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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H股代号:0187;A股代号:18 中期报告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王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东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内容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第四节第二(二)部分。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134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 所主板及上交所上市 北人股份 指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本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京城控股(控股股东、 指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一间于中国成立之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有本公司约.cn jcgf@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901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22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1109 公司网址 .cn
电子信箱 jcgf@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cn;.cn;.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京城股份 600860 京城股份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京城机电股份 00187 京城机电股份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境内财务报告审计)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 A 座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季晟、王欣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内控报告审计)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西海国际 中心8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国清、古茜 公司聘请的境内法律顾问名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境内法律顾问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 公司聘请的境外法律顾问名称 胡关李罗律师行 公司聘请的境外法律顾问办公地址香港中环怡和大厦26楼 公司其他基本情况 股东接待日:每月10日及20日(节假日顺延) (公司每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74,972,.cn; 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无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时 是否有 是否及 如未能及时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 间及期 履行期 时严格 应说明未完成履行 行应说明下一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 承诺内容 限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与重大资解决关联大股东北京京城京城控股承诺:「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长期 是 是 产重组相交易 机电控股有限 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 关的承诺 责任公司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 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 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 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 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时 是否有 是否及 如未能及时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 间及期 履行期 时严格 应说明未完成履行 行应说明下一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 承诺内容 限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解决同业大股东北京京城京城控股承诺:「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长期 是 是 竞争 机电控股有限 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或商业机 责任公司 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 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将不从事并 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
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 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 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本公 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 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其他 大股东北京京城京城控股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保证上长期 是 是 机电控股有限 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责任公司 性。京城控股分别就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 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等方面作出具体的承诺。该承诺在
京城控股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 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 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京城控股将向上市公司进 行赔偿」。 承诺时 是否有 是否及 如未能及时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 间及期 履行期 时严格 应说明未完成履行 行应说明下一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 承诺内容 限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其他
大股东北京京城京城控股承诺:「1、北人股份的债权人自接到北人股份长期 是 是 截至本披露日,京 机电控股有限 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城控股已督促北人 责任公司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北人股份就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集团偿还债务并承 首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如果要求北人股份提前清 诺如果北人集团没 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而北人股份未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有及时清偿,京城
的,本公司承诺将承担对该等债务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控股将负责清偿及 的责任;2、对于北人股份无法联系到的债权人,以及 提供担保。本公司 接到通知或公告期满后仍未发表明确意见的债权人,如 目前没有因被追索 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又明确发表不同意意见, 而遭受损失,京城 而北人股份未按其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本公司 控股未出现违背该 承诺将承担对该等债务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责任;3、
承诺的行为。 对于北人股份确实无法联系到的债权人,以及接到通知 或公告期满后仍未发表明确意见的债权人,如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完成后,置出资产的承接主体无法清偿其债务 的,由本公司负责清偿。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或清偿责 任后,有权对置出资产的承接主体进行追偿。」 其他 大股东北京京城京城控股承诺:「若未来天海工业木林镇生产车间因租赁长期 是 是 机电控股有限
瑕疵房产的问题而导致搬迁,本公司将向本次交易完成 责任公司 后的上市公司全额现金赔偿天海工业在搬迁过程中导致 的全部损失。」 其他 大股东北京京城京城控股承诺:「本公司已充分知悉置出资产目前存在的长期 是 是 机电控股有限 上述问题,并承诺若本次重组实施时北人股份上述部分 责任公司 下属公司相关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本公司同意接受 上述置出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相等价值的现金
资产,不会因置出资产形式的变化要求终止或变更各方 之前已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或要求北人股份赔偿任 何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节 重要事项 承诺时 是否有 是否及 如未能及时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 间及期 履行期 时严格 应说明未完成履行 行应说明下一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 承诺内容 限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其他 置出资产承接
北人集团承诺:「本公司充分知悉拟置出资产目前存在的长期 是 是 截至本披露日,京 主体(北人集团)瑕疵,本公司将承担因拟置出资产瑕疵而产生的任何损 城控股已督促北人 失或法律责任,不会因拟置出资产瑕疵要求北人股份承 集团偿还债务并承 担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 诺如果北人集团没 有及时清偿,京城 控股将负责清偿及 提供担保。本公司 目前没有因被追索 而遭受损失,京城 控股未出现违背该
承诺的行为。 其他 置出资产承接 北人集团承诺:「本公司已充分知悉置出资产目前存在的长期 是 是 主体(北人集团)上述问题,并承诺若本次重组实施时北人股份上述部分 下属公司相关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本公司同意接受 上述置出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相等价值的现金 资产,不会因置出资产形式的变化要求终止或变更各方 之前已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或要求北人股份赔偿任 何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诚信状况良好。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10,625,105.09 -2,287,061.28 8,338,043.81 1,580,792.28 -1,580,792.28 0.00 江苏天海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2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工业污水: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化学需氧量约9.61吨、氨氮约0.46吨、悬浮物约0.90吨、PH值6.64~7.56、总 磷约0.05吨、动植物油约0.01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约0.48吨,矿物油约0.02吨;排口共3个,均达标排放。 2、废气排放: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氮氧化物约1,590kg,二氧化硫约134kg,苯约15.51kg,苯系物约48.62kg,
非甲烷总烃约600.8kg,颗粒物约76kg;排口共18个,均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约1,343.45吨、其中危险废弃物产生总量约14.27吨(不含储存量),危险废弃物处理总量 约11.27吨,贮存量约18吨;分别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危废处理。 4、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北京明晖天海新增焊接烟尘处理吸尘头66个,修磨吸尘头6个,天海低温设备
新增焊接烟尘处理吸尘头32个;处理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运行情况良好。北京地区***污水自动检测系统。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新增建设项目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环保批覆后 开工,目前有两个项目正在办理环评验收。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制定《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QSD/EH12-01-07》,《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QSD/
EH12-01-08》,《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问题。 7、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接受并配合当地环保局监督检测,并按照公司ISO《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 指南》要求安排委托第三方自行监测。 (三)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本集团属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根据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新金融
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集团已按要求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 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2017年末╱2017年1-6月影响项目 不考虑采纳新准则的金额 采纳新准则的影响额 报告金额 预收账款 45,878,250.70 -45,878,250.70 0.00 合同负债 00.00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5,69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人民币普通股 1,409,500 辛向东 1,3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2,300 黄志雄 1,265,312 人民币普通股 1,265,31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本公司所有有限售股条件股份全部上市流通。本公司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说明: (1)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大股东,未有质押或冻结情况. (2) HKSCCNOMINEESLIMITED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代理多个客户持股,本公司未接获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通知本公司任何单一H股股东持股数量有超过本公司总股本5%情况。 (3)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18年6月30日董事并无获告知有任何人士(并非董事、监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 股份拥有权益或持有淡仓而需遵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之规定向本公司做出披露,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336条规定,须列入所指定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 (4)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本公司之章程,并无优先购股权之条款。 (5)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并无发行任何可换股证券、购股权、认股证券或类似权利。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先生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33,985,181.37 28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帐款 277,277,114.74
