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需要买保险的人吗

我有职工医保,老婆孩子都有社保,还需要买保险吗?
我有职工医保,老婆孩子都有社保,还需要买保险吗?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保险,都是只报销住院医疗费,门诊和因车祸、工伤等意外伤害住院的费用不能报销,对医疗事故不负赔偿责任,特别要提及的是:社会医疗、养老保没有生命赔付,不体现被保险人的生命价值。 而商业保险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体现被保险人的生命价值。不论长期寿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重疾险、养老险、少儿险、长期或短期的理财型分红险,都有生命赔偿责任,就是俗称的“身价”。这是社保所不具备的。 单位和社区的医保都是报销制,是先支出再补偿,得了大病,必须先要有足够的钱去应诊:“住院医疗费达到起付标准以后,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数额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四倍时,为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不再支付……病情确需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或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要求医生予以告知并征得同意,所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省直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实施办法》 如果手头钱少,必然延误治疗。而我们的
,给付的保险金额动辄二三十万,远比报销制解渴,如果在每年的体检中发现初患癌症、正好符合赔付标准,我们很快就能送去保险金,被保险人拿到可观的保险金后,可以自主择医,享受最先进的医疗技术,夺回健康。 如果只办了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保,那么,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都只能给家人留下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重大疾病身故前可能就花光了)+法定抚恤金。 而有了商业保险,因疾病(不限于所保病种)身故、高度残疾,因意外伤害身故或高度残疾,投保两年后因自杀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额动辄二三十万。即使只有意外伤害短期保险,一年只交100元,身故、残疾保险金额也高达6万。 人死不能复活,但亲人还要活啊
!买了商业保险,万一发生不测,逝者的身故保险金能够用来回报生者的养育之恩或临终关怀之恩,或者继续养育被ta带到世上的儿女,或者抚慰另一半的伤痛的心,那么,逝者也也就能够安息了。 朋友,你说买商业保险有用吗?欢迎QQ上互动交流!  一句话:
社保“保而不包”,只提供最基本的保障,远不能保障高品质生活;已有社保,买保险是补充,没有社保,买保险是就必须了。为什麽人人需要保险?人人又不愿意买保险?
为什麽人人需要保险?人人又不愿意买保险?
我们为什么要买保险? 保险代表着人类的生存智慧,在危险和风暴即将来临时,帮助我们尽可能地做好“防备工作”,抵制着因不可抗拒的风险导致个人生活质量下降,减少人们因遭受不幸的痛苦,在社会生活中以其独特的风格和美丽促进经济的繁荣稳定。 保险是一个人生活质量的度量衡。个人生活质量的衡量标准不在于是否因某种良机从此享受荣华富贵,过挥金如土的生活,而在于是否在较高的物质享受下安全、稳定、和睦、无忧的精神富裕。在这种需求下保险应运而生,标志着一种新的社会文明从此缔结。 人从出生到老都在消费,可以赚钱的时间是有限的. 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我们不但要保证日常的开销,还要顾及孩子的教育和养老问题.可是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又不能保证我们安安稳稳的赚到钱,因为疾病和意外常常不期而至,风险一旦来临,一切美好的希望都将化为泡影,所以人生应及早做规划,为未来做准备.
