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減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 股东石华山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披露了《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1,66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计划减持的股份来源包括其通过集中竞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 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石华山先生在2020年1月21日至3 月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8,93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48%。 公司于2020年4月9ㄖ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 据中國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則》等相关规定在 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 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股東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后石华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9,112,500股,并通过江门市江海区 神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34,539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4%。 其与一致行动人梁颖光女士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305,830,494股占公司总股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石华山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后,石华山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石华山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 注石华山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