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
(二)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标准化建设。
(三)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物种、耕地、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能源开发利用。
(四)组织、指导农业自然灾害预警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预警防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公共性、公益性农业技术、信息服务;指导、支持其他社会化农业服务。
(五)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与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农村承包合同和农民负担管理;负责农村合作经济报表统计工作。
(六)负责农业涉外涉台事务、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农垦企业的监督、管理、协调与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顺昌县农业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顺昌县农业局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百日攻坚战”“四比六促”“四大攻坚战”等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以抓项目、促落实、补短板、稳增长,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努力调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农村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现将2017年农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业经济保持稳定增长
二、基础、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一)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一是认真抓好粮食产能区优质稻生产建设,大力宣传种粮惠农政策。二是大力推广水稻优新品种。三是加强水稻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全年发布病虫情报10期,并及时送发到乡镇、村,并将每期“病虫情报”通过县电视台“农业之窗”栏目滚动播放,顺昌农业信息网和手机微信、短信发布,及时指导农民病虫防治。四是开展水稻种植保险,全县12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投保,参保率为100%,总户数39685户,投保总面积亩,总保额元。
水稻生产面积基本稳定,单产比去年提高。今年气候适宜,水稻亩产量将比去年增产,据测产早稻平均亩产达398.6公斤,预计中稻(一季晚稻)平均亩产540公斤,晚稻平均亩产490公斤,预计今年亩产增产8%—12%。
(二)蔬菜产业平稳发展。确立4个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蔬菜标准化技术规程培训1期,发放资料200多份。
(三)优质水果产业持续发展。柑桔、高山巨峰葡萄品质提升。
(四)海鲜菇产业健康发展。全县工厂化海鲜菇生产、加工企业56家,其中正常生产49家(含加工企业1家),其中规上企业21家,2018年准备新增规上企业8家。2017年度全县食用菌种植规模达2.365亿袋,鲜菇产量9.33万吨,产值9.223亿元。
(五)生态茶产业稳步发展。在高阳乡(李坝村)、大干镇(干山村)发展高山生态茶园110亩,推广种植适制闽北乌龙茶的优良品种。
(六)畜禽产业规范化发展。
(七)水产业保持良性发展。
三、现代农业发展扎实推进。
一是持续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211”工程建设。二是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三是生态农业扎实推进。四是休闲农业加快发展。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二)强化农产品抽样检测。
(三)严抓养殖检疫监管整治工作。
(四)强化农业“三品”认证。
(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六)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五、农业生态环境保障进一步加强
(一)实施2017年度山垅田复垦与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六、农村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二)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
(四)规范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
七、农业科技扶贫稳步推进
八、农业科技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全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的建设。
(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
(三)积极开展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农业局年初结转和结余300.00万元,本年收入4,279.97万元,本年支出2,779.9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00.00万元。
(一)2017年收入4,279.9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034.2万元,增长31.8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79.9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2.7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779.9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594.85万元,下降36.4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24.6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7.48万元,公用支出77.1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67.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0.09万元,下降16.0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61万元,下降86.83%。主要原因是上年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财务合并,原功能科目部分支出现已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4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补缴2014-2015年养老保险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
(四)农林水支出262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05万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实施完成,资金未拨付。
(五)住房保障支出3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是工资提高。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2.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64.76万元,下降98.8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其他支出12.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1064.76万元,下降98.82%。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府性基金用于扶贫项目,2017年相关资金转由扶贫办实施。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6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万元,同比下降67.0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3.25万元。主要用于52个农业项目的业务开展、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6批次、接待总人数224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50%,主要是:2016年部分接待费在项目中列支,同时2017年农业项目增加。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主要是:项目实施增多,增加了业务开支。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按照《顺昌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财决{2018}1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顺昌县委党校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有关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主持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全县副科级、股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干部培训工作。
(三)负责全县***培训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顺昌县委党校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2017年,顺昌县委党校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副科级、股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干部培训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科级干部培训班1期,44人。
(二)全县村两委干部培训班12期,940人。
(三)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班23期,2200人。
(四)专题培训班4期,270人次。(其中:1.非党干部培训班1期54人,2.驻村干部培训班1期48人,3.项目策划与申报培训班1期48人次,4.招商引资培训班1期120人)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顺昌县委党校年初结转和结余9.99万元,本年收入215.73万元,本年支出207.5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20万元。
(一)2017年收入215.7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5.21万元,下降6.5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5.2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12.49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07.5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3.43万元,下降6.0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7.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0.17万元,公用支出37.36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8万元,增长1.8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50802干部教育支出14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9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社保发放。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万元,增长2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三)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2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四)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顺昌县委党校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3.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
顺昌县委党校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00辆、一般公务用车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顺昌县委党校本年度无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 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决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全县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
(二)调查研究分析外事、侨务和港澳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的宣传、文化交流和海外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三)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县访问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县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工作;承担县领导出访报批工作;在中央和省授权范围内,审核我县因公派遣团(组)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我县访问的有关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外侨办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2016年,外侨办部门主要任务是:慰问服务困难归侨侨眷、办理“三侨子女”升学证明、办理华侨来闽定居审核、服务侨资企业、办理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工作、接待涉侨人员的来信来访。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外侨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9.45万元,本年收入5.89万元,本年支出4.6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73万元。
(一)2017年收入5.8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2.09万元,增长(下降)5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8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4.6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2.21万元,增长(下降)9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9万元,公用支出0.51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2.21万元,增长(下降)9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人员支出(项级科目)4.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2.09万元,增长(下降)104.5%。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助费有部分在2017年列支。
(二)日常公用经费(项级科目)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11万元,增长(下降)27.5%。主要原因是接待侨领支出。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3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及侨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批次、接待总人数29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下降)%,主要是:接待侨领及上级部门领导。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下降)27.5%,主要是:接待费增加。
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