1,024,342,296.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67,484,247.06 1,925,062,021.12 法定代表人:王军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先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45,318.98
1,112,977,595.68 1,115,455,397.67 法定代表人:王军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先生 第十节 财务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000.00 50,000,000.00
54,081,433.8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53,260,414.73 54,081,433.8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2,000,000.00 422,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上期发生额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46,273.29 -976,481.2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81,899.59 -497,064.16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81,899.59
-497,064.16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81,899.59 -497,064.16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64,373.70 -0.07 -0.10
法定代表人:王军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先生 母公司利润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786,556.61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11,354.62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362,210.00 2,093,390.84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716,781.73 -11,509.77
其中:利息费用 1,343,062.52 其中:利息收入 2,062,394.19 13,666.86 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56,782.89 -1,295,324.4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王军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先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10,815,869.11 417,007,169.4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1,936,126.94 101,079,477.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588,157.62 25,156,457.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011,799.31 27,884,450.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6,730,569.42 504,515,176.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05,511.86 -62,482,402.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0,892,011.27 3,923,639.17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92,011.27 3,923,639.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92,011.27 -3,923,639.17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18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9,088,104.00 181,877,073.3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580,611.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9,045,463.00 61,447,232.57 法定代表人:王军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先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926,308.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55,900.23
5,684,11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33,955.17 -5,138,517.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70,479.17 4,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70,479.17 4,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0,479.17 4,00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29,458.3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9,458.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9,458.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92,934.35 -1,138,517.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38,253.33 3,764,017.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45,318.98 2,625,500.32 法定代表人:王军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先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法定代表人:王军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先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8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所有者 项目 股本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先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股本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422,000,000.00 -1,656,782.89 -1,656,782.89 (一)综合收益总额
-1,656,782.89 -1,656,782.8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2,000,000.00 666,639,987.85 38,071,282.24 -66,994,089.14 1,059,717,180.95 法定代表人:王军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先生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原名称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是由北人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7月13日登记注册成立,并于1993年7月16日经国 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年)118号文件批准,转为可在境内及香港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经国
务院证券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批准,本公司于1993年和1994年分别在香港和上海发行H股和A股,并分别于1993年和 1994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经2001年5月16日及2002年6月11日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号文件核准同意,于2002年12月26日至2003年1月7日成功向社会公众股东增发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发后,本公司总股本42,2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5,000万股,国内公众股7,200万股,境外 公众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京国资权字[2006]25号「关于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 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北人集团公司以每10股配3.8股的方式,将原国有法人股2,736万股支付给 本公司流通A股股东,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29日。 北人集团公司于 2010 年1月6 日、2010
年1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100万股,2010年12月2日公开出售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8%。截止2011年 12月31日北人集团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20,162万股,占总股本的47.78%,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无限售条件
的国内公众股为12,038万股,占总股本的28.52%;无限售条件的境外公众股1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3.70%。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人集团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控股)于2012年6月 16日签署了《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人集团公司之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北人集团公司将所持本公司
20,162万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京城控股,股份划转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京城控股持有20,162万股,占总股本 的47.7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已于2012年9月1日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覆。本 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与京城控股及北人集团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协议》及《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 约定本公司以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与京城控股所拥有的气体储运装备业务相关资产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京城控股以 现金方式补足。拟置出资产为本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拟置入资产为京城控股持有的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88.50%股
权、京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剥离环保业务后的北京京城压缩机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3年9月26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 覆》(证监许可[号),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与京城控股及北人集团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交割协议》,京城控股将置入资产交割至本
公司,本公司将置出资产及相关人员交割至北人集团公司。 2013年12月23日,公司名称由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京城控股于2015年5月6日、5月13日和5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A 股股票2,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截止2015年12月31日京城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票18,06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0%。 京城控股于2016年8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2,115,052A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50%,本次增持后,京城控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票182,735,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0%。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901室,法定代表人王军。经营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 三街2号。