我给大家做个分析吧: 假设有A/B两人。出来工作,工资都是2000/月。 A 除去生活开支外每月可以定期存1000元到银行。也就是每年可以存12000元。 B也每月有1000块钱的存款,但B选择的是500元存银行500元存保险公司。也就是说每年银行是6000,保险公司是6000。(假设保额是20万元) 那么假如AB两人存了三年钱的时候,在第三年半的时候,同时发生了大病,治疗需要10万元。对谁的影响最大? 先分析一下A,A三年一共存款36000元,治病需要10万,相减之下A还有64000元的缺口,也就是说这64000必须要由家中出或是找朋友借。那么对于A来说是很惨的,因为即使借到了这笔钱,那么A治好之后难道这笔钱就不用还了吗?况且,现在借钱不是这么简单的,尤其是治病的钱,所有人都知道这种人是必须要借的,但这种钱借出去了往往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得还的,说不定到时候还有可能得罪人。自尊心也会受到严重的伤害。 我们再来看一下B,B有18000的银行存款,这个可以不用动。因为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了他20万,治好病之后还有10万,再加上18000,也就是说B总共还有111800。虽然B今后再也没办法买保险了,但他至少还有钱,可以利用这笔钱做一些小生意。而不至于有事就找人借。
  简单的说,这就保险最大的用途,平时当存钱,有事不缺钱。
  保险,就好比是一个女人的老公,在你最需要他的时候及时出现,解决你的困难。同样,保险也好比是一个男人的老婆,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关心你照顾你。
  在 ...炫富行为扰乱人们的心绪,使得人们更加浮躁,社会也浮躁起来。[
我国英勇的“蛟龙”一步步从“浅海”游向“深海”,令世界瞩目。[
内涝已成为我国许多城市遭强降雨后的普遍状态,其中问题亟待反思。[
  近一年来,与百姓生活相关的物价“涨声一片”。有客户最近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询问:早两年购买的保险产品,今年会不会也搭车涨价?
  对此,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表示:人身保险产品的绝对价格近5年来没有显著波动。这与保险这种产品的特殊性有关。
  首先,保险是一份合同产品,除合同中的特殊约定之外,在合同有效期内会按照合同内约定价格收取保费,中途随意涨价的情况绝不会出现。
  其次,保险的定价规则与普通商品完全不同。以传统寿险产品为例,其定价主要受生命表、预定利率和预定附加费用率这三大因素的影响。保监会对此有严格监管。而其他人身险产品的定价,如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受保险事故发生率因素影响,与普通消费品的价格涨跌因素并不相关。
  但专家同时提醒,价格不涨不等于买保险了以后就能一劳永逸,保障应不断调整完善。物价上涨后,生活成本不断提高。从保险的角度看,消费者面临的是保障因此而“缩水”的现状。
  保额反映的是投保人希望通过购买保险产品来转移的风险金额。举例来说,30岁的安***5年前购买了一份1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在确诊了重大疾病后,保险公司将一次性支付她10万元。但现在她需要担心的是随着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再过5年,10万元治疗重大疾病可能不够用,要再补充保额。同样,已经购买了养老金、定期寿险、健康险或教育金保险的消费者,也面临保额在通胀中“缩水”的问题。调整产品组合时,主要考虑保额是否充足,保障是否全面。
  此外,保险专家提醒客户,定期检查管理自己的各种保单。海康人寿调查报告显示,忘记存足关联缴费账户余额、信用卡或借记卡失效、忘记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信息是无法顺利缴纳续期保费并导致续保失败的几大主要原因。大部分保单在缴费时都规定了一个60天的宽限期,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保单仍然有效,但是一旦过了宽限期,保单就可能会失效,消费者在失效期间发生的情况不列入索赔范围。投保人应记住各种保单的缴费日期,适时了解缴费账户余额,联系方式有变更时也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本报记者 谈璎
>> 热门视频 >> 江苏热点 | | | | 中国江苏网(江苏中江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1-2011当一个人已经“富”到不需要用保险来解决看病、养老问题的时候,他(她)是否还需要
保险?区别于普通收入的家庭,高端人群应该如何利用保险为家庭保驾护航? 近日,记者采访了我省保险界一位高级保险代理人刘宝辉,请他讲述了高端人群的保险
 “保险是健康的保障,生命的保障和财产的保障,一般老百姓都需要保险作为健康保障,
