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哈哈的商标商标最新消息

0 非常銷-娃哈哈品牌廣告策 報告者:張煌娃哈哈的品牌廣告策祕訣 與消費者距 廣告轟炸 品牌延伸補充資一補充資二 品牌運作的最高準則 公司簡介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目前在全國24市建50餘家合資控股、股公司,擁有員工上近2萬名,總資產達60億元,至今尚未有銀貸款。 外地分公司的產值佔到整個集團公司的1/3,僅成為帶動當地經濟發展的火頭,同時也推動娃哈哈的高速發展達到互惠互的目的。 娃哈哈的由 關於「娃哈哈」三個字的由,是起於在19886月,第一支兒童營養液即將生時,公司透過當地傳媒進一次徵名活動,宗慶後對鋪天蓋地的「素」、「精」、「寶」之的時尚名稱一笑置之,最後,他的目光鎖定由時任杭州上城區少宮主任的朱松齡送的「娃哈哈」三個字。 娃哈哈的發展目標 擴大市場佔有 向多元化企業進軍 「十五」期間爭取銷售收入 將中國的娃哈哈發展成世界的娃哈哈 銷觀點看「娃哈哈」 2001中國廣告投放走勢 中國本土品牌演化徑-(補充資 ) 中國品牌的九大錯誤「娃哈哈」的成功關鍵因素 品牌 廣告 多品牌策的推崇一、多個品牌具有同的個性和功效。二、把公司的信譽維繫在一個品牌 的成敗上。三、給低品牌忠誠者提供多的選擇。四、鼓企業內部合競爭。 80代品牌主要表現1、被外資併購2、OEM生產3、自創品牌段階4、CIS熱5、各品牌活動興起6、各地政府提出品牌策和名牌工程7、字型大小品牌再造8、品牌競爭階段9、「標王」之爭10、服務戰11、品牌國際化階段 中國品牌的九大錯誤1、名牌就是品牌2、品牌就是商標3、做品牌就是做CIS4、幾內打造國際品牌-品牌短視症5、品牌必須高檔6、政府審定著名品牌-強勢品牌是評比出的7、做品牌可以一永逸8、品牌形象朝夕改9、品牌過擴張 品牌1、 沒有效益的品牌沒有任何價值。2、 在一個動態競爭的環境中,品牌的 是確定的。3、 唯有將品牌與動態的競爭策相結合, 才能使之發揮大的作用。4、 企業的品牌其實像一根橡皮筯,它可以 長,但能超出某個極限。 廣告1、 有怎樣的銷模式,就有怎樣的廣告, 本末可倒置。2、 在現階段的中國市場,功能、實證性廣 告仍是主。3、 娃哈哈靠的是有一整套成熟的銷策 和體系,廣告僅為其中一環。4、 虛假廣告首先欺騙消費者,最終是欺 騙自己。 「十五」指的就是「天氣預報」 後十五秒「A特」標版的頭牌。 心得結 在技術統治一的乏味代,它帶溫暖、熟悉和信任。它還創造出一種歸屬感,在一個沒有宗教的世界,它為我們提供信仰,定義出我們是誰,而且還向有關的人發出信號」,這 ...团队宣言:“流行稍纵即逝,风格…
Copyright 1998 – 2011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在上方输入您感兴趣的知识,点击搜索***后,下方将出现您感兴趣的问题列表。
进入任一您感兴趣的问题查看,点选其满意***处的4个评价按钮之一,即可完成对该满意***的评价。http://file1.megajoy.com/new2/0760/0171/agemini/Video/200906/2009/06/18/0618556625.jpg
达能申请被驳回 哇哈哈商标被判归属哇哈哈集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5月21日已做出终审裁定,驳回
关于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申请。至此,达娃之争中关于“娃哈哈”
所有权的问题尘埃落定,“娃哈哈”>>中国杭诚专利商标知识产权事务公司
中国杭诚专利商标知识产权事务公司
中国杭诚专利商标知识产权事务公司
西湖大道35号万新大厦1号楼505室
地址:佑圣观路120号华顺大厦二楼
上塘路958号创意桥产业园2号楼403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1082100176|
版权所有@2004-2011出版号:ISBN:7-900200-28-2CFP图片 □商标之争让这场跨国婚姻裂痕尽显
  尽管已有杭州中院的一纸裁决,历时近2年的达能、娃哈哈关于“娃哈哈”商标所有权的争夺战却未能“尘埃落定”。昨天,在有关裁决正式对外公布之后,达能单方面发表声明称:“将向更高级别的中国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娃哈哈:
  经过两次仲裁、两次诉讼后,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在5月21日就达能申请“娃哈哈”商标一案作出了终审裁定,驳回达能关于撤销仲裁决议的申请。根据这一裁定,今后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注册的“娃哈哈”商标,都归杭州娃哈哈集团所有。
  昨天下午,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尊重法院裁决。
  晨报记者又试图联系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但他手机一下午无人接听。达能不服:
  昨日下午,达能集团则向晨报发来声明表示,达能方已收到杭州中院作出的维持仲裁裁决的裁定书。该份声明称:“《商标转让协议》只是《合资合同》的从属协议。杭州仲裁委裁定《商标转让协议》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合资合同》中规定的娃哈哈集团的商标出资义务。”
  声明还表示,“合资公司与娃哈哈集团于1996年2月29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明确约定,娃哈哈集团将当时总价值1亿元人民币的娃哈哈系列商标通过出资和出售的方式整体转让给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已经全部履行了《商标转让协议》项下支付购买前述国内商标和海外商标对价的义务,娃哈哈集团也获得了商标出资所对应的合资公司之股权。然而,娃哈哈集团在获取前述利益和权利后,既没有将国内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也没有将海外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严重违反了《商标转让协议》的规定。”专家观点:
  “就这一法院裁定,达能方将向更高级别的中国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达能在声明中表示。不过,法律界人士表示,杭州中院就“娃哈哈”商标一案作出的终审裁定被改判的可能性已经不大。
  此外,达能在2007年还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国际仲裁院起诉娃哈哈集团从事同业竞争、欺诈等行为,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合资期限未满的39年期间的利润损失等等。据悉,斯德哥尔摩商会国际仲裁院下个月将会作出裁决。届时,从1996年开始“结缘”的“达娃”将会最终“离婚”。
  “达娃”商标之争始于2年前。当时达能认为,双方在1996年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依然有效,并要求娃哈哈依照该协议将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而娃哈哈认为由于国家商标局不批准,双方已通过签订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终止了《转让协议》。
  随后,娃哈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 ...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