三、公司基本情况(续) 1. 公司概况(续) 本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开发、设计、销售、***、调试、修理低温储运容器、压缩机(活塞式压缩机、隔膜式压 缩机、核级膜压缩机)及配件、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京城控股。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京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廊坊天海高压容器有 限公司、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海复合气瓶有限公司、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攀尼高空 作业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明晖天海气瓶储运装备销售有限公司、宽城天海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和天海美洲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 及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之相关披露,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 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18年6月30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
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 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 长期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除下属公司天海美洲公司和京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外,本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以人民币 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 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
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 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
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覆核,经覆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
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 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 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 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 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 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
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 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 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 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 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
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 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
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 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 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 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 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 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
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 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
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 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 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分类如下: 1) 以公允价值计量(包括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 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分类取决于主体管理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以及现金流在合同中的的条款约定。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的投资,其变动计入何
处取决于本集团持有该笔投资的商业模式。权益工具的投资,其变动计入何处取决于本集团在进行初始确 认时是否作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不可撤销之选择。 本集团只有在改变金融资产变动的商业模式时才会对债务工具的投资进行重分类。 (2) 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以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计量。当某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损益时,还应加
上直接归属于购买该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在利润表 中作为费用列示。 在确定具有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的现金流是否仅支付本金和利息时,需从金融资产的整体进行考虑。 1)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该项资产是商业模式和该项资产的现金流量特点。本集团按照以下 三种计量方式对债务工具进行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为收取合同现金流而持有,且其现金流仅为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资产被分类成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后续以摊余成本计量,并且不处于对冲关系的债务投资的损益,在资产被终止确认或减值 时在利润表中确认。这些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收取合同现金流及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的而持有,且其现金
流仅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资产,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确认减值 利得或损失、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导致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动,其他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时,以前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这 些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不符合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资产,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且不处于对冲关系的债务投资产生的收益或损失,需在损益中确认,并在利润表中以净额列 示。此类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包括在当期损益中。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金融工具(续)
(2) 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 2) 权益工具 本集团所有权益工具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如果本集团管理层选择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则之后不可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重分类至当期损益。当本集团取得权益工具的收益权时, 该类投资的股息将继续在利润表中予以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于其产生的期间
列报在损益表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的减值损失(及转回)与其他公允 价值变动未分开列示。 (3)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为基础,评估其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 预期信用损失。采用的减值方法取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4) 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 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 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 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
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 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
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 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 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 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 定。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应收款项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
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 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 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 1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年以上 3-4年 50 50 4-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存货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和包装 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3.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4.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 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 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
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 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 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 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 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在
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 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 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 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
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4.长期股权投资(续)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 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 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 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著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 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 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 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 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 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本 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 (摊销)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年) (%) (%) 土地使用权 50 –
2.000 房屋建筑物 40 5 2.375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6.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 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
筑物、机器设备、电气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 (2) 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年) 房屋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40 5 2.375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10 5-10 9-9.5 电气设备 平均年限法 5-10 5-10 9-19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5 5-10 18-19 办公设备和其他 平均年限法 5 5-10 18-19
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覆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 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帐价值。租 入资产的入帐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 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
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8.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一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 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
