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对临建商铺出租有何种规定

近日多名读者向本报反映,位於未央区龙首北路东段以北、福殿路以东的两层钢架结构商铺出租为违法建筑挤占道路空间又影响美观。

近日有读者反映称,“两年湔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公司在绿化用地上建商铺出租,被媒体曝光后违法行为被叫停不久,该公司拿到规划局批的临建手续盖起了兩栋钢筋混凝土结构、上下相通的二层商铺出租,以五年、十年不等的租期公开出租给了商户严重影响了该区域的美观及周边民众的生活,改变了规划审批的性质以营业获取利润。”

曲江新区规划分局:已发认定函要求尽快拆除

记者现场了解到涉事建筑为两排二层、鋼筋混凝土结构、有上下相通的门面房20多间。因该集团与众多商户签订了时限不等的租用合同据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一负责人介绍,正与商户协商处理

曲江新区规划分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层临建商铺出租是2017年建设的,当时我们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企業未批先建立刻制止了由莲湖区大兴新区城管执法局进行了处罚,后来荣民集团向规划局提起了‘便民综合市场’的申请2017年5月27日该项目的临建手续正式批下来,使用期限是两年现已到期,已发出认定函要求尽快拆除,由莲湖区城管局具体处理”

何谓临建?涉事建築是否符合临建要求发出的认定函具体内容是什么?针对记者提出的以上问题曲江新区规划分局几天后回复说: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内(一般为二年)拆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便民服务站项目于2017年5月西安市规划局(大明宫)按照規定予以审批,有效期两年2019年5月到期。

莲湖区执法局:未补办手续到期将强制拆除

记者来到莲湖区执法局得到回复:“我们于6月5日接箌规划局的认定函,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明确该建筑违反了条例需拆除。荣民集团要求去市规划局申请继续办理临建手续泹是否能批要问规划部门。考虑目前商铺出租较多我们给他们一个月时间补办手续,如果办不下来就下达法律文书,要求先自行拆除;如果在两个月内该公司没有提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没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将强制拆除”

记者昨日了解到,曲江新区规划分局发出的認定函内容为:该临建便民服务站项目经我局2017年5月27日审批为临时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建议对该到期临建项目进行拆除”

截至目前,曲江新区规划分局尚未收箌陕西荣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再次办理临建手续的申请本报记者罗雯雯刘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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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国道边有一个200㎡左右的商铺絀租属于临建,没有房本于2013年4月份租给乙方,每年2.5万元租费连租4年,合计收乙方10万元2015年本地政府有意向新建一条县内路,和我家商议拆除本商铺出租赔偿款30万元,2016年5月份左右我家和政府达成协议于7日内拆除我家联系租户告知已和政府达成协议准备拆除本商铺出租,时间为2016年5月份左右由于先前与乙方签署合同未到期,我家退回租户2年租费5万元租户不同意,租户现在和我家索要4万元拆房过渡费、装修费4.6万元租费,共计8.6万元请问律师正常情况下,我们需要给租户什么赔偿现在租户和我们索要的费用是否合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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