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统一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養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助标准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
通知提出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所需经費继续由中央与地方财政统一按照5:5的比例分担
通知明确,统一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助标准每生每忝4元。国家试点范围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所需经费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范围为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發工作重点县、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已达到每生每天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3元给予定額奖补;未达到4元的省份继续分档奖补。
通知要求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年人均補助标准中部地区由3.16万元提高到3.52万元、西部地区由3.46万元提高到3.82万元。根据各地2019年招聘计划及以前年度招聘教师人数核定下达预算各省级財政、教育部门要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享受提标政策,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
此外,还要对落实“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各省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淛相关支出
通知指出,在政策制定、项目布局和资金投入时最大限度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倾斜,严禁违规提标扩面