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 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 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 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1.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 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 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 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覆核,如发生改变,则作 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在每个会计期间,本集团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覆核。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 开发阶段支出。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 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 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 形资产。 22.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 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 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 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指 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 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 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3.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周转瓶和财产保险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 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
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 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 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按照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
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 的补偿。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其他长期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 25.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 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
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著时 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覆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6.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 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 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
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 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 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 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28.收入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日常经营活动中出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应收款的公允价值计量收入。收入以扣除折扣以及抵消与本集团公
司间内部销售后来列示。当收入能被可靠计量或未来经济收益可能流入本集团或如下所述本集团的各项活动满足特定 标准时,应当确认收入。 (1) 销售商品 收入在资产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资产的控制权是在一段时间内还是某一时点转移,取决于合同的条款约 定与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规定。如果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时,资产的控制权在一段时间内发生转移: 1)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客户同时收到且消耗由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 2) 本集团创建和增强由客户控制的资产;或 3) 本集团的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 履约部分的可强制执行的付款请求权。 如果资产的控制权在一段时间内转移,本集团按在整个合同期间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进行收入确认。否则,收 入于客户获得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
本集团在报告日根据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对来自于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类型的合同确认收入。已完成履约义 务的进度按本集团为完成履约义务而发生的支出或投入来衡量,该进度基于每份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已发生的成本 在预算成本中的占比来计算。 对于在某一时点转移商品控制权的销售合同,收入于客户获得实物所有权且本集团已获得现时的付款请求权并很 可能收回对价时确认。
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若融资成份重大,本集团将根据合同的融资成份来调整合同承诺对价。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8.收入(续) (2)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产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收费方法计算确定,并当与交易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29.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 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 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 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 期的损益。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
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 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 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 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1.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经营租赁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帐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
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 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 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 应收款项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以评估是否出现减值情况,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 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降的可判断数据,显
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中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出现重大负面的可判断数据等事项。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 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则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2) 存货减值准备 本集团定期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本集团在估计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同类货物的预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当 实际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不同时,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 的结果可能会与之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账面价值的调整。因此存货跌价准备的 金额可能会随上述原因而发生变化。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计变更当期的损益。 (3)
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 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
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 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 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会计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 于公司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税率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
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6)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覆核。预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 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 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7) 产品质量保证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有质保期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进行预计,按照该产品当年度营业收入的4.25%计提售后 服务费。预计计提比例是管理层基于销售合同中对质量保证责任的承担年限和历史经验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 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售后服务费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印发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本集团属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准则;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针对2018年1 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集团已按要
求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 影响说明如下: √适用□不适用 备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了《 企业会计准 预收账款 -45,878,250.70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 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自2018年1月 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17年7月修订印发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本集团属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
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相应调整比较报表。 合同负债 45,878,250.70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 管理费用 -5,830,781.93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针对 研发费用 5,830,781.93 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新金融准则或新收 资产减值损失 -10,718,176.89 入准则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
信用减值损失 10,718,176.89 行了修订,相应调整比较报表。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4.其他 √适用□不适用 持有待售 (1)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
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 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 本集团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
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 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 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
(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 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 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 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 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4)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
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5)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 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
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6)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继续予以确认。 (7)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 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将持有待 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持有待售负债」。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4.其他(续) 终止经营

