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疑:茅台电商OR茅台云商!你分得清楚吗?
如果没理清茅台电商公司和茅台云商平台的关系,关于前几日茅台电商公司被茅台销售公司处罚的新闻,将会是一部小小的烧脑剧,今天的新闻也是如此。
请教专业人士,得到以下说明:茅台电子商务公司,是集团下属的合资公司;茅台商城,则是茅台电商业务重要b2c销售平台,与近20个主流电商平台官方旗舰店(如天猫、京东、苏宁、国美、一号店、唯品会等)构成茅台电商的b2c板块。2016年销售额约为4.8亿元。
而茅台云商平台,是茅台互联网销售的新商业生态平台,曾被誉为茅台集团的“1号工程”,是一个集B2B、B2C、o2o、C2B2F等营销综合性业务平台。2016年,茅台云商交易额为23亿元。而茅台云商旗舰店,则是云商平台在茅台商城中所设面向客户的网店。
关于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总局的注册资料显示:注册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金1亿元,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凯瑞乾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6个企业法人共同出资成立,该资料未显示股东的股份比例。
从注册信息看,茅台电商公司本质上跟茅台股份公司、茅台销售公司并非上下级关系,也非母子公司关系。某种程度上讲,其交易,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厂商合作,彼此是厂商关系。
但是,从茅台集团大小会上传递的信息来看,他们又不是厂商之间这么简单:茅台集团最高领导人袁仁国的多次讲话中,都显示茅台电商是茅台集团的战略之一。事实上,2014年茅台云商战略提出,2015年组织开发茅台云商平台,2016年茅台云商试运行,2016年下半年开始渐成热点。
很显然,茅台电商公司和其茅台云商平台,并非仅仅一个经销商的价值与意义。
关于茅台电商公司,茅台电商公司总经理聂永在一段讲话中这样表述:“2017年将启动云商2.0系统平台的建设,以加速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迎接新零售业务的需要”、“茅台在全国的1600多家专卖店和2000多家经销商是茅台推行新零售——茅台云商的基础保障”、“2017年核心继续推进云商工作,建设和规范线下服务网点,提升服务力。”
在这些话中,有几个关键词:专卖店、经销商、服务网点。问题来了,茅台云商语境下的专卖店、经销商是不是与茅台销售公司旗下的专卖店、经销商有所重合?如果是,这是否会成为茅台销售公司渠道管控的一个问题?
有知情人士透露:茅台云商的确跟在一些茅台经销商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否合规解释不一。原则上,茅台云商是B2C,解决大众消费者的购买问题,但有消息称,有货从茅台云商流向了经销商。对此消息,记者未向茅台云商方面求证。
有茅台经销商告诉记者:没有直接跟云商进货,但会安排人专门在茅台云商平台上抢货(普通方式购买,比较困难)。现在普通的茅台专卖店经销商,并不都是茅台云商的合作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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