大调研、大查摆、大考评,全面排查、认真分析全区营商环境现状,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在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融资服务、保障要素供给、加强信用建设、改善安全质量认可、提升用工引智效能、促进通关便利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进监管方式等方面,对标先进省区市的做法,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把“落实”作为一种责任、一种担当,只要是决定的事情,就要实干苦干、不务虚功、一抓到底。通过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督查督办,健全履责问责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激励机制,全面增强施政本领、提高行政水平,狠抓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狠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狠抓各项重大工作的落实,狠抓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真正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部署掷地有声、落地生根。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扣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扣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加强调查研究,为发展、为基层、为企业破解难题,全面深入地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困。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抓好全民普法,把法律约束体现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和听取群众意见,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央部署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准则,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民族团结是我区发展进步的基石。自治区成立60年来,八桂大地从荒凉走向繁荣,从贫瘠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从落后走向进步。60年走过的光辉历程,承载着各族人民的奋斗史篇,昭示着民族团结进步的伟大力量。60年积累的宝贵经验,激励着我们团结奋斗,引导我们阔步走进新时代。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我们要突出政治性、时代性、群众性、创新性,按照“隆重、热烈、节俭、务实、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事业在广西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广西的美好形象、美好前景和各族人民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全区各族人民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同心协力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一届接着一届干,八桂大地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不懈怠、继续前进,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开创新时代广西改革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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