5月11日降息后,各大银行迅速调整了最新的存款利率,不同地区、不同银行及不同期限的存款利率上浮情况有较大差异。整体来看,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存款利率上浮幅度最大,主要是因为经济发达城市投资渠道较多,居民存款比例小,因此银行揽存压力更大,二三线城市利率差别不大;各地城商行存款利率上浮幅度最大,股份行及邮储银行上浮幅度偏小,国有行之间的差距较大。

      融360监测了16家银行在昆明市降息后的存款利率,各大银行上浮幅度普遍不大,除了富滇银行,其它银行上浮幅度均不超过30%。

      国有五大行中,农业银行及中国银行存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在30%左右,工商银行及建设银行上浮20%左右,交通银行最低,各期限均在)。文章中所载的信息及结论只提供用户作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上半年亏损超7000万,投资收益为负;涉两起银行业案件被监管处罚近8000万元

8月30日,吉林蛟河农商行在中国货币网公布2018年二季度信息披露报告,今年上半年,蛟河农商行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比降幅均超100%,其中净利润大降861.98%,净亏损7232.54万元。该行此前“踩雷”两起银行业大案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去年底和今年初,原银监会公布了处罚结果,蛟河农商行在两起案件中合计被罚7944.51万元。不到半年,评级机构新世纪评级将该行评级两度下调。目前,其36亿元本金的应收款项类投资暂无法回收,其大额罚款上交也将对明年的业绩造成压力。

上半年业绩惨淡,净利润降超800%

与去年上半年相比,今年上半年蛟河农商行的营收和净利润均由正转负:营业收入-1351.09万元,降幅118.69%;净利润-7232.54万元,降幅861.98%。在营收各项中,利息净收入和投资收益均为负值,利息净收入为-1218.07万元,投资收益为-342.62万元。而去年上半年这两项均为正值。

该行总资产也出现收缩,截至今年6月末,蛟河农商行资产总计109.10亿元,较年初减少11.70亿元。其中,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余额为41.10亿元,较年初减少6亿元。

这些数据显示,蛟河农商行不仅在存贷款等基础业务方面表现不佳,在投资方面也出现一定问题。事实上,从2017年起,蛟河农商行的业绩就开始明显下滑,营业收入仅0.22亿元,较上年下降93.85%;净利润为-1.33亿元,下降188.67%。

蛟河农商行前身为蛟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12月,经原银监会批准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是吉林省农信改制较早的县级机构之一。截至2017年末,该行在蛟河市存贷款业务市场份额均保持在第一位。但正是这样一家业务在当地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银行,却卷入两起银行业大案——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和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业绩受影响。