例如罹患重大疾病时可得到赔付,而不至于家庭因为一个家庭成员的大病而陷入危机。而对于
高端人群来说,他们更需要的则是保险作为生命的保障和财产的保障,他们需要利用保险来进
行财富安排。”刘宝辉解释说,高端人士事业成功、赚钱能力强,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的生命
价值比普通人更高,他们一旦遭遇意外或重大疾病,对其所在的家庭、企业和社会产生的影响
都更大,而他们如果投保足够金额的人寿保险,就可以通过高额的寿险赔付,在一定程度上体
   此外,高端人士还可以通过投保寿险对家庭资产进行保全,比如一位老板因故去世时,
给家人留下了价值100万的遗产,同时欠下了100万的债务,他的家人就不得不将100万的遗产
来抵债,而如果他生前购买了保额100万的寿险,按照法律规定,寿险保单是不能冻结、不可
抵债的,他的家人仍可以领取到100万的赔付金,从而保证衣食无忧。
  刘宝辉说,他经常会向客户讲述一个理财通则,就是将家庭收入按照4:3:2:1的比例
分别用于投资、消费、保险和存款,投资是为了博取收益,消费是为了维持生活品质,存款是
为了日常方便和应急,保险则是为了防范未来不可预知的风险以及对财富进行安排。对于高端
客户来说,这个比例未必适合———比如有钱人消费占收入的比例肯定不会像普通工薪阶层那
么高———但仍然可以参考这几大项目对家庭收入进行相应比例的配置。
   那么高端人群该选择什么类型的保险?刘宝辉介绍说,主要是健康险、人寿保险、养老
险和消费型险种。比如他为一个客户设计一份总保额100万元的保险方案,其中健康险保额设
为20万,主要购买重大疾病险,人寿保险的保额设为40万,主要购买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
养老险保额设为30万,消费型险种的保额设为10万,主要购买普通医疗险和意外险。
   刘宝辉感慨地说道,高端人群绝不是不需要保险,而是很多人没有认识到保险的作用,
他说曾有一位民营企业老板,在经过与他几次关于保险的交流后,整整过了两年终于决定购买
保险,“现在他一年光交保费就是40万元,我为他设计了一个全面的险种组合,其中一个险种
是等他70岁 ...<i ut name="image" type="image" src="http:// .icxo.com/images/sousuo_02.jpg" onClick="if(form1.key.value.length
为自己的性行为买保险:男女上床应该先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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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兴起的一种前所未有的法律文书,它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围绕双方性关系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洛杉矶性学专家兼律师爱娃?卡得尔发明。该合同诞生以来,众多前美国职业运动员在与性伴侣发生关系之前纷纷找到卡得尔,要求签署“性爱合同”。性爱合同正悄然成为全世界男性公众人物非正当性关系的书面护身符。
(自述者/柳斌,男,32岁,某外企公司经理)
那是六年前,我刚来深圳,在一次宴会上,我认识了晶。现在想起来,那年,我和晶都是孤独的男人女人,有那么一个下午,既被孤独也被性欲煎熬的我和同样如此的晶相遇,我们短暂用身体取暖,安慰孤独,但是事后,我的感觉糟糕极了,我相信我和晶永远不会再有第二次了,因为我不爱晶,和一个不爱的人***,这只能是冲动,却不是因为爱情。
那天晶还没有睡醒时,我便悄悄地离开了,我一个人走在深圳的大街上,在心里对自己说,一切都结束了。
两年后,我遇到了现在的妻子安洁,她是一个温柔的善良的女孩。我以为从此以后,我可以过上王子和公主般的幸福生活,然而,象托尔斯泰的《复活》一样,过去的事情居然象幽灵一般回来了。
 六年后,我已经是一家年收入超过百万的公司的总经理,周围有很好的朋友圈和人缘,我也很看重自己的名声,但是有一天,在一次宴会上,几个生意场上的哥们在一起嘻嘻哈哈,有一位哥们看来是喝多了,当着妻子的面,他突然对我说:“柳斌,你认识晶吗?前段时间,她还问起过你呢?”那位哥们接着暧昧地笑说着:“听她说,你和她还有一腿呢!” 
我一愣,世界真是太小了。我后来偶尔听说了一些晶的消息,知道她在深圳成为了一名摄影师。我们偶尔会在一些朋友聚会上见面,但大家互相礼貌地打打招呼,然后各奔东西。那天下午的事情在我看来,已经成了一个过去式,没想到居然在这种场合被人尴尬地提起。那一瞬间,我感到恶心极了,心里象吃了绿头苍蝇一般不舒服。我故作镇定地说:“没有呀,怎么会呢?”但是我想我是一个特别不会撒谎的人,我的那帮哥们立即起哄说:“肯定有,赶紧坦白吧,是怎么一回事?”
那天下午,我想我真是难堪极了,妻子在一旁替我打圆场,巧妙地替我掩饰了难堪。但是聚会散场后,她坐在车里,先是不发一言。她在等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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