卷入“侨兴债”案,半年遭两降评级

今年1月27日,原中国银监会披露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79亿元违规票据案件查处结果。吉林蛟河农商行被罚没7744.51万元。

蛟河农商行在此案中的角色是违规购买理财,购买了邮储银行武威文昌路支行的30亿理财资金,后被该支行挪用。根据上海新世纪评级2017年7月28日出具的对该行的跟踪评级报告,截至2017年3月末,该行持有邮储银行武威支行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30.00亿元,利率为5%左右,期限一年。后新世纪评级2018年2月8日再次发布报告,蛟河农商行这30亿的理财资金已全部逾期,该行已对相关单位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

蛟河农商行还卷入了轰动一时的120亿“侨兴债”案件。2017年12月29日,原银监会公布了对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出资机构的查处结果,因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活动,蛟河农商行被吉林银监分局罚款200万元。

该行投资了陆家嘴国际信托发行的侨兴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信托受益权,2017年年报披露了这笔投资,在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中包括:陆家嘴信托瑞安3号单一资金信托(侨兴)、陆家嘴信托瑞安8号单一资金信托(侨兴),2017年末金额均为3亿,两笔投资共计6亿元。

根据新世纪评级公告,其中一笔投资已于2017年10月到期,侨兴集团未偿还全部本金和部分利息;另一笔将于2018年9月底到期。上述两笔投资均由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提供担保。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以相关事件存在内部流程漏洞为由,拒绝按原合同履行代偿,蛟河农商行已对相关单位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作出民事裁定,广发银行因不服裁定向最高法提出上诉,最高法2017年11月28日裁定撤销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目前广东省高法尚未公布最终裁定结果。这意味着,这笔投资款项能否追回仍未知。

不到一个月时间,蛟河农商行涉入两起案件的查处结果相继被原银监会公布。2018年2月8日,新世纪评级将蛟河农商行的主体信用评级由A+下调至A,列入负面观察名单,同时下调债项评级至A-。7月31日,新世纪评级再次下调该行评级,主体评级降至A-,债项评级降至BBB+。

新世纪评级指出,该行在合规及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缺陷,需持续改进。在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案件中,原银监会直接指出“涉及该案的相关机构肆意妄为,不具备资质开展非标理财产品投资”。在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中,原银监会也指出,出资机构存在的问题包括:过度追求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既不了解自己的客户,又不能穿透管理风险;既不能提供实质金融服务,又缺少风险“防火墙”。

不良上升,资本充足率“亮红灯”

2017年,蛟河农商行未就这36亿投资确认收入,但2017年该行仍实现投资收益1.77亿元,贡献了当年营业收入的主要部分。而到了2018年上半年,投资收益大幅降至亏损超300万元。

资产质量方面,蛟河农商行的不良贷款率由2016年的2.09%升至2017年的3.18%,2018年一季度进一步升至3.19%。2017年至2018年一季度,该行无不良贷款核销。另外,该行关注类贷款、逾期贷款的增幅均较大,贷款质量可能进一步下行。2017年末该行拨备覆盖率降至180.30%,2018年上半年,该行未公布不良贷款及拨备情况,但两笔共计36亿元的投资均未计提拨备。这些意味着,该行风险水平可能继续上升。

该行的资本充足情况也亮起“红灯”。2017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5.16%,不足2016年的一半,2018年一季度进一步降至5.12%,资本充足率降至10.14%,均处于非常低的水平,且低于监管要求2018年底前达到的标准(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5%、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5%)。资本充足率水平大幅下降,除了有亏损对资本的侵蚀之外,还有蛟河农商行投资1家农商行、5家村镇银行对资本扣减增加的影响。另外,由于应收款项类投资回收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加权风险资产规模收缩有限,也加大了该行的资本补充压力。

蛟河农商行2017年全年和2018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合计为-20510.48万元,加上两起案件中合计被罚7944.51万元,亏损和罚款总金额已经超过2015、2016两年的净利润之和。罚款支出预计将于2019年上缴,该行扭亏存在巨大压力。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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